人民政府产业助推脱贫攻坚10万亩果品(苹果苗木)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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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产业助推脱贫攻坚10万亩果品(苹果苗木)招标变更





招标编号为GSLF-2018- (略) , (略) 新景乡人民政府的 (略) 新景乡人民政府产业助推脱贫攻坚 10 万亩果品(苹果苗木)项目,首次公告日期为 * 日。现作如下变更:  

1.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为:

 

类别

评分要素

分值

评标标准

技术

部分

(40分)

技术响应

10

(略) 文件要求的得10分,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4分;扣完为止。

苗木质量

2

(略) 供苗木属于优良品种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环境适应

10

根据《全国造林技术规程》8.3.3.2就近育苗的要求,为确保苗木在项目实施地成长的适应性且成活率达到90%以上: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苗木在 (略) 境内育苗或在周边县区育苗的生长环境符合本地区生长条件的能力,本县内得10分,本市内得6分,其他4分。

运输存储计划

10

投标人提供详实的苗木质量保证措施,包括苗木起苗、根系保护、运输、装卸及其相应的存活率等相关因素,能提供运输方案:适应本地气候特点的苗木、减少中间环节运输,从而提高成活率的,良好得10分,一般6分,差不得分。

技术培训

8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及是否具有专业技术人员对苗木的生长等注意事项开展技术培训及栽 (略) 跟进指导优秀的得8分,基本满足或优于的得4分,不能满足基本要求的不得分。

(略) 分(30)

企业能力

1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同类项目业绩,有1项得2分,有两项得5分,有三项得10分(没有不得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投标文件编制

10

(略) 文件、图表或字迹清晰、有彩页、装订整齐、页码等方面,优秀得10分,良好得4分,差不得分。

公司实力情况

10

本项目采购货物为苗木存在特殊性: (略) 成立并经营2年以上的得10分,成立并经营1年的得5分,其他不得分。

(略) 分

(30分)

30

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以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30×(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现一包评标办法变更为:

类别

分值

评标标准

技术

部分

(45分)

15

(略) 文件要求的得15分,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4分;扣完为止。

4

(略) 供苗木属于优良品种的得4分(需提供至少两种品种的审定报告或证书,否则不得分)。

6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苗木符合本地区生长条件的能力,本县内得6分,其他4分。

10

投标人提供详实的苗木质量保证措施,包括苗木起苗、根系保护、运输、装卸及其相应的存活率等相关因素,能提供运输方案,良好得10分,一般6分,差不得分。

1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及是否具有专业技术人员对苗木的生长等注意事项开展技术培训及栽 (略) 跟进指导优秀的得10分,基本满足或优于的得4分,不能满足基本要求的不得分。

(略) 分(25)

5

其他商务条款响应情况:付款方式、交货期、交货地点、质保期、培训均响应要求得5分,不完全响应得2分,均不响应不得分。                       

10

(略) 文件、图表或字迹清晰、有彩页、装订整齐、页码等方面,优秀得10分,良好得4分,差不得分。

10

本项目采购货物为苗木存在特殊性: (略) 成立并经营2年以上的得10分,成立并经营1年的得5分,其他不得分。

(略) 分(30)

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以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30×(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二包评标办法不变。

原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

  现变更为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原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为:供货商按中标后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栽植完成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供应商按合同总价开具发票,采购人预付合同总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年后付清。

   现变更为:付款方式:供货商按中标后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栽植完成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供应商按合同总价开具发票,采购人预付合同总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原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日 11:00

现变更为: * 日 15:00 (略) 市公 (略) 第一开标厅

招标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略) 市公 (略) ( (略) 区 (略) 街建设大厦A2座)第三开标厅

现变更为: (略) 市公 (略) ( (略) 区 (略) 街建设大厦A2座)第一开标厅

其余内容不变。

2.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2.1 采购单位名称: (略) 新景乡人民政府  

2.2 详细地址: (略) 新景乡大寨街 1 号

2.3 联 系 人:牛广文

2.4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2.5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砺 (略) 有限公司

