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中房镇叠临线Y047叠石至福源段道路改建工程—招标文件补遗书(编号02号)
罗源县中房镇叠临线Y047叠石至福源段道路改建工程—招标文件补遗书(编号02号)
(略) 中房镇叠临线Y * 叠石至福源段道路改建工程 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中房镇叠临线Y * 叠石至福源段道路改建工程已由 (略) (略) 以罗发改投资【 * 】 * 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批准。项目业主为 (略) 中房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投资、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略) 中房镇人民政府。 (略) 条件,现对该项 (略) 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略) 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省 (略) 市 (略) 。
2.2 项目的规模:工程总用地面积 * . * 公顷(约合 * . * 亩)。路线全长5. * 千米,路基路面宽7.5米,全幅式水泥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路基路面、涵洞、交通安全及排水等,设计采用公路 * 级标准,双向两车道,预算审核价(最高限价)为 点击查看>> 元。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 *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 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本次共招标1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施工 标段 | 所属组别 | 里程桩号 | 长度 (km) |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 施工 工期 |
1 | Z1 | / | 5. * | 主要建设路基路面、涵洞、交通安全及排水等,设计采用公路 * 级标准,双向两车道,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 日历天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 (略) 中房镇叠临线Y * 叠石至福源段道路改建工程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 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3简要填写):无。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3简要填写):/。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组投标,其中投标人每 * 投标段组通过随机确定可参投1个标段,但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1个标段;对某 * 标段组投标的,投标文件需包含1份商务文件 (略) 有标段的报价文件。
3.4 (略) 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 *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 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略) (略) 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 * 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 * 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 * 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3.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中被列 (略) 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 (略) 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 点击查看>> >), (略) 文件(含《工程量清单》) (若不提供图纸,应提供满足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需要的参考资料)。 (略) 文件使用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
4.2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 (略) 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授权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不 (略) 。
5.2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略) 时间,下同) * 日 * 时 * 分,通过 (略) 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 点击查看>>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5.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或未 (略) 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 (略) 理。 (略) 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 (略) (略) 协 (略) 通知。
5.5评标结束后, (略) 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若有)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姓名、个人业绩(若有)和相关证书编号,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 (略) 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 点击查看>> ) (略) 公示。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日 * 时 * 分前到账。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 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转账或电汇、银行保函、年度保证金、电子保函。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 (略) 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 点击查看>> )等媒体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中房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中房镇
邮 编:/
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 点击查看>>
传 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略) 顺恒 (略)
地 址: (略) 市 (略) 区西洪路 * 号 * 、 * 层
邮 编:/
联系人:宋工、小张
电 话: 点击查看>>
传 真: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监督单位:罗源 (略)
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
/
(略) 中房镇叠临线Y * 叠石至福源段道路改建工程—招标文件补遗书(编号 * 号)
招标编号:G 点击查看>>
各投标人:
(略) 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 、招标文件补充:
1、原招标文件“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条款、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履约信誉最低要求)第6点。”现修改为“接情况反映并向省级检 (略) 室电话核实, * 年8月1日起检察机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业务。不再要求投标人必须提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略) (略) 贿 (略) 说明或承诺,作为投标文件的 * 般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 * 年8月1日前取得的有效期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视同提供了说明或承诺。”
本补遗书内容作为《招标文件》 (略) 分,具有约束作用。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遗书为准。 (略) 查阅,后果自负。
招标人: (略) 中房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略) 顺恒 (略)
时间: * 年8月8日
(略) 中房镇叠临线Y * 叠石至福源段道路改建工程—招标文件补遗书(编号 * 号)
招标编号:G 点击查看>>
各投标人:
现将 (略) 中房镇叠临线Y * 叠石至福源段道路改建工程有关事项补遗如下:
1、本项目最高限价修正为: 点击查看>> 元,最低限价为:最高限价的 * %。
2、公路工程及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是指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 * 日9: * : * ,招标文件其他相应时间作上述相同调整。
4、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为准。
5、招标文件第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 * 节专用合同条款修改为如下:
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
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 (略) 分。第 * 章“招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附录中的数据(供投标人确认) (略) 列有重复。
序号 | 条款号 | 信息或数据 |
1 | 1.1.2.2 | 发 包 人: (略) 中房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中房镇 邮政编码:/ |
2 | 1.1.2.6 | 监 理 人:签订施工合同后通知 地 址:签订施工合同后通知 邮政编码:签订施工合同后通知 |
3 | 1.1.4.5 |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
4 | 1.6.3 |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项工程 (略) 位施工前 * 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 |
5 | 3.1.1 | (略) 使下列权利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 监理人在根据第 * .3款发出的变更指示前均须得到发包人事先批准。 |
6 | 5.2.1 | 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否 如发包 (略) 分材料或工程设备,相关规定如下: / |
7 | 6.2 | 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否 如发包 (略) 分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相关规定如下: / |
8 | 8.1.1 | 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签订合同后 进场7天内 承包人 (略) 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提供控制点后 * 天内 |
9 | * .5 | 工期延误的违约金: * 元/天 |
* | * .5 |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 %签约合同价 |
* | * .6 | 提前交工的奖金: * 元/天 |
* | * .6 |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签约合同价 |
* | * .5.2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 (略) 节约成本的 / %或增加收益的 / %给予奖励 |
* | * .1 | 合同期内不调价(对于工程规模不大、工期较短的工程(例如工期不超过 * 日历天的), (略) 调价) |
* | * .2.1 | 开工预付款金额:/%签约合同价 |
* | * .2.1 |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仅 / (略) 列费用的 / %。( * 般应为 * %~ * %,最低不少于 * %) |
* | * .3.2 | 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7份 |
* | * .3.3(1) |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 万元 |
* | * .3.3(2) |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同 (略) 短期贷款利率加手续费。 |
* | * .4.1 | 质量保证金限额: 3 %合同价格。 |
* | * .5.1 |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7份 |
* | * .6.1 |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7份 |
* | * .2 | 竣工资料的份数: 2 份 |
* | * .5.1 | 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 (略) :是 如单位工程或工程 (略) (略) ,需 (略) 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规定如下: / |
* | * .6.1 | 本工程及工程 (略) (略) :是 如本工程及工程 (略) (略) , (略) 的具体规定如下: / |
* | * .7 | 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5 年 |
* | * .1 | 建筑工程 * 切险的保险费率:0.3% |
* | * .4.2 | 第 * 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 * 万元人民币,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0. * % |
* | * .1 |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诉讼 (如为诉讼, (略) 在地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如为仲裁, (略) 名称:/ (略) ) |
合同专用条款
1. * 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3 工程和设备
第1.1.3. * 目细化为:
临时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 * 切临时占用的土地, (略) 用的临时支线、便道、 (略) 的临时出入通道,取、 (略) 、 (略) 、 (略) 、 (略) 、机 (略) 、 (略) 地以及其他生产(办公)、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
1.3 法律
本款细化为: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略) 在地的地方法规、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及管理性文件。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本款(1)目细化为:
补充合同及附件、施工合同及附件(含廉政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安全生产合同、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以及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协议等);
本款(7)目细化为:
补充技术规范、技术规范(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 (略) 分);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第1.6.4项细化为:
承包人应认真阅读、审核设计图纸,对图纸中存在的错误及时向监理人报告。承包人必须接受发包人、设计单位和监理人共同商定的对图纸的更正和修改,并承担承包人应承担的合同义务。
未经监理人书面批准,承包人不得对发包人提供的施 (略) (略) 修改,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将按第 * .1款 (略) 理。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第3.1.1项修改为:
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但任何变更均须经发包人同意后通知承包人。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 * 般义务
第4.1.4项补充:承包人应合理组织施工生产,使合同段内各项目进度均衡发展,并满足发包人和监理人根据总工期下达的阶段性工作目标要求;通 (略) 作业严格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为此承包人应:
(1)严格计划管理。承包人应制定周密措施和上足生产要素,通过“以旬保月、以月保季和以季保年”,确保完成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的各个阶段的施工进度计划, (略) 出现不良偏离,应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在发包人和监理人要求的时间内加以扭转。对进度严重滞后而承包人又扭转不力的情况,发包人有权按照第 * .1款之相关规定对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不免除承包人应增加投入以加快进度的责任以及其他应负的责任。
