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南滨江休闲公园提升改造工程(南岸)——景观亮化专项工程[GXJL-2018-33]招标文件第1次澄清及开标时间变更通知
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南滨江休闲公园提升改造工程(南岸)——景观亮化专项工程[GXJL-2018-33]招标文件第1次澄清及开标时间变更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本招标项目 (略) 休闲公园提升改造工程( (略) )——景观亮化专项工程(项目编号:GXJL- 点击查看>> )进行澄清通知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 * 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 : 计划开工日期: * 日 计划竣工日期: * 日
现更改为: 计划开工日期: * 日 计划竣工日期: * 日
2、原招标文件第 * 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 业绩要求:近3年( * 般为近 * 年)企业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项目(已竣工工程业绩以 (略) 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现更改为:业绩要求:无
3、原招标文件第 * 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 (8))已录入 (略) 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的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近3个月在现任职单 (略) 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现更改为:(8)已录入 (略) 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的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 * 年2月- * 年4月在现任职单 (略) 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4、原招标文件第 * 章 投标文件格式 (略) 分 8、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近3个月在现任职单 (略) 会保险的凭证原件的扫描件;【备注:以上扫描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
现更改为: 8、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 * 年2月- * 年4月在现任职单 (略) 会保险的凭证原件的扫描件;【备注:以上扫描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
5、原招标文件第 * 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2 (略) 为记录: (略) 为记录是指: (略) (略) 门文件或 (略) 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记录为准
现更改为: (略) 为记录是指:无
6、原招标文件第 * 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 资格评审标准 企业情况: (1)资质条件(满分 * 分): (略) 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级资质得 * 分; (略) 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级资质得 * 分; (略) 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级资质得 * 分。(2)考核期内类似工程项目(满分3分):考核期内, * 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施工合同金额在 * 万元以上(含 * 万元)在建或已完工景观照明工程的每项得1.5分。(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复印件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现更改为:(1)资质条件(满分 * 分): (略) 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级资质得 * 分; (略) 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级资质得 * 分; (略) 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级资质得 * 分。(2)考核期内类似工程项目(满分3分):考核期内, * 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施工合同金额在 * 万元以上(含 * 万元)在建或已完工景观照明工程的得3分。(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复印件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7、原招标文件第 * 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 资格评审标准 项目经理:(1)项目经理资质:1、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要求为市政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 * 级注册建造师的得 * 分。2、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要求为市政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 * 级注册建造师的得5分。(2)项目经理职称: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得5分。 注:未能提供拟任项目经理近 * (略) 保缴纳证明材料的,作 (略) 理。
现更改为:(1)项目经理资质:1、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要求为市政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 * 级注册建造师的得 * 分。2、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要求为市政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 * 级注册建造师的得7分。(2)项目经理职称: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得5分。 注:未能提供拟任项目经理 * 年2月- * 年 (略) 保缴纳证明材料的,作 (略) 理。
8、原招标文件第 * 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 资格评审标准 技术负责人:(1)技术负责人职称: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得 * 分;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 注:未提供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近 * (略) 保缴纳的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现更改为:(1)技术负责人职称: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得 * 分;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7分。 注:未提供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 * 年2月- * 年 (略) 保缴纳的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原招标文件第 * 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 资格评审标准 拟投入本工程管理人员情况:未提供拟投入人员近 * 个月依法在本 (略) 会保险的证明材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现更改为:未提供拟投入人员 * 年2月- * 年4月依法在本 (略) 会保险的证明材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原招标文件第 * 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技术标评审标准 其他主要人员 注:未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 (略) 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
现更改为:注:未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 * 年2月- * (略) 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
* 、原招标文件第 * 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 资格评审标准 企业财务状况 (1)提供近 * 个年度经 (略) 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每年得3分,满分9分。【备注:如上 * 年的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及上 * 年度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证明】。 (2)提供 * 年财务预测报告的得1分,满分1分。
现更改为:(1)提供 * 年度、 * 年度和 * 年度经 (略) 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每 * 年得3分。全部提供得 * 分,此项满分 * 分。【备注:如上 * 年的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及上 * 年度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证明】。
* 、原招标文件第 *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 分 专用合同条款 * .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 %, (略) 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 %;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 (略) 或 (略) 市公 (略) 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 %(含已支付的);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无息)。(根据南财债[ * ] * 号)
现更改为: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 %, (略) 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 %;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 (略) 或 (略) 市公 (略) 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 %(含已支付的);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
* 、原招标文件第 *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 分 专用合同条款 现更改为:
1. * 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 *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略) (略) (略) 包括: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 * 临时占地包括: 。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按通用条款1. (略)
。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通用条款1.4. (略)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无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无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无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无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
(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7) 图纸、工程量清单 ;
(8) 招标文件(含所有补充通知和答疑) ;
(9)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
(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点击查看>> )》及其 (略) 实施细则及《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 (略) 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 * 〕 * 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 ~ 点击查看>> 3)》及其 (略) 实施细则(修订本)。
说明:(6)、(7)、(8)、(9)填空内容分别限于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其他合同文件 * 者之 * ,其优先顺序可根据采取的不同合同方式由双方约定。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1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略) 内容。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略) 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6. (略)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 * 交通运输
1. * .1 (略) 的权利
(略) 的权利的约定: 。
1. * .3 场内交通
(略) (略) 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 (略) 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无 。
1. * .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 (略) 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另行约定 承担。
1. * 知识产权
1. * .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 (略) 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仅用于本工程 。
1. * .2 关于承包人 (略) 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按通用条款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按通用条款 。
1. * .4 承包人在 (略) 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由承包人负责 。
1. *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按通用条款1. (略)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及其调整办法:
