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风光区公益性建设花海工程(顶蛳山花海)招标变更
田园风光区公益性建设花海工程(顶蛳山花海)招标变更
各投标人:
现对 * 日发布的中国 (略) 园博园田园风光区公益性建设项目花海工程(顶蛳山花海) (略) [项目招标编号:YNZC * -G2- * 5-JGJD]的招标文件做以下更改:
1. (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删除“3.5 根据 (略) (略) 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 (略) 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 号)规定,投标人不得 (略) 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查询的结果为准)。”
2. (略) (略) 文件的获取中时间:“ * 年7月 * 日 至 * 年8月1 日”现更改为: * 年7月 * 日 至 * 日。
3. (略) 第6点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8月 * 日 9 时 * 分”更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8月 * 日 9 时 * 分”
4.第 * 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删除“诚信要求:投标人不得 (略) 人(以评 (略)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查询的结果为准, (略) 缺乏查询条件时, (略) (略) 查询并保证查询结果的真实性);企业和人员的 (略) 诚信卡未被锁定。”
5.第 * 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要求工期“要求工期: * 日历天,定额工期: *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 日,计划竣工日期: * 日”现更改为“要求工期: * 日历天,定额工期: *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 日,计划竣工日期: * 日”
6.第 * 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投标保证金金额更改为: 点击查看>> 元。
7.第 * 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的5%【备注:上限为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 %】”现更改为“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3%”。
8.第 * 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在建或已完工单项合同额在 * 万元以上(含 *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更改为“类似项目是指:无。”
9.第 * 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 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电子优盘。”更改为“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投标文件)电子优盘。”
* .第 * 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资格审查( * )企业基本情况现更改为“(1)资质条件: (略) 持有的有效营业执照必须包含园林绿化(如:“园林绿化工程”、“城市园林绿化”等)经营范围的得 * 分;此项满分 * 分。(2)企业管理体系:企业获得ISO * 质量体系认证在有效期内的,得 * 分。此项满分 * 分。(3)未提供专职投标员 * 年4月~ * (略) 保缴纳证明,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 第 * 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资格审查( * )“(1)具有 * 年度、 * 年度、 * 年度经 (略) 审计的财务报表(含审计报告),每 * 年得2分;财务报告显示盈利的每 * 年得1分。此项满分9分。【备注:如上 * 年的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及上 * 年度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证明】; (2)具有 * 年财务预测:全面的得1分,不全面的视财务状况好坏酌情扣分。 满分1分。【备注:如投标单位成立时间不足 * 年,提供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的财务报表得9分。】”
更改为“(1)具有 * 年度、 * 年度、 * 年度经 (略) 审计的财务报表(含审计报告),得 * 分,缺 * 年不得分。此项满分 * 分。【备注:如上 * 年的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及上 * 年度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证明;如投标单位成立时间不足 * 年,提供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的财务报表得 * 分。】”
* .第 * 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 )企业诚信情况“1. 企业 * 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略) 评选出的AAA 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每个得3分。
2.企业 * 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自治区或直辖市) (略) (略) 门 (略) 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个得2分。
3. * 年以来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 (略) (略) 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个得1分。 【同 * 工程项目以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现更改为“1.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 * 年的,每个得5分。”
2. 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省级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 * 年的,每个得4分。
3. 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 (略) 市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 * 年的,每个得3分。
企业主编或主持完成省级建设工法、省级标准,从获奖证书颁发或标准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 * 年的,每项得2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1.5分。【同 * 工程项目以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 .第 * 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 )技术负责人情况“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 * 分,此项满分 * 分。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 * 年4月~ * (略) 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更改为“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 * 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得8分,此项满分 * 分。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 * 年4月~ * (略) 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第 * 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1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 (总分 * 分) |
(略) 分: * 分 (略) 分: * 分 企业信誉实力分: * 分 |
合格标准:技术标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技术标满分/ * 技术标满分为 * 分时,技术标得分达到或超过 * 分的,技术标评审为合格;低于 * 分的技术标得分,技术标评审不合格。 |
现更改为:
分值构成 (总分 * 分) |
(略) 分: * 分 (略) 分: * 分 企业信誉实力分: 5 分 |
合格标准: 技术标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技术标满分/ * 技术标满分为 * 分时,技术标得分达到或超过 * 分的,技术标评审为合格;低于 * 分的技术标得分,技术标评审不合格。 |
* .第 * 章 投标文件格式“8、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近3个月在现任职单 (略) 会保险的凭证原件及相关材料的诚信库页面打印文件;”更改为“8、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近3个月在现任职单 (略) 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材料的诚信库页面打印文件;”
* . 招标文件第 *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中 (略) 分 专用合同条款 更改为:
1.1.1 合同
1.1.1. *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本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会审记录、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通知及指令、现场签证、工程技术联系单、发承包人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等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8、工程报告单及预算书;9、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略) (略) (略) 包括: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通用条款1.1.3. (略) 。
1.1.3. * 临时占地包括:通用条款1.1.3. (略) 。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略) 的 (略) (略) 门规章, (略) 在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行业、地方标准、规范 (略) 收集,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4)中标通知书;(5)招标文件、投标澄清、招标答疑及相关函件;(6)投标函及其附录; (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署的补充合同、补充协议;( * )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 (略) 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经 * * 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文件)均构成合 (略) 分。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式 * 份全套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待定。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略) 组成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工程进度表、其他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 (略) 确定;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7天内;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4套;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从收到承包人提供的文件之日起十 * 天内予以确认。
1.6.5 现场图纸准备
(略) 图纸准备的约定:待定。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略)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略)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略)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略) 的权利的约定:与施工无关的人 (略) 须经承发包双方同意。
(略) (略) 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本项 (略) 在地块红线 (略)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 (略) 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 (略) (略) 考虑,费用自理。
1. * .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 (略) 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 * .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 (略) 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 * . (略)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用于其他工程或提供给第 * 方。
1. * .2 关于承包人 (略) 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 * . (略)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用于其他工程或提供给第 * 方。
1. * .4 承包人在 (略) 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 * . (略) 。
出现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及其调整办法:
按本专用条款 * . (略) 。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开工前7天, (略) 派驻的工程师的姓名、委托的事项及权限、委托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承包人。
2.4.1 (略)
关于发包人 (略) 的期限要求: (略) 地应当在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具备施工条件并移交给承包人。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 (略) 需要的条件,包括:① (略) 需的水、电线 (略) 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发包人于开工前7日负责提供水、电接口,临时道路、水、电、管线费用由承包人在投 (略) 考虑。 (略) 门的原因造成停电,承 (略) 解决施工用电,费用自理。
②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 * 天,随施工图 * 起配套提供给承包人, (略) 提供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③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于开工 (略) 交验,双方做好签认工作。
④由发包人 (略) 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由发包人负责办理。
* (略) 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 。
*土方作业时冲洗平台和密闭车辆的标准: 。
* (略) 的具体位置及其合理运距: 。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待定。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待定。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待定。
