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区建设工程 招 标 文 件 ( * 标段)
项目编号:建安建工公字〔 * 〕 * 号
项目名称:建安中学 * 期工程施工及监理
招标人: (略) 市建安 (略)
代理机构: (略) 建设 (略) * * 5; * * 年十月
目 录 第 * 章
招标公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 章
投标人须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 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 章
委托人要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 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 章 招标公告 建安建工公字〔 * 〕 * 号 (略) 市建安 (略) 建安中学 * 期工程施工及监理 (略) *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建安建工公字〔 * 〕 * 号 2、项目名称:建安中学 * 期工程施工及监理 3、招标单位: (略) 市建安 (略) 4、项目简介:该项目位于 (略) 市建安区。主要工作内容: (略) 材屋面、东西车库及综合楼出入口雨棚、新增旗杆 * 座、综合楼轻钢玻璃顶盖、室外铺装、新增围墙、新增大门、抗震支架、校区弱电干线、校区雨污水变更、石材骨架、外网低压电缆增加工程内容等。 5、招标控制价: * 标段: 点击查看>> . * 元; * 标段:施工中标价的0.7%。 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两个标段, * 标段为施工; * 标段为监理。 7、招标范围: (略) 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 (略) 有建设内容。监理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8、计划工期: * 标段: * 日历天。 * 标段:同施工工期。 9、质量要求:合格。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 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略) (略) 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承担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 标段:投标人 (略) (略) 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 * 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不接 (略) 人的投标; 3、不接受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和“信用 (略) ”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的投标。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略) 资格后审。 * 、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 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略) 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 点击查看>> )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 (略) 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略) 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 点击查看>> ) (略) 文件等(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 、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1、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略) 市) (略) 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2、施工图纸下载: (略) 文件中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 (略) (略) 下载。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套, (略) 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年 * 月 * 日9时 * 分。 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 ;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2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4、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略) 市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楼开标 * 室。 5、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 ; (略) 市)】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略) 市)》和《 (略)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市建安 (略) 项目负责人:崔清芳 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略) 建设 (略) 项目负责人:李文杰 电话: 点击查看>> (略) 市建安 (略) * 年 * 月 * 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 (略) 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 (略) 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承包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 ;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下载“ (略) 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 ;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 * ;组件下载 * ; * ;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略) 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 (略) 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 投标人对同 * 项目 (略) 投标的, (略) 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 个标段对应生成 * 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 (略) 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略) 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 ;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 (略) 理 (略) 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 * 项目 (略) 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略) 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 (略) 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 (略) 。 (略) 以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第 * 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 (略) 市建安 (略) 地址:建安区文广大厦 项目负责人:崔清芳 电话: 点击查看>> | | | |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建设 (略) 地址: (略) 区东泰街东泰大厦 * 楼 项目负责人:李文杰 电话: 点击查看>> | | | |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建安中学 * 期工程施工及监理 |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略) 市建安区建安中学 |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建安中学 * 期工程施工及监理 | | 1.1.7 | 招标控制价 | 施工中标价的0.7%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财政资金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略) 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 | 1.3.2 | 监理服务期限 | 同施工工期 | | 1.3.3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投标人 (略) (略) 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 * 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不接 (略) 人的投标; 3、不接受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和“信用 (略) ”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的投标。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略) 资格后审。 |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1.9.1 | (略) | 不组织 (略) ,自行组织 (略) ,费用自理 | 1. * .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 | 1. * .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 ; (略) 市)》上发布 | 1. * .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1. * .3 |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略) 文件、答疑、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文件(如有) | 2.2.1 | (略) 文件 |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 日之前 形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 ; (略) 市)》系统提出。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 ; (略) 市)》系统上发布 | 2.2.3 | (略) 文件澄清 |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 ; (略) 市)》系统上发布 | 2.3.2 | (略) 文件修改 |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答疑, (略) 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文件(如有) | 3.2.3 | 报价方式 | 自主报价,投标费率报价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费率,不低于招标控制费率的 *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费率):施工中标价的0.7%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 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和金额: 详见附表 * □不要求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近年,指 * 、 * 、 * 年(不足年份,按成立年份起)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近年,指 * 年1月1日至今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3(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1、电子投标文件 (1)成功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投标文件1份(文件格式为:XX公司XXX项目编号.file)。 (2)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1份文件格式为:XXX公司XXX(项目编号).bin)。 注: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是通过“ (略) 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V1.1”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 | 3.7.3(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单独密封、盖章, (略) 提交。 | 3.7.3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 4.1.2 | 封套上写明 | 项目编号: 招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标段)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 年 * 月 * 日9时 * 分( (略) 时间)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略) 市建安区公 (略) 开标 * 室( (略) 市建安区兴业大厦 * 楼)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是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5.2 | 开标程序 | 开标顺序:见招标文件第 * 章 投标人须知第5.2项。 | 6.1.1 | (略) 的组建 | (略) 构成:由评标专家4人和招标人代表1人组成,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 (略) 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3.2 | (略)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1-3人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 (略) 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 不少于3日 | 7.4 | 是 (略) 确定中标人 |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 | 7.6.1 | 履约保证金 | 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 % | 9 | (略) 投标 | □否 ■是 |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 .1 | 相关费用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按发改办价格[ * ] * 号文件。 | * .2 | 标后履约 | 按照《招投标法规定》 (略) (略) 门办理相关手续,同时由 (略) 监管。 | * .3 |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1、开标时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略) 签到,缺席或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各投标单位参加会议人数不得多于 * 人。 2、总监理工程师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 * .4 | 中标公示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略) 市)》和《 (略)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 * .5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招标文 (略) 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 (略) (略) 需的其他目的。 (略) (略) 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 * 人。 | * .6 |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 * 个的, (略) 。 | * .7 | 监 督 | (略) (略) (略) 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 .8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1、如有不明确或不 * 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2、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 (略) 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3、同 * 组成文件中就同 * 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 * 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4、同 * 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 * 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9 | 投标文件的拒收 |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2、 (略) 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4、开标时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未携带本人身份 (略) 并签到的; 5、开标时拟派项目总监未携带本人身份 (略) 并签到的; | * . * | 特别提示 | 1、 (略) 文件、工程量清单,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错误等或工程量清单与图纸存在差异,请在规定时间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提出。若投标人未提出异议,视为投标总价已经包含了为完成图纸对应工 (略) 工程价款, (略) 工程量清单存在错项、漏项,竣工结算不再调整。因招标工程量清单错项、漏项导致中标工程竣工工程量与施工图纸不 * 致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价款风险。 2、 (略) 文件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提出,以其他方式递交的异议不予接受。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出的有关本项目的答疑、修改等相关内容。 4、 (略)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交易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 (略) 。 5、 (略) (略) 编制。如果招标文件发生变更, (略) 文件为准,编制投标文件,务请投标人随时关注项目变更信息。 6、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略) 备查。 7、商务标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 7.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 (略) 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 和操作手册(工程项目),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商务标投标文件。 7.2 商务标投标文 (略) : 点击查看>> 。 8、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 (略) 卡MAC地址、CPU序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特征码均相同时,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 * 单位或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 * 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其投标无效; (略) 文件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 (略) 评审,在评标报告中显示“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定结果。 |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略) 条件, (略) 。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略) 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略) 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略) 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 * 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略) 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略) 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 * 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 (略) 代理机构; (7) (略) 代理机构同为 * 个法定代表人; (8) (略) 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 ( *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 )在最近 * 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 (略) (略)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 ) (略) 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 (略) 人名单; ( *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略) 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略)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略) 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 (略) 。部分投标人未按时 (略) 的,不 (略) (略) 。 1.9.2 投 (略) 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 (略) 负 (略) 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 (略) 中 (略) 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 * 投标预备会 1. *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 * .2 (略) 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 * .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 (略) 提问题的澄清, (略) 文件的投标人。 (略) (略) 分。 