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岐片区水系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招标变更
魁岐片区水系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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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区魁歧片区水系综合治理工程( * 期)第1标段(施工)
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 点击查看>>
* 、招标文件的内容修改:
1、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第4点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6月 27 日 * : * : * 至 * 年 * 月 * 日 * : * : * 通过 (略) 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版(http:/ 点击查看>> ) (略) 文件等相关资料。
现修改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6月 27 日 * : * : * 至 * 年 * 月 03日 * : * : * 通过 (略) 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版(http:/ 点击查看>> ) (略) 文件等相关资料。”
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的 * 条款“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提交时间: * 年 7 月 3 日 * 时 00 分。”,
现修改为:“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提交时间: * 年 7 月 4日 * 时 00 分 。”
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 (略) 区魁歧片区水系综合治理工程( * 期)第1标段(施工)(招标编号:E 点击查看>> )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 (略) 分。
(略) 文件 (略) ,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 (略) 开发区 (略) (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福 (略) 有限公司(盖章)
* 年 6月 * 日
(略) 区魁歧片区水系综合治理工程( * 期)第1标段(施工)
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 点击查看>>
* 、招标文件的内容补充:
1、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略) 区魁歧片区水系综合治理工程( * 期)第1标段(施工)
2、第 * 章资格审查文件格式中新增十 * 《工程选用建机 * 体化企业承诺书》,格式如下:
十 * 、工程选用建机 * 体化企业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
我公司在使用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时严格按照《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选用建机 * 体化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 * 】 * 号)和《福 (略) 乡建 (略) 闽建筑【 * 】 * 号文的补充通知》规定采用建机 * 体化企业。严格遵守《 (略) 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 * 体化” (略) 规定》(闽建〔 * 〕6号)文的各项规定。
上述情况如有不实, (略) (略) 的投标保证金,同时我公司将承担由 (略) 责任, (略) (略) (略) 罚。
投标人: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3、招标文件第4章第 * 节新增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
序号 |
条款号 |
原通用合同条款内容 |
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 |
1 |
1.9 |
全部内容 |
(略) (略) 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 (略) 有。 * 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 (略) (略) 门,同时通知监理人。 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 (略) (略) 门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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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 .2 |
全部内容 |
(略) 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已 (略) 通,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土石方及材料运输过程中的运输距离、安全问题、施工干扰问题等,承包人应 (略) 会交通组织方案和详细的保障措施, (略) 发生的 * 切费用承包人应计入投标报价中, (略) 计算增补。 (略) 办理在公共道路使用特殊施工车辆的特别许可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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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1 |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承包人应协助办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工期延误需发包人批准可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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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4.4 |
全部内容 |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 (略) 、施工条件、基础资料的,发包人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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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3.4. |
全部内容 |
承包人应对基于发包人按照第2.4.3项〔提供基础资料〕提交 (略) 做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发 (略) 提供资料的完全真实性和准确性,不承担因资料真实性和准确性出现问题而致使承包人发生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时的法律责任。 承包人 (略) 和 (略) 查勘,并充 (略) 在地的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与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其他资料。因承包人未能充分查勘、了解前述情况或未能充分估 (略) 可能产生后果的,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
7 |
3.7 |
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 (略) 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 (略) 增加的费用:发 (略) 支付。 |
8 |
4.3 |
监理人发出的指示应送达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或经项目负责人授权接收的人员。因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发出了错误指示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
监理人发出的指示应送达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或经项目负责人授权接收的人员。因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发出了错误指示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发包人不承担因此增加的费用。 |
9 |
5.1.2 |
全部内容 |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负责工程修复、整改的,由承包人承担因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 |
* |
5.2.3 |
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应影响 (略) 。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影响 (略) 的,且经检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经检查检验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
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应影响 (略) 。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影响 (略) 的,且经检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经检查检验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可顺延。 |
* |
5.4.2 |
全部内容 |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但不再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 |
6.1.6 |
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以任何 (略) 分费用。因基准 (略) 适用的法律或政府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增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合同约定以外 (略) 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未经发包人同意的,如果该措施避免了发包人的损失,则发包人在避免损失的额度内承担该措施费。如果该措施避免了承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该措施费。 |
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以任何 (略) 分费用。因基准 (略) 适用的法律或政府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增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在风险范围内,不予调整。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合同以外的安全措施防护,承包人 (略) , (略) 造成的费用增加及相应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
* |
7.5.1 |
全部内容 |
(略) 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发包人不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 (略) 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 (略) 、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 (3)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4)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 (5)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 (6)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 (7)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工日期开工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工日期顺延竣工日期,确保实际工期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数。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需要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的,按照第7.2.2项〔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执行。 |