(2)保证严格按图纸、规范和工艺操作程序和《 (略) 省普通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 (略) 省普通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管理标准化指南》、《 (略) (略) 转发关于进 * 步加强国省干线旧水泥砼路面改造沥青路面管理的通知》、《 (略) 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旧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为沥青路面建设指导意见》组织施工,加强质量自检和安全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承包人违反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施工工艺操作程序,或违反质量、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或出现质量问题、造成质量隐患及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有权按照第 * .1款之相关 (略) (略) 理。同时不免除承包人自费整改的责任以及其他应负的责任。
(3) (略) 和临建设施的规范化管理, (略) 《 (略) 省普通公路标准化施工指南》、《 (略) 省普通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管理标准化指南》(包括但不限于: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工地建设、 (略) 、 (略) 、 (略) 等)有关规定,由此引起的相关标准化专项费用包含在相关细目单价或第 * 章标准化专项费用总额中。若违反该规定,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将按照第 * .1款相关 (略) (略) 理。
(4)凡合同段内与已建或在建铁路、公路、航道、电站、油库、通讯电缆(含光缆)、电力电线、管道等有交叉干扰的地段,承包人应在不干扰铁路、公路、航道、电站、油库、通讯电缆(含光缆)、电力电线、管道等 (略) 或施工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和上述设施运营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疏导现有交通流。由此引起的相关临时安全措施费用包含在相关细目单价或第 * 章安全生产费用总额中。如因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力,其施工影响铁路、公路、航道、电站、油库、通讯电缆(含光缆)、电力电线、管道等正常安全运营或施工而导致索赔、赔偿、诉讼等情况, (略) 门或个人造成的 * 切损失,或造成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 (略) 承担 * 切责任和费用。
(5)严格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工地试验室按闽交建[ *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设立,所有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仪表、计量用具都必须在开 (略) 门标定合格, (略) 有检测仪器、仪表、计量用具须定期校正,以保证其应有的精度。
(6)合同段内与已建、 (略) 市道路、公路或房屋等建筑物、构造物等有交叉干扰的地段,如发包人或监理人要求, (略) 封闭施工,承包人 (略) 。 (略) 采取的程序、措施应符合国家及地方交 (略) 门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第4.1.7 项补充:
在合同许可的范围内,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工程中的 * 切施工作业,原则上应不影响邻近建筑物、构造物的安全与正常使用,也不干扰群众的生产、 (略) 方便(难以避免的 * 定程度的干扰除外)。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前应对临近建筑物、构造物 (略) 调查,该项调查应会同当 (略) 门、建筑 (略) 有 (略) ,并拍照登记造册,并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加以保护。若因承包人未按相关操作规程及安全保护措施等原因而导致邻近房产和群众干扰的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及其他开支时,应由承包人承担 * 切责任及费用;若因正常施工需要,承包人已采取了充分的防护措施后仍造成上述情况引起的赔偿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4.1. * 项补充第(5)~( * )目:
(5)质量抽检
(略) 省交通运输厅、 (略) (略) 、 (略) (略) 、 (略) 在设区市(区) (略) 门及 (略) (站)、县(市、区) (略) 门、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 (略) 抽验并对发现的质量问题 (略) 理意见,承包人应免费协助提供 (略) (略) 整改。并遵守《 (略) 省普通公路路面养护改造工程 (略) 规定》和《 (略) (略) 关于进 * 步加强省补路面改造工程管理的通知》。
(6)安全生产目标
合同实施期间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 * 项制度”,确保无重 (略) 全责任事故。
(7)承 (略) 理好与其它承包人的关系,发生交叉施工时,应相互配合, (略) 协作,并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统 * 协调。
(8)承包人应及时按监理人或发包人的要求报送各种计划、报表、整改报告、验收资料、变更等资料。如果发包人或监理人要求承包人上报的上述文件、资料延误提交或发生严重错误,不论何种原因,承包人均应按 * .1款规定支付违约金。
(9)发包人可 (略) 进行远程施工实时监控,对此,承包人应给予积极配合。
( * )配合交工验收
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和监理人组织的工程交工验收工作安排。如检测结果出现不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略) 门、 (略) 门要求复检,因此产生的 * 切整改和复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 )重视工程收尾问题
工程实施末期, (略) 在合同段收尾的问题(如农民工工资、零星扫尾工程、临时设施的拆除及完工机 (略) 、影响沿线群众生产生活等),应积 (略) 处理和解决, (略) 有费用。若承包人在发包人规定的期限 (略) 理上述问题,根据监理人对 (略) 理意见,发包人有权委托 (略) 处理,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从保留金、履约保证金或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任意 * 款项中扣回,并报省交通运输厅按信用考核管理办 (略) 理。
4.2 履约担保
本款细化为: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交工验收证书前 * 直有效,执行本 (略) 需的费用 (略) 承担。此 (略) 保函将在上述交工验收证书发出后的 * 天内退还给承包人。
(略) 合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 * 时,发 (略) (略) (略) 保函来赔偿发包人损失:
⑴将本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⑵违规使用工程资金;
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施工进度严重滞后,达不到发包人要求的进度目标;
⑷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事实严重违约或 (略) ;
⑸本合 (略) 列明的或隐含的其他情形。
4.3 分包
本款补充第4.3.7项:
发包人有权随时对承包人的分包(如有)或劳务 (略) (如有) (略) 核查,承包人不得拒绝。 (略) 情况,若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的分包 (略) * 无法满足施工需要,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更换,承 (略) (略) 不力的,按照第 * .1 (略) 理。
4.5 承包人项目经理
第4.5.1项细化为:
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按 (略) 报正选名单委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如投标承诺正选人员确实无法到位,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同意后,可用备选人员或同等资历的人员替换,但尽管取得这样的同意,发包人仍可对承包人按第 * .1款 (略) 处理。
如果发包人和监理人认为承包人委派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上不称职,且通知承包人撤换时,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 * 天内撤回该人员,同时委派 * 名同等资历并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同意的新的人员担任,但发包人仍可对承包人按第 * .1款之 (略) (略) 理。未事先取得监理人和发包人的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已到位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合同期内严禁在另 * 项目兼职,同时必须保证每月至少有 * (略) 。发包 (略) 考勤,并根据考勤结果按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离岗在两天以内(含两天)应经监理人批准,超过两天还应得到发包人的批准,否则将视为承包人违约,将按第 * . (略) 理。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待工程施工结束且交工证书签发后或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后方可在其他合同任职,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 (略) 合同期间应随时响应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要求到位,否则将视为承包人违约,将按第 * . (略) 理。
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第4.6.1项修改为:
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 *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 (略) 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并报备发包人,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各主要岗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资格,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状况。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向监理 (略) 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并同时向发包人核备。
承 (略) 的管理、技术及质检人员应常备有相应的职称、资质等证书,发 (略) 检查。若发包人或监理人认为承 (略) 的管理、技术或质检人员的资质或数量不能满足工程进度和安全质量要求时,应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替换或增加相关人员的指令,承包人在接到指令后 * 天内,必须按指令要求调整到位。若承包人在接到指令 * 天内 (略) ,将按第 * .1 (略) 理。
第4.6.3项句末增加:
尽管取得监理人和发包人的同意,发包人仍可要求承包人按 * .1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
4.7 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
本款修改为:承包人应对其项目经理和 (略) 有效管理。发包人或监理人要求撤换不称职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的,承包人应予以撤换,同时委派经发包人与监理人同意的新的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
若发包人或监理人认为承包人的职员或工人数量不能满足工程进度和安全质量要求时,将向承包人发出增加有关人员的指令,承包人在接到指令后 * 天内,必须按指令要求增加到位。否则,对承包人的职员按第 * .1款之相关 (略) (略) 理,对于工人数量不足的情况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1万元/人支付违约金。
4.8 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4.8.1项细化为:
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农民工工资的及时支付和发放工作。若承包人违反该规定,发包人可按照第 * .1款 (略) (略) 理。
承包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与雇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作条件、工作内容、工资标准及发放时间,并接受发包人和当 (略) 门的监督。
承包人应给有劳务关系的农民工办理 (略) 卡,农民工工 (略) (略) 发放到农民工个人工资卡上,不得交由施工班组组长、劳务协作负责人代发, (略) 门监管。
承包人应与发包人签订《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协议》,明确承包人的责任、义务,以及发包人可采取的强制措施。
承包人要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负总责,同时应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明确责任。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权从支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暂扣 * 笔用于保证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费用,此项费用将根据劳动 (略) 门的要求使用,在工程交工后结清。
增加4.8.7: (略) 施工管理,承包人应为其管 (略) 作业人员统 * 配置安全帽,工作服、工作牌等,要求工作期间统 * 着装。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增加第5.1.4项:
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 (略) 后,承包人应按有关材料检验的规定及 (略) 自检,并应随时按监理人的指令在制造、加 (略) 对材 (略) 检验,结果应通知监理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第6.1.1项补充:
(略) 文件的履约标准提供了机械、设备和仪器,但监理人认为仍 (略) 施工的需要或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继续调遣或购买、租用某些机械、设备和仪器,承包人不得拒绝,也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若承包人在接到指令 * 天内 (略) ,将按第 * .1 (略) 理。
6.1.2修改为:
承包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本着少占耕地的原则,按招标文件第 * 篇投标书附表 * 的格式填写 * 份《临时用地计划表》,中标后应在此表范围内按实际需要与先后次序,提出具体计划报监理人同意,并报发包人。表中应标明承包人的临时工程用地位置、数量和使用期限。本公路征地红线以外(除通道接线、改渠改沟需永久征用而未划入红线的)的土地都为临时用地范围。
临时工程租用地数量(含承包人驻地建设用地、取、 (略) 等)由承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详细计算,所需的 * 切费用 (略) 调查确定,列入工程量清单 * 章中报价,实行总额包干, (略) 支付。由于数 (略) 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负责办理租用手续,由于承包人办理租用手续不及时造成的 * 切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临时用地如有地面附着物,其拆迁补偿费用也 (略) 调查并予以赔偿,赔偿费用包含在报价中。临时用地的防护、环保、 (略) 有费用均包含在相关细目报价中, (略) 支付,但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有明确的数量并在 * 章中已单列的清单细目除外。承包人的防护、环保、复耕等应满足相关要求。承包人在与地方政府签定临时用地(含取、 (略) )协议时应考虑在土地复耕问题上的免责条款。
临时用地由承包人向当政 (略) 门申请,并办理租用手续,承包人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其费用,发包人对此将予以协调。临时用地退还前,承包人应自费恢复到临时用地使用前的状况。如因承包人撤离后未按要求对 (略) (略) 了恢复但未达到使用标准的,将由发包人委托第 * 方对其恢复,所发生的费用将从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超出《临时用地计划表》的临时用地 (略) 办理并自付费用。
承包人的临时用地(临时用地的选址应报业主批复)尽可能利用永久征地红线内的土地及荒山、荒地。严格控制临时用地占用耕地;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严格控制使用时间,严格控制施工和生活对土地的污染。
增加第6.1.3项:
临时工程是永久性工程质量顺利施工的保证,承包人对临时工程应高度重视,所有临时工程须按《 (略) 省普通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建设、维护。对不符合指南要求的,发包人将按第 * .1款的相关规定 (略) (略) 理。
增加第6.5款 料场使用费
除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承担并支付为获得 (略) 需的石料、砂、砾石、粘土或其他 (略) (略) 使用费及其他开支或补偿费。发包人将协助承 (略) 租用手续及解决使用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但无论协助成功与否,并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略) 而产生的 * 切税和费,已包括在相关单价或总价中,发 (略) 支付。
7. 交通运输
7.3 场外交通
7.3.2段后增加:承包人对为完成本工程而使用的任何运输车辆(包含临时雇用的车辆及为本工程提供材料、设备的运输车辆)负有管理责任, (略) 通行道路或桥梁造成的损坏,应由承包人负责修复。
增加第7.3.3项:
