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车辆保险定点及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第一次更正(澄清)公告
长沙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车辆保险定点及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第一次更正(澄清)公告
*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名称: 长 (略) 车辆保险定点及驾驶员意外伤害保
险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长 (略)
采购项目编号: HNHK- * zc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预算:
1、交强险报价上限: * 元/车(赔偿限额: * .2万元,其中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点击查看>> 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 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 元)
2、商业险险种根据国家费改政策的综合折扣率上限 * . * %(含车辆损失险、第 * 者责任险、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或车辆停驶损失险、不计免赔率险<涵盖车辆损失险、第 * 者责任险>);
注:如有最新费改政策或其他优惠政策,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并按新旧政策的费率规定选取 (略) 。
3、道路客运人责任险(5座)保费上限: * 元/每车,保额 * 万元/每座,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 万元;
4、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保费上限: * 元/人,驾驶员 * 人,其赔付额度不得低于:意外伤害保额 * 万元,意外医疗保额5万元,住院补贴1.8万元,预计保额约为 * .8万元。(意外伤害伤残赔偿等级起点参 (略) 业协会、中国法医学会联合发布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
注:不计免赔率险、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或车辆停驶损失险根据采购人意愿确认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点击查看>>
* 、澄清(更正)事项
招标文件正文相关内容。
* 、澄清(更正)内容
事项 * :原招标文件正文P * 对于由于被保险人的原因造成的保费划拨不及时,为避免投保车辆脱保,承保 (略) 垫付保费,及时出单。 现更正为:对于由于被保险人的原因造成的保费划拨不及时,为避免投保车辆脱保,承保 (略) 垫付保费, (略) 委托第 (略) 垫付保费,及时出单,被保险人支付保费后由承保人与第 (略) 结算。
事项 * :原招标文件正文P * 保单未生效不计费。保险责任开始前, * 方要求解除合同(未缴费)的,不收取任何退保手续费。 现更正为: 保单未生效不计费。保险责任开始前, * 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不收取任何退保手续费。
事项 * :原招标文件正文P * 在保险期间内,被 (略) 有权到期、转移,对于交强险、商业车险、承运人责 (略) 有险种,承保公司同意根据未到期天数按日比例退保;报废车辆,在被保险人提出书面申请后,承保公司同意根据未到期天数按日比例退保。 现更正为:在保险期间内,被 (略) 有权到期、转移,对于交强险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执行;对于商业车险、承运人责 (略) 有险种,承保公司同意根据未到期天数按日比例退保;报废车辆,在被保险人提出书面申请后,承保公司同意根据未到期天数按日比例退保。
事项 * :原招标文件正文P * 承运人责任险:无论涉及伤、残、死亡,赔偿项目均参照交强险死亡伤残 (略) (包括但不限于司法鉴定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如事故属于保险责任,按责据实予以赔偿;财产损失属于保险责任的,在接到客户报案通知后,由保险公司派遣查勘员定损并依约定据实赔偿。客户索赔时需提供相关发票。如客户遇到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发票的,由双方协商,采取扣减 (略) 理。 现更正为:承运人责任险:无论涉及伤、残、死亡,赔偿项目均参照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项目并且包括但不限于司法鉴定费用、诉讼费用、律 (略) ,如事故属于保险责任,按责据实予以赔偿;财产损失属于保险责任的,在接到客户报案通知后,由保险公司派遣查勘员定损并按责据实予以赔偿。客户索赔时需提供相关发票。如客户遇到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发票的, (略) 理。
事项 * :原招标文件正文P * ①非人为改装引起的自燃或爆炸应当理赔。 现更正为:因事故或外力原因且非人为改装引起的自燃或爆炸应当理赔。
更正事项 | 更正前时间 | 更正后时间 |
开标时间 | * 日 * : * | * 日 *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日 * : * | * 日 * : *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 日 * : * | * 日 * : * |
* 、其他
本澄清(更正)公告为采购 (略) 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澄清(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 (略) ,应以本澄清(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澄清(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澄清(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招标人:长 (略)
地 址: (略) 市晚报大道 * 号
联 系 人:谢建军