发包人提供的支付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2。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的竣工资料, (略) (略) (略) 门和(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并立卷及归档。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式 * 份。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方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 天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按当 (略) 装订要求全套提交(书面形式)。
( * ) (略) 的其他义务:
① (略) 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施工时应探明并负责保护且承包费用,施工时如损坏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② (略) (略) (略) 解决,但不得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并承担相关费用。
③按照 (略) 壮族自治区总工会、 (略) 壮族自 (略) 乡建设厅《关于进 * 步加 (略) 乡建设系统组建工会和职工维权工作的意见》(桂工发[ * ] * 号) (略) 乡建委、市总工会、 (略) 《关于印发〈 (略) 业依法成立工会组织和拨缴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建[ * ]9号)相关规定,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成立项目工会并拨缴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应缴工会经费额的参考标准:
a.房建工程(含厂房和高层)的工会经费为工程项目中标价× * %×2%;
b.学生公寓及教学综合楼的工会经费为工程项目中标价×6%×2%;
c.市政工程的工会经费为工程项目中标价×5%×2%;
d.装饰工程的工会经费为工程项目中标价×4%×2%。
承包人组建项目工会的同时,从审批办证大厅 (略) 建设窗口领取并填写《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带上施工合同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略) (略) 门办理工会经费缴费手续;区直企业 (略) 办理工会经费缴费手续。( (略) (略) 市建设工会 点击查看>> 、审批办证大厅 (略) 建设窗口 点击查看>> )。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略) 诚信卡卡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项目经理仅限 (略) 施工管理,但未经承包人盖章同意,不得以承包人名义(或 (略) )向外融资、采购材料设备、租用建筑周转材料、雇用劳 (略) 、签订分包合同等从事 * 切为承包人设立义 (略) 为。项目经理不得向发包人收取或委托支付任何款项。
关于项目经理每 (略) 的时间要求:每月 * 天。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 (略) 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必须提交,否则不能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 (略) 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 * %。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正当理由,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少于当月施工时间 * %的,少在岗带班 * 天, (略) 违约金 * 元/日(人民币)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 (略) 承诺的人员 * 致,并在本工程开工(开工日期)两天前到任。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验收意见书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 * ﹞ * 号和桂建管﹝ * ﹞ * 号文除外)。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为违约, (略) 合同价款0.2%。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项目经理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 (略) 罚金 * 万元/人?次(人民币)。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 (略) 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 7天。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或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 (略) 罚金,处罚标准:技术负责人5万元/人?次(人民币);专业工程师1万元/人?次(人民币)。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 (略) 的批准要求:须经发包人或监理人书面同意。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其承 (略) 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准擅自更换,擅自更换项目 (略) 5万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 (略) 2万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 (略) (略) 2万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 (略) 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 (略) 违约金 * 元/人?次(人民币);未经发包人同意,专业工程师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 (略) 违约金 * 元/人?次(人民币);未经发包人同意,专职安全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 (略) 违约金 * 元/人?次(人民币); (略) 管理人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 (略) 违约金 * 元/人?次(人民币)。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暂无, (略) 协商。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1)除前款约定的分包内容外,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以将其他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 * 人,但分包人应当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分包请求和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本项目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详见合同附件4。
(2)在相关分包合同签订并报 (略) (略) 门备案后7天内,承包人应当将 * 份副本提交给监理人,承包人应保障分包工作不得再次分包。
(3)未经承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承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4)承包人有以下情况之 * 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况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①个人承包工程,包括本人单位及外单位人员承包,发包人不承认其个人拥有任何资质等级及营业许可资格。 (略) 履约保证金。
②几个人联合承包工程,就地 (略) * ,不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技术、机械能力,被发包人判定为 (略) 的承包人。 (略) 履约保证金。
③ (略) 的工程,以谋取高额转让费、管理费的承包人。 (略) 履约保证金。
④ (略) 分分包现象(其中包括冒充承包人下属单位的挂勾单位,凭口头协议参与施工的分包人及其他暗分包个体户), * 经发现核实,发包人将采取驱逐该暗分包人措施。 (略) 履约保证金。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因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直接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而影响承包人工作的,所造成的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工程接收证书 (略) 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到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 日内向 (略) 市 (略) 区财政专户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3 %的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5)。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 (竣工证明材料名称)之日止。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 * 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后的7个日历天内,发包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 %;承包人向发包人完成(施工)竣工资料移交手续后,可向发包人申请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 个日历天内扣减承包人赔偿金和其他应从承包人扣回的款项后,将履约保证金的余额退还给承包人。
承包人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按南府发【 * 】 * 号文( (略) (略) (略) 门规定)规定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入帐户。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经审定后,按照规定程序,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没有使用或剩余的金额退还给承包人。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本工程的监理合同中的有关条款。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本工程的监理合同中的有关条款。
关于监理 (略) (略) 、 (略) 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为监理人无偿提供不少于 * 平 (略) 所、 (略) 。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略) 诚信卡卡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按监理合同。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 * 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 (略) 确定:
(1)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相关 (略) ;(2)待定;(3)待定。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特殊要求: (略) (略) 壮族自 (略) 乡建设厅《 (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等制度的通知》(桂建管[ * ] * 号) (略) (略)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南建质安[ * 号)要求,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或中间验收前 *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单(最好是印制的表格)由双方签证。验收合格, (略) 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双方商订时限内修改后按上述循序重新验收。
监理人 (略) 检查时,应提前 *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 小时。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无。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奖项的约定: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承包人应采取 * 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生活 (略) 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
关 (略) 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 (略)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略) 《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 * 十 * 号)、《 (略) 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略) 市政府令第 * 号)、《关于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提升工程治理水平的若干意见》(南府规[ * ] * 号)、《 (略) 市土方作业文明施工工作导则》、《 (略)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图集》、《 (略) 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 * ] * 号)、《 (略) 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略) (略) 业协会核查建立的合法合规运输企业名录当中的企业签订运输合同,保证车辆受管控、服务够专业、利益分配较合理;使用符合密闭规定的 (略) 散体物料(建筑渣土、垃圾、砂石等)的运输,同时与辖区卫生防疫、 (略) 门或有合法资质资格的企业签订病媒生物消杀协议、生活垃圾清运协议、在线远程监控扬尘监测协议,采取道路硬化、裸土覆盖、洗车出门、保洁路口、在线监测、抑尘喷淋等有效措施,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及其费用在工地 * 线按标准落实到位。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1)本合同价款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
(2)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具体按《 (略) 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 * 〕 * 号)和 《关于印发< (略) 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建质安〔 * 〕 * 号 (略) 。
(3)支付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 * %, (略) 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6.3 环境保护
