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盲校教学办公楼及学生宿舍2#楼加固改造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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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市盲校教学办公楼及学生宿舍2#楼加固改造工程(施工)
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 点击查看>>
各投标人:
* 、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
1、删除招标文件中条款3.7: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 * ] * 号、榕建筑[ * ] * 号等文件要求书面提交由第 * 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信用报告作为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之 * ,未按规定提交有效信用报告或伪造信用报告的, (略) 文件,投标人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删除招标文件中第8章第1节资格文件十 * 、第 * 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
3、删除招标文件中通用本补正数据表
1 | 4.1. * | 原文无,在第4.1. * 条后增加1条; | 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 * ] * 号和榕建筑[ * ] * 号文件要求须书面提交由第 * 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信用报告作为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之 * ,未按规定提交有效信用报告或伪造信用报告的, (略) 文件,否决其投标; |
4、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略) : (略) (略)
帐户名称: (略) 市公共资 (略)
帐 号: 点击查看>>
更改为:
(略) : (略) (略)
帐户名称: (略) 市公共资 (略)
帐 号: 点击查看>>
* 、 (略) 分
1、根据建质[ * 号, (略) (略) (略)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 * 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 (略) 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本项目质量保证金为未明确,请贵单位尽快予以确认!
答:按 (略)
2、招标文件中无预付款,根据闽财建[ * 号文 第十 * 条规定,合同应当明确预付款进度款的比例。( * )预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 %,不高于合同价款的 * %。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按规定确认工程预付款。
答:按 (略)
3、 (略) 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略) 办法》第 * 条第 * (略) 包工包料的,合同应当约定发、承包双方承担主要材料价格风险的幅度。根据闽建筑[ * ] * 号规定 工程建设施工发包应当遵循风险共担、合理分摊的原则,采用固定价格合同的,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应当按新规范明确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风险承包幅度,钢材价格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5%以内,其他主要材料价格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 * %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 * %以内;人工费按我厅发布的施工期人工预算单价计算,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该项条款,请代 (略) ,以免造成双方不必要的误解。
答:按 (略)
4、考虑该工程规模、性质、工程工期及工程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保质保期的完成该工程望贵司改为固定单价合同。
答:按 (略)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 * 内容的表述上不 * 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略) 市盲校
招标代理单位: (略) 天润 (略)
* 年5月 * 日
(略) 市盲校教学办公楼及学生宿舍2#楼加固改造工程(施工)
补充通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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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 、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
1、删除招标文件中
第8章 第1节 资格文件 十 * 、承诺书
5、我方已经充分了解《 (略) 关于加强我市建筑服务业营改增后税源管理的补充通知》(榕财建【 * 】 * 号)规定, (略) 公开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参与工程投标的企业须为在 (略) 市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略) ,或参与工程投标的企业须在在合同签订前在 (略) 市成立具有 (略) (略) 负责工程价款结算 (略) 区开具发票,实行 * 般计税方法计税。
工程建设单位与 (略) 签订 * 方协议。协议必须特别明确以下内容:
①工 (略) 负责接收工程建设单 (略) (略) 价款,并缴纳与之有关的 * 切合法税、费。子公司向工程建设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
②原合同项下 (略) 权利和义务,由 (略) (略) 使和承担; * 方协议签订前,工程中标单位 (略) 的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子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同意与工程中标单位 (略) 法律责任。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 * 内容的表述上不 * 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略) 市盲校
招标代理单位: (略) 天润 (略)
* 年5月 * 日
(略) 市盲校教学办公楼及学生宿舍2#楼加固改造工程(施工)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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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
*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修改如下: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 *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包括但不限于会议纪要,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现场签证和构 (略) 分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略) (略) (略) 包括:按施工 (略)
1.1.3.9 永久占地包括: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 * 切永久占用的土地。
1.1.3. * 临时占地包括: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 * 切临时占用的土地, (略) 用的临时支线、便道、 (略) 的临时出入通道,取、 (略) 、 (略) 、 (略) 、 (略) 、机 (略) 、 (略) 以及生产(办公)、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本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2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内容)本 (略) (略) 和 (略) (略) 规范和标准,若上述标准和规范做出修改时,则以修改后的新标准和规范为准,有出入的则以较严格的为准;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采用由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标准和要求。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⑴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合同谈判中澄清文件);
⑵中标通知书;
⑶专用合同条款(含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补充文件中 (略) 分);
⑷通用合同条款;
⑸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⑹标准、规范及技术规范(含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补充文件中 (略) 分);
⑺图纸(含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补充文件中 (略) 分);
⑻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⑼招标文件;
⑽承诺书、投标书附表;
⑾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
⑿构成 (略) 分的其他文件。
在合 (略) 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 (略) 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 (略) 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 * 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上述文件应为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 (略) ,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略) 中,发包人、承包人根据本专用条款办理的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 (略) 分。)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5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不得向与施工无关的第 * 者提供。
图纸的修改:监理人应在施工前 * 天给承包人签发图纸修改指令。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工程师合理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应急方案以及其他与施工监理有关的报备文件等;;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应在开工之前报送给监理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3套;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按规范要求;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 * 天内批复。
1.6.5 现场图纸准备
(略) 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 * 交通运输
1. * .1 (略) 的权利
(略) 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1. * .3 场内交通
(略) (略) 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 (略) 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1. * .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 (略) 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 * 知识产权
1. * .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 (略) 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 * 方。
1. * .2 关于承包人 (略) 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
1. * .4 承包人在 (略) 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
1. *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相关规定。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相关规定。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指导 (略) 使职权, (略) 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
2.4 (略) 、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略)
关于发包人 (略) 的期限要求:按拆除进度,逐 (略) 分开工条件的用地,直到拆除完成。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 (略) 需要的条件,包括: (略) (略) 有设施、器械及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等 (略) 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施工用水、用电由发包人将指定接点,并满足施工要求,接 (略) 段管线,计量设备 (略) 解决。承包人每月底向发包人缴纳水电费(价格按施 (略) 、自来水公司的 (略) )。因承包人不按月预付该费用,所造成工地停水、停电影响施工的,其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否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否。
3.1 承包人的 * 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 (略) 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规定的工程技术档案要求,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图和内业资料,并应交付相应的施工变更签证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认记录,以及建筑装修材料“ * 证”、机电设备“ * 证”和说明书等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竣工图、规定的其他应交资料,具体满足《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点击查看>> 1规定。上述资料 * 式 * 份(其中 * 份为原始材料),应当在合同规定的验收完成后 * 天内提交给发包人。承包人若未按时交付工程竣工资料,发包人可不予拨付工程款。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式 * 份。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验收完成后 * 天内提交给发 (略)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其内容及规格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点击查看>> 1)。
( * ) (略) 的其他义务:1) 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的工作: (略) 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若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延误,则按7.5条款 (略) 处理。
2)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做好施工安全保卫工作,施工周围防护及过路防护棚,遵守《安全生产法》, (略) 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夜间施工管理,切实注意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由承 (略) 经济和法律责任。
3)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根据发包人需要配备提供工作用交通便利措施/设施, (略) 使用费用至工程审计完成。
4) 承包人应负责施工期间班组人员的安全并办理相关保险手续,并负责暂住证的办理和计划生育工作、处理可能干扰 (略) 会因素。
5) 承包人应对本工程质量、安全、工期、 (略) 责任,并接受各级质量、安全 (略) 门的检查、监督,并承担相应费用。因违反规 (略) 门处罚,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承担业主方合理的设备监造及生产过程检查费用。
6) 承包人应遵 (略) 制定的有关工程管理规定。
7) 承包人施工应不影响邻近建筑物、构造物的安全与正常使用和不适当地干 (略) 方便。如果发生上述情况,并由此导致索赔、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时,应由承包人承担 * 切责任及费用。但属于发包人对本工程 (略) 引起的损失或损害除外。
8) (略) 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以上情况应负责保护,并即通知发包人,保护措施费用由承包方负责承担。如有损坏,承包人负责修缮赔偿。
9) 除合同另有说明外:
①承包方应被认为已取得了对工程可能产生影响和作用的有关风险、意外事件和其 (略) 必要资料;
②通过签署合同,承包方接受对预见到的为顺利 (略) 有困难 (略) 职责;
* ) 除设计与实际地质条件不符或另有说明外,合同价格对任何未预见到的困难和费用不应考虑予以调整。
* ) 因上述工作而发生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从应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若不足时,发包人可出售承包人的财产用以抵补,或由发包人依照法 (略) 收回。
* ) (略) 合同期 (略) (略) (略) 纳税,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
* ) (略) 负责办理土方外运的审批手续及费用,土方运输及堆放均须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 * 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 ) 承包人应将本工程剩余的土石方卸 (略) 门审批的土石方临时倾泻点,不得随意卸至其它地点。
(1)本工程土石方外运运距暂按 * KM考虑,结算时按实调整。结 (略) 置费用按照“ (略) 、 (略) (略) 关于财政性投资建设 (略) 置费用结算办法的通知(榕财建【 * 】2号)” (略) ,即 (略) 门审批的土石方临时倾泻点和市(区) (略) 审批的运输卡确认的距离,以及市(区) (略) 确认的在审批的土石方临时倾泻点倾泻的土石方数量计算。建筑垃圾 (略) 门要求倾倒至指定位置,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的,施工单位应严格要求办理。
(2)结 (略) 置费用应提供土石方临时倾泻 (略) 门出 (略) 置临时倾泻点审批材料,和市(区) (略) 出具的运输卡及经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核并经市(区) (略) 确认的该倾泻点实际倾泻土方数量(以立方米单位计量)的有关证明材料报发包人备案。
* )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 (略) 地的看管,若出现其他方倾倒 (略) 地, (略) 负责。
* ) 为确保管道工程能按期施工,保证工程完工时间,承包人应及时支付管材货款,若因承包人未及时支付,造成管材 (略) ,致使工程工期延误的按专用合同第7.5. (略) 罚。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
(1)项目负责人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 (略) 分权利和职责。委派人员如有权签证,则需项目负责人的书面通知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明确其权限和范围。(2)项目负责人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其他管理人员,否则视为违约。①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以及主要项目施工方法;②签署工程开工、复工报告、工程款支付申请、工程竣工报验单;③签署确认竣工结算、签署竣工文件;④调解合同争议、处理索赔,申请工程延期;⑤根据工程项目的 (略) 项目管理人员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管理人员。
关于项目负责人每 (略) 的时间要求: (略) 每天人像识别签到登记制且每月出勤不得少于 * 天。承 (略) 管理人员在实施合同过程中 (略) ,并有足 (略) 职责。发包人将对承 (略) 管理 (略) (略) 考核。 (略) 管理人员实施脸模签到制度,并通过远程 (略) 人员每天脸模签到情况对未签到的,视同缺勤。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将对承包人的项目 (略) 不定期点名,若发现 (略) ,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 (略) 以 * 元/每人·天的扣款,对其他项 (略) 以 * 元/每人·天的扣款,发包人在扣款前先向承包人发出书面扣款通知单,承包人在接到扣款通知书后 * 小时内不能做出令发包人满意的解释,则按单扣款; * 个月内累计超过 (略) ,将视 (略)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 * 个月内累计 * 次未参加监理工地例会,且事先未经发包人同意的,也视 (略) 。在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等投 (略) 管理人员每天打卡 2 次、且每打卡2次间隔时间在 4 小时以上的,计为出勤 * 天,出勤率不少于每周 5 天。 (略) 人员到位率达不到 * %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略) 没收履约担保金,由此产生的责任 (略) 由承包人负责。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 (略) 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扣以人民币2万元的违约金,由发包人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并责令限期提交劳动 (略) 会保险。
3.2.2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 (略) 的违约责任:处以3万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 * 切损失。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处以 * 万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 * 切损失。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暂停进度款拨付,直至承包人更换符合发包人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为止,并按上述3.2. (略)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 (略) 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上述3.2. (略)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 (略) 的批准要求:实行每天脸模签到登记制且每月出勤不得少于 * 天。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 (略) 每月累计不超过2天的,应报监理人同意; (略) 每月累计超过2天的,应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主要施工管理人员 (略) 前应指定 * 名资格、业绩和信誉不低于专用条款 (略) 施工主要管理人员相应标准的 (略) 其职责,该人 (略) 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监理人或发包人的同意。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1.承包人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应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略) (略) 门备案后方可更换。2.承包人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丰富的工程经验,发包人发现有较大失误或不能胜任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承包人须在 * 周内更换相应管理人 (略) 。3.若承包人未经监理人和发包人书面批准,擅自更换投标承诺的 (略)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施工合同,所造成的 * 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略) 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专用合同条款 (略) 施工主要管理人员的相应标准,同时承包人应按照以下标准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
