汀州医院外迁(周边路网)项目——南屏山大道土石方平整(监理)答疑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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汀州医院外迁(周边路网)项目——南屏山大道土石方平整(监理)答疑纪要



(略) 外迁( (略) )项目——南屏山大道土石方平整(监理)

补充通知

 

(略) 外迁( (略) )项目——南屏山大道土石方平整(监理)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 点击查看>> 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质疑的答复事宜, (略) 文件更改和通知事宜通知如下:

 

* 、招标文件的更改和通知事宜

 1.招标公告第8点“联系方式”中招标人电话更正为:“ 点击查看>> ”。

     2.本项目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更正为:长 (略) (略)

     3.招标文件第4章第 * 节“专用合同条款”的相关内容以附件 * 为准。

 

 

    《补充通知》未予以说明的内容, (略) (略) 考虑。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 (略) ,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投 (略) 上 (略) 市公 (略) (www.lyggzy.com.cn下载。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 98 *

附件 *   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⑴合同协议书;⑵中标通知书;⑶招标文件; ⑷投标函(中标人的投标书及其附件)⑸专用合同条款;⑹通用合同条款; ⑺技术标准和要求;(8)其他合同文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 (略) 分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  (略) 外迁( (略) )项目——南屏山大道土石方平整(监理),具体以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1)编制监理工作大纲和分阶段计划。

2)熟悉合同文件, (略) 。

3)参与交桩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查和验收承包人提交的复测成果和施工放样。

4)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5)主持召开第 * 次工地会议和主持常规工地会议。

6)发布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7)审核 (略) 代表的资质,以及其 (略) 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

8)审核承包人的试验检测方案、审核其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资质。

9)建立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或见证取样)工作。

* )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

* )审核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

* )审查承包人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施工方法或工艺。

* )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

* )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阶段进度计划,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审核承包人的月报和修正计划。

* )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 (略) 施工, (略) 、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 )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 )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人按规 (略) 门。

* )在职权范围内发布停工令。

* )对 (略) 准确的计量,签发中期支付凭证;

* )在职权范围内发布变更令、审查变更单价及变更价款。

* )受理合同事宜,根据 (略) (略) 理。

* )根 (略) 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 )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和年报。

* )对承包人的 (略) 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 )签发分项工程交工证书、工程竣工证书。

* )督促、审查承 (略) 门和发包人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 )审查承包人提出的竣工结算报告,提出审查意见,配合 (略) 门审核和批准结算文件。 (略) 门 (略) 门审计中,监理 (略) 就有关工程价款审核或审 (略) 解释说明。

* )编制并提交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 )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并负责图纸、内业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工作, (略) (略) 、 (略) 及委托人等单位资料归档工作。

* )按照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做好施工环境保护监理。

*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好施工安全监理。

* )根据《节约能源法》以及其他强制性标准,做好建筑节能的监理。

*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点击查看>> 3规定的其他监理工作。

* )施工合同中赋予监理工程师的 (略) 委托的其他服务。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监理合同;(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3)委托人与第 * 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协议及附件;(4)工程量清单及说明;(5) (略) 门, (略) 门, (略) 门的法规、规章、文件以及国家和省级有关建设监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6)现行的标准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验规程等、(7)现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8)其他必要的文件8 (略) (略) (略) 门批 (略) 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及批复、概预算书、设计施工图纸和地质勘察报告等有关技术经济文件。(9)本工程监理合同、委托人与第 * 方签订的与实施本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如:委托人与施工承包人签订的本工程施工合同)。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若有发生,另行约定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施工监理期间,人员无法到岗的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1)负责施工全过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及安全、合同、信息管理、协调各方关系。施工过程中协助委托人负责图纸变更手续 (略) 的联系工作。

(2)负责组织中间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协助委托人完成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工作、工程移交工作。

(3)负责图纸、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工作,协助 (略) (略) 、 (略) (略) 门、建筑文 (略) 、建筑工 (略) 、 (略) 门等单位资料归档、备案工作。

(4)协助审核施工单位和设备(或货物)供应商报送的工程结算。

(5)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实行安全监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委托人。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 (略) 门报告。监理人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6)监理人应按照公认的监理职业准则、施工合同条款、《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本项目工程监理的有关 (略) 监理工作。