1. *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 * 响应和偏差 1. * .1 (略) 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 .2 (略) 文件作出响应。 1. * .3 (略) 文件某些要求的, (略) 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 * 款、第 2.2 款和第2.3 款 (略) 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 (略) 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略) (略) 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 ; (略) 市)】发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 (略) 文件予以澄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全面接受。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 天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 ; (略) 市)】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所有澄清、 (略) 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 ; (略) 市)】发出的为准,不再接受书面形式的递交。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 天前,招标人可以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 ; (略) 市)】修改招标文件, (略) 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当招标文件(含评标、定标办法)、补充通知、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为准。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略) 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资格审查资料; (6)监理大纲;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略) 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 (略) 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当是在监理服务期内,在充分考虑工程性质、规模、难易程度以及工作条件等情况,并按照合同规定的 (略) (略) 需要的费用。 3.2.2 (略) 人提 (略) 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按投标人须知前 (略) 。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 (略) 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 (略) 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后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详见附件 * 。 3.4.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投标 (略) 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2)在法定期限内签订书面合同,中标人执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略) 政公章)及合同原件 (略) 室办理退款手续,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 (略) 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 (略) 的,在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 (略) 同期活期存利息。 (4)投标活动中出现质疑、投诉的,中标候选人、质疑人和被质疑人、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投标保证金暂停退还。 (5)相关投标人 (略) 为的项目,其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 (略) 门 (略) 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退还投标保证金,除另有规定外, * 般以转账方式 * 次性退还至投标保证金的原提交账户。 3.4.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 * 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 *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的; (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略) (略) 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 *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 *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围标串标,骗取中标 (略) (略) 门调查核实的; ( * ) (略) 合同义务的; ( *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的其它情形。 ( * )自 * 年1月2日起,凡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交纳至同 * 标段相同子账号的,保证金暂不予退还,并依照《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 (略) (略) 办法》(许公管委〔 * 〕1号)规定,进行调查、认定、记录、 (略) 。对是否涉嫌串通投标,经调查核实后, (略) 为, (略) (略)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上缴国库。 3.5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按照“ * 证合 * ”或“ * 证合 * ” (略) 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图片)、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 (略)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和竣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 * 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或图片。每张表格只填写 * 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监理合同的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无要求不提供。 3.5.6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 (略) 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图片,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其他主要人员应附有关 (略) 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
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 (略) 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略) 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 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 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略) 分。其中, (略) 文件要求的基础上, (略) 人的承诺。 (略) 文件规定的基本格式要求。 3.7.2 (略) 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作出响应。 3.7.3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 (略) 分和监理大纲。 3.7.4 投标人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 (略) 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包括含工程量清单的商务标投标文件)。 3.7.5 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1份。 3.7.6 同时生成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水印码、电子签章 * 致的PDF文件。 3.7.8 商务标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 3.7.8.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 (略) 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 和操作手册(工程项目),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商务标投标文件。 3.7.8.2 商务标投标文 (略) : 点击查看>> 。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应单独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4.1.2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提交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略) 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略) 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4.1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 (略) 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 (略) 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3.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取得“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 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 (略) 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总监准时参加。 5.2 开标、解密、唱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 (略) 开标: (1)宣布投标截止时间,并公布招标人、代理机构、 (略) 门名称; (2)宣布开标纪律;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5)宣布唱标顺序,按已定顺序唱标,唱标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 (6)现场抽取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权重系数并宣布,同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5.2.2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5.2.2.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在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 (略) 解密。 (1)投标人解密:投标人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 (略) 进行解密。 (略) 使 (略) 解密的,请在代理机 (略) 。 (2)代理机构解密:代理机构按电子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先后顺序,使用本单位CA (略) 再次解密。 5.2.2.2电子投标文件解 (略) 理 (1)因电子交易系统异常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使用电子介质存储文件,以 (略) 。 (2)因投标人原因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由系统技术人员协助投标人将备份文件(电子介质存储)导入系统。若备份文件(电子介质存储)无法导入系统或导入系统仍无法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6. 评标 6.1 (略)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 (略) 负责。 (略) 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略) 成员人数以及
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略)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 * 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略) (略) (略) 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 (略) 投标有关活动 (略) (略) 政处罚
(略) 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 (略) 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 (略) 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 (略) (略) 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略) 按照第 * 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 * 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 (略) 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 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 (略) 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 (略) 文件规定的标 (略) 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略) 人 (略) 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 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 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 %。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无要求则不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略) 人提出附加条件,或
(略) 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
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 (略) 人签订合同, (略) 人承担连 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略) 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略) 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 (略) (略)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
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略) 成员的纪律要求 (略) 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略) 成员应当客观、 (略) 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略) ,不得使用第 * 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 (略) 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
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略) 。 8.5 投诉 8.5.1 (略) 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 (略) (略) 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 明材料。 8.5.2 (略) 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 (略) 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 (略) 投标 (略) 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 * :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 (万元) | 总监理 工程师 | 监理服务 期限 | 备注 | 投标人代 表签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最高投标限价: | |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附件 * :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投标人名称): (略) 对你方的 (略) 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 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或 (略) 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略) 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 :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 (略) :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须知 项目编号 | 建安建工公字〔 * 〕 * 号 | 项目名称 | 建安中学 * 期工程施工及监理 | 标段名称 | * 标段 | 投标保证金 交纳信息 | 金额:人民币 * 仟元整(¥ * . * 元) | 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 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均需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凡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而影响其投标结果的, (略) 负责。 (略) 转帐形式的,于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将款项 * 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视为未按时交纳。同时投标人应承 (略) 系统不能支付的风险。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2.1 (略) 上报名后,登录http:/ 点击查看>>
>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缴费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2.2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2.3 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并将缴纳凭证“ (略) 市建安区公 (略) 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同 (略) 提供 * 份,以备查询。 2.4 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 * 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3、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 (略) 负责。 4、汇款凭证无须备注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 5、出现以下情形造成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略) 负责。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2) (略) 文件划分的标段依次转账。 6、《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获取方法: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 ; (略) 市)系统-组件下载-《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 | 注意事项 | 1、因投标人的原因无法及时退还投标(竞买)保证金、滞留 * 年以上的,投标(竞买)保证金上缴财政。 2、自文件发布之日起, (略) 基本户备案,已备案的基 (略) 、账户发生变化的,须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方可提交投标(竞买)保证金。 3、基本户备案流程:投标 (略) 址:http:/ 点击查看>> >,进行系统用户注册,在注册流程中“银行账户”环节,增加“账户类别-基本账户”,填写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扫描上传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两者信息必须相符),保存备案信息,提交并绑定CA后可缴纳、绑定投标保证金。 4、 (略) 理 投标人投标过程中因 (略) 、银行账号发生变化,不能按照来款途径原路返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提供原 (略) 相关证明及新开账户开户许可证,到建安区公 (略) (略) 办理退款手续。 |
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项目编号 | | 是否中标 | 是□ 否□ | 申请单位(签章) | | (略) | | 账号 | | 申请金额 | 大写:
¥ | 股室负责人意见 | 年 月 日 | | | | | | |
备注:中标单位使用此表退还保证金时,此表格大小及格式不得改变。 履约保证金退还通知单
项目编号 | | 是否完工 | 是□ 否□ | 中标企业名称 | | (略) | | 账号 | | 金额 | 大写:
¥
| 招标人(采购人)意见 |
主要负责人签字 :
盖 章: 年 月 日 | | | | | | |
第 * 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依据:“关于印发《 (略) 文件》 (略) 文件的通知(发改法规[ * 号)”。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 |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 | | |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致 | | | |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 码证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 |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 | |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 | | 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 | |