---更换项目负责人每人次支付违约金 * * * 万元人民币;
---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次支付违约金 * * * 万元人民币;
---更换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试验员、材料员,每人次支付违约金 * 万元人民币,若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须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更换同等或更高资历的人员不超过2人次,超过2人次的每人次支付违约金 * 万元人民币。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 (略) 的违约责任:处以1万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 * 切损失。
3.5 分包
3.5.1 分包的 * 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工程主体 (略) 分。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规范要求。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如下
(1)根据闽建筑【 * 】 * 号文规定,“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 * 体化”服务业务,如承包人非福 (略) 乡建设厅负责建立的建机 * 体化企业,应将“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 * 体化” (略) 分包。
本项目的建机 * 体化企业为 。承包人、分包人、发包人均按《 (略) 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 * 体化” (略) 规定》(闽建[ * ]6号)的 (略) 。
(2)发包人对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法律与经济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而致使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包括发包人为此支付的违约金、利息、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3)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详见通用本。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 (略) 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至颁发工程接收书之日止。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为签约合同价的 * %, (略) 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
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提交。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可以视为其已放弃中标资格而不予签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略) 确定中标人 。
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发包人不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
(略) 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 * ] * 号的规定,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 * ] * 号文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转出; (略) 保函递交的,应由 (略) (略) 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出具担 (略) (略) 在地的 (略) (略) 门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且保险公司应通过 (略) 省 (略) 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履约 (略) 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单位承担 (略) 罚如下:①处罚违约金 * 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发包 (略) (略) 门,列入不良记录。
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提交。履约担保须满足闽建筑[ * ] * 号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中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略) 保函递交的,应由 (略) (略) 出具,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履约担保退还:履约担保在取得竣工验收证书后无息退给承包人。
4.1监理人的 * 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监理人除按规定和本合同内容以及投标文件确认的材料产品项目,进行监理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的控制管理外,还对承包人通过本施工合同及投标文件确认的技术、管理主要人员以及投入的主要设备情况和材料的数 (略) 监理。承包人无论何种原因以书面形式提出调整主要工程技术人员、调换主要材料、品种、规格、质量、数量、重量或技术参数等,均须取得监理人和发包人代表的书面许可。发包人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承包人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发包人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为准。
关于监理 (略) (略) 、 (略) 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提供。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按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监理合同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 * 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 (略) 确定:
(1) ;
(2) ;
(3) 。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监理人 (略) 检查时,应提前 *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 小时。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当 (略) 的建筑施工安全、 (略) 环境与卫生标准和 (略) 安全职责,并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编制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人审批。同时承包人应根据上述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承包人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发包人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特殊要求的,所需费用由承包人 * 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计算。承包人未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实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6.1.2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由于承包人 (略) 地内及其毗邻地带发生安全事故、管线破坏等,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损失。
6.1.3特别安全生产事项
承包人应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略) 省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指南》以 (略) (略) (略) 门的规定组织施工; (略) 人员与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管理, (略) 人员安全,以及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承担安全施工责任和费用,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若发包人 (略) 检查时,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略) 省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指南》以 (略) (略) (略) 门规定的情况,除责令承包人限期整改外,可根据情况轻重要求承包人支付 * 元~ * 0元不等的违约金,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1) (略) (略) 的治安保 (略) 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的组建,并承担费用。(2) (略) 组织力量保护已安装设备的安全,直至竣工验收移交给设备管理单位,并承担费用。(3) (略) 远程视频监控管理(若有):承包人在施工中配置监控系统,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符合闽建建[ * ] * 号、闽建建[ * ] (略) 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的视频监控施工方案,并在发包人审批后 * 天内完成监控工程。必须在开工之前,将工地安装的远程视频监控 (略) 门 (略) 平台窗口对接( (略) 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是 (略) 采集视频信号, (略) 络 (略) 理后接入业主及市建委 (略) ,实现对在建工地 * 小时实时监控及录像。同时,通过监控系统及时反映工程质量安全动态, (略) (略) (略) 络监控和管理。)承包人须保证维护监控设施完善及过程资料的完整至工程验收完成,随时接受发包人的调阅及检查,如 * 小时内有时间段查到无录像,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 * 元/次的违约责任。以上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管理费用中。承包人如未按上述要求完成,同意 (略) 配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关 (略) 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编制,并在开工后3日内报送监理人审查,监理人在收到预案3日内应将审查结果通知承包人,通过审查的预案将同时报业主审批,未通过审查的预案退回承包人重新编制并按规定上报监理。经业主审批的预案,应得 (略) 。
(1)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的组建: 由承包人负责 。
(2) (略) 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编制: 由承包人负责编制,并在开工后3日内报送监理人审查,监理人在收到预案3日内应将审查结果通知承包人,通过审查的预案将同时报业主审批,未通过审查的预案退回承包人重新编制并按规定上报监理。经业主审批的预案,应得 (略) 。
(3) (略) 远程视频监控管理(若有)
承包人在施工中配置监控系统,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符合闽建建[ * ] * 号、闽建建[ * ] (略) 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的视频监控施工方案,并在发包人审批后 * 天内完成监控工程。必须在开工之前,将工地安装的远程视频监控 (略) 门 (略) 平台窗口对接( (略) 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是 (略) 采集视频信号, (略) 络 (略) 理后接入业主及市建委 (略) ,实现对在建工地 * 小时实时监控及录像。同时,通过监控系统及时反映工程质量安全动态, (略) (略) (略) 络监控和管理。)承包人须保证维护监控设施完善及过程资料的完整至工程验收完成,随时接受发包人的调阅及检查,如 * 小时内有时间段查到无录像,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 * 元/次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如未按上述要求完成,同意 (略) 配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照市政府创卫要求及 (略) 有关规定, (略) 地清洁卫生,防止出现侵害他人财产或扰民等情况。如因承包人施工引发纠纷,由承包人负责解决且工期不予顺延。
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 (略) 整洁;施工装备和材料、设备应妥善存放和贮存;废料、垃圾和不再需要的临时 (略) 清除,拆除并运走;承包人拆除或替换下的设备属国有资产应妥善保管、存 (略) 点,不得随意丢弃,拆除下的材料设备清单应整理后上报发包人。
在交工时,承 (略) 清除并运出承包人装备、剩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拆除或替换下的设备也须统 * 运送至发包人指定地点贮存,并 (略) 及工程整洁,达到发包人满意的使用状态,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含在本工程投标报价中。如果承包人未在发包人允许的合理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则发包人可以在工程款中直接扣款以用于:
(a) 委托他人将承包人装备、剩余材料及承包人的其他财产另选地方停放;
(b) 委托他人清除并运走垃圾、废料;
(c) 委托他人将拆除或替换下的设备统 * 运送至发包人指定地点贮存。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略) 署(明确本项目实施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目标;明确项目管理的总体安排, (略) 项目经理责任制, (略) 的设立和岗位设置及相应的规章制度等)、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流向和施工顺序、施工进度划分、主要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选择等)、施工进度计划(按照合同工期,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包括总进度计划和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或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表可采用横道图 (略) 络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单体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资源供应计划(按照招标项目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 (略) 实际施工条件,提出相应的资源供应计划,包括劳 (略) 需求计划、机械设备需求计划和主要材料和周转材料需求计划等)、技术组织措施(包括保证进度目标的措施、保证质量目标的措施、保证安全目标的措施、保证成本目标的措施、保证季节施工的措施、保证环境的措施和文明施工措施等)、实施难点和对策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取得中标通知书后 * 天内向发包人及工程师提交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施工进度计划( (略) 络图),每周 (略) 实际施工情况对施工 (略) 调整,确保各阶段目标的实现。承包人应于每月的 * 日按监理方规定的份数上报下月工程进度计划。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接到承包人递交的报告后7天内。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承包人递交的报告7日内。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承包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 天内必须与发包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且必须按发 (略) 施工。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日期前7天。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因政府拆迁征地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发包人允许工期顺延,但不予补偿因此增加的费用及其他费用。承包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该风险 。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的重大设计变更引起的工作量增加或额外增加的工作量,但以发包人的书面签署为准。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发包人应书面签署延长相应的工期,承包人不得再据此提出经济上的索赔。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承包人每延误1日支付 * 0元人民币违约金。由发包人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抵扣或从承包人的履约担保中支取。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格的 *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外,还包括不可抗力为烈度7度以上地震、8级以上(不含8级)台风、日雨量 * mm以上暴雨, (略) 在地气象、 (略) 门公布为准。 (略) 不允许施工的日期。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除非另有约定,否则总工期提前不予奖励。
7. *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
(1)因承包人违反规范或任何工程质量 (略) 返工的,或以伪劣材料充抵合同规定的品牌、型号、质量等级的材料、或不按本合同规 (略) 配置时,经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而停工的;
(2)承包人未按 (略) 施工、或因施工组 (略) 导致发包人未能按时审批影响开工的;
(3)工程实施期间或完工 (略) 门检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技术问题需作整改的;
(4)承包人自身原因的待工待料的;
(5)工程质量未达到等级标准要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返工的。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
8.4.3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承包人报送各种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给监理人审批的时间为: (略) 文件的规定和承包人的投标承诺以及经发包人(监理人)确定的规格、品牌、质量等级要求,并应按照发包人(监理人)要求提前 * 天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提供样品、有关资料和采购计划,经发包人(监理人)书面确认后, (略) 。并须满足以下要求 :
(1) (略) (略) 有建筑材料等到货时,应由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就材料的种类、产地、品牌、数量、规格、单价、技术参数、质量等级等,按发包人规定的统 * 项目和国家制定的有关产品质量标准 (略) 验收或抽查试验(所有检验试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合格后方可使用。承包人并应向验收人员提供有关产品合格证、许可证、准用证 (略) 日期等以供核对。
(2)发包人 (略) 分材料及设备需由发包人采购、 (略) 调整的,发包人应提前通知承包人,或于承包人提交订货书面报告后3天内通知承包人。
(3)承包人应负责材料的保管及成品半成品的保管工作。
(4)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必须符 (略) (略) 业等标准要求。
8.4.4无论何种原因,出现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的情况,均由承包人承担应有的责任。
8.4.5 (略) 用材料必须使用全新及没有缺陷的材料,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保管、 (略) 文件、设计图纸、现行规范以及 (略) 市有关规定的要求,发包人推荐主材品牌以及其与监理工程师、建筑师对任何材料的批准和指导并不免 (略) 采购的材料按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8.4.6若发现承包人以伪劣产品充抵或与发包人确认的材料设备不符,发包人有权让承包人更换直到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确认验收合格。若发生此类事件,承包人应按该批材料、设备价格总额的 * %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可以从合同价款中直接扣抵,经验收后及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备、材料丢失或损坏,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额经济赔偿责任;
8.4.7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材料采购的 (略) 监控,并行使最终的质量检验认可权和否决权;如果发包人在监控过程和检验中发现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此时承包人应督 (略) 整改直至发包人满意为止,由此造成的工期推迟和费用的增加由承包人承担。
8.4.8材料要求
(1) (略) (略) 有材料及设备的各种规格、型号、性能、参数、等级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行业、地方及设计规定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2) (略) 文件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略) 有灯具、 * 金及配套件等材料必须是全新的和没有缺陷的,承包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供有关制造商的书面质量保证书和试验报告,以确认材料、 * 金及配套件符合要求,发包人确认后, (略) 并投入使用,未经发包人确认的材料和 (略) 的,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 (略) 承担。发包人对任何材料的认可并不分担承包人应负的责任。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均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及设计规定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
(略) 权、 (略) 外设施权的办理人:由承包人办理。
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护、养护和管理人:承包人 。
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相关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略) 需要 (略) 所:符合规范要求。
(略) 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符合规范要求。
(略) 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符合规范要求。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 (略) 。
* .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约定。
* .1.2施工过程中发包人 (略) 实 (略) 分项目, (略) 分项目分步实施,承包人应无条件按发包 (略) 施工。
* .4 变更估价
承包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的期限:承包人在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 * 天内 。
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的期限: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的 * 天内。重大变更的确认时限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
