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壹号城6号楼、7号楼、8#楼、9#楼及地下室第3次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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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壹号城6号楼、7号楼、8#楼、9#楼及地下室第3次招标变更



(略) 6号楼、7号楼、8#楼、9# (略) 第3次澄清

各投标人:

现 (略) 6号楼、7号楼、8#楼、9#楼及地下室(项目编号:建昶SG * - * - * )施工招标答疑如下::

投标人疑问

招标人答复

* 、 (略) 分

1、招标文件第 * 页中“第 * 章 投标人须知1.2.4 本工程计税方法”,根据《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建标〔 * 〕 * 号)、《关于调整除税价计算适用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造价[ * ] * 号文要求, * 日起 (略) ,请更正。

1、本项目按《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建标〔 * 〕 * 号)、《关于调整除税价计算适用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造价[ * ] * (略) 。

2、招标文件第 * 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1、招标文件第 * 页专用合同条款第3.7款、招标文件第 * 页( * )投标函附录中第6点的履约保证金约定为合同价款的5%,建议统 * 修改为“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5%”。

2、不做修改。

3、招标文件第 * 页专用合同条款第3.2.5及第3.3.6条款中的“若发包人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可不支付未付款项,承包人的履 (略) 充作违约金发包人不予退回,若因此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此条款约定不 (略) 罚,建议删除。

3、不做修改。

4、招标文件第 * 页专用合同条款第3.5.2“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无。”,建议修改为“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如有专业分包的,需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方可分包。”

4、不做修改。

5、招标文件第 * 页专用合同条款第4.1条的“关于监理 (略) (略) 、 (略) 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供足够的办公、 (略) (略) 费用。”约定不合理,建议修改为“关于监理 (略) (略) 、 (略) 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供足够的办公、 (略) 。”

5、专用合同条款第4.1条关于监理 (略) (略) 、 (略) 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修改为: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供足够的办公、 (略) 。

6、招标文件第 * 页专用合同条款第6.1.6(2)点以及招标文件第 * 页专用合同条款第 * .9点中的“《关于印发< (略) 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建质安【 * 】 * 号)”该文已停止使用, (略) 现行的“桂建标[ * ] * 号文《 (略) 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请明确。

6、《关于印发< (略) 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建质安【 * 】 * 号)统 * 修改为:桂建标[ * ] * 号文《 (略) 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7、招标文件第 * 页专用合同条款第7.5.2款中的“双方约定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的情况:不可抗力的原因。”该约定不合理,不单只有不可抗力的原因,还有其他的因素,建议修改为“双方约定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的情况:由于以下原因之 * 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工期顺延:①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地勘报告未明确的地下障碍物、淤泥、流沙、溶洞、岩石的。②政府指令性要求停工的(重要会议)。③非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并经发包人工程师同意或承包人有证据证明的可顺延工期的其他情况。④不可抗力的原因。”

7、不做修改。

8、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 * 页的第7.5.2款、第 * 页的第 * .2.5款、第 * 页的第 * .2.7款、第 * 页的第 * .2.2(5)(6)款、第 * 页的第 * .2.3款、第 * 页的第 * .4款、第 * 页的第 * . (略) 文件第 * 页的( * )投标函附录中的有关“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 * ”建议修改为“违约金为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万分之 * ”

8、不做修改。

9、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 * 页的第7.5. (略) 文件第 * 页的( * )投标函附录第9点中的“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的5%。”建议修改为“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总价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5%。”

9、不做修改。

* 、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 * 页的第 * .3.1(3)中,关于保修金的返还与专用合同条款第 * .4.1款的约定有矛盾,建议统 * 约定明确。

* 、专用合同条款 * .3.1(3)其他方式修改为: 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若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或承包人已按 (略) 相应的质量保修义务的,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后 * 天内,发包人将工程质量保证金的 * %返还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5年后 * 天内,发包人将工程质量 (略) 分 * 次性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 、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的第 * 页的第 * .1.1款“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无。”约定不合理,建议修改为“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合同通用条款第 * .1. (略) 。”

* 、不做修改。

* 、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 * 页第 * .2.2(4)该条约定有矛盾,合同协议书第 * 条约定的时间为工期的约定,建议删除此条款。

* 、不做修改。

* 、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 * 页第 * .3款中的关于“所有作业人”包含的范围广,此条款约定不合理,建议修改为“承包人自有的作业人员”。

