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博山区博山镇财政结余资金补助建设工程项目(二次)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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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博山区博山镇财政结余资金补助建设工程项目(二次)变更公告



* 年 (略) 区 (略) 镇财政结余资金补助建设工程项目( * 次)更正公告

* 、采购人: (略) 市 (略) 区 (略) 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市 (略) 区 * 省道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区鲁泰大道 * 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A座 * 层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 (略) 区 (略) 镇财政结余资金补助建设工程项目( * 次)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 点击查看>>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窗体底端

1、时间: * 日 * 时 * 分— * 日 * 时 * 分( (略)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外)

2、地点:网上下载。已报名供应商请于 * 日 * : * 前登录 (略) 市公 (略) 下载本项目的电子采购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逾期未下载电子采购文件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投标,将被拒绝。

3、磋 (略) 分合同文本补充条款:

1、结算价款:工程结算价款=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计日工+材料暂估价的调整+总承包服务费+索赔费用+现场签证费用+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规费+税金。

   2、工期约定:

    工期确定以《全国统 * 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为基准,压缩工期天数在定额工期的 * %(含)以内为合理工期,超过者,为任意压缩工期,任意压缩工期,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导致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将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压缩的工期天数在 * %(不含)以上时, (略) 分计取赶工补偿费用,赶工补偿费按税前工程造价的3%计算

3、材料设备保管费用的补充约定:

⑴承包人采购、付款、供 (略) , (略) 保管,采购 (略) 归承包人。

⑵承包人按规定计取的材料正、负差价,不另计取采保费。

⑶承包人按规定退供料款时,不计退税金。

4、人工工日单价:    元∕工日。当施工期内公布的 (略) 指导单价比当前公布的最低工日指导单价波动幅度在﹢8%(含8%)以内的, (略) 调整,波动幅度超过﹢8%, (略) 分由发包方承担。

5、承包方供材的结算方式: (略) 投标报价,当施工期内公布《 (略) 工程造价指南》或淄 (略) 公布的同期价格(对于没有发布信息价格的材料,其价格按照双方共 (略) 价格或按 * * 双方按合同约定确定的价格)与招标控制价相比波动幅度在±5%(含5%)以内,材料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收益,波动幅度超过±5%, (略) (略) 找差。

6、发包方供应材料超欠供计算:承包方按 (略) 领取材料, (略) 分按照施工 (略) 最高价格或《 (略) 工程造价指南》的价格计价。 (略) 分按报价价格计价或按照双方约定的计价方法计价。

7、 (略) 协调村镇关系,费用自付。如因无法协调村镇关系导致无法实施合同, (略) 费用及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8、本次招标的施工总合同金额包含此次项目的工程监理与设计费用,由承包方支付。

 变更为:

1、时间: * 日 * 时 * 分— * 日 * 时 * 分( (略)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下载。已报名供应商请于 * 日 * : * 前登录 (略) 市公 (略) 下载本项目的电子采购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逾期未下载电子采购文件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投标,将被拒绝。

3、磋 (略) 分合同文本补充条款:

1、结算价款:工程结算价款=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计日工+材料暂估价的调整+总承包服务费+索赔费用+现场签证费用+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规费+税金。

   2、工期约定:

    工期确定以《全国统 * 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为基准,压缩工期天数在定额工期的 * %(含)以内为合理工期,超过者,为任意压缩工期,任意压缩工期,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导致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将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压缩的工期天数在 * %(不含)以上时, (略) 分计取赶工补偿费用,赶工补偿费按税前工程造价的3%计算

3、材料设备保管费用的补充约定:

⑴承包人采购、付款、供 (略) , (略) 保管,采购 (略) 归承包人。

⑵承包人按规定计取的材料正、负差价,不另计取采保费。

⑶承包人按规定退供料款时,不计退税金。

4、人工工日单价:    元∕工日。当施工期内公布的 (略) 指导单价比当前公布的最低工日指导单价波动幅度在﹢8%(含8%)以内的, (略) 调整,波动幅度超过﹢8%, (略) 分由发包方承担。

5、承包方供材的结算方式: (略) 投标报价,当施工期内公布《 (略) 工程造价指南》或淄 (略) 公布的同期价格(对于没有发布信息价格的材料,其价格按照双方共 (略) 价格或按 * * 双方按合同约定确定的价格)与招标控制价相比波动幅度在±5%(含5%)以内,材料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收益,波动幅度超过±5%, (略) (略) 找差。

6、发包方供应材料超欠供计算:承包方按 (略) 领取材料, (略) 分按照施工 (略) 最高价格或《 (略) 工程造价指南》的价格计价。 (略) 分按报价价格计价或按照双方约定的计价方法计价。