(7)监理人在合 (略) (略) 监理工程的设计图纸做出详细的图纸自审书面意见。

(8)本合同通用条件约定的监理人的其他职权。

需要取得委托 (略) 使的职权:(1)工程量及造价调整的签认;(2)工程款(进度款)的审核;(3)费用的增加;(4) 工期签证;(5)发布变更指令;(6)批准设计变更;(7)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8)更换主要材料或设备以及审批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它施工班子主要成员;(9)索赔的认可及支付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应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2.4.5 其他职责

1)本工程质量标准为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略) 过程中,监理人应严格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略) 工程监理, (略) 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工作。

2)监理责任期:本工程监理责任期自双方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止,其中包含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自综合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

3)对存在的施工管理人员不到位、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主要问题及违反工程建设强 (略) 为,监理人应书面报告委托人 (略) 门,并及时发出监理通知单,同时督促施工承包人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

4)监理人在项目实施或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控制进度款的拨付,所有经济、工期签证须经委托人签署后才可生效。

5) (略) 使用的设备、水电材料、装饰材料需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并书面报告委托人备案后才可同意施工承包人使用。

6)监理人应按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的规定做廉政承诺,独立解决生活用餐问题,不得向施工承包人领取、索赔工地补贴等费用并按廉政 (略) 。

7监理人应遵循职业 (略) 为规范,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 9— * * ) (略) 有关标准的规定 (略) 职责。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报告名称

时间

份数

备注

监理规划

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 * 次工地会议7天前

4

 

监理实施细则

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 * 次工地会议7天前

4

 

监理周报

每周 * 上午

4

 

监理月报

每月5日前

4

 

图纸自审书面意见

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7天内,并在设计文件施工交底前

4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安全施工方案以及其他与施工监理有关的报备文件审查意见

收到施工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

5

 

竣工图纸审查意见

收到竣工图纸文件后5天内

5

 

竣工结算资料审查意见

收到竣工结算资料后5天内

5

 

与本项目监理服务相关的其它文件(或资料)的建议或审查意见

收到相关文件(或资料)后5天内

5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 (略) 有权属于: / 

    委托人只向监理人提供本工程 (略) ,办公设施、工地宿舍、食堂、通信设施以及其他监理设施均 (略) 配备,所需费用含在监理费用中。在监理期间,委托人不提供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给监理人。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3.6 答复

托人同意在 2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重大事项在5 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监理人应当在 * 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支付的违约金,委托人有权在任何应向监理人支付或退还的款项中直接予以抵扣,监理人对此不得有异议。

(1)①  (略) 人员的管理方面:

(a)对于监理人承诺的主要人员 (略) (略) 更换,但须经委托人同意,变更后人员的持证水平及工作业绩不得低于变更前的人员标准。除合同约定允许更换的情形外,委托人可对总监理工程师每更换 * 人次计扣违约金1万元,其它监理人员每更换 * 人次计扣违约金0.3万元

(b)监理人在 (略) 主要管理 (略) 每天到登记制,总监理工程师 (略) 每月不少于 * 天,其它监理人员 (略) 每月不少于 * 天,在委托人 (略) (略) 通知抽查的时间 * 分钟内到达签到地点,超过时间未到位签到的或未经委托人同意缺席各种例会、协调会、专题会议的,视同为缺岗。总监理工程师每次计扣违约金 * 元,专业监理工程师每人次计扣 * 元,其他监理人员每人次计扣 * 元。总监理工程师不到位、项目监理人员变更(或不到位)超过 * %的,发包人有权该中标单位 (略) 门处理,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全额承担。

(c)总监理工程师未能有效履约或管理合同,发包人有权予以清退 (略) 门处理,另按2万元要求监理人支付违约金。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方面:

(a)因监理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工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受到责令停工整顿的,应当全额赔偿损失。

(b)未按规定实施质量、安全、文明监理而被委托人发现 (略) 门检查发现或被通报批评每项次4万元支付违约金。

(c)监理人对图纸上明显存在着使用功能设计缺陷或有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地方未能及时发现,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损失且每项次按2 * 元支付违约金。

(d)检查过程中, (略) 存在的工程质量及安全问题, * 方检 (略) 代表发现以下情形:a先于监理单位发现问题;b)发现监理单 (略) 存在的质量及安全问题不知情;c)对监理单位已知情未发出《监理通知单》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d)施工单位未在期限内 (略) 下 * 道工序施工,监理单位未如实向业主报告。如有上述4种情形之 * 的,监理单位每项/次罚款 * 元。