①因深化设计、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缺项(或漏项)引起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变化的, (略) 分的工程量经承、发包双方签证,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费用予以调整,并按以下办法计算费用: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细目的,按投标人相同细目的 (略) 结算。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细目的,按投标人类似细目的 (略) 结算。新增项目或工程量清单说明为暂定价的内容, (略) 文件 * .2约定定额并乘以中标下浮系数(中标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进行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按施工当期的信息价,无信息价或无定额可套的,由承、 (略) 询价后报经监理工程师确认, (略) 门审定为准;
②因国家和本自治区政策性调整有关费用标准的,按 (略) ;
③ (略) 分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确定;
④本工程最终结算价以资质的中介机构审定为准。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2.4 (略) 、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略)
关于发包人 (略) 的期限要求:以发 (略) 通知7天内前向承包人 (略)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 (略) 需要的条件,包括: 发包人配合承包人于开工7日前将水、电 (略) 围墙内,费用由承包人解决。电讯线路的接通由承包人自费解决。水、电、通讯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略) 门的原因造成停电,承 (略) 解决施工用电,费用自理 。
* (略) 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 。
*土方作业时冲洗平台和密闭车辆的标准: 。
* (略) 的具体位置及其合理运距: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招标前资金已落实到位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无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 。
发包人提供的支付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2。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 * 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的竣工资料, (略) (略) (略) 门和(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并立卷及归档。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式5份_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略) 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__竣工验收正式通过后5天(工程造价在 * 万元以下含 * 万元)、 * 天(工程造价在 * 万元至 * 万元之间含 * 万元)、 * 天(工程造价在 * 万元以上)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_纸质及电子文档并装订成册 。
( * ) (略) 的其他义务:
① (略) 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施工时应探明并负责保护且承包费用,施工时如损坏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② (略) (略) (略) 解决,但不得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并承担相关费用。
③按照 (略) 壮族自治区总工会、 (略) 壮族自 (略) 乡建设厅《关于进 * 步加 (略) 乡建设系统组建工会和职工维权工作的意见》(桂工发[ * ] * 号) (略) 乡建委、市总工会、 (略) 《关于印发〈 (略) 业依法成立工会组织和拨缴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建[ * ]9号)相关规定,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成立项目工会并拨缴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应缴工会经费额的参考标准:
a.房建工程(含厂房和高层)的工会经费为工程项目中标价× * %×2%;
b.学生公寓及教学综合楼的工会经费为工程项目中标价×6%×2%;
c.市政工程的工会经费为工程项目中标价×5%×2%;
d.装饰工程的工会经费为工程项目中标价×4%×2%。
承包人组建项目工会的同时,从审批办证大厅 (略) 建设窗口领取并填写《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带上施工合同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略) (略) 门办理工会经费缴费手续;区直企业 (略) 办理工会经费缴费手续。( (略) (略) 市建设工会 点击查看>> 、审批办证大厅 (略) 建设窗口 点击查看>>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略) 诚信卡卡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 (略) 的时间要求:应在合同签订 (略) 。且每月不少于 * 天保 (略) ,否则,每少 * 天罚款 * 万元,以此类推。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 (略) 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 (略) 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 * %。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正当理由,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少于当月施工时间 * %的,少在岗带班 * 天, (略) 违约金 * 元/日(人民币)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 (略) 承诺的人员 * 致,并在 (开工日期) 前到任。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 (竣工证明材料名称) 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 * ﹞ * 号和桂建管﹝ * ﹞ * 号文除外)。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为违约, (略) * 0元/人•次(人民币)。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项目经理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 (略) 罚金 * 元/人•次(人民币)。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 (略) 管理人员安排报告(格式见合同附件3)的期限:
按通用 (略)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或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 (略) 罚金,处罚标准:技术负责人 * 0 元/人•次(人民币);专业工程师 * 元/人•次(人民币)。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 (略) 的批准要求:按通用条款第3.3. (略) 。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其承 (略) 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准擅自更换,擅自更换项目 (略) * 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专职安全员处 * 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 (略) 管理人员处 * 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 (略) 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项目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 (略) 违约金 * 0元/人•次(人民币);未经发包人同意,专职安全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 (略) 违约金 * 元/人•次(人民币); (略) 管理人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 (略) 违约金 * 元/人•次(人民币)。
3.5 分包
3.5.1 分包的 * 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1)除前款约定的分包内容外,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以将其他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 * 人,但分包人应当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分包请求和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本项目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详见合同附件4。
(2)在相关分包合同签订并报 (略) (略) 门备案后7天内,承包人应当将 * 份副本提交给监理人,承包人应保障分包工作不得再次分包。
(3)未经承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承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4)承包人有以下情况之 * 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况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①个人承包工程,包括本人单位及外单位人员承包,发包人不承认其个人拥有任何资质等级及营业许可资格。 (略) 履约保证金。
②几个人联合承包工程,就地 (略) * ,不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技术、机械能力,被发包人判定为 (略) 的承包人。 (略) 履约保证金。
③ (略) 的工程,以谋取高额转让费、管理费的承包人。 (略) 履约保证金。
④ (略) 分分包现象(其中包括冒充承包人下属单位的挂勾单位,凭口头协议参与施工的分包人及其他暗分包个体户), * 经发现核实,发包人将采取驱逐该暗分包人措施。 (略) 履约保证金。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因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直接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而影响承包人工作的,所造成的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开工之日起,竣工验收、业主接收手续办齐后 。
3.7 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的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5)。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 (竣工证明材料名称)之日止。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 * 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后的7个日历天内,发包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 %;承包人向发包人完成(施工)竣工资料移交手续后,可向发包人申请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 个日历天内扣减承包人赔偿金和其他应从承包人扣回的款项后,将履约保证金的余额退还给承包人。
承包人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按 (各市 (略) 乡 (略) (略) 门规定)规定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入帐户。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经审定后,按照规定程序,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没有使用或剩余的金额退还给承包人。
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 * 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按本工程的监理合同中的有关条款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按本工程的监理合同中的有关条款 。
关于监理 (略) (略) 、 (略) 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按本工程的监理合同中的有关条款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略) 诚信卡卡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按通用条款第4. (略)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 * 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 (略) 确定:
(1) ;
(2) ;
(3)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特殊要求: (略) (略) 壮族自 (略) 乡建设厅《 (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等制度的通知》(桂建管[ * ] * 号) (略) (略)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南建质安[ * 号)要求,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或中间验收前 *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单(最好是印制的表格)由双方签证。验收合格, (略) 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双方商订时限内修改后按上述循序重新验收。
监理人 (略) 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奖项的约定: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承包人应采取 * 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生活 (略) 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