| |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 | | | | | | |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 | | | | | | | |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 | | | | | | | | | |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 | | | | | | | | |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 | | | | | | | | | | 监理服务期限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 | | | | | | | |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 | | | | | | | | 2.1.3 | 响应性评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审标准 | | | | | |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 | | | | | | | | | |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 * .1 项规定和第 * | | | |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 | | | | | | | | | 监理大纲 | 符合第 * 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 | | | | |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 | | 编列内容 | | | | | | | | | | 2.2.1 | | 投标报价: * 分 资信业绩: * 分 (略) 分: * 分 (略) 分:8分 | | 分值构成 | | (总分 * 分) | | | | | | | | 2.2.2 | 评标基准费率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费率的确定:评标基准费率D=α×E+β×F 其中:E * ;招标控制费率; F * ;投标费率算术平均值,其计算方法为:当有效投标人不超过5家(含5家)时,取所有有效投标费率的算术平均值作为F值;当有效投标人在6 * ; * 家(含 * 家)时,去掉 * 个最高费率报价和 * 个最低费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F值;当有效投标人在 * 家以上时,去掉两个最高费率报价和两个最低费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F值。 有效投标人的投标费率为不高于E值,且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费率报价。 α * ;为E值的权重系数,α取值在0. * * ;0. * 之间抽取(开标时,在0. * 、0. * 、0. * 、0. * 、0. * 、0. * 、0. * (略) 人和投 (略) 随机抽机)。 β * ;为F值的权重系数,β=1 * ;α | | | | | | 2.2.4 (1) |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 * 分 | 企业综合实力(0~ * 分) | 1、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的每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 * 分,否则此项不得分(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和竣工备案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监理的工程获省级及以上工程类奖项(中州杯或结构中州杯)的每个奖项加 2.5分,获地市级工程类奖项的每个奖项加 1分,同 * 工程只计 * 次最高奖项。本项最高 5分。(以开标时提供的证书和同级奖励文件为准,以证书发证时间为准)。 3、 * 、 * 、 * 年连续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监理企业奖项的得 * 分,连续获得市级优秀监理企业奖项的得 5分。其余不得分(以开标时提供的证书和同级奖励文件为准,以证书发证时间为准) | | 总监业绩( * 分) | 1、担任类似项目工程总监的,每项得6分,最高得 * 分。(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和竣工备案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不能显示总监的姓名,需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 2、获得市级优秀总监奖项的得 3分,获得省级优秀总监奖项的得 8分,本项最高得 8分。(提供证书和同级奖励文件,以证书发证时间为准) | |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7分) | 1、拟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安全员、资料员、见证取员等项目成员,配备齐全者得4分,缺 * 名扣0.5分(以证书为准)。 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中有市级及以上优秀监理工程师且具有造价师资格或高级职称的得3分(以证书为准)。 | | 2.2.4 (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 分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 0-2分 |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 0-2分 | | 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 0-3分 |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 0-2分 | |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 0-3分 |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 0-2分 | |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 0-2分 | |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0-2分 | | 合理化建议 | 0-2分 | | 2.2.4 (3) | 投标报价 * 分 | 监理取费(满分 * 分) | 各有效投标费率报价均得基本分 * 分,每低于评标基准费率1%的扣0.1分;每高于1%的扣0.2分。 投标报价(费率)低于招标控制费率 * %的(政府投资项目低于财政评审价 * %的), (略) 理。 | | 2.2.4 (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8分 | 服务承诺(0-8分) | (略) 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和潜力做出优惠和服务承诺按照鼓励优质服务的原则。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表述的具体内容酌情打分。 | |
备注: 1、凡评标办法里涉及到的证书、证件及业绩材料等,均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否则该项得分应作0分处理。 2、类似项目:指学校建设工程监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 (略) 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 (略) 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略) 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略) 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 * 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略) 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 (略) 初步评审。有 *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 * 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1) (略)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略) 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略) 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 (略) 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 (略) 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 * 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 * 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略) 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 (略) 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 (略) 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 (略) 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略) 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 * 位“ * 舍 * 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略)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略) 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 (略) 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 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 * 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 (略) 。 (略)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 (略) 分。 3.3.3 (略) 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 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 (略) 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 (略)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略) 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说明: (略) 可以使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 点击查看>> )。 第 * 节通用合同条款 1. * 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 (略) 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专用 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委托人要求、监理报酬清单、监理大纲,以及其他构 (略) 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委托人通知监理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监理人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指由监理人填写并签署的、附在投标函后,名为“投标函附录”的函件。 1.1.1.6 委托人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委托人要求”的文件。 1.1.1.7 监理大纲:指监理人在投标文件中的监理大纲。 1.1.1.8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委托人和(或)监理人。 1.1.2.2 委托人:指与监理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监理人:指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4 委托人代表:指由委托人任命,并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 (略) (略) 义务的全权负责人。 1.1.2.5 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人任命, (略) (略) 义务的全权负责人。 1.1.2.6 承包人:指在本工程监理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的当事 人。 1.1.3 工程和监理 1.1.3.1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1.1.3.2 监理服务:指监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规范标准和监理合同等,对建
设工程勘察、设计或施 (略) 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 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的服务活动。 1.1.3.3 监理资料:是委托人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提供的,用于完成监理 (略) 需要 的资料。 1.1.3.4 监理文件:指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提交的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 则、监理日志、监理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略) 理文件、监理工作总结和其他文件等, 包括阶段性文件和最终文件,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格式和载体。 1.1.4 日期 1.1.4.1 开始监理通知:指委托人按第 6.1 款通知监理人开始监理的函件。 1.1.4.2 开始监理日期:指委托人按第 6.1 款发出的开始监理通知中写明的开始监理日期。 1.1.4.3 监理服务期限:指监理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 (略) 需的期限,包括按 第 6.2 款和第 6.3.2 (略) 作的调整。 1.1.4.4 完成监理日期:指第 1.1.4.3 目约定监理服务期限届满时的日期。 1.1.4.5 基准日:指投标截止时间前 * 天的日期。 1.1.4.6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 开始计算。期限最后 * 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 : * 。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监理报酬总金额。 1.1.5.2 合同价格:指监理人按合同约 (略) 监理工作后,委托人应付给监理人的金 额, (略) 合同过程中按 (略) 的变更和调整。 1.1.5.3 费用: (略) (略) 发生的或 (略) 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 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6 其他 1.1.6.1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 和电子邮件)等可以 (略) 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略) 在地的地
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委托人要求; (7)监理报酬清单; (8)监理大纲; (9)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监理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 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 生效。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6.1 监理文件的提供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向委托人提供 监理文件。合同约定监理文件应经委托人批复的,委托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 修改意见。 1.6.2 委托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委托人提供的文件,包括规范标准、承包合同、勘察文件、设计文 件等,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交给监理人。由于委托人未按时提供文件造成监理服务期 限延误的,按第 6.2 (略) 。 1.6.3 文件错误的通知
任何 * 方当事人发现文件中存在的明显错误或疏忽,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应立即 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6.4 文件的照管 监 (略) 保留 * 份合同文件、监理文件、委托 (略) 列文件、以及其他根据 合同收发的往来信函,以 (略) (略) 门查阅使用。 1.7 联络 1.7.1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 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1.7.2 上述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 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的地点和指定的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 1.8 转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 * 方当事人不得将 (略) 或部 分转让给第 * 人, (略) 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 1.9 严禁贿赂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 成对方当事人损失的,行为人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 知识产权 1. * .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完成的监理工作成果,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 和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委托人享有。 1. * .2 监理人从事监理活动时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因侵犯专利权或其 (略) 引起的责任, (略) 承担。因委托人提供的监理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1. * .3 监理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相应的使用费视为已包含在投标 报价之中。 1. * 文件及信息的保密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 * 方当事人不得将有关文件、技术秘密、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泄露 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
1. * 委托人要求 1. * .1 监理人应认真阅读、复核委托人要求,发现错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无论 是否存在错误,委托人均有权修改委托人要求,并在修改后 3 日内通知监理人。除专用合同条 款另有约定外,由此导致监理人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委托人应当相应地增加费用和(或) 延长周期。 1. * .2 如果委托人要求违反法律规定,监理人应在发现后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要求其改 正。委托人收到通知书后不予改正或不予答复的,监理人 (略) 合同义务,直至解除合 同;由此引起的 (略) 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1. * .3 委托人要求采用国外规 (略) 监理时,应由委托人负责提供该规范和标准的 外国文本和中文译本,提供的时间、份数和其他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
委托人义务 2.1 遵守法律 (略) 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监理人免于承担因委托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 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委托人应按第 6.1 款的约定向监理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为 (略) 人员,在施工期间提供办公房间、 办公桌椅、 (略) 接口、冷暖设施、生活设施、 (略) 交通服务和其他便利条件。 2.3 办理证件和批件 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委托人负责办理的工程建设 (略) 的各类审批、核准 或备案手续,委托人应当按时办理,监理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监理人负责 (略) 需的证件和批件,委托人应给予必 要的协助。 2.4 支付合同价款 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5 提供监理资料 委托人应按第 1.6.2 项的约定向监理人提供监理资料。 2.6 其他义务 (略) 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委托人管理 3.1 委托人代表 3.1.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 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 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监理人,由委托人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和授权期 限内, (略) 使权利、 (略) (略) 中的具体事宜。委托人代表在授权范围 (略) 为由委托人承担法律责任。 3.1.2 委托人代表违反法律法规、违背职业道德守则或者不按 (略) 职责及义务,导 致合同无法 (略) 的,监理人有权通知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委托人收到通知后 7 天 内,应当核 (略) 理结果通知监理人。 3.1.3 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的,应提前 * 天将更换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 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监理人。委托人代表超过 2 (略) 职责的,应 (略) 其职 责,并通知监理人。 3.2 委托人的指示 3.2.1 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发出指示,委托人的指示应盖有委托人单位章,并由委 托人代表签字确认。 3.2.2 监理人收到委托人作出的指示 (略) 。指示构成变更的,应按第 8 (略) 。 3.2.3 在紧急情况下,委托人代表或其授权 (略) 签发临时书面指示,监理人应遵照 执行。委托人代表应在临时书面指示发出后 * 小时内发出书面确认函,逾期未发出书面确认函 的,该临时书面指示应被视为委托人的正式指示。 3.2.4 由于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监理人费用增加和 (或)周期延误的,委托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
3.3 决定或答复 3.3.1 委托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监理人的监理工作和/或监 (略) 理决定, 监理人应按照委托 (略) ,涉及监理服务期限或监理报酬等问题按第 8 (略) 理。 3.3.2 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之内,对监理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答复; 逾期没有做出答复的,视为已获得委托人的批准。 4.