③合同、费用监理方面:

(a)签订监理合同后,委托人向监理人提供监理合同备案相关资料之日起 * 十日内,监理人必须完成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备案,并向委托人提交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表。否则,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每延期 * 日 * 元。

(b)未按施工合同和监理规范审查批准变更价款的,每项次按2 * 元支付违约金。

(c) (略) 工程计量,签发支付证书,或将未经批准的变更价款纳入支付证书并签发支付证书的,每次按2 * 元支付违约金。

(d)与承包人串通,包庇纵容施工单位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出具虚假监理签证文件或监理报告,虚报工程进度的, (略) (略) 门查实认定后,除了由审核单位扣减监理费的 * %外, (略) (略) 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 (略) 处罚

e)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签证,监理人应在7日内办理完成并注明监理意见,否则 (略) 以  * 元的违约金。

f)施工承包人每月 * 日申报工程进度款后,监理人应在7日内审核完毕,否则 (略) 以  * 元的违约金

g)施工承包人提交结算书后,监理人应在2个月内审核完成若非施工承包人原因造成的, (略) 以  * 元的违约金。

h)在工程竣工验收时,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提交符合档案管理规定的整套监理资料,若无法移交的,按本工程合同价的  * % 支付违约金。

(2) (略) 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 * 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监理人自负:

(略) 监理职责,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向承包人索贿、谋取私利,或与承包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给委托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监理人在投标 (略) 合同期 (略) 为的。

监理人严重违反监理规范或强制性条文,或对主要工程或关 (略) 旁站、巡视或抽检的。

 监理人员严重失职造成重大工程事故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营私舞弊或收受贿赂的。

 监理人其他严重 (略) 为。

在上述情况下, (略) 或指派第 * 方实施、完成合同工 (略) 分的监理工作。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    ,比例为:    /     ,汇率为:    /    

5.3 支付酬金

5.3.1监理报酬的计算

 (1)监理服务费用: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 * ) (本项目监理服务费采用费用包干形式)。本项目监理服务费为 * 万元

5.3.2 监理报酬的支付:

1)进度付款额度:1)在工程实施期间,按工程进度按季度分次支付,按本季度实际完成工程量÷监理酬金的计费额×监理酬金合同价× * %支付监理酬金。

2)工程竣 (略) 门综合验收合格且建设归档资料(含市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略) (略) ,监理服务费经 (略) 财 (略) 审定后,支付至监理酬金的 * %。

3)剩余监理酬金的3%待工程缺陷责任期届满2年后 * 次性无息结清。

本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标准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政策变动而调整, (略) 变化因素而变动。

监理服务费已经包括 (略) 需的包含加班费、奖金补贴、劳保费、安全医疗费、旅差费、管理费、设备费、 (略) 费用等 * 切费用在内的直接费、间接费、税金和利润。

若政策性调整造成工程停建、缓建、规模减小或扩大,则监理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委托人不另外承担违约责任;无论施工工期延长或缩短,委 (略) 支付其他补偿费用或奖励金;若因政策性调整,造成工程停建、缓建或规模显著减小,监理人可提出监理人员调整计划,经委托人批准后可调整监理人员,但不予计算延期费用。若发生上述情况,监理报酬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5.3.3 预付款: /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 按通用 (略)  

6.2 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 (略) 调解时,可提交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2  种方式:

1)提请         (略) 进行仲裁。

2)向  (略) 在地  (略) 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略) 工作完成后  * (略) 费用。

8.4 奖励:无。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第 * 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8.8著作权

监理人 (略) 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应当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9. 补充条款

9.1是否要求监理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采取以下第   /形式:

1.现金。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监理人基本账户转出。

2.银行保函。 (略) 保函递交的,应由 (略) (略) 出具,所需费用由监理人承担。

银行保函能 (略) 且无需任何授权即 (略) (略) 验证真伪,并在 (略) 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工程担保。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出具担 (略) (略) 在地的 (略) (略) 门备案,所需费用由监理人承担。

担保保函能 (略) 且无需任何授权即 (略) (略) 验证真伪,并在 (略) 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4.建设工程保证保险。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且保险公司应通过省 (略) 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所需费用由监理人承担。

保证保险凭证上 (略) 址,能 (略) 且无需任何授 (略) (略) 验证该保证保险保单相关信息。

履约 (略) 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监理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提交时间: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历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

