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车车轮 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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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车车轮 招标变更



(略) 铁路货车车轮(上铁物招( * )- * 号)招标公告补疑

各投标人:

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变动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性质的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调整为“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性质的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类和代理商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调整为“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类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其他内容不变。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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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铁路货车车轮(上铁物招( * )- * 号)招标公告补疑

各投标人:

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变动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性质的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调整为“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性质的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类和代理商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调整为“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类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其他内容不变。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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