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柏采字【2019】04号:武定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答疑公告
答疑公告2.pdf
公告标题: (略) 更正公告: 公告类型: 结果公告类型:中标公告成交公告终止公告收费标准:收费金额(万元):发布日期: 点击查看>> 公告有效时间: 点击查看>> 至 点击查看>> 机构项目编号:楚柏采字【 * 】 * 号项目名称: (略) 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项目联系人:刘建涛项目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采购人单位名称: (略) 采购人地址: (略) (略) 6楼采购人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略) 柏川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市开发区黎 (略) * 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手机 点击查看>> 座机 点击查看>> (略) 日期:开标时间:中标日期/成交日期/废标、流标日期:入围价格:价格调整规则:优惠条件: (略)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单 * 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日期:资格审查地点: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简要说明:null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1个县级播控平台, * 个乡(镇)级播控平台, * 个村级前端, * 个播出终端。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投标截止时间/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价公告审查资质的时间:开标时间/谈判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点击查看>> * : * : * 谈判文件起售时间/获取询价文件的开始时间:谈判文件止售时间/获取询价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获取询价文件地点: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用单 * 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更正事项、内容:null审查标准、方法或者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 (略) 项目的性质:null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 (略) 报名开始时间: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 (略) 报名结束时间: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略) 审查资质的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询价文件的方式: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询价文件售价(元):开标地点/获取谈判文件地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拟定的唯 * 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报名地点: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废标、流标的原因:null首次公告日期:更正日期:原公告项目名称:原公告地址:采购品目名称:行业划分:其它补充事宜:无招标文件编号: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行政区域:采购计划编号:3t°?2é×??? * ?? * o?添加供应商中标供应/成交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中标金额(万元) * )) event.returnValue=false"number="0"value=""/>总中标金额/总成交金额(万元):中标/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是否 (略) 会资本 (略) 者采购:是否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否 (略) 会资本数量:是否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否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是否是联合体:是否组成单位名称: (略) 会资本方法及标准/ (略) 会资本法人/ (略) 会资本法人: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主要中标条件/主要成交条件:项目授权主体名称/牵头单位名称: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公告正文 答疑公告各潜在投标人: 某潜在投标人于 * 日 * : (略) 络在线方式递交的《质疑函》,我单位已收悉。对该潜在投标人在参加“ (略) 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项目编号:楚柏采字【 * 】 * 号)”招标过程中,认为招标文件第 * 章“评标办法”部分评审因素的设定存 (略) 为,特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答复如下: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第 * 章“评标办法”中的2.2.3(3)—— (略) 分(F3)——综合服务能力: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5分;缺少 * 项证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IEC2 * * )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IEC 2 * )证书,得5分;缺少 * 项证不得分; 4、投标人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3级及以上证书,得 * 分。质疑理由:根据《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规定:评审因素的设定应 (略) 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本次招标活动中把企业资格条件作为综合评分的评审依据违反了根据《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规定。答复:投标人认为上述管理体系证书或CMMI证书应属于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其观点存在理解上的错误。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设定在政府采购法中是有严格规定的,即《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㈢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㈣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除《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外,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设定其他特定条件。而特定条件 * 般是以采购项目技术或商务要求中是否 (略) 行政 (略) 政许可的资质条件予以设定。本次采购项目无特定资格条件。因管理体系认证、CMMI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第 * 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该证书是不得作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但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质量、服务需求作为评审因素。本次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规定,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其次,本次采购内容为软硬件集成项目,项目成功与否与服务质量密切相关,服务质量水平与体系认证正相关,且该项内容未作为资格要求,符合《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规定,评审因素设置合法。最后,评分分值设置是合理的, (略) 示:评审因素分值权重百分制评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5分 * %1分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等5分 * %1分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3级及以上证书 * 分 * %2分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第 * 章“评标办法”中的2.2.3(3)—— (略) 分(F3)——综合服务能力:3、投标人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 * 级及以上证书且参与项目建设人员至少有5位以上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项目经理职称(提供相关人员 * 年 (略) 保缴纳证明)得 * 分(提 (略) 查询界面截图及链接)。质疑理由:根据《 (略) 关于取消 (略) 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 ]5号)工 (略) 自 * 日起,停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员资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 * 项资 (略) 政审批, (略) 取消的资质,不得用于政府采购。计算机集成资质作为资格条件属于歧视性、排他性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第 * 款第( * )项和《政府采购 (略) 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十 * 条第 * 款第( * )项规定,包括此项资质要求的采购活动违法, (略) 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略) 文件将“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 * 级及以上证书”列为投标人评分要求。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 (略) 令第 * 号第十 * 条规定,因此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不得作为投标人的评分条件。本次招标文件将“参与项目建设人员至少有5位以上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项目经理职称”作为评分标准,不符合《 (略) 关于取消 (略) 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 ]5号)中停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员资质的规定。同时违反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略) 办法》(财库[ * 号)第 * 条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 (略) 业的 (略) ,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 (略) 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答复:首先,采购人根据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定的相关文件疏理如下: * 日,《 (略) 关于取消 (略) 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第6项,《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项目》取消。 * 年3月, (略) 发布《关于做好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 (略) 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表明,该资质 (略) 政审批后,认定工作移交给中 (略) 业联合会负责实施。 * 年9月,中 (略) 业联合会正式启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员资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 * 项资质认定工作。中电联设立信息系统集 (略) ,全面负责资质认定工作,联合 (略) 下设信息系统集 (略) ,负责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的认定工作。 * 日,中 (略) 业联合会发布《关于发布《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关于发布<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暂行)>的通知》(自 * 年7 (略) ) * 日,中 (略) 业联合会发布《关于贯 (略) 〈关于计算机信 (略) 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的通知》(电子联函[ * ]3号,中 (略) 业联合会决定停止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定等相关工作。成立解决相关后续工作小组等等。 