工程变更程序按福 (略) 。未按 (略) 造成后果 (略) 承担。
* .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4.1.1投标文件中已有适用于增减项目的价格,按投标文件已 (略) 计算;
* .4.1.2投标文件中只有类似于增减项目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 (略) 计算;
* .4.1.3投标文件中未包含的项目(有定额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编本工程控制价采用的定额及信息价计价后乘以投标折扣率[投标折扣率=(中标价-暂列金)&bride;(工程控制价-暂列金)]进行计算;
* .4.1.4若相关计价规定中无此项目的, (略) 询价,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报 (略) 市财 (略) (略) 。
* .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 (略)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 (略)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
* .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
* .7.1 (略) 的暂估价项目
(略) 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 .7.2 (略) 的暂估价项目
(略) 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
* .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是指发包人为可能发生工程变更而暂列的金额。 (略) (略) 确定设立的,承包人无权使用此笔费用。 (略) 人签 (略) 使用、部分使用或不使用。
* .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根据《 (略) 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 版)》(闽建筑[ * ] * 号)精神,主要材料(指:钢筋、水泥、混凝土)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 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外的, (略) 分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略) 控制价采用的材料综合信息价与施工期材料综合信息价的差额为依据,若信息价为区间值的时候,则采用区间值的中间值为补差依据,发生的价差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
施工机械使用费上涨或下降幅度在 * %以内(含 * %)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降幅度在 * %以外的, (略) 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略) 控制价采用的施工机械台班信息价的平均价与施工期施工机械使用费对应的《 (略) 工程预算价管理》的施工机械台班信息价格的平均价的差额为依据,发生的价差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
人工费按 (略) 省建设厅发布的施工期人工预算单价计算,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
施工期信息价,以《 (略) 工程造价管理》发布施工当期 (略) 市区钢材、水泥价格取定,基期信息价为《 (略) 工程造价管理》发布的信息价,月份按公布的控制价中采用的月份。上述调差仅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
(略) 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 (略) 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 (略) 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 (略) 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 (略) 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 (略) 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 (略) 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 (略) 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 (略) 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 (略) 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人工费根据福 (略) 乡建设厅发布的人工预算单价或人工费价格指数的 (略) 调整。 (略) (略) 在月份之前(包括该月)已完 (略) 对应的人工费不作调整; (略) 在月份之后完 (略) 对应的人工费作相应调整。完成的工程量以工程款支付月报表为依据。
(2)钢筋、水泥价格调整参照 (略) 省建设厅闽建筑【 * 】 * 号文件调整。调整办法具体如下:施工期内完成钢筋、水泥使用量对应的《 (略) 工程造价信息》 (略) (略) 对应的同期信息价中钢筋、水泥 (略) 比较,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含5%)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外的, (略) 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调差仅计取差价和税金,其他费用和利润均不计取,按月调整。
(3)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费调整参照 (略) 省建设厅闽建筑【 * 】 * 号文、闽建筑【 * 】 * 号文调整。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费调整办法具体如下:施工期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费对应的《 (略) 工程造价信息》 (略) (略) 对应的同期信息价中施工机械台 (略) 比较。上涨或下降幅度在 * %以内(含 * %)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降幅度在 * %以外的, (略) 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调差仅计取差价和税金,其他费用和利润均不计取,调差按季度调整。
(4)其他不予调整。
* .1 合同价格形式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由承包人在投标时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略) 计算。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按专用合同条款第 * .4 条 (略)
若因征地拆迁、政府指令、政策性调整等特殊原因,导致 (略) 或部分停建、缓建及取消等,除了按工程实际完成情况按实予以结算外,发包人不承担由此而引起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亦不以此为由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及其他要求。
* .2 预付款
* .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的 * %,承包人提交了履约担保、签订了合同协议书、项目 (略) 到位及 (略) 进场后,预付款金额经 (略) 批准到位后 (略) 转账形式予以支付。
预付款支付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后提交。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第 * 期工程款支付时扣回 * %的预付款,第 * 期工程 (略) 扣回预付款。
* .3 计量
* .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应以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为依据 。
* .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按 (略) 。
* .3.3 固定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固定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不适用 。
* .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按 (略) 。
* .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 .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 (略) 计量: 不适用 。
* .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4 工程进度款支付
进度付款申请单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 式 * 份 。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内容: 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 。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通用 (略)
* .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 (略)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 (略)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通用 (略)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 (略) 。
进度付款额度和付款方式:①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于每个月 * 号前向监理人书面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经发包人确认后按当月确定的已 (略) 含款项的 * %扣除当月的应扣款后支付进度款,若承包人逾期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当期进度款。②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 %(工程进度款最高拨付至项目合同价的 * %),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以验收日期为准)的 * 个月内编制建安工程结算,并报 (略) 市政府投 (略) 审核(以收件日期为准),对未按规定时间内送审结算的,结算款将不再拨付,而按已拨付的进度款作为最终结算价。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 (略) 市政府投 (略) 审定结算、 (略) 批复且资金到位后,发包人支付至结算价的 * %(处罚款除外),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款项付至结算价的 * %,批复竣工财务决算后 * 个月内付清余款。
经过审查批准后的变更,由承包人编制预算,报监理人及发包人初审,并 (略) 门审核后,审核后金额按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现场签证、材料调差等产生的价款调整在工程结算时报 (略) 市财 (略) 审定。
对于超概项目,发包人拨付项目工程费用进度款最高付至原审批的项目工程费用概算,当项目各合同段进度款累计拨付金额达到项目工程费用概算后,发包人将不再拨付进度款;发包人按规定及时向区 (略) 报批调概。原则上每个项目概算只调整 * 次。在项目调概获批后,发包人将按规定拨付后续进度款项。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若工程进度款未能按合同条款及时支付,在 * 个月时间内双方互相谅解,超过 * 个月发包人应按 (略) 公布的贷款同期同档利率计算欠款利息。
* .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通用 (略)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 .1.2监理人 (略) 验收时,应提前 *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 小时。
* .2 竣工验收
* .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 (略)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无 。
* .2.5移交、 (略) 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按 (略)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 (略) 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按 (略)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略) 理,详本专用条款7.5.2。
实际竣工日期:经验收合格工程的竣工验收日期以承包人递交经验收通过的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准,如经整改后验收合格则按整改合格后的日期为准 ,验收不 (略) 需工期计入施工工期内
承包人应负责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移交等相关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3 工程试车
工程需要试车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范围相 * 致,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试车应按 (略) :
(1)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 * 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通知中应载明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的,监理人在试车记录上签字。监理人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自试车结束满 * 小时后视为监理人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监理人不能按时参加试车,应在试车前 * 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 * 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应予以顺延。监理人未能在前述期限内提出延期要求,又不参加试车的,视为认可试车记录。
(2)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 *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中应载明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合同当事人在试车记录上签字。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试车的,视为认可试车记录。
* .3.2 试车中的责任
因设计原因导致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人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 (略) 费用,工期相应顺延。因承包人原因导致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监理人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因工程设备制造原因导致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由采购该工程设备的合同当事人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由此增加的修理、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采购该工程设备的合同当事人承担。
* .3.3 投料试车
(略) 投料试车的,发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组织投料试车。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 (略) 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有关事项。
投料试车合格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投料试车不合格的,承包人应按照发 (略) 整改,由此产生的整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投料试车不合格的,如发包人要 (略) 整改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4.1 发包人需要在工程竣工前使用单位工程的,或承包人提出提前交付已经竣工的单位工程且经发包人同意的, (略) 单位工程验收,验收的程序按照第 * .2款〔竣工验收〕 (略) 。
验收合格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单位工程接收证书。已签发单位工程接收证书的单位工程由发包人负责照管。单位工程的验收成果和结论作为整体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
* .4.2 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前交付单位工程,由此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5.1 (略) 是指合同 (略) 竣工,其中某项或某几项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安装已竣工,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需要投 (略) 的,经发包人按第 * .4款〔提前交付单位工程的验收〕的约定验收合格,证明能确保安全后,才能在施 (略) 。
* .5.2 (略) 中发现工程或工程设备损坏或存在缺陷的,由承包人按第 * .2款〔缺陷责任期〕 (略) 修复。
* .6 (略)
* .6.1 (略)
承包人 (略) 的期限:以监理人规定的时间为准。
发包人指 (略) 时,承包人 (略) ,并在监理人规定的时间内( * 般为 * 日历天) 退场完毕,否则视同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即每延迟 * 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同时每延迟 * 天竣工结算支付时间相应延迟 * 周。
* .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 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 (略) 。
竣工结算资料包括:按 (略) 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规定的工程技术档案要求,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图和内业资料,并应交付相应的施工变更签证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认记录,以及建筑装修材料“ * 证”、机电设备“ * 证”和说明书等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竣工图、规定的其他应交资料,具体满足《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点击查看>> 1规定。上述资料 * 式 * 份(其中 * 份为原始材料),应当在合同规定的验收完成后 * 天内提交给发包人。承包人若未按时交付工程竣工资料,发包人可不予拨付工程款。
竣工资料份数: * 式 * 份
* .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 * 天内完成核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 * 天内完成审批并报送 (略) 市财 (略) 或第 * 方审核机构审核,最终以 (略) 市财 (略) 或第 * 方审核机构审结时间为准。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 (略) 市财 (略) 或第 * 方审核机构审查时限。
关于竣工付 (略) 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 (略) 。
* .4 最终结清
* .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式 * 份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 * 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承包人必须在工程竣(交、完)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编制建安工程结算,并送市财 (略) 审核,未按规定时间内送审结算的,结算款将不再拨付,按已拨付的进度款作为工程最终决算价。
* .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 (略)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 (略) 。
* .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实际竣工日期起算 * 个月。
* .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是 。
* .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 /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工程结算价款的3% 。
* .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3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 * 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工程结算经 (略) 市财 (略) 审核确定后扣留工程结算价款的3%,作为本工程的质量保证金。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无息)。
* .4保修
* .4.1 保修责任
保修期限为: (略) 第 * 号令《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略) 第 * 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略) ,具体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2年。
保修责任为: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保修费用从工程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 (略) 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 (略) (略) 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
* .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 (略) 的合理时间: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修理通知后 * 小 (略) 进行维修。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 (略) 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 (略) (略) 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结构的质量。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 .1 发包人违约
* .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
(3)发包人违反第 * .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
(7)其他: / 。
* .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 * .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 (略) 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 .2 承包人违约
* .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承包人未按投标 (略) 人 (略) 及其他相关规范要求。
* .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承包人不按施工设计图纸施工、违反 (略) 施工或建筑材料设备、施工工艺不合格等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返工、补救、整改或重建, (略) 责任和费用以及赔偿均 (略) 承担。
