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县老城区污水管网及人行道板改造工程(海棠路、宝城路)(二次招标)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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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县老城区污水管网及人行道板改造工程(海棠路、宝城路)(二次招标)补遗



(略) (略) (略) 道板改造工程(海棠路、宝城路)(第 * 次)

补遗通知( * )

各潜在投标人:

现 (略) (略) (略) 道板改造工程(海棠路、宝城路)(第 * 次)招标文件补遗通知公布如下:

*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主要管理人员中“ 安全员同时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少于1人”修改为“安全员不少于1人”。

* 、招标文件中第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 * 节“廉政建设责任合同”修改为:

第 * 节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 * 方):

施工单位( * 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 (略) 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 * 条  * * 双方的责任

( * )应严格遵守 (略) 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 (略) 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 * ) (略) 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 * )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

( *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 (略) 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 (略) 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 * 条  * 方的责任

* 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 * )不准向 * 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 (略) 费、感谢费等。

( * )不准在 * 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 * 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 * )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 * 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 * )不准参加有可能 (略) 公务的 * 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 * )不准向 * 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 * 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 * 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 * 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 * 条  * 方的责任

应与 * 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 (略) 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 * )不准以任何理由向 * 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 * )不准以任何理由为 * 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 * )不准接受或暗示为 * 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 * )不准以任何理由为 * 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 (略) 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 * 条 违约责任

( * ) * 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 * 、 (略) 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 (略) (略) 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 * 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 * ) * 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 * 、 (略) 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 (略) (略) 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 * 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 * 条 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 * 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第 * 条 本责任书 * 式 * 份,由 * * 双方各执 * 份,送交 * * 双方的监督单位各 * 份。

 

* 方单位:(盖章)           * 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方监督单位(盖章)          * 方监督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略) 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书有冲突的地方,以本补充通知书为准。 (略) (略) 份。

* 、请各潜在投标单位 (略) 上查看,无论投标人是否查阅, (略) 代理机构均视为投标人已知晓该补遗内容。

 

 

 

                                招     人:重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 (略) 有限公司

 

                                 * 日

 




(略) (略) (略) 道板改造工程(海棠路、宝城路)(第 * 次)

补遗通知( * )

各潜在投标人:

现 (略) (略) (略) 道板改造工程(海棠路、宝城路)(第 * 次)招标文件补遗通知公布如下:

*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主要管理人员中“ 安全员同时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少于1人”修改为“安全员不少于1人”。

* 、招标文件中第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 * 节“廉政建设责任合同”修改为:

第 * 节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 * 方):

施工单位( * 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 (略) 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 * 条  * * 双方的责任

( * )应严格遵守 (略) 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 (略) 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 * ) (略) 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 * )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

( *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 (略) 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 (略) 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 * 条  * 方的责任

* 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 * )不准向 * 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 (略) 费、感谢费等。

( * )不准在 * 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 * 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 * )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 * 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 * )不准参加有可能 (略) 公务的 * 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 * )不准向 * 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 * 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 * 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 * 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 * 条  * 方的责任

应与 * 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 (略) 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 * )不准以任何理由向 * 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 * )不准以任何理由为 * 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 * )不准接受或暗示为 * 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 * )不准以任何理由为 * 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 (略) 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 * 条 违约责任

( * ) * 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 * 、 (略) 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 (略) (略) 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 * 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 * ) * 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 * 、 (略) 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 (略) (略) 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 * 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 * 条 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 * 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第 * 条 本责任书 * 式 * 份,由 * * 双方各执 * 份,送交 * * 双方的监督单位各 * 份。

 

* 方单位:(盖章)           * 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方监督单位(盖章)          * 方监督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略) 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书有冲突的地方,以本补充通知书为准。 (略) (略) 份。

* 、请各潜在投标单位 (略) 上查看,无论投标人是否查阅, (略) 代理机构均视为投标人已知晓该补遗内容。

 

 

 

                                招     人:重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 (略) 有限公司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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