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邕河白塔村区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第二标段-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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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邕河白塔村区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第二标段-招标文件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5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3, *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略) 市邕河 (略) 村区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监理标段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WLZY- * -JG *

 

 

 

 

 

招标单位: (略) 市 (略) 区水利工 (略)

招标代理: (略) (略)

监督机构: (略) 市 (略)

    期: * *


 

 

 

   

第 * 章  招标公告........................................................................................................................................ 3

第 * 章投标人须知..................................................................................................................................... 8

第 * 章评标办法...................................................................................................................................... 27

第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3

第 * 章技术规范...................................................................................................................................... 72

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 73

 

 

 

 

 

第 * 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市邕河 (略) 村区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已经宛龙发改农字〔 * *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略) 市 (略) 区水利工 (略) , (略) (略) 。 (略) 条件,项目编号:WLZY- * -JG * 。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及竣工质量检测 (略)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 (略) 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市邕河 (略) 村区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2.2 建设地点: (略) 市 (略) 区独 (略) 侧,邕河干流与泄洪渠交叉口。

2.3 工程规模:邕河拦河闸(桩号 * + * )至 (略) 村交通桥(桩号 * + * ),分洪渠入口(桩号0+ * )至分洪渠分洪闸(桩号1+ * ),河道治理总长度2. * km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 (略) 有内容施工、监理、竣工质量检测;

2.5工期要求:施工标段:总工期 * 日历天;

           监理标段:施工及保修期内全过程监理服务;

           竣工质量检测标: 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工程进度,确定检测时间;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及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8 (略) 内容:本次招标共划分 * 个标段,其中 * 个施工标, * 个监理标, * 个竣工质量检测标段。

施工标: (略) 市邕河 (略) 村区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监理标:本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内全过程监理服务

竣工质量检测标:本工程竣工质量检测,检测内容、频次和数量等符合相关规定和规范,能满足工程质量评定及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省 (略) (略) 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4投标人 * 1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3.1.5投标人 * * *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 * 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1.6投标人及相关执()业人员须在全国 (略) 监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相关执()业人员应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同时具有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关系)

3.1.7根据财库【 * * 号和法【 * * 号文件的规定,对列 (略) 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略) 址“信用中国”网(www.credi 点击查看>> ))、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 (略) 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点击查看>> ))的投标人, (略) 项目。

3.1.8投标人需做出“ (略) 为承诺”,若其承诺不实,后果自负。( (略) 发布之后(含当日)至开标前)

3.1.9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职务,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若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任何材料 * 律不予认可;

3.1. * 投标人应提供主要参建人员(指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等)签字备案表,载明姓名、拟任职务、个人身份信息等内容,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3.1.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3.2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 级资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 * 级及以上资质、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

3.2.3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至少应有5人以上(含总监),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其中至少有1人具有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至少有1人具有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师资格;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水工建筑监理工程师资格和水利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3.2.4投标人 * 11日以来需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并加盖公章);

3.2.5投标人 * * *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 * 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2.6投标人及相关执()业人员须在全国 (略) 监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相关执()业人员应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同时具有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关系);

3.2.7根据财库【 * * 号和法【 * * 号文件的规定,对列 (略) 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略) 址“信用中国”网(www.credi 点击查看>> ))、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 (略) 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点击查看>> )的投标人, (略) 项目。

3.2.8投标人需做出“ (略) 为承诺”,若其承诺不实,后果自负( (略) 发布之后(含当日)至开标前)。

3.2.9投标人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职务,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若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任何材料 * 律不予认可;

3.2. * 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指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签字备案表,载明姓名、拟任职务、个人身份信息等内容,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3.2.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3 竣工质量检测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具有 (略) (略) 门颁发的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和量测 * 个类别的质量检测 * 级资质;具 (略) 门颁布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3.3.3 * 11日以来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4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经历;质量检测人 (略) (略) 门(协会)颁发的相应专业质量检测人员资格证书;

3.3.5投标人及相关执()业人员须在须在全国 (略) 监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相关执()业人员应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同时具有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关系);

3.3.6根据财库【 * * 号和法【 * * 号文件的规定,对列 (略) 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略) 址“信用中国”网(www.credi 点击查看>> ))、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 (略) 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点击查看>> )的投标人, (略) 项目。

3.3.7投标人需做出“ (略) 为承诺”,若其承诺不实,后果自负( (略) 发布之后(含当日)至开标前)。

3.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4 (略) 资格后审, (略) 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 (略) 理。

4、 (略) 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于 * * * * * 分— * * * * * (略) 文件。(由于全市诚信库统 * ,需报名的潜在投标企业均需要在 (略) 市公 (略) 注册企业诚信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

报名需知:

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 (略) 市公 (略) 网站www.nyggzyjy.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 (略) 市公 (略) 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 (略) 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 (略) 市公 (略) 网站下载专区《CA (略) 需资料》。

①、在 (略) 市公 (略) 注册企业诚信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均可以登录 (略) 市 (略) 区公 (略) 网站。

②、在 (略) 市公 (略) 办理的CA数字证书,按照 (略) 区公 (略) 操作手册上设置完成后,仍登录不上 (略) 区公 (略) (包括CA数字证书到期续费的), (略) CA数字证书到 (略) 区公 (略) 现场绑定CA数字证书。

4.2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段: * /份,监理标段: * /份,竣工质量检测标段: * /份,,售后不退。 (略) 代理机构在开标室收取, (略) 文件费方可参加开标。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投标企 (略) (略) 投标段系统自动生成的“费用缴纳说明单” (略) 帐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 * 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 * 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 (略) 电子交易系 (略) 数据为准; (略) 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地点: (略) 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纸质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前递交至 (略) 市 (略) 区公 (略) 开标厅。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及逾期送达的纸质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3、开标时投标企业需携带本企业CA (略) 解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略) 市· (略) 区)》网上发布。

(略) 文件 (略) 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 (略) 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 (略) 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市 (略) 区水利工 (略)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MB0X * 3Y

地址: (略) 南路 *

联系人:马双喜

  话: 点击查看>>

监督单位: (略) 市 (略)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P

联系人:王世扬

电话: 点击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A

联系人:曹敬忠

  话: 点击查看>>

  址: (略) 市范 (略) 市花园6号楼东单元 * 楼

(略) 市 (略) 区公 (略) 点击查看>>

企业诚信库注册电话: 点击查看>>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点击查看>>

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 点击查看>>

 

 

 

 

 

                                              (略) 市 (略) 区水利工 (略)

(略) (略)

* * *

 

 


第 * 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 (略) 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略) 代理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 (略) 文件予以澄清。

(略) (略) 项目的有关信息,招标人及代理机构的补充通知及澄清 (略) 上(但不指明问题来源),视为送达投标人

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称: (略) 市 (略) 区水利工 (略)

    址: (略) (略) 南路 *

人:马先生

    话: 点击查看>>

1.1.3

招标代理机构

    称: (略) (略)

    址: (略) 市范 (略) 市花园6号楼2

人:曹先生

    话: 点击查看>>

1.1.4

项目名称

(略) 市邕河 (略) 村区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标段)

1.1.5

建设地点

(略) 市 (略) 区独 (略) 侧,邕河干流与泄洪渠交叉口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监理工作范围

本工程施工期及竣工验收、保修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1.3.2

工期控制目标

施工中标工期

1.3.3

质量控制目标

合格

1.3.4

安全监控目标

无安全事故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能力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 级资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 * 级及以上资质、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

3、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至少应有5人以上(含总监),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其中至少有1人具有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至少有1人具有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师资格;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水利工程水工建筑监理工程师资格和水利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4、投标人 * 11日以来需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投标人 * * *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 * 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6投标人及相关执()业人员须在全国 (略) 监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相关执()业人员应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同时具有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关系);

7、根据财库【 * * 号和法【 * * 号文件的规定,对列 (略) 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略) 址“信用中国”网(www.credi 点击查看>> ))、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 (略) 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点击查看>> )的投标人, (略) 项目;

8、投标人需做出“ (略) 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若其承诺不实,后果自负( (略) 发布之后(含当日)至开标前);

9投标人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职务,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若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任何材料 * 律不予认可;

* 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指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签字备案表,载明姓名、拟任职务、个人身份信息等内容,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原件审查内容应与 (略) 附内容 * 致,否则视为无效。

投标人开 (略) 有原件备查。

1.4.2

服务质量与要求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4.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略)

不组织

1. * .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 *

分包

不允许分包 

1. *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略) 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 * 的, (略) 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即废标):

1. (略) 文件要求编制和上传递交;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 投标人 (略) 要求对 (略)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4. (略) 文件规定的期限;

5. (略) 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

6.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7. (略) 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 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9. 未按要求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

*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 (略) 控制价的;

* . (略) 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等文件

2.2.1

(略) 文件的截止时间

距投标截止时间 * 日前。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 天前

2.2.3

(略) 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 小时内

2.3.2

(略) 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 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 *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缴纳并绑定截止时间: * * * 日下午 * * 时(以 (略) 电子交易系 (略) 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 仟元整(¥ * . * 元);

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 (略) 区公 (略) 保证金专户,且转账时应在汇款附言(备注)栏严格按照规定分项目及标段填写。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附言(备注)填写规定如下:“XX项目XX标段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如投多个标段,保证金应分标段分别足额转入。多个标段的保证金不能合计金额转入。凡出现投标保证金未按时到账,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缴纳,未按要求填写(绑定)致使保证金无法识别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

4、为有效保护投保人信息, (略) 区公 (略) 在本项目开标前不获悉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不开具保证金收款收据,缴纳日期以 (略) 电子交易系 (略) 数据为准。为确保各投 (略) 交易,投标人支付账户必须为基本账户并且与 (略) 区公 (略) 投标人库中录入的基本账户 * 致(不支持结算卡支付)。非企业基本户账户,请及时登录系统申请变更并及时提交至 (略) 区公 (略) (略) 审核( (略) 区公 (略) 提交信息无需审核)。因投标人的原因,所造成的无法缴费、无法投标等 * 切后果, (略) 承担。

5、保证金汇入账户 (略) 上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费用缴纳说明单。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保证金 (略) 投标项目,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回执单 * 维码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依据。( (略) 绑定,视为缴费失败;“回执单”生成 * 维码图片后,缴费成功)。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手册链接地址:http:/ 点击查看>> class=MsoNormal>6、 (略) 上报名、缴费、绑定,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7、保证 (略) 账户,但未成功绑定的,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请退款。

8、注:未中标的投标 (略) 项目负责人提出退款申请, (略) 门核对后,通过交易系统退还给投标人。

3.5.2

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11日 以来(提供监理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3

财务状况

* 年、 * 年、 *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名、签章

2、电子 (略) 有要求签章的地方都应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CA印章签章;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的CA印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1、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2份,11副。电子文档2(电子版文件包含投 (略) 内容, (略) 上上传文件保持 * 致。作为投标文件备份的电子版文件必须能够正常打开,U盘正常,文件无破损)

2、备份电子U盘要求。(注:其中 * 份电子文档应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生 (略) 有文件压缩后放入U盘,另 * 份为WORD格式)

3、电子文档应密封递交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A4纸(可裁剪、可分册)、打印(印刷)、清晰、工整、美观,并编制目录和连续页码,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书脊上应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 (略) ,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完全复印件)

4.1.1

投标文件密封、包装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应包装在 * 个袋内,电子文档U盘应分别单独装入2个档案袋内。并均在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标段,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名。

4.1.2

最外层封套上写明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

                  分前不得开启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略) 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投标人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并认真检查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或送达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人不予受理。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略) 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 投标人授权代表应携带法人授权书、身份证明CA 备份电子投标文、纸质投标文件并签到。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 1 * * 分( (略) 时间)

    点: (略) 区公 (略) ( (略) 市龙升大 (略) * 号楼 * 楼)

5.2

开标程序

1、投标人授权委托人代表持 CA 数字证书 (略) 。

2、宣布开标纪律。

 

3、介绍与会各方代表。

 

4、开标顺序:按电子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 (略) 开标。

(1)投标人解密: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本单位企业 (略) 加密,投标人在 (略) 检查数字证书有效性。开标解密时未在规定时间 * (略) 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电子开标系统原因除外)。