* |
7.6 |
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
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风险包干系数范围内,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
* |
7.7 |
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
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风险包干系数范围内,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
* |
7.8.1 |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相应顺延工期,承包人无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也无权要求增加费用和支付合理利润。 |
* |
7.8.6 |
暂停施工持续 * 天以上不复工的,且不属于第7.8.2项〔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及第 * 条〔不可抗力〕约定的情形,并影响到整个工程以及合同目的实现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按照第 * .1.3项〔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执行。 |
暂停施工持续 * 天以上不复工的,且不属于第7.8.2项〔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及第 * 条〔不可抗力〕约定的情形,并影响到整个工程以及合同目的实现的,价格调整已包含在风险包干范围内,承包人无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也无权要求增加费用和支付合理利润。 |
* |
7.8.7 |
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照管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
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照管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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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9.1 |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发包人应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下达提前竣工指示,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提前竣工建议书,提前竣工建议书应包括实施的方案、缩短的时间、增加的合同价格等内容。发包人接受该提前竣工建议书的,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发包人应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下达提前竣工指示,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提前竣工建议书,提前竣工建议书应包括实施的方案、缩短的时间、增加的合同价格等内容。发包人接受该提前竣工建议书的,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无权要求增加费用和支付合理利润。 |
* |
8.2 |
合同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发包人不 (略) 家或供应商,发包人违反本款约 (略) 家或供应商的,承包人有权拒绝,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
除招标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中约定的主要材料设备外,合同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发包人不 (略) 家或供应商,发包人违反本款约 (略) 家或供应商的,承包人有权拒绝,若承包人不拒绝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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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7.3 |
发包人认可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按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相同项目的价格认定;无相同项目的,参考相似项目价格认定;既无相同项目也无相似项目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价格。 |
发包人认可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①招标控制价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根据其材料 (略) 列的材料单价计算;②招标控制价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在编制招标控制价取定的当期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中有的按其材料单价计算;③上述 * 项均没有的材料,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监理、发包人审核,报有权终审单位审定后形成结算单价。以上 * 项材料变更,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差价=审核后材料单价-发包人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材料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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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4 |
变更估价 |
结算计价 |
* |
* .4.1 |
变更估价原则 |
按专用 (略) 。 |
* |
* .4.2 |
全部内容 |
因工程变更而增加合同价款时,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 * 天内不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的,视为该项工程变更不涉及增加合同价款。因工程变更而减少合同价款时,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 * 天内不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的,视为同意发包人依据本合同条款对该项变更价款的核减。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7天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应在收到 经监理人审核 的书面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完整资料后 * 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审核过程中承包人应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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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 |
全部内容 |
法律、政策性变化引起的价格变化已包含在风险包干范围内,均不予以调整。 |
* |
* .4.4 |
全部内容 |
①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的 * %, (略) 转账方式支付 ②进度付款额度: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按照当月单价子目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相应金额的 * %支付进度款,直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设 (略) 签证等引起的工程量核增按 (略) 分合格工程量的 * %计入下期计量再按 (略) ,即按照当月单价子目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 %对应金额再乘以 * %支付进度款;进度支付时,承包人应提供正式等额税务发票(要求承包 (略) (略) 门开具税务发票),否则建设单位有权拒绝支付进度款。 ③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按规定期限编制并移交完整的施工档案资料,包含竣工结算资料(竣工图纸、结算资料等),并提出审查意见和工程质量评估后 *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 * %。 ④待工程结 (略) 门审核确定之后的 * 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数的 * %,余下3%作为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之日起7天内付清。 发包人支付每笔工程进度款前承包人应提供正式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为 (略) 地设立专户,实行专款专用,所有工程款结算以及与工程有关的支出均通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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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4.2 |
全部内容 |
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前交付单位工程,由此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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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 (略) 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 * 天的,按照 (略) 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
按正常审批程序,如有逾期,包含在风险包干内,不予零星支付。 |
* |
* .1.2 |
全部内容 |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工期顺延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若工程进度款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逾期在 * 个月时间内双方互相谅解,发包人免责,若逾期超过 * 个月的,发包人应按照 (略) 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3)发包人违反第 * .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无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①由发包人提供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工程设备,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更换或拒收,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②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工期顺延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工期顺延 。 (7)其他: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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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工程适用的通用合同条 及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的约定若与专用合同条款、风险包干范围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有矛盾时,以专用合同条款、风险包干范围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为准.