承包人利用现有道路和桥梁(包括利用村、乡镇道路)作为施工便道或临时便道时,应征得道 (略) 有者的同意,并负责工程实施期间对以上道路和桥梁的养护和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功能。
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利用现有道路和桥梁在使用期间的修整、加宽、加固及养护,以及新修临时便道的修建、养护、管理及拆除等 * 切费用。
工程交工验收后,须对利用现有道路和桥梁按不低于 (略) 恢复。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2.6修改为:承包 (略) (略) (略) 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
9.4 环境保护
9.4.2修改为: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环保工作内容,编制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并报发包人核备。
* . 进度计划
* .2 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本款补充:
在合同总工期未变的前提下,发包人或监理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其认为有必要的任何其它理由而对工程 (略) 进行的调整,承包人应无条件地服从。
* . 开工和交工
* .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本款约定为: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指以月计的某个时期的恶劣气候 (略) 门 * 年的统计资料、以 * 年 * 遇频率计算的平均气候还要恶劣而引起的工程延误,由监理人根据承包人提交的证明予以评定。 (略) 上述评定时,还将考虑按同等标准以同期或其他月份异常良好的气候予以抵补。异常气候在每个月对工程进度影响的评定,应在整个合同期内予以累计。
* .5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第 * .5.(2)款补充如下: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发包人将工程切割给指定分包人施工时,对采取切割 (略) 分工程, (略) 时为确定最高控制价而编制的清单预算相应单价和承包人中标单价的 (略) 结算,按此原则结算金额与承包人中标单价结算金额的增加费用,承包人应无条件予以承担。
本款补充第 * .5.(6)项、第 * .5.(7)项:
(6)承包人如果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质量、进度、履约等原因造成实际工程进度未能满足经监理人审批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书中的工程进度,发包人有权按照 * .1条款的规定 (略) 处理。
(7)涉及到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其他结果,使监理人工作量增加而导致增加监理服务费时,由监理人根据 (略) 签订的服务合同提出相应的增加费用报发包人审定,并通知承包人。发包人将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费用中扣除,并拨付给监理人。
* . 工程质量
* .1 工程质量要求
第 * .1.1项细化为 / :
本项目工程质量验收按技术规范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合同实施期间无重大质量事故。
* 变更
* .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本款约定为:如发包人或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根据规定对本合同工 (略) 分的结构形式、质量、等级或数量作出变更,为此,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有权指 (略) 下述变更、增加或取消:
(1)取消合同中任何 * 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由于承包人违约造成的情况除外;
(2)改变合同中任何 * 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改变合同中任何 * 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上述变更均不应使本合同作废或无效。
* .4 变更的估价原则
第 * .4.4项约定为: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则按 (略) 计算单价:采 (略) * 年颁发的《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 * - * - * )和《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 * - * )以及 (略) 省交通厅颁发的补充规定及补充定额(闽交建【 * 】 * 号);公路预算定额中缺的项目,由监理人决定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套用相关公路的补充定额 (略) 业的预算定额;采用发包人编制最高控制价依据的清单预算中的工、料、机单价及费率,清单预算中的工、料、机单价表缺的单价,按《 (略) 交通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工程变更发生时对应的时间的信息价,无信息价的在变更实施前由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 * 方共同询价后确定单价( * 般可询价 * 家,取中间 * 家的平均额)。采用承包人中标价(清单 * 章至 * 章合计)对照发包人编制最高控制价同口径清单预算价的降价系数降价。施工方法须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批准;工程数量(含附属工程数量)须经发包人、设计人、监理人和承 (略) 确认。
增加第 * .4.6项:
变更工程无论采取何种作价方法,均不考虑 * 章费用的调整。
* .7 计日工
本款约定为:
本工程不考虑计日工。
* .价格调整
* .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本款约定为: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变化不作调整。
* 计量与支付
* .2 预付款
预付款包括开工预付款和材料、设备预付款。具体额度和预付办法如下:
本项目不设预付款。
* .3 工程进度付款
* .3.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视上级资金拨款到位情况最多支付至验收合格的工程的 * %,工程结算经 (略) 基本建 (略) 结算审核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 * %,预留结算审核价3%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后满2年)满后无息退还。
付款方式: (略) 转账支付;同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
* .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 * 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监理人有权扣发承包人未能按照 (略) 任何工作或义务的相应金额。如果该付款周期应结算的价款经扣留和扣回后的款额少于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列明的进度付款证书的最低金额,则该付款周期监理人可不核证支付,上述款额将按付款周期结转,直至累计应支付的款额达到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列明的进度付款证书的最低金额为止。
(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 * 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的利率向承包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计算基数为 (略) 未付款额,时间应从应付而未付该款额之日算起(不计复利)。
(3)监理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 (略) 分工作。
(4)进度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办理。 * .3.4工程进度付款的修正
在对以往历次已签发的进度 (略) 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漏或重复的,监理人有权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双方复核同意后报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审批后在本次进度款中支付或扣除。
* .4 质量保证金
* .4.2约定为:在整个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并发给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 * 天,监理签发质量保证金支付证书,发包人将质量保证金的 * %退还给承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将在《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签发后 * 天内退还。
* .6 最终结清
第 * .6.1(1)目约定为: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 * 天内。
本项目工程结 (略) 门审计。经监理人和承包人双方同意的最后结帐单,经过发包人 (略) 门审计完成后得出的总金额方能被确认为代表了根据合同规定应付给 (略) 款项,即为最后结帐单中的总金额。
* .交工验收
* .2 交工验收申请报告
第 * .2.(2)目细化为:
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应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略) 、 (略) 省交通运输厅、 (略) 等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编制竣工资料。承包人提供的竣工资料(包括按规定提交项目影像资料、电子竣工文件、微缩、刻录光盘等)必须满足档案专项验收的有关要求。竣工资料的份数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
* .3 验收
* .3.5补充: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交通主管签发的竣工日期为准。
增加第 * .9款 竣工文件
为保证项目档案管理与项目建设同步,承包人应严格按照 * .2.(2) (略) 本合同段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在合同段交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项目发包人移交项目档案资料。在缺陷责任期内还应补充缺陷责任期资料,并在签发缺陷责任证书之前提交。否则,发包人将在最终计量支付中暂扣 * 定的保留金,直至符合档案管理要求后再予支付,并视情报省交通运输厅按信用考核管理办法直 (略) 为 (略) 理。
* .保险
* .1工程保险
本款约定为: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 (略) 投保建筑工程 * 切险,保险费由发包人在接到保单后按实际保险费支付给承包人。
建筑工程 * 切险的投保内容:为本合同工程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 (略) 投的保险。
保险金额: (略) 时公布的本合同段的最高限价。
保险费率:0.3%。
保险期限:开工日期直至本合同工程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之日止。
* .4 第 * 者责任险
第 * .4.1项约定为:
第 * 者责任系指在保险期内,对因工程意外事故造成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的工地上及毗邻地区的第 * 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本工程除外),以及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和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等赔偿责任。 第 * 方责任险按累计赔偿限额计算, 费率为0. * %,投保金额为 * 万元,但事故次数不限。
第 * .4.2项约定为:
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第 * .4.1项约定的第 * 者责任险,保险费由承包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 * 章中。中标后,第 * 方责任险由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 (略) 投保,保险费由发包人在接到保单后将按实际保险费支付给承包人。
* .违约
* .1 承包人违约( (略) 项目具体情况对 (略) (略) 适当修改,包括违约金额)
第 * .1.1(7)目约定为:
承包人未能按期开工,或接到监理人通知后 * 天内未能采取有效 (略) 本工 (略) 位的施工;
增加第 * .1.1( * )目:
( * )违反《 (略) 省普通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 (略) 省普通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管理标准化指南》、《 (略) (略) 转发关于进 * 步加强国省干线旧水泥砼路面改造沥青路面管理的通知》、《 (略) 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旧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为沥青路面建设指导意见》、《 (略) 省普通公路路面养护改造工程 (略) 规定》和《 (略) (略) 关于进 * 步加强省补路面改造工程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 .1.2 对 (略) 理
增加第 * .1.2(5)目:
如监理人向发包人证明(抄送承包人)认为承包人有下述情况时,发包人可以采取的措施:
①无视监理人事先的书面警告, * 贯或 (略) 其合同规定的义务,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支付人民币 * 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
②违反第 * .1.1(1)目,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支付人民币 * 万元的违约金,责令承包人改正,直至终止合同。
③违反第 * .1.1(2)目,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支付每次人民币 * 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违约金,责令承包人改正,直至终止合同。
④违反第 * .1.1(3)目,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每次支付人民币 * 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违约金,责令承包人改正,直至终止合同。
⑤违反第4.5款
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岗或拒不到位的,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支付 * 元/天·人的违约金。
⑥违反第4.6.3项,即使取得监理人的同意,发包人仍可要求承包人支付每人次 * 0元的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
⑦无正当理由未能根据第 * .1款规定开工,或在接到通知后 * 天内未能采取有效 (略) 本工 (略) 位的施工,发包人可在监理人或发包人每次发出通知后,要求承包人支付每天 * 元的违约金,直至监理人认为承包人已符合加快进度的要求;或者直接终止合同。同时发包人可将本工程 (略) 分割让给指定的其它承包人,所需费用和 * 切后果由原承包人承担。被割让工程的单价或总 (略) 行情由监理人与发包人确定,费用由发包人从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款项或履约担保中扣除,如还不足,发包人将向承包人追索。
⑧违反 * .1.1( * )目,发包人可视其情形严重程度要 (略) 支付人民币 * 元~3万元的违约金。
⑨违反第4.8.1款,发包人可视其情形严重程度要求承包人每次支付人民币 * 元~ * 万元的违约金。
违反其它重要合同条款的,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每次、每处或每项支付人民币 * 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
上述违约金由发包人在通知承包人后,从支付给承包人的任何 * 期款项中扣除。 (略) 理不代表免除承包 (略) 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和义务,承包人仍应按时完成违约事项的整改工作,以避免受到再 * 次或进 (略) 罚。
* .争议的解决
* .1争议的解决方式
发包人和 (略) 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 (略) 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合同当事人 (略) 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可向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解决。
增加第 * 、 * 、 * 条:
* .耕地保护
施工过程中承包 (略) (略) 《关于在公 (略) 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 (略) 占耕地地表的耕作层,用于重新造地;要合 (略) (略) , (略) (略) 的施工防护要符合要求,防止水土流失;要严格控制临时用地的数量,施工便道、 (略) 、 (略) 等要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统筹考虑,尽可能设置在公路红线范围内或利用荒坡、废弃地解决,不得多占用农田。施工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农田,项目完工后临时用地要按照合同条款要求认真、及时恢复,并取 (略) 门的验收。
* . 资料的份量与送交时限
监理人或发包人可能需要增加承包人送交资料的份数和提前或延长递交的时间。承包人需满足此类要求,并不以此为增加费用的理由,如承包人拒不配合,视同承包人违约,按 * .1 (略) 理。
* .其他文件与规定
在投标前后及合同期间,省、市、县(区) (略) 门或发包人等下发并适用于本工程的文件、规定、办法等,如其内容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承包人 (略) 。