因施工需要,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办 (略) 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略) 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 (略) 门 (略) 。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 (略)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在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之日起 * 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从收到承包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之日起 * 天内予以确认,如有重大异议必须在收到上述资料之日起 * 天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承包人,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从收到承包人提供的工程进度计划之日起 * 天内予以确认,如有重大异议必须在收到上述资料之日起 * 天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承包人,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承包人在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之日起7天内报送。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本合同《通用条款》 (略)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本合同《通用条款》 (略) 。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开工前7天内。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图纸变更影响关健线路工序施工;②施工期间如因停电、停水连续8小时以上或 * 周内间歇性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含8小时)影响正常施工的。③政府指令性停工。④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溶洞、岩石、文物或地下管线的。⑤因发包人未能及时确认变更价格或 * 供材料提供延误的。⑥非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其他情形 。
双方约定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的情况:不可抗拒力的原因及其他非承包人原因。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的千分之 * ),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 (略) (略) 分工程竣工验收各方签章日期之间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的5%。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按 (略) 。
7.8.1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的计算方法: 。
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 * 览表》(表- * )中明确的材料、工程设备外,由承包人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运输和保管。《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 * 览表》(表- * )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略) 时有“参照或相当于**品牌、级别”约定的材料或设备,承包人采购时必须按类 (略) 约定品牌、 (略) 采购, (略) 约定的风险幅度的,结算时按投标单价支付,不得调整。
(略) (略) (略) 市工 (略) 关于重新印发《 (略) (略) 和 (略) 市工 (略) 关于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通知》的通知(南建规【 * 】1号)要求的,本工程必须使用高性能混凝土。
满足 (略) 市人民政府印发的《 (略) 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实施意见》(南府规〔 * 〕 * 号)要求的,本工程必须使用预拌砂浆。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移交承包人之前由发包人承担,移交承包人之后由承包人承担。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主要材料涉及品种、款式、颜色等方面内容的,承包人应提交准备合格的材料样品送发包人选定。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其他独立承包人和监理人指示的他人提供条件外,承包 (略) (略) 有施工设备 (略) 地建设的临时设施仅限于用于合同工程。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清单见合同附件6。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①承包人的临时用地( (略) 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临时用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拆除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②承包人负责合同实施期间其合同段内临时交通道路(含场内外连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 * 切费用。
③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合同段的承包人使用,如共同使用的路基损坏严重,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将负责通知有关承包人共同出资修复,若使用频率相差悬殊,则按比例分摊。
8.8.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由双方协商议定。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 (略) 、维护、拆除、清运费用的承担人:承包人。
(略) 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 (略) 。
(略) 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 (略) 。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双方协商。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以及《 (略) 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桂建管〔 * 〕 * 号)规定,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由发包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费用从发包人的项目建设经费中支出并直接支付给检测机构,不计入合同价款内。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第 * . (略) 。
* .2变更需经业主书面确认后( (略) 区政府审批) (略) ,费用按 (略) :
①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调整情况发生后7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调整报告后的 * 天内确认调整金额,并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
②当合同规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③工程量变更需经业主书面确认后( (略) 区政府审批) (略) ,变更价款的确定按专用条款第 * 、 (略) 。
* .3.1项目发生设计变更时,必须由 * 方(发包方、建设单位) (略) 区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设计变更的原因、内容和预算,以及设计单位的意见,监理单位的意见等设计变更资料,经 (略) 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
项目发生预算金额在人民币5万元以下或占工程施工合同金额 * %以下的工程签证, (略) 门、建设单位、设计、监理、施 (略) 签字确认,并在7个工作日内送变更文件、签证文件及审批件、工程联系单、预算书等工程 (略) (略) 审核认可备案后,方可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项目发生预算金额为5万元以上(含5万元)或占工程施工合同金额 * %以上(含 * %)的工程签证, (略) 门、建设单位、设计、监理、 (略)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现场签字确认后,向 (略) 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经 (略) 政府批准后,方可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属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造成变更的,按特事特办原则予以办理,有关资料和手续应在 * 个工 (略) 区政府申报,办理相关手续、补送资料(变更文件、签证文件、工程联系单、预算书等)。必要时, (略) 门、建设单位、设计、监理、 (略)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现场签字确认。
若 (略) 价格波动等因素引起合同单价变动的,超出风险幅度时,由施工单位书面申请,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出依据、原因、预算及意见,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提出意见后, (略) 区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经 (略) 政府批准后,方可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工程建筑材料价格 (略) (略) 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略)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上发布的 (略) 价格。
* .3.2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调整情况发生后 * 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按第 * .3.1条款的要求初步确认调整金额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按不高于 * %的比例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 * 天后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调整金额待工程单项结算或结算时, (略) 门最终审定。
当合同规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 .3.3变更价款的确定按专用条款第 * . (略) 。
* .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本合同在实施期间因设计变更、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 (略) :(1)合同中已有相同子目的,按合同该 (略) 计算;(2)合同中只有类似子目的,参照该类似 (略) 计算;(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子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土石方工程除外),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 (略) 控制价)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 (略)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 (略) 计算;《 (略)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 (略) 价计算;无定额可套的, (略) 价格协商确定综合价格;新增项目无定额可套的,由发包人、承包人、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等 (略) 价格协商确定。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7个工作日内。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7个工作日内。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待定。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格及调整表》(表 * -2)和《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 * -3)。
(略) 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 .7.2 (略) 的暂估价项目
(略) 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另行协商。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另行协商。
①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②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引起的调整;
③计日工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
(略) 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 (略) 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 (略) 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2种方式:采用 (略) 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以《 (略)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 年第5期发布信息价格为基准价格。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 (略) 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 (略) 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 (略) 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主要材料外,材料单价在合同实施 (略) 价格变化因素而变动,因征地拆迁影响及重大设计变更等发包人的原因,在招标后延迟开工或中途停建重新复工的施工工期内,主要材料涨跌的调整幅度按南重点办【 * 】 (略) (政府投资工程适用)。
* .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地质变化、工程量清单错漏项、工程变更和政策性调整、不可抗力以及合同中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应由发包人承担的的材料、设备价格变动风险以外的其他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略) 考虑在单价中。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错漏项、工程计变更、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 (略) :
(1)合同中已有相同子目的,按合同该 (略) 计算;
(2)合同中只有类似子目的,参照该类似 (略) 计算;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子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 (略) 定额计算,执行本招标文件工程计价参考依据;
(4)新增项目有定额可套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点击查看>> 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4~ 点击查看>> 3)、4、 * 年《 (略) 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 * 年《 (略) 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 年《 (略) 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 年《 (略) 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略) 配套的有关文件、桂建标[ * ] * 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 * ] * 号《 (略) 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上述定额的使用均与其配套的自治区及 (略) 市政府、 (略) 门等有关预(结)算文件规定计算。费用定额中属于有区间的费率均按高值计取,其余的费率均按费率定额及有关规定计取。材料价格的取定:按地下室、主体、装饰 * 阶段施工期间《 (略)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 (略) 价格的平均值计算;特殊材料及施工期间《 (略)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 (略) 价计算;无定额可套的, (略) 价格协商确定综合价格。
( * ) (略) 期间国家、自治区及 (略) 市政府、 (略) 门发文调整有关费用标准及有关税费调整的,按 (略) 。
本工程最终 (略) 门审定为准。
