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公安局英林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部分二次装修及室外工程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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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公安局英林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部分二次装修及室外工程补充通知



(略) (略) 综 (略) 分 * 次装修及室外工程

补充及修改通知

招标编号:晋建施招 点击查看>>

各投标人:

*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 项“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中履约担保金额修改为:

*

* .1

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  %

履约担保形式: 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  

履约担保递交期限:合同签订前。

履约担保有效期限:施工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 * 日止。

* 、本招标文件专用本第8章第2节格式2投标函附录第2项“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修改为:

2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3.7

中标合同价的 * %。

*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6.1.6条“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修改为:“发包人应在开工后 * 天内预付不低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 * %, (略) 分按照提前安 (略) 分解,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造成的损失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 项增加:“8.本招标 (略) 福 (略) 乡建设厅 (略) 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主体“黑名单”的将 (略) 理”。

*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1项“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修改为:

1

2.1

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可竞争项目造价+不可竞争项目造价;

不可竞争项目包含 * 供材料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

(1) (略) 控制价总金额:

(小写) 点击查看>> 元人民币,

(大写) * 佰 * * * 万零 * 佰 * * * 圆整。

(2)本工程的可竞争项目总金额:

(小写) 点击查看>> 元人民币,

(大写) * 佰 * * * 万 * 仟零 * * * 圆整。

(3)本工程的不可竞争项目总金额:

(小写) * 元人民币,

(大写)  * 仟 * 佰零 * 圆整。

其中:

①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为(费率不可竞争)为:   * 元人民币(含防尘措施费),中标后根据《 (略) 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 版)规定核定;

②本工程的 * 供材料费为: 0 元人民币;

③本招标项目的暂列金额为: 0 元人民币,包括优良工程施工增加费(即优质工程增加费): 0 元人民币;远程监控系统租赁费: 0 元人民币;缩短定额工期增加费: 0 元人民币;发包人检测费: 0 元人民币;工程噪音超标排污费: 0 元人民币;渣土收纳费: 0 元人民币;

注:远程监控系统租赁费、缩短定额工期增加费、发包人检测费、工程噪音超标排污费及渣土收纳费结算时按《 (略) 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 版)执行。

④本工程的专业工程暂估价为: 0 元人民币。

注: (略) 人提供的工程预算审核书为准。

*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7.5.3条款及第7.5.4条款删除;

*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第 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 * .4.1 条款“变更估价原则”修改为:

“ * .4.1 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 )因工程变更引起预算书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

(1) 预算书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预算书中的单价×(1-K)。

(2) 预算书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1-K)。

(3) 预算书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1-K),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4) 预算书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 (略) 调查等取得有合 (略) 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1-K),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5)K (略) 文件第 3 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 2 项。

( * )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 (略) ,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

(1) 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国家或省级、行 (略) 门的规定计算;

(2) 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上述第( * )条规定确定单价;

(3) 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

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应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 * 条“价格调整”修改为:“ * .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调整 。

(略) 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对 (略) 调整: 第 1 种方式:采用 (略) 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不适用;

第 2 种方式:采用 (略) 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略) (略) (略) 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综合价格编制。

主要材料指:

建筑工程:水泥、钢材、商品混凝土

安装工程:电线、电缆

主要材料价格变化的价款调整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基准价格,按以下风险 (略)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 (略) 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5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5 %时, (略) 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 (略) 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5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5 %时, (略) 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 (略) 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5 %时, (略) 分据实调整。

第 3 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不适用 。”

* 、 (略) (略) 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 (略) 文件 (略) ,以本补充及修改通知的内容为准,本补充及修改通知同时在 (略) 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 (略) 市公共资 (略) (http:/ 点击查看>> )上发布, (略) 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 (略)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晟联 (略) (盖章)

 

 

日期: * 日

 




(略) (略) 综 (略) 分 * 次装修及室外工程

补充及修改通知

招标编号:晋建施招 点击查看>>

各投标人:

*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 项“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中履约担保金额修改为:

*

* .1

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  %

履约担保形式: 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  

履约担保递交期限:合同签订前。

履约担保有效期限:施工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 * 日止。

* 、本招标文件专用本第8章第2节格式2投标函附录第2项“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修改为:

2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3.7

中标合同价的 * %。

*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6.1.6条“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修改为:“发包人应在开工后 * 天内预付不低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 * %, (略) 分按照提前安 (略) 分解,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造成的损失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 项增加:“8.本招标 (略) 福 (略) 乡建设厅 (略) 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主体“黑名单”的将 (略) 理”。

*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1项“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修改为:

1

2.1

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可竞争项目造价+不可竞争项目造价;

不可竞争项目包含 * 供材料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

(1) (略) 控制价总金额:

(小写) 点击查看>> 元人民币,

(大写) * 佰 * * * 万零 * 佰 * * * 圆整。

(2)本工程的可竞争项目总金额:

(小写) 点击查看>> 元人民币,

(大写) * 佰 * * * 万 * 仟零 * * * 圆整。

(3)本工程的不可竞争项目总金额:

(小写) * 元人民币,

(大写)  * 仟 * 佰零 * 圆整。

其中:

①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为(费率不可竞争)为:   * 元人民币(含防尘措施费),中标后根据《 (略) 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 版)规定核定;

②本工程的 * 供材料费为: 0 元人民币;

③本招标项目的暂列金额为: 0 元人民币,包括优良工程施工增加费(即优质工程增加费): 0 元人民币;远程监控系统租赁费: 0 元人民币;缩短定额工期增加费: 0 元人民币;发包人检测费: 0 元人民币;工程噪音超标排污费: 0 元人民币;渣土收纳费: 0 元人民币;

注:远程监控系统租赁费、缩短定额工期增加费、发包人检测费、工程噪音超标排污费及渣土收纳费结算时按《 (略) 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 版)执行。

④本工程的专业工程暂估价为: 0 元人民币。

注: (略) 人提供的工程预算审核书为准。

*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7.5.3条款及第7.5.4条款删除;

*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第 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 * .4.1 条款“变更估价原则”修改为:

“ * .4.1 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 )因工程变更引起预算书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

(1) 预算书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预算书中的单价×(1-K)。

(2) 预算书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1-K)。

(3) 预算书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1-K),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4) 预算书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 (略) 调查等取得有合 (略) 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1-K),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5)K (略) 文件第 3 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 2 项。

( * )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 (略) ,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

(1) 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国家或省级、行 (略) 门的规定计算;

(2) 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上述第( * )条规定确定单价;

(3) 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

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应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 * 条“价格调整”修改为:“ * .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调整 。

(略) 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对 (略) 调整: 第 1 种方式:采用 (略) 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不适用;

第 2 种方式:采用 (略) 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略) (略) (略) 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综合价格编制。

主要材料指:

建筑工程:水泥、钢材、商品混凝土

安装工程:电线、电缆

主要材料价格变化的价款调整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基准价格,按以下风险 (略)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 (略) 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5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5 %时, (略) 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 (略) 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5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5 %时, (略) 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 (略) 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5 %时, (略) 分据实调整。

第 3 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不适用 。”

* 、 (略) (略) 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 (略) 文件 (略) ,以本补充及修改通知的内容为准,本补充及修改通知同时在 (略) 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 (略) 市公共资 (略) (http:/ 点击查看>> )上发布, (略) 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 (略)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晟联 (略) (盖章)

 

 

日期: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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