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 (略) 区魁歧片区水系综合治理工程( * 期)第1标段(施工)(招标编号:E 点击查看>> )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 (略) 分。
(略) 文件 (略) ,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 (略) 开发区 (略) (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福 (略) 有限公司(盖章)
* 年 7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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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区魁歧片区水系综合治理工程( * 期)第1标段(施工)
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 点击查看>>
* 、招标文件的内容修改:
1、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第4点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6月 27 日 * : * : * 至 * 年 * 月 * 日 * : * : * 通过 (略) 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版(http:/ 点击查看>> ) (略) 文件等相关资料。
现修改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6月 27 日 * : * : * 至 * 年 * 月 03日 * : * : * 通过 (略) 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版(http:/ 点击查看>> ) (略) 文件等相关资料。”
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的 * 条款“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提交时间: * 年 7 月 3 日 * 时 00 分。”,
现修改为:“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提交时间: * 年 7 月 4日 * 时 00 分 。”
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 (略) 区魁歧片区水系综合治理工程( * 期)第1标段(施工)(招标编号:E 点击查看>> )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 (略) 分。
(略) 文件 (略) ,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 (略) 开发区 (略) (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福 (略) 有限公司(盖章)
* 年 6月 * 日
(略) 区魁歧片区水系综合治理工程( * 期)第1标段(施工)
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 点击查看>>
* 、招标文件的内容补充:
1、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略) 区魁歧片区水系综合治理工程( * 期)第1标段(施工)
2、第 * 章资格审查文件格式中新增十 * 《工程选用建机 * 体化企业承诺书》,格式如下:
十 * 、工程选用建机 * 体化企业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
我公司在使用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时严格按照《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选用建机 * 体化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 * 】 * 号)和《福 (略) 乡建 (略) 闽建筑【 * 】 * 号文的补充通知》规定采用建机 * 体化企业。严格遵守《 (略) 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 * 体化” (略) 规定》(闽建〔 * 〕6号)文的各项规定。
上述情况如有不实, (略) (略) 的投标保证金,同时我公司将承担由 (略) 责任, (略) (略) (略) 罚。
投标人: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3、招标文件第4章第 * 节新增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
序号 |
条款号 |
原通用合同条款内容 |
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 |
1 |
1.9 |
全部内容 |
(略) (略) 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 (略) 有。 * 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 (略) (略) 门,同时通知监理人。 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 (略) (略) 门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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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 .2 |
全部内容 |
(略) 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已 (略) 通,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土石方及材料运输过程中的运输距离、安全问题、施工干扰问题等,承包人应 (略) 会交通组织方案和详细的保障措施, (略) 发生的 * 切费用承包人应计入投标报价中, (略) 计算增补。 (略) 办理在公共道路使用特殊施工车辆的特别许可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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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1 |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承包人应协助办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工期延误需发包人批准可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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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4.4 |
全部内容 |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 (略) 、施工条件、基础资料的,发包人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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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3.4. |
全部内容 |
承包人应对基于发包人按照第2.4.3项〔提供基础资料〕提交 (略) 做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发 (略) 提供资料的完全真实性和准确性,不承担因资料真实性和准确性出现问题而致使承包人发生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时的法律责任。 承包人 (略) 和 (略) 查勘,并充 (略) 在地的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与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其他资料。因承包人未能充分查勘、了解前述情况或未能充分估 (略) 可能产生后果的,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
7 |
3.7 |
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 (略) 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 (略) 增加的费用:发 (略) 支付。 |
8 |
4.3 |
监理人发出的指示应送达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或经项目负责人授权接收的人员。因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发出了错误指示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
监理人发出的指示应送达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或经项目负责人授权接收的人员。因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发出了错误指示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发包人不承担因此增加的费用。 |
9 |
5.1.2 |
全部内容 |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负责工程修复、整改的,由承包人承担因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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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
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应影响 (略) 。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影响 (略) 的,且经检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经检查检验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
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应影响 (略) 。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影响 (略) 的,且经检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经检查检验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可顺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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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
全部内容 |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但不再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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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
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以任何 (略) 分费用。因基准 (略) 适用的法律或政府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增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合同约定以外 (略) 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未经发包人同意的,如果该措施避免了发包人的损失,则发包人在避免损失的额度内承担该措施费。如果该措施避免了承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该措施费。 |
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以任何 (略) 分费用。因基准 (略) 适用的法律或政府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增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在风险范围内,不予调整。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合同以外的安全措施防护,承包人 (略) , (略) 造成的费用增加及相应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
* |
7.5.1 |
全部内容 |
(略) 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发包人不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 (略) 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 (略) 、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 (3)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4)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 (5)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 (6)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 (7)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工日期开工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工日期顺延竣工日期,确保实际工期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数。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需要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的,按照第7.2.2项〔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执行。 |
* |
7.6 |
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
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风险包干系数范围内,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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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