依据上述相关文件,投标人持有的《信息系统集成与服务资质证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员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仍然有效。 (略) 至评审工作结束日止,如未收到任何有关该资质证书作废的通知前,采购人将保留该项评审因素。其次,将参与项目建设人员至少有5位以上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项目经理职称作为评分标准,认为违法是没有依据的。第 * ,《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第( * )款规定,供应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招标项目中采购人未将参与项目建设人员及其资质证书(专业技术能力)设定为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而是作为技术服务水平的评审,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第 * 款规定。第 * ,依据中 (略) 业联合会发布的相关信息,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员资质目前仍然是有效的,将其作为评审因素,不存在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规定。第 * ,该评审因素并没有提及投标人的从业人员规模,不存在违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略) 办法》(财库[ * 号)第 * 条规定,即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从业人员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设定为资格条件,对 (略) 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最后,本次采购内容主要为平台和终端设备的采购,其信息技术集成服务是完成采购任务的重要条件之 *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需求,设定与货物质量服务相关的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及相关技术服务人员证书等,是符合《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规定的。质疑事项3:本次招标文件中“第 * 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中的2.2.3(3)—— (略) 分(F3)——业绩—— * 年至今,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广播项目建设或广播器材配置项目,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在 * 万以上,每有 * 个类似业绩得4分,此项最高 * 分。质疑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略) 办法》(财库[ * 号)第 * 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企业具有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作为资格条件,构成对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违反了上述规定,招标无效,需修改招标条款,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类似广播项目建设或广播器材配置项目单个合同项目金额在 * 万元以上的业绩作为评分标准,该要求 (略) 业的业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的规定,且企业业绩要求和中小企业保护的相关政府采购法规冲突,构成了对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第 * 款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略) 办法》(财库[ * 号)规定。答复:首先,类似项目业绩标准设置合理。本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 * 万元,业绩标准设置为预算金额的 * %是合理的。该指标的设定是评审投标人是否完成过类似项目及完成能力的标准。如果投标人仅提供过 * 台或几台广播设备或类似平台,是无法公正地评审其履约能力的。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 )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P * 页),“在理解和适用本项规定上,应当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给予区别对待。 * 是采购项目需要供应商具有类似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的,可以设置全国 (略) 业的类似业绩或者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 是可以从项目本身具有的技术管理特点和实际需要,对供应商提出类似业绩要求作为资格条件或者评审加分标准”。根据释义,采购人可以将类似业绩作为评审因素予以加分。本招标项目中采购人在类似业绩的评审上并未要求投标人必须 (略) 业的业绩才能作为加分条件,如广电 (略) (略) 业等字样。因此,采购人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最后,采购人未将类似项目业绩作为资格条件,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进入 (略) 业的 (略) 。因此没有违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略) 办法》(财库[ * 号)第 * 条规定,将其作为资格条件。质疑事项4: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平台、终端检测报告,并且需要检测报告中的委托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 * 致,违反中华人民 (略) 令第 * 号——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文件第 * 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中的2.2.3(2)—— (略) 分(F2)——平台、终端技术评审。质疑理由:中华人民 (略) 令第 * 号——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十 * 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 (略) 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中华人民 (略) 令第 * 号——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综合评分法, (略) (略) 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章第 * 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 (略) 业的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 * )就同 * 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 )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 )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 )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 )非法限 (略) 有制形式、组 (略) 在地;( *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答复:第 * ,根据《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 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 (略) 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的,还应当规定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等。由于本次采购内容主要为平台和终端的采购,采购结果最终要实现与国家、省、州市应急广播平台的互联互通。若仅凭投标人以书面方式描述其功能、性能, (略) 文件技术要求,很难实现评审中的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规定,采购人为节约评审工作时间,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平台、终端样品,只需提供检测报告,且已在招标文件中对测试机构、测试内容都作了详细的规定。评标专家依据第 * 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平台、终端检测报告的真实值作为评审依据,不存 (略) 令第 * 号第十 * 条、第 * 十 * 条规定,以及实施条例第 * 十条规定。第 * ,检测报告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第 * 方检测机构出具,可以客观公正地反映产品功能性能是否达标,是投标人应该提供的重要技术文件,也是评标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不存在设定的技术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情形,没有违反实施条例第 * 十条规定。第 * ,评审中要求检测报告中的委托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 * 致的规定, (略) 《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 * 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财办库[ * ] * 号)中就政府采购竞争作了原则上解释,即政府采购的竞争是指符合采购人采购需求的不同品牌或者不同生产制造商之间的竞争,原则上同 * 品牌同 * 型号中只能有 * 家投标人, (略) 文件中对此作出明确规定。采购人为防止制造商与代理商共同参加同 *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使得制造商与代理商投标文件中的平台、终端等技术文件高度 * 致,有串通及围标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情况发生,不利于采购活动的公平竞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第 * ,平台、终端技术评审因素的设定,是紧贴货物 (略) 评审的,没有背离其实质性内容。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规定。第 * ,关于政府采购法第 * 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 (略) 业的 (略) 。此条是针对投标人 (略) 规定的,请正确理解和使用相关法律法规。质疑事项 * :本次招标文件第 * 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中的2.2.3(2)项—— (略) 分(F2)——相关产品质量证书——3、投标人自主研制的村村响应急广播管理平台、应急广播平台对接服务系统软件、广播控制台嵌入式软件、应急广播控制系统软件、应急广播接收终端嵌入式软件、LED应急广播嵌入式软件具 (略) 颁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提供 * 项得1分,此项最高6分。投标人可能是其它各项供应商,但并不具备自主研制的村村响应急广播管理平台等能力,此项作为评分项,违反中华人民 (略) 令第 * 号—— (略) 投标管理办法。质疑理由:中华人民 (略) 令第 * 号——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十 * 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 (略) 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中华人民 (略) 令第 * 号——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综合评分法, (略) (略) 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的设定应 (略) 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 (略) 文件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章第 * 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 (略) 业的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 * )就同 * 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 )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 )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 )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 )非法限 (略) 有制形式、组 (略) 在地;( *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答复:采购人从该项评审因素设置的必要性、合理性答复如下:第 * ,本项目为软硬件集成项目,项目质量与软件质量密切相关,为避免知识产权纠纷,选用具有知识产权登记的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有利于保护政府投资,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 * 方关于侵犯版权和专利权的指控,以及由此承担可能发生的 * 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第 * ,本招标项目本身涉及平台软件及其功能扩展需求,而该项评审因素是评价投标人软件开发能力(技术水平)的重要指标,该评审因素与投标人提供货物的质量息息相关,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规定。