附件 *
合同协议书
(本附件投标人投标时不须提交)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 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第 标段由 线K+ 至K+ ,长约 km,公路等级为 ,设计时速为 ,主要工程量为: 。
2.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 (略) 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技术规范;
(8)图纸;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 )承包人有关人员、 (略) 人审查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
( * )其他合同文件。
3.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 (略) ,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4. 根据 (略) 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
5. 承包人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承包人专职安全员: 。
6.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7.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8.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保证公路沿线设施及绿化不受损坏,否则应予以恢复原样或赔偿
9.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 .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日历天。
* .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 .本协议书正本 * 份、副本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 * 份,副本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 * 致时,以正本为准。
* . 合同未尽事宜, (略) 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 (略) 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
廉政合同
(本附件投标人投标时不须提交)
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 标段的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略) 的有关规定。
(2) (略)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监理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 (略) (略) 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 (略) 为,有及时提醒对反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 (略) 为,有 (略) 门举报、 (略) 理 (略) 理结果的权利。
2.发包人的义务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的、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的和安 (略) * 。
3.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 (略) 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盒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 (略) 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承包人以及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 (略) 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 (略) 门给予承包人 * 至 * 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 (略) 的处罚。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 (略) 门 (略) 。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 (略) 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 (略) 门 (略) (略) 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7.本合同作为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8.本合同 * 式 * 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 * 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 * 份。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章) 承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章)
附件 *
安全生产合同
(本附件投标人投标时不须提交)
为在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合同的施工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 (发包人名称, * 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略) 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 * 、预防为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略) 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 * 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 (略) 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 (略) 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2.承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略) 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 * 、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监理健全各项安全绳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助手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 * 环不漏; (略) 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 * 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略) 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 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 (略) 为。
(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 (略) 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略) 全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 (略) 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 (略) 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 (略) 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略) 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 * )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 (略) 关于特 (略) 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 (略) 门,并坚持“ * 不放过”的原则, (略) 理相关责任人。
( * )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3.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5.本合同正本 * 份、副本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 * 份,副本 份,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 * 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本附件投标人投标时不须提交)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施工员 | 1 | 具有 (略) 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
测量员 | 1 | 具有 (略) 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
质检员 | 1 | 具有 (略) 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
安全员 | 1 | 具有 (略) 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略) (略) 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材料员 | 1 | 具有 (略) 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
注:
1、招标人应根据工程实际在本表中列明具体的数量及资格要求,本表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投标人无需提供上述人员名单和详细资料,也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本表格;但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应按本表最低要求的数量和资格投入人员。
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要求中标人按照本表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且不允许更换。
3、工作年限以虚年计算。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应根据年度施工产值配备,年产值每 * 万元不少于1人,2亿元以上的不少于5人,且按专业配备。项目副经理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有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略) (略) 门颁发)。
附件 *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本附件投标人投标时不须提交)
注:招标人应根据项目情况具体设定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的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需满足实际施工需要。
注:
1、招标人应根据工程实际,在本表中列明具体的数量及规格要求,本表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投标人无需提供上述机械设备详细清单,也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本表格;但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应按本表最低要求的数量和资格投入机械设备。
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要求中标人按照本表的最低要求填报本标段配备的主要设备,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主要设备且不允许更换。
附件 * 项目经理委托书(投标时,投标人必须填报)
(承包人全称)
(合同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委任书
致:(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职务、姓名) 代表本单位委任 (职务、姓名) 为(合同工程名称)的项目经理。 (略) 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 (姓名) 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姓名)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抄送: (监理人,若有)
附件 * 履约担保格式
履约担保
(本附件投标人投标时不须提交)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 (略) 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4. 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 * 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 * 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格式
(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时应与发包 (略) 签署工程资金监管协议,工程资金监管协议内容在保证本项目资金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由 * 方共同商定。)
工程资金监管协议
(本附件投标人投标时不须提交)
发 包 人: (以下简称“ * 方”)
承 包 人: (以下简称“ * 方”)
(略) : (以下简称“ * 方”)
为了促进 (项目名称)的顺利实施,管好用好建设资金,确保工程资金专款专用,同时为承包人提供便 (略) 业务服务,根据 (项目名称)合同条款有关规定,经 * 、 * 、 * * 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资金管理的内容
(1) * 方为完成 (项目名称)工程成立 (略) 在 * 方开设基本结算户;
(2) * 方应按合同规定将工程款(质量保证金除外)汇入 * 方在 * 方开设的账户;
(3) * 方应将流动 (略) 拨付资金专项用于 (项目名称);
(4) * 方应为 * 方提供便 (略) 业务服务,并接受 * 方委托对 * 方在 * 方开设的基本结算户资金 (略) 监督、
2. * 方的权责
(1)在按 (项目名称)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 * 方支付工程款;
(2)在发现 * 方将本项目资金挪用、转移时, * 方有权中止工程支付,直至 * 方改正为止;
(3)不定期审查 * 方对 * 方的资金使用监督情况,如 (略) 其责任, * 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
(4)在 * 、 * 双方发生争议时, * 方应负责协调、解决。
3. * 方的权责
(1) (略) 成立以后, * 方应尽快在 * 方开设基本结算户;
(2)确保本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发生挪用、转移资金的现象;保证不通过权益转让、抵押、担保承担债务等任何其他方式使用基本结算户的资金;
(3)办理材料、设备等采购业务金额在 万元以上的,应出示购货合同、协议和发票;在办理总额超过 万元以上的采购业务时,应将合同、协议和发票复印件送 * 方备案;够买应急材料、设备时可先办理支付手续,但事后必须补备有关资料;
(4) (略) 转账支票办理支付款项时,必须将转账支票送交 * 方,由 * 方负责办理支票转付手续;
(5)向分包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附 * 方批准分包的文件;
(6)向上级单位缴纳管理费、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租凭摊销费等款项时,应附上级单位出具的转账通知等有关资料,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4. * 方的权责
(1)成立 (项目名称)工程资金管理服务小组,明确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杜绝“压票”现象;
(2)根据 * 方提供的购货合同、协议和发票, (略) 购材料、设备是否用于(项目名称)工程建设,对本标段以外的购货款项,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报告 * 方;
(3)根据 * 方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合同及支付文件,检查其支付款项是否符合有关条件,向分包单位以外单位的支付有权拒绝办理。
(4)根据 * 方提供的商机单位出具的转账通知等有关资料,办理管理费、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租凭摊销费等款项的支付;对超出转账通知等有关资料以外的支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报告 * 方。
(5)定期将 * 方前 * 个周期的支付情况,整理后书面报送 * 方; * 方复印备案的材料 * 并送 * 方。
5. * 、 * 、 * (略) 保密责任,不得将其他两方的业务情况透露给第 * 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
6.本协议有效期自 * 方在 * 方开户起,至工程交工验收 * 方向 * 方颁发交工验收证书后结束。
7.本协议未尽事宜,由 * 方牵头, * 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正本 * 份、副本 份。合同 * 方各执正本 * 份、副本 份,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 * 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略)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招标人: (略) 中房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略) 顺恒 (略)