工程竣工验收时未能达到合格标准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除了应当按 (略) 门的要求整改,使其达到合格标准,还应按工程合同总价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赔偿金,由发包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2)承包人发生第 * .2.1(5)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详专用条款7.5.2。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限额:误期赔偿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 * %,误期赔偿金额有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扣抵,如确因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停工影响工期的,由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可免予罚款。
(3)承包人发生第 * .2.1(6)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 (略) (略) 进行整改,所发生的维修款(以发包人审定为准)在该工程的保修金予以扣除。如发生因工程质量原因引起的投诉、索赔等情况,承包人应承担 * 切经济责任和连带责任。
(4)承包人发生除上述约定以外的其他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承包人应 (略) 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
(5)经检查证明承包人采取了有效措 (略) 为,具备复工条件的,可由监理人签发复工通知复工。
(7) 发包人将会 (略) 门对项目 (略) 延伸审计, (略) 前和施工过程中业主单位和政 (略) 门对管理班子和 (略) 核对,发现承包人发生第 * .2.1(1)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即发现随意更换或发现转包挂靠嫌疑的,或承包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或违法将 (略) 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 * 经核实,取消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其转让、分包无效, (略) (略) 门限制其在 (略) 市参加工程招投标,直至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
* .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1)承包人发生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无论发包人是否解除合同,发包人均有权向承包人课以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违约金,并由发包 (略) (略) (略) 门,作为不良记录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 (略) 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不可抗力为烈度7度以上地震、8级以上(不含8级)台风、日雨量 * mm以上暴雨,按气象、 (略) 门公布为准, (略) 不允许施工的日期。
合同 * 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 (略) 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 * 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 * 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 * 方当事人和监理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 (略) 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 .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应当按照 (略) 计量支付。
* .3.2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已 (略) 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坏,以及因工程损坏造成的第 * 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施工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4)因不可抗力影 (略) 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5)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承包人在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复工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 * 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因合同 (略) 合同义务, (略) 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 (略) 连续超过 * 天或累计超过 * 天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款项包括: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为工程订购的并已交付给承包人,或承包人有责任接受交付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价款;
(3)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而产生的费用,或因不能退货或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失;
(4)承包人 (略) 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5)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6)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7)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 * 天内完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 * 切险或安装工程 * 切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2.1 发包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 (略) (略) 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监理人及由 (略) 合同聘请的第 * 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 .2.2 承包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略) (略) 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分包人及由 (略) 合同聘请的第 * 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 (略) (略) 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 (略) 合同聘请的第 * 方的人员,具体事项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合同当事人应与保险人保持联系,使保险人能够随时了解工程实施中的变动,并确保按保险合同条款要求持续保险。
合同当事人应及时向另 * 方当事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
* .6.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则承包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导致未能得到足额赔偿的,由发包人负责补足。
* .6.2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则发包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导致未能得到足额赔偿的,由承包人负责补足。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变更除工伤保险之外的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承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承包人变更除工伤保险之外的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
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时向保险人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 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 * 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 * 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索赔报告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索赔事件具有持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持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 * 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报告,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对承 (略) 理如下:
(1)监理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后 * 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索赔报告存在异议的,有权要求承 (略) 原始记录副本;
(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 * 步证明材料后的 * 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 (略) 理结果。发包人逾期答复的,则视为认可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3)承包 (略) 理结果的,索赔款项在当期 (略) 支付;承包人 (略) 理结果的,按照第 * 条〔争议解决〕 (略) 理。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赔付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监理人应向承包人发出通知并附有详细的证明。
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 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发包人未在前述 * 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赔付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权利。发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 * 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
对发 (略) 理如下:
(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后,应及时审查索赔报告的内容、查验发包人证明材料;
(2)承包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 * 步证明材料后 * 天内, (略) 理结果答复发包人。如果承包人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则视为对发包人索赔要求的认可;
(3)承包 (略) 理结果的,发包人可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赔付的金额或延长缺陷责任期;发包人 (略) 理结果的,按第 * 条〔争议解决〕 (略) 理。
(1)承包人按第 * .2款〔竣工结算审核〕约定接收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视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工程接收 (略) 发生的任何索赔。
(2)承包人按第 * .4款〔最终结清〕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
合同当事人可 (略) 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 (略) 。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 (略) (略) 门、 (略) 或其 (略) 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 (略) 。
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解决争议以及评审规则,并按 (略) :
* .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合同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 * 名或 * 名争议评审员,组成争议评审小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 * 天内,或者争议发生后 * 天内,选定争议评审员。
选择 * 名争议评审员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选择 * 名争议评审员的,各自选定 * 名,第 * 名成员为首席争议评审员,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或由合同当事人委托已选定的争议评审员共同确定,或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评审机构指定第 * 名首席争议评审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评审员报酬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承担 * 半。
* .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将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共同提请争议 (略) 评审。争议评审小组应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听取合同当事人的意见,依据相关法律、规范、标准、案例经验及商业惯例等,自收到争议评审申请报告后 * 天内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 (略) 约定。
* .3.3 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
争议评审小组作出的书面决定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 (略) 。
任何 * 方当事人不接受争议评审小组 (略) 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双方可选择采用其他争议解决方式。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下 *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 (略) 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 (略) 起诉。
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
* .补充
* .1竣工验收时发包人将委托第 * 方检测机构对室内装修 (略) 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支付;若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支付。承包人应对 (略) 整改,整改完毕后发包人将再次委托第 * 方 (略) 检测,直至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 (略) 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 (略) 既有建筑物、场地、设备、道路、园林绿化等设施造成破坏的,施工完毕后承包人应负责恢复原样,或者照价赔偿给发包人。
* .3承包人应积极配合电梯井道、电梯设备、户外LED设备施工单位的施工、安装工作,发包人不另支付配合费等相关费用。若因承包人不配合施工、安装工作,导致工期延误等情况,均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 .4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 (略) 分施工项目,承包人必 (略) 。
* .5包人必须严格按照福 (略) 乡建设厅文件(闽建建[ * ] * 号)中对施工扬尘整 (略) ,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污染,营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环境。
* 、删除招标文件中
1、
第8章 第1节 资格文件 十 * 、承诺书
5、我方已经充分了解《 (略) 关于加强我市建筑服务业营改增后税源管理的补充通知》(榕财建【 * 】 * 号)规定, (略) 公开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参与工程投标的企业须为在 (略) 市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略) ,或参与工程投标的企业须在在合同签订前在 (略) 市成立具有 (略) (略) 负责工程价款结算 (略) 区开具发票,实行 * 般计税方法计税。
工程建设单位与 (略) 签订 * 方协议。协议必须特别明确以下内容:
①工 (略) 负责接收工程建设单 (略) (略) 价款,并缴纳与之有关的 * 切合法税、费。子公司向工程建设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
②原合同项下 (略) 权利和义务,由 (略) (略) 使和承担; * 方协议签订前,工程中标单位 (略) 的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子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同意与工程中标单位 (略) 法律责任。
2、删除招标文件中条款3.7: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 * ] * 号、榕建筑[ * ] * 号等文件要求书面提交由第 * 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信用报告作为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之 * ,未按规定提交有效信用报告或伪造信用报告的, (略) 文件,投标人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删除招标文件中第8章第1节资格文件十 * 、第 * 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
4、删除招标文件中通用本补正数据表
1 | 4.1. * | 原文无,在第4.1. * 条后增加1条; | 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 * ] * 号和榕建筑[ * ] * 号文件要求须书面提交由第 * 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信用报告作为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之 * ,未按规定提交有效信用报告或伪造信用报告的, (略) 文件,否决其投标; |
5、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略) : (略) (略)
帐户名称: (略) 市公共资 (略)
帐 号: 点击查看>>
更改为:
(略) : (略) (略)
帐户名称: (略) 市公共资 (略)
帐 号: 点击查看>>
* 、 (略) 分
1、根据建质[ * 号, (略) (略) (略)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 * 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 (略) 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本项目质量保证金为未明确,请贵单位尽快予以确认!
答:按本补充通知里专用 (略)
2、招标文件中无预付款,根据闽财建[ * 号文 第十 * 条规定,合同应当明确预付款进度款的比例。( * )预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 %,不高于合同价款的 * %。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按规定确认工程预付款。
答:按本补充通知里专用 (略)
3、 (略) 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略) 办法》第 * 条第 * (略) 包工包料的,合同应当约定发、承包双方承担主要材料价格风险的幅度。根据闽建筑[ * ] * 号规定 工程建设施工发包应当遵循风险共担、合理分摊的原则,采用固定价格合同的,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应当按新规范明确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风险承包幅度,钢材价格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5%以内,其他主要材料价格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 * %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 * %以内;人工费按我厅发布的施工期人工预算单价计算,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该项条款,请代 (略) ,以免造成双方不必要的误解。
答:按本补充通知里专用 (略)
4、考虑该工程规模、性质、工程工期及工程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保质保期的完成该工程望贵司改为固定单价合同。
答:按 (略)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 * 内容的表述上不 * 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略) 市盲校
招标代理单位: (略) 天润 (略)
* 年5月 * 日
(略) 市盲校教学办公楼及学生宿舍2#楼加固改造工程(施工)
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 点击查看>>
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开标时间: * 年6月 7日9时 * 分 * 秒 |
更改为:
开标时间 | 开标时间: * 年6月 * 日9时 * 分 * 秒 |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 * 内容的表述上不 * 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略) 市盲校
招标代理单位: (略) 天润 (略)
* 日
招标公告
|
(略) 市盲校教学办公楼及学生宿舍2#楼加固改造工程(施工)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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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 、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
1、删除招标文件中条款3.7: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 * ] * 号、榕建筑[ * ] * 号等文件要求书面提交由第 * 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信用报告作为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之 * ,未按规定提交有效信用报告或伪造信用报告的, (略) 文件,投标人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删除招标文件中第8章第1节资格文件十 * 、第 * 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
3、删除招标文件中通用本补正数据表
1 | 4.1. * | 原文无,在第4.1. * 条后增加1条; | 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 * ] * 号和榕建筑[ * ] * 号文件要求须书面提交由第 * 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信用报告作为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之 * ,未按规定提交有效信用报告或伪造信用报告的, (略) 文件,否决其投标; |
4、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略) : (略) (略)
帐户名称: (略) 市公共资 (略)
帐 号: 点击查看>>
更改为:
(略) : (略) (略)
帐户名称: (略) 市公共资 (略)
帐 号: 点击查看>>
* 、 (略) 分
1、根据建质[ * 号, (略) (略) (略)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 * 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 (略) 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本项目质量保证金为未明确,请贵单位尽快予以确认!
