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妇幼保健院2019年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物资采购计划变更公告
云南省妇幼保健院2019年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物资采购计划变更公告
项目名称: (略) (略) * 年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物资采购计划项目
招标编号:Q 点击查看>>各投标人:
第 * 项事宜: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 * 章技术要求“★ * 、技 术 要 求”中内容,现作出如下调整:
前提:项目营养包质量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点击查看>> 4)的要求。
1、项目营养包技术要求
(1) 项目营养包质量规格书
1.1.1 产品:婴幼儿辅食营养包。
1.1.2 包装规格: * g/袋× * 袋/盒。
1.1.3 适宜人群:6- * 月龄婴幼儿。
1.1.4 保质期:至少 * 个月。
1.1.5 感官要求:淡黄色粉状或微粒状,松散无结块,具有本品特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和不良气味,不应有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易冲调成均匀稀薄糊状。
1.1.6 营养成分:
营养素 | 标识每日份含量 ( * g/袋) | 含量范围要求 |
蛋白质 (g) | - | ≥ 3 |
钙 (mg) | * | |
铁 (mg) | 7.5 | 6.0-9.0 |
锌 (mg) | 3.0 | 2.4-6.0 |
维生素A (μg) | * | |
维生素D (μg) | 5.0 | 4.0-9.0 |
维生素B1 (mg) | 0. * | ≥ 0.4 |
维生素B2 (mg) | 0. * | ≥ 0.4 |
叶酸 (μg) | * .0 | * - * |
维生素B * (μg) | 0. * | ≥ 0.4 |
1.1.7 其他指标要求
污染物限量 | ||||||
项 目 | 指 标 | 说 明 | ||||
铅 /(mg/kg) | ≤0.5 | - | ||||
总砷 /(mg/kg) | ≤0.5 | |||||
硝酸盐(以NaNO3计)a /(mg/kg) | ≤ * | a不适用于添加蔬菜和水果的产品。 | ||||
真菌毒素限量 | ||||||
项 目 | 指 标 | 说 明 | ||||
黄曲霉毒素M1 a (μg/kg) | ≤0.5 | a 黄曲霉毒素M1只限于含乳类的产品。 b黄曲霉毒素B1只限于含谷类、坚果和豆类的产品。 | ||||
黄曲霉毒素B1 b (μg/kg) | ≤0.5 | |||||
微生物限量 | ||||||
项 目 | 采样方案a及限量 (若非指定,均以CFU/g表示) | 说 明 | ||||
n | c | m | M | a样 (略) 理按 GB * . (略) 。 | ||
菌落总数 | 5 | 2 | * | * 0 | ||
大肠菌群 | 5 | 2 | * | * | ||
沙门氏菌 | 5 | 0 | 0/ * g | — | ||
脲酶活性 | ||||||
项 目 | 指 标 | 说 明 | ||||
脲酶活性定性 | 阴 性 | - | ||||
(2) 项目营养包配料要求
1.2.1 食物基质
1.2.1.1应选用非转基因的食品原料。
1.2.1.2每袋营养包中应含I类速溶豆粉至少8.4克,其质量须符合《速溶豆粉和豆奶粉》(GB/T 点击查看>> 6)标准中的I类速溶豆粉要求及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I类速溶豆粉应作为营养包中大 (略) 来源。
1.2.2 维生素和矿物质:
营养素 | 营养强化剂 | |
维生素A | 微囊化冷水分散型粉末 | |
维生素D | 维生素D3的微囊化冷水分散型粉末 | |
维生素B1 | 硝酸硫胺素或盐酸硫胺素 | |
维生素B2 | 核黄素 | |
维生素B * | 氰钴胺素 | |
叶酸 | 叶酸 | |
钙 | 碳酸钙# | |
铁 | 2.5 mg 来自 * * 胺 * * 酸铁钠;5 mg 为富马酸亚铁或焦磷酸铁 | |
锌 | 氧化锌# |
注:*可选择其他钙和锌的化合物,其来源应符合GB * 0附录C要求。
(3) 包装及标签标示要求
1.3.1 包装材料要求
1.3.1.1内包装材质:采用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袋,材质质量应当符合《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T 点击查看>> 1)的要求及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其中铝层厚度不低于7微米。