时间: * 日
(略) 中房镇叠临线Y * 叠石至福源段道路改建工程 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中房镇叠临线Y * 叠石至福源段道路改建工程已由 (略) (略) 以罗发改投资【 * 】 * 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批准。项目业主为 (略) 中房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投资、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略) 中房镇人民政府。 (略) 条件,现对该项 (略) 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略) 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省 (略) 市 (略) 。
2.2 项目的规模:工程总用地面积 * . * 公顷(约合 * . * 亩)。路线全长5. * 千米,路基路面宽7.5米,全幅式水泥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路基路面、涵洞、交通安全及排水等,设计采用公路 * 级标准,双向两车道,预算审核价(最高限价)为 点击查看>> 元。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 *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 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本次共招标1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施工 标段 | 所属组别 | 里程桩号 | 长度 (km) |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 施工 工期 |
1 | Z1 | / | 5. * | 主要建设路基路面、涵洞、交通安全及排水等,设计采用公路 * 级标准,双向两车道,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 日历天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 (略) 中房镇叠临线Y * 叠石至福源段道路改建工程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 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3简要填写):无。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3简要填写):/。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组投标,其中投标人每 * 投标段组通过随机确定可参投1个标段,但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1个标段;对某 * 标段组投标的,投标文件需包含1份商务文件 (略) 有标段的报价文件。
3.4 (略) 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 *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 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略) (略) 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 * 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 * 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 * 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3.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中被列 (略) 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 (略) 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 点击查看>> >), (略) 文件(含《工程量清单》) (若不提供图纸,应提供满足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需要的参考资料)。 (略) 文件使用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
4.2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 (略) 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授权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不 (略) 。
5.2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略) 时间,下同) * 日 * 时 * 分,通过 (略) 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 点击查看>>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5.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或未 (略) 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 (略) 理。 (略) 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 (略) (略) 协 (略) 通知。
5.5评标结束后, (略) 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若有)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姓名、个人业绩(若有)和相关证书编号,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 (略) 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 点击查看>> ) (略) 公示。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日 * 时 * 分前到账。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 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转账或电汇、银行保函、年度保证金、电子保函。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 (略) 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 点击查看>> )等媒体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中房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中房镇
邮 编:/
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 点击查看>>
传 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略) 顺恒 (略)
地 址: (略) 市 (略) 区西洪路 * 号 * 、 * 层
邮 编:/
联系人:宋工、小张
电 话: 点击查看>>
传 真: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监督单位:罗源 (略)
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
/
(略) 中房镇叠临线Y * 叠石至福源段道路改建工程—招标文件补遗书(编号 * 号)
招标编号:G 点击查看>>
各投标人:
(略) 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 、招标文件补充:
1、原招标文件“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条款、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履约信誉最低要求)第6点。”现修改为“接情况反映并向省级检 (略) 室电话核实, * 年8月1日起检察机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业务。不再要求投标人必须提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略) (略) 贿 (略) 说明或承诺,作为投标文件的 * 般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 * 年8月1日前取得的有效期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视同提供了说明或承诺。”
本补遗书内容作为《招标文件》 (略) 分,具有约束作用。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遗书为准。 (略) 查阅,后果自负。
招标人: (略) 中房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略) 顺恒 (略)
时间: * 年8月8日
(略) 中房镇叠临线Y * 叠石至福源段道路改建工程—招标文件补遗书(编号 * 号)
招标编号:G 点击查看>>
各投标人:
现将 (略) 中房镇叠临线Y * 叠石至福源段道路改建工程有关事项补遗如下:
1、本项目最高限价修正为: 点击查看>> 元,最低限价为:最高限价的 * %。
2、公路工程及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是指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 * 日9: * : * ,招标文件其他相应时间作上述相同调整。
4、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为准。
5、招标文件第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 * 节专用合同条款修改为如下:
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
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 (略) 分。第 * 章“招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附录中的数据(供投标人确认) (略) 列有重复。
序号 | 条款号 | 信息或数据 |
1 | 1.1.2.2 | 发 包 人: (略) 中房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中房镇 邮政编码:/ |
2 | 1.1.2.6 | 监 理 人:签订施工合同后通知 地 址:签订施工合同后通知 邮政编码:签订施工合同后通知 |
3 | 1.1.4.5 |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
4 | 1.6.3 |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项工程 (略) 位施工前 * 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 |
5 | 3.1.1 | (略) 使下列权利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 监理人在根据第 * .3款发出的变更指示前均须得到发包人事先批准。 |
6 | 5.2.1 | 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否 如发包 (略) 分材料或工程设备,相关规定如下: / |
7 | 6.2 | 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否 如发包 (略) 分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相关规定如下: / |
8 | 8.1.1 | 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签订合同后 进场7天内 承包人 (略) 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提供控制点后 * 天内 |
9 | * .5 | 工期延误的违约金: * 元/天 |
* | * .5 |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 %签约合同价 |
* | * .6 | 提前交工的奖金: * 元/天 |
* | * .6 |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签约合同价 |
* | * .5.2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 (略) 节约成本的 / %或增加收益的 / %给予奖励 |
* | * .1 | 合同期内不调价(对于工程规模不大、工期较短的工程(例如工期不超过 * 日历天的), (略) 调价) |
* | * .2.1 | 开工预付款金额:/%签约合同价 |
* | * .2.1 |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仅 / (略) 列费用的 / %。( * 般应为 * %~ * %,最低不少于 * %) |
* | * .3.2 | 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7份 |
* | * .3.3(1) |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 万元 |
* | * .3.3(2) |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同 (略) 短期贷款利率加手续费。 |
* | * .4.1 | 质量保证金限额: 3 %合同价格。 |
* | * .5.1 |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7份 |
* | * .6.1 |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7份 |
* | * .2 | 竣工资料的份数: 2 份 |
* | * .5.1 | 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 (略) :是 如单位工程或工程 (略) (略) ,需 (略) 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规定如下: / |
* | * .6.1 | 本工程及工程 (略) (略) :是 如本工程及工程 (略) (略) , (略) 的具体规定如下: / |
* | * .7 | 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5 年 |
* | * .1 | 建筑工程 * 切险的保险费率:0.3% |
* | * .4.2 | 第 * 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 * 万元人民币,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0. * % |
* | * .1 |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诉讼 (如为诉讼, (略) 在地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如为仲裁, (略) 名称:/ (略) ) |
合同专用条款
1. * 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3 工程和设备
第1.1.3. * 目细化为:
临时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 * 切临时占用的土地, (略) 用的临时支线、便道、 (略) 的临时出入通道,取、 (略) 、 (略) 、 (略) 、 (略) 、机 (略) 、 (略) 地以及其他生产(办公)、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
1.3 法律
本款细化为: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略) 在地的地方法规、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及管理性文件。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本款(1)目细化为:
补充合同及附件、施工合同及附件(含廉政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安全生产合同、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以及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协议等);
本款(7)目细化为:
补充技术规范、技术规范(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 (略) 分);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第1.6.4项细化为:
承包人应认真阅读、审核设计图纸,对图纸中存在的错误及时向监理人报告。承包人必须接受发包人、设计单位和监理人共同商定的对图纸的更正和修改,并承担承包人应承担的合同义务。
未经监理人书面批准,承包人不得对发包人提供的施 (略) (略) 修改,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将按第 * .1款 (略) 理。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第3.1.1项修改为:
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但任何变更均须经发包人同意后通知承包人。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 * 般义务
第4.1.4项补充:承包人应合理组织施工生产,使合同段内各项目进度均衡发展,并满足发包人和监理人根据总工期下达的阶段性工作目标要求;通 (略) 作业严格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为此承包人应:
(1)严格计划管理。承包人应制定周密措施和上足生产要素,通过“以旬保月、以月保季和以季保年”,确保完成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的各个阶段的施工进度计划, (略) 出现不良偏离,应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在发包人和监理人要求的时间内加以扭转。对进度严重滞后而承包人又扭转不力的情况,发包人有权按照第 * .1款之相关规定对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不免除承包人应增加投入以加快进度的责任以及其他应负的责任。