( *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① 发包人更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造成费用增加。
② 不可抗力引起的费用,按本合同《通用条款》 (略) 。
③ 其余按本合同《通用条款》 (略)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3、其他价格方式: / 。
* .2 预付款
* .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预付款支付期限:无。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无。
* .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无。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无。
预付款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7。
* .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的计量均以《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点击查看>> 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4~ 点击查看>> 3) (略) 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计算的净值为准, (略) ,应以监理工程师 (略) 门指定的计量方法为准。如遇国家、自治区及 (略) 市政府、 (略) 门发文调整的,按新 (略) 。
* .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承包人每月 * 日按进度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
* .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 (略) 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 (略) 其责任依据,实际施工中发生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并不影 (略) 合同的责任,工程结算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2) 按南建项目[ * ]3 (略) 。
(3)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师应按照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值,承包人应得到该价值扣除保留金后的价款。当工程师要对已完工 (略) 计量时,应适时地通知承包人参加。
* .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除工程变更外,原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量不得按实计量。进度款按支付分解表支付,按通用条款第 * .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 (略) 计量,但合同价款按照支 (略) 支付。
* .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本项目无预付款,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 %, (略) 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 %;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且绿化验收成活率 * %以上的,结算经招标 (略) 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 %;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注:工程款项支付时,需按 (略) 区财政、 (略) 门的 (略) 在地缴纳相关税费。)。
* .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每月 * 日前。
* .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承包提供以下资料:①《工程用款支付证书》;③工程量计量报表(格式按具体要求);④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单之日起7日内,逾期视为同意。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单之日起7日内,逾期视为同意。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支付证书签发后 * 日内 (略) 门申请支付。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 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 . 验收和工程试车
* .1.2监理人 (略) 验收时,应提前 *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 小时。
(3)承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应 (略) (略) (略) 门和(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具体内容包括: (略) (略) (略) 门(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
竣工验收资料的份数:承包人应在竣工后 * 天 (略) (略) 门及发包人的要求提供有关竣工资料,其套数应 (略) 门存档案需要。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验收正式通过后 * 工作日(工程造价在 * 万元以下含 * 万元)、 * 工作日(工程造价在 * 万元至 * 万元之间含 * 万元)、 * 工作日(工程造价在 * 万元以上),提供竣工图的数量分别为2套、4套、6套。
* .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略) (略) (略) 门的规定,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按照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或按照本款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 .2.5移交、 (略) 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本合同 (略)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 (略) 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待定。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千分之 * /天的违约金。
* .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另行约定。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另行约定。
* .6.1 (略)
承包人 (略) 的期限:交付使用前 * 天内。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 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 (略) 。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 |
发包人审查时间 |
1 |
* 万元以下 |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 * 天 |
2 |
* 万元- * 万元 |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 * 天 |
3 |
* 万元- * 万元 |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 * 天 |
4 |
* 万元以上 |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 * 天 |
因承包人提供的结算资料不完整而需要补充或承包人不按时对账耽误时间时,审查时间应相应顺延。
关于竣工付 (略) 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本合同《通用条款》 (略) 。
* .4 最终结清
* .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式 * 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提交。
* .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本合同《通用条款》 (略)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个月。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承包人未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 (略) 质量保修义务的,发包人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留用于质量保修的各项支出。
* .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5%)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无息);
(3)其他方式: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保期满后无质量缺陷或质量缺陷已由 (略) 修复合格可向业主申请退付质保金(无息)。
* .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 * 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 .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详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
绿化保养期: 承包人在质保期内需定 (略) 保养维护保证绿化存活率超过 * %。
工程保修书具体内容见合同附件8。
* .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 (略) 的合理时间: * 小时内。
* .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待定。
* .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无。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延期付款协 (略) 门及双方认可。
(3)发包人违反第 * .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若发生,发 (略) 分合同价款的万分之 * 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损失按实计算,影响关键线路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如发生,以实际情况确定违约责任,工期顺延。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以承包人提供的事实依据给予确定违约责任、及商议工期是否顺延。
(7)其他: (略) 协商。
* .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 * .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 天后发包人仍不 (略) 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 .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承包人有违反《 (略)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略) 市人民政府令 * 年第5号)规定的, (略) 罚。《 (略)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没有规定的按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 .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承包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 .2.1(2)、(3)条内容完成的,承包人 (略) 理,修复至工程质量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并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返工,否则发包人有权扣罚该分项工程 * %的 (略) 罚。
(2)承包人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 .2.1(6)条情形的,或经监理人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而承包 (略) 修补的,发包人将扣 (略) 质量保修金。
(3)承包人有本专用合同条款3.2、3.3条违约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均在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及计量支付款内扣除。监理人预先下发含有罚款意向的指令,如承包人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则在指令下达后十 * 天下发罚款通知书(不再陈述罚款理由)。承包人履约保证金被罚款后由发包人从最后 * 次计量支付时扣除相应金额补足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在合同期内,完成合 (略) 工程,且质量合格,在本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后十 * 天内可 (略) 或部分罚款,返还金额由监理人审核,发包人批准。罚款金额返还 (略) 利息。
* .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有违反以下情况之 * 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略) 履约保证金。
(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开工通知的 (略) 组织施工和不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的;
(2)承包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5条规定私自将合同或 (略) 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 (略) 分分包出去的;
(3)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投标文件承诺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撤离工地的;
(4)由于承包人原因拒绝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而又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严重延误的;
(5)承包人否认合同有 (略) 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人 (略) 或实质 (略) 合同的义务的;
(6)合同签订之日起十 * 日内,承包人无法按合同规定及投标文 (略) 经监理工程 (略) 人员和机械的。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 (略) 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 (略) 。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建设工程意外伤害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必 (略) 从事施工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
保险,并支付相应保险费。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 (略) 。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 .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请 (略) (略) 按照该会 (略) 仲裁,仲 (略) 的,对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 有管辖 (略) 起诉。
* .1 凡进入本工程工作的妇女应持有计生证、否则不准安排工作,禁止使用童工。
*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做相应更改。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 (略) 市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中心
