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西南一路(南洋路-西灵路)补充通知
石狮市西南一路(南洋路-西灵路)补充通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市西南 * 路(南洋路-西灵路) 已由 (略) 市 (略) 以 狮发改审{ * } *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略) 市灵秀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略) 市灵秀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省 (略) 。 (略) 条件, (略) 。
2. (略) 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市灵秀镇塘园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造价约 * 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为 (略) 市西南 * 路(南洋路-西灵路)工程,为城市次干道,道路全长为 * . * 米,设计宽度为 * 米,双向 * 车道,两侧各5. (略) 道。施工内容主要包括:路基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雨水工程、污水工程、路灯工程、信号灯工程、电子警察、公交亭、绿化种植、电气工程, (略) 范围说明和设计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约 * 万元,城市次干道,管径最大0.6 m;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约 * 万元,城市次干道,管径最大 0.6 m;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点击查看>> 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 * 个标段 ;
2.6. 质量要求: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略)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 (略) 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 (略) 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略)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 (略)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 (略)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 (略)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 (略) (略) 的 * ;福 (略) 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 * ;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 * ;类似工程业绩 * ;要求:/个; * ;类似工程业绩 * ;是指: (略) 之日的前 * 年内( (略) 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略) 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略) 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 (略) 统 * 开放的通知》(闽建筑[ * ] * 号文) 、《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 * ]8号文),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根据《关于公布第 (略) 主体 * ;黑名单 * ;的通知》闽建筑[ * ] * 号文等相关文件,本工程 (略) 福 (略) 乡建设厅 (略) 主体 * ;黑名单 * ;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 (略) * ;黑名单 * ;的,在黑名单有效期内将否决其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 (略) 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7月 * 日 * 时 * 分 * 秒至 * 年7 月 * 日18时 * 分 * 秒通过 * ; (略) 市公共资 (略) * ; (略) 文件等相关资料。 (略) 文件使用 * ;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本 * ;打开。 (略) 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 (略) 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 (略) 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申请人应于截标前, (略) 在地基 (略) 汇到( (略) 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 * 万 元整(¥ 点击查看>>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 ;现金形式; * ;企业 (略) (略) 保函形式; * ; (略) 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 ;使用年度保证金(现金缴存)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年8月 8 日 9时 *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 (略) 市公共资 (略) (http:/ 点击查看>> ) *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同时在 (略) 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 点击查看>> )、 (略) 市公共资 (略) (网址:http:/ 点击查看>>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市灵秀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市 ,邮编: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
联系人: 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省 (略)
地址: (略) 市华中街泉发大厦A- * ,邮编: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 .com
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
联系人: 黄苗茹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略) 市公共资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石 (略) (略)
地址: (略) 市长福路3 (略) 大楼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公 (略) 名称: (略) 市公 (略)
地址: (略) (略) 5楼( (略) 市环海湾大道锦峰花苑)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略) 市西南 * 路(南洋路-西灵路)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略) 市西南 * 路(南洋路-西灵路)(招标项目编号:狮建招[ * ] * 号 )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 : * .1 合同价格形式 第2总价合同 ( * )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 * )材料变更时价格确定”内容修改为:
( * )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
(1)在实物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中标人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
(2)不在实物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照 (略) 市 (略) 门颁布的最高投标限价采用的定额、费用标准、价格信息及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中标价降幅系数=(中标价-不可竞争项目造价)/(公布的招标最高限价-不可竞争项目造价)× * %。
(3)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监理工程师、工程 (略) 门审核后确定。
( * )材料变更时价格确定
(1)中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按中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计算。
(2)中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招标时最高投标限价采用的当期《 (略) 工程造价管理》中公布的材料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
(3)《 (略) 工程造价管理》没有公布的材料,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价格, (略) 询价后会同监理工程师、工程 (略) 门询价审核后确定。
对中标后的材料(设备) (略) 更换品牌种类的,只能计算材料(设备)单 (略) 分和税金,不能计算其他 * 切费用。
2、本补充通知 (略) (略) 分,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有矛盾,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 (略) 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 点击查看>> )、 (略) 市公共资 (略) 上发布(http:/ 点击查看>> )。
招标人: (略) 市灵秀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略) 省 (略)