2.6 详细地址: (略) 市 (略) 区悦心润苑1号楼1单元701室

2.7 联 系 人:许宝莉

2.8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略) 砺 (略) 有限公司       

                                    * 日






招标编号为GSLF-2018- (略) , (略) 新景乡人民政府的 (略) 新景乡人民政府产业助推脱贫攻坚 10 万亩果品(苹果苗木)项目,首次公告日期为 * 日。现作如下变更:  

1.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为:

 

类别

评分要素

分值

评标标准

技术

部分

(40分)

技术响应

10

(略) 文件要求的得10分,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4分;扣完为止。

苗木质量

2

(略) 供苗木属于优良品种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环境适应

10

根据《全国造林技术规程》8.3.3.2就近育苗的要求,为确保苗木在项目实施地成长的适应性且成活率达到90%以上: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苗木在 (略) 境内育苗或在周边县区育苗的生长环境符合本地区生长条件的能力,本县内得10分,本市内得6分,其他4分。

运输存储计划

10

投标人提供详实的苗木质量保证措施,包括苗木起苗、根系保护、运输、装卸及其相应的存活率等相关因素,能提供运输方案:适应本地气候特点的苗木、减少中间环节运输,从而提高成活率的,良好得10分,一般6分,差不得分。

技术培训

8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及是否具有专业技术人员对苗木的生长等注意事项开展技术培训及栽 (略) 跟进指导优秀的得8分,基本满足或优于的得4分,不能满足基本要求的不得分。

(略) 分(30)

企业能力

1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同类项目业绩,有1项得2分,有两项得5分,有三项得10分(没有不得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投标文件编制

10

(略) 文件、图表或字迹清晰、有彩页、装订整齐、页码等方面,优秀得10分,良好得4分,差不得分。

公司实力情况

10

本项目采购货物为苗木存在特殊性: (略) 成立并经营2年以上的得10分,成立并经营1年的得5分,其他不得分。

(略) 分

(30分)

30

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以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30×(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现一包评标办法变更为:

类别

分值

评标标准

技术

部分

(45分)

15

(略) 文件要求的得15分,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4分;扣完为止。

4

(略) 供苗木属于优良品种的得4分(需提供至少两种品种的审定报告或证书,否则不得分)。

6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苗木符合本地区生长条件的能力,本县内得6分,其他4分。

10

投标人提供详实的苗木质量保证措施,包括苗木起苗、根系保护、运输、装卸及其相应的存活率等相关因素,能提供运输方案,良好得10分,一般6分,差不得分。

1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及是否具有专业技术人员对苗木的生长等注意事项开展技术培训及栽 (略) 跟进指导优秀的得10分,基本满足或优于的得4分,不能满足基本要求的不得分。

(略) 分(25)

5

其他商务条款响应情况:付款方式、交货期、交货地点、质保期、培训均响应要求得5分,不完全响应得2分,均不响应不得分。                       

10

(略) 文件、图表或字迹清晰、有彩页、装订整齐、页码等方面,优秀得10分,良好得4分,差不得分。

10

本项目采购货物为苗木存在特殊性: (略) 成立并经营2年以上的得10分,成立并经营1年的得5分,其他不得分。

(略) 分(30)

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以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30×(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二包评标办法不变。

原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

  现变更为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原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为:供货商按中标后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栽植完成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供应商按合同总价开具发票,采购人预付合同总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年后付清。

   现变更为:付款方式:供货商按中标后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栽植完成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供应商按合同总价开具发票,采购人预付合同总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原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日 11:00

现变更为: * 日 15:00 (略) 市公 (略) 第一开标厅

招标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略) 市公 (略) ( (略) 区 (略) 街建设大厦A2座)第三开标厅

现变更为: (略) 市公 (略) ( (略) 区 (略) 街建设大厦A2座)第一开标厅

其余内容不变。

2.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2.1 采购单位名称: (略) 新景乡人民政府  

2.2 详细地址: (略) 新景乡大寨街 1 号

2.3 联 系 人:牛广文

2.4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2.5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砺 (略) 有限公司

2.6 详细地址: (略) 市 (略) 区悦心润苑1号楼1单元701室

2.7 联 系 人:许宝莉

2.8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略) 砺 (略) 有限公司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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