(略) 由于电子开标系统原因导致无法解密时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启封投标企业的投标文件备份,上传投标文件。

(2)唱标。

(3)投标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招标人、监督代表、等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投标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未电子签名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4)宣布开标结束。

6.1.1

(略) 的组建

(略) 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 ,技术经济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代表、监督单位代表共同在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 (略) 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7.3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3%

履约担保的形式: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必须将履约保证金交纳至账户: (略) 市 (略) 区公 (略) ,账  号: *   *   *   *   * (账户及收据换取方法与投标保证金相同)逾期未交将按照自动放 (略) 理。招标人 (略)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延指定中标人。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类似工程指项目总投资 * 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安全饮水、土地整理、农综开发项目除外)

 

付款方式

根据本项目工程款拨付节点拨付监理服务费

* .1

招标控制价

点击查看>> 元( * * 万元整)

* .2

招标代理费

(略) 代理服务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略) 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 (略) 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还须携带该项目投标人 CA 数字证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支付,执行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 (略) 办法》(计价格【 * * 号)、《 (略) 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 * 号)及发改价格[ * (略) 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缴纳招标文件费不作为接收投标文件的必要条件,但作为参加开标的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企业, (略) 文件费的,视为“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资格审查或加分项目,全部以投标单位开标时递交原件为准,并且 (略) 附复印件必须和原件 * 致,所提交原件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略) 人;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 (略) 。

(略) (略) 的答疑、澄清、 (略) (略) 分。招标代理 (略) 站“变更公告” (略) “答疑文件”告知投标人, (略) 文件和答疑文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略) 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注:投标中上传投标文件除投标人电子签章和法人代表电子签名外,其他签章可以上传盖章的扫描件为准。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 (略) 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略) 条件, (略) 。

1.1.2 (略) 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次项目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本次招标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监理目标

1.3.1 本工程监理工作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工程监理工期控制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工程监理安全控制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财务状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服务质量

1.4.2.1监理单位要在中华人民 (略) 发行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规章许可 (略) 监理工作, (略) 监理工作的责任和权力。

1.4.2.1.1按照“ * 控、 * 管、 * 协调”的要求,认真对建设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等提出审核意见,并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

1.4.2.1.2做好 * (略) 监理,合理、公开、 (略) 使权利,经招标人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等;

1.4.2.1.3行使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方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操作规程的工序、 (略) 工程,有权通知承建方整改、返工、直至停工;

1.4.2.1.3中 (略) 成员专业应齐全且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尽职尽责,认真、勤奋工作。

1.4.2.2 (略) 工作人员应出具全日制上岗保证书。

1.4.3服务要求

监理过程中,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参与质保、安保备案人员不经建设方 (略) 门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因不可抗力需更换监理人员的,更换人员执业资格应不低于被更换人员。建设方 (略) 门检查发现不合格的监理人员,监理方应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予以更换,更换人员执业资格应不低于被更换人员。

1.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项目前期准备 (略) 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  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4)  (略) 代理服务的;

(5)  (略) 代理机构同为 * 个法定代表人的;

(6)  (略) 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  (略) 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  被责令停业的;

(9)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 )单位负责人为同 *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略) 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略) 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略)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略) 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 (略) 。

1.9.2 投 (略) 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 (略) 负 (略) 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 (略) 中 (略) 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 * 投标预备会

1. *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 * .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 (略) 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 * .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 (略) 提问题的澄清, (略) 文件的投标人。 (略) (略) 分。

1. *

本工程监理不允许分包

1.12

(略) 文件某些要求的, (略) 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规范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 *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 (略) 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 (略) 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略) (略) 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略) 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可以 (略) 载内容的形式,下同), (略) 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 天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略) 市﹒ (略) 区)》网站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 (略) 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否则,视为已收到确认。

2.2.4 (略) 文件有 (略) 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 天前, (略) 文件,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略) 市﹒ (略) 区)》网站上发布 (略) 文件的投标人。 (略) 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 (略) 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否则,视为已收到确认。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投标保证金;

* 、监理大纲;

* 、项目管理机构

* 、资格审查资料;

* 、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 (略) 行情,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实力,自主合理报价。

3.2.2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提供正 (略) 必需的监理人员费、设备和设施的购置及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

3.2.3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监理期间的物价上涨、2个月以内工期延误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风险并计入报价;

3.2.4 (略) 使用的货币:投标人填报的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价依据,合同实施时也以人民币支付。

3.2.5 (略) 使用的货币:合同实施时以人民币支付。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 (略) 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缴纳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 (略) 分。投标保证金必须确保在前附表要求的时间前到账,否则视为未递交,有效的投标保证金进账凭证的扫描件是投标文件 (略) 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 (略) 理。

3.4.3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无息),招标人与中标人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无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 * 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略) 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相应注册岗位证书、现场监理员及专职安全监理员培训证书、 * 年、 * 年、 *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信用中国”网站、“中 (略) ”查询截图等材料的扫描件, (略) 、文件中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3.6 备选投标方案

本项目不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略) 分。其中,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 (略) 人的承诺。

3.7.2 (略) 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 (略) 之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略) 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 * 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 * 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6投标文件电子版的制作与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开标

4.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略) 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2 开标程序

1、投标人授权委托人代表持 CA 数字证书 (略) 。

 

2、宣布开标纪律。

 

3、介绍与会各方代表。

 

4、开标顺序:按电子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 (略) 开标。

(1)投标人解密: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本单位企业 (略) 加密,投标人在 (略) 检查数字证书有效性。开标解密时未在规定时间 * (略) 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电子开标系统原因除外)。

(略) 由于电子开标系统原因导致无法解密时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启封投标企业的投标文件备份,上传投标文件。

 

(2)唱标。

 

(3)投标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招标人、监督代表、等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投标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未电子签名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宣布开标结束。

5.评标

5.1 (略)

5.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 (略) 负责。 (略) 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略) 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2 (略)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 * 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略) (略) (略) 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 (略) 投标有关活动 (略) (略) 政 (略) 罚的。

5.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5.3 评标

(略) 按照第 * 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略) 评审。第 * 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合同授予

6.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 (略) 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 (略)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略)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6.3 履约保证金: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4 签订合同

6.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6.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 (略)

7.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 * 的, (略) :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 (略) (略) 有投标的。

7.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略) 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 (略) 。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略) 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略) 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 (略) (略)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略) 成员的纪律要求

(略) 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略) 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略) ,不得使用第 * 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 (略) 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略) 。

8.5 投诉

(略) 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根据 (略) 省水利厅 * 3 * 日印发的《关于进 * 步明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异议和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豫水建〔 * * 号)文件的规定提出异议和投诉。、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 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3-1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 *

只能有 * 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等级,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人员要求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不超过招标控制价

投标内容

招标 (略) 内容

工期控制目标

不超过施工中标工期

质量控制目标

不低于计划质量标准: 

监理服务期

施工工期及保修期间内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 * 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规定。

合同权利和义务

遵循第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投标人权利和义务

 

序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 )

监理大纲: * 分,资源配置: *

投标报价: * 分,投标人的业绩和资信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  *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①拦标价为A,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A,其投标 (略) 理。在A* * % * %)(包含 * % * %)的所有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B

②评标基准价C=A+B/2.若投标报价均不在A* * % * %)范围内,则基准价C=A* * %

 

 

2.2.4(1)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3

监理目标明确、方法得当得3分, * 般得13分,否则由评委酌情扣分。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3

合理得3分,基本合理得12分,否则得0分。

 

 

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2

合理得2分,基本合理得12分,否则得0分。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2

合理得2分,基本合理得12分,否则得0分。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2

合理得2分,基本合理得12分,否则得0分。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2

合理得2分,基本合理得12分,否则得0分。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2

合理得2分,基本合理得12分,否则得0分。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2

合理得2分,基本合理得12分,否则得0分。

 

 

合理化建议

2

合理得3分,基本合理得12分,否则得0分。

 

 

2.2.4(2)

资源配置

*

监理机构设置

6

机构设置合理得6分,基本合理得15分,否则由评委酌情扣分。

 

 

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

监理职业准则、行为规范、岗位职责等齐全、规范得4分,基本齐全得13分,否则由评委酌情扣分。

 

 

主要 (略) 计划

3

合理得3分,基本合理得12分,否则由评委酌情扣分。

 

 

拟投入检测、办公设备

4

数量、品种、型号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得4分,基本满足得13分,否则由评委酌情扣分。

 

 

对工程建设的建议

3

建议合理得3分,基本合理得12分,否则由评委酌情扣分。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满分 *

以评标基准值为基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等者得满分 * 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 * 分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值1% * 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2.2.4(4)

业绩和资信

*

近 * 年度会计事务审计报告

3

* * * 年度均盈利者得3分;有 * 年持平者的1分,有 * 年亏损者不得分。

 

 

* 年以来监理过类似项目经验

9

监理过类似水利工程项目,每有 * 项得3分,最多得9分。

 

 

* 年以来受到市(厅) (略) (略) 门表彰情况

4

每有 * 项得2分,最多得4分,没有得0分。

 

 

* 年以来有关项目法人对投标人类似工程的评价

4

评价好的, * 项得2分,最多得4分。

 

 

2.2.45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 * 分)

总监理工程师学历、职称和专业

4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水利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每具备 * 项2分,最高得4分。

 

 

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监理经历

9

* 年以来有 * 项类似工程监理经历得3分,最多得9分。

 

 

主要监理人员人员数量、职称及结构

7

人员数量完全满足工作需要,职称及专业结构合理得7分;人员数量基本满足需要,职称及专业结构基本合理得16分;否则得0分。

 

 

主要监理人员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5

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的人员占 * %及以上得5分, * % * %之间得14分,低于 * %0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 (略) 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投标人授权代表随机抽签确定。

点击查看>>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监理大纲: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监理大纲: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资源配置: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人的业绩和资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点击查看>>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略) 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 (略) 初步评审。有 *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不符合以下情形之 * 的,其 (略) 理:

1)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 (略) 为的;

3) (略) 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 (略) 按以下原则对 (略) 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 (略) 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 * 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 * 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1.4其他废标条款

1)投 (略) 分内容雷同的;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被当成废标的;

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2 详细评审

3.2.1 (略) 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 (略) 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3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 * 位“ * 舍 * 入”。

3.2.3 投标人得分为A+B+C+D

3.2.4 (略)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略) 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 (略) 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 (略) 可以书面形式要 (略) 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 (略) 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 (略) 补正。 (略)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 (略) 分。

3.3.3 (略) 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 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 (略) 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 * 章“投标人须知” (略)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略) 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略) 人推荐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第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本合同为参考版本,以 * * 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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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工程项目名称:

 

      人:

 

      人:

 

 

中华人民 (略) 制定

(略) (略) 制定




(略) 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 * 致,订立本合同。

*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

* 、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框架协议;

2. 中标通知书;

3. 协议书;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投标书;

7. 附录,即:

附录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附录C 项目各监理阶段拟派人员情况表

附录D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 (略) 分。

*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 、签约酬金签约酬金:              

包括:

     1. 监理酬金:                             

2. 相关服务酬金: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 、期限

1. 监理期限:

在整个施工合同工期内提供监理服务,并免费延长3个月的监理服务期。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   /   /日始,至  /   /   /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 / / 日始,至 /   /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 / /日始,至  / /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 / /日始,至  /   / 日止。

* 、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 、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日。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 * 式 *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    份。

 

(以下无正文)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略) :                     (略) :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略) 分  通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 (略) 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 (略) 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 * 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 * 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 (略) 控制,对合同、 (略) 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 (略) 协调, (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 (略) 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 *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 (略) 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 * “酬金”是 (略) 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 *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 *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 * “ * 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 * 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 *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 (略) 载内容的形式。

1.1. * “天”是指第 * 天零时至第 * 天零时的时间。

1.1. * “月”是指按公历从 * 个月中任何 * 天开始的 * 个公历月时间。

1.1. *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 (略) 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附录C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 * 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 监理人的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 * 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 * 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 )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 )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 )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 (略) 检验或见证 (略) 抽检;

     * )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

* )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 )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 )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 (略) 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 )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 (略) 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 * 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 (略) 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 (略) 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 (略) 。