(2)保证严格按图纸、规范和工艺操作程序和《 (略) 省普通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 (略) 省普通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管理标准化指南》、《 (略) (略) 转发关于进 * 步加强国省干线旧水泥砼路面改造沥青路面管理的通知》、《 (略) 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旧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为沥青路面建设指导意见》组织施工,加强质量自检和安全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承包人违反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施工工艺操作程序,或违反质量、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或出现质量问题、造成质量隐患及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有权按照第 * .1款之相关 (略) (略) 理。同时不免除承包人自费整改的责任以及其他应负的责任。
(3) (略) 和临建设施的规范化管理, (略) 《 (略) 省普通公路标准化施工指南》、《 (略) 省普通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管理标准化指南》(包括但不限于: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工地建设、 (略) 、 (略) 、 (略) 等)有关规定,由此引起的相关标准化专项费用包含在相关细目单价或第 * 章标准化专项费用总额中。若违反该规定,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将按照第 * .1款相关 (略) (略) 理。
(4)凡合同段内与已建或在建铁路、公路、航道、电站、油库、通讯电缆(含光缆)、电力电线、管道等有交叉干扰的地段,承包人应在不干扰铁路、公路、航道、电站、油库、通讯电缆(含光缆)、电力电线、管道等 (略) 或施工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和上述设施运营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疏导现有交通流。由此引起的相关临时安全措施费用包含在相关细目单价或第 * 章安全生产费用总额中。如因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力,其施工影响铁路、公路、航道、电站、油库、通讯电缆(含光缆)、电力电线、管道等正常安全运营或施工而导致索赔、赔偿、诉讼等情况, (略) 门或个人造成的 * 切损失,或造成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 (略) 承担 * 切责任和费用。
(5)严格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工地试验室按闽交建[ *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设立,所有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仪表、计量用具都必须在开 (略) 门标定合格, (略) 有检测仪器、仪表、计量用具须定期校正,以保证其应有的精度。
(6)合同段内与已建、 (略) 市道路、公路或房屋等建筑物、构造物等有交叉干扰的地段,如发包人或监理人要求, (略) 封闭施工,承包人 (略) 。 (略) 采取的程序、措施应符合国家及地方交 (略) 门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第4.1.7 项补充:
在合同许可的范围内,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工程中的 * 切施工作业,原则上应不影响邻近建筑物、构造物的安全与正常使用,也不干扰群众的生产、 (略) 方便(难以避免的 * 定程度的干扰除外)。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前应对临近建筑物、构造物 (略) 调查,该项调查应会同当 (略) 门、建筑 (略) 有 (略) ,并拍照登记造册,并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加以保护。若因承包人未按相关操作规程及安全保护措施等原因而导致邻近房产和群众干扰的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及其他开支时,应由承包人承担 * 切责任及费用;若因正常施工需要,承包人已采取了充分的防护措施后仍造成上述情况引起的赔偿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4.1. * 项补充第(5)~( * )目:
(5)质量抽检
(略) 省交通运输厅、 (略) (略) 、 (略) (略) 、 (略) 在设区市(区) (略) 门及 (略) (站)、县(市、区) (略) 门、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 (略) 抽验并对发现的质量问题 (略) 理意见,承包人应免费协助提供 (略) (略) 整改。并遵守《 (略) 省普通公路路面养护改造工程 (略) 规定》和《 (略) (略) 关于进 * 步加强省补路面改造工程管理的通知》。
(6)安全生产目标
合同实施期间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 * 项制度”,确保无重 (略) 全责任事故。
(7)承 (略) 理好与其它承包人的关系,发生交叉施工时,应相互配合, (略) 协作,并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统 * 协调。
(8)承包人应及时按监理人或发包人的要求报送各种计划、报表、整改报告、验收资料、变更等资料。如果发包人或监理人要求承包人上报的上述文件、资料延误提交或发生严重错误,不论何种原因,承包人均应按 * .1款规定支付违约金。
(9)发包人可 (略) 进行远程施工实时监控,对此,承包人应给予积极配合。
( * )配合交工验收
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和监理人组织的工程交工验收工作安排。如检测结果出现不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略) 门、 (略) 门要求复检,因此产生的 * 切整改和复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 )重视工程收尾问题
工程实施末期, (略) 在合同段收尾的问题(如农民工工资、零星扫尾工程、临时设施的拆除及完工机 (略) 、影响沿线群众生产生活等),应积 (略) 处理和解决, (略) 有费用。若承包人在发包人规定的期限 (略) 理上述问题,根据监理人对 (略) 理意见,发包人有权委托 (略) 处理,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从保留金、履约保证金或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任意 * 款项中扣回,并报省交通运输厅按信用考核管理办 (略) 理。
4.2 履约担保
本款细化为: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交工验收证书前 * 直有效,执行本 (略) 需的费用 (略) 承担。此 (略) 保函将在上述交工验收证书发出后的 * 天内退还给承包人。
(略) 合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 * 时,发 (略) (略) (略) 保函来赔偿发包人损失:
⑴将本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⑵违规使用工程资金;
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施工进度严重滞后,达不到发包人要求的进度目标;
⑷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事实严重违约或 (略) ;
⑸本合 (略) 列明的或隐含的其他情形。
4.3 分包
本款补充第4.3.7项:
发包人有权随时对承包人的分包(如有)或劳务 (略) (如有) (略) 核查,承包人不得拒绝。 (略) 情况,若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的分包 (略) * 无法满足施工需要,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更换,承 (略) (略) 不力的,按照第 * .1 (略) 理。
4.5 承包人项目经理
第4.5.1项细化为:
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按 (略) 报正选名单委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如投标承诺正选人员确实无法到位,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同意后,可用备选人员或同等资历的人员替换,但尽管取得这样的同意,发包人仍可对承包人按第 * .1款 (略) 处理。
如果发包人和监理人认为承包人委派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上不称职,且通知承包人撤换时,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 * 天内撤回该人员,同时委派 * 名同等资历并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同意的新的人员担任,但发包人仍可对承包人按第 * .1款之 (略) (略) 理。未事先取得监理人和发包人的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已到位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合同期内严禁在另 * 项目兼职,同时必须保证每月至少有 * (略) 。发包 (略) 考勤,并根据考勤结果按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离岗在两天以内(含两天)应经监理人批准,超过两天还应得到发包人的批准,否则将视为承包人违约,将按第 * . (略) 理。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待工程施工结束且交工证书签发后或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后方可在其他合同任职,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 (略) 合同期间应随时响应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要求到位,否则将视为承包人违约,将按第 * . (略) 理。
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第4.6.1项修改为:
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 *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 (略) 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并报备发包人,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各主要岗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资格,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状况。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向监理 (略) 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并同时向发包人核备。
承 (略) 的管理、技术及质检人员应常备有相应的职称、资质等证书,发 (略) 检查。若发包人或监理人认为承 (略) 的管理、技术或质检人员的资质或数量不能满足工程进度和安全质量要求时,应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替换或增加相关人员的指令,承包人在接到指令后 * 天内,必须按指令要求调整到位。若承包人在接到指令 * 天内 (略) ,将按第 * .1 (略) 理。
第4.6.3项句末增加:
尽管取得监理人和发包人的同意,发包人仍可要求承包人按 * .1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
4.7 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
本款修改为:承包人应对其项目经理和 (略) 有效管理。发包人或监理人要求撤换不称职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的,承包人应予以撤换,同时委派经发包人与监理人同意的新的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
若发包人或监理人认为承包人的职员或工人数量不能满足工程进度和安全质量要求时,将向承包人发出增加有关人员的指令,承包人在接到指令后 * 天内,必须按指令要求增加到位。否则,对承包人的职员按第 * .1款之相关 (略) (略) 理,对于工人数量不足的情况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1万元/人支付违约金。
4.8 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4.8.1项细化为:
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农民工工资的及时支付和发放工作。若承包人违反该规定,发包人可按照第 * .1款 (略) (略) 理。
承包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与雇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作条件、工作内容、工资标准及发放时间,并接受发包人和当 (略) 门的监督。
承包人应给有劳务关系的农民工办理 (略) 卡,农民工工 (略) (略) 发放到农民工个人工资卡上,不得交由施工班组组长、劳务协作负责人代发, (略) 门监管。
承包人应与发包人签订《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协议》,明确承包人的责任、义务,以及发包人可采取的强制措施。
承包人要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负总责,同时应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明确责任。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权从支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暂扣 * 笔用于保证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费用,此项费用将根据劳动 (略) 门的要求使用,在工程交工后结清。
增加4.8.7: (略) 施工管理,承包人应为其管 (略) 作业人员统 * 配置安全帽,工作服、工作牌等,要求工作期间统 * 着装。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增加第5.1.4项:
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 (略) 后,承包人应按有关材料检验的规定及 (略) 自检,并应随时按监理人的指令在制造、加 (略) 对材 (略) 检验,结果应通知监理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第6.1.1项补充:
(略) 文件的履约标准提供了机械、设备和仪器,但监理人认为仍 (略) 施工的需要或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继续调遣或购买、租用某些机械、设备和仪器,承包人不得拒绝,也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若承包人在接到指令 * 天内 (略) ,将按第 * .1 (略) 理。
6.1.2修改为:
承包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本着少占耕地的原则,按招标文件第 * 篇投标书附表 * 的格式填写 * 份《临时用地计划表》,中标后应在此表范围内按实际需要与先后次序,提出具体计划报监理人同意,并报发包人。表中应标明承包人的临时工程用地位置、数量和使用期限。本公路征地红线以外(除通道接线、改渠改沟需永久征用而未划入红线的)的土地都为临时用地范围。
临时工程租用地数量(含承包人驻地建设用地、取、 (略) 等)由承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详细计算,所需的 * 切费用 (略) 调查确定,列入工程量清单 * 章中报价,实行总额包干, (略) 支付。由于数 (略) 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负责办理租用手续,由于承包人办理租用手续不及时造成的 * 切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临时用地如有地面附着物,其拆迁补偿费用也 (略) 调查并予以赔偿,赔偿费用包含在报价中。临时用地的防护、环保、 (略) 有费用均包含在相关细目报价中, (略) 支付,但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有明确的数量并在 * 章中已单列的清单细目除外。承包人的防护、环保、复耕等应满足相关要求。承包人在与地方政府签定临时用地(含取、 (略) )协议时应考虑在土地复耕问题上的免责条款。
临时用地由承包人向当政 (略) 门申请,并办理租用手续,承包人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其费用,发包人对此将予以协调。临时用地退还前,承包人应自费恢复到临时用地使用前的状况。如因承包人撤离后未按要求对 (略) (略) 了恢复但未达到使用标准的,将由发包人委托第 * 方对其恢复,所发生的费用将从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超出《临时用地计划表》的临时用地 (略) 办理并自付费用。
承包人的临时用地(临时用地的选址应报业主批复)尽可能利用永久征地红线内的土地及荒山、荒地。严格控制临时用地占用耕地;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严格控制使用时间,严格控制施工和生活对土地的污染。
增加第6.1.3项:
临时工程是永久性工程质量顺利施工的保证,承包人对临时工程应高度重视,所有临时工程须按《 (略) 省普通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建设、维护。对不符合指南要求的,发包人将按第 * .1款的相关规定 (略) (略) 理。
增加第6.5款 料场使用费
除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承担并支付为获得 (略) 需的石料、砂、砾石、粘土或其他 (略) (略) 使用费及其他开支或补偿费。发包人将协助承 (略) 租用手续及解决使用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但无论协助成功与否,并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略) 而产生的 * 切税和费,已包括在相关单价或总价中,发 (略) 支付。
7. 交通运输
7.3 场外交通
7.3.2段后增加:承包人对为完成本工程而使用的任何运输车辆(包含临时雇用的车辆及为本工程提供材料、设备的运输车辆)负有管理责任, (略) 通行道路或桥梁造成的损坏,应由承包人负责修复。
增加第7.3.3项:
承包人利用现有道路和桥梁(包括利用村、乡镇道路)作为施工便道或临时便道时,应征得道 (略) 有者的同意,并负责工程实施期间对以上道路和桥梁的养护和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功能。