电 话: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湖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市万家丽北路星雅美辰1号栋( (略) 大厦)8楼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点击查看>>
*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名称: 长 (略) 车辆保险定点及驾驶员意外伤害保
险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长 (略)
采购项目编号: HNHK- * zc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预算:
1、交强险报价上限: * 元/车(赔偿限额: * .2万元,其中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点击查看>> 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 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 元)
2、商业险险种根据国家费改政策的综合折扣率上限 * . * %(含车辆损失险、第 * 者责任险、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或车辆停驶损失险、不计免赔率险<涵盖车辆损失险、第 * 者责任险>);
注:如有最新费改政策或其他优惠政策,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并按新旧政策的费率规定选取 (略) 。
3、道路客运人责任险(5座)保费上限: * 元/每车,保额 * 万元/每座,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 万元;
4、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保费上限: * 元/人,驾驶员 * 人,其赔付额度不得低于:意外伤害保额 * 万元,意外医疗保额5万元,住院补贴1.8万元,预计保额约为 * .8万元。(意外伤害伤残赔偿等级起点参 (略) 业协会、中国法医学会联合发布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
注:不计免赔率险、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或车辆停驶损失险根据采购人意愿确认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点击查看>>
* 、澄清(更正)事项
招标文件正文相关内容。
* 、澄清(更正)内容
事项 * :原招标文件正文P * 对于由于被保险人的原因造成的保费划拨不及时,为避免投保车辆脱保,承保 (略) 垫付保费,及时出单。 现更正为:对于由于被保险人的原因造成的保费划拨不及时,为避免投保车辆脱保,承保 (略) 垫付保费, (略) 委托第 (略) 垫付保费,及时出单,被保险人支付保费后由承保人与第 (略) 结算。
事项 * :原招标文件正文P * 保单未生效不计费。保险责任开始前, * 方要求解除合同(未缴费)的,不收取任何退保手续费。 现更正为: 保单未生效不计费。保险责任开始前, * 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不收取任何退保手续费。
事项 * :原招标文件正文P * 在保险期间内,被 (略) 有权到期、转移,对于交强险、商业车险、承运人责 (略) 有险种,承保公司同意根据未到期天数按日比例退保;报废车辆,在被保险人提出书面申请后,承保公司同意根据未到期天数按日比例退保。 现更正为:在保险期间内,被 (略) 有权到期、转移,对于交强险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执行;对于商业车险、承运人责 (略) 有险种,承保公司同意根据未到期天数按日比例退保;报废车辆,在被保险人提出书面申请后,承保公司同意根据未到期天数按日比例退保。
事项 * :原招标文件正文P * 承运人责任险:无论涉及伤、残、死亡,赔偿项目均参照交强险死亡伤残 (略) (包括但不限于司法鉴定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如事故属于保险责任,按责据实予以赔偿;财产损失属于保险责任的,在接到客户报案通知后,由保险公司派遣查勘员定损并依约定据实赔偿。客户索赔时需提供相关发票。如客户遇到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发票的,由双方协商,采取扣减 (略) 理。 现更正为:承运人责任险:无论涉及伤、残、死亡,赔偿项目均参照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项目并且包括但不限于司法鉴定费用、诉讼费用、律 (略) ,如事故属于保险责任,按责据实予以赔偿;财产损失属于保险责任的,在接到客户报案通知后,由保险公司派遣查勘员定损并按责据实予以赔偿。客户索赔时需提供相关发票。如客户遇到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发票的, (略) 理。
事项 * :原招标文件正文P * ①非人为改装引起的自燃或爆炸应当理赔。 现更正为:因事故或外力原因且非人为改装引起的自燃或爆炸应当理赔。
更正事项 | 更正前时间 | 更正后时间 |
开标时间 | * 日 * : * | * 日 *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日 * : * | * 日 * : *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 日 * : * | * 日 * : * |
* 、其他
本澄清(更正)公告为采购 (略) 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澄清(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 (略) ,应以本澄清(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澄清(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澄清(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招标人:长 (略)
地 址: (略) 市晚报大道 * 号
联 系 人:谢建军
电 话: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湖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市万家丽北路星雅美辰1号栋( (略) 大厦)8楼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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