1.3.1.2纸盒:采用至少 * g/m2规格的白卡纸制作,用于包装 * 袋营养包,白卡纸质量应当符合《涂布纸和纸板 涂布白卡纸》(GB/T 1 * * )的要求。
1.3.2 标识内容要求
1.3.2.1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点击查看>>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 * )标识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专用
产品名称:婴幼儿辅食营养包(辅食营养补充品)。
配料表:企业根据营养包实际配料并按GB 点击查看>> 和GB 点击查看>> 3列出。
适宜人群:6- * 月龄婴幼儿。
净含量/规格: * g( * g× * 袋)。
产品标准号:GB * 0。
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每日1袋,拌入婴幼儿辅食中或直接以温开水调成糊状食用。(附使用示意图)
生产日期:
批号:
保质期:
贮存条件:置于室 (略) 保存。
注意事项:本品不能代替母乳及婴幼儿辅助食品;本品添加多种微量营养素,与其他同类产品同时食用时应当注意用量。
生产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营养成分表:
营养成分 | 每份( * g) |
能量(kJ) | |
蛋白质(g) | |
脂肪(g) | |
碳水化合物(g) | |
钠(mg) | |
钙(mg) | * |
铁(mg) | 7.5 |
锌(mg) | 3.0 |
维生素A(μg RE) | * |
维生素D(μg) | 5.0 |
维生素B1(mg) | 0. * |
维生素B2(mg) | 0. * |
叶酸(μg) | * .0 |
维生素B * (μg) | 0. * |
1.3.2.2项目专用包装应当以项目名称为主, (略) 标识为辅;
1.3.2.3以图文并茂的方式详细说明营养包用法。
1.3.3小袋标识:产品名称,并醒目标识“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专用”字样。
1.3.4外盒标识:在醒目位置标识“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专用”和“国家免费”字样、主办单位名称、生产商、产品名称、类别、配料、营养成分表及含量声称、适用人群、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注意事项、图表性标识食用方法和食用量、净含量/规格、厂商地址、电话等。
1.3.5外箱标识:醒目位置标识“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专用”和“国家免费”字样、主办单位名称、生产商、产品名称、净含量(盒/箱× 袋/盒,重量 g)、生产日期和/或批号、厂商地址、电话。
2、 (略) 家技术要求
2. (略) 全面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防御性计划。
2.2生产企业必须具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点击查看>> 4)技术要求的检测能力,包括感官、蛋白质、钙、铁、锌、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B1、维生素B2、叶酸、维生素B * 、铅、总砷、硝酸盐、黄曲霉毒素B1和黄曲霉毒素M1;脲酶活性;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
2.3提供项目产品检测报告。
按以下要求,在项目实施后,需提供项目营养包的检验报告至省、县项目办。
(1) (略) 检验报告。每批次检验报告项目必须包括:感官、蛋白质、钙、铁、锌、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B1、维生素B2、叶酸、维生素B * 、铅、总砷、硝酸盐、黄曲霉毒素B1和/或黄曲霉毒素M1、脲酶活性、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
(2)型式检验报告。每半年1次,第1次提供报告时 (略) 供应项目营养包的前3个月内,按项目产品的相关标准要求对项 (略) 全项检验,并提供由有资质的第 * 方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2.4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并对产品质量负责。
2.5项目营养包须符合清真食品要求。
3、供应商服务要求
3.1中标供货商按照国家相关产品运输及转运标准负责将项目营养包及配套物资安全送达指定 (略) ,并提供免费的卸货入库服务。为保障营养包安全有效,营养包生产后应在3个月内配送。
3.2中标企业在供货过程中,营养包出现包装破损、标签不清、污损等问题,应当无条件退货。在保质期内,营养包出现感官等质量问题,经省 (略) 组织确认,接收方有权要求退货,原则上终止供货合同。若判定为不安全食品,应按国 (略) 置,予以召回。