若允许代理商提供软件开发商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参与投标, * 是,借用别人的技术成果,作为自身的技术水平参与评审,不能客观公正地评价投标人的技术水平或服务水平,其评审失去真实意义。 * 是,对其他投标人有失公平、公正。第 * 、采购人要求投标人提供应急广播平台等软件著作权证书,只是作为评审因素,并未将其设定为投标人资格要求。没 (略) 令第 * 号——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十 * 条、《政府采购法》第 * 条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规定。本次采购项目资格条件仅将《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规定作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已经最大限度地保证政府采购的竞争性和合法性。除此之外,评审因素也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予以设定。采购人对于评审因素的设置只能考虑大多数投标人满足该评审要求,不存在任何倾向性或指定性。评审因素设定也是与投标人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我们认为不存 (略) 为。 (略) 述,你单位提出的 * 个质疑事项,我们认为质疑事项不成立。如你单位对答复不满意,请在答复期满后 * 个工作日内向 (略) 政府采购管理股提起书面投诉。此函 采购人: (略) * 〇 * * 年 * 月 * 十 * 日 答疑公告2.pdf 公告标题: (略) 更正公告: 公告类型: 结果公告类型:中标公告成交公告终止公告收费标准:收费金额(万元):发布日期: 点击查看>> 公告有效时间: 点击查看>> 至 点击查看>> 机构项目编号:楚柏采字【 * 】 * 号项目名称: (略) 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项目联系人:刘建涛项目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采购人单位名称: (略) 采购人地址: (略) (略) 6楼采购人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略) 柏川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市开发区黎 (略) * 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手机 点击查看>> 座机 点击查看>> (略) 日期:开标时间:中标日期/成交日期/废标、流标日期:入围价格:价格调整规则:优惠条件: (略)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单 * 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日期:资格审查地点: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简要说明:null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1个县级播控平台, * 个乡(镇)级播控平台, * 个村级前端, * 个播出终端。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投标截止时间/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价公告审查资质的时间:开标时间/谈判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点击查看>> * : * : * 谈判文件起售时间/获取询价文件的开始时间:谈判文件止售时间/获取询价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获取询价文件地点: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用单 * 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更正事项、内容:null审查标准、方法或者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 (略) 项目的性质:null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 (略) 报名开始时间: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 (略) 报名结束时间: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略) 审查资质的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询价文件的方式: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询价文件售价(元):开标地点/获取谈判文件地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拟定的唯 * 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报名地点: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废标、流标的原因:null首次公告日期:更正日期:原公告项目名称:原公告地址:采购品目名称:行业划分:其它补充事宜:无招标文件编号: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行政区域:采购计划编号:3t°?2é×??? * ?? * o?添加供应商中标供应/成交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中标金额(万元) * )) event.returnValue=false"number="0"value=""/>总中标金额/总成交金额(万元):中标/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是否 (略) 会资本 (略) 者采购:是否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否 (略) 会资本数量:是否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否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是否是联合体:是否组成单位名称: (略) 会资本方法及标准/ (略) 会资本法人/ (略) 会资本法人: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主要中标条件/主要成交条件:项目授权主体名称/牵头单位名称: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公告正文 答疑公告各潜在投标人: 某潜在投标人于 * 日 * : (略) 络在线方式递交的《质疑函》,我单位已收悉。对该潜在投标人在参加“ (略) 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项目编号:楚柏采字【 * 】 * 号)”招标过程中,认为招标文件第 * 章“评标办法”部分评审因素的设定存 (略) 为,特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答复如下: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第 * 章“评标办法”中的2.2.3(3)—— (略) 分(F3)——综合服务能力: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5分;缺少 * 项证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IEC2 * * )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IEC 2 * )证书,得5分;缺少 * 项证不得分; 4、投标人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3级及以上证书,得 * 分。质疑理由:根据《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规定:评审因素的设定应 (略) 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本次招标活动中把企业资格条件作为综合评分的评审依据违反了根据《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规定。答复:投标人认为上述管理体系证书或CMMI证书应属于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其观点存在理解上的错误。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设定在政府采购法中是有严格规定的,即《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㈢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㈣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除《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外,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设定其他特定条件。而特定条件 * 般是以采购项目技术或商务要求中是否 (略) 行政 (略) 政许可的资质条件予以设定。本次采购项目无特定资格条件。因管理体系认证、CMMI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第 * 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该证书是不得作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但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质量、服务需求作为评审因素。本次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规定,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其次,本次采购内容为软硬件集成项目,项目成功与否与服务质量密切相关,服务质量水平与体系认证正相关,且该项内容未作为资格要求,符合《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规定,评审因素设置合法。最后,评分分值设置是合理的, (略) 示:评审因素分值权重百分制评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5分 * %1分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等5分 * %1分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3级及以上证书 * 分 * %2分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第 * 章“评标办法”中的2.2.3(3)—— (略) 分(F3)——综合服务能力:3、投标人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 * 级及以上证书且参与项目建设人员至少有5位以上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项目经理职称(提供相关人员 * 年 (略) 保缴纳证明)得 * 分(提 (略) 查询界面截图及链接)。质疑理由:根据《 (略) 关于取消 (略) 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 ]5号)工 (略) 自 * 日起,停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员资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 * 项资 (略) 政审批, (略) 取消的资质,不得用于政府采购。计算机集成资质作为资格条件属于歧视性、排他性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第 * 款第( * )项和《政府采购 (略) 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十 * 条第 * 款第( * )项规定,包括此项资质要求的采购活动违法, (略) 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略) 文件将“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 * 级及以上证书”列为投标人评分要求。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 (略) 令第 * 号第十 * 条规定,因此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不得作为投标人的评分条件。本次招标文件将“参与项目建设人员至少有5位以上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项目经理职称”作为评分标准,不符合《 (略) 关于取消 (略) 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 ]5号)中停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员资质的规定。同时违反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略) 办法》(财库[ * 号)第 * 条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 (略) 业的 (略) ,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 (略) 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答复:首先,采购人根据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定的相关文件疏理如下: * 日,《 (略) 关于取消 (略) 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第6项,《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项目》取消。 * 年3月, (略) 发布《关于做好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 (略) 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表明,该资质 (略) 政审批后,认定工作移交给中 (略) 业联合会负责实施。 * 年9月,中 (略) 业联合会正式启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员资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 * 项资质认定工作。中电联设立信息系统集 (略) ,全面负责资质认定工作,联合 (略) 下设信息系统集 (略) ,负责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的认定工作。 * 日,中 (略) 业联合会发布《关于发布《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关于发布<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暂行)>的通知》(自 * 年7 (略) ) * 日,中 (略) 业联合会发布《关于贯 (略) 〈关于计算机信 (略) 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的通知》(电子联函[ * ]3号,中 (略) 业联合会决定停止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定等相关工作。成立解决相关后续工作小组等等。 依据上述相关文件,投标人持有的《信息系统集成与服务资质证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员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仍然有效。 (略) 至评审工作结束日止,如未收到任何有关该资质证书作废的通知前,采购人将保留该项评审因素。其次,将参与项目建设人员至少有5位以上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项目经理职称作为评分标准,认为违法是没有依据的。第 * ,《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第( * )款规定,供应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招标项目中采购人未将参与项目建设人员及其资质证书(专业技术能力)设定为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而是作为技术服务水平的评审,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第 * 款规定。第 * ,依据中 (略) 业联合会发布的相关信息,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员资质目前仍然是有效的,将其作为评审因素,不存在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规定。第 * ,该评审因素并没有提及投标人的从业人员规模,不存在违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略) 办法》(财库[ * 号)第 * 条规定,即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从业人员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设定为资格条件,对 (略) 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最后,本次采购内容主要为平台和终端设备的采购,其信息技术集成服务是完成采购任务的重要条件之 *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需求,设定与货物质量服务相关的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及相关技术服务人员证书等,是符合《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规定的。质疑事项3:本次招标文件中“第 * 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中的2.2.3(3)—— (略) 分(F3)——业绩—— * 年至今,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广播项目建设或广播器材配置项目,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在 * 万以上,每有 * 个类似业绩得4分,此项最高 * 分。质疑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略) 办法》(财库[ * 号)第 * 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企业具有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作为资格条件,构成对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违反了上述规定,招标无效,需修改招标条款,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类似广播项目建设或广播器材配置项目单个合同项目金额在 * 万元以上的业绩作为评分标准,该要求 (略) 业的业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的规定,且企业业绩要求和中小企业保护的相关政府采购法规冲突,构成了对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第 * 款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略) 办法》(财库[ * 号)规定。答复:首先,类似项目业绩标准设置合理。本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 * 万元,业绩标准设置为预算金额的 * %是合理的。该指标的设定是评审投标人是否完成过类似项目及完成能力的标准。如果投标人仅提供过 * 台或几台广播设备或类似平台,是无法公正地评审其履约能力的。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 )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P * 页),“在理解和适用本项规定上,应当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给予区别对待。 * 是采购项目需要供应商具有类似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的,可以设置全国 (略) 业的类似业绩或者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 是可以从项目本身具有的技术管理特点和实际需要,对供应商提出类似业绩要求作为资格条件或者评审加分标准”。根据释义,采购人可以将类似业绩作为评审因素予以加分。本招标项目中采购人在类似业绩的评审上并未要求投标人必须 (略) 业的业绩才能作为加分条件,如广电 (略) (略) 业等字样。因此,采购人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最后,采购人未将类似项目业绩作为资格条件,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进入 (略) 业的 (略) 。因此没有违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略) 办法》(财库[ * 号)第 * 条规定,将其作为资格条件。质疑事项4: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平台、终端检测报告,并且需要检测报告中的委托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 * 致,违反中华人民 (略) 令第 * 号——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文件第 * 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中的2.2.3(2)—— (略) 分(F2)——平台、终端技术评审。质疑理由:中华人民 (略) 令第 * 号——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十 * 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 (略) 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中华人民 (略) 令第 * 号——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综合评分法, (略) (略) 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章第 * 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 (略) 业的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 * )就同 * 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 )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 )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 )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 )非法限 (略) 有制形式、组 (略) 在地;( *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答复:第 * ,根据《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 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 (略) 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的,还应当规定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等。由于本次采购内容主要为平台和终端的采购,采购结果最终要实现与国家、省、州市应急广播平台的互联互通。若仅凭投标人以书面方式描述其功能、性能, (略) 文件技术要求,很难实现评审中的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规定,采购人为节约评审工作时间,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平台、终端样品,只需提供检测报告,且已在招标文件中对测试机构、测试内容都作了详细的规定。评标专家依据第 * 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平台、终端检测报告的真实值作为评审依据,不存 (略) 令第 * 号第十 * 条、第 * 十 * 条规定,以及实施条例第 * 十条规定。第 * ,检测报告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第 * 方检测机构出具,可以客观公正地反映产品功能性能是否达标,是投标人应该提供的重要技术文件,也是评标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不存在设定的技术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情形,没有违反实施条例第 * 十条规定。第 * ,评审中要求检测报告中的委托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 * 致的规定, (略) 《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 * 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财办库[ * ] * 号)中就政府采购竞争作了原则上解释,即政府采购的竞争是指符合采购人采购需求的不同品牌或者不同生产制造商之间的竞争,原则上同 * 品牌同 * 型号中只能有 * 家投标人, (略) 文件中对此作出明确规定。采购人为防止制造商与代理商共同参加同 *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使得制造商与代理商投标文件中的平台、终端等技术文件高度 * 致,有串通及围标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情况发生,不利于采购活动的公平竞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第 * ,平台、终端技术评审因素的设定,是紧贴货物 (略) 评审的,没有背离其实质性内容。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规定。第 * ,关于政府采购法第 * 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 (略) 业的 (略) 。此条是针对投标人 (略) 规定的,请正确理解和使用相关法律法规。质疑事项 * :本次招标文件第 * 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中的2.2.3(2)项—— (略) 分(F2)——相关产品质量证书——3、投标人自主研制的村村响应急广播管理平台、应急广播平台对接服务系统软件、广播控制台嵌入式软件、应急广播控制系统软件、应急广播接收终端嵌入式软件、LED应急广播嵌入式软件具 (略) 颁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提供 * 项得1分,此项最高6分。投标人可能是其它各项供应商,但并不具备自主研制的村村响应急广播管理平台等能力,此项作为评分项,违反中华人民 (略) 令第 * 号—— (略) 投标管理办法。