答:按 (略)
2、招标文件中无预付款,根据闽财建[ * 号文 第十 * 条规定,合同应当明确预付款进度款的比例。( * )预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 %,不高于合同价款的 * %。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按规定确认工程预付款。
答:按 (略)
3、 (略) 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略) 办法》第 * 条第 * (略) 包工包料的,合同应当约定发、承包双方承担主要材料价格风险的幅度。根据闽建筑[ * ] * 号规定 工程建设施工发包应当遵循风险共担、合理分摊的原则,采用固定价格合同的,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应当按新规范明确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风险承包幅度,钢材价格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5%以内,其他主要材料价格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 * %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 * %以内;人工费按我厅发布的施工期人工预算单价计算,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该项条款,请代 (略) ,以免造成双方不必要的误解。
答:按 (略)
4、考虑该工程规模、性质、工程工期及工程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保质保期的完成该工程望贵司改为固定单价合同。
答:按 (略)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 * 内容的表述上不 * 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略) 市盲校
招标代理单位: (略) 天润 (略)
* 年5月 * 日
(略) 市盲校教学办公楼及学生宿舍2#楼加固改造工程(施工)
补充通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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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 、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
1、删除招标文件中
第8章 第1节 资格文件 十 * 、承诺书
5、我方已经充分了解《 (略) 关于加强我市建筑服务业营改增后税源管理的补充通知》(榕财建【 * 】 * 号)规定, (略) 公开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参与工程投标的企业须为在 (略) 市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略) ,或参与工程投标的企业须在在合同签订前在 (略) 市成立具有 (略) (略) 负责工程价款结算 (略) 区开具发票,实行 * 般计税方法计税。
工程建设单位与 (略) 签订 * 方协议。协议必须特别明确以下内容:
①工 (略) 负责接收工程建设单 (略) (略) 价款,并缴纳与之有关的 * 切合法税、费。子公司向工程建设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
②原合同项下 (略) 权利和义务,由 (略) (略) 使和承担; * 方协议签订前,工程中标单位 (略) 的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子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同意与工程中标单位 (略) 法律责任。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 * 内容的表述上不 * 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略) 市盲校
招标代理单位: (略) 天润 (略)
* 年5月 * 日
(略) 市盲校教学办公楼及学生宿舍2#楼加固改造工程(施工)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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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
*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修改如下: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 *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包括但不限于会议纪要,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现场签证和构 (略) 分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略) (略) (略) 包括:按施工 (略)
1.1.3.9 永久占地包括: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 * 切永久占用的土地。
1.1.3. * 临时占地包括: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 * 切临时占用的土地, (略) 用的临时支线、便道、 (略) 的临时出入通道,取、 (略) 、 (略) 、 (略) 、 (略) 、机 (略) 、 (略) 以及生产(办公)、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本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2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内容)本 (略) (略) 和 (略) (略) 规范和标准,若上述标准和规范做出修改时,则以修改后的新标准和规范为准,有出入的则以较严格的为准;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采用由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标准和要求。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⑴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合同谈判中澄清文件);
⑵中标通知书;
⑶专用合同条款(含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补充文件中 (略) 分);
⑷通用合同条款;
⑸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⑹标准、规范及技术规范(含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补充文件中 (略) 分);
⑺图纸(含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补充文件中 (略) 分);
⑻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⑼招标文件;
⑽承诺书、投标书附表;
⑾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
⑿构成 (略) 分的其他文件。
在合 (略) 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 (略) 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 (略) 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 * 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上述文件应为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 (略) ,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略) 中,发包人、承包人根据本专用条款办理的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 (略) 分。)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5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不得向与施工无关的第 * 者提供。
图纸的修改:监理人应在施工前 * 天给承包人签发图纸修改指令。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工程师合理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应急方案以及其他与施工监理有关的报备文件等;;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应在开工之前报送给监理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3套;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按规范要求;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 * 天内批复。
1.6.5 现场图纸准备
(略) 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 * 交通运输
1. * .1 (略) 的权利
(略) 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1. * .3 场内交通
(略) (略) 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 (略) 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1. * .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 (略) 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 * 知识产权
1. * .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 (略) 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 * 方。
1. * .2 关于承包人 (略) 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
1. * .4 承包人在 (略) 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
1. *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相关规定。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相关规定。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指导 (略) 使职权, (略) 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
2.4 (略) 、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略)
关于发包人 (略) 的期限要求:按拆除进度,逐 (略) 分开工条件的用地,直到拆除完成。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 (略) 需要的条件,包括: (略) (略) 有设施、器械及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等 (略) 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施工用水、用电由发包人将指定接点,并满足施工要求,接 (略) 段管线,计量设备 (略) 解决。承包人每月底向发包人缴纳水电费(价格按施 (略) 、自来水公司的 (略) )。因承包人不按月预付该费用,所造成工地停水、停电影响施工的,其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否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否。
3.1 承包人的 * 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 (略) 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规定的工程技术档案要求,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图和内业资料,并应交付相应的施工变更签证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认记录,以及建筑装修材料“ * 证”、机电设备“ * 证”和说明书等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竣工图、规定的其他应交资料,具体满足《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点击查看>> 1规定。上述资料 * 式 * 份(其中 * 份为原始材料),应当在合同规定的验收完成后 * 天内提交给发包人。承包人若未按时交付工程竣工资料,发包人可不予拨付工程款。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式 * 份。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验收完成后 * 天内提交给发 (略)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其内容及规格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点击查看>> 1)。
( * ) (略) 的其他义务:1) 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的工作: (略) 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若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延误,则按7.5条款 (略) 处理。
2)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做好施工安全保卫工作,施工周围防护及过路防护棚,遵守《安全生产法》, (略) 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夜间施工管理,切实注意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由承 (略) 经济和法律责任。
3)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根据发包人需要配备提供工作用交通便利措施/设施, (略) 使用费用至工程审计完成。
4) 承包人应负责施工期间班组人员的安全并办理相关保险手续,并负责暂住证的办理和计划生育工作、处理可能干扰 (略) 会因素。
5) 承包人应对本工程质量、安全、工期、 (略) 责任,并接受各级质量、安全 (略) 门的检查、监督,并承担相应费用。因违反规 (略) 门处罚,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承担业主方合理的设备监造及生产过程检查费用。
6) 承包人应遵 (略) 制定的有关工程管理规定。
7) 承包人施工应不影响邻近建筑物、构造物的安全与正常使用和不适当地干 (略) 方便。如果发生上述情况,并由此导致索赔、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时,应由承包人承担 * 切责任及费用。但属于发包人对本工程 (略) 引起的损失或损害除外。
8) (略) 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以上情况应负责保护,并即通知发包人,保护措施费用由承包方负责承担。如有损坏,承包人负责修缮赔偿。
9) 除合同另有说明外:
①承包方应被认为已取得了对工程可能产生影响和作用的有关风险、意外事件和其 (略) 必要资料;
②通过签署合同,承包方接受对预见到的为顺利 (略) 有困难 (略) 职责;
* ) 除设计与实际地质条件不符或另有说明外,合同价格对任何未预见到的困难和费用不应考虑予以调整。
* ) 因上述工作而发生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从应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若不足时,发包人可出售承包人的财产用以抵补,或由发包人依照法 (略) 收回。
* ) (略) 合同期 (略) (略) (略) 纳税,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
* ) (略) 负责办理土方外运的审批手续及费用,土方运输及堆放均须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 * 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 ) 承包人应将本工程剩余的土石方卸 (略) 门审批的土石方临时倾泻点,不得随意卸至其它地点。
(1)本工程土石方外运运距暂按 * KM考虑,结算时按实调整。结 (略) 置费用按照“ (略) 、 (略) (略) 关于财政性投资建设 (略) 置费用结算办法的通知(榕财建【 * 】2号)” (略) ,即 (略) 门审批的土石方临时倾泻点和市(区) (略) 审批的运输卡确认的距离,以及市(区) (略) 确认的在审批的土石方临时倾泻点倾泻的土石方数量计算。建筑垃圾 (略) 门要求倾倒至指定位置,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的,施工单位应严格要求办理。
(2)结 (略) 置费用应提供土石方临时倾泻 (略) 门出 (略) 置临时倾泻点审批材料,和市(区) (略) 出具的运输卡及经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核并经市(区) (略) 确认的该倾泻点实际倾泻土方数量(以立方米单位计量)的有关证明材料报发包人备案。
* )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 (略) 地的看管,若出现其他方倾倒 (略) 地, (略) 负责。
* ) 为确保管道工程能按期施工,保证工程完工时间,承包人应及时支付管材货款,若因承包人未及时支付,造成管材 (略) ,致使工程工期延误的按专用合同第7.5. (略) 罚。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
(1)项目负责人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 (略) 分权利和职责。委派人员如有权签证,则需项目负责人的书面通知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明确其权限和范围。(2)项目负责人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其他管理人员,否则视为违约。①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以及主要项目施工方法;②签署工程开工、复工报告、工程款支付申请、工程竣工报验单;③签署确认竣工结算、签署竣工文件;④调解合同争议、处理索赔,申请工程延期;⑤根据工程项目的 (略) 项目管理人员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管理人员。
关于项目负责人每 (略) 的时间要求: (略) 每天人像识别签到登记制且每月出勤不得少于 * 天。承 (略) 管理人员在实施合同过程中 (略) ,并有足 (略) 职责。发包人将对承 (略) 管理 (略) (略) 考核。 (略) 管理人员实施脸模签到制度,并通过远程 (略) 人员每天脸模签到情况对未签到的,视同缺勤。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将对承包人的项目 (略) 不定期点名,若发现 (略) ,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 (略) 以 * 元/每人·天的扣款,对其他项 (略) 以 * 元/每人·天的扣款,发包人在扣款前先向承包人发出书面扣款通知单,承包人在接到扣款通知书后 * 小时内不能做出令发包人满意的解释,则按单扣款; * 个月内累计超过 (略) ,将视 (略)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 * 个月内累计 * 次未参加监理工地例会,且事先未经发包人同意的,也视 (略) 。在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等投 (略) 管理人员每天打卡 2 次、且每打卡2次间隔时间在 4 小时以上的,计为出勤 * 天,出勤率不少于每周 5 天。 (略) 人员到位率达不到 * %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略) 没收履约担保金,由此产生的责任 (略) 由承包人负责。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 (略) 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扣以人民币2万元的违约金,由发包人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并责令限期提交劳动 (略) 会保险。
3.2.2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 (略) 的违约责任:处以3万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 * 切损失。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处以 * 万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 * 切损失。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暂停进度款拨付,直至承包人更换符合发包人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为止,并按上述3.2. (略)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 (略) 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上述3.2. (略)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 (略) 的批准要求:实行每天脸模签到登记制且每月出勤不得少于 * 天。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 (略) 每月累计不超过2天的,应报监理人同意; (略) 每月累计超过2天的,应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主要施工管理人员 (略) 前应指定 * 名资格、业绩和信誉不低于专用条款 (略) 施工主要管理人员相应标准的 (略) 其职责,该人 (略) 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监理人或发包人的同意。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1.承包人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应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略) (略) 门备案后方可更换。2.承包人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丰富的工程经验,发包人发现有较大失误或不能胜任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承包人须在 * 周内更换相应管理人 (略) 。3.若承包人未经监理人和发包人书面批准,擅自更换投标承诺的 (略)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施工合同,所造成的 * 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略) 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专用合同条款 (略) 施工主要管理人员的相应标准,同时承包人应按照以下标准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
---更换项目负责人每人次支付违约金 * * * 万元人民币;
---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次支付违约金 * * * 万元人民币;
---更换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试验员、材料员,每人次支付违约金 * 万元人民币,若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须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更换同等或更高资历的人员不超过2人次,超过2人次的每人次支付违约金 * 万元人民币。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 (略) 的违约责任:处以1万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 * 切损失。
3.5 分包
