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兴安县第三中心幼儿园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备案编号:XAZB2018-SG-05)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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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兴安县第三中心幼儿园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备案编号:XAZB2018-SG-05)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点击查看>> 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点击查看>> 3) (略) 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 (略) 县财 (略) 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点击查看>> . * 元(其中:预算价 点击查看>> . * 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点击查看>> . * 元,规费 点击查看>> . * 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点击查看>> . * 元,其他 * 6. * 元),增值税 点击查看>> . * 元)。

经业主调整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 点击查看>> . * 元(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点击查看>> . * 元,规费 点击查看>> . * 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点击查看>> . * 元,其他 * 6. * 元),增值税 点击查看>> . * 元)。

根据市住建【 * 】 * 号文《 (略) 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 * 6. * 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扬尘防治费在投标报价建安费之外单列。

现按桂造价【 * 】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 (略) 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 (略) 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招标人: (略) 县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新宇 (略)

招标备案机构: (略) (略)

* 日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点击查看>> 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点击查看>> 3) (略) 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 (略) 县财 (略) 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点击查看>> . * 元(其中:预算价 点击查看>> . * 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点击查看>> . * 元,规费 点击查看>> . * 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点击查看>> . * 元,其他 * 6. * 元),增值税 点击查看>> . * 元)。

经业主调整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 点击查看>> . * 元(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点击查看>> . * 元,规费 点击查看>> . * 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点击查看>> . * 元,其他 * 6. * 元),增值税 点击查看>> . * 元)。

根据市住建【 * 】 * 号文《 (略) 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 * 6. * 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扬尘防治费在投标报价建安费之外单列。

现按桂造价【 * 】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 (略) 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 (略) 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招标人: (略) 县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新宇 (略)

招标备案机构: (略)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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