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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1#、2#带式焙烧机循环流化床+SCR脱硫脱硝EPC总承包项目》的澄清(1)

 

各投标人:

现对 (略) 《1#、2#带式焙烧机循环流化床+SCR脱硫脱硝EPC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中有关问题澄清如下:

* 、 (略) 分:

1、“2 工程概况”

2.6供氨系统

(略) 需氨气取自烧结脱硫脱 (略) ,接点位置在氨气缓冲罐出口阀门法兰后(不含配对法兰),计量以对应蒸氨器消耗液氨量为准。

问题:投标方直接到氨气缓冲罐出 (略) 接引氨气。提供氨气接点位置及相关参数。

答复:查看2#烧结脱硫脱硝红线图

2、4.1.1带式焙烧机烟气脱硫脱硝系统

2)脱 (略) 需要的氮气、压缩空气、蒸汽、高炉煤气等能源介质由脱硫脱硝红线区域外1米T.O.P点接引,接点阀门、计量仪表及平台不属于承包范围, (略) 的管径需 (略) 对接。

问题:焦炉煤气的接点位置在什么位置。

答复:与高炉煤气在同 * 接点。

3、“4.4.3.1高压配电设备

* ) (略) 合要求桁架选用耐候钢并涂刷防腐油漆,托臂及桥架采用复合环氧树脂复合钢骨架防腐型式。

问题:建议常规桁架采用普通Q * B、Q * B碳素钢加防腐漆,桥架采用镀锌桥架。

答复:按照 (略) 。

4、 (略) 分

1、提供红线图

答复:红线图随澄清文件 * 起发放。

* 、 (略) 分:

1、招标文件中合同专用条款“ * . (略) 有权及项目保险承担”

改为“ * .6. (略) 有权及项目保险承担”。

2、“ * .8保险的转让”改为“ * .7保险的转让”。

3、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 * 条 违约、 * .1.2 建设期工期违约责任:中D.延误超过 * 十( * )日,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1.3.1中(2)项处理”  

改为“D.延误超过 * 十( * )日,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专用条款 * .2. (略) 理”。

4、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 * 条 违约中 * .3发包人 (略) 理:未按协议约定的金额、时间付费:如果发包人延迟付款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书面催款函,发包人收到催款函 * (5)个工作日内若不能给予承包人可接受的答复,则自发包人收到催款函日起,每延迟 * (1)日,发包人以应付款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 * 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改为“未按协议约定的金额、时间付费:如果发包人延迟付款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书面催款函,发包人收到催款函 * (5)个工作日内若不能给予承包人可接受的答复,则自发包人收到催款函日起,每延迟 * (1)日,发包人以应付款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 * 点 * 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以上内容特此澄清。

 

 

请投标人接此澄清后盖章或签字后回传。

联系人:佟帅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略) 有限公司

 




关于《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1#、2#带式焙烧机循环流化床+SCR脱硫脱硝EPC总承包项目》的澄清(1)

 

各投标人:

现对 (略) 《1#、2#带式焙烧机循环流化床+SCR脱硫脱硝EPC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中有关问题澄清如下:

* 、 (略) 分:

1、“2 工程概况”

2.6供氨系统

(略) 需氨气取自烧结脱硫脱 (略) ,接点位置在氨气缓冲罐出口阀门法兰后(不含配对法兰),计量以对应蒸氨器消耗液氨量为准。

问题:投标方直接到氨气缓冲罐出 (略) 接引氨气。提供氨气接点位置及相关参数。

答复:查看2#烧结脱硫脱硝红线图

2、4.1.1带式焙烧机烟气脱硫脱硝系统

2)脱 (略) 需要的氮气、压缩空气、蒸汽、高炉煤气等能源介质由脱硫脱硝红线区域外1米T.O.P点接引,接点阀门、计量仪表及平台不属于承包范围, (略) 的管径需 (略) 对接。

问题:焦炉煤气的接点位置在什么位置。

答复:与高炉煤气在同 * 接点。

3、“4.4.3.1高压配电设备

* ) (略) 合要求桁架选用耐候钢并涂刷防腐油漆,托臂及桥架采用复合环氧树脂复合钢骨架防腐型式。

问题:建议常规桁架采用普通Q * B、Q * B碳素钢加防腐漆,桥架采用镀锌桥架。

答复:按照 (略) 。

4、 (略) 分

1、提供红线图

答复:红线图随澄清文件 * 起发放。

* 、 (略) 分:

1、招标文件中合同专用条款“ * . (略) 有权及项目保险承担”

改为“ * .6. (略) 有权及项目保险承担”。

2、“ * .8保险的转让”改为“ * .7保险的转让”。

3、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 * 条 违约、 * .1.2 建设期工期违约责任:中D.延误超过 * 十( * )日,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1.3.1中(2)项处理”  

改为“D.延误超过 * 十( * )日,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专用条款 * .2. (略) 理”。

4、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 * 条 违约中 * .3发包人 (略) 理:未按协议约定的金额、时间付费:如果发包人延迟付款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书面催款函,发包人收到催款函 * (5)个工作日内若不能给予承包人可接受的答复,则自发包人收到催款函日起,每延迟 * (1)日,发包人以应付款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 * 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改为“未按协议约定的金额、时间付费:如果发包人延迟付款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书面催款函,发包人收到催款函 * (5)个工作日内若不能给予承包人可接受的答复,则自发包人收到催款函日起,每延迟 * (1)日,发包人以应付款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 * 点 * 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以上内容特此澄清。

 

 

请投标人接此澄清后盖章或签字后回传。

联系人:佟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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