监理人义务 4.1 监理人的 * 般义务 4.1.1 遵守法律 (略) 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委托人免于承担因监理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 任何责任。 4.1.2 依法纳税 监理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含增值税)包括在合同价格之中。 4.1.3 (略) 监理工作 监理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委托人要求,完成合 (略) 工作,并对工作中的任何缺陷 进行整改,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目的。 4.1.4 其他义务 (略) 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4.2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委托人签发竣工验收 证书之日起 * 日后失效。如果 (略) 合同约定的 (略) 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委托 人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4.3 联合体 4.3.1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委托人签订合同。联合体 (略) 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4.3.2 联合体协议经委托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 (略) 合同过程中,未经委托人同意,不 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4.3.3 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授权的代表负责与委托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
各 (略) 合同。 4.4 总监理工程师 4.4.1 监理人应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指派总监理工程师,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监理人更 换总监理工程师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应在更换 * 天前将拟更换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和 详细资料提交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 2 (略) 职责的,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委派 (略) 其职责。 4.4.2 总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委托人要求,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在情况紧急 且无法与委托人取得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 后 * 小时内向委托人提交书面报告。 4.4.3 (略) 合同发出的 * 切函件均应盖有监理人单位章或由监理人授权的项目机 构章,并由监理人的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4.4.4 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 (略) 其某项职责,但事先 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委托人和承包人。 4.5 监理人员的管理 4.5.1 监理人应在接到开始监理通知之日起 7 天内,向委托人提交监理项目机构以及人员安 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项目机构设置、主要监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名单及资格条件。主要监 理人员应相对稳定,更换主要监理人员的,应取得委托人的同意,并向委托人提交继任人员的资 格、管理经验等资料。总监理工程师的更换,应按照本章第 4.4.1
(略) 。 4.5.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主要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其他人员包括各专业的监理员、资料员等。 4.5.3 监理人应保证其主要监理人员在合同期限内的任何时候,都能按时参加委托人组织的 工作会议。 4.5.4 国家规定应当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委托人有权随时检查。 委托人认为有必要时, (略) 考核。 4.6 撤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 监理人应对其总监理工程师和 (略) 有效管理。委托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的,监理人应予以撤换。 4.7 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 4.7.1 监理人应与其雇佣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发放工资。 4.7.2 监理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因 监理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 付酬。 4.7.3 监理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其雇佣人员办理保险。 4.8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委托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监理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监理工作。 5.
监理要求 5.1 监理范围 5.1.1 本合同的监理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和工作范围,具体监理范围应当根据 * 者 之间的 (略) 确定。 5.1.2 (略) 监理工程的建设内容,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1.3 阶段范围指工程建设程序中的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 段中的 * 个或者多个阶段,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1.4 工作范围指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 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中的 * 项或者多项工作,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2 监理依据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工程的监理依据如下: (1)适用的法律、 (略) 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 (3)工程勘察文件、设计文件及其他文件; (4)本工程监理的委托合同及补充合同; (5)委托人签订的勘察、设计和施工承包合同; (6) (略) 中与监理服务有关的来往函件; (7)其他监理依据。
5.3 监理内容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 * 次工地会议
7 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 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 * 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 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 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 * )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 * )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 * )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 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 (略) 检验或见证 (略) 抽检; ( * )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 审核、批准; ( * )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 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 * )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 *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 收标准; ( * )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 *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 (略) 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 议等事项; ( *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 *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 *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 * )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5.4 监理文件要求 5.4.1 监理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规范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和委托人要求,相关的监理依据 应当完整准确,文件内容和相应数据应当真实可靠。 5.4.2 监理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阶段相应监理工作的规定要求,满足委托人的下步工作需要, 并应 (略) (略) 规定。 5.4.3 本工程监理文件的具体类别、编制要求、编制内容、提交时间和份数等,在专用合同 条款中约定。 6.
开始监理和完成监理 6.1 开始监理 6.1.1 符合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始监理条件的,委托人应提前 7 天向监理人发出开始监理 通知。监理服务期限自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起计算。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委托人原因造成合同签订之日起 * 天内未能发出开 始监理通知的,监理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委托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 用和(或)周期延误。 6.2 监理周期延误 (略) 合同过程中,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监理服务期限延误的,委托人应当延长监理服务期 限并增加监理报酬,具体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合同变更; (2)因委托人原因导致的监理工作暂停; (3)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监理报酬; (4) (略) 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 (5)由于承包人延误、行政管理造成的监理服务期延误; (6)造成监理服务期限延误的其他原因。 6.3 完成监理 6.3.1 监理人应当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委托人要求实施和完成监理,并编制和
移交监理文件。 6.3.2 根据委托人要求或者基于专业能力判断,监理人认为能够提前完成监理的,可向委托 人递交 * 份提前完成监理建议书,包括实施方案、提前时间、监理报酬变动等内容。除专用合 同条款另有约定之外,委托人接受建议书的,不因提前完成监理而减少监理报酬;增加监理报 酬的,所增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6.3.3 缺陷修复监理指缺陷责任期间,监理人对承包人修复 (略) 的监理。缺陷修复 监理的责任由监理人负责。 6.3.4 委托人应当及时接收监理人提交的监理文件。如无正当理由拒收的,视为委托人已经 接收监理文件。接收监理文件时,委托人应向监理人出具文件签收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文件名 称、文件内容、文件形式、份数、提交和接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等。 6.3.5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文件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两者若有 不 * 致时,应以纸质文件为准。纸质文件应当加盖单位章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印章,具 体份数、纸幅、装订格式等要求,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电子文件应使用光盘和 U 盘分别 贮存。 7.
监理责任与保险 7.1 监理责任主体 7.1.1 监理人应运用 * 切合理的专业技术、知识技能和项目经验,按照职业 (略) 业 公认 (略) 职责,勤勉、谨慎、 (略) 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7.1.2 监理责任为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 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 (略) 监理,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7.1.3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 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7.2 监理责任保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建议监理人根据工程情况对 (略) 保险,并在合同履 行期间保持足额、有效。
8.