日 期: * 日
各投标人:
现对 * 日发布的中国 (略) 园博园田园风光区公益性建设项目花海工程(顶蛳山花海) (略) [项目招标编号:YNZC * -G2- * 5-JGJD]的招标文件做以下更改:
1. (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删除“3.5 根据 (略) (略) 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 (略) 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 号)规定,投标人不得 (略) 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查询的结果为准)。”
2. (略) (略) 文件的获取中时间:“ * 年7月 * 日 至 * 年8月1 日”现更改为: * 年7月 * 日 至 * 日。
3. (略) 第6点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8月 * 日 9 时 * 分”更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8月 * 日 9 时 * 分”
4.第 * 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删除“诚信要求:投标人不得 (略) 人(以评 (略)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查询的结果为准, (略) 缺乏查询条件时, (略) (略) 查询并保证查询结果的真实性);企业和人员的 (略) 诚信卡未被锁定。”
5.第 * 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要求工期“要求工期: * 日历天,定额工期: *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 日,计划竣工日期: * 日”现更改为“要求工期: * 日历天,定额工期: *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 日,计划竣工日期: * 日”
6.第 * 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投标保证金金额更改为: 点击查看>> 元。
7.第 * 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的5%【备注:上限为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 %】”现更改为“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3%”。
8.第 * 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在建或已完工单项合同额在 * 万元以上(含 *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更改为“类似项目是指:无。”
9.第 * 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 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电子优盘。”更改为“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投标文件)电子优盘。”
* .第 * 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资格审查( * )企业基本情况现更改为“(1)资质条件: (略) 持有的有效营业执照必须包含园林绿化(如:“园林绿化工程”、“城市园林绿化”等)经营范围的得 * 分;此项满分 * 分。(2)企业管理体系:企业获得ISO * 质量体系认证在有效期内的,得 * 分。此项满分 * 分。(3)未提供专职投标员 * 年4月~ * (略) 保缴纳证明,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 第 * 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资格审查( * )“(1)具有 * 年度、 * 年度、 * 年度经 (略) 审计的财务报表(含审计报告),每 * 年得2分;财务报告显示盈利的每 * 年得1分。此项满分9分。【备注:如上 * 年的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及上 * 年度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证明】; (2)具有 * 年财务预测:全面的得1分,不全面的视财务状况好坏酌情扣分。 满分1分。【备注:如投标单位成立时间不足 * 年,提供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的财务报表得9分。】”
更改为“(1)具有 * 年度、 * 年度、 * 年度经 (略) 审计的财务报表(含审计报告),得 * 分,缺 * 年不得分。此项满分 * 分。【备注:如上 * 年的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及上 * 年度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证明;如投标单位成立时间不足 * 年,提供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的财务报表得 * 分。】”
* .第 * 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 )企业诚信情况“1. 企业 * 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略) 评选出的AAA 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每个得3分。
2.企业 * 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自治区或直辖市) (略) (略) 门 (略) 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个得2分。
3. * 年以来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 (略) (略) 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个得1分。 【同 * 工程项目以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现更改为“1.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 * 年的,每个得5分。”
2. 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省级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 * 年的,每个得4分。
3. 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 (略) 市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 * 年的,每个得3分。
企业主编或主持完成省级建设工法、省级标准,从获奖证书颁发或标准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 * 年的,每项得2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1.5分。【同 * 工程项目以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 .第 * 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 )技术负责人情况“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 * 分,此项满分 * 分。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 * 年4月~ * (略) 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更改为“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 * 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得8分,此项满分 * 分。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 * 年4月~ * (略) 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第 * 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1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 (总分 * 分) |
(略) 分: * 分 (略) 分: * 分 企业信誉实力分: * 分 |
合格标准:技术标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技术标满分/ * 技术标满分为 * 分时,技术标得分达到或超过 * 分的,技术标评审为合格;低于 * 分的技术标得分,技术标评审不合格。 |
现更改为:
分值构成 (总分 * 分) |
(略) 分: * 分 (略) 分: * 分 企业信誉实力分: 5 分 |
合格标准: 技术标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技术标满分/ * 技术标满分为 * 分时,技术标得分达到或超过 * 分的,技术标评审为合格;低于 * 分的技术标得分,技术标评审不合格。 |
* .第 * 章 投标文件格式“8、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近3个月在现任职单 (略) 会保险的凭证原件及相关材料的诚信库页面打印文件;”更改为“8、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近3个月在现任职单 (略) 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材料的诚信库页面打印文件;”
* . 招标文件第 *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中 (略) 分 专用合同条款 更改为:
1.1.1 合同
1.1.1. *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本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会审记录、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通知及指令、现场签证、工程技术联系单、发承包人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等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8、工程报告单及预算书;9、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略) (略) (略) 包括: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通用条款1.1.3. (略) 。
1.1.3. * 临时占地包括:通用条款1.1.3. (略) 。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略) 的 (略) (略) 门规章, (略) 在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行业、地方标准、规范 (略) 收集,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4)中标通知书;(5)招标文件、投标澄清、招标答疑及相关函件;(6)投标函及其附录; (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署的补充合同、补充协议;( * )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 (略) 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经 * * 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文件)均构成合 (略) 分。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式 * 份全套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待定。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略) 组成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工程进度表、其他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 (略) 确定;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7天内;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4套;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从收到承包人提供的文件之日起十 * 天内予以确认。
1.6.5 现场图纸准备
(略) 图纸准备的约定:待定。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略)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略)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略)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略) 的权利的约定:与施工无关的人 (略) 须经承发包双方同意。
(略) (略) 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本项 (略) 在地块红线 (略)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 (略) 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 (略) (略) 考虑,费用自理。
1. * .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 (略) 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 * .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 (略) 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 * . (略)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用于其他工程或提供给第 * 方。
1. * .2 关于承包人 (略) 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 * . (略)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用于其他工程或提供给第 * 方。
1. * .4 承包人在 (略) 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 * . (略) 。
出现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及其调整办法:
按本专用条款 * . (略) 。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开工前7天, (略) 派驻的工程师的姓名、委托的事项及权限、委托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承包人。
2.4.1 (略)
关于发包人 (略) 的期限要求: (略) 地应当在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具备施工条件并移交给承包人。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 (略) 需要的条件,包括:① (略) 需的水、电线 (略) 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发包人于开工前7日负责提供水、电接口,临时道路、水、电、管线费用由承包人在投 (略) 考虑。 (略) 门的原因造成停电,承 (略) 解决施工用电,费用自理。
②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 * 天,随施工图 * 起配套提供给承包人, (略) 提供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③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于开工 (略) 交验,双方做好签认工作。
④由发包人 (略) 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由发包人负责办理。
* (略) 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 。
*土方作业时冲洗平台和密闭车辆的标准: 。
* (略) 的具体位置及其合理运距: 。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待定。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待定。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待定。
