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医药实验楼暨SPF实验动物中心供电电缆招标变更
大学医药实验楼暨SPF实验动物中心供电电缆招标变更
致各投标单位:
关于“项目名称: (略) 医药实验楼暨SP (略) 供电电缆项目;项目编号:BTJY * GCGK 点击查看>> ”的招标文件现做出如下澄清说明:
原招标文件点击查看>> " >第 * 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点击查看>>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 (略) 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标得分也相等,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 |
|||
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要求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 项规定 |
|||
交货期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 项规定 |
|||
交货地点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 项规定 |
|||
技术性能指标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4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 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 * .1项规定和第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
符合第 * 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技术支持资料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 * .3项规定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 分) |
(略) 分: * 分 (略) 分: * 分 投标报价: * 分 其他评分因素: / 分(如有)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a 有效投标报价≥7个时,分别去掉 * 个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仍为有效报价。 b 有效投标报价≥5个,<7个时,去掉 * 个最高投标报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高报价仍为有效报价。 c有效投标报价少于5个时,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均参与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
||
2.2.3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 |
①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 * 分; ② 各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投标报价每高于投标基准价1. * %时,均扣0.5分。投标报价每低于投标基准价1. * %时,均扣0.1分。计算公式为: 高于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 * 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0.5× * 低于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 * 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0.1× * 各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投标报价低于投标基准价时不扣分。 计算结果为负值,按零分计。 |
||
2.2.4 (1) |
商务评分标准 |
付款方式(0-3分) |
(略) 文件要求。符合得3分,不符合得0分。 |
|
企业综合实力 (0-3分) |
企业的相关经济实力、供应能力、商业信誉、技术装备等。 |
|||
企业业绩(0-4分) |
根据类似业绩情况酌情打分。 |
|||
2.2.4 (2) |
技术评分标准 |
技术参数响应(0- * 分) |
各设备主要技术参数是否完全响应或者优于标书; |
|
产品质量性能(0- * 分) |
产品质量、性能及产品性价比情况予以评审; |
|||
(略) 理(0- * 分) |
针对本项目的应急预案及应急时间承诺及内容; |
|||
技术条款偏离(0- * 分) |
每偏离 * 条技术条款扣1分,最高扣 * 分; |
|||
售后服务(0- * 分) |
售后服务内容及机构设置、人员是否充分满足用户需求。 |
|||
|
|
|
|
|
变更为: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 (略) 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标得分也相等,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 |
|||
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要求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1 项规定 |
|||
交货期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2 项规定 |
|||
交货地点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3 项规定 |
|||
技术性能指标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4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 * .1 项规定和第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
符合第 * 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技术支持资料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 * .3 项规定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 分) |
(略) 分: * 分 (略) 分: * 分 投标报价: * 分 其他评分因素: /分(如有)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a 有效投标报价≥7个时,分别去掉 * 个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仍为有效报价。 b 有效投标报价≥5个,<7个时,去掉 * 个最高投标报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高报价仍为有效报价。 c有效投标报价少于5个时,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均参与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
||
2.2.3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 |
①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 * 分; ② 各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投标报价每高于投标基准价1. * %时,均扣0.5分。投标报价每低于投标基准价1. * %时,均扣0.1分。计算公式为: 高于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 * 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0.5× * 低于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 * 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0.1× * 各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投标报价低于投标基准价时不扣分。 计算结果为负值,按零分计。 |
||
2.2.4 (1) |
商务评分标准 |
付款方式(0-3分) |
(略) 文件要求。符合得3分,不符合得0分。 |
|
企业综合实力 (0-3分) |
企业的相关经济实力、供应能力、商业信誉、技术装备等。 |
|||
企业业绩(0-4分) |
根据类似业绩情况酌情打分。 |
|||
2.2.4 (2) |
技术评分标准 |
技术参数响应(0- * 分) |
各设备主要技术参数是否完全响应或者优于标书; |
|
产品质量性能(0- * 分) |
产品质量、性能及产品性价比情况予以评审; |
|||
(略) 理(0- * 分) |
针对本项目的应急预案及应急时间承诺及内容; |
|||
技术条款偏离(0- * 分) |
每偏离 * 条技术条款扣1分,最高扣 * 分; |
|||
售后服务(0- * 分) |
售后服务内容及机构设置、人员是否充分满足用户需求。 |
|||
|
|
|
|
|
其他事项不变,特此通知,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注: (略) (略) 分。 (略) 与招标文件内容不 * 致时, (略) 为准,请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时注意上述澄清内容。
(略) 正利 (略)
* 日
致各投标单位:
关于“项目名称: (略) 医药实验楼暨SP (略) 供电电缆项目;项目编号:BTJY * GCGK 点击查看>> ”的招标文件现做出如下澄清说明:
原招标文件点击查看>> " >第 * 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点击查看>>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 (略) 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标得分也相等,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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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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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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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 |
|||
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要求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 项规定 |
|||
交货期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 项规定 |
|||
交货地点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 项规定 |
|||
技术性能指标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4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 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 * .1项规定和第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
符合第 * 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技术支持资料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 * .3项规定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 分) |