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应在监理服务期满后 * 天内返还。

9.2 其他

9.2.1 (略) 人员作为业主项目管理 (略) 分,进 (略) 到位,业主有权调配。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及发 (略) 更换的情形外,监理 (略)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 (略) 其他管理人员的,由监理人提交相关证明报原报备机关登记变更。变更后的人员任职条件不低于变更前的人员任职条件且应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将变更情况 (略) 门。并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向委托人交纳违约金。

 

 

 

 

第 * 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 * :履约保证金格式

履约担保

                    (委托人名称):

鉴于                       (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监理人名称)(以下称“监理人”)于            日就                         (工程名称)监理及有关事项协商 * 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 (略) 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监理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监理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后 * 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监理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 * 方应向《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专用条款第7.3条约定的同 * 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未约定仲裁机构的, (略) (略) 提起诉讼。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略) 址:          (必填)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址:                                      

邮政编码:                                      

   话:                                      

   真:                                      

                                          

 

备注:本履约担保格式可以采用经委托人同意的其他格式,但相关内容不得违背合同约定的实质性内容。


履约保证保险(凭证)

 

                       (委托人名称): 

鉴于             (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接受        (监理人名称,以下称监理人)于               日参加             (项目名称)     监理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 (略) 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履约保证保险。

1. 保险单号:                    

2. 履约保证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3. 保险有效期自委托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监理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后90日止。

4. 在本保险有效期内,因监理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履约保证保险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5. 委托人和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变。

6. 因本保险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 * 方应向《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专用条款第7.3条约定的同 * 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未约定仲裁机构的, (略) (略) 提起诉讼。

7. 本保险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略) 址:          (必填)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址:                                

邮政编码:                                

   话:                                

   真:                                

                    

 

备注:本履约保证保险(凭证)格式可以采用经委托人同意的其他格式,但相关内容不得违背合同约定的实质性内容。

 

说明:

1. 本章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 点击查看>> )的基础上,结合我省 (略) 调整。

2. 招标人原则上应当引用本章第 * 节“通用合同条款” (略) 条款内容。

3. 本章第 * 节“专用合同条款”是招标人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通用合同条款”对应条款内容的具体化或补充, * 者若有矛盾,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

 




(略) 外迁( (略) )项目——南屏山大道土石方平整(监理)

补充通知

 

(略) 外迁( (略) )项目——南屏山大道土石方平整(监理)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 点击查看>> 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质疑的答复事宜, (略) 文件更改和通知事宜通知如下:

 

* 、招标文件的更改和通知事宜

 1.招标公告第8点“联系方式”中招标人电话更正为:“ 点击查看>> ”。

     2.本项目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更正为:长 (略) (略)

     3.招标文件第4章第 * 节“专用合同条款”的相关内容以附件 * 为准。

 

 

    《补充通知》未予以说明的内容, (略) (略) 考虑。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 (略) ,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投 (略) 上 (略) 市公 (略) (www.lyggzy.com.cn下载。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 98 *

附件 *   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⑴合同协议书;⑵中标通知书;⑶招标文件; ⑷投标函(中标人的投标书及其附件)⑸专用合同条款;⑹通用合同条款; ⑺技术标准和要求;(8)其他合同文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 (略) 分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  (略) 外迁( (略) )项目——南屏山大道土石方平整(监理),具体以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1)编制监理工作大纲和分阶段计划。

2)熟悉合同文件, (略) 。

3)参与交桩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查和验收承包人提交的复测成果和施工放样。

4)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5)主持召开第 * 次工地会议和主持常规工地会议。

6)发布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7)审核 (略) 代表的资质,以及其 (略) 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

8)审核承包人的试验检测方案、审核其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资质。

9)建立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或见证取样)工作。

* )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

* )审核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

* )审查承包人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施工方法或工艺。

* )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

* )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阶段进度计划,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审核承包人的月报和修正计划。

* )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 (略) 施工, (略) 、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 )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 )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人按规 (略) 门。

* )在职权范围内发布停工令。

* )对 (略) 准确的计量,签发中期支付凭证;

* )在职权范围内发布变更令、审查变更单价及变更价款。

* )受理合同事宜,根据 (略) (略) 理。

* )根 (略) 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 )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和年报。

* )对承包人的 (略) 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 )签发分项工程交工证书、工程竣工证书。