合同变更 8.1 变更情形 8.1.1 (略) 中发生下述情形时,合同 * 方均可向对方提出变更请求,经双方协商 * 致后 进行变更,监理服务期限和监理报酬的调整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监理范围发生变化; (2)除不可抗力外,非监理人的原因引起的周期延误; (3)非监理人的原因, (略) (略) 监理; (4)非监理人的原因,对工程暂停监理及恢复监理。 8.1.2 基准日后,因颁布新的或修订原有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等引发合同变更情形的, 按照 (略) 调整。 8.2 合理化建议 8.2.1 (略) 中,监理人可对委托人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委托人,被委托人采纳并构成变更的,执行第 8.1 款约定。 8.2.2 监理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工程投资、缩短了施工期限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 的,委托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约定给予奖励。 9.
合同价格与支付 9.1 合同价格 9.1.1 本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风险范围划分,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9.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应当包括收集资料、 (略) 、制订纲要、实 施监理、编制监 (略) 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 9.1.3 委托人要 (略) 外出考察、试验检测、 (略) 或专家评审时,相应费用不含 在合同价格之中, (略) 支付。 9.2 预付款 9.2.1 预付款应专用于本工程的监理。预付款的额度、支付方式及抵扣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 中约定。
9.2.2 委托人应在收到预付款支付申请后 * 天内,将预付款支付给监理人;监理人应当提 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9.3 中期支付 9.3.1 监理人应按委托人批准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格式及份数,向委托人提交中期支付申 请,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 9.3.2 委托人应在收到中期支付申请后的 * 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监理人;监理人应当 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委托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委托人同意中 期支付申请。委托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9.3.3 中期支付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的 (略) 。 9.4 费用结算 9.4.1 合同工作完成后,监理人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委托人提交监理费 用结算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4.2 委托人应在收到费用结算申请后的 * 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监理人;监理人应当 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委托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委托人同意费 用结算申请。委托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9.4.3 委托人对费用结算申请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 (略) 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由 监理人重新提交。监理人对此有异议的,按第 * (略) 。 9.4.4 最终结清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第 9.3.3 (略) 。 * . 不可抗力 * .1 不可抗力的确认 * .1.1 不可抗力是指监理人和委托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 (略) 合同过程中不可避免 发生并不能克服的 (略) 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 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 .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委托人和监理人应及 (略) 造成的损失,收集不可抗力造 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 * 致的,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 .2 不可抗力的通知 * .2.1 合同 * 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 (略) 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 同另 * 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 .2.2 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 * 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 * 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 说明不 (略) 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 料。 * .3 不可抗 (略) 理 * .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其损失,应由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 发生前已完成的监理工作,应当按照 (略) 支付。 * .3.2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进 * 步扩大,如未采取有 效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 (略) (略) 分的损失。 * .3.3 因 * 方当 (略) 合同义务, (略) 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应由该当事 (略) 损失。 * . 违约 * .1 监理人违约 * .1.1 (略) 中发生下列情况之 * 的,属监理人违约: (1)监理文件不符合规范标准以及合同约定; (2)监理人转让监理工作; (3)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实施监理并造成工程损失; (4)监 (略) (略) 合同; (5) (略) 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 .1.2 监理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委托人可向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 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监理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监理人应当承担由 (略) 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委托人损失等。 * .2 委托人违约 * .2.1 (略) 中发生下列情况之 * 的,属委托人违约: (1)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监理报酬; (2)委托人原因造成监理停止; (3)委 (略) (略) 合同; (4) (略) 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 .2.2 委托人发生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监理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 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监理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委托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委托人应当承 (略) 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监理人损失等。 * .3 第 * 人造成的违约 (略) 合同过程中, * 方当事人因第 * 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 责任。 * 方当事人和第 * 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 . 争议的解决 委托人和 (略) 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 (略) 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 (略) 协商解决 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 * 种方式解决: (1)向 (略) 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第 * 节专用合同条 第 * 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 * :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为实施 (项目
名称),已接受 (监理人名称,以下简称“监理人”)对该项目监理投标。
委托人和监理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 * 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5)委托人要求;(6)监理大纲; (7)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 (略) ,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 (¥ | | )。 | 4. | 总监理工程师: | | 。 | | | | | | 5. | 监理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 | | | 。 | | | | | | | | | | |
6. 监理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监理工作。 7. 委托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款。 8. | 监理人计划开始监理日期: | | | ,实际日期按照委托人在开始监理通知中载 | | | | | | | | | | 明的开始监理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限为 | | 天。 | | | 9. | 本合同协议书 * 式 | | 份,合同双方各执 | | 份。 | | | | | | | | | | | |
* . 合同未尽事宜, (略) 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 (略) 分。
委托人: | | | | (盖单位章) | 监理人: | | | | | (盖单位章) | | | | | | | | | |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 | (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 | (签字)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 | | 月 | | | | 日 | | 年 | | 月 | | | 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 * :履约保证金格式 (略) 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委托人名称):
鉴于(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接受(监理人名称,以下称“监理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监理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
(略) 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
2. 担保有效期自委托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委托人签发竣工验收证书之日 起 *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 (略) 合同约定的 (略) 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条件支付。 4. 委托人和监理人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 变。 担保人名称
: | | | | | (盖单位章) | | | |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 | (签字) | | | | | | 地 | 址: | | | | | | | | | | | | | | | | | | | | | 邮政编码: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电 | 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 | | 月 | 日 | | | | | | | | | | | | | |
第 * 章 委托人要求 委托人要求 委托人要求应尽可能清晰准确, (略) 定量评估的工作,委托人要求不仅应明确规 定其功能、用途、质量、环境、安全,并且要规定偏差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以及检验、试验、 (略) 的具体要求。对于监理人负责提供的有关服务,在委托人要求中应 * 并明确规定。 委托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监理要求 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在本章中明确相应的监理要求, * 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项目概况 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规模、项目地理位置、周边环境、树木情况、文物情况、 地址地貌、气候及气象条件、道路交通状况、市政情况等。 2. 监理范围及内容 3. 监理依据 4. 监理人员和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5. 其他要求 * 、适用规范标准 1. 国家、行业、 (略) 在地规范名录 2. 国家、行业、 (略) 在地标准名录 3. 国家、行业、 (略) 在地规程名录 * 、成果文件要求 1. 成果文件的组成 2. 成果文件的深度 3. 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 4. 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 5.
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1)纸质版的要求;(2)电子版的要求;(3)其他要求。 6. 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 * 、委托人财产清单 ( *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 1. 委托人提供的办公房屋及冷暖设施:如办公室数量及面积、空调等 2.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清单:如电脑、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等 3. 委托人提供的设施清单: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 ( *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1.