关 (略) 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略) 《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 * 十 * 号)、《 (略) 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略) 市政府令第 * 号)、《关于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提升工程治理水平的若干意见》(南府规[ * ] * 号)、《 (略) 市土方作业文明施工工作导则》、《 (略)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图集》、《 (略) 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 * ] * 号)、《 (略) 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略) (略) 业协会核查建立的合法合规运输企业名录当中的企业签订运输合同,保证车辆受管控、服务够专业、利益分配较合理;使用符合密闭规定的 (略) 散体物料(建筑渣土、垃圾、砂石等)的运输,同时与辖区卫生防疫、 (略) 门或有合法资质资格的企业签订病媒生物消杀协议、生活垃圾清运协议、在线远程监控扬尘监测协议,采取道路硬化、裸土覆盖、洗车出门、保洁路口、在线监测、抑尘喷淋等有效措施,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及其费用在工地 * 线按标准落实到位。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1)本合同价款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
(2)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具体按《 (略) 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 * * 〕 * 号)和 《关于印发< (略) 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建质安〔 * * 〕 * 号 (略) 。
(3)支付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 ( * - * %), (略) 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6.3 环境保护
因施工需要,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办 (略) 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略) 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 (略) 门 (略) 。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按通用条款第7.1. (略)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工程开工前7天内_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后后7天内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第7.3. (略)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工程开工前7天内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工程开工前7天内 。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工程开工前7天内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图纸变更影响关健线路工序施工;②施工期间如因停电、停水连续8小时以上或 * 周内间歇性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含8小时)影响正常施工的。③政府指令性停工。④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溶洞、岩石、文物或地下管线的。⑤因发包人未能及时确认变更价格或 * 供材料提供延误的。⑥非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其他情形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双方约定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的情况: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逾期竣工的单栋工程罚款,每延误 * 天,按该栋工程结算造价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万分之 处罚,罚款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的单位工程结算造价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2) ;
(3) 。
7.9 提前竣工
7.9.2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的计算方法: 。
8. 材料与设备
8.2 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 * 览表》(表- * )中明确的材料、工程设备外,由承包人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运输和保管。《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 * 览表》(表- * )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略) 时有“参照或相当于**品牌、级别”约定的材料或设备,承包人采购时必须按类 (略) 约定品牌、 (略) 采购, (略) 约定的风险幅度的,结算时按投标单价支付,不得调整。
(略) (略) (略) 市工 (略) 关于重新印发《 (略) (略) 和 (略) 市工 (略) 关于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通知》的通知(南建规【 * 】1号)要求的,本工程必须使用高性能混凝土。
满足 (略) 市人民政府印发的《 (略) 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实施意见》(南府规〔 * 〕 * 号)要求的,本工程必须使用预拌砂浆。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清点后由承包人负责保管,保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_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主要材料涉及品种、款式、颜色等方面内容的,承包人应提交准备合格的材料样品送发包人选定。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其他独立承包人和监理人指示的他人提供条件外,承包 (略) (略) 有施工设备 (略) 地建设的临时设施仅限于用于合同工程。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清单见合同附件6。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8.8.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 (略) 、维护、拆除、清运费用的承担人: 。
9. 试验与检验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略) 需要 (略) 所: 。
(略) 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略) 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9.5 检验费用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以及《 (略) 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桂建管〔 * 〕 * 号)规定,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由发包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费用从发包人的项目建设经费中支出并直接支付给检测机构,不计入合同价款内。
* . 变更
* .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第 * . (略) ,工程变更符合 (略) 市《关于印发加强 (略) 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 (略) 市〔 * 号)文件 (略) 。
* .3 变更程序
* .3.1 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
⑴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按各市 (略) 门的规定办理。属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造成变更的,按特事特办原则予以办理。
⑵建设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若发生单价变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商定并签字确认。
⑶ 当合同规定的合同价款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 .3.2 非国有投资项目:
。
* .4 变更估价
* .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工程变更合同价款按 (略) :(1)合同中已有相同清单项目的,按合同该清单 (略) 计算;(2)合同中只有类似清单项目的,参照该类似清单 (略) 计算;(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清单项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并(□乘以下浮系数 %,□不乘下浮系数)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 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 (略) 计算;《 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 (略) 价计算;无定额可套的, (略) 价格协商确定综合价格;对于政府及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新增项目的单价必须经 审定。
工程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有偏差时,其综合单价的确定按专用条款“1. *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执行。
* .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 .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格及调整表》(表 * -2)和《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 * -3)。
* .7.1 (略) 的暂估价项目
(略) 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 .7.2 (略) 的暂估价项目
(略) 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 .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待定 。
①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②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引起的调整;
③计日工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否 。
(略) 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 (略) 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 (略) 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 (略) 价格调整。
(1)允许调整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基期价格、风险系数、投标报价:详见《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 * 览表》。
(2)主要材料和设备确认价:
按施工期间《 (略) 市 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加权平均计算,信息价没有的按通用条款规定确定。
(3)价差计算方法:
①《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 * 览表》中载明的材料和设备投标报价低于基准价格的: (略) 期间材料和设备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或材料和设备单价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 (略) 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 * 览表》中载明的材料和设备投标报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 (略) 期间材料和设备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材料和设备单价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 (略) 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 * 览表》中载明的材料和设备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 (略) 期间材料和设备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 (略) 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 。
* .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 .1 合同价格形式
本工程采用 (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工程量按实际结算。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政策性调整、本工程《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 * 览表》中约定的材料和设备价格变动风险以外的其他风险因素。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①工程变更:按 * .4.1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调整。
②政策性调整:按 (略) (略) 门颁 (略) 。
③材料价格风险:按 * .1的约定调整。
④其它: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 .2 预付款
* .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无 (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 - * %) 。
预付款支付期限: 无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无 。
* .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无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无 。
预付款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7。
* .3 计量
* .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的计量均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 * )和及其 (略) 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 * - * )及其 (略) 实施细则、本工程补充项目清单为准。
* .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每月 * 日前。