3.5.1 分包的 * 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工程主体 (略) 分。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规范要求。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如下
(1)根据闽建筑【 * 】 * 号文规定,“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 * 体化”服务业务,如承包人非福 (略) 乡建设厅负责建立的建机 * 体化企业,应将“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 * 体化” (略) 分包。
本项目的建机 * 体化企业为 。承包人、分包人、发包人均按《 (略) 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 * 体化” (略) 规定》(闽建[ * ]6号)的 (略) 。
(2)发包人对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法律与经济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而致使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包括发包人为此支付的违约金、利息、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3)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详见通用本。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 (略) 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至颁发工程接收书之日止。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为签约合同价的 * %, (略) 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
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提交。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可以视为其已放弃中标资格而不予签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略) 确定中标人 。
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发包人不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
(略) 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 * ] * 号的规定,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 * ] * 号文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转出; (略) 保函递交的,应由 (略) (略) 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出具担 (略) (略) 在地的 (略) (略) 门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且保险公司应通过 (略) 省 (略) 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履约 (略) 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单位承担 (略) 罚如下:①处罚违约金 * 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发包 (略) (略) 门,列入不良记录。
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提交。履约担保须满足闽建筑[ * ] * 号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中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略) 保函递交的,应由 (略) (略) 出具,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履约担保退还:履约担保在取得竣工验收证书后无息退给承包人。
4.1监理人的 * 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监理人除按规定和本合同内容以及投标文件确认的材料产品项目,进行监理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的控制管理外,还对承包人通过本施工合同及投标文件确认的技术、管理主要人员以及投入的主要设备情况和材料的数 (略) 监理。承包人无论何种原因以书面形式提出调整主要工程技术人员、调换主要材料、品种、规格、质量、数量、重量或技术参数等,均须取得监理人和发包人代表的书面许可。发包人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承包人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发包人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为准。
关于监理 (略) (略) 、 (略) 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提供。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按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监理合同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 * 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 (略) 确定:
(1) ;
(2) ;
(3) 。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监理人 (略) 检查时,应提前 *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 小时。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当 (略) 的建筑施工安全、 (略) 环境与卫生标准和 (略) 安全职责,并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编制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人审批。同时承包人应根据上述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承包人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发包人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特殊要求的,所需费用由承包人 * 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计算。承包人未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实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6.1.2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由于承包人 (略) 地内及其毗邻地带发生安全事故、管线破坏等,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损失。
6.1.3特别安全生产事项
承包人应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略) 省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指南》以 (略) (略) (略) 门的规定组织施工; (略) 人员与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管理, (略) 人员安全,以及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承担安全施工责任和费用,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若发包人 (略) 检查时,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略) 省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指南》以 (略) (略) (略) 门规定的情况,除责令承包人限期整改外,可根据情况轻重要求承包人支付 * 元~ * 0元不等的违约金,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1) (略) (略) 的治安保 (略) 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的组建,并承担费用。(2) (略) 组织力量保护已安装设备的安全,直至竣工验收移交给设备管理单位,并承担费用。(3) (略) 远程视频监控管理(若有):承包人在施工中配置监控系统,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符合闽建建[ * ] * 号、闽建建[ * ] (略) 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的视频监控施工方案,并在发包人审批后 * 天内完成监控工程。必须在开工之前,将工地安装的远程视频监控 (略) 门 (略) 平台窗口对接( (略) 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是 (略) 采集视频信号, (略) 络 (略) 理后接入业主及市建委 (略) ,实现对在建工地 * 小时实时监控及录像。同时,通过监控系统及时反映工程质量安全动态, (略) (略) (略) 络监控和管理。)承包人须保证维护监控设施完善及过程资料的完整至工程验收完成,随时接受发包人的调阅及检查,如 * 小时内有时间段查到无录像,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 * 元/次的违约责任。以上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管理费用中。承包人如未按上述要求完成,同意 (略) 配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关 (略) 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编制,并在开工后3日内报送监理人审查,监理人在收到预案3日内应将审查结果通知承包人,通过审查的预案将同时报业主审批,未通过审查的预案退回承包人重新编制并按规定上报监理。经业主审批的预案,应得 (略) 。
(1)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的组建: 由承包人负责 。
(2) (略) 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编制: 由承包人负责编制,并在开工后3日内报送监理人审查,监理人在收到预案3日内应将审查结果通知承包人,通过审查的预案将同时报业主审批,未通过审查的预案退回承包人重新编制并按规定上报监理。经业主审批的预案,应得 (略) 。
(3) (略) 远程视频监控管理(若有)
承包人在施工中配置监控系统,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符合闽建建[ * ] * 号、闽建建[ * ] (略) 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的视频监控施工方案,并在发包人审批后 * 天内完成监控工程。必须在开工之前,将工地安装的远程视频监控 (略) 门 (略) 平台窗口对接( (略) 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是 (略) 采集视频信号, (略) 络 (略) 理后接入业主及市建委 (略) ,实现对在建工地 * 小时实时监控及录像。同时,通过监控系统及时反映工程质量安全动态, (略) (略) (略) 络监控和管理。)承包人须保证维护监控设施完善及过程资料的完整至工程验收完成,随时接受发包人的调阅及检查,如 * 小时内有时间段查到无录像,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 * 元/次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如未按上述要求完成,同意 (略) 配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照市政府创卫要求及 (略) 有关规定, (略) 地清洁卫生,防止出现侵害他人财产或扰民等情况。如因承包人施工引发纠纷,由承包人负责解决且工期不予顺延。
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 (略) 整洁;施工装备和材料、设备应妥善存放和贮存;废料、垃圾和不再需要的临时 (略) 清除,拆除并运走;承包人拆除或替换下的设备属国有资产应妥善保管、存 (略) 点,不得随意丢弃,拆除下的材料设备清单应整理后上报发包人。
在交工时,承 (略) 清除并运出承包人装备、剩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拆除或替换下的设备也须统 * 运送至发包人指定地点贮存,并 (略) 及工程整洁,达到发包人满意的使用状态,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含在本工程投标报价中。如果承包人未在发包人允许的合理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则发包人可以在工程款中直接扣款以用于:
(a) 委托他人将承包人装备、剩余材料及承包人的其他财产另选地方停放;
(b) 委托他人清除并运走垃圾、废料;
(c) 委托他人将拆除或替换下的设备统 * 运送至发包人指定地点贮存。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略) 署(明确本项目实施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目标;明确项目管理的总体安排, (略) 项目经理责任制, (略) 的设立和岗位设置及相应的规章制度等)、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流向和施工顺序、施工进度划分、主要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选择等)、施工进度计划(按照合同工期,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包括总进度计划和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或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表可采用横道图 (略) 络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单体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资源供应计划(按照招标项目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 (略) 实际施工条件,提出相应的资源供应计划,包括劳 (略) 需求计划、机械设备需求计划和主要材料和周转材料需求计划等)、技术组织措施(包括保证进度目标的措施、保证质量目标的措施、保证安全目标的措施、保证成本目标的措施、保证季节施工的措施、保证环境的措施和文明施工措施等)、实施难点和对策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取得中标通知书后 * 天内向发包人及工程师提交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施工进度计划( (略) 络图),每周 (略) 实际施工情况对施工 (略) 调整,确保各阶段目标的实现。承包人应于每月的 * 日按监理方规定的份数上报下月工程进度计划。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接到承包人递交的报告后7天内。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承包人递交的报告7日内。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承包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 天内必须与发包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且必须按发 (略) 施工。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日期前7天。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因政府拆迁征地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发包人允许工期顺延,但不予补偿因此增加的费用及其他费用。承包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该风险 。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的重大设计变更引起的工作量增加或额外增加的工作量,但以发包人的书面签署为准。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发包人应书面签署延长相应的工期,承包人不得再据此提出经济上的索赔。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承包人每延误1日支付 * 0元人民币违约金。由发包人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抵扣或从承包人的履约担保中支取。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格的 *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外,还包括不可抗力为烈度7度以上地震、8级以上(不含8级)台风、日雨量 * mm以上暴雨, (略) 在地气象、 (略) 门公布为准。 (略) 不允许施工的日期。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除非另有约定,否则总工期提前不予奖励。
7. *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
(1)因承包人违反规范或任何工程质量 (略) 返工的,或以伪劣材料充抵合同规定的品牌、型号、质量等级的材料、或不按本合同规 (略) 配置时,经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而停工的;
(2)承包人未按 (略) 施工、或因施工组 (略) 导致发包人未能按时审批影响开工的;
(3)工程实施期间或完工 (略) 门检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技术问题需作整改的;
(4)承包人自身原因的待工待料的;
(5)工程质量未达到等级标准要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返工的。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
8.4.3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承包人报送各种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给监理人审批的时间为: (略) 文件的规定和承包人的投标承诺以及经发包人(监理人)确定的规格、品牌、质量等级要求,并应按照发包人(监理人)要求提前 * 天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提供样品、有关资料和采购计划,经发包人(监理人)书面确认后, (略) 。并须满足以下要求 :
(1) (略) (略) 有建筑材料等到货时,应由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就材料的种类、产地、品牌、数量、规格、单价、技术参数、质量等级等,按发包人规定的统 * 项目和国家制定的有关产品质量标准 (略) 验收或抽查试验(所有检验试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合格后方可使用。承包人并应向验收人员提供有关产品合格证、许可证、准用证 (略) 日期等以供核对。
(2)发包人 (略) 分材料及设备需由发包人采购、 (略) 调整的,发包人应提前通知承包人,或于承包人提交订货书面报告后3天内通知承包人。
(3)承包人应负责材料的保管及成品半成品的保管工作。
(4)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必须符 (略) (略) 业等标准要求。
8.4.4无论何种原因,出现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的情况,均由承包人承担应有的责任。
8.4.5 (略) 用材料必须使用全新及没有缺陷的材料,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保管、 (略) 文件、设计图纸、现行规范以及 (略) 市有关规定的要求,发包人推荐主材品牌以及其与监理工程师、建筑师对任何材料的批准和指导并不免 (略) 采购的材料按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8.4.6若发现承包人以伪劣产品充抵或与发包人确认的材料设备不符,发包人有权让承包人更换直到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确认验收合格。若发生此类事件,承包人应按该批材料、设备价格总额的 * %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可以从合同价款中直接扣抵,经验收后及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备、材料丢失或损坏,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额经济赔偿责任;
8.4.7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材料采购的 (略) 监控,并行使最终的质量检验认可权和否决权;如果发包人在监控过程和检验中发现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此时承包人应督 (略) 整改直至发包人满意为止,由此造成的工期推迟和费用的增加由承包人承担。
8.4.8材料要求
(1) (略) (略) 有材料及设备的各种规格、型号、性能、参数、等级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行业、地方及设计规定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2) (略) 文件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略) 有灯具、 * 金及配套件等材料必须是全新的和没有缺陷的,承包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供有关制造商的书面质量保证书和试验报告,以确认材料、 * 金及配套件符合要求,发包人确认后, (略) 并投入使用,未经发包人确认的材料和 (略) 的,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 (略) 承担。发包人对任何材料的认可并不分担承包人应负的责任。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均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及设计规定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
(略) 权、 (略) 外设施权的办理人:由承包人办理。
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护、养护和管理人:承包人 。
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相关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略) 需要 (略) 所:符合规范要求。
(略) 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符合规范要求。
(略) 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符合规范要求。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 (略) 。
* .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约定。
* .1.2施工过程中发包人 (略) 实 (略) 分项目, (略) 分项目分步实施,承包人应无条件按发包 (略) 施工。
* .4 变更估价
承包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的期限:承包人在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 * 天内 。
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的期限: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的 * 天内。重大变更的确认时限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
工程变更程序按福 (略) 。未按 (略) 造成后果 (略) 承担。
