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水务局花骨鱼夏花招标变更
武义县水务局花骨鱼夏花招标变更
询价单编号 | 点击查看>> | 采购目录 | 渔业产品 | 项目优先级 | 非紧急 |
报价开始时间 | 点击查看>> * : * : * | 报价截止时间 | 点击查看>> * : * : * |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的规定,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 * 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 ||||
供应商区域范围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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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规则及确认方式 | 手动成交:询价单截止时间后, (略) 有参与供应商按照报价 (略) 排序,采购人可以手动选择成交供应商。如果采购人选择非最低报价供应商且报价超过最低报价 * 定比例(财政区划配置约束)为成交供应商,则在系统中填写选择理由,系统 (略) (略) 特殊事项备案确认,确认后生效。 |
商品名称 | 技术参数或配置要求 | 建议品牌及型号 | 数量 | 控制总价(元) |
---|---|---|---|---|
淡水养殖产品种苗 |
主要参数:品种:花骨鱼;体长 (cm):≥3.5cm;计量单位:万尾;数量: * ; 次要参数: |
1、 (略) 提供苗种规格需≥3.5cm; 2、供应商应在当年6-9月份完成交付,并配合招标方实施放流工作。 3、放流范围:武义江流域、菊溪流域及宣平溪流域 | 1批 | * 0.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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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方式 | 送货上门 | 送货时间 | 工作日 * : * 至 * : * | 送货期限 | 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 |
送货地址 |
(略) 省 (略) 市 (略) 白洋街道 武阳中路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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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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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要求 |
1、 * 、付款方式:1.采购方对本次放流苗种验收合格并放流完毕后,支付全额合同总价款。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金额的5%计收, (略) 完毕无息退还。(注:货款发票卖方必须开具国家统 * 正式发票,否则货款不予支付。) 2、 * 、验收及服务要求: 1、供应商在放流前 * 天内向采购方提供 (略) 门出具的 (略) 省增殖放流苗种疫病监测报告以及放流苗种的完整档案(如放养、投饲、用药等记录)。 2、采购方接收上述资料齐全后,根据增殖放流相关技术规范测量苗种规格和计数或事先双方协商经采购方认可的验收方案,确定验收合格并在监督表和验收栏填写相关信息上签字确认。若第 * 次验收不合格,采购方责令供应商整改;若第 * 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 切损失由供应方自负。 3、供应商需严格按采购要求提供苗种品种及数量,数量若有超出,超出不予结算。 3、 * 、技术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 (略) 省 (略) 颁发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括上述放流品种,所有放流苗 (略) 生产,不得外购转售。 2、供应商应提供的亲本来源,亲本数量要满足育苗生产需要,且来源、培育、更新等相关记录编入技术材料。 3、供应商苗种生产设施齐全,说明育苗能力、产卵培育设施情况,包括有亲本培育设施、产卵孵化设施、苗种培育设施,苗种生产能力达到要求。 4、项目负责人应从事水产苗种繁育工作。 5、供应商的工作须符合我省制订的苗种放流技术规范。 6、投标人应将上述要求装订 * 份作为审查资料,并准备相关原件备查。 7、若技术审查不通过,招标方可视其报价无效。 4、 * 、报名须知: 1、 供应商在报价截止前需向采购方提 (略) 需材料 否则视报价无效。 |
结果 | 取消询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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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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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单编号 | 点击查看>> | 采购目录 | 渔业产品 | 项目优先级 | 非紧急 |
报价开始时间 | 点击查看>> * : * : * | 报价截止时间 | 点击查看>> * : * : * |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的规定,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 * 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 ||||
供应商区域范围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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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规则及确认方式 | 手动成交:询价单截止时间后, (略) 有参与供应商按照报价 (略) 排序,采购人可以手动选择成交供应商。如果采购人选择非最低报价供应商且报价超过最低报价 * 定比例(财政区划配置约束)为成交供应商,则在系统中填写选择理由,系统 (略) (略) 特殊事项备案确认,确认后生效。 |
商品名称 | 技术参数或配置要求 | 建议品牌及型号 | 数量 | 控制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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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养殖产品种苗 |
主要参数:品种:花骨鱼;体长 (cm):≥3.5cm;计量单位:万尾;数量: * ; 次要参数: |
1、 (略) 提供苗种规格需≥3.5cm; 2、供应商应在当年6-9月份完成交付,并配合招标方实施放流工作。 3、放流范围:武义江流域、菊溪流域及宣平溪流域 | 1批 | * 0.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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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方式 | 送货上门 | 送货时间 | 工作日 * : * 至 * : * | 送货期限 | 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 |
送货地址 |
(略) 省 (略) 市 (略) 白洋街道 武阳中路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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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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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要求 |
1、 * 、付款方式:1.采购方对本次放流苗种验收合格并放流完毕后,支付全额合同总价款。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金额的5%计收, (略) 完毕无息退还。(注:货款发票卖方必须开具国家统 * 正式发票,否则货款不予支付。) 2、 * 、验收及服务要求: 1、供应商在放流前 * 天内向采购方提供 (略) 门出具的 (略) 省增殖放流苗种疫病监测报告以及放流苗种的完整档案(如放养、投饲、用药等记录)。 2、采购方接收上述资料齐全后,根据增殖放流相关技术规范测量苗种规格和计数或事先双方协商经采购方认可的验收方案,确定验收合格并在监督表和验收栏填写相关信息上签字确认。若第 * 次验收不合格,采购方责令供应商整改;若第 * 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 切损失由供应方自负。 3、供应商需严格按采购要求提供苗种品种及数量,数量若有超出,超出不予结算。 3、 * 、技术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 (略) 省 (略) 颁发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括上述放流品种,所有放流苗 (略) 生产,不得外购转售。 2、供应商应提供的亲本来源,亲本数量要满足育苗生产需要,且来源、培育、更新等相关记录编入技术材料。 3、供应商苗种生产设施齐全,说明育苗能力、产卵培育设施情况,包括有亲本培育设施、产卵孵化设施、苗种培育设施,苗种生产能力达到要求。 4、项目负责人应从事水产苗种繁育工作。 5、供应商的工作须符合我省制订的苗种放流技术规范。 6、投标人应将上述要求装订 * 份作为审查资料,并准备相关原件备查。 7、若技术审查不通过,招标方可视其报价无效。 4、 * 、报名须知: 1、 供应商在报价截止前需向采购方提 (略) 需材料 否则视报价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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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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