* .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 (略) 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 (略) 其责任依据,实际施工中发生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并不影 (略) 合同的责任,工程结算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2)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师应按照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款,承包人应得到该价款扣除保留金后的金额。当工程师要对已完工 (略) 计量时,应适时地通知承包人参加。
* .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除工程变更外,原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量不得按实计量。进度款按支付分解表支付,按通用条款第 * .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 (略) 计量,但合同价款按照支 (略) 支付。
* .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 %, (略) 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 %;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 (略) 或 (略) 市公 (略) 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 %;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 .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 .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进度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 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 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总价项目不采用支付分解表的方式计算,而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点击查看>> 3) (略) 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 (略) 。
* . 验收和工程试车
* .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 .1.2监理人 (略) 验收时,应提前 *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 小时。
* .2 竣工验收
* .2.1竣工验收条件
(3)承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应 (略) (略) (略) 门和(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具体内容包括: 。
竣工验收资料的份数: 。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验收正式通过后5天(工程造价在 * 万元以下含 * 万元)、 * 天(工程造价在 * 万元至 * 万元之间含 * 万元)、 * 天(工程造价在 * 万元以上),提供竣工图的数量分别为2套、4套、6套。
* .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另行协商 。
* .2.5移交、 (略) 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 (略) 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按通用条款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按通用条款 。
* .3 工程试车
* .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按通用条款 * .3. (略) _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 .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 .3. (略) 。
* .6 (略)
* .6.1 (略)
承包人 (略) 的期限: 监理人颁发(出具)工程接收证书后,承包人负责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本项约定的 (略) (略) 清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 。
* . 竣工结算
* .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竣工验收合格 * 天内。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除通用条款外,应提供经 (略) 或 (略) 市公 (略) 审定后出具的项目评审结论书 。
* .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 | 发包人审查时间 |
1 | * 万元以下 |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 * 天 |
2 | * 万元- * 万元 |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 * 天 |
3 | * 万元- * 万元 |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 * 天 |
4 | * 万元以上 |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 * 天 |
因承包人提供的结算资料不完整而需要补充或承包人不按时对账耽误时间时,审查时间应相应顺延。
结算审核约定:
非国有投资项目: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 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和报告,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之日起 (略) 审核,给予确认或者提出初审意见。发包人逾期不予审定结算的视为发包人已同意上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并以此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发包人初审竣工结算完毕之日起 天内,按审定后的结算价款, (略) 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的需要随时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国有投资项目:(双方结合各地 (略) 门出台的 (略) 约定)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按付款方式的有关约定 。
关于竣工付 (略) 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按照第 * 条(争议解决) (略) 理 。
* .4 最终结清
* .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式 * 份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天内 。
* .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天内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按付款方式的有关约定 。
* .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 .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按工程质 (略) 。
* .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是 。
* .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3%-5%)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无息);
(3)其他方式: 。
* .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 * 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 .4 保修
* .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见附件 * 《工程质量保修书》 。
工程保修书具体内容见合同附件8。
* .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 (略) 的合理时间: * 小时 。
* . 违约
* .1 发包人违约
* .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无 。
* .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工期可顺延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略) 商定 。
(3)发包人违反第 * .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可以提出索赔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可以提出工期索赔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可以提出工期索赔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可以提出工期索赔 。
(7)其他: 无 。
* .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 * .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 (略) 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 .2 承包人违约
* .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承包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 .2.1(2)、(3)条内容完成的,承包人 (略) 理,修复至工程质量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并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返工,否则发包人有权扣罚该分项工程 * %的 (略) 罚。
(2)承包人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 .2.1(6)条情形的,或经监理人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而承包 (略) 修补的,发包人将扣 (略) 质量保修金。
(3)承包人有本专用合同条款3.2、3.3条违约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均在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及计量支付款内扣除。监理人预先下发含有罚款意向的指令,如承包人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则在指令下达后十 * 天下发罚款通知书(不再陈述罚款理由)。承包人履约保证金被罚款后由发包人从最后 * 次计量支付时扣除相应金额补足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在合同期内,完成合 (略) 工程,且质量合格,在本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后十 * 天内可 (略) 或部分罚款,返还金额由监理人审核,发包人批准。罚款金额返还 (略) 利息。
* .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有违反以下情况之 * 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略) 履约保证金。
(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开工通知的 (略) 组织施工和不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的;
(2)承包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5条规定私自将合同或 (略) 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 (略) 分分包出去的;
(3)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投标文件承诺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撤离工地的;
(4)由于承包人原因拒绝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而又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严重延误的;
(5)承包人否认合同有 (略) 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人 (略) 或实质 (略) 合同的义务的;
(6)合同签订之日起十 * 日内,承包人无法按合同规定及投标文 (略) 经监理工程 (略) 人员和机械的。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 (略) 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 . 不可抗力
* .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 . 保险
* .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按通用条款 。
* .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 .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
* . 争议解决
* .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双 (略) 产生的争议应 (略) 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 * 方 (略) (略) 提起诉讼 。
* .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请 (略) (略) 按照该会 (略) 仲裁,仲 (略) 的,对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 (略) 市 (略) 起诉。
* . 补充条款
* .1 凡进入本工程工作的妇女应持有计生证、否则不准安排工作,禁止使用童工。
* .2投标报价规费中含按规定向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缴纳的建安劳保费(依据为桂政发〔 * 〕 * 号、桂建计〔 * 〕 * 号),现行收取标准依据桂建计字〔 * 〕 * 号 (略) ,即按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2%收取,其余的建安劳保费存入施工单位的建安劳保费专用账户,专款专用。
* . (略) 文件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按计价规范的规定自主确定。但安全文明施工费按 (略) ,作为不竞争费用单列。
专用合同条 (略) 文件,请各潜在 (略) 登录 (略) 市公 (略) 网上系统下载。
* 、本项目原来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 * 8年5月 * 日9时 * 分,现将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 * 日9时 * 分,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间相应延后,其他不变。
请各投标人按 (略) ,其他内容不变。
针对以上修改, (略) 文件,请 (略) 件文,特此公告!