发包人提供的支付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2。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的竣工资料, (略) (略) (略) 门和(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并立卷及归档。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式 * 份。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方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 天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按当 (略) 装订要求全套提交(书面形式)。
( * ) (略) 的其他义务:
① (略) 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施工时应探明并负责保护且承包费用,施工时如损坏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② (略) (略) (略) 解决,但不得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并承担相关费用。
③按照 (略) 壮族自治区总工会、 (略) 壮族自 (略) 乡建设厅《关于进 * 步加 (略) 乡建设系统组建工会和职工维权工作的意见》(桂工发[ * ] * 号) (略) 乡建委、市总工会、 (略) 《关于印发〈 (略) 业依法成立工会组织和拨缴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建[ * ]9号)相关规定,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成立项目工会并拨缴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应缴工会经费额的参考标准:
a.房建工程(含厂房和高层)的工会经费为工程项目中标价× * %×2%;
b.学生公寓及教学综合楼的工会经费为工程项目中标价×6%×2%;
c.市政工程的工会经费为工程项目中标价×5%×2%;
d.装饰工程的工会经费为工程项目中标价×4%×2%。
承包人组建项目工会的同时,从审批办证大厅 (略) 建设窗口领取并填写《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带上施工合同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略) (略) 门办理工会经费缴费手续;区直企业 (略) 办理工会经费缴费手续。( (略) (略) 市建设工会 点击查看>> 、审批办证大厅 (略) 建设窗口 点击查看>> )。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略) 诚信卡卡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项目经理仅限 (略) 施工管理,但未经承包人盖章同意,不得以承包人名义(或 (略) )向外融资、采购材料设备、租用建筑周转材料、雇用劳 (略) 、签订分包合同等从事 * 切为承包人设立义 (略) 为。项目经理不得向发包人收取或委托支付任何款项。
关于项目经理每 (略) 的时间要求:每月 * 天。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 (略) 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必须提交,否则不能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 (略) 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 * %。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正当理由,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少于当月施工时间 * %的,少在岗带班 * 天, (略) 违约金 * 元/日(人民币)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 (略) 承诺的人员 * 致,并在本工程开工(开工日期)两天前到任。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验收意见书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 * ﹞ * 号和桂建管﹝ * ﹞ * 号文除外)。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为违约, (略) 合同价款0.2%。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项目经理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 (略) 罚金 * 万元/人?次(人民币)。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 (略) 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 7天。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或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 (略) 罚金,处罚标准:技术负责人5万元/人?次(人民币);专业工程师1万元/人?次(人民币)。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 (略) 的批准要求:须经发包人或监理人书面同意。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其承 (略) 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准擅自更换,擅自更换项目 (略) 5万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 (略) 2万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 (略) (略) 2万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 (略) 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 (略) 违约金 * 元/人?次(人民币);未经发包人同意,专业工程师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 (略) 违约金 * 元/人?次(人民币);未经发包人同意,专职安全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 (略) 违约金 * 元/人?次(人民币); (略) 管理人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 (略) 违约金 * 元/人?次(人民币)。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暂无, (略) 协商。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1)除前款约定的分包内容外,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以将其他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 * 人,但分包人应当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分包请求和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本项目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详见合同附件4。
(2)在相关分包合同签订并报 (略) (略) 门备案后7天内,承包人应当将 * 份副本提交给监理人,承包人应保障分包工作不得再次分包。
(3)未经承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承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4)承包人有以下情况之 * 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况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①个人承包工程,包括本人单位及外单位人员承包,发包人不承认其个人拥有任何资质等级及营业许可资格。 (略) 履约保证金。
②几个人联合承包工程,就地 (略) * ,不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技术、机械能力,被发包人判定为 (略) 的承包人。 (略) 履约保证金。
③ (略) 的工程,以谋取高额转让费、管理费的承包人。 (略) 履约保证金。
④ (略) 分分包现象(其中包括冒充承包人下属单位的挂勾单位,凭口头协议参与施工的分包人及其他暗分包个体户), * 经发现核实,发包人将采取驱逐该暗分包人措施。 (略) 履约保证金。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因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直接向分包人(包括专业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而影响承包人工作的,所造成的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工程接收证书 (略) 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到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 日内向 (略) 市 (略) 区财政专户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3 %的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5)。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 (竣工证明材料名称)之日止。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 * 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后的7个日历天内,发包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 %;承包人向发包人完成(施工)竣工资料移交手续后,可向发包人申请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 个日历天内扣减承包人赔偿金和其他应从承包人扣回的款项后,将履约保证金的余额退还给承包人。
承包人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按南府发【 * 】 * 号文( (略) (略) (略) 门规定)规定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入帐户。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经审定后,按照规定程序,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没有使用或剩余的金额退还给承包人。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本工程的监理合同中的有关条款。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本工程的监理合同中的有关条款。
关于监理 (略) (略) 、 (略) 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为监理人无偿提供不少于 * 平 (略) 所、 (略) 。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略) 诚信卡卡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按监理合同。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 * 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 (略) 确定:
(1)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相关 (略) ;(2)待定;(3)待定。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特殊要求: (略) (略) 壮族自 (略) 乡建设厅《 (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等制度的通知》(桂建管[ * ] * 号) (略) (略)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南建质安[ * 号)要求,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或中间验收前 *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单(最好是印制的表格)由双方签证。验收合格, (略) 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双方商订时限内修改后按上述循序重新验收。
监理人 (略) 检查时,应提前 *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 小时。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无。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奖项的约定: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承包人应采取 * 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生活 (略) 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
关 (略) 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 (略)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略) 《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 * 十 * 号)、《 (略) 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略) 市政府令第 * 号)、《关于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提升工程治理水平的若干意见》(南府规[ * ] * 号)、《 (略) 市土方作业文明施工工作导则》、《 (略)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图集》、《 (略) 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 * ] * 号)、《 (略) 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略) (略) 业协会核查建立的合法合规运输企业名录当中的企业签订运输合同,保证车辆受管控、服务够专业、利益分配较合理;使用符合密闭规定的 (略) 散体物料(建筑渣土、垃圾、砂石等)的运输,同时与辖区卫生防疫、 (略) 门或有合法资质资格的企业签订病媒生物消杀协议、生活垃圾清运协议、在线远程监控扬尘监测协议,采取道路硬化、裸土覆盖、洗车出门、保洁路口、在线监测、抑尘喷淋等有效措施,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及其费用在工地 * 线按标准落实到位。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1)本合同价款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
(2)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具体按《 (略) 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 * 〕 * 号)和 《关于印发< (略) 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建质安〔 * 〕 * 号 (略) 。
(3)支付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 * %, (略) 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6.3 环境保护