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 * 的监理人员:

1) (略) 为的;

2) (略) (略) 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 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 (略) 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 (略) 职责。

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 (略) 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 (略) 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 (略) 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 (略) 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 *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 文件资料

(略) 期内,监 (略) (略) 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义务

3.1 告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 (略) 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3.3.2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 (略) (略) 关系, (略) 本合同提 (略) 条件。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 * 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3.5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 答复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3.7 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略) 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 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

4.1.2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预见或不可预见的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略) 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4.2.2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 * 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 (略) 或 (略) 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 (略) 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 (略) 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 (略) 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变更

6.2.1 任何 * 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 (略) 变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 (略) 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 (略) 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 * 天。

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 (略) 。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 (略) 相应调整。

6.2.5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 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 * 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 * 方无正 (略) 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 * 方可以根据本合同 (略) 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 (略) 或部分 (略) (略) 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 * 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略) 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 (略) 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 (略) 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委托人按照监理进度及工作量向监理人支付监理费。

(略) 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 * 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 (略) 分义务的通知; (略) 工作时间超过 * 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

6.3.3 当监理人无正 (略) 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

6.3.4 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 * 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 * 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 (略) (略) 分工作。暂停工作后 * 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

6.3.5 因不可抗力 (略) (略) (略) 时, * 方应立即通知另 * 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6.4 终止

(略) 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本合 (略) 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 (略) 酬金。

7. 争议解决

7.1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 * 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 (略) 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检测费用

委托人要 (略) 的材料 (略) 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2 咨询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 (略) 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3 奖励

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 * 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5 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 (略) 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6 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 (略) 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7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8.8 著作权

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 (略) 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略) 分  专用条件

本专用条款是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中的 (略) 解释、补充、删除或修改,其顺序与“ * 般条款”的条款 * * 对应,未作改动的条款按“ * 般条款”执行。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执行通用条款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                       工程施工阶段(不含人防)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具体范围以项目的施工图纸范围为准。

所谓“工程施工的全过程”,是指监理工程项目从施工准备开始,经正式施工直至该项目按施工承包 (略) 完成和竣工验收(指该合同工程项目的竣(交)工验收)、质量 (略) 建设时期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理,进行工程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及环保等方面的施工监理等工作。施工承包合 (略) 完成和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以后为质量保修期服务。

2.1.2 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2.1.2.1 设计方面

2.1.2.1.1 熟悉工程设计,理解设计意图,设计图纸及文件(包括设计说明、技术要求、设计变更及设计修改通知等),经确认后按施工承包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向施工承包人提出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委托单位工程人员,由委托单位工程人员与设计单位沟通解决, (略) 人单位。

2.1.2.1.2审核设计图纸,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略) 出现的情况,保证监督管理施工质量。提出设计优化建议。

2.1.2.1.3 组织 (略) 设计交底。协助招标人组织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等对设计施工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和 (略) 专题讨论。

2.1.2.1.4审查施工承包单位对设计图纸及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 (略) 研究,并尽快给予答复。

2.1.2.1.5保存、 (略) 收到的设计图纸和文件及相关资料。其它相关业务。

2.1.2.2 采购方面

2.1.2.2.1 按施工单位采购供应进度计划单, (略) 主要材料的合格证及材料。

2.1.2.2.2 其它相关业务。

2.1.2.3 施工合同管理

2.1.2.3.1全面管理施工承包合同,审查施工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质及分包项目,报招标人单位批准。定期检查和清理施工承包单位非法分包的项目及分包单位,制 (略) 为。

2.1.2.3.2检查施工承包单位的施工准备工作,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申请报告,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报招标人批准后,签发开工令。检查监督施工承包 (略) 审批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制止其违背施工总平面 (略) 地 (略) 为。

2.1.2.3.3审批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使用的原材料及试验成果等,答复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2.1.2.4 工程进度控制。

工程进度控制工作主要应从进度计划的编制及各控制性目标的确定、进度计划实施的检查监督与协调、进度的统计分析与进度计划的调整等几方面采取相 (略) 控制。

2.1.2.5 施工质量控制

本工程的质量控制,必须以单位工程和工序进程为基础,对 (略) 程序化的、量化的全过程全面的控制。主要内容及要求如下:

2.1.2.5.1 对监理工程项 (略) 划分(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等),并按施工程序明确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分析和确定质量控制重点及对其应采取的监理措施。制定质量控制的各项实施细则、规定及其它管理制度。

2.1.2.5.2 根据委托人与施工承包单位或材料供应商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和材料供应合同中的有关要求,督促、检查施工承包单位或材料供应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 (略) 省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以及设计图纸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对违反上述规范、规程、要求者,责令其改正,必要时签发工程暂停指令。向违规单位签发监理通知后,还应监 (略) 整改,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为止。 (略) 联系单。

2.1.2.5.3 检查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能切实发挥作用,督促施工 (略) 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审查与确认施工承包单位或材料设备供应商及其选择的分包单位资质及质保体系。

2.1.2.5.4 组织向施工承包单位移交与合同有关 (略) 点;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测量实施报告 ,其内容应包括测量人员资质、测量仪器及其他设备配备、测量工作规程、合同项目施测方案、测点保护等;审查施工承包单位引伸 (略) 点测量 (略) 位施工测量放样放点成果, (略) 必要的复测。

2.1.2.5.5 审查批准施工承包单位自建的试验室或委托试验的试验室,审查试验室内容主要有试验室资质、设备和仪器的计量论证文件、试验检测设备及其他设备的配备、试验室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2.1.2.5.6 (略) 工程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施工承包单位按 (略) 的试验检测结果。监理单位若发 (略) ,有权责成施工承包单位或材料设备供应商(并指定检验单位) (略) 再检验,检验费用由施工承包单位或材料设备供应商支付,防止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等用于工程。不符合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的材料及半成品不得投入施工,且应 (略) 。

2.1.2.5.7 检查施工前的其它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完备(如图纸供应,水电供应,道路,场地,施工组织,施工机械以及其它环境影响因素),尽力避免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问题发生。

2.1.2.5.8 对 (略) 全过程全面的监督管理, (略) 管理工作的前 (略) 位和关键工序应采取“旁站监理”的方式(或 * 小时值班制度),对发现的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问题及时指令施工承包单位采取措施解决,必要时发出停工、返工指令。

2.1.2.5.9 充分利用监理的质量检查签证的控制手段,对工程 (略) 逐层次的逐项的(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等区分)施工质量认证和质量评定工作。 (略) 隐蔽工程、 (略) 位、重要工序的质量检查验收和签证 (略) 分项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应对隐蔽工程、 (略) 位、重要工序留存必要影像资料(拍照、录像)。

2.1.2.5. * 做好监理日志,随时记录施工中有关质量方面的问题,并对发生质量问 (略) 及时拍照或录相。组织并主持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分析会,分析、通报施工质量情况,协调有关单位间的施工活动以消除影响质 (略) 干扰因素。

协助委 (略) 重要阶段验收,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以及合同项目竣(交)工验收,监理单位应做好验收前的各项具体准备工作。

2.1.2.5. * 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质量事故报告;对 (略) 调查、 (略) 理意见,并监督 (略) 理。

2.1.2.5. * 监理单位必须建立自身的质量监控体系,配备监理工程师负责质量控制工作。

2.1.2.5. * 对 (略) 经常性的分析,并定期提出工程质量报告和按规定格式编制工程质量统计报表(年、季、月)报招标人单位。

2.1.2.6工程造价控制

2.1.2.6.1 协助项目管理人员或委托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流量计划。

2.1.2.6.2 通过对工程计量的审核以及必要的抽查等控制手段控制工程计量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2.1.2.6.3 审核施工承包单位上报的申请结算工程量及工程费用等,报委托人审核,并签发支付凭证

2.1.2.6.4 受理变更或索赔申请,进行调查和谈判,依据委托人授权审核各类工程变更(合同变更及设计修改,设计变更等), (略) 理意见,报招标人批准后下达变更指令。

2.1.2.6.5 对合同费用支付与已完工程量, (略) 综合分析。

2.1.2.6.6 编制工程款支付台账和相关报表。

2.1.2.7 做好监理过程中的技术管理及技术服务工作,对监理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工艺,材料,设 (略) 研究,对施工技术、改进施工工艺提出指导性意见,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技术、 (略) 预见并提出预控措施,用以优化设计和指导施工。

2.1.2.8 安全施工监督

2.1.2.8.1 检查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检查施工承包 (略) (略) 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和规定。

2.1.2.8.2 审查批准施工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中的重 (略) 全问题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

2.1.2.8.3 对施工生产及 (略) 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施工及时指令整改。

2.1.2.8.4 按照委 (略) 署检查施工承包单位的工程防汛措施并监督实施。

2.1.2.8.5 每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在劳动保护及环境保护方面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和国家标准。

2.1.2.8.6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协助委托人做好各合同项目间的安全生产协调工作 。

2.1.2.8.7 参加对 (略) 的调查分析、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事故报告及安全报表、监督施工承包单位对 (略) 理。

2.1.2.8.8 定期(每月)向招标人单位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按规定编制监理工程项目的报告。

2.1.2.8.9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监督

2.1.2.8. (略) 监理工程项目内的组织协调工作,编发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2.1.2.9定期的和不定期的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及监理工作情况,按期编制监理月报、季报和年报,以及有关工程进度、质量、造价、安全等方面的专题报告。

监理月报、季报、年报至少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2.1.2.9.1 工程进度情况(已完工程形象及工程量; (略) 情况;进度分析及措施;下月计划要点等)。

2.1.2.9.2 施工质量情况(分专业分项目的质量检测及试验成果汇总;质量检查签证汇总;质量分析与评价,改进措施)。

2.1.2.9.3 进场施工材料、机械设备及劳 (略) 动态;施工组织情况及问题。

2.1.2.9.4 合同变更和工程变更情况;索赔事项。

2.1.2.9.5 工程支付情况及合同费用分析。

2.1.2.9.6 施工安全、“大事记”及其他。

2.1.2. * 编写监理工程项目的“监理总结报告”,“大事记”。

2.1.2. * 监理单位定期(涉及工程安全、生产安全、质量事故的照片、音像记资料等应及时提交)提交与工程建设有关的照片、资料、 (略) 人统 * 归档。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运用通用条件  。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运用通用条件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2.3.4.1总监理工程师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合同文件明确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工作能力存在严重不足 (略) 工作需要的或不具有应有的职业操守,委托人可向监理人提出更换,监理人必须在7天内无条件更换。

2.3.4.2因特殊情况,监理人要求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必须提前 * 天向委托人提出书面申请(附前任和后任人员的详细履历资料),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才能更换备选总监理工程师。重病、故去应立即向委托人提出书面申请。

2.3.4.3监 (略) 的各专业工程师:详见附录C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监理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提出申请(附前任和后任人员的详细履历资料),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才能更换。

2.3.4.4各专业工程师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合同文件明确要求、投标文件的承诺,工作能力存在严重不足 (略) 工作需要的或不具有应有的职业操守,委托人可向监理人提出更换,则监理人必须在7天内无条件更换。监理人更换人员的,必须保证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职称、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 (略) 承诺人员的素质。人员更换后, (略) 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管理,相关工程协调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每周 * 份的监理例会纪要、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监理规划于合同签订后 * 周提交,月报每月5日提交,其他双方协商。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 (略) 有权属于:委托人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方式为: (略) 书面确认后移交。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 (略) 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故意或过失而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 (略) 赔偿。

(1)监理人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造成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向委托人赔偿。如果监理人与委托人或承包人对有关经济损失共负责任时,应按责任比例计算赔偿。

(2)在施工期间及保修期间,因监理人失职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监理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监理人对工程质量在合理使用寿命期内出现的质量事故承担相应的责任。

4.1.2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给委托人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4.1. (略) 文件的要求、合同文件明确要求以及后期发包人派发的任务单要求配备各专业监理人员,监理人员工作能力存在严重不足 (略) 工作需要的或不具有应有的职业操守,视为违约,发生 * 次扣除履约保证金总额的 * %。再按照发包人要求更换监理人员。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人民币    ,比例为:   /   ,汇率为:  /    。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作酬金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签订正式合同时, (略) 协商 。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且履约保证金缴纳后后生效。