* .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4.1.1投标文件中已有适用于增减项目的价格,按投标文件已 (略) 计算;
* .4.1.2投标文件中只有类似于增减项目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 (略) 计算;
* .4.1.3投标文件中未包含的项目(有定额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编本工程控制价采用的定额及信息价计价后乘以投标折扣率[投标折扣率=(中标价-暂列金)&bride;(工程控制价-暂列金)]进行计算;
* .4.1.4若相关计价规定中无此项目的, (略) 询价,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报 (略) 市财 (略) (略) 。
* .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 (略)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 (略)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
* .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
* .7.1 (略) 的暂估价项目
(略) 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 .7.2 (略) 的暂估价项目
(略) 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
* .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是指发包人为可能发生工程变更而暂列的金额。 (略) (略) 确定设立的,承包人无权使用此笔费用。 (略) 人签 (略) 使用、部分使用或不使用。
* .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根据《 (略) 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 版)》(闽建筑[ * ] * 号)精神,主要材料(指:钢筋、水泥、混凝土)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 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外的, (略) 分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略) 控制价采用的材料综合信息价与施工期材料综合信息价的差额为依据,若信息价为区间值的时候,则采用区间值的中间值为补差依据,发生的价差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
施工机械使用费上涨或下降幅度在 * %以内(含 * %)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降幅度在 * %以外的, (略) 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略) 控制价采用的施工机械台班信息价的平均价与施工期施工机械使用费对应的《 (略) 工程预算价管理》的施工机械台班信息价格的平均价的差额为依据,发生的价差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
人工费按 (略) 省建设厅发布的施工期人工预算单价计算,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
施工期信息价,以《 (略) 工程造价管理》发布施工当期 (略) 市区钢材、水泥价格取定,基期信息价为《 (略) 工程造价管理》发布的信息价,月份按公布的控制价中采用的月份。上述调差仅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
(略) 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 (略) 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 (略) 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 (略) 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 (略) 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 (略) 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 (略) 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 (略) 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 (略) 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 (略) 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人工费根据福 (略) 乡建设厅发布的人工预算单价或人工费价格指数的 (略) 调整。 (略) (略) 在月份之前(包括该月)已完 (略) 对应的人工费不作调整; (略) 在月份之后完 (略) 对应的人工费作相应调整。完成的工程量以工程款支付月报表为依据。
(2)钢筋、水泥价格调整参照 (略) 省建设厅闽建筑【 * 】 * 号文件调整。调整办法具体如下:施工期内完成钢筋、水泥使用量对应的《 (略) 工程造价信息》 (略) (略) 对应的同期信息价中钢筋、水泥 (略) 比较,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含5%)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外的, (略) 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调差仅计取差价和税金,其他费用和利润均不计取,按月调整。
(3)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费调整参照 (略) 省建设厅闽建筑【 * 】 * 号文、闽建筑【 * 】 * 号文调整。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费调整办法具体如下:施工期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费对应的《 (略) 工程造价信息》 (略) (略) 对应的同期信息价中施工机械台 (略) 比较。上涨或下降幅度在 * %以内(含 * %)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降幅度在 * %以外的, (略) 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调差仅计取差价和税金,其他费用和利润均不计取,调差按季度调整。
(4)其他不予调整。
* .1 合同价格形式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由承包人在投标时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略) 计算。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按专用合同条款第 * .4 条 (略)
若因征地拆迁、政府指令、政策性调整等特殊原因,导致 (略) 或部分停建、缓建及取消等,除了按工程实际完成情况按实予以结算外,发包人不承担由此而引起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亦不以此为由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及其他要求。
* .2 预付款
* .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的 * %,承包人提交了履约担保、签订了合同协议书、项目 (略) 到位及 (略) 进场后,预付款金额经 (略) 批准到位后 (略) 转账形式予以支付。
预付款支付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后提交。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第 * 期工程款支付时扣回 * %的预付款,第 * 期工程 (略) 扣回预付款。
* .3 计量
* .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应以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为依据 。
* .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按 (略) 。
* .3.3 固定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固定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不适用 。
* .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按 (略) 。
* .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 .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 (略) 计量: 不适用 。
* .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4 工程进度款支付
进度付款申请单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 式 * 份 。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内容: 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 。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通用 (略)
* .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 (略)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 (略)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通用 (略)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 (略) 。
进度付款额度和付款方式:①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于每个月 * 号前向监理人书面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经发包人确认后按当月确定的已 (略) 含款项的 * %扣除当月的应扣款后支付进度款,若承包人逾期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当期进度款。②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 %(工程进度款最高拨付至项目合同价的 * %),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以验收日期为准)的 * 个月内编制建安工程结算,并报 (略) 市政府投 (略) 审核(以收件日期为准),对未按规定时间内送审结算的,结算款将不再拨付,而按已拨付的进度款作为最终结算价。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 (略) 市政府投 (略) 审定结算、 (略) 批复且资金到位后,发包人支付至结算价的 * %(处罚款除外),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款项付至结算价的 * %,批复竣工财务决算后 * 个月内付清余款。
经过审查批准后的变更,由承包人编制预算,报监理人及发包人初审,并 (略) 门审核后,审核后金额按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现场签证、材料调差等产生的价款调整在工程结算时报 (略) 市财 (略) 审定。
对于超概项目,发包人拨付项目工程费用进度款最高付至原审批的项目工程费用概算,当项目各合同段进度款累计拨付金额达到项目工程费用概算后,发包人将不再拨付进度款;发包人按规定及时向区 (略) 报批调概。原则上每个项目概算只调整 * 次。在项目调概获批后,发包人将按规定拨付后续进度款项。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若工程进度款未能按合同条款及时支付,在 * 个月时间内双方互相谅解,超过 * 个月发包人应按 (略) 公布的贷款同期同档利率计算欠款利息。
* .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通用 (略)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 .1.2监理人 (略) 验收时,应提前 *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 小时。
* .2 竣工验收
* .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 (略)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无 。
* .2.5移交、 (略) 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按 (略)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 (略) 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按 (略)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略) 理,详本专用条款7.5.2。
实际竣工日期:经验收合格工程的竣工验收日期以承包人递交经验收通过的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准,如经整改后验收合格则按整改合格后的日期为准 ,验收不 (略) 需工期计入施工工期内
承包人应负责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移交等相关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3 工程试车
工程需要试车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范围相 * 致,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试车应按 (略) :
(1)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 * 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通知中应载明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的,监理人在试车记录上签字。监理人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自试车结束满 * 小时后视为监理人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监理人不能按时参加试车,应在试车前 * 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 * 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应予以顺延。监理人未能在前述期限内提出延期要求,又不参加试车的,视为认可试车记录。
(2)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 *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中应载明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合同当事人在试车记录上签字。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试车的,视为认可试车记录。
* .3.2 试车中的责任
因设计原因导致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人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 (略) 费用,工期相应顺延。因承包人原因导致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监理人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因工程设备制造原因导致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由采购该工程设备的合同当事人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由此增加的修理、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采购该工程设备的合同当事人承担。
* .3.3 投料试车
(略) 投料试车的,发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组织投料试车。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 (略) 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有关事项。
投料试车合格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投料试车不合格的,承包人应按照发 (略) 整改,由此产生的整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投料试车不合格的,如发包人要 (略) 整改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4.1 发包人需要在工程竣工前使用单位工程的,或承包人提出提前交付已经竣工的单位工程且经发包人同意的, (略) 单位工程验收,验收的程序按照第 * .2款〔竣工验收〕 (略) 。
验收合格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单位工程接收证书。已签发单位工程接收证书的单位工程由发包人负责照管。单位工程的验收成果和结论作为整体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
* .4.2 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前交付单位工程,由此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5.1 (略) 是指合同 (略) 竣工,其中某项或某几项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安装已竣工,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需要投 (略) 的,经发包人按第 * .4款〔提前交付单位工程的验收〕的约定验收合格,证明能确保安全后,才能在施 (略) 。
* .5.2 (略) 中发现工程或工程设备损坏或存在缺陷的,由承包人按第 * .2款〔缺陷责任期〕 (略) 修复。
* .6 (略)
* .6.1 (略)
承包人 (略) 的期限:以监理人规定的时间为准。
发包人指 (略) 时,承包人 (略) ,并在监理人规定的时间内( * 般为 * 日历天) 退场完毕,否则视同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即每延迟 * 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同时每延迟 * 天竣工结算支付时间相应延迟 * 周。
* .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 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 (略) 。
竣工结算资料包括:按 (略) 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规定的工程技术档案要求,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图和内业资料,并应交付相应的施工变更签证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认记录,以及建筑装修材料“ * 证”、机电设备“ * 证”和说明书等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竣工图、规定的其他应交资料,具体满足《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点击查看>> 1规定。上述资料 * 式 * 份(其中 * 份为原始材料),应当在合同规定的验收完成后 * 天内提交给发包人。承包人若未按时交付工程竣工资料,发包人可不予拨付工程款。
竣工资料份数: * 式 * 份
* .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 * 天内完成核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 * 天内完成审批并报送 (略) 市财 (略) 或第 * 方审核机构审核,最终以 (略) 市财 (略) 或第 * 方审核机构审结时间为准。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 (略) 市财 (略) 或第 * 方审核机构审查时限。
关于竣工付 (略) 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 (略) 。
* .4 最终结清
* .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式 * 份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 * 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承包人必须在工程竣(交、完)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编制建安工程结算,并送市财 (略) 审核,未按规定时间内送审结算的,结算款将不再拨付,按已拨付的进度款作为工程最终决算价。
* .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 (略)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 (略) 。
* .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实际竣工日期起算 * 个月。
* .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是 。
* .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 /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工程结算价款的3% 。
* .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3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 * 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工程结算经 (略) 市财 (略) 审核确定后扣留工程结算价款的3%,作为本工程的质量保证金。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无息)。
* .4保修
* .4.1 保修责任
保修期限为: (略) 第 * 号令《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略) 第 * 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略) ,具体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2年。
保修责任为: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保修费用从工程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 (略) 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 (略) (略) 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
* .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 (略) 的合理时间: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修理通知后 * 小 (略) 进行维修。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 (略) 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 (略) (略) 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结构的质量。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 .1 发包人违约
* .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
(3)发包人违反第 * .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
(7)其他: / 。
* .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 * .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 (略) 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 .2 承包人违约