因施工需要,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办 (略) 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略) 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 (略) 门 (略) 。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 (略)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在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之日起 * 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从收到承包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之日起 * 天内予以确认,如有重大异议必须在收到上述资料之日起 * 天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承包人,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从收到承包人提供的工程进度计划之日起 * 天内予以确认,如有重大异议必须在收到上述资料之日起 * 天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承包人,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承包人在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之日起7天内报送。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本合同《通用条款》 (略)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本合同《通用条款》 (略) 。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开工前7天内。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图纸变更影响关健线路工序施工;②施工期间如因停电、停水连续8小时以上或 * 周内间歇性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含8小时)影响正常施工的。③政府指令性停工。④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溶洞、岩石、文物或地下管线的。⑤因发包人未能及时确认变更价格或 * 供材料提供延误的。⑥非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其他情形 。
双方约定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的情况:不可抗拒力的原因及其他非承包人原因。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的千分之 * ),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 (略) (略) 分工程竣工验收各方签章日期之间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的5%。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按 (略) 。
7.8.1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的计算方法: 。
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 * 览表》(表- * )中明确的材料、工程设备外,由承包人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运输和保管。《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 * 览表》(表- * )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略) 时有“参照或相当于**品牌、级别”约定的材料或设备,承包人采购时必须按类 (略) 约定品牌、 (略) 采购, (略) 约定的风险幅度的,结算时按投标单价支付,不得调整。
(略) (略) (略) 市工 (略) 关于重新印发《 (略) (略) 和 (略) 市工 (略) 关于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通知》的通知(南建规【 * 】1号)要求的,本工程必须使用高性能混凝土。
满足 (略) 市人民政府印发的《 (略) 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实施意见》(南府规〔 * 〕 * 号)要求的,本工程必须使用预拌砂浆。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移交承包人之前由发包人承担,移交承包人之后由承包人承担。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主要材料涉及品种、款式、颜色等方面内容的,承包人应提交准备合格的材料样品送发包人选定。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其他独立承包人和监理人指示的他人提供条件外,承包 (略) (略) 有施工设备 (略) 地建设的临时设施仅限于用于合同工程。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清单见合同附件6。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①承包人的临时用地( (略) 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临时用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拆除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②承包人负责合同实施期间其合同段内临时交通道路(含场内外连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 * 切费用。
③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合同段的承包人使用,如共同使用的路基损坏严重,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将负责通知有关承包人共同出资修复,若使用频率相差悬殊,则按比例分摊。
8.8.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由双方协商议定。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 (略) 、维护、拆除、清运费用的承担人:承包人。
(略) 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 (略) 。
(略) 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 (略) 。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双方协商。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以及《 (略) 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桂建管〔 * 〕 * 号)规定,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由发包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费用从发包人的项目建设经费中支出并直接支付给检测机构,不计入合同价款内。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第 * . (略) 。
* .2变更需经业主书面确认后( (略) 区政府审批) (略) ,费用按 (略) :
①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调整情况发生后7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调整报告后的 * 天内确认调整金额,并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
②当合同规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③工程量变更需经业主书面确认后( (略) 区政府审批) (略) ,变更价款的确定按专用条款第 * 、 (略) 。
* .3.1项目发生设计变更时,必须由 * 方(发包方、建设单位) (略) 区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设计变更的原因、内容和预算,以及设计单位的意见,监理单位的意见等设计变更资料,经 (略) 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
项目发生预算金额在人民币5万元以下或占工程施工合同金额 * %以下的工程签证, (略) 门、建设单位、设计、监理、施 (略) 签字确认,并在7个工作日内送变更文件、签证文件及审批件、工程联系单、预算书等工程 (略) (略) 审核认可备案后,方可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项目发生预算金额为5万元以上(含5万元)或占工程施工合同金额 * %以上(含 * %)的工程签证, (略) 门、建设单位、设计、监理、 (略)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现场签字确认后,向 (略) 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经 (略) 政府批准后,方可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属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造成变更的,按特事特办原则予以办理,有关资料和手续应在 * 个工 (略) 区政府申报,办理相关手续、补送资料(变更文件、签证文件、工程联系单、预算书等)。必要时, (略) 门、建设单位、设计、监理、 (略)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现场签字确认。
若 (略) 价格波动等因素引起合同单价变动的,超出风险幅度时,由施工单位书面申请,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出依据、原因、预算及意见,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提出意见后, (略) 区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经 (略) 政府批准后,方可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工程建筑材料价格 (略) (略) 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略)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上发布的 (略) 价格。
* .3.2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调整情况发生后 * 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按第 * .3.1条款的要求初步确认调整金额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按不高于 * %的比例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 * 天后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调整金额待工程单项结算或结算时, (略) 门最终审定。
当合同规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 .3.3变更价款的确定按专用条款第 * . (略) 。
* .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本合同在实施期间因设计变更、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 (略) :(1)合同中已有相同子目的,按合同该 (略) 计算;(2)合同中只有类似子目的,参照该类似 (略) 计算;(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子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土石方工程除外),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 (略) 控制价)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 (略)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 (略) 计算;《 (略)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 (略) 价计算;无定额可套的, (略) 价格协商确定综合价格;新增项目无定额可套的,由发包人、承包人、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等 (略) 价格协商确定。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7个工作日内。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7个工作日内。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待定。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格及调整表》(表 * -2)和《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 * -3)。
(略) 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 .7.2 (略) 的暂估价项目
(略) 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另行协商。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另行协商。
①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②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引起的调整;
③计日工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
(略) 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 (略) 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 (略) 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2种方式:采用 (略) 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以《 (略)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 年第5期发布信息价格为基准价格。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 (略) 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 (略) 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 (略) 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主要材料外,材料单价在合同实施 (略) 价格变化因素而变动,因征地拆迁影响及重大设计变更等发包人的原因,在招标后延迟开工或中途停建重新复工的施工工期内,主要材料涨跌的调整幅度按南重点办【 * 】 (略) (政府投资工程适用)。
* .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地质变化、工程量清单错漏项、工程变更和政策性调整、不可抗力以及合同中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应由发包人承担的的材料、设备价格变动风险以外的其他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略) 考虑在单价中。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错漏项、工程计变更、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 (略) :
(1)合同中已有相同子目的,按合同该 (略) 计算;
(2)合同中只有类似子目的,参照该类似 (略) 计算;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子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 (略) 定额计算,执行本招标文件工程计价参考依据;
(4)新增项目有定额可套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点击查看>> 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4~ 点击查看>> 3)、4、 * 年《 (略) 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 * 年《 (略) 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 年《 (略) 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 年《 (略) 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略) 配套的有关文件、桂建标[ * ] * 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 * ] * 号《 (略) 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上述定额的使用均与其配套的自治区及 (略) 市政府、 (略) 门等有关预(结)算文件规定计算。费用定额中属于有区间的费率均按高值计取,其余的费率均按费率定额及有关规定计取。材料价格的取定:按地下室、主体、装饰 * 阶段施工期间《 (略)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 (略) 价格的平均值计算;特殊材料及施工期间《 (略)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 (略) 价计算;无定额可套的, (略) 价格协商确定综合价格。
( * ) (略) 期间国家、自治区及 (略) 市政府、 (略) 门发文调整有关费用标准及有关税费调整的,按 (略) 。
本工程最终 (略) 门审定为准。
( *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① 发包人更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造成费用增加。