(略) 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2. 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 3. 委托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 4. 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资料 5. 技术标准、规范 6.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7. 其他资料 …… ( * )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 1. 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 2. 委托人财产退还要求 …… * 、委托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1. 委托人提供的生活条件 2. 委托人提供的交通条件
3. 委 (略) 络、通讯条件 4. 委托人提供的协助人员 …… * 、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1. 监理人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 2. 监理人自备的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 3. 监理人自备的交通工具: (略) 车辆等 4. 监理 (略) 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5. 监理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 6. 监理人自备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工具 7. 监理人自备的试验用房、样品用房 …… * 、委托人的其他要求 委托人的其他要求 …… 第 * 章 投标文件格式
(工程名称) 标段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授权委托书 * 、投标保证金 * 、资格审查资料 * 、监理大纲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 )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略) (略) 内容,
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监理服务期限: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如有); (5)资格审查资料; (6)监理大纲; …… 投标文件 (略) 分如存在内容不 * 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略) 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 (略) 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 * 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 )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标段 | | 投标人 |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 投标范围 | | 投标费率 | (大写) | (小写) | 监理服务周期 | |
投标有效期 | | 优惠与服务承诺 | |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正反面。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监理投标文件、 (略) 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 、投标保证金 附投标保证金有效的转账凭证; | | * 、资格审查资料 | | | | | ( * )基本情况表 | | | | | | | | | | | | | | | | | | | | 投标人名称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册地址 | | | | 邮政编码 | | | | | | | | | | | | | | | | | 联系人 | | | | 电 话 | | | |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 传 真 | | | | 网 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 | 电话 | | | | | | | | | | |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 | 电话 | | | | | | | | | | | | | | 企业监理资质证书 | | 类型: | | | | 等级: | 证书号: | | | | | | | | | | | |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 | | | | | | | | | | | | 类型: | | | | 等级: | 证书号: | | (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营业执照号 | | | | | | 员工总人数: | | | | | | | | | | | 注册资本 | | | | | | 高级职称人员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 | | 其 | | 中级职称人员 | | | | | | | | 中 | | | | | 基本 (略) | | | | | 技术人员数量 | | | | | | | | | | | | | (略) 账号 | | | | | | 各类注册人员 | | | | | | | | | | | | | | | 经营范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 | | | | | | | | | | | 况(包括但不限于与 | | | | | | | | | |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 | | | | | | | | | | 为同 * 人或者存在 | | | | | | | | | | |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 | | | | | | | | | | 同单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 | | | | | | | |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 )近年财务状况表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略) 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价格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 )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略) 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职 专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 * )主要人员简历表 | | | | |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 | | | 姓 | 名 | | | 年龄 | | | | | | | | | | | | | | 证书)名称 | | | | | | | | | | | | | | 职 | 称 | | | 学历 |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 | | | | | | | | | | 工作年限 | | | | |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 | | | | | | | | | | | | (略) | | | 年毕业于 | 学校 | 专业 | | | | | | | | | | | | | | 主要工作经历 | | | | | | | | | | | | | | | | | | 时 | 间 |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 | 担任职务 | |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6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 、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合理化建议。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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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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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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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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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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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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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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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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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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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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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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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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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建安区建设工程 招 标 文 件 ( * 标段)
项目编号:建安建工公字〔 * 〕 * 号
项目名称:建安中学 * 期工程施工及监理
招标人: (略) 市建安 (略)
代理机构: (略) 建设 (略) * * 5; * * 年十月
目 录 第 * 章
招标公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 章
投标人须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 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 章
委托人要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 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 章 招标公告 建安建工公字〔 * 〕 * 号 (略) 市建安 (略) 建安中学 * 期工程施工及监理 (略) *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建安建工公字〔 * 〕 * 号 2、项目名称:建安中学 * 期工程施工及监理 3、招标单位: (略) 市建安 (略) 4、项目简介:该项目位于 (略) 市建安区。主要工作内容: (略) 材屋面、东西车库及综合楼出入口雨棚、新增旗杆 * 座、综合楼轻钢玻璃顶盖、室外铺装、新增围墙、新增大门、抗震支架、校区弱电干线、校区雨污水变更、石材骨架、外网低压电缆增加工程内容等。 5、招标控制价: * 标段: 点击查看>> . * 元; * 标段:施工中标价的0.7%。 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两个标段, * 标段为施工; * 标段为监理。 7、招标范围: (略) 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 (略) 有建设内容。监理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8、计划工期: * 标段: * 日历天。 * 标段:同施工工期。 9、质量要求:合格。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 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略) (略) 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承担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 标段:投标人 (略) (略) 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 * 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不接 (略) 人的投标; 3、不接受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和“信用 (略) ”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的投标。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略) 资格后审。 * 、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 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略) 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 点击查看>> )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 (略) 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略) 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 点击查看>> ) (略) 文件等(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 、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1、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略) 市) (略) 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2、施工图纸下载: (略) 文件中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 (略) (略) 下载。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套, (略) 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年 * 月 * 日9时 * 分。 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 ;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2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4、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略) 市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楼开标 * 室。 5、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 ; (略) 市)】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略) 市)》和《 (略)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市建安 (略) 项目负责人:崔清芳 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略) 建设 (略) 项目负责人:李文杰 电话: 点击查看>> (略) 市建安 (略) * 年 * 月 * 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 (略) 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 (略) 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承包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 ;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下载“ (略) 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 ;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 * ;组件下载 * ; * ;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略) 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 (略) 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 投标人对同 * 项目 (略) 投标的, (略) 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 个标段对应生成 * 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 (略) 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略) 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 ;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 (略) 理 (略) 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 * 项目 (略) 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略) 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 (略) 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 (略) 。 (略) 以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第 * 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 (略) 市建安 (略) 地址:建安区文广大厦 项目负责人:崔清芳 电话: 点击查看>> | | | |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建设 (略) 地址: (略) 区东泰街东泰大厦 * 楼 项目负责人:李文杰 电话: 点击查看>> | | | |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建安中学 * 期工程施工及监理 |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略) 市建安区建安中学 |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建安中学 * 期工程施工及监理 | | 1.1.7 | 招标控制价 | 施工中标价的0.7%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财政资金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略) 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 | 1.3.2 | 监理服务期限 | 同施工工期 | | 1.3.3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投标人 (略) (略) 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 * 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不接 (略) 人的投标; 3、不接受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和“信用 (略) ”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的投标。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略) 资格后审。 |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1.9.1 | (略) | 不组织 (略) ,自行组织 (略) ,费用自理 | 1. * .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 | 1. * .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 ; (略) 市)》上发布 | 1. * .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1. * .3 |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略) 文件、答疑、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文件(如有) | 2.2.1 | (略) 文件 |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 日之前 形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 ; (略) 市)》系统提出。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 ; (略) 市)》系统上发布 | 2.2.3 | (略) 文件澄清 |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 ; (略) 市)》系统上发布 | 2.3.2 | (略) 文件修改 |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答疑, (略) 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文件(如有) | 3.2.3 | 报价方式 | 自主报价,投标费率报价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费率,不低于招标控制费率的 *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费率):施工中标价的0.7%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 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和金额: 详见附表 * □不要求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近年,指 * 、 * 、 * 年(不足年份,按成立年份起)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近年,指 * 年1月1日至今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3(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1、电子投标文件 (1)成功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投标文件1份(文件格式为:XX公司XXX项目编号.file)。 (2)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1份文件格式为:XXX公司XXX(项目编号).bin)。 注: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是通过“ (略) 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V1.1”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 | 3.7.3(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单独密封、盖章, (略) 提交。 | 3.7.3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 4.1.2 | 封套上写明 | 项目编号: 招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标段)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 年 * 月 * 日9时 * 分( (略) 时间)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略) 市建安区公 (略) 开标 * 室( (略) 市建安区兴业大厦 * 楼)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是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5.2 | 开标程序 | 开标顺序:见招标文件第 * 章 投标人须知第5.2项。 | 6.1.1 | (略) 的组建 | (略) 构成:由评标专家4人和招标人代表1人组成,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 (略) 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3.2 | (略)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1-3人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 (略) 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 不少于3日 | 7.4 | 是 (略) 确定中标人 |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 | 7.6.1 | 履约保证金 | 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 % | 9 | (略) 投标 | □否 ■是 |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 .1 | 相关费用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按发改办价格[ * ] * 号文件。 | * .2 | 标后履约 | 按照《招投标法规定》 (略) (略) 门办理相关手续,同时由 (略) 监管。 | * .3 |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1、开标时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略) 签到,缺席或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各投标单位参加会议人数不得多于 * 人。 2、总监理工程师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 * .4 | 中标公示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略) 市)》和《 (略)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 * .5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招标文 (略) 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 (略) (略) 需的其他目的。 (略) (略) 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 * 人。 | * .6 |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 * 个的, (略) 。 | * .7 | 监 督 | (略) (略) (略) 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 .8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1、如有不明确或不 * 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2、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 (略) 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3、同 * 组成文件中就同 * 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 * 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4、同 * 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 * 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9 | 投标文件的拒收 |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2、 (略) 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4、开标时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未携带本人身份 (略) 并签到的; 5、开标时拟派项目总监未携带本人身份 (略) 并签到的; | * . * | 特别提示 | 1、 (略) 文件、工程量清单,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错误等或工程量清单与图纸存在差异,请在规定时间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提出。若投标人未提出异议,视为投标总价已经包含了为完成图纸对应工 (略) 工程价款, (略) 工程量清单存在错项、漏项,竣工结算不再调整。因招标工程量清单错项、漏项导致中标工程竣工工程量与施工图纸不 * 致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价款风险。 2、 (略) 文件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提出,以其他方式递交的异议不予接受。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出的有关本项目的答疑、修改等相关内容。 4、 (略)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交易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 (略) 。 5、 (略) (略) 编制。如果招标文件发生变更, (略) 文件为准,编制投标文件,务请投标人随时关注项目变更信息。 6、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略) 备查。 7、商务标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 7.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 (略) 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 和操作手册(工程项目),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商务标投标文件。 7.2 商务标投标文 (略) : 点击查看>> 。 8、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 (略) 卡MAC地址、CPU序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特征码均相同时,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 * 单位或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 * 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其投标无效; (略) 文件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 (略) 评审,在评标报告中显示“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定结果。 |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略) 条件, (略) 。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略) 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略) 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略) 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 * 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略) 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略) 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 * 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 (略) 代理机构; (7) (略) 代理机构同为 * 个法定代表人; (8) (略) 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 ( *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 )在最近 * 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 (略) (略)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 ) (略) 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 (略) 人名单; ( *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略) 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略)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略) 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 (略) 。部分投标人未按时 (略) 的,不 (略) (略) 。 1.9.2 投 (略) 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 (略) 负 (略) 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 (略) 中 (略) 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 * 投标预备会 1. *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 * .2 (略) 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 * .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 (略) 提问题的澄清, (略) 文件的投标人。 (略) (略) 分。 1. *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 * 响应和偏差 1. * .1 (略) 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 .2 (略) 文件作出响应。 1. * .3 (略) 文件某些要求的, (略) 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 * 款、第 2.2 款和第2.3 款 (略) 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 (略) 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略) (略) 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 ; (略) 市)】发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 (略) 文件予以澄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全面接受。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 天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 ; (略) 市)】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所有澄清、 (略) 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 ; (略) 市)】发出的为准,不再接受书面形式的递交。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 天前,招标人可以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 ; (略) 市)】修改招标文件, (略) 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当招标文件(含评标、定标办法)、补充通知、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为准。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略) 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资格审查资料; (6)监理大纲;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略) 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 (略) 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当是在监理服务期内,在充分考虑工程性质、规模、难易程度以及工作条件等情况,并按照合同规定的 (略) (略) 需要的费用。 3.2.2 (略) 人提 (略) 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按投标人须知前 (略) 。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 (略) 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 (略) 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后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详见附件 * 。 3.4.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投标 (略) 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2)在法定期限内签订书面合同,中标人执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略) 政公章)及合同原件 (略) 室办理退款手续,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 (略) 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 (略) 的,在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 (略) 同期活期存利息。 (4)投标活动中出现质疑、投诉的,中标候选人、质疑人和被质疑人、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投标保证金暂停退还。 (5)相关投标人 (略) 为的项目,其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 (略) 门 (略) 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退还投标保证金,除另有规定外, * 般以转账方式 * 次性退还至投标保证金的原提交账户。 3.4.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 * 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 *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的; (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略) (略) 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 *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 *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围标串标,骗取中标 (略) (略) 门调查核实的; ( * ) (略) 合同义务的; ( *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的其它情形。 ( * )自 * 年1月2日起,凡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交纳至同 * 标段相同子账号的,保证金暂不予退还,并依照《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 (略) (略) 办法》(许公管委〔 * 〕1号)规定,进行调查、认定、记录、 (略) 。对是否涉嫌串通投标,经调查核实后, (略) 为, (略) (略)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上缴国库。 3.5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按照“ * 证合 * ”或“ * 证合 * ” (略) 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图片)、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 (略)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和竣工备案表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 * 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或图片。每张表格只填写 * 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监理合同的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无要求不提供。 3.5.6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 (略) 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图片,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其他主要人员应附有关 (略) 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
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 (略) 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略) 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 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 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略) 分。其中, (略) 文件要求的基础上, (略) 人的承诺。 (略) 文件规定的基本格式要求。 3.7.2 (略) 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作出响应。 3.7.3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 (略) 分和监理大纲。 3.7.4 投标人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 (略) 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包括含工程量清单的商务标投标文件)。 3.7.5 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1份。 3.7.6 同时生成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水印码、电子签章 * 致的PDF文件。 3.7.8 商务标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 3.7.8.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 (略) 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 和操作手册(工程项目),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商务标投标文件。 3.7.8.2 商务标投标文 (略) : 点击查看>> 。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应单独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4.1.2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提交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略) 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略) 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4.1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 (略) 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 (略) 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3.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取得“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 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 (略) 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总监准时参加。 5.2 开标、解密、唱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 (略) 开标: (1)宣布投标截止时间,并公布招标人、代理机构、 (略) 门名称; (2)宣布开标纪律;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5)宣布唱标顺序,按已定顺序唱标,唱标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 (6)现场抽取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权重系数并宣布,同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5.2.2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5.2.2.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在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 (略) 解密。 (1)投标人解密:投标人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 (略) 进行解密。 (略) 使 (略) 解密的,请在代理机 (略) 。 (2)代理机构解密:代理机构按电子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先后顺序,使用本单位CA (略) 再次解密。 5.2.2.2电子投标文件解 (略) 理 (1)因电子交易系统异常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使用电子介质存储文件,以 (略) 。 (2)因投标人原因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由系统技术人员协助投标人将备份文件(电子介质存储)导入系统。若备份文件(电子介质存储)无法导入系统或导入系统仍无法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6. 评标 6.1 (略)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 (略) 负责。 (略) 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略) 成员人数以及
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略)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 * 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略) (略) (略) 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 (略) 投标有关活动 (略) (略) 政处罚
(略) 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 (略) 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 (略) 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 (略) (略) 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略) 按照第 * 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 * 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 (略) 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 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 (略) 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 (略) 文件规定的标 (略) 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略) 人 (略) 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 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 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 %。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无要求则不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略) 人提出附加条件,或
(略) 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