* )督促、审查承 (略) 门和发包人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 )审查承包人提出的竣工结算报告,提出审查意见,配合 (略) 门审核和批准结算文件。 (略) 门 (略) 门审计中,监理 (略) 就有关工程价款审核或审 (略) 解释说明。

* )编制并提交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 )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并负责图纸、内业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工作, (略) (略) 、 (略) 及委托人等单位资料归档工作。

* )按照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做好施工环境保护监理。

*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好施工安全监理。

* )根据《节约能源法》以及其他强制性标准,做好建筑节能的监理。

*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点击查看>> 3规定的其他监理工作。

* )施工合同中赋予监理工程师的 (略) 委托的其他服务。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监理合同;(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3)委托人与第 * 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协议及附件;(4)工程量清单及说明;(5) (略) 门, (略) 门, (略) 门的法规、规章、文件以及国家和省级有关建设监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6)现行的标准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验规程等、(7)现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8)其他必要的文件8 (略) (略) (略) 门批 (略) 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及批复、概预算书、设计施工图纸和地质勘察报告等有关技术经济文件。(9)本工程监理合同、委托人与第 * 方签订的与实施本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如:委托人与施工承包人签订的本工程施工合同)。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若有发生,另行约定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施工监理期间,人员无法到岗的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1)负责施工全过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及安全、合同、信息管理、协调各方关系。施工过程中协助委托人负责图纸变更手续 (略) 的联系工作。

(2)负责组织中间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协助委托人完成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工作、工程移交工作。

(3)负责图纸、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工作,协助 (略) (略) 、 (略) (略) 门、建筑文 (略) 、建筑工 (略) 、 (略) 门等单位资料归档、备案工作。

(4)协助审核施工单位和设备(或货物)供应商报送的工程结算。

(5)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实行安全监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委托人。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 (略) 门报告。监理人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6)监理人应按照公认的监理职业准则、施工合同条款、《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本项目工程监理的有关 (略) 监理工作。

(7)监理人在合 (略) (略) 监理工程的设计图纸做出详细的图纸自审书面意见。

(8)本合同通用条件约定的监理人的其他职权。

需要取得委托 (略) 使的职权:(1)工程量及造价调整的签认;(2)工程款(进度款)的审核;(3)费用的增加;(4) 工期签证;(5)发布变更指令;(6)批准设计变更;(7)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8)更换主要材料或设备以及审批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它施工班子主要成员;(9)索赔的认可及支付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应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2.4.5 其他职责

1)本工程质量标准为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略) 过程中,监理人应严格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略) 工程监理, (略) 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工作。

2)监理责任期:本工程监理责任期自双方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止,其中包含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自综合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

3)对存在的施工管理人员不到位、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主要问题及违反工程建设强 (略) 为,监理人应书面报告委托人 (略) 门,并及时发出监理通知单,同时督促施工承包人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

4)监理人在项目实施或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控制进度款的拨付,所有经济、工期签证须经委托人签署后才可生效。

5) (略) 使用的设备、水电材料、装饰材料需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并书面报告委托人备案后才可同意施工承包人使用。

6)监理人应按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的规定做廉政承诺,独立解决生活用餐问题,不得向施工承包人领取、索赔工地补贴等费用并按廉政 (略) 。

7监理人应遵循职业 (略) 为规范,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 9— * * ) (略) 有关标准的规定 (略) 职责。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报告名称

时间

份数

备注

监理规划

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 * 次工地会议7天前

4

 

监理实施细则

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 * 次工地会议7天前

4

 

监理周报

每周 * 上午

4

 

监理月报

每月5日前

4

 

图纸自审书面意见

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7天内,并在设计文件施工交底前

4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安全施工方案以及其他与施工监理有关的报备文件审查意见

收到施工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

5

 

竣工图纸审查意见

收到竣工图纸文件后5天内

5

 

竣工结算资料审查意见

收到竣工结算资料后5天内

5

 

与本项目监理服务相关的其它文件(或资料)的建议或审查意见

收到相关文件(或资料)后5天内

5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 (略) 有权属于: / 

    委托人只向监理人提供本工程 (略) ,办公设施、工地宿舍、食堂、通信设施以及其他监理设施均 (略) 配备,所需费用含在监理费用中。在监理期间,委托人不提供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给监理人。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3.6 答复