6.2 变更

6.2.1除不可抗力外,非因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延期服务时间不超过 * 日历天的,不计取延期服务费,延期服务时间超过 * 日历天的,延期服务增加的监理费用自延期服务时间第 * 日开始计算,延期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延期工作酬金=(正常工作酬金÷合同工期)×延期服务天数×( (略) 管理人员数量/合同组织架构中平均管理人员数量)

延期工作酬金支付: 监理延期服务天数不满 * 个月的, (略) 结束后,监理延期费 * 日内 * 次性付清。监理延期服务天数超过 * 个月的每 * 个月支付 * 次。(监理延期服务天数为实际监理延期时间扣除免服务酬金延期( * 日历天)的日历天)

6.2.2工程保修期间内必要的责任认定等工作, (略) 收费。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 (略) 调解时,可提交  /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2) 种方式:

(1)提请    /    (略) 进行仲裁。

(2) (略) 在地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已含在合同费用中。

8.3 咨询费用

已含在合同费用中。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0 %。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在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第 * 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8.8著作权

监理人 (略) 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无论何时均需征得委托人同意 。

9. 补充条款

9.1监理人必须按照合同附录C要求安排足够的在岗监理人员以确保工程施 (略) 。总监理工程 (略) 监理单位 * 0元/人·天违约金,专业监理工程师 (略) 监理单位 * 元/人·天违约金;其他应在岗人员 (略) 监理单位5 * 元/人·天违约金;且总监理工程师每 (略) 的监理时间不少于5天。

9.2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参加每周工程进度协调例会,不能参加时需向委托人代表请假。无故缺席 * 次,每缺席 * 次支付违约金 5 * 元,无故缺席两次,每缺席 * 次支付违约金 * 元,无故缺席 * 次,每缺席 * 次支付违约金 * 元。无故缺席 * 次以上,视为严重违约,委托人保留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权利。

9.3.总监理工程师或各专业工程师因特殊情况需短暂离岗的,应当事先报委托人批准,并妥善 (略) 的工作交接。

9.4关于监理人的责任的补充约定

9.4.1.监理人应尽 * 切努力,按照本合 (略) 业通常的技 (略) 服务,使用适当的技术和安全有效的设备、仪器和方法,认真、 (略) 其监理职责,在与承包人的交往中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

9.4.2.对于委托人或承包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监理人应在3日内(如施工合同另有更短时间规定从其规定)做出书面答复;对 (略) 进度的事项应在 * 小时内做 (略) 理意见的书面答复。

9.4.3.凡涉及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议价、索赔、处理事故、改变工期、改变技术标准、改变重大施工方案等有关的问题,须事先报委托人书面批 (略) 。

9.4.4.监理人应在承包人提交工程款申请后3天内(如施工合同另有更短时间规定从其规定),完成工程量的计量和工程款审核并交委托人。

9.4.5.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证据,协助及支持委托人维护其合法权益。

9.4.6.监理 (略) 监理人员的人身和财 (略) 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在监理服务期内为 (略) 在地的人员办理人身和自有财产的有关保险,并承担有关费用,并报委托人备案,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 (略) 办理索赔。如果监理人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

9.5. (略) 本合同而使用的任何含有知识产权的物品、程序或资料,所有使用相关知识产权的费用视为包括在合同总价内。若监理人侵犯或涉嫌侵犯任何物品、程序或资料的知识产权,而使委托人蒙受索偿、诉讼、赔偿、费用和支出的,监理人须予以同额赔偿。

9.6.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守则,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9.6.1不得向承包人推销材料、设备,或有倾向性、排他性地变相推销;

9.6.2不得对材料用量、 (略) 虚假签认;

9.6.3不得不合理提高施工难度及增加材料用量,以增大施工费用,获取不正当收益;

9.6.4不得向施工单位介绍分包商或推销材料、设备等;

9.6.5不得故意刁难承包人以谋取私利,损害委托人的合法利益。

9.7.关于合同解除的补充约定

9.7.1.发生以下情况的,委托人可以书面通知监理人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监理人时解除,监理人应自本合同解除之日起3日内全额返还已支付的监理费,同时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委托人同 (略) 提起诉讼的权利。

9.7.1.1监理人未经委托人同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或两个以上专业负责人的;

9.7.1.2监理人与施工单位相互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的;

9.7.1.3监理人将本项目工作转交他人完成的;

9.7.1.4监 (略) 为对委托人造成较大损害的;

9.7.1.5监理人未能按合同达到委托人要求的工期、安全、质量目标,建设单位将视为监理人没有能力完成本合同;

9.7.1.6监理人其 (略) 为。

9.7.2.其他情况解除合同

9.7.2.1如在工程施工期间,因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工程停工达3个月的,双方均可提出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均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和监理人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

9.7.2.2经双方协商 * 致的可以解除合同。

9.7.3.合同解除后,按监理人已完成工作的比例计算监理报酬(但上述合同解除条件1“委托人解除合同”中约定的情况除外),并扣除监理人按合同应向委托人支付的款项。

9.8.关于违约责任的补充约定

9.8.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9.8.1.1总监理工程师违反合同规定兼任其他项目工作、监理人未经委托人同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仍不更换不合格的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5千元/违约金。

9.8.1.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违反合同规定兼任其他项目工作、监理人未经委托人同意更换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仍不更换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的,每人次应向委托人支付1千元/违约金。

9.8.1.3监理人违反本附加协议条款第9.6.条规定的,应赔偿委托人的经济损失。

9.8.1.4因监理人 (略) (略) 检查,致使承包人将不合格材料用于本工程,监理人须 * 次性向委托人支付2万元违约金/次,同时赔偿由此造成的 (略) 经济损失。

9.8.1.5 (略) 旁站监理的工作而 (略) (略) (略) 监督,或发现质量问题和安全隐 (略) 理也没有向委托人报告,每次须 * 次性向委托人支付3万元违约金,同时赔偿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9.8.1.6因监理人的责任导致工期延误的,每延误 * 天须向委托人支付 * 元违约金。

9.8.1.7因监理人责任导致工程整体质量 * 次性竣工验收不符合施工合同要求时,委托人有 (略) 监理费, (略) 担保金额, (略) 提出诉讼的权利。

9.8.1.8因监理人发出错误指令、越权发出指令或其他过失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由监理人赔偿。

监理人因违约或其他原因需向委托人支付款项时,委托人有权从应支付监理人的监理报酬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略) 分 (略) 支付。

若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和工期要求的,监理人应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对质量和工期的违约即视为监理人对本施工监理合同的违约(除非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上述情况的发生仅为承包 (略) 致,且监 (略) 了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9.8.2.监理工程师在合同期内出 (略) 为,应赔偿委托人相应的经济损失,同时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支付每次不超过人民币 * 元的违约金。

9.8.2.1监理工程师在其服务过程中违反了本协议的有关条款的;

9.8.2.2监理工程师在其服务过程中错误指示;

9.8.2.3工程中使用的材料、构件、机械设备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后,在经委托人复检时工程质量检查结果达不到设计、相关合同、规范及有关标准要求;

9.8.2.4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量、工程款审核费用、洽商变更费用、或工程结算,经委托人复查,有明显错误,或严重失实;

9.8.2.5本合同约定应由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有关造价方面的服务不及时、质量不高或存在严重错误的。

9.8.2.6 (略) (略) 每周 * 天签到制度。

* .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专职安全监理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至少有1人具有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师资格。


附录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A-2 设计阶段:                               

                                             

A-3 保修阶段:                                         

                                              

A-4 其他( (略) 、外部协调工作等):     

                                             

 

 

 

 

 

 

 

 

 

附录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

数量

工作要求

提供时间

1. 工程技术人员

 

/

(略)

2. 辅助工作人员

/

/

/

3. 其他人员

/

/

/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

数量

面积

提供时间

1. 办公用房

 

 

(略)

2. 生活用房

 

 

(略)

3. 试验用房

 

 

(略)

4. 样品用房

 

 

(略)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自理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称

份数

提供时间

备注

1. 工程立项文件

1

(略)

 

2. 工程勘察文件

1

(略)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1

(略)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1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签订后

 

5. 施工许可文件

1

 

 

6. 其他文件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

数量

型号与规格

提供时间

1. 通讯设备

/

/

/

2. 办公设备

/

/

/

3. 交通工具

/

/

/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

/

/

 

 

 

 

 

 

 

 

 

附录工程项目各监理阶段拟派人员情况表


序号

施工阶段

专业监理工程师

专业

备注

 

 

 

 

 

 

 

 

 

 

 

 

 

 

 


 

 

 

 

 

 

 

 

 

 

 

 

 

 

 

 

附录D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委托人                                                                         

监理人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委托人监 (略) 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 、双方的责任

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1.2 (略)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

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 (略) 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 (略) 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 、委托人责任

委托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2.1不得向监理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 (略) 费、感谢费等。

2.2不得在监理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委托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监理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旅游等提供方便。

2.4不得参加有可能 (略) 公务的监理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2.5不得向监理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委托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发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 、监理人责任

应与承包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 (略) 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

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委托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委托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旅游等提供方便。

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委托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 (略) 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 、违约责任

4.1委托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 * 、 (略) 为的,依据有关法律、 (略) 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监理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监理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 * 、 (略) 为的,依据有 (略) 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委托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3本责任书作为本 (略) 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 、责任书有效期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 、责任书份数

本责任书 * 式 * 份,委托人、监理人各执 * 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真:                               真:  




第 * 章  技术规范

监理规范

1. 本项目 (略)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点击查看>> 0)、《工程建设监理规程》(DBJ * - * - * )。

2. 监理招标文件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有冲突时,以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

 




                                                                                                            

(略) 市邕河 (略) 村区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监理标段)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电子签章)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投标保证金

* 、监理大纲

* 、项目管理机构

* 、资格审查资料

* 、承诺

* 、其他材料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 )投标函

 

( * )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已收到的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文件,并遵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略) (略) (略) 研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的投标报价,承包该工程的监理工作。同时理解此费用已包含投标人完成该工程监理(包含缺陷责任期)的所有费用。

2、 (略) 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及有关附件。

3、我方理解,贵方不 * 定接受最低报价,也可以拒绝收到的投标文件。同时也理解,贵方不承担我方的任何投标费用。

4、我方保证 (略) 有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 * 切责任和后果。

5、 (略) 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本投标文件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

6、如我方中标:

(1)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 (略) 分。

(3)   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 (略) 合同工程。

7、方在此声明,若招标 (略) 过程中,发现我方 (略) 为,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我方自愿承担 * 方损失和 * 切法律后果。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

日期:                    




( * )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

 

投标人

 

监理工作范围

 

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质量控制目标

 

监理服务期

 

工期控制目标

 

投标有效期

 

项目总监

 

编号

 

备注

 


注:  本汇总表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不得缺项。以上费用均保留小数点后 * 位。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

日期:                    

 

 

 

 

 

 

* 、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 (略) 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_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电子签章)

                       

 

 

 

 

 




*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凭证

 

 

 

 

 

 

 

 

 

 

 

 

 

 

 

投标人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 、监理大纲

 

 

 

(格式自拟)

 

 

 

 

 

 

 

 

 

 

 

 

 

 

 

 

 

* 、项目管理机构

( *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 * )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总监应附注册监理师证、身份证、职称证,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注册监理师证或相应岗位证书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文件(如有); 其他主要人员应附培训证书扫描件。

 

 

 

 

学历

 

 

 

 

拟在本合同任职

 

(略)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资格审查资料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

姓名

 

技术职称及执业资格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及执业资格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总监

 

营业执照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略)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本表后附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 * 证合 * 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认证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

(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略) 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电话

 

承包人名称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总监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本表后附合同扫描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 * 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

日期:                    

( * )正在监理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略) 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电话

 

承包人名称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总监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本表后附合同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 * 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

日期:                    

 

( * )《 (略) 为承诺函》

( * ) * 年、 * 年、 *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 *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中 (略) (www.ccg 点击查看>> )查询截图

( * )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 、服务承诺

 

 

 

(格式自拟)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

 

                         

 

 

 

 

 