3.3中标企 (略) 服务,解答营养包食用中遇到的问题。
第 * 项事宜:招标文件中其余内容不变。
(略)
* 日
项目名称: (略) (略) * 年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物资采购计划项目
招标编号:Q 点击查看>>各投标人:
第 * 项事宜: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 * 章技术要求“★ * 、技 术 要 求”中内容,现作出如下调整:
前提:项目营养包质量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点击查看>> 4)的要求。
1、项目营养包技术要求
(1) 项目营养包质量规格书
1.1.1 产品:婴幼儿辅食营养包。
1.1.2 包装规格: * g/袋× * 袋/盒。
1.1.3 适宜人群:6- * 月龄婴幼儿。
1.1.4 保质期:至少 * 个月。
1.1.5 感官要求:淡黄色粉状或微粒状,松散无结块,具有本品特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和不良气味,不应有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易冲调成均匀稀薄糊状。
1.1.6 营养成分:
营养素 | 标识每日份含量 ( * g/袋) | 含量范围要求 |
蛋白质 (g) | - | ≥ 3 |
钙 (mg) | * | |
铁 (mg) | 7.5 | 6.0-9.0 |
锌 (mg) | 3.0 | 2.4-6.0 |
维生素A (μg) | * | |
维生素D (μg) | 5.0 | 4.0-9.0 |
维生素B1 (mg) | 0. * | ≥ 0.4 |
维生素B2 (mg) | 0. * | ≥ 0.4 |
叶酸 (μg) | * .0 | * - * |
维生素B * (μg) | 0. * | ≥ 0.4 |
1.1.7 其他指标要求
污染物限量 | ||||||
项 目 | 指 标 | 说 明 | ||||
铅 /(mg/kg) | ≤0.5 | - | ||||
总砷 /(mg/kg) | ≤0.5 | |||||
硝酸盐(以NaNO3计)a /(mg/kg) | ≤ * | a不适用于添加蔬菜和水果的产品。 | ||||
真菌毒素限量 | ||||||
项 目 | 指 标 | 说 明 | ||||
黄曲霉毒素M1 a (μg/kg) | ≤0.5 | a 黄曲霉毒素M1只限于含乳类的产品。 b黄曲霉毒素B1只限于含谷类、坚果和豆类的产品。 | ||||
黄曲霉毒素B1 b (μg/kg) | ≤0.5 | |||||
微生物限量 | ||||||
项 目 | 采样方案a及限量 (若非指定,均以CFU/g表示) | 说 明 | ||||
n | c | m | M | a样 (略) 理按 GB * . (略) 。 | ||
菌落总数 | 5 | 2 | * | * 0 | ||
大肠菌群 | 5 | 2 | * | * | ||
沙门氏菌 | 5 | 0 | 0/ * g | — | ||
脲酶活性 | ||||||
项 目 | 指 标 | 说 明 | ||||
脲酶活性定性 | 阴 性 | - | ||||
(2) 项目营养包配料要求
1.2.1 食物基质
1.2.1.1应选用非转基因的食品原料。
1.2.1.2每袋营养包中应含I类速溶豆粉至少8.4克,其质量须符合《速溶豆粉和豆奶粉》(GB/T 点击查看>> 6)标准中的I类速溶豆粉要求及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I类速溶豆粉应作为营养包中大 (略) 来源。
1.2.2 维生素和矿物质:
营养素 | 营养强化剂 | |
维生素A | 微囊化冷水分散型粉末 | |
维生素D | 维生素D3的微囊化冷水分散型粉末 | |
维生素B1 | 硝酸硫胺素或盐酸硫胺素 | |
维生素B2 | 核黄素 | |
维生素B * | 氰钴胺素 | |
叶酸 | 叶酸 | |
钙 | 碳酸钙# | |
铁 | 2.5 mg 来自 * * 胺 * * 酸铁钠;5 mg 为富马酸亚铁或焦磷酸铁 | |
锌 | 氧化锌# |
注:*可选择其他钙和锌的化合物,其来源应符合GB * 0附录C要求。
(3) 包装及标签标示要求
1.3.1 包装材料要求
1.3.1.1内包装材质:采用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袋,材质质量应当符合《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T 点击查看>> 1)的要求及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其中铝层厚度不低于7微米。
1.3.1.2纸盒:采用至少 * g/m2规格的白卡纸制作,用于包装 * 袋营养包,白卡纸质量应当符合《涂布纸和纸板 涂布白卡纸》(GB/T 1 * * )的要求。
1.3.2 标识内容要求
1.3.2.1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点击查看>>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 * )标识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专用