质疑理由:中华人民 (略) 令第 * 号——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十 * 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 (略) 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中华人民 (略) 令第 * 号——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综合评分法, (略) (略) 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的设定应 (略) 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 (略) 文件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章第 * 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 (略) 业的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 * )就同 * 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 )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 )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 )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 )非法限 (略) 有制形式、组 (略) 在地;( *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答复:采购人从该项评审因素设置的必要性、合理性答复如下:第 * ,本项目为软硬件集成项目,项目质量与软件质量密切相关,为避免知识产权纠纷,选用具有知识产权登记的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有利于保护政府投资,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 * 方关于侵犯版权和专利权的指控,以及由此承担可能发生的 * 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第 * ,本招标项目本身涉及平台软件及其功能扩展需求,而该项评审因素是评价投标人软件开发能力(技术水平)的重要指标,该评审因素与投标人提供货物的质量息息相关,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规定。若允许代理商提供软件开发商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参与投标, * 是,借用别人的技术成果,作为自身的技术水平参与评审,不能客观公正地评价投标人的技术水平或服务水平,其评审失去真实意义。 * 是,对其他投标人有失公平、公正。第 * 、采购人要求投标人提供应急广播平台等软件著作权证书,只是作为评审因素,并未将其设定为投标人资格要求。没 (略) 令第 * 号——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十 * 条、《政府采购法》第 * 条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规定。本次采购项目资格条件仅将《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规定作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已经最大限度地保证政府采购的竞争性和合法性。除此之外,评审因素也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予以设定。采购人对于评审因素的设置只能考虑大多数投标人满足该评审要求,不存在任何倾向性或指定性。评审因素设定也是与投标人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我们认为不存 (略) 为。 (略) 述,你单位提出的 * 个质疑事项,我们认为质疑事项不成立。如你单位对答复不满意,请在答复期满后 * 个工作日内向 (略) 政府采购管理股提起书面投诉。此函 采购人: (略) * 〇 * * 年 * 月 * 十 * 日 72
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某潜在投标人于 * 日 * : (略) 络在线方式递交的《质疑函》,我单位已收悉。对该潜在投标人在参加“ (略) 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项目编号:楚柏采字【 * 】 * 号)”招标过程中,认为招标文件第 * 章“评标办法”部分评审因素的设定存 (略) 为,特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第 * 章“评标办法”中的2.2.3(3)—— (略) 分(F3)——综合服务能力: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5分;缺少 * 项证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IEC2 * * )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IEC 2 * )证书,得5分;缺少 * 项证不得分; 4、投标人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3级及以上证书,得 * 分。
质疑理由:根据《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规定:评审因素的设定应 (略) 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本次招标活动中把企业资格条件作为综合评分的评审依据违反了根据《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规定。
答复:投标人认为上述管理体系证书或CMMI证书应属于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其观点存在理解上的错误。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设定在政府采购法中是有严格规定的,即《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㈢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㈣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除《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外,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设定其他特定条件。而特定条件 * 般是以采购项目技术或商务要求中是否 (略) 行政 (略) 政许可的资质条件予以设定。本次采购项目无特定资格条件。
因管理体系认证、CMMI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第 * 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该证书是不得作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但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质量、服务需求作为评审因素。
本次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规定,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其次,本次采购内容为软硬件集成项目,项目成功与否与服务质量密切相关,服务质量水平与体系认证正相关,且该项内容未作为资格要求,符合《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规定,评审因素设置合法。
最后,评分分值设置是合理的, (略) 示:
评审因素
分值
权重
百分制评分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5分
* %
1分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等
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3级及以上证书
* 分
2分
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第 * 章“评标办法”中的2.2.3(3)—— (略) 分(F3)——综合服务能力:3、投标人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 * 级及以上证书且参与项目建设人员至少有5位以上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项目经理职称(提供相关人员 * 年 (略) 保缴纳证明)得 * 分(提 (略) 查询界面截图及链接)。
质疑理由:根据《 (略) 关于取消 (略) 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 ]5号)工 (略) 自 * 日起,停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员资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 * 项资 (略) 政审批, (略) 取消的资质,不得用于政府采购。计算机集成资质作为资格条件属于歧视性、排他性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第 * 款第( * )项和《政府采购 (略) 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十 * 条第 * 款第( * )项规定,包括此项资质要求的采购活动违法, (略) 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略) 文件将“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 * 级及以上证书”列为投标人评分要求。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 (略) 令第 * 号第十 * 条规定,因此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不得作为投标人的评分条件。
本次招标文件将“参与项目建设人员至少有5位以上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项目经理职称”作为评分标准,不符合《 (略) 关于取消 (略) 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 ]5号)中停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员资质的规定。同时违反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略) 办法》(财库[ * 号)第 * 条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 (略) 业的 (略) ,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 (略) 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答复:首先,采购人根据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定的相关文件疏理如下:
* 日,《 (略) 关于取消 (略) 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第6项,《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项目》取消。
* 年3月, (略) 发布《关于做好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 (略) 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表明,该资质 (略) 政审批后,认定工作移交给中 (略) 业联合会负责实施。
* 年9月,中 (略) 业联合会正式启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员资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 * 项资质认定工作。中电联设立信息系统集 (略) ,全面负责资质认定工作,联合 (略) 下设信息系统集 (略) ,负责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的认定工作。
* 日,中 (略) 业联合会发布《关于发布《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关于发布<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暂行)>的通知》(自 * 年7 (略) )
* 日,中 (略) 业联合会发布《关于贯 (略) 〈关于计算机信 (略) 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的通知》(电子联函[ * ]3号,中 (略) 业联合会决定停止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定等相关工作。成立解决相关后续工作小组等等。
依据上述相关文件,投标人持有的《信息系统集成与服务资质证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员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仍然有效。 (略) 至评审工作结束日止,如未收到任何有关该资质证书作废的通知前,采购人将保留该项评审因素。
其次,将参与项目建设人员至少有5位以上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项目经理职称作为评分标准,认为违法是没有依据的。
第 * ,《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第( * )款规定,供应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招标项目中采购人未将参与项目建设人员及其资质证书(专业技术能力)设定为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而是作为技术服务水平的评审,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第 * 款规定。
第 * ,依据中 (略) 业联合会发布的相关信息,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员资质目前仍然是有效的,将其作为评审因素,不存在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规定。
第 * ,该评审因素并没有提及投标人的从业人员规模,不存在违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略) 办法》(财库[ * 号)第 * 条规定,即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从业人员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设定为资格条件,对 (略) 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最后,本次采购内容主要为平台和终端设备的采购,其信息技术集成服务是完成采购任务的重要条件之 *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需求,设定与货物质量服务相关的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及相关技术服务人员证书等,是符合《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规定的。