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风险包干系数范围内,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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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1 |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相应顺延工期,承包人无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也无权要求增加费用和支付合理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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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6 |
暂停施工持续 * 天以上不复工的,且不属于第7.8.2项〔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及第 * 条〔不可抗力〕约定的情形,并影响到整个工程以及合同目的实现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按照第 * .1.3项〔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执行。 |
暂停施工持续 * 天以上不复工的,且不属于第7.8.2项〔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及第 * 条〔不可抗力〕约定的情形,并影响到整个工程以及合同目的实现的,价格调整已包含在风险包干范围内,承包人无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也无权要求增加费用和支付合理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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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7 |
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照管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
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照管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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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1 |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发包人应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下达提前竣工指示,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提前竣工建议书,提前竣工建议书应包括实施的方案、缩短的时间、增加的合同价格等内容。发包人接受该提前竣工建议书的,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发包人应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下达提前竣工指示,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提前竣工建议书,提前竣工建议书应包括实施的方案、缩短的时间、增加的合同价格等内容。发包人接受该提前竣工建议书的,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无权要求增加费用和支付合理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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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合同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发包人不 (略) 家或供应商,发包人违反本款约 (略) 家或供应商的,承包人有权拒绝,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
除招标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中约定的主要材料设备外,合同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发包人不 (略) 家或供应商,发包人违反本款约 (略) 家或供应商的,承包人有权拒绝,若承包人不拒绝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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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3 |
发包人认可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按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相同项目的价格认定;无相同项目的,参考相似项目价格认定;既无相同项目也无相似项目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价格。 |
发包人认可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①招标控制价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根据其材料 (略) 列的材料单价计算;②招标控制价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在编制招标控制价取定的当期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中有的按其材料单价计算;③上述 * 项均没有的材料,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监理、发包人审核,报有权终审单位审定后形成结算单价。以上 * 项材料变更,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差价=审核后材料单价-发包人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材料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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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变更估价 |
结算计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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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
变更估价原则 |
按专用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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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
全部内容 |
因工程变更而增加合同价款时,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 * 天内不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的,视为该项工程变更不涉及增加合同价款。因工程变更而减少合同价款时,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 * 天内不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的,视为同意发包人依据本合同条款对该项变更价款的核减。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7天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应在收到 经监理人审核 的书面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完整资料后 * 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审核过程中承包人应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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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全部内容 |
法律、政策性变化引起的价格变化已包含在风险包干范围内,均不予以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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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
全部内容 |
①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的 * %, (略) 转账方式支付 ②进度付款额度: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按照当月单价子目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相应金额的 * %支付进度款,直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设 (略) 签证等引起的工程量核增按 (略) 分合格工程量的 * %计入下期计量再按 (略) ,即按照当月单价子目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 %对应金额再乘以 * %支付进度款;进度支付时,承包人应提供正式等额税务发票(要求承包 (略) (略) 门开具税务发票),否则建设单位有权拒绝支付进度款。 ③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按规定期限编制并移交完整的施工档案资料,包含竣工结算资料(竣工图纸、结算资料等),并提出审查意见和工程质量评估后 *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 * %。 ④待工程结 (略) 门审核确定之后的 * 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数的 * %,余下3%作为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之日起7天内付清。 发包人支付每笔工程进度款前承包人应提供正式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为 (略) 地设立专户,实行专款专用,所有工程款结算以及与工程有关的支出均通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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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4.2 |
全部内容 |
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前交付单位工程,由此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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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 (略) 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 * 天的,按照 (略) 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
按正常审批程序,如有逾期,包含在风险包干内,不予零星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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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全部内容 |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工期顺延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若工程进度款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逾期在 * 个月时间内双方互相谅解,发包人免责,若逾期超过 * 个月的,发包人应按照 (略) 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3)发包人违反第 * .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无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①由发包人提供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工程设备,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更换或拒收,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②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工期顺延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工期顺延 。 (7)其他: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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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工程适用的通用合同条 及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的约定若与专用合同条款、风险包干范围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有矛盾时,以专用合同条款、风险包干范围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为准.
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 (略) 区魁歧片区水系综合治理工程( * 期)第1标段(施工)(招标编号:E 点击查看>> )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 (略) 分。
(略) 文件 (略) ,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 (略) 开发区 (略) (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福 (略) 有限公司(盖章)
* 年 7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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