7、 (略) 协调村镇关系,费用自付。如因无法协调村镇关系导致无法实施合同, (略) 费用及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窗体顶端

* 、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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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略) 区 (略) 镇财政结余资金补助建设工程项目( * 次)更正公告

* 、采购人: (略) 市 (略) 区 (略) 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市 (略) 区 * 省道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区鲁泰大道 * 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A座 * 层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 (略) 区 (略) 镇财政结余资金补助建设工程项目( * 次)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 点击查看>>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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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 * 日 * 时 * 分— * 日 * 时 * 分( (略)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外)

2、地点:网上下载。已报名供应商请于 * 日 * : * 前登录 (略) 市公 (略) 下载本项目的电子采购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逾期未下载电子采购文件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投标,将被拒绝。

3、磋 (略) 分合同文本补充条款:

1、结算价款:工程结算价款=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计日工+材料暂估价的调整+总承包服务费+索赔费用+现场签证费用+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规费+税金。

   2、工期约定:

    工期确定以《全国统 * 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为基准,压缩工期天数在定额工期的 * %(含)以内为合理工期,超过者,为任意压缩工期,任意压缩工期,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导致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将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压缩的工期天数在 * %(不含)以上时, (略) 分计取赶工补偿费用,赶工补偿费按税前工程造价的3%计算

3、材料设备保管费用的补充约定:

⑴承包人采购、付款、供 (略) , (略) 保管,采购 (略) 归承包人。

⑵承包人按规定计取的材料正、负差价,不另计取采保费。

⑶承包人按规定退供料款时,不计退税金。

4、人工工日单价:    元∕工日。当施工期内公布的 (略) 指导单价比当前公布的最低工日指导单价波动幅度在﹢8%(含8%)以内的, (略) 调整,波动幅度超过﹢8%, (略) 分由发包方承担。

5、承包方供材的结算方式: (略) 投标报价,当施工期内公布《 (略) 工程造价指南》或淄 (略) 公布的同期价格(对于没有发布信息价格的材料,其价格按照双方共 (略) 价格或按 * * 双方按合同约定确定的价格)与招标控制价相比波动幅度在±5%(含5%)以内,材料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收益,波动幅度超过±5%, (略) (略) 找差。

6、发包方供应材料超欠供计算:承包方按 (略) 领取材料, (略) 分按照施工 (略) 最高价格或《 (略) 工程造价指南》的价格计价。 (略) 分按报价价格计价或按照双方约定的计价方法计价。

7、 (略) 协调村镇关系,费用自付。如因无法协调村镇关系导致无法实施合同, (略) 费用及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8、本次招标的施工总合同金额包含此次项目的工程监理与设计费用,由承包方支付。

 变更为:

1、时间: * 日 * 时 * 分— * 日 * 时 * 分( (略)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下载。已报名供应商请于 * 日 * : * 前登录 (略) 市公 (略) 下载本项目的电子采购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逾期未下载电子采购文件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投标,将被拒绝。

3、磋 (略) 分合同文本补充条款:

1、结算价款:工程结算价款=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计日工+材料暂估价的调整+总承包服务费+索赔费用+现场签证费用+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规费+税金。

   2、工期约定:

    工期确定以《全国统 * 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为基准,压缩工期天数在定额工期的 * %(含)以内为合理工期,超过者,为任意压缩工期,任意压缩工期,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导致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将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压缩的工期天数在 * %(不含)以上时, (略) 分计取赶工补偿费用,赶工补偿费按税前工程造价的3%计算

3、材料设备保管费用的补充约定:

⑴承包人采购、付款、供 (略) , (略) 保管,采购 (略) 归承包人。

⑵承包人按规定计取的材料正、负差价,不另计取采保费。

⑶承包人按规定退供料款时,不计退税金。

4、人工工日单价:    元∕工日。当施工期内公布的 (略) 指导单价比当前公布的最低工日指导单价波动幅度在﹢8%(含8%)以内的, (略) 调整,波动幅度超过﹢8%, (略) 分由发包方承担。

5、承包方供材的结算方式: (略) 投标报价,当施工期内公布《 (略) 工程造价指南》或淄 (略) 公布的同期价格(对于没有发布信息价格的材料,其价格按照双方共 (略) 价格或按 * * 双方按合同约定确定的价格)与招标控制价相比波动幅度在±5%(含5%)以内,材料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收益,波动幅度超过±5%, (略) (略) 找差。

6、发包方供应材料超欠供计算:承包方按 (略) 领取材料, (略) 分按照施工 (略) 最高价格或《 (略) 工程造价指南》的价格计价。 (略) 分按报价价格计价或按照双方约定的计价方法计价。

7、 (略) 协调村镇关系,费用自付。如因无法协调村镇关系导致无法实施合同, (略) 费用及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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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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