(略) 分: * 分 (略) 分: * 分 投标报价: * 分 其他评分因素: / 分(如有)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a 有效投标报价≥7个时,分别去掉 * 个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仍为有效报价。 b 有效投标报价≥5个,<7个时,去掉 * 个最高投标报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高报价仍为有效报价。 c有效投标报价少于5个时,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均参与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
||
2.2.3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 |
①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 * 分; ② 各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投标报价每高于投标基准价1. * %时,均扣0.5分。投标报价每低于投标基准价1. * %时,均扣0.1分。计算公式为: 高于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 * 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0.5× * 低于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 * 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0.1× * 各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投标报价低于投标基准价时不扣分。 计算结果为负值,按零分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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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1) |
商务评分标准 |
付款方式(0-3分) |
(略) 文件要求。符合得3分,不符合得0分。 |
|
企业综合实力 (0-3分) |
企业的相关经济实力、供应能力、商业信誉、技术装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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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0-4分) |
根据类似业绩情况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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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2) |
技术评分标准 |
技术参数响应(0- * 分) |
各设备主要技术参数是否完全响应或者优于标书; |
|
产品质量性能(0- * 分) |
产品质量、性能及产品性价比情况予以评审; |
|||
(略) 理(0- * 分) |
针对本项目的应急预案及应急时间承诺及内容; |
|||
技术条款偏离(0- * 分) |
每偏离 * 条技术条款扣1分,最高扣 * 分; |
|||
售后服务(0- * 分) |
售后服务内容及机构设置、人员是否充分满足用户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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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为: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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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 (略) 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标得分也相等,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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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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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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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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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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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 |
|||
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要求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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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1 项规定 |
|||
交货期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2 项规定 |
|||
交货地点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3 项规定 |
|||
技术性能指标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4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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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 * .1 项规定和第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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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
符合第 * 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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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资料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 * .3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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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 分) |
(略) 分: * 分 (略) 分: * 分 投标报价: * 分 其他评分因素: /分(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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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a 有效投标报价≥7个时,分别去掉 * 个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仍为有效报价。 b 有效投标报价≥5个,<7个时,去掉 * 个最高投标报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高报价仍为有效报价。 c有效投标报价少于5个时,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均参与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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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 |
①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 * 分; ② 各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投标报价每高于投标基准价1. * %时,均扣0.5分。投标报价每低于投标基准价1. * %时,均扣0.1分。计算公式为: 高于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 * 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0.5× * 低于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 * 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0.1× * 各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投标报价低于投标基准价时不扣分。 计算结果为负值,按零分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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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1) |
商务评分标准 |
付款方式(0-3分) |
(略) 文件要求。符合得3分,不符合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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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综合实力 (0-3分) |
企业的相关经济实力、供应能力、商业信誉、技术装备等。 |
|||
企业业绩(0-4分) |
根据类似业绩情况酌情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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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2) |
技术评分标准 |
技术参数响应(0- * 分) |
各设备主要技术参数是否完全响应或者优于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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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性能(0- * 分) |
产品质量、性能及产品性价比情况予以评审; |
|||
(略) 理(0- * 分) |
针对本项目的应急预案及应急时间承诺及内容; |
|||
技术条款偏离(0- * 分) |
每偏离 * 条技术条款扣1分,最高扣 * 分; |
|||
售后服务(0- * 分) |
售后服务内容及机构设置、人员是否充分满足用户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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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不变,特此通知,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注: (略) (略) 分。 (略) 与招标文件内容不 * 致时, (略) 为准,请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时注意上述澄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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