* .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承包人未按投标 (略) 人 (略) 及其他相关规范要求。
* .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承包人不按施工设计图纸施工、违反 (略) 施工或建筑材料设备、施工工艺不合格等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返工、补救、整改或重建, (略) 责任和费用以及赔偿均 (略) 承担。
工程竣工验收时未能达到合格标准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除了应当按 (略) 门的要求整改,使其达到合格标准,还应按工程合同总价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赔偿金,由发包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2)承包人发生第 * .2.1(5)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详专用条款7.5.2。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限额:误期赔偿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 * %,误期赔偿金额有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扣抵,如确因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停工影响工期的,由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可免予罚款。
(3)承包人发生第 * .2.1(6)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 (略) (略) 进行整改,所发生的维修款(以发包人审定为准)在该工程的保修金予以扣除。如发生因工程质量原因引起的投诉、索赔等情况,承包人应承担 * 切经济责任和连带责任。
(4)承包人发生除上述约定以外的其他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承包人应 (略) 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
(5)经检查证明承包人采取了有效措 (略) 为,具备复工条件的,可由监理人签发复工通知复工。
(7) 发包人将会 (略) 门对项目 (略) 延伸审计, (略) 前和施工过程中业主单位和政 (略) 门对管理班子和 (略) 核对,发现承包人发生第 * .2.1(1)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即发现随意更换或发现转包挂靠嫌疑的,或承包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或违法将 (略) 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 * 经核实,取消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其转让、分包无效, (略) (略) 门限制其在 (略) 市参加工程招投标,直至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
* .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1)承包人发生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无论发包人是否解除合同,发包人均有权向承包人课以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违约金,并由发包 (略) (略) (略) 门,作为不良记录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 (略) 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不可抗力为烈度7度以上地震、8级以上(不含8级)台风、日雨量 * mm以上暴雨,按气象、 (略) 门公布为准, (略) 不允许施工的日期。
合同 * 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 (略) 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 * 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 * 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 * 方当事人和监理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 (略) 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 .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应当按照 (略) 计量支付。
* .3.2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已 (略) 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坏,以及因工程损坏造成的第 * 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施工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4)因不可抗力影 (略) 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5)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承包人在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复工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 * 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因合同 (略) 合同义务, (略) 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 (略) 连续超过 * 天或累计超过 * 天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款项包括: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为工程订购的并已交付给承包人,或承包人有责任接受交付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价款;
(3)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而产生的费用,或因不能退货或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失;
(4)承包人 (略) 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5)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6)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7)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 * 天内完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 * 切险或安装工程 * 切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2.1 发包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 (略) (略) 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监理人及由 (略) 合同聘请的第 * 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 .2.2 承包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略) (略) 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分包人及由 (略) 合同聘请的第 * 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 (略) (略) 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 (略) 合同聘请的第 * 方的人员,具体事项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合同当事人应与保险人保持联系,使保险人能够随时了解工程实施中的变动,并确保按保险合同条款要求持续保险。
合同当事人应及时向另 * 方当事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
* .6.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则承包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导致未能得到足额赔偿的,由发包人负责补足。
* .6.2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则发包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导致未能得到足额赔偿的,由承包人负责补足。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变更除工伤保险之外的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承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承包人变更除工伤保险之外的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
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时向保险人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 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 * 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 * 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索赔报告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索赔事件具有持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持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 * 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报告,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对承 (略) 理如下:
(1)监理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后 * 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索赔报告存在异议的,有权要求承 (略) 原始记录副本;
(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 * 步证明材料后的 * 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 (略) 理结果。发包人逾期答复的,则视为认可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3)承包 (略) 理结果的,索赔款项在当期 (略) 支付;承包人 (略) 理结果的,按照第 * 条〔争议解决〕 (略) 理。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赔付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监理人应向承包人发出通知并附有详细的证明。
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 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发包人未在前述 * 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赔付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权利。发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 * 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
对发 (略) 理如下:
(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后,应及时审查索赔报告的内容、查验发包人证明材料;
(2)承包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 * 步证明材料后 * 天内, (略) 理结果答复发包人。如果承包人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则视为对发包人索赔要求的认可;
(3)承包 (略) 理结果的,发包人可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赔付的金额或延长缺陷责任期;发包人 (略) 理结果的,按第 * 条〔争议解决〕 (略) 理。
(1)承包人按第 * .2款〔竣工结算审核〕约定接收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视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工程接收 (略) 发生的任何索赔。
(2)承包人按第 * .4款〔最终结清〕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
合同当事人可 (略) 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 (略) 。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 (略) (略) 门、 (略) 或其 (略) 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 (略) 。
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解决争议以及评审规则,并按 (略) :
* .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合同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 * 名或 * 名争议评审员,组成争议评审小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 * 天内,或者争议发生后 * 天内,选定争议评审员。
选择 * 名争议评审员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选择 * 名争议评审员的,各自选定 * 名,第 * 名成员为首席争议评审员,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或由合同当事人委托已选定的争议评审员共同确定,或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评审机构指定第 * 名首席争议评审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评审员报酬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承担 * 半。
* .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将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共同提请争议 (略) 评审。争议评审小组应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听取合同当事人的意见,依据相关法律、规范、标准、案例经验及商业惯例等,自收到争议评审申请报告后 * 天内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 (略) 约定。
* .3.3 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
争议评审小组作出的书面决定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 (略) 。
任何 * 方当事人不接受争议评审小组 (略) 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双方可选择采用其他争议解决方式。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下 *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 (略) 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 (略) 起诉。
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
* .补充
* .1竣工验收时发包人将委托第 * 方检测机构对室内装修 (略) 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支付;若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支付。承包人应对 (略) 整改,整改完毕后发包人将再次委托第 * 方 (略) 检测,直至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 (略) 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 (略) 既有建筑物、场地、设备、道路、园林绿化等设施造成破坏的,施工完毕后承包人应负责恢复原样,或者照价赔偿给发包人。
* .3承包人应积极配合电梯井道、电梯设备、户外LED设备施工单位的施工、安装工作,发包人不另支付配合费等相关费用。若因承包人不配合施工、安装工作,导致工期延误等情况,均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 .4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 (略) 分施工项目,承包人必 (略) 。
* .5包人必须严格按照福 (略) 乡建设厅文件(闽建建[ * ] * 号)中对施工扬尘整 (略) ,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污染,营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环境。
* 、删除招标文件中
1、
第8章 第1节 资格文件 十 * 、承诺书
5、我方已经充分了解《 (略) 关于加强我市建筑服务业营改增后税源管理的补充通知》(榕财建【 * 】 * 号)规定, (略) 公开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参与工程投标的企业须为在 (略) 市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略) ,或参与工程投标的企业须在在合同签订前在 (略) 市成立具有 (略) (略) 负责工程价款结算 (略) 区开具发票,实行 * 般计税方法计税。
工程建设单位与 (略) 签订 * 方协议。协议必须特别明确以下内容:
①工 (略) 负责接收工程建设单 (略) (略) 价款,并缴纳与之有关的 * 切合法税、费。子公司向工程建设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
②原合同项下 (略) 权利和义务,由 (略) (略) 使和承担; * 方协议签订前,工程中标单位 (略) 的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子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同意与工程中标单位 (略) 法律责任。
2、删除招标文件中条款3.7: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 * ] * 号、榕建筑[ * ] * 号等文件要求书面提交由第 * 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信用报告作为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之 * ,未按规定提交有效信用报告或伪造信用报告的, (略) 文件,投标人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删除招标文件中第8章第1节资格文件十 * 、第 * 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
4、删除招标文件中通用本补正数据表
1 | 4.1. * | 原文无,在第4.1. * 条后增加1条; | 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 * ] * 号和榕建筑[ * ] * 号文件要求须书面提交由第 * 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信用报告作为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之 * ,未按规定提交有效信用报告或伪造信用报告的, (略) 文件,否决其投标; |
5、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略) : (略) (略)
帐户名称: (略) 市公共资 (略)
帐 号: 点击查看>>
更改为:
(略) : (略) (略)
帐户名称: (略) 市公共资 (略)
帐 号: 点击查看>>
* 、 (略) 分
1、根据建质[ * 号, (略) (略) (略)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 * 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 (略) 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本项目质量保证金为未明确,请贵单位尽快予以确认!
答:按本补充通知里专用 (略)
2、招标文件中无预付款,根据闽财建[ * 号文 第十 * 条规定,合同应当明确预付款进度款的比例。( * )预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 %,不高于合同价款的 * %。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按规定确认工程预付款。
答:按本补充通知里专用 (略)
3、 (略) 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略) 办法》第 * 条第 * (略) 包工包料的,合同应当约定发、承包双方承担主要材料价格风险的幅度。根据闽建筑[ * ] * 号规定 工程建设施工发包应当遵循风险共担、合理分摊的原则,采用固定价格合同的,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应当按新规范明确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风险承包幅度,钢材价格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5%以内,其他主要材料价格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 * %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 * %以内;人工费按我厅发布的施工期人工预算单价计算,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该项条款,请代 (略) ,以免造成双方不必要的误解。
答:按本补充通知里专用 (略)
4、考虑该工程规模、性质、工程工期及工程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保质保期的完成该工程望贵司改为固定单价合同。
答:按 (略)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 * 内容的表述上不 * 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略) 市盲校
招标代理单位: (略) 天润 (略)
* 年5月 * 日
(略) 市盲校教学办公楼及学生宿舍2#楼加固改造工程(施工)
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 点击查看>>
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开标时间: * 年6月 7日9时 * 分 * 秒 |
更改为:
开标时间 | 开标时间: * 年6月 * 日9时 * 分 * 秒 |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 * 内容的表述上不 * 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略) 市盲校
招标代理单位: (略) 天润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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