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龙泉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武潭-五梅垟段)生态修复工程V标段[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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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龙泉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武潭-五梅垟段)生态修复工程V标段[变更公告]



(略) 市 (略) 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武潭— * 梅垟段)生态修复工程V标的补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略) 市 (略) 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武潭— * 梅垟段)生态修复工程V标(招标序号:龙建招 * (3)- 7号)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如下补充:

* 、招标文件中增加预算编制说明

        (略) , (略) 控制价清单,为保证项目顺利推进,现对后置的

预 (略) 以下说明:   

* 、本工程预算采用的编制定额

1、《 (略) 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 * 版);

2、《 (略) 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 版);

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点击查看>> 3;

4、《 (略) 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 版);

5、《园林绿化工程程量计算规范》GB 点击查看>> 3;

6、《 (略) 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 版);

7、《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 * );

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点击查看>> 3;

9、《 (略) 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 * 版);

* 、《 (略) 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 )(上下册);

* 、《 (略) 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 * );

* 、《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点击查看>> 7);

* 、《 (略) 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 、浙水建[ * ] * 号文件:《 (略) 省水利厅、 (略) 省 (略) 、 (略) 省财政厅关于调整 (略) 省水利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

* 、浙水建[ * ] * 号文件:《 (略) 省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 * 年)>补充规定( * )的通知》;

* 、浙水建[ * ] * 号文件:《 (略) 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

* 、浙水建〔 * 〕8号:《 (略) 省水利厅关于我省水利工程计价依据中增值税税率调整的通知》;

* 、 (略) 省建设工程 (略) (略) 定【 * 】 * 号关于发布营改增后 (略) 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

* 、建建发【 * 号:《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有关增值税税率及计价系数调整的通知》;

* 、浙水建[ * ] * 号文件:《 (略) 省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 * 年)>补充规定( * )的通知》;

* 、工程土石方按 (略) (略) 专题会议纪要【 * 号文《关于我市土石方工程造价取定的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执行;

     * 、预算编制采用的信息价

* 、 (略) 造价信息 * 年第8期(除税价);

* 、 (略) 市造价管理信息 * 年第8期(除税价);

* 、 (略) 交通建设工程《质监与造价》 * 年第 * 季度(除税价);

* 、无信息价的材料按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控制价询价表, (略) 询价的主材价原则上和 * 日发布在 (略) 市公 (略) 的同为 (略) 市 (略) 担任业主的 (略) 市 * 都溪流域 * 都镇上游段综合治理工程I标段 * 致。

* 、 (略) 分的水利工程施工临时措施费用(施工围堰建拆、施工导流、施工交通工程、 (略) 外供电、施工临时房屋建筑等)按水工程建安工程造价的1.5%计入;

( * ) (略) 分:

1、工程项目取费类别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项目,按工程类别和工程施工技术难以程度,本工程取费类别为引水、河道及围垦工程,工程等级为 * 类工程。

2、工程取费标准

取费标准:相关费率按( * )《编规》,浙水建【 * 】 * 号文件,浙水建【 * 】 * 号文件、浙水建【 * 】8号文件中建筑工程单价综合费率分析表计取(措施费按4.5%;间接费:土石方工程按 * .8%,混凝土工程按 * .8%、钢筋工程按7.8%;税金按 * %;工程安全施工费按建安费2%;工程 * 切险按0. * %。第 * 者责任险按 * 元计入。

( * )景观工程

本工程根据《 (略) 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及《关于发布营改增后 (略) 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 (略) 定[ * ] * 号)的规定,工程按相关专业 * 类工程中值计取企业管理费及利润。

施工组织措施费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非市区工程中间值计取,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工程定位复测费按中间值计取;创标化工地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提前竣工增加费、 * 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优质工程增加费不计,规费、税金按规定计取,农民工工伤保险按 (略) 地区有关规定计取。

仿古建筑、 (略) 分、 (略) 分等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定位复测费、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税金的取费,按给定的费率或区间的中间值计取(计算基 (略) 计价依据规定)。

( * )市政工程

本工程根据《 (略) 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及《关于发布营改增后 (略) 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 (略) 定[ * ] * 号)的规定,工程按相关专业 * 类工程中值计取企业管理费及利润。

施工组织措施费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非市区工程中间值计取,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工程定位复测费按中间值计取;创标化工地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提前竣工增加费、 * 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优质工程增加费不计,规费、税金按规定计取,农民工工伤保险按 (略) 地区有关规定计取。

(略) 分、 (略) 分等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定位复测费、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税金的取费,按给定的费率或区间的中间值计取(计算基 (略) 计价依据规定)。

 

* 、招标文件P * 页:

 

   投标须知前附表中:6.1.1

         

点击查看>> cellspacing=1 cellpadding=1 =1>

(略) 的组建

(略) 构成: *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 (略) 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现修改为:

 

点击查看>> cellspacing=1 cellpadding=1 =1>
 

(略) 的组建

 

(略) 构成: * 人及以上单数,不设招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 (略) 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招标文件P * 页:

 

          3.2 投标报价:

     

   3.2.2 (略) (略) 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 旦中标,中标价即为签约合同价。

 

 现修改为:

 

   3.2.2 (略) (略) 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 旦中标,中标价为签约合同价,签约合同价不是工程最终结算价, (略) 控制价*(1-中标下浮率) (略) ,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

 

*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诸多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略) 市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备案单位: (略)