托人同意在 2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重大事项在5 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监理人应当在 * 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支付的违约金,委托人有权在任何应向监理人支付或退还的款项中直接予以抵扣,监理人对此不得有异议。

(1)①  (略) 人员的管理方面:

(a)对于监理人承诺的主要人员 (略) (略) 更换,但须经委托人同意,变更后人员的持证水平及工作业绩不得低于变更前的人员标准。除合同约定允许更换的情形外,委托人可对总监理工程师每更换 * 人次计扣违约金1万元,其它监理人员每更换 * 人次计扣违约金0.3万元

(b)监理人在 (略) 主要管理 (略) 每天到登记制,总监理工程师 (略) 每月不少于 * 天,其它监理人员 (略) 每月不少于 * 天,在委托人 (略) (略) 通知抽查的时间 * 分钟内到达签到地点,超过时间未到位签到的或未经委托人同意缺席各种例会、协调会、专题会议的,视同为缺岗。总监理工程师每次计扣违约金 * 元,专业监理工程师每人次计扣 * 元,其他监理人员每人次计扣 * 元。总监理工程师不到位、项目监理人员变更(或不到位)超过 * %的,发包人有权该中标单位 (略) 门处理,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全额承担。

(c)总监理工程师未能有效履约或管理合同,发包人有权予以清退 (略) 门处理,另按2万元要求监理人支付违约金。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方面:

(a)因监理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工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受到责令停工整顿的,应当全额赔偿损失。

(b)未按规定实施质量、安全、文明监理而被委托人发现 (略) 门检查发现或被通报批评每项次4万元支付违约金。

(c)监理人对图纸上明显存在着使用功能设计缺陷或有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地方未能及时发现,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损失且每项次按2 * 元支付违约金。

(d)检查过程中, (略) 存在的工程质量及安全问题, * 方检 (略) 代表发现以下情形:a先于监理单位发现问题;b)发现监理单 (略) 存在的质量及安全问题不知情;c)对监理单位已知情未发出《监理通知单》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d)施工单位未在期限内 (略) 下 * 道工序施工,监理单位未如实向业主报告。如有上述4种情形之 * 的,监理单位每项/次罚款 * 元。

③合同、费用监理方面:

(a)签订监理合同后,委托人向监理人提供监理合同备案相关资料之日起 * 十日内,监理人必须完成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备案,并向委托人提交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表。否则,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每延期 * 日 * 元。

(b)未按施工合同和监理规范审查批准变更价款的,每项次按2 * 元支付违约金。

(c) (略) 工程计量,签发支付证书,或将未经批准的变更价款纳入支付证书并签发支付证书的,每次按2 * 元支付违约金。

(d)与承包人串通,包庇纵容施工单位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出具虚假监理签证文件或监理报告,虚报工程进度的, (略) (略) 门查实认定后,除了由审核单位扣减监理费的 * %外, (略) (略) 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 (略) 处罚

e)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签证,监理人应在7日内办理完成并注明监理意见,否则 (略) 以  * 元的违约金。

f)施工承包人每月 * 日申报工程进度款后,监理人应在7日内审核完毕,否则 (略) 以  * 元的违约金

g)施工承包人提交结算书后,监理人应在2个月内审核完成若非施工承包人原因造成的, (略) 以  * 元的违约金。

h)在工程竣工验收时,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提交符合档案管理规定的整套监理资料,若无法移交的,按本工程合同价的  * % 支付违约金。

(2) (略) 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 * 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监理人自负:

(略) 监理职责,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向承包人索贿、谋取私利,或与承包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给委托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监理人在投标 (略) 合同期 (略) 为的。

监理人严重违反监理规范或强制性条文,或对主要工程或关 (略) 旁站、巡视或抽检的。

 监理人员严重失职造成重大工程事故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营私舞弊或收受贿赂的。

 监理人其他严重 (略) 为。

在上述情况下, (略) 或指派第 * 方实施、完成合同工 (略) 分的监理工作。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    ,比例为:    /     ,汇率为:    /    

5.3 支付酬金

5.3.1监理报酬的计算

 (1)监理服务费用: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 * ) (本项目监理服务费采用费用包干形式)。本项目监理服务费为 * 万元

5.3.2 监理报酬的支付:

