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县县城中和镇安置点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二期)配电工程施工招标澄清文件
三都县县城中和镇安置点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二期)配电工程施工招标澄清文件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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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万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1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补遗文件2 各投标人: 经业主研究决定,“ (略) 中和镇安置点 * 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 期)配电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项目名称变更为: (略) 中和镇安置点 * 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 、 * 期)配电工程 2、工程规模变更为: 点击查看>> . * 平方米。项目投资变更为: * 6. * 元。 3、工期变更为: * 日历天。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款投标报价修改为: 3.2 投标报价 (略) 人提供的设计资料,参照 * 年版《 * kV (略) 工程建设预算定额》及公布的相关造价信息,现行施工技术和自身管理水平, (略) 行情自主投标报价。 1、第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 * 节合同协议书中 * 、合同形式修改为: * 、合同形式 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固定, (略) 过程中,产生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时,可以调价。结算价=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价+中标价)。 第 * 节专用合同条款中 1.1.4.5缺陷责任期期限修改为: 1.1.4.5缺陷责任期期限: * 个月 2.发包人义务修改为: 2.发包人义务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金额为 (不大于合同金额的 * %) 。 * .价格调整修改为: * .价格调整 * .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略) 期间, (略) 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 (略) 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人工费、机械使用费 (略) 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 (略) 调整;需要调整的主要材料、设备,如:钢材、有色金属、水泥、木材、商品混凝土、混凝土制品、管材、线缆、砂、石子、墙体砌块、墙面砖、地砖、装饰石材、门窗、吊顶龙骨、幕墙龙骨、装饰板材、外墙涂料、防水材料、人 (略) 方块、沥青及半成品、阀门、风口、卫生洁具、灯具等以及工程设备(具体材料、 (略) 项目拟定),其单价和采购数量应由监理人审批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合同价格的依据。其他非主要建筑安装材料不予调整。 (1)人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发生变化且 (略) 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人工费、机械费调整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按调价文件规定调整合同价格,但承包人对人工或机械台班单价的报价高于定额价格的除外。 (2)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价款调整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基准价格,按以下风险 (略) :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合同约定的主要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趺幅以在已标价工程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 (略) 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合同约定的主要材料单价趺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 (略) 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等于基准价格的,合同约定的主要材料单价涨趺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 (略) 分据实调整。 (略) 文件或专用合同条款中给定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该价格原则上应当按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编制,信息价无此价格的,双方在签订合 (略) 价格确认。 其他约定: (注: * .价格调整 (略) 分内容删除。) 。 * .1.2计量方法修改为: * .1.2计量方法 工程量 (略) 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 * )。 5、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及设计变更引起的价差,按 * 年版《 * KV (略) 工程建设预算定额》、 (略) * 年采购物资主要设备材料信息价计算,并下浮2%。 6、质量(缺陷质量保证期)保证金为5% 7、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略) 资金情况,按完成合格工程价值的 * %支付。余款审计结束后 * 个月支付至审计结算额 * %。 8、结算价以审计单位审计的结果确定。 9、与合同对照,如工程不能按时交付使用,延误每天扣减结算额的0.2%。最多扣减结算额的 * %。且不免除投标人承担的违约责任。 * 、工程变更如未经书面批准,结算时取消变更分项工程价款。 招标文件中有不符合上述条款的,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 、本项目拦标价(含赶工费、图纸外的临时供电工程)为: * 仟 * 佰 * * * 万 * 仟元整(大写) *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 日 * 时 * 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 * 日 * : * 时前。 * 、本项目图纸见附件。 (略) 恩 (略) 有限公司 * 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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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万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1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补遗文件2 各投标人: 经业主研究决定,“ (略) 中和镇安置点 * 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 期)配电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项目名称变更为: (略) 中和镇安置点 * 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 、 * 期)配电工程 2、工程规模变更为: 点击查看>> . * 平方米。项目投资变更为: * 6. * 元。 3、工期变更为: * 日历天。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款投标报价修改为: 3.2 投标报价 (略) 人提供的设计资料,参照 * 年版《 * kV (略) 工程建设预算定额》及公布的相关造价信息,现行施工技术和自身管理水平, (略) 行情自主投标报价。 1、第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 * 节合同协议书中 * 、合同形式修改为: * 、合同形式 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固定, (略) 过程中,产生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时,可以调价。结算价=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价+中标价)。 第 * 节专用合同条款中 1.1.4.5缺陷责任期期限修改为: 1.1.4.5缺陷责任期期限: * 个月 2.发包人义务修改为: 2.发包人义务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金额为 (不大于合同金额的 * %) 。 * .价格调整修改为: * .价格调整 * .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略) 期间, (略) 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 (略) 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人工费、机械使用费 (略) 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 (略) 调整;需要调整的主要材料、设备,如:钢材、有色金属、水泥、木材、商品混凝土、混凝土制品、管材、线缆、砂、石子、墙体砌块、墙面砖、地砖、装饰石材、门窗、吊顶龙骨、幕墙龙骨、装饰板材、外墙涂料、防水材料、人 (略) 方块、沥青及半成品、阀门、风口、卫生洁具、灯具等以及工程设备(具体材料、 (略) 项目拟定),其单价和采购数量应由监理人审批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合同价格的依据。其他非主要建筑安装材料不予调整。 (1)人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发生变化且 (略) 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人工费、机械费调整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按调价文件规定调整合同价格,但承包人对人工或机械台班单价的报价高于定额价格的除外。 (2)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价款调整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基准价格,按以下风险 (略) :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合同约定的主要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趺幅以在已标价工程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 (略) 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合同约定的主要材料单价趺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 (略) 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等于基准价格的,合同约定的主要材料单价涨趺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 (略) 分据实调整。 (略) 文件或专用合同条款中给定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该价格原则上应当按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编制,信息价无此价格的,双方在签订合 (略) 价格确认。 其他约定: (注: * .价格调整 (略) 分内容删除。) 。 * .1.2计量方法修改为: * .1.2计量方法 工程量 (略) 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 * )。 5、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及设计变更引起的价差,按 * 年版《 * KV (略) 工程建设预算定额》、 (略) * 年采购物资主要设备材料信息价计算,并下浮2%。 6、质量(缺陷质量保证期)保证金为5% 7、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略) 资金情况,按完成合格工程价值的 * %支付。余款审计结束后 * 个月支付至审计结算额 * %。 8、结算价以审计单位审计的结果确定。 9、与合同对照,如工程不能按时交付使用,延误每天扣减结算额的0.2%。最多扣减结算额的 * %。且不免除投标人承担的违约责任。 * 、工程变更如未经书面批准,结算时取消变更分项工程价款。 招标文件中有不符合上述条款的,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 、本项目拦标价(含赶工费、图纸外的临时供电工程)为: * 仟 * 佰 * * * 万 * 仟元整(大写) *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 日 * 时 * 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 * 日 * : * 时前。 * 、本项目图纸见附件。 (略) 恩 (略) 有限公司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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