产品名称:婴幼儿辅食营养包(辅食营养补充品)。
配料表:企业根据营养包实际配料并按GB 点击查看>> 和GB 点击查看>> 3列出。
适宜人群:6- * 月龄婴幼儿。
净含量/规格: * g( * g× * 袋)。
产品标准号:GB * 0。
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每日1袋,拌入婴幼儿辅食中或直接以温开水调成糊状食用。(附使用示意图)
生产日期:
批号:
保质期:
贮存条件:置于室 (略) 保存。
注意事项:本品不能代替母乳及婴幼儿辅助食品;本品添加多种微量营养素,与其他同类产品同时食用时应当注意用量。
生产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营养成分表:
营养成分 | 每份( * g) |
能量(kJ) | |
蛋白质(g) | |
脂肪(g) | |
碳水化合物(g) | |
钠(mg) | |
钙(mg) | * |
铁(mg) | 7.5 |
锌(mg) | 3.0 |
维生素A(μg RE) | * |
维生素D(μg) | 5.0 |
维生素B1(mg) | 0. * |
维生素B2(mg) | 0. * |
叶酸(μg) | * .0 |
维生素B * (μg) | 0. * |
1.3.2.2项目专用包装应当以项目名称为主, (略) 标识为辅;
1.3.2.3以图文并茂的方式详细说明营养包用法。
1.3.3小袋标识:产品名称,并醒目标识“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专用”字样。
1.3.4外盒标识:在醒目位置标识“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专用”和“国家免费”字样、主办单位名称、生产商、产品名称、类别、配料、营养成分表及含量声称、适用人群、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注意事项、图表性标识食用方法和食用量、净含量/规格、厂商地址、电话等。
1.3.5外箱标识:醒目位置标识“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专用”和“国家免费”字样、主办单位名称、生产商、产品名称、净含量(盒/箱× 袋/盒,重量 g)、生产日期和/或批号、厂商地址、电话。
2、 (略) 家技术要求
2. (略) 全面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防御性计划。
2.2生产企业必须具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点击查看>> 4)技术要求的检测能力,包括感官、蛋白质、钙、铁、锌、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B1、维生素B2、叶酸、维生素B * 、铅、总砷、硝酸盐、黄曲霉毒素B1和黄曲霉毒素M1;脲酶活性;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
2.3提供项目产品检测报告。
按以下要求,在项目实施后,需提供项目营养包的检验报告至省、县项目办。
(1) (略) 检验报告。每批次检验报告项目必须包括:感官、蛋白质、钙、铁、锌、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B1、维生素B2、叶酸、维生素B * 、铅、总砷、硝酸盐、黄曲霉毒素B1和/或黄曲霉毒素M1、脲酶活性、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
(2)型式检验报告。每半年1次,第1次提供报告时 (略) 供应项目营养包的前3个月内,按项目产品的相关标准要求对项 (略) 全项检验,并提供由有资质的第 * 方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2.4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并对产品质量负责。
2.5项目营养包须符合清真食品要求。
3、供应商服务要求
3.1中标供货商按照国家相关产品运输及转运标准负责将项目营养包及配套物资安全送达指定 (略) ,并提供免费的卸货入库服务。为保障营养包安全有效,营养包生产后应在3个月内配送。
3.2中标企业在供货过程中,营养包出现包装破损、标签不清、污损等问题,应当无条件退货。在保质期内,营养包出现感官等质量问题,经省 (略) 组织确认,接收方有权要求退货,原则上终止供货合同。若判定为不安全食品,应按国 (略) 置,予以召回。
3.3中标企 (略) 服务,解答营养包食用中遇到的问题。
第 * 项事宜:招标文件中其余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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