 

 

 

 

* 、其他材料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5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3, *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略) 市邕河 (略) 村区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监理标段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WLZY- * -JG *

 

 

 

 

 

招标单位: (略) 市 (略) 区水利工 (略)

招标代理: (略) (略)

监督机构: (略) 市 (略)

    期: * *


 

 

 

   

第 * 章  招标公告........................................................................................................................................ 3

第 * 章投标人须知..................................................................................................................................... 8

第 * 章评标办法...................................................................................................................................... 27

第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3

第 * 章技术规范...................................................................................................................................... 72

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 73

 

 

 

 

 

第 * 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市邕河 (略) 村区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已经宛龙发改农字〔 * *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略) 市 (略) 区水利工 (略) , (略) (略) 。 (略) 条件,项目编号:WLZY- * -JG * 。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及竣工质量检测 (略)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 (略) 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市邕河 (略) 村区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2.2 建设地点: (略) 市 (略) 区独 (略) 侧,邕河干流与泄洪渠交叉口。

2.3 工程规模:邕河拦河闸(桩号 * + * )至 (略) 村交通桥(桩号 * + * ),分洪渠入口(桩号0+ * )至分洪渠分洪闸(桩号1+ * ),河道治理总长度2. * km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 (略) 有内容施工、监理、竣工质量检测;

2.5工期要求:施工标段:总工期 * 日历天;

           监理标段:施工及保修期内全过程监理服务;

           竣工质量检测标: 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工程进度,确定检测时间;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及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8 (略) 内容:本次招标共划分 * 个标段,其中 * 个施工标, * 个监理标, * 个竣工质量检测标段。

施工标: (略) 市邕河 (略) 村区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监理标:本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内全过程监理服务

竣工质量检测标:本工程竣工质量检测,检测内容、频次和数量等符合相关规定和规范,能满足工程质量评定及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省 (略) (略) 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4投标人 * 1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3.1.5投标人 * * *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 * 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1.6投标人及相关执()业人员须在全国 (略) 监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相关执()业人员应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同时具有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关系)

3.1.7根据财库【 * * 号和法【 * * 号文件的规定,对列 (略) 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略) 址“信用中国”网(www.credi 点击查看>> ))、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 (略) 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点击查看>> ))的投标人, (略) 项目。

3.1.8投标人需做出“ (略) 为承诺”,若其承诺不实,后果自负。( (略) 发布之后(含当日)至开标前)

3.1.9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职务,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若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任何材料 * 律不予认可;

3.1. * 投标人应提供主要参建人员(指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等)签字备案表,载明姓名、拟任职务、个人身份信息等内容,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3.1.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3.2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 级资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 * 级及以上资质、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

3.2.3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至少应有5人以上(含总监),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其中至少有1人具有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至少有1人具有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师资格;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水工建筑监理工程师资格和水利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3.2.4投标人 * 11日以来需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并加盖公章);

3.2.5投标人 * * *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 * 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2.6投标人及相关执()业人员须在全国 (略) 监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相关执()业人员应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同时具有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关系);

3.2.7根据财库【 * * 号和法【 * * 号文件的规定,对列 (略) 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略) 址“信用中国”网(www.credi 点击查看>> ))、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 (略) 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点击查看>> )的投标人, (略) 项目。

3.2.8投标人需做出“ (略) 为承诺”,若其承诺不实,后果自负( (略) 发布之后(含当日)至开标前)。

3.2.9投标人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职务,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若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任何材料 * 律不予认可;

3.2. * 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指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签字备案表,载明姓名、拟任职务、个人身份信息等内容,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3.2.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3 竣工质量检测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具有 (略) (略) 门颁发的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和量测 * 个类别的质量检测 * 级资质;具 (略) 门颁布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3.3.3 * 11日以来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4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经历;质量检测人 (略) (略) 门(协会)颁发的相应专业质量检测人员资格证书;

3.3.5投标人及相关执()业人员须在须在全国 (略) 监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相关执()业人员应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同时具有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关系);

3.3.6根据财库【 * * 号和法【 * * 号文件的规定,对列 (略) 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略) 址“信用中国”网(www.credi 点击查看>> ))、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 (略) 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点击查看>> )的投标人, (略) 项目。

3.3.7投标人需做出“ (略) 为承诺”,若其承诺不实,后果自负( (略) 发布之后(含当日)至开标前)。

3.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4 (略) 资格后审, (略) 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 (略) 理。

4、 (略) 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于 * * * * * 分— * * * * * (略) 文件。(由于全市诚信库统 * ,需报名的潜在投标企业均需要在 (略) 市公 (略) 注册企业诚信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

报名需知:

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 (略) 市公 (略) 网站www.nyggzyjy.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 (略) 市公 (略) 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 (略) 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 (略) 市公 (略) 网站下载专区《CA (略) 需资料》。

①、在 (略) 市公 (略) 注册企业诚信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均可以登录 (略) 市 (略) 区公 (略) 网站。

②、在 (略) 市公 (略) 办理的CA数字证书,按照 (略) 区公 (略) 操作手册上设置完成后,仍登录不上 (略) 区公 (略) (包括CA数字证书到期续费的), (略) CA数字证书到 (略) 区公 (略) 现场绑定CA数字证书。

4.2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段: * /份,监理标段: * /份,竣工质量检测标段: * /份,,售后不退。 (略) 代理机构在开标室收取, (略) 文件费方可参加开标。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投标企 (略) (略) 投标段系统自动生成的“费用缴纳说明单” (略) 帐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 * 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 * 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 (略) 电子交易系 (略) 数据为准; (略) 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地点: (略) 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纸质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前递交至 (略) 市 (略) 区公 (略) 开标厅。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及逾期送达的纸质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3、开标时投标企业需携带本企业CA (略) 解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略) 市· (略) 区)》网上发布。

(略) 文件 (略) 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 (略) 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 (略) 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市 (略) 区水利工 (略)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MB0X * 3Y

地址: (略) 南路 *

联系人:马双喜

  话: 点击查看>>

监督单位: (略) 市 (略)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P

联系人:王世扬

电话: 点击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A

联系人:曹敬忠

  话: 点击查看>>

  址: (略) 市范 (略) 市花园6号楼东单元 * 楼

(略) 市 (略) 区公 (略) 点击查看>>

企业诚信库注册电话: 点击查看>>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点击查看>>

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 点击查看>>

 

 

 

 

 

                                              (略) 市 (略) 区水利工 (略)

(略) (略)

* * *

 

 


第 * 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 (略) 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略) 代理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 (略) 文件予以澄清。

(略) (略) 项目的有关信息,招标人及代理机构的补充通知及澄清 (略) 上(但不指明问题来源),视为送达投标人

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称: (略) 市 (略) 区水利工 (略)

    址: (略) (略) 南路 *

人:马先生

    话: 点击查看>>

1.1.3

招标代理机构

    称: (略) (略)

    址: (略) 市范 (略) 市花园6号楼2

人:曹先生

    话: 点击查看>>

1.1.4

项目名称

(略) 市邕河 (略) 村区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标段)

1.1.5

建设地点

(略) 市 (略) 区独 (略) 侧,邕河干流与泄洪渠交叉口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监理工作范围

本工程施工期及竣工验收、保修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1.3.2

工期控制目标

施工中标工期

1.3.3

质量控制目标

合格

1.3.4

安全监控目标

无安全事故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能力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 级资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 * 级及以上资质、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

3、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至少应有5人以上(含总监),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其中至少有1人具有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至少有1人具有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师资格;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水利工程水工建筑监理工程师资格和水利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4、投标人 * 11日以来需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投标人 * * *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 * 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6投标人及相关执()业人员须在全国 (略) 监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相关执()业人员应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同时具有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关系);

7、根据财库【 * * 号和法【 * * 号文件的规定,对列 (略) 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略) 址“信用中国”网(www.credi 点击查看>> ))、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 (略) 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点击查看>> )的投标人, (略) 项目;

8、投标人需做出“ (略) 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若其承诺不实,后果自负( (略) 发布之后(含当日)至开标前);

9投标人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职务,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若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任何材料 * 律不予认可;

* 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指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签字备案表,载明姓名、拟任职务、个人身份信息等内容,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原件审查内容应与 (略) 附内容 * 致,否则视为无效。

投标人开 (略) 有原件备查。

1.4.2

服务质量与要求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4.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略)

不组织

1. * .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 *

分包

不允许分包 

1. *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略) 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 * 的, (略) 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即废标):

1. (略) 文件要求编制和上传递交;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 投标人 (略) 要求对 (略)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4. (略) 文件规定的期限;

5. (略) 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

6.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7. (略) 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 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9. 未按要求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

*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 (略) 控制价的;

* . (略) 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等文件

2.2.1

(略) 文件的截止时间

距投标截止时间 * 日前。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 天前

2.2.3

(略) 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 小时内

2.3.2

(略) 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 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 *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缴纳并绑定截止时间: * * * 日下午 * * 时(以 (略) 电子交易系 (略) 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 仟元整(¥ * . * 元);

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 (略) 区公 (略) 保证金专户,且转账时应在汇款附言(备注)栏严格按照规定分项目及标段填写。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附言(备注)填写规定如下:“XX项目XX标段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如投多个标段,保证金应分标段分别足额转入。多个标段的保证金不能合计金额转入。凡出现投标保证金未按时到账,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缴纳,未按要求填写(绑定)致使保证金无法识别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

4、为有效保护投保人信息, (略) 区公 (略) 在本项目开标前不获悉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不开具保证金收款收据,缴纳日期以 (略) 电子交易系 (略) 数据为准。为确保各投 (略) 交易,投标人支付账户必须为基本账户并且与 (略) 区公 (略) 投标人库中录入的基本账户 * 致(不支持结算卡支付)。非企业基本户账户,请及时登录系统申请变更并及时提交至 (略) 区公 (略) (略) 审核( (略) 区公 (略) 提交信息无需审核)。因投标人的原因,所造成的无法缴费、无法投标等 * 切后果, (略) 承担。

5、保证金汇入账户 (略) 上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费用缴纳说明单。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保证金 (略) 投标项目,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回执单 * 维码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依据。( (略) 绑定,视为缴费失败;“回执单”生成 * 维码图片后,缴费成功)。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手册链接地址:http:/ 点击查看>> =MsoNormal>6、 (略) 上报名、缴费、绑定,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7、保证 (略) 账户,但未成功绑定的,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请退款。

8、注:未中标的投标 (略) 项目负责人提出退款申请, (略) 门核对后,通过交易系统退还给投标人。

3.5.2

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11日 以来(提供监理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3

财务状况

* 年、 * 年、 *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名、签章

2、电子 (略) 有要求签章的地方都应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CA印章签章;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的CA印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1、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2份,11副。电子文档2(电子版文件包含投 (略) 内容, (略) 上上传文件保持 * 致。作为投标文件备份的电子版文件必须能够正常打开,U盘正常,文件无破损)

2、备份电子U盘要求。(注:其中 * 份电子文档应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生 (略) 有文件压缩后放入U盘,另 * 份为WORD格式)

3、电子文档应密封递交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A4纸(可裁剪、可分册)、打印(印刷)、清晰、工整、美观,并编制目录和连续页码,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书脊上应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 (略) ,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完全复印件)

4.1.1

投标文件密封、包装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应包装在 * 个袋内,电子文档U盘应分别单独装入2个档案袋内。并均在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标段,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名。

4.1.2

最外层封套上写明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

                  分前不得开启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略) 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投标人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并认真检查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或送达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人不予受理。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略) 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 投标人授权代表应携带法人授权书、身份证明CA 备份电子投标文、纸质投标文件并签到。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 1 * * 分( (略) 时间)

    点: (略) 区公 (略) ( (略) 市龙升大 (略) * 号楼 * 楼)

5.2

开标程序

1、投标人授权委托人代表持 CA 数字证书 (略) 。

2、宣布开标纪律。

 

3、介绍与会各方代表。

 

4、开标顺序:按电子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 (略) 开标。

(1)投标人解密: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本单位企业 (略) 加密,投标人在 (略) 检查数字证书有效性。开标解密时未在规定时间 * (略) 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电子开标系统原因除外)。

