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胡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让胡路区交通管理设施建设监理服务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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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胡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让胡路区交通管理设施建设监理服务招标变更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市 (略) 区安全生 (略) (略) 区交通管理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市 (略) 区安全生 (略)
行政区域 (略) 市 公告时间 * 日 * :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日 * : * 至 * 日 *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日 * : * 至 * 日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日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丹
项目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 (略) 市 (略) 区安全生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市 (略) 区安全生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省 (略) 市公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点击查看>>




(略) (略) 关于 (略) 市 (略) 区安全生 (略) (略) 区交通管理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质疑答复

DZC 点击查看>> 项目各供应商:

* 、采购单位对参与DZC 点击查看>> (略) 市 (略) 区安全生 (略) (略) 区交通管理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提 (略) 了答复,现答复如下:

供应商问题:“质疑事项1: 磋商文件中商务文件评审办法第 * 条打分项条款,打分1业绩( * 分):要求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 * 年以来(含 * 年)已完成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 * 年以来(含 * 年)已完成的合同金额在 * 万元以上(含 * 万元)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及其验收报告原件,每提供 * 套得5分,满分 * 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已提供原件为准计分) (如属 (略) 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中的采购合同的,可提供以上资料的电子打印件或系统中可查询) 将上述原件等资料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计分。

质疑事项2:磋商文件中商务文件评审办法第 * 条打分项条款,打分2人员( * 分)(1)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监理项目的管理经验,要求提供 * 年以前(含 * 年)该总监理工程师担任过电子信息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合同,同时提供该总监理工程师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原件和信息系统管理师证书原件的,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4分) (2)投标人技术人员具备至少4人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的得 * 分,在4人以上,每多具备 * 人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的加2分。需提供以上人员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及投标供应商为以上 (略) 保证明,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分) 注:以上证书或资料需在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计分。

请求:请采购办受理我司投诉,取消质疑中提出的违反法律法规的两项不合理评分项,用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的信用原则,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邀请专家评委根据项目论证, (略) ,保护潜在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此项打分条款限制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及其验收报告原件, (略) 业业绩,并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略) 合同无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第( * )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第( * )项《 (略) 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黑财采[ * ]7号)第 * 条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的 ,此项为禁用项,应禁用并取消。

质疑事项2事实依据:要求信息监理项目工程师的管理经验及技术人员的证书数量评分,是利用从业人员作为评审因素,此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第( * )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第( * )项,《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十 * 条,《 (略) 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黑财采[ * ]7号)第 * 条内用将供应商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的;结合法律法规,此项应禁用并取消。”

采购单位答复 :“对质疑 * 的答复:要求项目磋商供应商提供 * 年以来已完成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原件,目的是考核投标人对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的履约、实施信誉和能力,以便保证本信息系统监理项目的成功实施,只是择优标准,没有限制本领域潜在投标人投标,也没有限制在特定地域。另外,此项评分标准是最核心的评价标准之 * ,与项目潜在中标人成功履约合同密切相关,非无关。磋商文件有关业绩的评分标准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该项不作变更。

对质疑 * 的答复:本信息系统监理项目将要监理的项目金额是 * 多万元,被监理工程规模巨大,而且知识和技术含量很高,按照项目规模及内容预测实施监理项目需要 * 定数量的、优秀的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目的是保证项目的成功实施及完成,否则无法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具备成功完成本监理项目的潜在磋商供应商应该都具备这个人数的技术力量,因此本项评分标准不存在排斥或差别对待潜在供应商的嫌疑。

本项评分标准只是要求潜在供应商为本监理项目提供技术力量的人数保证,而没有把潜在供应商的总人数规模作为评分标准,也不是资格要求,因此说,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也没违反中华人民 (略) 令第 * 号《 (略) 投标管理办法》,也没违反《 (略) 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该项不作变更。”

* 、本项目磋商时间不变。

(略)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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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略) 市 (略) 区安全生 (略) (略) 区交通管理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市 (略) 区安全生 (略)
行政区域 (略) 市 公告时间 * 日 * :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日 * : * 至 * 日 *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日 * : * 至 * 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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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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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略) 市 (略) 区安全生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市 (略) 区安全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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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名称 (略) 省 (略) 市公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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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关于 (略) 市 (略) 区安全生 (略) (略) 区交通管理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质疑答复

DZC 点击查看>> 项目各供应商:

* 、采购单位对参与DZC 点击查看>> (略) 市 (略) 区安全生 (略) (略) 区交通管理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提 (略) 了答复,现答复如下:

供应商问题:“质疑事项1: 磋商文件中商务文件评审办法第 * 条打分项条款,打分1业绩( * 分):要求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 * 年以来(含 * 年)已完成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 * 年以来(含 * 年)已完成的合同金额在 * 万元以上(含 * 万元)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及其验收报告原件,每提供 * 套得5分,满分 * 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已提供原件为准计分) (如属 (略) 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中的采购合同的,可提供以上资料的电子打印件或系统中可查询) 将上述原件等资料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计分。

质疑事项2:磋商文件中商务文件评审办法第 * 条打分项条款,打分2人员( * 分)(1)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监理项目的管理经验,要求提供 * 年以前(含 * 年)该总监理工程师担任过电子信息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合同,同时提供该总监理工程师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原件和信息系统管理师证书原件的,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4分) (2)投标人技术人员具备至少4人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的得 * 分,在4人以上,每多具备 * 人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的加2分。需提供以上人员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及投标供应商为以上 (略) 保证明,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分) 注:以上证书或资料需在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计分。

请求:请采购办受理我司投诉,取消质疑中提出的违反法律法规的两项不合理评分项,用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的信用原则,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邀请专家评委根据项目论证, (略) ,保护潜在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此项打分条款限制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及其验收报告原件, (略) 业业绩,并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略) 合同无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第( * )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第( * )项《 (略) 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黑财采[ * ]7号)第 * 条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的 ,此项为禁用项,应禁用并取消。

质疑事项2事实依据:要求信息监理项目工程师的管理经验及技术人员的证书数量评分,是利用从业人员作为评审因素,此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第( * )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第( * )项,《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十 * 条,《 (略) 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黑财采[ * ]7号)第 * 条内用将供应商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的;结合法律法规,此项应禁用并取消。”

采购单位答复 :“对质疑 * 的答复:要求项目磋商供应商提供 * 年以来已完成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原件,目的是考核投标人对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的履约、实施信誉和能力,以便保证本信息系统监理项目的成功实施,只是择优标准,没有限制本领域潜在投标人投标,也没有限制在特定地域。另外,此项评分标准是最核心的评价标准之 * ,与项目潜在中标人成功履约合同密切相关,非无关。磋商文件有关业绩的评分标准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该项不作变更。

对质疑 * 的答复:本信息系统监理项目将要监理的项目金额是 * 多万元,被监理工程规模巨大,而且知识和技术含量很高,按照项目规模及内容预测实施监理项目需要 * 定数量的、优秀的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目的是保证项目的成功实施及完成,否则无法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具备成功完成本监理项目的潜在磋商供应商应该都具备这个人数的技术力量,因此本项评分标准不存在排斥或差别对待潜在供应商的嫌疑。

本项评分标准只是要求潜在供应商为本监理项目提供技术力量的人数保证,而没有把潜在供应商的总人数规模作为评分标准,也不是资格要求,因此说,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也没违反中华人民 (略) 令第 * 号《 (略) 投标管理办法》,也没违反《 (略) 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该项不作变更。”

* 、本项目磋商时间不变。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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