质疑事项3:本次招标文件中“第 * 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中的2.2.3(3)—— (略) 分(F3)——业绩—— * 年至今,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广播项目建设或广播器材配置项目,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在 * 万以上,每有 * 个类似业绩得4分,此项最高 * 分。
质疑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略) 办法》(财库[ * 号)第 * 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企业具有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作为资格条件,构成对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违反了上述规定,招标无效,需修改招标条款,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类似广播项目建设或广播器材配置项目单个合同项目金额在 * 万元以上的业绩作为评分标准,该要求 (略) 业的业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的规定,且企业业绩要求和中小企业保护的相关政府采购法规冲突,构成了对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第 * 款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略) 办法》(财库[ * 号)规定。
答复:首先,类似项目业绩标准设置合理。本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 * 万元,业绩标准设置为预算金额的 * %是合理的。该指标的设定是评审投标人是否完成过类似项目及完成能力的标准。如果投标人仅提供过 * 台或几台广播设备或类似平台,是无法公正地评审其履约能力的。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 )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P * 页),“在理解和适用本项规定上,应当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给予区别对待。 * 是采购项目需要供应商具有类似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的,可以设置全国 (略) 业的类似业绩或者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 是可以从项目本身具有的技术管理特点和实际需要,对供应商提出类似业绩要求作为资格条件或者评审加分标准”。
根据释义,采购人可以将类似业绩作为评审因素予以加分。本招标项目中采购人在类似业绩的评审上并未要求投标人必须 (略) 业的业绩才能作为加分条件,如广电 (略) (略) 业等字样。因此,采购人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最后,采购人未将类似项目业绩作为资格条件,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进入 (略) 业的 (略) 。因此没有违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略) 办法》(财库[ * 号)第 * 条规定,将其作为资格条件。
质疑事项4: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平台、终端检测报告,并且需要检测报告中的委托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 * 致,违反中华人民 (略) 令第 * 号——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文件第 * 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中的2.2.3(2)—— (略) 分(F2)——平台、终端技术评审。
质疑理由:中华人民 (略) 令第 * 号——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十 * 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 (略) 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 (略) 令第 * 号——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综合评分法, (略) (略) 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章第 * 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 (略) 业的 (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 * )就同 * 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 )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 )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 )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 )非法限 (略) 有制形式、组 (略) 在地;( *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复:第 * ,根据《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 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 (略) 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的,还应当规定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等。
由于本次采购内容主要为平台和终端的采购,采购结果最终要实现与国家、省、州市应急广播平台的互联互通。若仅凭投标人以书面方式描述其功能、性能, (略) 文件技术要求,很难实现评审中的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规定,采购人为节约评审工作时间,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平台、终端样品,只需提供检测报告,且已在招标文件中对测试机构、测试内容都作了详细的规定。评标专家依据第 * 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平台、终端检测报告的真实值作为评审依据,不存 (略) 令第 * 号第十 * 条、第 * 十 * 条规定,以及实施条例第 * 十条规定。
第 * ,检测报告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第 * 方检测机构出具,可以客观公正地反映产品功能性能是否达标,是投标人应该提供的重要技术文件,也是评标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不存在设定的技术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情形,没有违反实施条例第 * 十条规定。
第 * ,评审中要求检测报告中的委托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 * 致的规定, (略) 《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 * 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财办库[ * ] * 号)中就政府采购竞争作了原则上解释,即政府采购的竞争是指符合采购人采购需求的不同品牌或者不同生产制造商之间的竞争,原则上同 * 品牌同 * 型号中只能有 * 家投标人, (略) 文件中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采购人为防止制造商与代理商共同参加同 *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使得制造商与代理商投标文件中的平台、终端等技术文件高度 * 致,有串通及围标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情况发生,不利于采购活动的公平竞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第 * ,平台、终端技术评审因素的设定,是紧贴货物 (略) 评审的,没有背离其实质性内容。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规定。
第 * ,关于政府采购法第 * 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 (略) 业的 (略) 。此条是针对投标人 (略) 规定的,请正确理解和使用相关法律法规。
质疑事项 * :本次招标文件第 * 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中的2.2.3(2)项—— (略) 分(F2)——相关产品质量证书——3、投标人自主研制的村村响应急广播管理平台、应急广播平台对接服务系统软件、广播控制台嵌入式软件、应急广播控制系统软件、应急广播接收终端嵌入式软件、LED应急广播嵌入式软件具 (略) 颁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提供 * 项得1分,此项最高6分。
投标人可能是其它各项供应商,但并不具备自主研制的村村响应急广播管理平台等能力,此项作为评分项,违反中华人民 (略) 令第 * 号—— (略) 投标管理办法。
评审因素的设定应 (略) 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 (略) 文件中规定。
答复:采购人从该项评审因素设置的必要性、合理性答复如下:
第 * ,本项目为软硬件集成项目,项目质量与软件质量密切相关,为避免知识产权纠纷,选用具有知识产权登记的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有利于保护政府投资,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 * 方关于侵犯版权和专利权的指控,以及由此承担可能发生的 * 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
第 * ,本招标项目本身涉及平台软件及其功能扩展需求,而该项评审因素是评价投标人软件开发能力(技术水平)的重要指标,该评审因素与投标人提供货物的质量息息相关,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规定。
若允许代理商提供软件开发商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参与投标, * 是,借用别人的技术成果,作为自身的技术水平参与评审,不能客观公正地评价投标人的技术水平或服务水平,其评审失去真实意义。 * 是,对其他投标人有失公平、公正。
第 * 、采购人要求投标人提供应急广播平台等软件著作权证书,只是作为评审因素,并未将其设定为投标人资格要求。没 (略) 令第 * 号——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十 * 条、《政府采购法》第 * 条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规定。
本次采购项目资格条件仅将《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规定作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已经最大限度地保证政府采购的竞争性和合法性。除此之外,评审因素也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予以设定。采购人对于评审因素的设置只能考虑大多数投标人满足该评审要求,不存在任何倾向性或指定性。评审因素设定也是与投标人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我们认为不存 (略) 为。
(略) 述,你单位提出的 * 个质疑事项,我们认为质疑事项不成立。如你单位对答复不满意,请在答复期满后 * 个工作日内向 (略) 政府采购管理股提起书面投诉。
此函
采购人: (略)
* 〇 * * 年 * 月 * 十 * 日
公告标题: (略) 更正公告: 公告类型: 结果公告类型:中标公告成交公告终止公告收费标准:收费金额(万元):发布日期: 点击查看>> 公告有效时间: 点击查看>> 至 点击查看>> 机构项目编号:楚柏采字【 * 】 * 号项目名称: (略) 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项目联系人:刘建涛项目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采购人单位名称: (略) 采购人地址: (略) (略) 6楼采购人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略) 柏川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市开发区黎 (略) * 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手机 点击查看>> 座机 点击查看>> (略) 日期:开标时间:中标日期/成交日期/废标、流标日期:入围价格:价格调整规则:优惠条件: (略)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单 * 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日期:资格审查地点: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简要说明:null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1个县级播控平台, * 个乡(镇)级播控平台, * 个村级前端, * 个播出终端。