招 标 人: (略) 市邕 (略) 岸公园
招标代理机构:广 (略) 有限公司
* 日
各投标人:
现对本招标项目 (略) 休闲公园提升改造工程( (略) )——景观亮化专项工程(项目编号:GXJL- 点击查看>> )进行澄清通知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 * 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 : 计划开工日期: * 日 计划竣工日期: * 日
现更改为: 计划开工日期: * 日 计划竣工日期: * 日
2、原招标文件第 * 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 业绩要求:近3年( * 般为近 * 年)企业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项目(已竣工工程业绩以 (略) 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现更改为:业绩要求:无
3、原招标文件第 * 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 (8))已录入 (略) 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的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近3个月在现任职单 (略) 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现更改为:(8)已录入 (略) 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的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 * 年2月- * 年4月在现任职单 (略) 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4、原招标文件第 * 章 投标文件格式 (略) 分 8、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近3个月在现任职单 (略) 会保险的凭证原件的扫描件;【备注:以上扫描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
现更改为: 8、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 * 年2月- * 年4月在现任职单 (略) 会保险的凭证原件的扫描件;【备注:以上扫描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
5、原招标文件第 * 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2 (略) 为记录: (略) 为记录是指: (略) (略) 门文件或 (略) 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记录为准
现更改为: (略) 为记录是指:无
6、原招标文件第 * 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 资格评审标准 企业情况: (1)资质条件(满分 * 分): (略) 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级资质得 * 分; (略) 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级资质得 * 分; (略) 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级资质得 * 分。(2)考核期内类似工程项目(满分3分):考核期内, * 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施工合同金额在 * 万元以上(含 * 万元)在建或已完工景观照明工程的每项得1.5分。(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复印件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现更改为:(1)资质条件(满分 * 分): (略) 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级资质得 * 分; (略) 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级资质得 * 分; (略) 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级资质得 * 分。(2)考核期内类似工程项目(满分3分):考核期内, * 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施工合同金额在 * 万元以上(含 * 万元)在建或已完工景观照明工程的得3分。(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复印件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7、原招标文件第 * 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 资格评审标准 项目经理:(1)项目经理资质:1、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要求为市政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 * 级注册建造师的得 * 分。2、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要求为市政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 * 级注册建造师的得5分。(2)项目经理职称: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得5分。 注:未能提供拟任项目经理近 * (略) 保缴纳证明材料的,作 (略) 理。
现更改为:(1)项目经理资质:1、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要求为市政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 * 级注册建造师的得 * 分。2、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要求为市政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 * 级注册建造师的得7分。(2)项目经理职称: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得5分。 注:未能提供拟任项目经理 * 年2月- * 年 (略) 保缴纳证明材料的,作 (略) 理。
8、原招标文件第 * 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 资格评审标准 技术负责人:(1)技术负责人职称: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得 * 分;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 注:未提供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近 * (略) 保缴纳的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现更改为:(1)技术负责人职称: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得 * 分;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7分。 注:未提供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 * 年2月- * 年 (略) 保缴纳的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原招标文件第 * 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 资格评审标准 拟投入本工程管理人员情况:未提供拟投入人员近 * 个月依法在本 (略) 会保险的证明材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现更改为:未提供拟投入人员 * 年2月- * 年4月依法在本 (略) 会保险的证明材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原招标文件第 * 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技术标评审标准 其他主要人员 注:未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 (略) 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
现更改为:注:未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 * 年2月- * (略) 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
* 、原招标文件第 * 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 资格评审标准 企业财务状况 (1)提供近 * 个年度经 (略) 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每年得3分,满分9分。【备注:如上 * 年的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及上 * 年度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证明】。 (2)提供 * 年财务预测报告的得1分,满分1分。
现更改为:(1)提供 * 年度、 * 年度和 * 年度经 (略) 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每 * 年得3分。全部提供得 * 分,此项满分 * 分。【备注:如上 * 年的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及上 * 年度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证明】。
* 、原招标文件第 *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 分 专用合同条款 * .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 %, (略) 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 %;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 (略) 或 (略) 市公 (略) 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 %(含已支付的);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无息)。(根据南财债[ * ] * 号)
现更改为: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 %, (略) 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 %;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 (略) 或 (略) 市公 (略) 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 %(含已支付的);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
* 、原招标文件第 *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 分 专用合同条款 现更改为:
1. * 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 *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略) (略) (略) 包括: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 * 临时占地包括: 。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按通用条款1. (略)
。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通用条款1.4. (略)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无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无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无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无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
(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7) 图纸、工程量清单 ;
(8) 招标文件(含所有补充通知和答疑) ;
(9)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
(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点击查看>> )》及其 (略) 实施细则及《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 (略) 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 * 〕 * 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 ~ 点击查看>> 3)》及其 (略) 实施细则(修订本)。
说明:(6)、(7)、(8)、(9)填空内容分别限于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其他合同文件 * 者之 * ,其优先顺序可根据采取的不同合同方式由双方约定。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1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略) 内容。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略) 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6. (略)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 * 交通运输
1. * .1 (略) 的权利
(略) 的权利的约定: 。
1. * .3 场内交通
(略) (略) 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 (略) 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无 。
1. * .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 (略) 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另行约定 承担。
1. * 知识产权
1. * .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 (略) 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仅用于本工程 。
1. * .2 关于承包人 (略) 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按通用条款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按通用条款 。
1. * .4 承包人在 (略) 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由承包人负责 。
1. *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按通用条款1. (略)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及其调整办法:
①因深化设计、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缺项(或漏项)引起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变化的, (略) 分的工程量经承、发包双方签证,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费用予以调整,并按以下办法计算费用: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细目的,按投标人相同细目的 (略) 结算。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细目的,按投标人类似细目的 (略) 结算。新增项目或工程量清单说明为暂定价的内容, (略) 文件 * .2约定定额并乘以中标下浮系数(中标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进行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按施工当期的信息价,无信息价或无定额可套的,由承、 (略) 询价后报经监理工程师确认, (略) 门审定为准;
②因国家和本自治区政策性调整有关费用标准的,按 (略) ;
③ (略) 分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确定;
④本工程最终结算价以资质的中介机构审定为准。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2.4 (略) 、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略)
关于发包人 (略) 的期限要求:以发 (略) 通知7天内前向承包人 (略)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 (略) 需要的条件,包括: 发包人配合承包人于开工7日前将水、电 (略) 围墙内,费用由承包人解决。电讯线路的接通由承包人自费解决。水、电、通讯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略) 门的原因造成停电,承 (略) 解决施工用电,费用自理 。
* (略) 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 。
*土方作业时冲洗平台和密闭车辆的标准: 。
* (略) 的具体位置及其合理运距: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招标前资金已落实到位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无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 。
发包人提供的支付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2。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 * 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的竣工资料, (略) (略) (略) 门和(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并立卷及归档。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式5份_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略) 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__竣工验收正式通过后5天(工程造价在 * 万元以下含 * 万元)、 * 天(工程造价在 * 万元至 * 万元之间含 * 万元)、 * 天(工程造价在 * 万元以上)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_纸质及电子文档并装订成册 。
( * ) (略) 的其他义务:
① (略) 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施工时应探明并负责保护且承包费用,施工时如损坏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② (略) (略) (略) 解决,但不得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并承担相关费用。
③按照 (略) 壮族自治区总工会、 (略) 壮族自 (略) 乡建设厅《关于进 * 步加 (略) 乡建设系统组建工会和职工维权工作的意见》(桂工发[ * ] * 号) (略) 乡建委、市总工会、 (略) 《关于印发〈 (略) 业依法成立工会组织和拨缴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建[ * ]9号)相关规定,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成立项目工会并拨缴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应缴工会经费额的参考标准:
a.房建工程(含厂房和高层)的工会经费为工程项目中标价× * %×2%;
b.学生公寓及教学综合楼的工会经费为工程项目中标价×6%×2%;
c.市政工程的工会经费为工程项目中标价×5%×2%;
d.装饰工程的工会经费为工程项目中标价×4%×2%。
承包人组建项目工会的同时,从审批办证大厅 (略) 建设窗口领取并填写《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带上施工合同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略) (略) 门办理工会经费缴费手续;区直企业 (略) 办理工会经费缴费手续。( (略) (略) 市建设工会 点击查看>> 、审批办证大厅 (略) 建设窗口 点击查看>>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略) 诚信卡卡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 (略) 的时间要求:应在合同签订 (略) 。且每月不少于 * 天保 (略) ,否则,每少 * 天罚款 * 万元,以此类推。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 (略) 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 (略) 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 * %。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正当理由,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少于当月施工时间 * %的,少在岗带班 * 天, (略) 违约金 * 元/日(人民币)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 (略) 承诺的人员 * 致,并在 (开工日期) 前到任。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 (竣工证明材料名称) 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 * ﹞ * 号和桂建管﹝ * ﹞ * 号文除外)。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为违约, (略) * 0元/人•次(人民币)。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项目经理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 (略) 罚金 * 元/人•次(人民币)。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 (略) 管理人员安排报告(格式见合同附件3)的期限:
按通用 (略)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或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 (略) 罚金,处罚标准:技术负责人 * 0 元/人•次(人民币);专业工程师 * 元/人•次(人民币)。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 (略) 的批准要求:按通用条款第3.3. (略) 。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其承 (略) 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准擅自更换,擅自更换项目 (略) * 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专职安全员处 * 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 (略) 管理人员处 * 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 (略) 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项目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 (略) 违约金 * 0元/人•次(人民币);未经发包人同意,专职安全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 (略) 违约金 * 元/人•次(人民币); (略) 管理人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 (略) 违约金 * 元/人•次(人民币)。
3.5 分包
3.5.1 分包的 * 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1)除前款约定的分包内容外,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以将其他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 * 人,但分包人应当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分包请求和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本项目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详见合同附件4。
(2)在相关分包合同签订并报 (略) (略) 门备案后7天内,承包人应当将 * 份副本提交给监理人,承包人应保障分包工作不得再次分包。
(3)未经承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承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4)承包人有以下情况之 * 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况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①个人承包工程,包括本人单位及外单位人员承包,发包人不承认其个人拥有任何资质等级及营业许可资格。 (略) 履约保证金。
②几个人联合承包工程,就地 (略) * ,不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技术、机械能力,被发包人判定为 (略) 的承包人。 (略) 履约保证金。
③ (略) 的工程,以谋取高额转让费、管理费的承包人。 (略) 履约保证金。
④ (略) 分分包现象(其中包括冒充承包人下属单位的挂勾单位,凭口头协议参与施工的分包人及其他暗分包个体户), * 经发现核实,发包人将采取驱逐该暗分包人措施。 (略) 履约保证金。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因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直接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而影响承包人工作的,所造成的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开工之日起,竣工验收、业主接收手续办齐后 。
3.7 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的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5)。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 (竣工证明材料名称)之日止。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 * 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后的7个日历天内,发包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 %;承包人向发包人完成(施工)竣工资料移交手续后,可向发包人申请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 个日历天内扣减承包人赔偿金和其他应从承包人扣回的款项后,将履约保证金的余额退还给承包人。
承包人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按 (各市 (略) 乡 (略) (略) 门规定)规定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入帐户。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经审定后,按照规定程序,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没有使用或剩余的金额退还给承包人。
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 * 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按本工程的监理合同中的有关条款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按本工程的监理合同中的有关条款 。
关于监理 (略) (略) 、 (略) 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按本工程的监理合同中的有关条款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略) 诚信卡卡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按通用条款第4. (略)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 * 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 (略) 确定:
(1) ;
(2) ;
(3)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特殊要求: (略) (略) 壮族自 (略) 乡建设厅《 (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等制度的通知》(桂建管[ * ] * 号) (略) (略)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南建质安[ * 号)要求,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或中间验收前 *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单(最好是印制的表格)由双方签证。验收合格, (略) 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双方商订时限内修改后按上述循序重新验收。
监理人 (略) 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奖项的约定: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承包人应采取 * 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生活 (略) 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
关 (略) 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略) 《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 * 十 * 号)、《 (略) 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略) 市政府令第 * 号)、《关于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提升工程治理水平的若干意见》(南府规[ * ] * 号)、《 (略) 市土方作业文明施工工作导则》、《 (略)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图集》、《 (略) 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 * ] * 号)、《 (略) 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略) (略) 业协会核查建立的合法合规运输企业名录当中的企业签订运输合同,保证车辆受管控、服务够专业、利益分配较合理;使用符合密闭规定的 (略) 散体物料(建筑渣土、垃圾、砂石等)的运输,同时与辖区卫生防疫、 (略) 门或有合法资质资格的企业签订病媒生物消杀协议、生活垃圾清运协议、在线远程监控扬尘监测协议,采取道路硬化、裸土覆盖、洗车出门、保洁路口、在线监测、抑尘喷淋等有效措施,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及其费用在工地 * 线按标准落实到位。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1)本合同价款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