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利用现有道路和桥梁在使用期间的修整、加宽、加固及养护,以及新修临时便道的修建、养护、管理及拆除等 * 切费用。
工程交工验收后,须对利用现有道路和桥梁按不低于 (略) 恢复。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2.6修改为:承包 (略) (略) (略) 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
9.4 环境保护
9.4.2修改为: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环保工作内容,编制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并报发包人核备。
* . 进度计划
* .2 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本款补充:
在合同总工期未变的前提下,发包人或监理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其认为有必要的任何其它理由而对工程 (略) 进行的调整,承包人应无条件地服从。
* . 开工和交工
* .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本款约定为: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指以月计的某个时期的恶劣气候 (略) 门 * 年的统计资料、以 * 年 * 遇频率计算的平均气候还要恶劣而引起的工程延误,由监理人根据承包人提交的证明予以评定。 (略) 上述评定时,还将考虑按同等标准以同期或其他月份异常良好的气候予以抵补。异常气候在每个月对工程进度影响的评定,应在整个合同期内予以累计。
* .5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第 * .5.(2)款补充如下: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发包人将工程切割给指定分包人施工时,对采取切割 (略) 分工程, (略) 时为确定最高控制价而编制的清单预算相应单价和承包人中标单价的 (略) 结算,按此原则结算金额与承包人中标单价结算金额的增加费用,承包人应无条件予以承担。
本款补充第 * .5.(6)项、第 * .5.(7)项:
(6)承包人如果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质量、进度、履约等原因造成实际工程进度未能满足经监理人审批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书中的工程进度,发包人有权按照 * .1条款的规定 (略) 处理。
(7)涉及到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其他结果,使监理人工作量增加而导致增加监理服务费时,由监理人根据 (略) 签订的服务合同提出相应的增加费用报发包人审定,并通知承包人。发包人将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费用中扣除,并拨付给监理人。
* . 工程质量
* .1 工程质量要求
第 * .1.1项细化为 / :
本项目工程质量验收按技术规范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合同实施期间无重大质量事故。
* 变更
* .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本款约定为:如发包人或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根据规定对本合同工 (略) 分的结构形式、质量、等级或数量作出变更,为此,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有权指 (略) 下述变更、增加或取消:
(1)取消合同中任何 * 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由于承包人违约造成的情况除外;
(2)改变合同中任何 * 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改变合同中任何 * 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上述变更均不应使本合同作废或无效。
* .4 变更的估价原则
第 * .4.4项约定为: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则按 (略) 计算单价:采 (略) * 年颁发的《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 * - * - * )和《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 * - * )以及 (略) 省交通厅颁发的补充规定及补充定额(闽交建【 * 】 * 号);公路预算定额中缺的项目,由监理人决定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套用相关公路的补充定额 (略) 业的预算定额;采用发包人编制最高控制价依据的清单预算中的工、料、机单价及费率,清单预算中的工、料、机单价表缺的单价,按《 (略) 交通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工程变更发生时对应的时间的信息价,无信息价的在变更实施前由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 * 方共同询价后确定单价( * 般可询价 * 家,取中间 * 家的平均额)。采用承包人中标价(清单 * 章至 * 章合计)对照发包人编制最高控制价同口径清单预算价的降价系数降价。施工方法须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批准;工程数量(含附属工程数量)须经发包人、设计人、监理人和承 (略) 确认。
增加第 * .4.6项:
变更工程无论采取何种作价方法,均不考虑 * 章费用的调整。
* .7 计日工
本款约定为:
本工程不考虑计日工。
* .价格调整
* .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本款约定为: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变化不作调整。
* 计量与支付
* .2 预付款
预付款包括开工预付款和材料、设备预付款。具体额度和预付办法如下:
本项目不设预付款。
* .3 工程进度付款
* .3.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视上级资金拨款到位情况最多支付至验收合格的工程的 * %,工程结算经 (略) 基本建 (略) 结算审核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 * %,预留结算审核价3%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后满2年)满后无息退还。
付款方式: (略) 转账支付;同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
* .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 * 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监理人有权扣发承包人未能按照 (略) 任何工作或义务的相应金额。如果该付款周期应结算的价款经扣留和扣回后的款额少于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列明的进度付款证书的最低金额,则该付款周期监理人可不核证支付,上述款额将按付款周期结转,直至累计应支付的款额达到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列明的进度付款证书的最低金额为止。
(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 * 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的利率向承包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计算基数为 (略) 未付款额,时间应从应付而未付该款额之日算起(不计复利)。
(3)监理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 (略) 分工作。
(4)进度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办理。 * .3.4工程进度付款的修正
在对以往历次已签发的进度 (略) 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漏或重复的,监理人有权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双方复核同意后报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审批后在本次进度款中支付或扣除。
* .4 质量保证金
* .4.2约定为:在整个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并发给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 * 天,监理签发质量保证金支付证书,发包人将质量保证金的 * %退还给承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将在《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签发后 * 天内退还。
* .6 最终结清
第 * .6.1(1)目约定为: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 * 天内。
本项目工程结 (略) 门审计。经监理人和承包人双方同意的最后结帐单,经过发包人 (略) 门审计完成后得出的总金额方能被确认为代表了根据合同规定应付给 (略) 款项,即为最后结帐单中的总金额。
* .交工验收
* .2 交工验收申请报告
第 * .2.(2)目细化为:
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应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略) 、 (略) 省交通运输厅、 (略) 等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编制竣工资料。承包人提供的竣工资料(包括按规定提交项目影像资料、电子竣工文件、微缩、刻录光盘等)必须满足档案专项验收的有关要求。竣工资料的份数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
* .3 验收
* .3.5补充: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交通主管签发的竣工日期为准。
增加第 * .9款 竣工文件
为保证项目档案管理与项目建设同步,承包人应严格按照 * .2.(2) (略) 本合同段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在合同段交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项目发包人移交项目档案资料。在缺陷责任期内还应补充缺陷责任期资料,并在签发缺陷责任证书之前提交。否则,发包人将在最终计量支付中暂扣 * 定的保留金,直至符合档案管理要求后再予支付,并视情报省交通运输厅按信用考核管理办法直 (略) 为 (略) 理。
* .保险
* .1工程保险
本款约定为: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 (略) 投保建筑工程 * 切险,保险费由发包人在接到保单后按实际保险费支付给承包人。
建筑工程 * 切险的投保内容:为本合同工程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 (略) 投的保险。
保险金额: (略) 时公布的本合同段的最高限价。
保险费率:0.3%。
保险期限:开工日期直至本合同工程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之日止。
* .4 第 * 者责任险
第 * .4.1项约定为:
第 * 者责任系指在保险期内,对因工程意外事故造成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的工地上及毗邻地区的第 * 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本工程除外),以及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和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等赔偿责任。 第 * 方责任险按累计赔偿限额计算, 费率为0. * %,投保金额为 * 万元,但事故次数不限。
第 * .4.2项约定为:
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第 * .4.1项约定的第 * 者责任险,保险费由承包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 * 章中。中标后,第 * 方责任险由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 (略) 投保,保险费由发包人在接到保单后将按实际保险费支付给承包人。
* .违约
* .1 承包人违约( (略) 项目具体情况对 (略) (略) 适当修改,包括违约金额)
第 * .1.1(7)目约定为:
承包人未能按期开工,或接到监理人通知后 * 天内未能采取有效 (略) 本工 (略) 位的施工;
增加第 * .1.1( * )目:
( * )违反《 (略) 省普通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 (略) 省普通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管理标准化指南》、《 (略) (略) 转发关于进 * 步加强国省干线旧水泥砼路面改造沥青路面管理的通知》、《 (略) 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旧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为沥青路面建设指导意见》、《 (略) 省普通公路路面养护改造工程 (略) 规定》和《 (略) (略) 关于进 * 步加强省补路面改造工程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 .1.2 对 (略) 理
增加第 * .1.2(5)目:
如监理人向发包人证明(抄送承包人)认为承包人有下述情况时,发包人可以采取的措施:
①无视监理人事先的书面警告, * 贯或 (略) 其合同规定的义务,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支付人民币 * 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
②违反第 * .1.1(1)目,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支付人民币 * 万元的违约金,责令承包人改正,直至终止合同。
③违反第 * .1.1(2)目,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支付每次人民币 * 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违约金,责令承包人改正,直至终止合同。
④违反第 * .1.1(3)目,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每次支付人民币 * 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违约金,责令承包人改正,直至终止合同。
⑤违反第4.5款
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岗或拒不到位的,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支付 * 元/天·人的违约金。
⑥违反第4.6.3项,即使取得监理人的同意,发包人仍可要求承包人支付每人次 * 0元的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
⑦无正当理由未能根据第 * .1款规定开工,或在接到通知后 * 天内未能采取有效 (略) 本工 (略) 位的施工,发包人可在监理人或发包人每次发出通知后,要求承包人支付每天 * 元的违约金,直至监理人认为承包人已符合加快进度的要求;或者直接终止合同。同时发包人可将本工程 (略) 分割让给指定的其它承包人,所需费用和 * 切后果由原承包人承担。被割让工程的单价或总 (略) 行情由监理人与发包人确定,费用由发包人从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款项或履约担保中扣除,如还不足,发包人将向承包人追索。
⑧违反 * .1.1( * )目,发包人可视其情形严重程度要 (略) 支付人民币 * 元~3万元的违约金。
⑨违反第4.8.1款,发包人可视其情形严重程度要求承包人每次支付人民币 * 元~ * 万元的违约金。
违反其它重要合同条款的,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每次、每处或每项支付人民币 * 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
上述违约金由发包人在通知承包人后,从支付给承包人的任何 * 期款项中扣除。 (略) 理不代表免除承包 (略) 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和义务,承包人仍应按时完成违约事项的整改工作,以避免受到再 * 次或进 (略) 罚。
* .争议的解决
* .1争议的解决方式
发包人和 (略) 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 (略) 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合同当事人 (略) 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可向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解决。
增加第 * 、 * 、 * 条:
* .耕地保护
施工过程中承包 (略) (略) 《关于在公 (略) 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 (略) 占耕地地表的耕作层,用于重新造地;要合 (略) (略) , (略) (略) 的施工防护要符合要求,防止水土流失;要严格控制临时用地的数量,施工便道、 (略) 、 (略) 等要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统筹考虑,尽可能设置在公路红线范围内或利用荒坡、废弃地解决,不得多占用农田。施工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农田,项目完工后临时用地要按照合同条款要求认真、及时恢复,并取 (略) 门的验收。
* . 资料的份量与送交时限
监理人或发包人可能需要增加承包人送交资料的份数和提前或延长递交的时间。承包人需满足此类要求,并不以此为增加费用的理由,如承包人拒不配合,视同承包人违约,按 * .1 (略) 理。
* .其他文件与规定
在投标前后及合同期间,省、市、县(区) (略) 门或发包人等下发并适用于本工程的文件、规定、办法等,如其内容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承包人 (略) 。
附件 *
合同协议书
(本附件投标人投标时不须提交)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 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第 标段由 线K+ 至K+ ,长约 km,公路等级为 ,设计时速为 ,主要工程量为: 。