* 、不做修改

* 、投标文件的 (略) 分

 

1、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各单体的单价措施中的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分部模板清单描述均未描述模板、支撑材质,支模高度。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 4~ 点击查看>> 3) (略) 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版)》中第 * 页要求模板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应描述支模高度混凝土模板及支撑(支架)材质(详见下图),请更正。

1、不做修改。

2、招标工程量清单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 * 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表中材料基准单价按 (略) 市第4期信息价除税价上,本工程量清单材料价格并未按《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建标〔 * 〕 * 号)、《关于调整除税价计算适用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造价[ * ] * 号文要求,计算除税后价格,请更正。

2、不做修改。

3、招标工程量清单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 * 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表中“普通硅酸盐水泥 * .5MPa”材料基准单价按了旋窑低位价上价,与清单总说明第4.(4)水泥采用旋窑 中位价不符,请更正。

3、不做修改。

4、招标工程量清单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 * 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表中水泥(综合)材料基准价为普通硅酸盐水泥 * .5MPa与普通硅酸盐水泥 * .5MPa平均价,因普通硅酸盐水泥 * .5MPa价格偏低,导致该材料价格偏低,请更正。

4、不做修改。

5、招标工程量清单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 * 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表中材料“风险系数(%)”填写为7,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点击查看>> 3)> (略) 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 中第 * 页 3.4 计价风险 3.4.3条中 “发承包人双方应在合 (略) 物价波动的调整,材料价格的风险宜控制在5%以内,超过者予以调整。”(如下图),请更正。

5、不做修改。

6、招标工程量清单:1) (略) 6号楼—土建、2) (略) 7号楼—土建、3) (略) 8#楼—土建、4) (略) 9#楼— (略) 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清单项保温隔热屋面(凸窗顶板)描述“1、 * 厚抗裂砂浆( (略) 格布)”对应清单分别是 * 、 * 、 * 、 * 项,根据图纸总说明,应为5厚(见下图),请更正。

6、已修改,详见修改后的工程量清单。

请按更改 (略) , (略) 分不变。本项目针对以上修改内容新生成了工程量清单,请投标人登 * (略) 市公共资源 (略) 上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重新下载。

 

 

南 (略) (略)

                                                     * 年6月 * 日



(略) 6号楼、7号楼、8#楼、9# (略) 第3次澄清

各投标人:

现 (略) 6号楼、7号楼、8#楼、9#楼及地下室(项目编号:建昶SG * - * - * )施工招标答疑如下::

投标人疑问

招标人答复

* 、 (略) 分

1、招标文件第 * 页中“第 * 章 投标人须知1.2.4 本工程计税方法”,根据《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建标〔 * 〕 * 号)、《关于调整除税价计算适用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造价[ * ] * 号文要求, * 日起 (略) ,请更正。

1、本项目按《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建标〔 * 〕 * 号)、《关于调整除税价计算适用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造价[ * ] * (略) 。

2、招标文件第 * 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1、招标文件第 * 页专用合同条款第3.7款、招标文件第 * 页( * )投标函附录中第6点的履约保证金约定为合同价款的5%,建议统 * 修改为“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5%”。

2、不做修改。

3、招标文件第 * 页专用合同条款第3.2.5及第3.3.6条款中的“若发包人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可不支付未付款项,承包人的履 (略) 充作违约金发包人不予退回,若因此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此条款约定不 (略) 罚,建议删除。

3、不做修改。

4、招标文件第 * 页专用合同条款第3.5.2“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无。”,建议修改为“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如有专业分包的,需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方可分包。”

4、不做修改。

5、招标文件第 * 页专用合同条款第4.1条的“关于监理 (略) (略) 、 (略) 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供足够的办公、 (略) (略) 费用。”约定不合理,建议修改为“关于监理 (略) (略) 、 (略) 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供足够的办公、 (略) 。”

5、专用合同条款第4.1条关于监理 (略) (略) 、 (略) 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修改为: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供足够的办公、 (略) 。

6、招标文件第 * 页专用合同条款第6.1.6(2)点以及招标文件第 * 页专用合同条款第 * .9点中的“《关于印发< (略) 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建质安【 * 】 * 号)”该文已停止使用, (略) 现行的“桂建标[ * ] * 号文《 (略) 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请明确。