(2)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具体按《 (略) 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 * * 〕 * 号)和 《关于印发< (略) 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建质安〔 * * 〕 * 号 (略) 。
(3)支付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 ( * - * %), (略) 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6.3 环境保护
因施工需要,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办 (略) 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略) 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 (略) 门 (略) 。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按通用条款第7.1. (略)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工程开工前7天内_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后后7天内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第7.3. (略)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工程开工前7天内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工程开工前7天内 。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工程开工前7天内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图纸变更影响关健线路工序施工;②施工期间如因停电、停水连续8小时以上或 * 周内间歇性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含8小时)影响正常施工的。③政府指令性停工。④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溶洞、岩石、文物或地下管线的。⑤因发包人未能及时确认变更价格或 * 供材料提供延误的。⑥非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其他情形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双方约定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的情况: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逾期竣工的单栋工程罚款,每延误 * 天,按该栋工程结算造价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万分之 处罚,罚款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的单位工程结算造价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2) ;
(3) 。
7.9 提前竣工
7.9.2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的计算方法: 。
8. 材料与设备
8.2 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 * 览表》(表- * )中明确的材料、工程设备外,由承包人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运输和保管。《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 * 览表》(表- * )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略) 时有“参照或相当于**品牌、级别”约定的材料或设备,承包人采购时必须按类 (略) 约定品牌、 (略) 采购, (略) 约定的风险幅度的,结算时按投标单价支付,不得调整。
(略) (略) (略) 市工 (略) 关于重新印发《 (略) (略) 和 (略) 市工 (略) 关于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通知》的通知(南建规【 * 】1号)要求的,本工程必须使用高性能混凝土。
满足 (略) 市人民政府印发的《 (略) 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实施意见》(南府规〔 * 〕 * 号)要求的,本工程必须使用预拌砂浆。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清点后由承包人负责保管,保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_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主要材料涉及品种、款式、颜色等方面内容的,承包人应提交准备合格的材料样品送发包人选定。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其他独立承包人和监理人指示的他人提供条件外,承包 (略) (略) 有施工设备 (略) 地建设的临时设施仅限于用于合同工程。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清单见合同附件6。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8.8.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 (略) 、维护、拆除、清运费用的承担人: 。
9. 试验与检验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略) 需要 (略) 所: 。
(略) 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略) 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9.5 检验费用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以及《 (略) 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桂建管〔 * 〕 * 号)规定,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由发包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费用从发包人的项目建设经费中支出并直接支付给检测机构,不计入合同价款内。
* . 变更
* .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第 * . (略) ,工程变更符合 (略) 市《关于印发加强 (略) 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 (略) 市〔 * 号)文件 (略) 。
* .3 变更程序
* .3.1 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
⑴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按各市 (略) 门的规定办理。属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造成变更的,按特事特办原则予以办理。
⑵建设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若发生单价变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商定并签字确认。
⑶ 当合同规定的合同价款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 .3.2 非国有投资项目:
。
* .4 变更估价
* .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工程变更合同价款按 (略) :(1)合同中已有相同清单项目的,按合同该清单 (略) 计算;(2)合同中只有类似清单项目的,参照该类似清单 (略) 计算;(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清单项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并(□乘以下浮系数 %,□不乘下浮系数)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 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 (略) 计算;《 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 (略) 价计算;无定额可套的, (略) 价格协商确定综合价格;对于政府及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新增项目的单价必须经 审定。
工程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有偏差时,其综合单价的确定按专用条款“1. *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执行。
* .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 .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格及调整表》(表 * -2)和《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 * -3)。
* .7.1 (略) 的暂估价项目
(略) 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 .7.2 (略) 的暂估价项目
(略) 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 .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待定 。
①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②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引起的调整;
③计日工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否 。
(略) 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 (略) 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 (略) 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 (略) 价格调整。
(1)允许调整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基期价格、风险系数、投标报价:详见《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 * 览表》。
(2)主要材料和设备确认价:
按施工期间《 (略) 市 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加权平均计算,信息价没有的按通用条款规定确定。
(3)价差计算方法:
①《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 * 览表》中载明的材料和设备投标报价低于基准价格的: (略) 期间材料和设备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或材料和设备单价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 (略) 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 * 览表》中载明的材料和设备投标报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 (略) 期间材料和设备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材料和设备单价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 (略) 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 * 览表》中载明的材料和设备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 (略) 期间材料和设备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 (略) 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 。
* .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 .1 合同价格形式
本工程采用 (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工程量按实际结算。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政策性调整、本工程《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 * 览表》中约定的材料和设备价格变动风险以外的其他风险因素。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①工程变更:按 * .4.1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调整。
②政策性调整:按 (略) (略) 门颁 (略) 。
③材料价格风险:按 * .1的约定调整。
④其它: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 .2 预付款
* .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无 (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 - * %) 。
预付款支付期限: 无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无 。
* .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无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无 。
预付款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7。
* .3 计量
* .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的计量均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 * )和及其 (略) 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 * - * )及其 (略) 实施细则、本工程补充项目清单为准。
* .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每月 * 日前。
* .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 (略) 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 (略) 其责任依据,实际施工中发生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并不影 (略) 合同的责任,工程结算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2)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师应按照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款,承包人应得到该价款扣除保留金后的金额。当工程师要对已完工 (略) 计量时,应适时地通知承包人参加。