2.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 (略) 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技术规范;
(8)图纸;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 )承包人有关人员、 (略) 人审查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
( * )其他合同文件。
3.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 (略) ,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4. 根据 (略) 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
5. 承包人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承包人专职安全员: 。
6.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7.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8.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保证公路沿线设施及绿化不受损坏,否则应予以恢复原样或赔偿
9.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 .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日历天。
* .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 .本协议书正本 * 份、副本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 * 份,副本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 * 致时,以正本为准。
* . 合同未尽事宜, (略) 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 (略) 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
廉政合同
(本附件投标人投标时不须提交)
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 标段的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略) 的有关规定。
(2) (略)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监理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 (略) (略) 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 (略) 为,有及时提醒对反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 (略) 为,有 (略) 门举报、 (略) 理 (略) 理结果的权利。
2.发包人的义务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的、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的和安 (略) * 。
3.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 (略) 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盒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 (略) 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承包人以及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 (略) 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 (略) 门给予承包人 * 至 * 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 (略) 的处罚。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 (略) 门 (略) 。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 (略) 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 (略) 门 (略) (略) 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7.本合同作为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8.本合同 * 式 * 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 * 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 * 份。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章) 承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章)
附件 *
安全生产合同
(本附件投标人投标时不须提交)
为在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合同的施工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 (发包人名称, * 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略) 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 * 、预防为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略) 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 * 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 (略) 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 (略) 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2.承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略) 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 * 、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监理健全各项安全绳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助手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 * 环不漏; (略) 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 * 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略) 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 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 (略) 为。
(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 (略) 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略) 全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 (略) 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 (略) 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 (略) 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略) 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 * )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 (略) 关于特 (略) 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 (略) 门,并坚持“ * 不放过”的原则, (略) 理相关责任人。
( * )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3.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5.本合同正本 * 份、副本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 * 份,副本 份,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 * 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本附件投标人投标时不须提交)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施工员 | 1 | 具有 (略) 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
测量员 | 1 | 具有 (略) 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
质检员 | 1 | 具有 (略) 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
安全员 | 1 | 具有 (略) 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略) (略) 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材料员 | 1 | 具有 (略) 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
注:
1、招标人应根据工程实际在本表中列明具体的数量及资格要求,本表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投标人无需提供上述人员名单和详细资料,也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本表格;但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应按本表最低要求的数量和资格投入人员。
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要求中标人按照本表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且不允许更换。
3、工作年限以虚年计算。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应根据年度施工产值配备,年产值每 * 万元不少于1人,2亿元以上的不少于5人,且按专业配备。项目副经理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有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略) (略) 门颁发)。
附件 *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本附件投标人投标时不须提交)
注:招标人应根据项目情况具体设定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的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需满足实际施工需要。
注:
1、招标人应根据工程实际,在本表中列明具体的数量及规格要求,本表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投标人无需提供上述机械设备详细清单,也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本表格;但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应按本表最低要求的数量和资格投入机械设备。
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要求中标人按照本表的最低要求填报本标段配备的主要设备,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主要设备且不允许更换。
附件 * 项目经理委托书(投标时,投标人必须填报)
(承包人全称)
(合同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委任书
致:(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职务、姓名) 代表本单位委任 (职务、姓名) 为(合同工程名称)的项目经理。 (略) 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 (姓名) 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姓名)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抄送: (监理人,若有)
附件 * 履约担保格式
履约担保
(本附件投标人投标时不须提交)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 (略) 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4. 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 * 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 * 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格式
(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时应与发包 (略) 签署工程资金监管协议,工程资金监管协议内容在保证本项目资金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由 * 方共同商定。)
工程资金监管协议
(本附件投标人投标时不须提交)
发 包 人: (以下简称“ * 方”)
承 包 人: (以下简称“ * 方”)
(略) : (以下简称“ * 方”)
为了促进 (项目名称)的顺利实施,管好用好建设资金,确保工程资金专款专用,同时为承包人提供便 (略) 业务服务,根据 (项目名称)合同条款有关规定,经 * 、 * 、 * * 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资金管理的内容
(1) * 方为完成 (项目名称)工程成立 (略) 在 * 方开设基本结算户;
(2) * 方应按合同规定将工程款(质量保证金除外)汇入 * 方在 * 方开设的账户;
(3) * 方应将流动 (略) 拨付资金专项用于 (项目名称);
(4) * 方应为 * 方提供便 (略) 业务服务,并接受 * 方委托对 * 方在 * 方开设的基本结算户资金 (略) 监督、
2. * 方的权责
(1)在按 (项目名称)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 * 方支付工程款;
(2)在发现 * 方将本项目资金挪用、转移时, * 方有权中止工程支付,直至 * 方改正为止;
(3)不定期审查 * 方对 * 方的资金使用监督情况,如 (略) 其责任, * 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
(4)在 * 、 * 双方发生争议时, * 方应负责协调、解决。
3. * 方的权责
(1) (略) 成立以后, * 方应尽快在 * 方开设基本结算户;
(2)确保本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发生挪用、转移资金的现象;保证不通过权益转让、抵押、担保承担债务等任何其他方式使用基本结算户的资金;
(3)办理材料、设备等采购业务金额在 万元以上的,应出示购货合同、协议和发票;在办理总额超过 万元以上的采购业务时,应将合同、协议和发票复印件送 * 方备案;够买应急材料、设备时可先办理支付手续,但事后必须补备有关资料;
(4) (略) 转账支票办理支付款项时,必须将转账支票送交 * 方,由 * 方负责办理支票转付手续;
(5)向分包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附 * 方批准分包的文件;
(6)向上级单位缴纳管理费、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租凭摊销费等款项时,应附上级单位出具的转账通知等有关资料,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4. * 方的权责
(1)成立 (项目名称)工程资金管理服务小组,明确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杜绝“压票”现象;
(2)根据 * 方提供的购货合同、协议和发票, (略) 购材料、设备是否用于(项目名称)工程建设,对本标段以外的购货款项,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报告 * 方;
(3)根据 * 方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合同及支付文件,检查其支付款项是否符合有关条件,向分包单位以外单位的支付有权拒绝办理。
(4)根据 * 方提供的商机单位出具的转账通知等有关资料,办理管理费、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租凭摊销费等款项的支付;对超出转账通知等有关资料以外的支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报告 * 方。
(5)定期将 * 方前 * 个周期的支付情况,整理后书面报送 * 方; * 方复印备案的材料 * 并送 * 方。
5. * 、 * 、 * (略) 保密责任,不得将其他两方的业务情况透露给第 * 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
6.本协议有效期自 * 方在 * 方开户起,至工程交工验收 * 方向 * 方颁发交工验收证书后结束。
7.本协议未尽事宜,由 * 方牵头, * 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正本 * 份、副本 份。合同 * 方各执正本 * 份、副本 份,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 * 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略)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招标人: (略) 中房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略) 顺恒 (略)
时间: * 日
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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