(略) 由于电子开标系统原因导致无法解密时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启封投标企业的投标文件备份,上传投标文件。

(2)唱标。

(3)投标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招标人、监督代表、等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投标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未电子签名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4)宣布开标结束。

6.1.1

(略) 的组建

(略) 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 ,技术经济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代表、监督单位代表共同在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 (略) 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7.3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3%

履约担保的形式: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必须将履约保证金交纳至账户: (略) 市 (略) 区公 (略) ,账  号: *   *   *   *   * (账户及收据换取方法与投标保证金相同)逾期未交将按照自动放 (略) 理。招标人 (略)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延指定中标人。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类似工程指项目总投资 * 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安全饮水、土地整理、农综开发项目除外)

 

付款方式

根据本项目工程款拨付节点拨付监理服务费

* .1

招标控制价

点击查看>> 元( * * 万元整)

* .2

招标代理费

(略) 代理服务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略) 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 (略) 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还须携带该项目投标人 CA 数字证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支付,执行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 (略) 办法》(计价格【 * * 号)、《 (略) 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 * 号)及发改价格[ * (略) 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缴纳招标文件费不作为接收投标文件的必要条件,但作为参加开标的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企业, (略) 文件费的,视为“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资格审查或加分项目,全部以投标单位开标时递交原件为准,并且 (略) 附复印件必须和原件 * 致,所提交原件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略) 人;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 (略) 。

(略) (略) 的答疑、澄清、 (略) (略) 分。招标代理 (略) 站“变更公告” (略) “答疑文件”告知投标人, (略) 文件和答疑文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略) 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注:投标中上传投标文件除投标人电子签章和法人代表电子签名外,其他签章可以上传盖章的扫描件为准。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 (略) 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略) 条件, (略) 。

1.1.2 (略) 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次项目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本次招标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监理目标

1.3.1 本工程监理工作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工程监理工期控制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工程监理安全控制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财务状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服务质量

1.4.2.1监理单位要在中华人民 (略) 发行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规章许可 (略) 监理工作, (略) 监理工作的责任和权力。

1.4.2.1.1按照“ * 控、 * 管、 * 协调”的要求,认真对建设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等提出审核意见,并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

1.4.2.1.2做好 * (略) 监理,合理、公开、 (略) 使权利,经招标人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等;

1.4.2.1.3行使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方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操作规程的工序、 (略) 工程,有权通知承建方整改、返工、直至停工;

1.4.2.1.3中 (略) 成员专业应齐全且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尽职尽责,认真、勤奋工作。

1.4.2.2 (略) 工作人员应出具全日制上岗保证书。

1.4.3服务要求

监理过程中,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参与质保、安保备案人员不经建设方 (略) 门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因不可抗力需更换监理人员的,更换人员执业资格应不低于被更换人员。建设方 (略) 门检查发现不合格的监理人员,监理方应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予以更换,更换人员执业资格应不低于被更换人员。

1.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项目前期准备 (略) 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  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4)  (略) 代理服务的;

(5)  (略) 代理机构同为 * 个法定代表人的;

(6)  (略) 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  (略) 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  被责令停业的;

(9)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 )单位负责人为同 *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略) 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略) 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略)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略) 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 (略) 。

1.9.2 投 (略) 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 (略) 负 (略) 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 (略) 中 (略) 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 * 投标预备会

1. *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 * .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 (略) 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 * .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 (略) 提问题的澄清, (略) 文件的投标人。 (略) (略) 分。

1. *

本工程监理不允许分包

1.12

(略) 文件某些要求的, (略) 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规范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 *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 (略) 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 (略) 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略) (略) 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略) 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可以 (略) 载内容的形式,下同), (略) 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 天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略) 市﹒ (略) 区)》网站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 (略) 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否则,视为已收到确认。

2.2.4 (略) 文件有 (略) 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 天前, (略) 文件,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略) 市﹒ (略) 区)》网站上发布 (略) 文件的投标人。 (略) 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 (略) 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否则,视为已收到确认。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投标保证金;

* 、监理大纲;

* 、项目管理机构

* 、资格审查资料;

* 、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 (略) 行情,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实力,自主合理报价。

3.2.2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提供正 (略) 必需的监理人员费、设备和设施的购置及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

3.2.3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监理期间的物价上涨、2个月以内工期延误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风险并计入报价;

3.2.4 (略) 使用的货币:投标人填报的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价依据,合同实施时也以人民币支付。

3.2.5 (略) 使用的货币:合同实施时以人民币支付。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 (略) 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缴纳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 (略) 分。投标保证金必须确保在前附表要求的时间前到账,否则视为未递交,有效的投标保证金进账凭证的扫描件是投标文件 (略) 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 (略) 理。

3.4.3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无息),招标人与中标人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无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 * 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略) 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相应注册岗位证书、现场监理员及专职安全监理员培训证书、 * 年、 * 年、 *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信用中国”网站、“中 (略) ”查询截图等材料的扫描件, (略) 、文件中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3.6 备选投标方案

本项目不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略) 分。其中,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 (略) 人的承诺。

3.7.2 (略) 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 (略) 之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略) 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 * 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 * 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6投标文件电子版的制作与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开标

4.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略) 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2 开标程序

1、投标人授权委托人代表持 CA 数字证书 (略) 。

 

2、宣布开标纪律。

 

3、介绍与会各方代表。

 

4、开标顺序:按电子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 (略) 开标。

(1)投标人解密: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本单位企业 (略) 加密,投标人在 (略) 检查数字证书有效性。开标解密时未在规定时间 * (略) 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电子开标系统原因除外)。

(略) 由于电子开标系统原因导致无法解密时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启封投标企业的投标文件备份,上传投标文件。

 

(2)唱标。

 

(3)投标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招标人、监督代表、等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投标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未电子签名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宣布开标结束。

5.评标

5.1 (略)

5.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 (略) 负责。 (略) 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略) 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2 (略)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 * 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略) (略) (略) 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 (略) 投标有关活动 (略) (略) 政 (略) 罚的。

5.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5.3 评标

(略) 按照第 * 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略) 评审。第 * 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合同授予

6.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 (略) 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 (略)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略)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6.3 履约保证金: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4 签订合同

6.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6.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 (略)

7.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 * 的, (略) :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 (略) (略) 有投标的。

7.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略) 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 (略) 。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略) 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略) 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 (略) (略)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略) 成员的纪律要求

(略) 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略) 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略) ,不得使用第 * 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 (略) 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略) 。

8.5 投诉

(略) 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根据 (略) 省水利厅 * 3 * 日印发的《关于进 * 步明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异议和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豫水建〔 * * 号)文件的规定提出异议和投诉。、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 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3-1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 *

只能有 * 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等级,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人员要求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不超过招标控制价

投标内容

招标 (略) 内容

工期控制目标

不超过施工中标工期

质量控制目标

不低于计划质量标准: 

监理服务期

施工工期及保修期间内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 * 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规定。

合同权利和义务

遵循第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投标人权利和义务

 

序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 )

监理大纲: * 分,资源配置: *

投标报价: * 分,投标人的业绩和资信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  *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①拦标价为A,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A,其投标 (略) 理。在A* * % * %)(包含 * % * %)的所有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B

②评标基准价C=A+B/2.若投标报价均不在A* * % * %)范围内,则基准价C=A* * %

 

 

2.2.4(1)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3

监理目标明确、方法得当得3分, * 般得13分,否则由评委酌情扣分。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3

合理得3分,基本合理得12分,否则得0分。

 

 

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2

合理得2分,基本合理得12分,否则得0分。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2

合理得2分,基本合理得12分,否则得0分。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2

合理得2分,基本合理得12分,否则得0分。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2

合理得2分,基本合理得12分,否则得0分。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2

合理得2分,基本合理得12分,否则得0分。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2

合理得2分,基本合理得12分,否则得0分。

 

 

合理化建议

2

合理得3分,基本合理得12分,否则得0分。

 

 

2.2.4(2)

资源配置

*

监理机构设置

6

机构设置合理得6分,基本合理得15分,否则由评委酌情扣分。

 

 

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

监理职业准则、行为规范、岗位职责等齐全、规范得4分,基本齐全得13分,否则由评委酌情扣分。

 

 

主要 (略) 计划

3

合理得3分,基本合理得12分,否则由评委酌情扣分。

 

 

拟投入检测、办公设备

4

数量、品种、型号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得4分,基本满足得13分,否则由评委酌情扣分。

 

 

对工程建设的建议

3

建议合理得3分,基本合理得12分,否则由评委酌情扣分。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满分 *

以评标基准值为基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等者得满分 * 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 * 分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值1% * 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2.2.4(4)

业绩和资信

*

近 * 年度会计事务审计报告

3

* * * 年度均盈利者得3分;有 * 年持平者的1分,有 * 年亏损者不得分。

 

 

* 年以来监理过类似项目经验

9

监理过类似水利工程项目,每有 * 项得3分,最多得9分。

 

 

* 年以来受到市(厅) (略) (略) 门表彰情况

4

每有 * 项得2分,最多得4分,没有得0分。

 

 

* 年以来有关项目法人对投标人类似工程的评价

4

评价好的, * 项得2分,最多得4分。

 

 

2.2.45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 * 分)

总监理工程师学历、职称和专业

4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水利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每具备 * 项2分,最高得4分。

 

 

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监理经历

9

* 年以来有 * 项类似工程监理经历得3分,最多得9分。

 

 

主要监理人员人员数量、职称及结构

7

人员数量完全满足工作需要,职称及专业结构合理得7分;人员数量基本满足需要,职称及专业结构基本合理得16分;否则得0分。

 

 

主要监理人员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5

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的人员占 * %及以上得5分, * % * %之间得14分,低于 * %0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 (略) 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投标人授权代表随机抽签确定。

点击查看>>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监理大纲: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监理大纲: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资源配置: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人的业绩和资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点击查看>>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略) 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 (略) 初步评审。有 *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不符合以下情形之 * 的,其 (略) 理:

1)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 (略) 为的;

3) (略) 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 (略) 按以下原则对 (略) 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 (略) 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 * 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 * 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1.4其他废标条款

1)投 (略) 分内容雷同的;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被当成废标的;

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2 详细评审

3.2.1 (略) 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 (略) 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3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 * 位“ * 舍 * 入”。

3.2.3 投标人得分为A+B+C+D

3.2.4 (略)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略) 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 (略) 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 (略) 可以书面形式要 (略) 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 (略) 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 (略) 补正。 (略)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 (略) 分。

3.3.3 (略) 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 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 (略) 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 * 章“投标人须知” (略)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略) 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略) 人推荐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第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本合同为参考版本,以 * * 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GF- 点击查看>>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工程项目名称:

 

      人:

 

      人:

 

 

中华人民 (略) 制定

(略) (略) 制定




(略) 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 * 致,订立本合同。

*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

* 、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框架协议;

2. 中标通知书;

3. 协议书;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投标书;

7. 附录,即:

附录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附录C 项目各监理阶段拟派人员情况表

附录D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 (略) 分。

*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 、签约酬金签约酬金:              

包括:

     1. 监理酬金:                             

2. 相关服务酬金: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 、期限

1. 监理期限:

在整个施工合同工期内提供监理服务,并免费延长3个月的监理服务期。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   /   /日始,至  /   /   /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 / / 日始,至 /   /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 / /日始,至  / /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 / /日始,至  /   / 日止。

* 、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 、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日。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 * 式 *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    份。

 

(以下无正文)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略) :                     (略) :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略) 分  通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 (略) 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 (略) 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 * 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 * 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 (略) 控制,对合同、 (略) 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 (略) 协调, (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 (略) 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 *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 (略) 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 * “酬金”是 (略) 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 *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 *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 * “ * 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 * 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 *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 (略) 载内容的形式。

1.1. * “天”是指第 * 天零时至第 * 天零时的时间。

1.1. * “月”是指按公历从 * 个月中任何 * 天开始的 * 个公历月时间。

1.1. *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 (略) 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附录C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 * 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 监理人的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 * 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 * 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 )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 )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 )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 (略) 检验或见证 (略) 抽检;

     * )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

* )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 )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 )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 (略) 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 )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 (略) 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 * 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 (略) 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 (略) 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 (略) 。