* .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除工程变更外,原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量不得按实计量。进度款按支付分解表支付,按通用条款第 * .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 (略) 计量,但合同价款按照支 (略) 支付。
* .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 %, (略) 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 %;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 (略) 或 (略) 市公 (略) 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 %;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 .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 .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进度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 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 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总价项目不采用支付分解表的方式计算,而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点击查看>> 3) (略) 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 (略) 。
* . 验收和工程试车
* .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 .1.2监理人 (略) 验收时,应提前 *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 小时。
* .2 竣工验收
* .2.1竣工验收条件
(3)承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应 (略) (略) (略) 门和(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具体内容包括: 。
竣工验收资料的份数: 。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验收正式通过后5天(工程造价在 * 万元以下含 * 万元)、 * 天(工程造价在 * 万元至 * 万元之间含 * 万元)、 * 天(工程造价在 * 万元以上),提供竣工图的数量分别为2套、4套、6套。
* .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另行协商 。
* .2.5移交、 (略) 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 (略) 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按通用条款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按通用条款 。
* .3 工程试车
* .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按通用条款 * .3. (略) _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 .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 .3. (略) 。
* .6 (略)
* .6.1 (略)
承包人 (略) 的期限: 监理人颁发(出具)工程接收证书后,承包人负责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本项约定的 (略) (略) 清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 。
* . 竣工结算
* .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竣工验收合格 * 天内。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除通用条款外,应提供经 (略) 或 (略) 市公 (略) 审定后出具的项目评审结论书 。
* .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 | 发包人审查时间 |
1 | * 万元以下 |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 * 天 |
2 | * 万元- * 万元 |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 * 天 |
3 | * 万元- * 万元 |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 * 天 |
4 | * 万元以上 |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 * 天 |
因承包人提供的结算资料不完整而需要补充或承包人不按时对账耽误时间时,审查时间应相应顺延。
结算审核约定:
非国有投资项目: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 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和报告,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之日起 (略) 审核,给予确认或者提出初审意见。发包人逾期不予审定结算的视为发包人已同意上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并以此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发包人初审竣工结算完毕之日起 天内,按审定后的结算价款, (略) 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的需要随时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国有投资项目:(双方结合各地 (略) 门出台的 (略) 约定)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按付款方式的有关约定 。
关于竣工付 (略) 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按照第 * 条(争议解决) (略) 理 。
* .4 最终结清
* .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式 * 份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天内 。
* .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天内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按付款方式的有关约定 。
* .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 .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按工程质 (略) 。
* .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是 。
* .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3%-5%)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无息);
(3)其他方式: 。
* .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 * 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 .4 保修
* .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见附件 * 《工程质量保修书》 。
工程保修书具体内容见合同附件8。
* .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 (略) 的合理时间: * 小时 。
* . 违约
* .1 发包人违约
* .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无 。
* .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工期可顺延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略) 商定 。
(3)发包人违反第 * .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可以提出索赔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可以提出工期索赔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可以提出工期索赔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可以提出工期索赔 。
(7)其他: 无 。
* .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 * .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 (略) 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 .2 承包人违约
* .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承包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 .2.1(2)、(3)条内容完成的,承包人 (略) 理,修复至工程质量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并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返工,否则发包人有权扣罚该分项工程 * %的 (略) 罚。
(2)承包人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 .2.1(6)条情形的,或经监理人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而承包 (略) 修补的,发包人将扣 (略) 质量保修金。
(3)承包人有本专用合同条款3.2、3.3条违约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均在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及计量支付款内扣除。监理人预先下发含有罚款意向的指令,如承包人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则在指令下达后十 * 天下发罚款通知书(不再陈述罚款理由)。承包人履约保证金被罚款后由发包人从最后 * 次计量支付时扣除相应金额补足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在合同期内,完成合 (略) 工程,且质量合格,在本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后十 * 天内可 (略) 或部分罚款,返还金额由监理人审核,发包人批准。罚款金额返还 (略) 利息。
* .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有违反以下情况之 * 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略) 履约保证金。
(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开工通知的 (略) 组织施工和不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的;
(2)承包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5条规定私自将合同或 (略) 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 (略) 分分包出去的;
(3)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投标文件承诺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撤离工地的;
(4)由于承包人原因拒绝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而又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严重延误的;
(5)承包人否认合同有 (略) 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人 (略) 或实质 (略) 合同的义务的;
(6)合同签订之日起十 * 日内,承包人无法按合同规定及投标文 (略) 经监理工程 (略) 人员和机械的。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 (略) 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 . 不可抗力
* .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 . 保险
* .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按通用条款 。
* .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 .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
* . 争议解决
* .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双 (略) 产生的争议应 (略) 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 * 方 (略) (略) 提起诉讼 。
* .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请 (略) (略) 按照该会 (略) 仲裁,仲 (略) 的,对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 (略) 市 (略) 起诉。
* . 补充条款
* .1 凡进入本工程工作的妇女应持有计生证、否则不准安排工作,禁止使用童工。
* .2投标报价规费中含按规定向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缴纳的建安劳保费(依据为桂政发〔 * 〕 * 号、桂建计〔 * 〕 * 号),现行收取标准依据桂建计字〔 * 〕 * 号 (略) ,即按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2%收取,其余的建安劳保费存入施工单位的建安劳保费专用账户,专款专用。
* . (略) 文件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按计价规范的规定自主确定。但安全文明施工费按 (略) ,作为不竞争费用单列。
专用合同条 (略) 文件,请各潜在 (略) 登录 (略) 市公 (略) 网上系统下载。
* 、本项目原来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 * 8年5月 * 日9时 * 分,现将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 * 日9时 * 分,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间相应延后,其他不变。
请各投标人按 (略) ,其他内容不变。
针对以上修改, (略) 文件,请 (略) 件文,特此公告!
招 标 人: (略) 市邕 (略) 岸公园
招标代理机构:广 (略)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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