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高管局一支队消防系统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更正公告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高管局一支队消防系统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更正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 川省交通运输厅高 (略) (略) (略) 消防系统修复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行政区域 | 省本级 | ||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 | 点击查看>> * : * | ||
采 购 人 | * 川省交通运输厅高 (略) (高速公路 (略)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 川政 (略)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原公告类型 | (略) |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点击查看>> * : * | ||
更正文件更正事项和内容 | |||
因工作需要, (略) (略) 消防系统修复项目作如下更正: * 、第 * 章第 * 条更正为:1.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提交“ (略)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交:“ (略) 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交“ (略) 会 (略) 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 (略) 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 (略) 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个体工商户:提交“ (略)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参加磋商供应商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承诺函原件(见第 * 章格式3);5.本项目工作人员不 (略) 保缴纳证明(如社保缴纳人员与拟投入本项目工作人员信息不符为无效投标);6.磋商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7.提 (略) (略) 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 * 级或以上资质证书;8.提 (略) (略) 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9.省外企业需提供《 * 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 * 维码的《 * 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复印件。注: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 、第 * 章3.2综合评分明细表3人员配置的“评分依据”中“1、拟派入本项目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 (略) 保等相关证明材料”删除。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 * 川省 (略) 市 (略) 区 (略) 祠大街 * 号;联系人:周龙;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 (略) 市人民北路 * 段 * 号 (略) * 级写字楼A座 * 室;联系人:陈兵;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 系 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原公告链接 | 点击查看>> | ||
备注 |
采购项目名称 | * 川省交通运输厅高 (略) (略) (略) 消防系统修复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行政区域 | 省本级 | ||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 | 点击查看>> * : * | ||
采 购 人 | * 川省交通运输厅高 (略) (高速公路 (略)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 川政 (略)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原公告类型 | (略) |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点击查看>> * : * | ||
更正文件更正事项和内容 | |||
因工作需要, (略) (略) 消防系统修复项目作如下更正: * 、第 * 章第 * 条更正为:1.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提交“ (略)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交:“ (略) 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交“ (略) 会 (略) 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 (略) 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 (略) 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个体工商户:提交“ (略)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参加磋商供应商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承诺函原件(见第 * 章格式3);5.本项目工作人员不 (略) 保缴纳证明(如社保缴纳人员与拟投入本项目工作人员信息不符为无效投标);6.磋商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7.提 (略) (略) 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 * 级或以上资质证书;8.提 (略) (略) 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9.省外企业需提供《 * 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 * 维码的《 * 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复印件。注: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 、第 * 章3.2综合评分明细表3人员配置的“评分依据”中“1、拟派入本项目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 (略) 保等相关证明材料”删除。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 * 川省 (略) 市 (略) 区 (略) 祠大街 * 号;联系人:周龙;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 (略) 市人民北路 * 段 * 号 (略) * 级写字楼A座 * 室;联系人:陈兵;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 系 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原公告链接 | 点击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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