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投标截止时间/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价公告审查资质的时间:开标时间/谈判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点击查看>> * : * : * 谈判文件起售时间/获取询价文件的开始时间:谈判文件止售时间/获取询价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获取询价文件地点: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用单 * 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更正事项、内容:null审查标准、方法或者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 (略) 项目的性质:null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 (略) 报名开始时间: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 (略) 报名结束时间: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略) 审查资质的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询价文件的方式: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询价文件售价(元):开标地点/获取谈判文件地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拟定的唯 * 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报名地点: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废标、流标的原因:null首次公告日期:更正日期:原公告项目名称:原公告地址:采购品目名称:行业划分:其它补充事宜:无招标文件编号: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行政区域:采购计划编号:3t°?2é×??? * ?? * o?添加供应商中标供应/成交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中标金额(万元) * )) event.returnValue=false"number="0"value=""/>总中标金额/总成交金额(万元):中标/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是否 (略) 会资本 (略) 者采购:是否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否 (略) 会资本数量:是否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否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是否是联合体:是否组成单位名称: (略) 会资本方法及标准/ (略) 会资本法人/ (略) 会资本法人: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主要中标条件/主要成交条件:项目授权主体名称/牵头单位名称: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公告正文 答疑公告各潜在投标人: 某潜在投标人于 * 日 * : (略) 络在线方式递交的《质疑函》,我单位已收悉。对该潜在投标人在参加“ (略) 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项目编号:楚柏采字【 * 】 * 号)”招标过程中,认为招标文件第 * 章“评标办法”部分评审因素的设定存 (略) 为,特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答复如下: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第 * 章“评标办法”中的2.2.3(3)—— (略) 分(F3)——综合服务能力: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5分;缺少 * 项证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IEC2 * * )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IEC 2 * )证书,得5分;缺少 * 项证不得分; 4、投标人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3级及以上证书,得 * 分。质疑理由:根据《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规定:评审因素的设定应 (略) 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本次招标活动中把企业资格条件作为综合评分的评审依据违反了根据《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规定。答复:投标人认为上述管理体系证书或CMMI证书应属于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其观点存在理解上的错误。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设定在政府采购法中是有严格规定的,即《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㈢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㈣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除《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外,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设定其他特定条件。而特定条件 * 般是以采购项目技术或商务要求中是否 (略) 行政 (略) 政许可的资质条件予以设定。本次采购项目无特定资格条件。因管理体系认证、CMMI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第 * 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该证书是不得作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但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质量、服务需求作为评审因素。本次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规定,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其次,本次采购内容为软硬件集成项目,项目成功与否与服务质量密切相关,服务质量水平与体系认证正相关,且该项内容未作为资格要求,符合《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规定,评审因素设置合法。最后,评分分值设置是合理的, (略) 示:评审因素分值权重百分制评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5分 * %1分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等5分 * %1分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3级及以上证书 * 分 * %2分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第 * 章“评标办法”中的2.2.3(3)—— (略) 分(F3)——综合服务能力:3、投标人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 * 级及以上证书且参与项目建设人员至少有5位以上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项目经理职称(提供相关人员 * 年 (略) 保缴纳证明)得 * 分(提 (略) 查询界面截图及链接)。质疑理由:根据《 (略) 关于取消 (略) 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 ]5号)工 (略) 自 * 日起,停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员资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 * 项资 (略) 政审批, (略) 取消的资质,不得用于政府采购。计算机集成资质作为资格条件属于歧视性、排他性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第 * 款第( * )项和《政府采购 (略) 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十 * 条第 * 款第( * )项规定,包括此项资质要求的采购活动违法, (略) 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略) 文件将“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 * 级及以上证书”列为投标人评分要求。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 (略) 令第 * 号第十 * 条规定,因此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不得作为投标人的评分条件。本次招标文件将“参与项目建设人员至少有5位以上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项目经理职称”作为评分标准,不符合《 (略) 关于取消 (略) 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 ]5号)中停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员资质的规定。同时违反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略) 办法》(财库[ * 号)第 * 条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 (略) 业的 (略) ,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 (略) 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答复:首先,采购人根据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定的相关文件疏理如下: * 日,《 (略) 关于取消 (略) 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第6项,《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项目》取消。 * 年3月, (略) 发布《关于做好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 (略) 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表明,该资质 (略) 政审批后,认定工作移交给中 (略) 业联合会负责实施。 * 年9月,中 (略) 业联合会正式启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员资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 * 项资质认定工作。中电联设立信息系统集 (略) ,全面负责资质认定工作,联合 (略) 下设信息系统集 (略) ,负责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的认定工作。 * 日,中 (略) 业联合会发布《关于发布《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关于发布<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暂行)>的通知》(自 * 年7 (略) ) * 日,中 (略) 业联合会发布《关于贯 (略) 〈关于计算机信 (略) 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的通知》(电子联函[ * ]3号,中 (略) 业联合会决定停止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定等相关工作。成立解决相关后续工作小组等等。 依据上述相关文件,投标人持有的《信息系统集成与服务资质证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员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仍然有效。 (略) 至评审工作结束日止,如未收到任何有关该资质证书作废的通知前,采购人将保留该项评审因素。其次,将参与项目建设人员至少有5位以上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项目经理职称作为评分标准,认为违法是没有依据的。第 * ,《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第( * )款规定,供应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招标项目中采购人未将参与项目建设人员及其资质证书(专业技术能力)设定为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而是作为技术服务水平的评审,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第 * 款规定。第 * ,依据中 (略) 业联合会发布的相关信息,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员资质目前仍然是有效的,将其作为评审因素,不存在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规定。第 * ,该评审因素并没有提及投标人的从业人员规模,不存在违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略) 办法》(财库[ * 号)第 * 条规定,即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从业人员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设定为资格条件,对 (略) 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最后,本次采购内容主要为平台和终端设备的采购,其信息技术集成服务是完成采购任务的重要条件之 *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需求,设定与货物质量服务相关的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及相关技术服务人员证书等,是符合《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规定的。