1)进度付款额度:1)在工程实施期间,按工程进度按季度分次支付,按本季度实际完成工程量÷监理酬金的计费额×监理酬金合同价× * %支付监理酬金。

2)工程竣 (略) 门综合验收合格且建设归档资料(含市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略) (略) ,监理服务费经 (略) 财 (略) 审定后,支付至监理酬金的 * %。

3)剩余监理酬金的3%待工程缺陷责任期届满2年后 * 次性无息结清。

本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标准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政策变动而调整, (略) 变化因素而变动。

监理服务费已经包括 (略) 需的包含加班费、奖金补贴、劳保费、安全医疗费、旅差费、管理费、设备费、 (略) 费用等 * 切费用在内的直接费、间接费、税金和利润。

若政策性调整造成工程停建、缓建、规模减小或扩大,则监理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委托人不另外承担违约责任;无论施工工期延长或缩短,委 (略) 支付其他补偿费用或奖励金;若因政策性调整,造成工程停建、缓建或规模显著减小,监理人可提出监理人员调整计划,经委托人批准后可调整监理人员,但不予计算延期费用。若发生上述情况,监理报酬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5.3.3 预付款: /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 按通用 (略)  

6.2 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 (略) 调解时,可提交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2  种方式:

1)提请         (略) 进行仲裁。

2)向  (略) 在地  (略) 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略) 工作完成后  * (略) 费用。

8.4 奖励:无。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第 * 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8.8著作权

监理人 (略) 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应当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9. 补充条款

9.1是否要求监理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采取以下第   /形式:

1.现金。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监理人基本账户转出。

2.银行保函。 (略) 保函递交的,应由 (略) (略) 出具,所需费用由监理人承担。

银行保函能 (略) 且无需任何授权即 (略) (略) 验证真伪,并在 (略) 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工程担保。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出具担 (略) (略) 在地的 (略) (略) 门备案,所需费用由监理人承担。

担保保函能 (略) 且无需任何授权即 (略) (略) 验证真伪,并在 (略) 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4.建设工程保证保险。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且保险公司应通过省 (略) 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所需费用由监理人承担。

保证保险凭证上 (略) 址,能 (略) 且无需任何授 (略) (略) 验证该保证保险保单相关信息。

履约 (略) 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监理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提交时间: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历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

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应在监理服务期满后 * 天内返还。

9.2 其他

9.2.1 (略) 人员作为业主项目管理 (略) 分,进 (略) 到位,业主有权调配。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及发 (略) 更换的情形外,监理 (略)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 (略) 其他管理人员的,由监理人提交相关证明报原报备机关登记变更。变更后的人员任职条件不低于变更前的人员任职条件且应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将变更情况 (略) 门。并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向委托人交纳违约金。

 

 

 

 

第 * 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 * :履约保证金格式

履约担保

                    (委托人名称):

鉴于                       (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监理人名称)(以下称“监理人”)于            日就                         (工程名称)监理及有关事项协商 * 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 (略) 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监理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监理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后 * 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监理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 * 方应向《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专用条款第7.3条约定的同 * 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未约定仲裁机构的, (略) (略) 提起诉讼。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略) 址:          (必填)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址:                                      

邮政编码:                                      

   话:                                      

   真:                                      

                                          

 

备注:本履约担保格式可以采用经委托人同意的其他格式,但相关内容不得违背合同约定的实质性内容。


履约保证保险(凭证)

 

                       (委托人名称): 

鉴于             (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接受        (监理人名称,以下称监理人)于               日参加             (项目名称)     监理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 (略) 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履约保证保险。

1. 保险单号:                    

2. 履约保证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3. 保险有效期自委托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监理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后90日止。

4. 在本保险有效期内,因监理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履约保证保险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5. 委托人和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变。

6. 因本保险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 * 方应向《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专用条款第7.3条约定的同 * 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未约定仲裁机构的, (略) (略) 提起诉讼。

7. 本保险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略) 址:          (必填)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址:                                

邮政编码:                                

   话:                                

   真:                                

                    

 

备注:本履约保证保险(凭证)格式可以采用经委托人同意的其他格式,但相关内容不得违背合同约定的实质性内容。

 

说明:

1. 本章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 点击查看>> )的基础上,结合我省 (略) 调整。

2. 招标人原则上应当引用本章第 * 节“通用合同条款” (略) 条款内容。

3. 本章第 * 节“专用合同条款”是招标人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通用合同条款”对应条款内容的具体化或补充, * 者若有矛盾,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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