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A907-0132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公示的通告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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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点击查看>> 宗地位于 (略) 区观澜街道观乐路与观 (略) ,用地面积 * 4. * 平方米,已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BA- 点击查看>> 号)。现用地单位来文申请变更该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 (略) 公示,公示如下:
原要点:
1.用地面积: * 6. * 平方米;
2.用地性质:单身宿舍用地;
3.容积率:≤ 1.8;
4.建筑面积: * 0平方米(单身宿舍面积 * 0平方米,该项目按规划须配建公共食堂、小型超市等配套设施,其面积指标在宿舍面积指标中扣减);
5. 建筑高度或层数: * 米;
6.建筑物退红线:北侧各边≥ * 米,其余≥6米;
7.机动车泊位数:≥ * 辆。
备注:
1、该项目建设应符合《 (略) 市 (略) 技术产业带观澜 (略) 园区详细蓝图调整》的各项规定;
2、该项目用地共有2块,此为地块 * ,配建的公共食堂、 (略) 、 (略) 、小型超市等配套设施与地块 * ( * -OOK- * )统 * 考虑。
调整后:
1.用地面积: * 4. * 平方米;
2.用地性质: * 类居住用地;
3.容积率:≤ 5.0;
4.总建筑面积 * 3. * 平方米,其中:宿舍(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 * 0. * 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 2. * 平方米;公共配套建筑面积 * 平方米(其中:9班幼儿园 * 平方米、文化活动室 * 平方米、社区老 (略) * 平方米、 (略) * 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 * 平方米、 (略) 园产业配套用房 * 平方米);
6.建筑高度或层数:≤ * 米;
7.建筑物退红线:西侧≥ * 米,其余各侧按 (略) 分最小退让距离9米、2 (略) 分最小退让距离6米;
8.机动车泊位数:≥ * 个。
备注:
1、建筑海拔高度不超过 * . * 米,且建筑高度需满足观澜导航台 (略) 航空限高的相关要求;
2、机动车泊位数: ≥ * 辆;
3、本地块须按相关规定设置充电桩;
4、社区公共配套设施原则要求设置在 * 层或 * 层;
5、项目建设应按照《 (略) 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 (略) ,其他未标注事项应满足《 (略) 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6、根据 (略) 市规划相关要求,项目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 * %;
7、本地块位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用地单位须按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8、地块开发涉 (略) 分的地面及地下不得设计、建设任何建筑物或构筑物,河道蓝线范围内只能用于绿化。涉 (略) 分的用地, (略) 门实施相关工程整治,用地单位应无条件配合;
9、项目须设置面积不小于 * (略) (略) 地;
* 、绿化控制带 (略) 和游憩的街头 (略) 空间,并塑造尺度宜人的界面;
* 、原核发的深规许BA- 点击查看>> 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收回作废。
根据《中华 (略) 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 日- * 日)。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 (略) 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通告自公示之日起, (略) 和地点同时发布。
网址:1. (略) 市规划 (略)
(http:/ 点击查看>> )
2. (略) 市规划 (略) (略)
(http:/ 点击查看>> )
地点:1. (略) 市规划 (略) (略)
地址: (略) 市 (略) 区清湖 (略)
2.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附件:用地位置图
市规划国土 (略)
* 日
A 点击查看>> 宗地位于 (略) 区观澜街道观乐路与观 (略) ,用地面积 * 4. * 平方米,已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BA- 点击查看>> 号)。现用地单位来文申请变更该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 (略) 公示,公示如下:
原要点:
1.用地面积: * 6. * 平方米;
2.用地性质:单身宿舍用地;
3.容积率:≤ 1.8;
4.建筑面积: * 0平方米(单身宿舍面积 * 0平方米,该项目按规划须配建公共食堂、小型超市等配套设施,其面积指标在宿舍面积指标中扣减);
5. 建筑高度或层数: * 米;
6.建筑物退红线:北侧各边≥ * 米,其余≥6米;
7.机动车泊位数:≥ * 辆。
备注:
1、该项目建设应符合《 (略) 市 (略) 技术产业带观澜 (略) 园区详细蓝图调整》的各项规定;
2、该项目用地共有2块,此为地块 * ,配建的公共食堂、 (略) 、 (略) 、小型超市等配套设施与地块 * ( * -OOK- * )统 * 考虑。
调整后:
1.用地面积: * 4. * 平方米;
2.用地性质: * 类居住用地;
3.容积率:≤ 5.0;
4.总建筑面积 * 3. * 平方米,其中:宿舍(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 * 0. * 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 2. * 平方米;公共配套建筑面积 * 平方米(其中:9班幼儿园 * 平方米、文化活动室 * 平方米、社区老 (略) * 平方米、 (略) * 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 * 平方米、 (略) 园产业配套用房 * 平方米);
6.建筑高度或层数:≤ * 米;
7.建筑物退红线:西侧≥ * 米,其余各侧按 (略) 分最小退让距离9米、2 (略) 分最小退让距离6米;
8.机动车泊位数:≥ * 个。
备注:
1、建筑海拔高度不超过 * . * 米,且建筑高度需满足观澜导航台 (略) 航空限高的相关要求;
2、机动车泊位数: ≥ * 辆;
3、本地块须按相关规定设置充电桩;
4、社区公共配套设施原则要求设置在 * 层或 * 层;
5、项目建设应按照《 (略) 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 (略) ,其他未标注事项应满足《 (略) 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6、根据 (略) 市规划相关要求,项目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 * %;
7、本地块位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用地单位须按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8、地块开发涉 (略) 分的地面及地下不得设计、建设任何建筑物或构筑物,河道蓝线范围内只能用于绿化。涉 (略) 分的用地, (略) 门实施相关工程整治,用地单位应无条件配合;
9、项目须设置面积不小于 * (略) (略) 地;
* 、绿化控制带 (略) 和游憩的街头 (略) 空间,并塑造尺度宜人的界面;
* 、原核发的深规许BA- 点击查看>> 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收回作废。
根据《中华 (略) 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 日- * 日)。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 (略) 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通告自公示之日起, (略) 和地点同时发布。
网址:1. (略) 市规划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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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略) 市规划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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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1. (略) 市规划 (略) (略)
地址: (略) 市 (略) 区清湖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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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用地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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