质疑事项3:本次招标文件中“第 * 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中的2.2.3(3)—— (略) 分(F3)——业绩—— * 年至今,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广播项目建设或广播器材配置项目,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在 * 万以上,每有 * 个类似业绩得4分,此项最高 * 分。质疑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略) 办法》(财库[ * 号)第 * 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企业具有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作为资格条件,构成对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违反了上述规定,招标无效,需修改招标条款,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类似广播项目建设或广播器材配置项目单个合同项目金额在 * 万元以上的业绩作为评分标准,该要求 (略) 业的业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的规定,且企业业绩要求和中小企业保护的相关政府采购法规冲突,构成了对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第 * 款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略) 办法》(财库[ * 号)规定。答复:首先,类似项目业绩标准设置合理。本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 * 万元,业绩标准设置为预算金额的 * %是合理的。该指标的设定是评审投标人是否完成过类似项目及完成能力的标准。如果投标人仅提供过 * 台或几台广播设备或类似平台,是无法公正地评审其履约能力的。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 )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P * 页),“在理解和适用本项规定上,应当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给予区别对待。 * 是采购项目需要供应商具有类似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的,可以设置全国 (略) 业的类似业绩或者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 是可以从项目本身具有的技术管理特点和实际需要,对供应商提出类似业绩要求作为资格条件或者评审加分标准”。根据释义,采购人可以将类似业绩作为评审因素予以加分。本招标项目中采购人在类似业绩的评审上并未要求投标人必须 (略) 业的业绩才能作为加分条件,如广电 (略) (略) 业等字样。因此,采购人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最后,采购人未将类似项目业绩作为资格条件,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进入 (略) 业的 (略) 。因此没有违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略) 办法》(财库[ * 号)第 * 条规定,将其作为资格条件。质疑事项4: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平台、终端检测报告,并且需要检测报告中的委托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 * 致,违反中华人民 (略) 令第 * 号——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文件第 * 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中的2.2.3(2)—— (略) 分(F2)——平台、终端技术评审。质疑理由:中华人民 (略) 令第 * 号——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十 * 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 (略) 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中华人民 (略) 令第 * 号——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综合评分法, (略) (略) 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章第 * 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 (略) 业的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 * )就同 * 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 )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 )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 )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 )非法限 (略) 有制形式、组 (略) 在地;( *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答复:第 * ,根据《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 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 (略) 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的,还应当规定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等。由于本次采购内容主要为平台和终端的采购,采购结果最终要实现与国家、省、州市应急广播平台的互联互通。若仅凭投标人以书面方式描述其功能、性能, (略) 文件技术要求,很难实现评审中的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规定,采购人为节约评审工作时间,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平台、终端样品,只需提供检测报告,且已在招标文件中对测试机构、测试内容都作了详细的规定。评标专家依据第 * 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平台、终端检测报告的真实值作为评审依据,不存 (略) 令第 * 号第十 * 条、第 * 十 * 条规定,以及实施条例第 * 十条规定。第 * ,检测报告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第 * 方检测机构出具,可以客观公正地反映产品功能性能是否达标,是投标人应该提供的重要技术文件,也是评标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不存在设定的技术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情形,没有违反实施条例第 * 十条规定。第 * ,评审中要求检测报告中的委托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 * 致的规定, (略) 《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 * 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财办库[ * ] * 号)中就政府采购竞争作了原则上解释,即政府采购的竞争是指符合采购人采购需求的不同品牌或者不同生产制造商之间的竞争,原则上同 * 品牌同 * 型号中只能有 * 家投标人, (略) 文件中对此作出明确规定。采购人为防止制造商与代理商共同参加同 *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使得制造商与代理商投标文件中的平台、终端等技术文件高度 * 致,有串通及围标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情况发生,不利于采购活动的公平竞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第 * ,平台、终端技术评审因素的设定,是紧贴货物 (略) 评审的,没有背离其实质性内容。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规定。第 * ,关于政府采购法第 * 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 (略) 业的 (略) 。此条是针对投标人 (略) 规定的,请正确理解和使用相关法律法规。质疑事项 * :本次招标文件第 * 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中的2.2.3(2)项—— (略) 分(F2)——相关产品质量证书——3、投标人自主研制的村村响应急广播管理平台、应急广播平台对接服务系统软件、广播控制台嵌入式软件、应急广播控制系统软件、应急广播接收终端嵌入式软件、LED应急广播嵌入式软件具 (略) 颁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提供 * 项得1分,此项最高6分。投标人可能是其它各项供应商,但并不具备自主研制的村村响应急广播管理平台等能力,此项作为评分项,违反中华人民 (略) 令第 * 号—— (略) 投标管理办法。质疑理由:中华人民 (略) 令第 * 号——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十 * 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 (略) 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中华人民 (略) 令第 * 号——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 综合评分法, (略) (略) 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的设定应 (略) 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 (略) 文件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章第 * 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 (略) 业的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 * )就同 * 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 )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 )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 )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 )非法限 (略) 有制形式、组 (略) 在地;( *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答复:采购人从该项评审因素设置的必要性、合理性答复如下:第 * ,本项目为软硬件集成项目,项目质量与软件质量密切相关,为避免知识产权纠纷,选用具有知识产权登记的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有利于保护政府投资,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 * 方关于侵犯版权和专利权的指控,以及由此承担可能发生的 * 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第 * ,本招标项目本身涉及平台软件及其功能扩展需求,而该项评审因素是评价投标人软件开发能力(技术水平)的重要指标,该评审因素与投标人提供货物的质量息息相关,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规定。若允许代理商提供软件开发商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参与投标, * 是,借用别人的技术成果,作为自身的技术水平参与评审,不能客观公正地评价投标人的技术水平或服务水平,其评审失去真实意义。 * 是,对其他投标人有失公平、公正。第 * 、采购人要求投标人提供应急广播平台等软件著作权证书,只是作为评审因素,并未将其设定为投标人资格要求。没 (略) 令第 * 号——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十 * 条、《政府采购法》第 * 条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规定。本次采购项目资格条件仅将《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规定作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已经最大限度地保证政府采购的竞争性和合法性。除此之外,评审因素也 (略) 令第 * 号第 * 十 * 条予以设定。采购人对于评审因素的设置只能考虑大多数投标人满足该评审要求,不存在任何倾向性或指定性。评审因素设定也是与投标人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我们认为不存 (略) 为。 (略) 述,你单位提出的 * 个质疑事项,我们认为质疑事项不成立。如你单位对答复不满意,请在答复期满后 * 个工作日内向 (略) 政府采购管理股提起书面投诉。此函 采购人: (略) * 〇 * * 年 * 月 * 十 * 日 72
招投标大数据
收藏
首页
免费为您提供项目商机
免费会员可免费查看7天前招标信息
您还没有购买该地区权限
现在开通地区会员,最低仅需99元
服务咨询电话:400-810-9688
现在开通会员,最低仅需¥299
今日2条 免费信息已用完
现在购买会员 仅需19元
85% 的企业都在使用招标订阅
您的 本月10条 免费信息已用完
现在开通会员 每天就能查看
更多项目联系人及动态
下载成功!
登录
该信息详情仅提供给标准会员查看
现在开通该地区会员,最低仅需99元
该信息详情仅提供给高级会员查看
提示
您好,该权限属于VIP会员的权限。
如有疑问,可咨询热线:400-810-9688
您还没有完善企业信息!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还差一步
输入邮箱即可继续发送
温馨提示:
输入邮箱,即可将标题与内容,还有附件发送至该邮箱,附件链接有效期为4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