* 年 7 月 * 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市西南 * 路(南洋路-西灵路) 已由 (略) 市 (略) 以 狮发改审{ * } *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略) 市灵秀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略) 市灵秀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省 (略) 。 (略) 条件, (略) 。
2. (略) 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市灵秀镇塘园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造价约 * 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为 (略) 市西南 * 路(南洋路-西灵路)工程,为城市次干道,道路全长为 * . * 米,设计宽度为 * 米,双向 * 车道,两侧各5. (略) 道。施工内容主要包括:路基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雨水工程、污水工程、路灯工程、信号灯工程、电子警察、公交亭、绿化种植、电气工程, (略) 范围说明和设计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约 * 万元,城市次干道,管径最大0.6 m;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约 * 万元,城市次干道,管径最大 0.6 m;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点击查看>> 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 * 个标段 ;
2.6. 质量要求: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略)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 (略) 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 (略) 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略)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 (略)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 (略)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 (略)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 (略) (略) 的 * ;福 (略) 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 * ;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 * ;类似工程业绩 * ;要求:/个; * ;类似工程业绩 * ;是指: (略) 之日的前 * 年内( (略) 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略) 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略) 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 (略) 统 * 开放的通知》(闽建筑[ * ] * 号文) 、《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 * ]8号文),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根据《关于公布第 (略) 主体 * ;黑名单 * ;的通知》闽建筑[ * ] * 号文等相关文件,本工程 (略) 福 (略) 乡建设厅 (略) 主体 * ;黑名单 * ;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 (略) * ;黑名单 * ;的,在黑名单有效期内将否决其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 (略) 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7月 * 日 * 时 * 分 * 秒至 * 年7 月 * 日18时 * 分 * 秒通过 * ; (略) 市公共资 (略) * ; (略) 文件等相关资料。 (略) 文件使用 * ;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本 * ;打开。 (略) 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 (略) 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 (略) 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申请人应于截标前, (略) 在地基 (略) 汇到( (略) 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 * 万 元整(¥ 点击查看>>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 ;现金形式; * ;企业 (略) (略) 保函形式; * ; (略) 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 ;使用年度保证金(现金缴存)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年8月 8 日 9时 *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 (略) 市公共资 (略) (http:/ 点击查看>> ) *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同时在 (略) 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 点击查看>> )、 (略) 市公共资 (略) (网址:http:/ 点击查看>>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市灵秀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市 ,邮编: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
联系人: 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省 (略)
地址: (略) 市华中街泉发大厦A- * ,邮编: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 .com
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
联系人: 黄苗茹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略) 市公共资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石 (略) (略)
地址: (略) 市长福路3 (略) 大楼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公 (略) 名称: (略) 市公 (略)
地址: (略) (略) 5楼( (略) 市环海湾大道锦峰花苑)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略) 市西南 * 路(南洋路-西灵路)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略) 市西南 * 路(南洋路-西灵路)(招标项目编号:狮建招[ * ] * 号 )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 : * .1 合同价格形式 第2总价合同 ( * )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 * )材料变更时价格确定”内容修改为:
( * )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
(1)在实物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中标人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
(2)不在实物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照 (略) 市 (略) 门颁布的最高投标限价采用的定额、费用标准、价格信息及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中标价降幅系数=(中标价-不可竞争项目造价)/(公布的招标最高限价-不可竞争项目造价)× * %。
(3)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监理工程师、工程 (略) 门审核后确定。
( * )材料变更时价格确定
(1)中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按中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计算。
(2)中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招标时最高投标限价采用的当期《 (略) 工程造价管理》中公布的材料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
(3)《 (略) 工程造价管理》没有公布的材料,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价格, (略) 询价后会同监理工程师、工程 (略) 门询价审核后确定。
对中标后的材料(设备) (略) 更换品牌种类的,只能计算材料(设备)单 (略) 分和税金,不能计算其他 * 切费用。
2、本补充通知 (略) (略) 分,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有矛盾,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 (略) 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 点击查看>> )、 (略) 市公共资 (略) 上发布(http:/ 点击查看>> )。
招标人: (略) 市灵秀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略) 省 (略)
* 年 7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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