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 * 的监理人员:

1) (略) 为的;

2) (略) (略) 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 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 (略) 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 (略) 职责。

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 (略) 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 (略) 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 (略) 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 (略) 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 *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 文件资料

(略) 期内,监 (略) (略) 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义务

3.1 告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 (略) 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3.3.2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 (略) (略) 关系, (略) 本合同提 (略) 条件。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 * 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3.5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 答复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3.7 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略) 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 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

4.1.2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预见或不可预见的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略) 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4.2.2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 * 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 (略) 或 (略) 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 (略) 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 (略) 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 (略) 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变更

6.2.1 任何 * 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 (略) 变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 (略) 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 (略) 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 * 天。

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 (略) 。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 (略) 相应调整。

6.2.5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 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 * 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 * 方无正 (略) 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 * 方可以根据本合同 (略) 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 (略) 或部分 (略) (略) 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 * 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略) 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 (略) 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 (略) 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委托人按照监理进度及工作量向监理人支付监理费。

(略) 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 * 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 (略) 分义务的通知; (略) 工作时间超过 * 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

6.3.3 当监理人无正 (略) 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

6.3.4 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 * 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 * 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 (略) (略) 分工作。暂停工作后 * 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

6.3.5 因不可抗力 (略) (略) (略) 时, * 方应立即通知另 * 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6.4 终止

(略) 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本合 (略) 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 (略) 酬金。

7. 争议解决

7.1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 * 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 (略) 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检测费用

委托人要 (略) 的材料 (略) 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2 咨询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 (略) 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3 奖励

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 * 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5 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 (略) 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6 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 (略) 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7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8.8 著作权

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 (略) 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略) 分  专用条件

本专用条款是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中的 (略) 解释、补充、删除或修改,其顺序与“ * 般条款”的条款 * * 对应,未作改动的条款按“ * 般条款”执行。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执行通用条款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                       工程施工阶段(不含人防)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具体范围以项目的施工图纸范围为准。

所谓“工程施工的全过程”,是指监理工程项目从施工准备开始,经正式施工直至该项目按施工承包 (略) 完成和竣工验收(指该合同工程项目的竣(交)工验收)、质量 (略) 建设时期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理,进行工程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及环保等方面的施工监理等工作。施工承包合 (略) 完成和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以后为质量保修期服务。

2.1.2 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2.1.2.1 设计方面

2.1.2.1.1 熟悉工程设计,理解设计意图,设计图纸及文件(包括设计说明、技术要求、设计变更及设计修改通知等),经确认后按施工承包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向施工承包人提出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委托单位工程人员,由委托单位工程人员与设计单位沟通解决, (略) 人单位。

2.1.2.1.2审核设计图纸,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略) 出现的情况,保证监督管理施工质量。提出设计优化建议。

2.1.2.1.3 组织 (略) 设计交底。协助招标人组织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等对设计施工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和 (略) 专题讨论。

2.1.2.1.4审查施工承包单位对设计图纸及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 (略) 研究,并尽快给予答复。

2.1.2.1.5保存、 (略) 收到的设计图纸和文件及相关资料。其它相关业务。

2.1.2.2 采购方面

2.1.2.2.1 按施工单位采购供应进度计划单, (略) 主要材料的合格证及材料。

2.1.2.2.2 其它相关业务。

2.1.2.3 施工合同管理

2.1.2.3.1全面管理施工承包合同,审查施工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质及分包项目,报招标人单位批准。定期检查和清理施工承包单位非法分包的项目及分包单位,制 (略) 为。

2.1.2.3.2检查施工承包单位的施工准备工作,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申请报告,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报招标人批准后,签发开工令。检查监督施工承包 (略) 审批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制止其违背施工总平面 (略) 地 (略) 为。

2.1.2.3.3审批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使用的原材料及试验成果等,答复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2.1.2.4 工程进度控制。

工程进度控制工作主要应从进度计划的编制及各控制性目标的确定、进度计划实施的检查监督与协调、进度的统计分析与进度计划的调整等几方面采取相 (略) 控制。

2.1.2.5 施工质量控制

本工程的质量控制,必须以单位工程和工序进程为基础,对 (略) 程序化的、量化的全过程全面的控制。主要内容及要求如下:

2.1.2.5.1 对监理工程项 (略) 划分(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等),并按施工程序明确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分析和确定质量控制重点及对其应采取的监理措施。制定质量控制的各项实施细则、规定及其它管理制度。

2.1.2.5.2 根据委托人与施工承包单位或材料供应商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和材料供应合同中的有关要求,督促、检查施工承包单位或材料供应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 (略) 省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以及设计图纸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对违反上述规范、规程、要求者,责令其改正,必要时签发工程暂停指令。向违规单位签发监理通知后,还应监 (略) 整改,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为止。 (略) 联系单。

2.1.2.5.3 检查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能切实发挥作用,督促施工 (略) 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审查与确认施工承包单位或材料设备供应商及其选择的分包单位资质及质保体系。

2.1.2.5.4 组织向施工承包单位移交与合同有关 (略) 点;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测量实施报告 ,其内容应包括测量人员资质、测量仪器及其他设备配备、测量工作规程、合同项目施测方案、测点保护等;审查施工承包单位引伸 (略) 点测量 (略) 位施工测量放样放点成果, (略) 必要的复测。

2.1.2.5.5 审查批准施工承包单位自建的试验室或委托试验的试验室,审查试验室内容主要有试验室资质、设备和仪器的计量论证文件、试验检测设备及其他设备的配备、试验室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2.1.2.5.6 (略) 工程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施工承包单位按 (略) 的试验检测结果。监理单位若发 (略) ,有权责成施工承包单位或材料设备供应商(并指定检验单位) (略) 再检验,检验费用由施工承包单位或材料设备供应商支付,防止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等用于工程。不符合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的材料及半成品不得投入施工,且应 (略) 。

2.1.2.5.7 检查施工前的其它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完备(如图纸供应,水电供应,道路,场地,施工组织,施工机械以及其它环境影响因素),尽力避免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问题发生。

2.1.2.5.8 对 (略) 全过程全面的监督管理, (略) 管理工作的前 (略) 位和关键工序应采取“旁站监理”的方式(或 * 小时值班制度),对发现的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问题及时指令施工承包单位采取措施解决,必要时发出停工、返工指令。

2.1.2.5.9 充分利用监理的质量检查签证的控制手段,对工程 (略) 逐层次的逐项的(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等区分)施工质量认证和质量评定工作。 (略) 隐蔽工程、 (略) 位、重要工序的质量检查验收和签证 (略) 分项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应对隐蔽工程、 (略) 位、重要工序留存必要影像资料(拍照、录像)。

2.1.2.5. * 做好监理日志,随时记录施工中有关质量方面的问题,并对发生质量问 (略) 及时拍照或录相。组织并主持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分析会,分析、通报施工质量情况,协调有关单位间的施工活动以消除影响质 (略) 干扰因素。

协助委 (略) 重要阶段验收,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以及合同项目竣(交)工验收,监理单位应做好验收前的各项具体准备工作。

2.1.2.5. * 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质量事故报告;对 (略) 调查、 (略) 理意见,并监督 (略) 理。

2.1.2.5. * 监理单位必须建立自身的质量监控体系,配备监理工程师负责质量控制工作。

2.1.2.5. * 对 (略) 经常性的分析,并定期提出工程质量报告和按规定格式编制工程质量统计报表(年、季、月)报招标人单位。

2.1.2.6工程造价控制

2.1.2.6.1 协助项目管理人员或委托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流量计划。

2.1.2.6.2 通过对工程计量的审核以及必要的抽查等控制手段控制工程计量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2.1.2.6.3 审核施工承包单位上报的申请结算工程量及工程费用等,报委托人审核,并签发支付凭证

2.1.2.6.4 受理变更或索赔申请,进行调查和谈判,依据委托人授权审核各类工程变更(合同变更及设计修改,设计变更等), (略) 理意见,报招标人批准后下达变更指令。

2.1.2.6.5 对合同费用支付与已完工程量, (略) 综合分析。

2.1.2.6.6 编制工程款支付台账和相关报表。

2.1.2.7 做好监理过程中的技术管理及技术服务工作,对监理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工艺,材料,设 (略) 研究,对施工技术、改进施工工艺提出指导性意见,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技术、 (略) 预见并提出预控措施,用以优化设计和指导施工。

2.1.2.8 安全施工监督

2.1.2.8.1 检查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检查施工承包 (略) (略) 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和规定。

2.1.2.8.2 审查批准施工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中的重 (略) 全问题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

2.1.2.8.3 对施工生产及 (略) 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施工及时指令整改。

2.1.2.8.4 按照委 (略) 署检查施工承包单位的工程防汛措施并监督实施。

2.1.2.8.5 每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在劳动保护及环境保护方面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和国家标准。

2.1.2.8.6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协助委托人做好各合同项目间的安全生产协调工作 。

2.1.2.8.7 参加对 (略) 的调查分析、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事故报告及安全报表、监督施工承包单位对 (略) 理。

2.1.2.8.8 定期(每月)向招标人单位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按规定编制监理工程项目的报告。

2.1.2.8.9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监督

2.1.2.8. (略) 监理工程项目内的组织协调工作,编发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2.1.2.9定期的和不定期的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及监理工作情况,按期编制监理月报、季报和年报,以及有关工程进度、质量、造价、安全等方面的专题报告。

监理月报、季报、年报至少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2.1.2.9.1 工程进度情况(已完工程形象及工程量; (略) 情况;进度分析及措施;下月计划要点等)。

2.1.2.9.2 施工质量情况(分专业分项目的质量检测及试验成果汇总;质量检查签证汇总;质量分析与评价,改进措施)。

2.1.2.9.3 进场施工材料、机械设备及劳 (略) 动态;施工组织情况及问题。

2.1.2.9.4 合同变更和工程变更情况;索赔事项。

2.1.2.9.5 工程支付情况及合同费用分析。

2.1.2.9.6 施工安全、“大事记”及其他。

2.1.2. * 编写监理工程项目的“监理总结报告”,“大事记”。

2.1.2. * 监理单位定期(涉及工程安全、生产安全、质量事故的照片、音像记资料等应及时提交)提交与工程建设有关的照片、资料、 (略) 人统 * 归档。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运用通用条件  。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运用通用条件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2.3.4.1总监理工程师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合同文件明确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工作能力存在严重不足 (略) 工作需要的或不具有应有的职业操守,委托人可向监理人提出更换,监理人必须在7天内无条件更换。

2.3.4.2因特殊情况,监理人要求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必须提前 * 天向委托人提出书面申请(附前任和后任人员的详细履历资料),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才能更换备选总监理工程师。重病、故去应立即向委托人提出书面申请。

2.3.4.3监 (略) 的各专业工程师:详见附录C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监理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提出申请(附前任和后任人员的详细履历资料),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才能更换。

2.3.4.4各专业工程师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合同文件明确要求、投标文件的承诺,工作能力存在严重不足 (略) 工作需要的或不具有应有的职业操守,委托人可向监理人提出更换,则监理人必须在7天内无条件更换。监理人更换人员的,必须保证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职称、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 (略) 承诺人员的素质。人员更换后, (略) 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管理,相关工程协调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每周 * 份的监理例会纪要、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监理规划于合同签订后 * 周提交,月报每月5日提交,其他双方协商。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 (略) 有权属于:委托人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方式为: (略) 书面确认后移交。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 (略) 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故意或过失而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 (略) 赔偿。

(1)监理人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造成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向委托人赔偿。如果监理人与委托人或承包人对有关经济损失共负责任时,应按责任比例计算赔偿。

(2)在施工期间及保修期间,因监理人失职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监理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监理人对工程质量在合理使用寿命期内出现的质量事故承担相应的责任。

4.1.2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给委托人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4.1. (略) 文件的要求、合同文件明确要求以及后期发包人派发的任务单要求配备各专业监理人员,监理人员工作能力存在严重不足 (略) 工作需要的或不具有应有的职业操守,视为违约,发生 * 次扣除履约保证金总额的 * %。再按照发包人要求更换监理人员。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人民币    ,比例为:   /   ,汇率为:  /    。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作酬金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签订正式合同时, (略) 协商 。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且履约保证金缴纳后后生效。