                                       * 年  * 月  * 日

 

 

 

 

 

 

 

 

 


附件:
补充公告.pdf
补充公告.docx


(略) 市 (略) 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武潭— * 梅垟段)生态修复工程V标的补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略) 市 (略) 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武潭— * 梅垟段)生态修复工程V标(招标序号:龙建招 * (3)- 7号)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如下补充:

* 、招标文件中增加预算编制说明

        (略) , (略) 控制价清单,为保证项目顺利推进,现对后置的

预 (略) 以下说明:   

* 、本工程预算采用的编制定额

1、《 (略) 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 * 版);

2、《 (略) 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 版);

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点击查看>> 3;

4、《 (略) 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 版);

5、《园林绿化工程程量计算规范》GB 点击查看>> 3;

6、《 (略) 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 版);

7、《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 * );

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点击查看>> 3;

9、《 (略) 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 * 版);

* 、《 (略) 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 )(上下册);

* 、《 (略) 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 * );

* 、《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点击查看>> 7);

* 、《 (略) 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 、浙水建[ * ] * 号文件:《 (略) 省水利厅、 (略) 省 (略) 、 (略) 省财政厅关于调整 (略) 省水利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

* 、浙水建[ * ] * 号文件:《 (略) 省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 * 年)>补充规定( * )的通知》;

* 、浙水建[ * ] * 号文件:《 (略) 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

* 、浙水建〔 * 〕8号:《 (略) 省水利厅关于我省水利工程计价依据中增值税税率调整的通知》;

* 、 (略) 省建设工程 (略) (略) 定【 * 】 * 号关于发布营改增后 (略) 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

* 、建建发【 * 号:《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有关增值税税率及计价系数调整的通知》;

* 、浙水建[ * ] * 号文件:《 (略) 省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 * 年)>补充规定( * )的通知》;

* 、工程土石方按 (略) (略) 专题会议纪要【 * 号文《关于我市土石方工程造价取定的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执行;

     * 、预算编制采用的信息价

* 、 (略) 造价信息 * 年第8期(除税价);

* 、 (略) 市造价管理信息 * 年第8期(除税价);

* 、 (略) 交通建设工程《质监与造价》 * 年第 * 季度(除税价);

* 、无信息价的材料按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控制价询价表, (略) 询价的主材价原则上和 * 日发布在 (略) 市公 (略) 的同为 (略) 市 (略) 担任业主的 (略) 市 * 都溪流域 * 都镇上游段综合治理工程I标段 * 致。

* 、 (略) 分的水利工程施工临时措施费用(施工围堰建拆、施工导流、施工交通工程、 (略) 外供电、施工临时房屋建筑等)按水工程建安工程造价的1.5%计入;

( * ) (略) 分:

1、工程项目取费类别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项目,按工程类别和工程施工技术难以程度,本工程取费类别为引水、河道及围垦工程,工程等级为 * 类工程。

2、工程取费标准

取费标准:相关费率按( * )《编规》,浙水建【 * 】 * 号文件,浙水建【 * 】 * 号文件、浙水建【 * 】8号文件中建筑工程单价综合费率分析表计取(措施费按4.5%;间接费:土石方工程按 * .8%,混凝土工程按 * .8%、钢筋工程按7.8%;税金按 * %;工程安全施工费按建安费2%;工程 * 切险按0. * %。第 * 者责任险按 * 元计入。

( * )景观工程

本工程根据《 (略) 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及《关于发布营改增后 (略) 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 (略) 定[ * ] * 号)的规定,工程按相关专业 * 类工程中值计取企业管理费及利润。

施工组织措施费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非市区工程中间值计取,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工程定位复测费按中间值计取;创标化工地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提前竣工增加费、 * 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优质工程增加费不计,规费、税金按规定计取,农民工工伤保险按 (略) 地区有关规定计取。

仿古建筑、 (略) 分、 (略) 分等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定位复测费、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税金的取费,按给定的费率或区间的中间值计取(计算基 (略) 计价依据规定)。

( * )市政工程

本工程根据《 (略) 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及《关于发布营改增后 (略) 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 (略) 定[ * ] * 号)的规定,工程按相关专业 * 类工程中值计取企业管理费及利润。

施工组织措施费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非市区工程中间值计取,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工程定位复测费按中间值计取;创标化工地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提前竣工增加费、 * 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优质工程增加费不计,规费、税金按规定计取,农民工工伤保险按 (略) 地区有关规定计取。

(略) 分、 (略) 分等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定位复测费、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税金的取费,按给定的费率或区间的中间值计取(计算基 (略) 计价依据规定)。

 

* 、招标文件P * 页:

 

   投标须知前附表中:6.1.1

         

点击查看>> cellspacing=1 cellpadding=1 =1>

(略) 的组建

(略) 构成: *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 (略) 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现修改为:

 

点击查看>> cellspacing=1 cellpadding=1 =1>
 

(略) 的组建

 

(略) 构成: * 人及以上单数,不设招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 (略) 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招标文件P * 页:

 

          3.2 投标报价:

     

   3.2.2 (略) (略) 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 旦中标,中标价即为签约合同价。

 

 现修改为:

 

   3.2.2 (略) (略) 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 旦中标,中标价为签约合同价,签约合同价不是工程最终结算价, (略) 控制价*(1-中标下浮率) (略) ,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

 

*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诸多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略) 市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备案单位: (略)

                                       * 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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