6、《关于印发< (略) 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建质安【 * 】 * 号)统 * 修改为:桂建标[ * ] * 号文《 (略) 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7、招标文件第 * 页专用合同条款第7.5.2款中的“双方约定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的情况:不可抗力的原因。”该约定不合理,不单只有不可抗力的原因,还有其他的因素,建议修改为“双方约定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的情况:由于以下原因之 * 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工期顺延:①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地勘报告未明确的地下障碍物、淤泥、流沙、溶洞、岩石的。②政府指令性要求停工的(重要会议)。③非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并经发包人工程师同意或承包人有证据证明的可顺延工期的其他情况。④不可抗力的原因。”

7、不做修改。

8、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 * 页的第7.5.2款、第 * 页的第 * .2.5款、第 * 页的第 * .2.7款、第 * 页的第 * .2.2(5)(6)款、第 * 页的第 * .2.3款、第 * 页的第 * .4款、第 * 页的第 * . (略) 文件第 * 页的( * )投标函附录中的有关“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 * ”建议修改为“违约金为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万分之 * ”

8、不做修改。

9、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 * 页的第7.5. (略) 文件第 * 页的( * )投标函附录第9点中的“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的5%。”建议修改为“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总价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5%。”

9、不做修改。

* 、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 * 页的第 * .3.1(3)中,关于保修金的返还与专用合同条款第 * .4.1款的约定有矛盾,建议统 * 约定明确。

* 、专用合同条款 * .3.1(3)其他方式修改为: 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若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或承包人已按 (略) 相应的质量保修义务的,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后 * 天内,发包人将工程质量保证金的 * %返还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5年后 * 天内,发包人将工程质量 (略) 分 * 次性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 、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的第 * 页的第 * .1.1款“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无。”约定不合理,建议修改为“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合同通用条款第 * .1. (略) 。”

* 、不做修改。

* 、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 * 页第 * .2.2(4)该条约定有矛盾,合同协议书第 * 条约定的时间为工期的约定,建议删除此条款。

* 、不做修改。

* 、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 * 页第 * .3款中的关于“所有作业人”包含的范围广,此条款约定不合理,建议修改为“承包人自有的作业人员”。

* 、不做修改

* 、投标文件的 (略) 分

 

1、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各单体的单价措施中的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分部模板清单描述均未描述模板、支撑材质,支模高度。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 4~ 点击查看>> 3) (略) 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版)》中第 * 页要求模板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应描述支模高度混凝土模板及支撑(支架)材质(详见下图),请更正。

1、不做修改。

2、招标工程量清单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 * 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表中材料基准单价按 (略) 市第4期信息价除税价上,本工程量清单材料价格并未按《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建标〔 * 〕 * 号)、《关于调整除税价计算适用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造价[ * ] * 号文要求,计算除税后价格,请更正。

2、不做修改。

3、招标工程量清单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 * 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表中“普通硅酸盐水泥 * .5MPa”材料基准单价按了旋窑低位价上价,与清单总说明第4.(4)水泥采用旋窑 中位价不符,请更正。

3、不做修改。

4、招标工程量清单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 * 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表中水泥(综合)材料基准价为普通硅酸盐水泥 * .5MPa与普通硅酸盐水泥 * .5MPa平均价,因普通硅酸盐水泥 * .5MPa价格偏低,导致该材料价格偏低,请更正。

4、不做修改。

5、招标工程量清单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 * 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表中材料“风险系数(%)”填写为7,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点击查看>> 3)> (略) 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 中第 * 页 3.4 计价风险 3.4.3条中 “发承包人双方应在合 (略) 物价波动的调整,材料价格的风险宜控制在5%以内,超过者予以调整。”(如下图),请更正。

5、不做修改。

6、招标工程量清单:1) (略) 6号楼—土建、2) (略) 7号楼—土建、3) (略) 8#楼—土建、4) (略) 9#楼— (略) 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清单项保温隔热屋面(凸窗顶板)描述“1、 * 厚抗裂砂浆( (略) 格布)”对应清单分别是 * 、 * 、 * 、 * 项,根据图纸总说明,应为5厚(见下图),请更正。

6、已修改,详见修改后的工程量清单。

请按更改 (略) , (略) 分不变。本项目针对以上修改内容新生成了工程量清单,请投标人登 * (略) 市公共资源 (略) 上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重新下载。

 

 

南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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