② 不可抗力引起的费用,按本合同《通用条款》 (略) 。
③ 其余按本合同《通用条款》 (略)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3、其他价格方式: / 。
* .2 预付款
* .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预付款支付期限:无。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无。
* .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无。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无。
预付款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7。
* .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的计量均以《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点击查看>> 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4~ 点击查看>> 3) (略) 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计算的净值为准, (略) ,应以监理工程师 (略) 门指定的计量方法为准。如遇国家、自治区及 (略) 市政府、 (略) 门发文调整的,按新 (略) 。
* .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承包人每月 * 日按进度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
* .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 (略) 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 (略) 其责任依据,实际施工中发生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并不影 (略) 合同的责任,工程结算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2) 按南建项目[ * ]3 (略) 。
(3)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师应按照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值,承包人应得到该价值扣除保留金后的价款。当工程师要对已完工 (略) 计量时,应适时地通知承包人参加。
* .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除工程变更外,原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量不得按实计量。进度款按支付分解表支付,按通用条款第 * .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 (略) 计量,但合同价款按照支 (略) 支付。
* .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本项目无预付款,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 %, (略) 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 %;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且绿化验收成活率 * %以上的,结算经招标 (略) 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 %;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注:工程款项支付时,需按 (略) 区财政、 (略) 门的 (略) 在地缴纳相关税费。)。
* .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每月 * 日前。
* .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承包提供以下资料:①《工程用款支付证书》;③工程量计量报表(格式按具体要求);④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单之日起7日内,逾期视为同意。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单之日起7日内,逾期视为同意。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支付证书签发后 * 日内 (略) 门申请支付。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 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 . 验收和工程试车
* .1.2监理人 (略) 验收时,应提前 *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 小时。
(3)承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应 (略) (略) (略) 门和(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具体内容包括: (略) (略) (略) 门(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
竣工验收资料的份数:承包人应在竣工后 * 天 (略) (略) 门及发包人的要求提供有关竣工资料,其套数应 (略) 门存档案需要。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验收正式通过后 * 工作日(工程造价在 * 万元以下含 * 万元)、 * 工作日(工程造价在 * 万元至 * 万元之间含 * 万元)、 * 工作日(工程造价在 * 万元以上),提供竣工图的数量分别为2套、4套、6套。
* .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略) (略) (略) 门的规定,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按照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或按照本款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 .2.5移交、 (略) 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本合同 (略)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 (略) 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待定。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千分之 * /天的违约金。
* .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另行约定。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另行约定。
* .6.1 (略)
承包人 (略) 的期限:交付使用前 * 天内。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 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 (略) 。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 |
发包人审查时间 |
1 |
* 万元以下 |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 * 天 |
2 |
* 万元- * 万元 |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 * 天 |
3 |
* 万元- * 万元 |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 * 天 |
4 |
* 万元以上 |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 * 天 |
因承包人提供的结算资料不完整而需要补充或承包人不按时对账耽误时间时,审查时间应相应顺延。
关于竣工付 (略) 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本合同《通用条款》 (略) 。
* .4 最终结清
* .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式 * 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提交。
* .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本合同《通用条款》 (略)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个月。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承包人未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 (略) 质量保修义务的,发包人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留用于质量保修的各项支出。
* .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5%)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无息);
(3)其他方式: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保期满后无质量缺陷或质量缺陷已由 (略) 修复合格可向业主申请退付质保金(无息)。
* .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 * 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 .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详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
绿化保养期: 承包人在质保期内需定 (略) 保养维护保证绿化存活率超过 * %。
工程保修书具体内容见合同附件8。
* .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 (略) 的合理时间: * 小时内。
* .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待定。
* .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无。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延期付款协 (略) 门及双方认可。
(3)发包人违反第 * .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若发生,发 (略) 分合同价款的万分之 * 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损失按实计算,影响关键线路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如发生,以实际情况确定违约责任,工期顺延。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以承包人提供的事实依据给予确定违约责任、及商议工期是否顺延。
(7)其他: (略) 协商。
* .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 * .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 天后发包人仍不 (略) 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 .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承包人有违反《 (略)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略) 市人民政府令 * 年第5号)规定的, (略) 罚。《 (略)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没有规定的按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 .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承包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 .2.1(2)、(3)条内容完成的,承包人 (略) 理,修复至工程质量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并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返工,否则发包人有权扣罚该分项工程 * %的 (略) 罚。
(2)承包人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 .2.1(6)条情形的,或经监理人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而承包 (略) 修补的,发包人将扣 (略) 质量保修金。
(3)承包人有本专用合同条款3.2、3.3条违约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均在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及计量支付款内扣除。监理人预先下发含有罚款意向的指令,如承包人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则在指令下达后十 * 天下发罚款通知书(不再陈述罚款理由)。承包人履约保证金被罚款后由发包人从最后 * 次计量支付时扣除相应金额补足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在合同期内,完成合 (略) 工程,且质量合格,在本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后十 * 天内可 (略) 或部分罚款,返还金额由监理人审核,发包人批准。罚款金额返还 (略) 利息。
* .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有违反以下情况之 * 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略) 履约保证金。
(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开工通知的 (略) 组织施工和不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的;
(2)承包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5条规定私自将合同或 (略) 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 (略) 分分包出去的;
(3)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投标文件承诺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撤离工地的;
(4)由于承包人原因拒绝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而又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严重延误的;
(5)承包人否认合同有 (略) 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人 (略) 或实质 (略) 合同的义务的;
(6)合同签订之日起十 * 日内,承包人无法按合同规定及投标文 (略) 经监理工程 (略) 人员和机械的。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 (略) 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 (略) 。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建设工程意外伤害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必 (略) 从事施工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
保险,并支付相应保险费。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 (略) 。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 .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请 (略) (略) 按照该会 (略) 仲裁,仲 (略) 的,对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 有管辖 (略) 起诉。
* .1 凡进入本工程工作的妇女应持有计生证、否则不准安排工作,禁止使用童工。
*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做相应更改。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 (略) 市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中心
日 期: * 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