6.2 变更

6.2.1除不可抗力外,非因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延期服务时间不超过 * 日历天的,不计取延期服务费,延期服务时间超过 * 日历天的,延期服务增加的监理费用自延期服务时间第 * 日开始计算,延期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延期工作酬金=(正常工作酬金÷合同工期)×延期服务天数×( (略) 管理人员数量/合同组织架构中平均管理人员数量)

延期工作酬金支付: 监理延期服务天数不满 * 个月的, (略) 结束后,监理延期费 * 日内 * 次性付清。监理延期服务天数超过 * 个月的每 * 个月支付 * 次。(监理延期服务天数为实际监理延期时间扣除免服务酬金延期( * 日历天)的日历天)

6.2.2工程保修期间内必要的责任认定等工作, (略) 收费。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 (略) 调解时,可提交  /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2) 种方式:

(1)提请    /    (略) 进行仲裁。

(2) (略) 在地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已含在合同费用中。

8.3 咨询费用

已含在合同费用中。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0 %。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在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第 * 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8.8著作权

监理人 (略) 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无论何时均需征得委托人同意 。

9. 补充条款

9.1监理人必须按照合同附录C要求安排足够的在岗监理人员以确保工程施 (略) 。总监理工程 (略) 监理单位 * 0元/人·天违约金,专业监理工程师 (略) 监理单位 * 元/人·天违约金;其他应在岗人员 (略) 监理单位5 * 元/人·天违约金;且总监理工程师每 (略) 的监理时间不少于5天。

9.2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参加每周工程进度协调例会,不能参加时需向委托人代表请假。无故缺席 * 次,每缺席 * 次支付违约金 5 * 元,无故缺席两次,每缺席 * 次支付违约金 * 元,无故缺席 * 次,每缺席 * 次支付违约金 * 元。无故缺席 * 次以上,视为严重违约,委托人保留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权利。

9.3.总监理工程师或各专业工程师因特殊情况需短暂离岗的,应当事先报委托人批准,并妥善 (略) 的工作交接。

9.4关于监理人的责任的补充约定

9.4.1.监理人应尽 * 切努力,按照本合 (略) 业通常的技 (略) 服务,使用适当的技术和安全有效的设备、仪器和方法,认真、 (略) 其监理职责,在与承包人的交往中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

9.4.2.对于委托人或承包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监理人应在3日内(如施工合同另有更短时间规定从其规定)做出书面答复;对 (略) 进度的事项应在 * 小时内做 (略) 理意见的书面答复。

9.4.3.凡涉及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议价、索赔、处理事故、改变工期、改变技术标准、改变重大施工方案等有关的问题,须事先报委托人书面批 (略) 。

9.4.4.监理人应在承包人提交工程款申请后3天内(如施工合同另有更短时间规定从其规定),完成工程量的计量和工程款审核并交委托人。

9.4.5.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证据,协助及支持委托人维护其合法权益。

9.4.6.监理 (略) 监理人员的人身和财 (略) 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在监理服务期内为 (略) 在地的人员办理人身和自有财产的有关保险,并承担有关费用,并报委托人备案,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 (略) 办理索赔。如果监理人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

9.5. (略) 本合同而使用的任何含有知识产权的物品、程序或资料,所有使用相关知识产权的费用视为包括在合同总价内。若监理人侵犯或涉嫌侵犯任何物品、程序或资料的知识产权,而使委托人蒙受索偿、诉讼、赔偿、费用和支出的,监理人须予以同额赔偿。

9.6.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守则,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9.6.1不得向承包人推销材料、设备,或有倾向性、排他性地变相推销;

9.6.2不得对材料用量、 (略) 虚假签认;

9.6.3不得不合理提高施工难度及增加材料用量,以增大施工费用,获取不正当收益;

9.6.4不得向施工单位介绍分包商或推销材料、设备等;

9.6.5不得故意刁难承包人以谋取私利,损害委托人的合法利益。

9.7.关于合同解除的补充约定

9.7.1.发生以下情况的,委托人可以书面通知监理人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监理人时解除,监理人应自本合同解除之日起3日内全额返还已支付的监理费,同时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委托人同 (略) 提起诉讼的权利。

9.7.1.1监理人未经委托人同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或两个以上专业负责人的;

9.7.1.2监理人与施工单位相互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的;

9.7.1.3监理人将本项目工作转交他人完成的;

9.7.1.4监 (略) 为对委托人造成较大损害的;

9.7.1.5监理人未能按合同达到委托人要求的工期、安全、质量目标,建设单位将视为监理人没有能力完成本合同;

9.7.1.6监理人其 (略) 为。

9.7.2.其他情况解除合同

9.7.2.1如在工程施工期间,因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工程停工达3个月的,双方均可提出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均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和监理人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

9.7.2.2经双方协商 * 致的可以解除合同。

9.7.3.合同解除后,按监理人已完成工作的比例计算监理报酬(但上述合同解除条件1“委托人解除合同”中约定的情况除外),并扣除监理人按合同应向委托人支付的款项。

9.8.关于违约责任的补充约定

9.8.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9.8.1.1总监理工程师违反合同规定兼任其他项目工作、监理人未经委托人同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仍不更换不合格的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5千元/违约金。

9.8.1.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违反合同规定兼任其他项目工作、监理人未经委托人同意更换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仍不更换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的,每人次应向委托人支付1千元/违约金。

9.8.1.3监理人违反本附加协议条款第9.6.条规定的,应赔偿委托人的经济损失。

9.8.1.4因监理人 (略) (略) 检查,致使承包人将不合格材料用于本工程,监理人须 * 次性向委托人支付2万元违约金/次,同时赔偿由此造成的 (略) 经济损失。

9.8.1.5 (略) 旁站监理的工作而 (略) (略) (略) 监督,或发现质量问题和安全隐 (略) 理也没有向委托人报告,每次须 * 次性向委托人支付3万元违约金,同时赔偿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9.8.1.6因监理人的责任导致工期延误的,每延误 * 天须向委托人支付 * 元违约金。

9.8.1.7因监理人责任导致工程整体质量 * 次性竣工验收不符合施工合同要求时,委托人有 (略) 监理费, (略) 担保金额, (略) 提出诉讼的权利。

9.8.1.8因监理人发出错误指令、越权发出指令或其他过失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由监理人赔偿。

监理人因违约或其他原因需向委托人支付款项时,委托人有权从应支付监理人的监理报酬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略) 分 (略) 支付。

若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和工期要求的,监理人应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对质量和工期的违约即视为监理人对本施工监理合同的违约(除非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上述情况的发生仅为承包 (略) 致,且监 (略) 了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9.8.2.监理工程师在合同期内出 (略) 为,应赔偿委托人相应的经济损失,同时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支付每次不超过人民币 * 元的违约金。

9.8.2.1监理工程师在其服务过程中违反了本协议的有关条款的;

9.8.2.2监理工程师在其服务过程中错误指示;

9.8.2.3工程中使用的材料、构件、机械设备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后,在经委托人复检时工程质量检查结果达不到设计、相关合同、规范及有关标准要求;

9.8.2.4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量、工程款审核费用、洽商变更费用、或工程结算,经委托人复查,有明显错误,或严重失实;

9.8.2.5本合同约定应由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有关造价方面的服务不及时、质量不高或存在严重错误的。

9.8.2.6 (略) (略) 每周 * 天签到制度。

* .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专职安全监理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至少有1人具有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师资格。


附录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A-2 设计阶段:                               

                                             

A-3 保修阶段:                                         

                                              

A-4 其他( (略) 、外部协调工作等):     

                                             

 

 

 

 

 

 

 

 

 

附录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

数量

工作要求

提供时间

1. 工程技术人员

 

/

(略)

2. 辅助工作人员

/

/

/

3. 其他人员

/

/

/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

数量

面积

提供时间

1. 办公用房

 

 

(略)

2. 生活用房

 

 

(略)

3. 试验用房

 

 

(略)

4. 样品用房

 

 

(略)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自理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称

份数

提供时间

备注

1. 工程立项文件

1

(略)

 

2. 工程勘察文件

1

(略)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1

(略)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1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签订后

 

5. 施工许可文件

1

 

 

6. 其他文件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

数量

型号与规格

提供时间

1. 通讯设备

/

/

/

2. 办公设备

/

/

/

3. 交通工具

/

/

/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

/

/

 

 

 

 

 

 

 

 

 

附录工程项目各监理阶段拟派人员情况表


序号

施工阶段

专业监理工程师

专业

备注

 

 

 

 

 

 

 

 

 

 

 

 

 

 

 


 

 

 

 

 

 

 

 

 

 

 

 

 

 

 

 

附录D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委托人                                                                         

监理人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委托人监 (略) 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 、双方的责任

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1.2 (略)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

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 (略) 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 (略) 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 、委托人责任

委托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2.1不得向监理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 (略) 费、感谢费等。

2.2不得在监理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委托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监理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旅游等提供方便。

2.4不得参加有可能 (略) 公务的监理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2.5不得向监理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委托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发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 、监理人责任

应与承包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 (略) 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

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委托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委托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旅游等提供方便。

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委托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 (略) 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 、违约责任

4.1委托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 * 、 (略) 为的,依据有关法律、 (略) 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监理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监理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 * 、 (略) 为的,依据有 (略) 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委托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3本责任书作为本 (略) 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 、责任书有效期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 、责任书份数

本责任书 * 式 * 份,委托人、监理人各执 * 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真:                               真:  




第 * 章  技术规范

监理规范

1. 本项目 (略)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点击查看>> 0)、《工程建设监理规程》(DBJ * - * - * )。

2. 监理招标文件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有冲突时,以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

 




                                                                                                            

(略) 市邕河 (略) 村区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监理标段)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电子签章)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投标保证金

* 、监理大纲

* 、项目管理机构

* 、资格审查资料

* 、承诺

* 、其他材料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 )投标函

 

( * )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已收到的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文件,并遵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略) (略) (略) 研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的投标报价,承包该工程的监理工作。同时理解此费用已包含投标人完成该工程监理(包含缺陷责任期)的所有费用。

2、 (略) 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及有关附件。

3、我方理解,贵方不 * 定接受最低报价,也可以拒绝收到的投标文件。同时也理解,贵方不承担我方的任何投标费用。

4、我方保证 (略) 有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 * 切责任和后果。

5、 (略) 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本投标文件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

6、如我方中标:

(1)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 (略) 分。

(3)   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 (略) 合同工程。

7、方在此声明,若招标 (略) 过程中,发现我方 (略) 为,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我方自愿承担 * 方损失和 * 切法律后果。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

日期:                    




( * )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

 

投标人

 

监理工作范围

 

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质量控制目标

 

监理服务期

 

工期控制目标

 

投标有效期

 

项目总监

 

编号

 

备注

 


注:  本汇总表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不得缺项。以上费用均保留小数点后 * 位。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

日期:                    

 

 

 

 

 

 

* 、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 (略) 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_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电子签章)

                       

 

 

 

 

 




*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凭证

 

 

 

 

 

 

 

 

 

 

 

 

 

 

 

投标人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 、监理大纲

 

 

 

(格式自拟)

 

 

 

 

 

 

 

 

 

 

 

 

 

 

 

 

 

* 、项目管理机构

( *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 * )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总监应附注册监理师证、身份证、职称证,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注册监理师证或相应岗位证书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文件(如有); 其他主要人员应附培训证书扫描件。

 

 

 

 

学历

 

 

 

 

拟在本合同任职

 

(略)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资格审查资料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

姓名

 

技术职称及执业资格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及执业资格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总监

 

营业执照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略)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本表后附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 * 证合 * 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认证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

(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略) 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电话

 

承包人名称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总监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本表后附合同扫描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 * 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

日期:                    

( * )正在监理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略) 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电话

 

承包人名称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总监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本表后附合同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 * 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

日期:                    

 

( * )《 (略) 为承诺函》

( * ) * 年、 * 年、 *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 *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中 (略) (www.ccg 点击查看>> )查询截图

( * )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 、服务承诺

 

 

 

(格式自拟)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

 

                         

 

 

 

 

 

 

 

 

 

* 、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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