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科技学院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更正公告
关于湖南科技学院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中点击查看>> >第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4.1 付款周期
1.付款周期约定
①地下室及以下钢筋砼主体工程(含桩基、地下室防水、渣土外运、 * 周土方回填等):所完成的地下室建筑面积×合同约定的总价÷总建筑面积X * %。
②正负零至第 * 层钢筋砼主体工程(含第 * 层封顶):所完成建筑面积×合同约定的总价÷总建筑面积X * %。
③第 * 层至主体钢筋砼工程封顶:所完成建筑面积×合同约定的总价÷总建筑面积X * %。
④所有砌体工程完成(含所有防水工程):合同约定的总价× * %。
⑤所有铝合金窗安装完成:合同约定的总价×1.5%。
⑥所有内粉完成(含外墙内保温):合同约定的总价×5%。
⑦所有外粉及外墙装修完成:合同约定的总价×5%。
⑧所有消防工程及水电安装完成:合同约定的总价×7%。
⑨室外附属工程完成:合同约定的总价×1%。
⑩竣工验收完成:合同约定的总价×2%。
* 结算完成:合同约定的总价X3%。
* 扣除质保金后,从竣工验收(以竣工验收完成报告书时间为准)完成后起算余款分 * 年付清:第 * 年付 * %,第 * 年付 * %。
2.工程质量保证金待5年质保期满后 * 天内结清(不计息)。承包人严格按本工程《工程质量保修书》 (略) 保修义务。
在棚户区改造工程(EPC合同)审签过程中, (略) 提出根据《 (略) 财务报账管理办法》( (略) 校办字[ * ] * 号)文件要求,结算完成前付款金额不能超过 * %,对合同付款相关条款做如下调整:
* .4.1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结算完成前,付款金额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总价的 * %):
①地下室及以下钢筋砼主体工程(含桩基、地下室防水、渣土外运、 * 周土方回填等):所完成的地下室建筑面积×合同约定的总价÷总建筑面积× * %。
②正负零至第 * 层钢筋砼主体工程(含第 * 层封顶):所完成建筑面积×合同约定的总价÷总建筑面积× * %。
③第 * 层至主体钢筋砼工程封顶:所完成建筑面积×合同约定的总价÷总建筑面积× * %。
④所有砌体工程完成(含所有防水工程):合同约定的总价×5%。
⑤所有铝合金窗安装完成:合同约定的总价×1%。
⑥所有内粉完成(含外墙内保温):合同约定的总价×3%。
⑦所有外粉及外墙装修完成:合同约定的总价×3%。
⑧所有消防工程及水电、通风安装完成:合同约定的总价×5%。
⑨室外附属工程完成:合同约定的总价×0.5%。
⑩竣工验收完成:合同约定的总价×1%。
* 结算完成:合同约定的总价× * %。
* 扣除质保金后,从竣工验收(以竣工验收完成报告书时间为准)完成后起算余款分 * 年付清:第 * 年付 * %、第 * 年付 * %。
(2)工程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质 (略) 【 * 】年 (略) )满后 * 天内结清(不计息)。承包人严格按本工程《工程质量保修书》 (略) 保修义务。
2. (略) 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 日9时 * 分现修改为 * 年2月 * 日9时 * 分。现延期开标,投标有效期及投标保证金相应延期。
招标文件中涉及到 (略) 分相应予以变更,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略)
(略) (略)
* 日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中点击查看>> >第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4.1 付款周期
1.付款周期约定
①地下室及以下钢筋砼主体工程(含桩基、地下室防水、渣土外运、 * 周土方回填等):所完成的地下室建筑面积×合同约定的总价÷总建筑面积X * %。
②正负零至第 * 层钢筋砼主体工程(含第 * 层封顶):所完成建筑面积×合同约定的总价÷总建筑面积X * %。
③第 * 层至主体钢筋砼工程封顶:所完成建筑面积×合同约定的总价÷总建筑面积X * %。
④所有砌体工程完成(含所有防水工程):合同约定的总价× * %。
⑤所有铝合金窗安装完成:合同约定的总价×1.5%。
⑥所有内粉完成(含外墙内保温):合同约定的总价×5%。
⑦所有外粉及外墙装修完成:合同约定的总价×5%。
⑧所有消防工程及水电安装完成:合同约定的总价×7%。
⑨室外附属工程完成:合同约定的总价×1%。
⑩竣工验收完成:合同约定的总价×2%。
* 结算完成:合同约定的总价X3%。
* 扣除质保金后,从竣工验收(以竣工验收完成报告书时间为准)完成后起算余款分 * 年付清:第 * 年付 * %,第 * 年付 * %。
2.工程质量保证金待5年质保期满后 * 天内结清(不计息)。承包人严格按本工程《工程质量保修书》 (略) 保修义务。
在棚户区改造工程(EPC合同)审签过程中, (略) 提出根据《 (略) 财务报账管理办法》( (略) 校办字[ * ] * 号)文件要求,结算完成前付款金额不能超过 * %,对合同付款相关条款做如下调整:
* .4.1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结算完成前,付款金额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总价的 * %):
①地下室及以下钢筋砼主体工程(含桩基、地下室防水、渣土外运、 * 周土方回填等):所完成的地下室建筑面积×合同约定的总价÷总建筑面积× * %。
②正负零至第 * 层钢筋砼主体工程(含第 * 层封顶):所完成建筑面积×合同约定的总价÷总建筑面积× * %。
③第 * 层至主体钢筋砼工程封顶:所完成建筑面积×合同约定的总价÷总建筑面积× * %。
④所有砌体工程完成(含所有防水工程):合同约定的总价×5%。
⑤所有铝合金窗安装完成:合同约定的总价×1%。
⑥所有内粉完成(含外墙内保温):合同约定的总价×3%。
⑦所有外粉及外墙装修完成:合同约定的总价×3%。
⑧所有消防工程及水电、通风安装完成:合同约定的总价×5%。
⑨室外附属工程完成:合同约定的总价×0.5%。
⑩竣工验收完成:合同约定的总价×1%。
* 结算完成:合同约定的总价× * %。
* 扣除质保金后,从竣工验收(以竣工验收完成报告书时间为准)完成后起算余款分 * 年付清:第 * 年付 * %、第 * 年付 * %。
(2)工程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质 (略) 【 * 】年 (略) )满后 * 天内结清(不计息)。承包人严格按本工程《工程质量保修书》 (略) 保修义务。
2. (略) 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 日9时 * 分现修改为 * 年2月 * 日9时 * 分。现延期开标,投标有效期及投标保证金相应延期。
招标文件中涉及到 (略) 分相应予以变更,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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