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 (略) 人签订合同, (略) 人承担连 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略) 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略) 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 (略) (略)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
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略) 成员的纪律要求 (略) 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略) 成员应当客观、 (略) 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略) ,不得使用第 * 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 (略) 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
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略) 。 8.5 投诉 8.5.1 (略) 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 (略) (略) 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 明材料。 8.5.2 (略) 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 (略) 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 (略) 投标 (略) 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 * :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 (万元) | 总监理 工程师 | 监理服务 期限 | 备注 | 投标人代 表签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最高投标限价: | |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附件 * :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投标人名称): (略) 对你方的 (略) 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 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或 (略) 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略) 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 :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 (略) :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须知 项目编号 | 建安建工公字〔 * 〕 * 号 | 项目名称 | 建安中学 * 期工程施工及监理 | 标段名称 | * 标段 | 投标保证金 交纳信息 | 金额:人民币 * 仟元整(¥ * . * 元) | 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 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均需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凡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而影响其投标结果的, (略) 负责。 (略) 转帐形式的,于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将款项 * 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视为未按时交纳。同时投标人应承 (略) 系统不能支付的风险。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2.1 (略) 上报名后,登录http:/ 点击查看>>
>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缴费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2.2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2.3 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并将缴纳凭证“ (略) 市建安区公 (略) 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同 (略) 提供 * 份,以备查询。 2.4 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 * 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3、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 (略) 负责。 4、汇款凭证无须备注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 5、出现以下情形造成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略) 负责。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2) (略) 文件划分的标段依次转账。 6、《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获取方法: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 ; (略) 市)系统-组件下载-《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 | 注意事项 | 1、因投标人的原因无法及时退还投标(竞买)保证金、滞留 * 年以上的,投标(竞买)保证金上缴财政。 2、自文件发布之日起, (略) 基本户备案,已备案的基 (略) 、账户发生变化的,须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方可提交投标(竞买)保证金。 3、基本户备案流程:投标 (略) 址:http:/ 点击查看>> >,进行系统用户注册,在注册流程中“银行账户”环节,增加“账户类别-基本账户”,填写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扫描上传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两者信息必须相符),保存备案信息,提交并绑定CA后可缴纳、绑定投标保证金。 4、 (略) 理 投标人投标过程中因 (略) 、银行账号发生变化,不能按照来款途径原路返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提供原 (略) 相关证明及新开账户开户许可证,到建安区公 (略) (略) 办理退款手续。 |
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项目编号 | | 是否中标 | 是□ 否□ | 申请单位(签章) | | (略) | | 账号 | | 申请金额 | 大写:
¥ | 股室负责人意见 | 年 月 日 | | | | | | |
备注:中标单位使用此表退还保证金时,此表格大小及格式不得改变。 履约保证金退还通知单
项目编号 | | 是否完工 | 是□ 否□ | 中标企业名称 | | (略) | | 账号 | | 金额 | 大写:
¥
| 招标人(采购人)意见 |
主要负责人签字 :
盖 章: 年 月 日 | | | | | | |
第 * 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依据:“关于印发《 (略) 文件》 (略) 文件的通知(发改法规[ * 号)”。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 |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 | | |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致 | | | |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 码证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 |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 | |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 | | 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 | |
| |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 | | | | | | |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 | | | | | | | |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 | | | | | | | | | |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 | | | | | | | | |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 | | | | | | | | | | 监理服务期限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 | | | | | | | |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 | | | | | | | | 2.1.3 | 响应性评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审标准 | | | | | |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 | | | | | | | | | |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 * .1 项规定和第 * | | | |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 | | | | | | | | | 监理大纲 | 符合第 * 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 | | | | |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 | | 编列内容 | | | | | | | | | | 2.2.1 | | 投标报价: * 分 资信业绩: * 分 (略) 分: * 分 (略) 分:8分 | | 分值构成 | | (总分 * 分) | | | | | | | | 2.2.2 | 评标基准费率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费率的确定:评标基准费率D=α×E+β×F 其中:E * ;招标控制费率; F * ;投标费率算术平均值,其计算方法为:当有效投标人不超过5家(含5家)时,取所有有效投标费率的算术平均值作为F值;当有效投标人在6 * ; * 家(含 * 家)时,去掉 * 个最高费率报价和 * 个最低费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F值;当有效投标人在 * 家以上时,去掉两个最高费率报价和两个最低费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F值。 有效投标人的投标费率为不高于E值,且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费率报价。 α * ;为E值的权重系数,α取值在0. * * ;0. * 之间抽取(开标时,在0. * 、0. * 、0. * 、0. * 、0. * 、0. * 、0. * (略) 人和投 (略) 随机抽机)。 β * ;为F值的权重系数,β=1 * ;α | | | | | | 2.2.4 (1) |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 * 分 | 企业综合实力(0~ * 分) | 1、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的每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 * 分,否则此项不得分(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和竣工备案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监理的工程获省级及以上工程类奖项(中州杯或结构中州杯)的每个奖项加 2.5分,获地市级工程类奖项的每个奖项加 1分,同 * 工程只计 * 次最高奖项。本项最高 5分。(以开标时提供的证书和同级奖励文件为准,以证书发证时间为准)。 3、 * 、 * 、 * 年连续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监理企业奖项的得 * 分,连续获得市级优秀监理企业奖项的得 5分。其余不得分(以开标时提供的证书和同级奖励文件为准,以证书发证时间为准) | | 总监业绩( * 分) | 1、担任类似项目工程总监的,每项得6分,最高得 * 分。(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和竣工备案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不能显示总监的姓名,需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 2、获得市级优秀总监奖项的得 3分,获得省级优秀总监奖项的得 8分,本项最高得 8分。(提供证书和同级奖励文件,以证书发证时间为准) | |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7分) | 1、拟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安全员、资料员、见证取员等项目成员,配备齐全者得4分,缺 * 名扣0.5分(以证书为准)。 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中有市级及以上优秀监理工程师且具有造价师资格或高级职称的得3分(以证书为准)。 | | 2.2.4 (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 分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 0-2分 |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 0-2分 | | 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 0-3分 |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 0-2分 | |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 0-3分 |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 0-2分 | |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 0-2分 | |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0-2分 | | 合理化建议 | 0-2分 | | 2.2.4 (3) | 投标报价 * 分 | 监理取费(满分 * 分) | 各有效投标费率报价均得基本分 * 分,每低于评标基准费率1%的扣0.1分;每高于1%的扣0.2分。 投标报价(费率)低于招标控制费率 * %的(政府投资项目低于财政评审价 * %的), (略) 理。 | | 2.2.4 (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8分 | 服务承诺(0-8分) | (略) 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和潜力做出优惠和服务承诺按照鼓励优质服务的原则。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表述的具体内容酌情打分。 | |
备注: 1、凡评标办法里涉及到的证书、证件及业绩材料等,均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否则该项得分应作0分处理。 2、类似项目:指学校建设工程监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 (略) 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 (略) 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略) 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略) 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 * 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略) 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 (略) 初步评审。有 *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 * 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1) (略)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略) 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略) 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 (略) 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 (略) 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 * 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 * 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略) 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 (略) 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 (略) 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 (略) 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略) 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 * 位“ * 舍 * 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略)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略) 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 (略) 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 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 * 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 (略) 。 (略)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 (略) 分。 3.3.3 (略) 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 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 (略) 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 (略)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略) 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说明: (略) 可以使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 点击查看>> )。 第 * 节通用合同条款 1. * 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 (略) 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专用 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委托人要求、监理报酬清单、监理大纲,以及其他构 (略) 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委托人通知监理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监理人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指由监理人填写并签署的、附在投标函后,名为“投标函附录”的函件。 1.1.1.6 委托人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委托人要求”的文件。 1.1.1.7 监理大纲:指监理人在投标文件中的监理大纲。 1.1.1.8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委托人和(或)监理人。 1.1.2.2 委托人:指与监理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监理人:指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4 委托人代表:指由委托人任命,并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 (略) (略) 义务的全权负责人。 1.1.2.5 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人任命, (略) (略) 义务的全权负责人。 1.1.2.6 承包人:指在本工程监理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的当事 人。 1.1.3 工程和监理 1.1.3.1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1.1.3.2 监理服务:指监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规范标准和监理合同等,对建
设工程勘察、设计或施 (略) 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 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的服务活动。 1.1.3.3 监理资料:是委托人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提供的,用于完成监理 (略) 需要 的资料。 1.1.3.4 监理文件:指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提交的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 则、监理日志、监理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略) 理文件、监理工作总结和其他文件等, 包括阶段性文件和最终文件,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格式和载体。 1.1.4 日期 1.1.4.1 开始监理通知:指委托人按第 6.1 款通知监理人开始监理的函件。 1.1.4.2 开始监理日期:指委托人按第 6.1 款发出的开始监理通知中写明的开始监理日期。 1.1.4.3 监理服务期限:指监理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 (略) 需的期限,包括按 第 6.2 款和第 6.3.2 (略) 作的调整。 1.1.4.4 完成监理日期:指第 1.1.4.3 目约定监理服务期限届满时的日期。 1.1.4.5 基准日:指投标截止时间前 * 天的日期。 1.1.4.6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 开始计算。期限最后 * 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 : * 。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监理报酬总金额。 1.1.5.2 合同价格:指监理人按合同约 (略) 监理工作后,委托人应付给监理人的金 额, (略) 合同过程中按 (略) 的变更和调整。 1.1.5.3 费用: (略) (略) 发生的或 (略) 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 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6 其他 1.1.6.1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 和电子邮件)等可以 (略) 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略) 在地的地
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委托人要求; (7)监理报酬清单; (8)监理大纲; (9)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监理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 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 生效。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6.1 监理文件的提供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向委托人提供 监理文件。合同约定监理文件应经委托人批复的,委托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 修改意见。 1.6.2 委托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委托人提供的文件,包括规范标准、承包合同、勘察文件、设计文 件等,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交给监理人。由于委托人未按时提供文件造成监理服务期 限延误的,按第 6.2 (略) 。 1.6.3 文件错误的通知
任何 * 方当事人发现文件中存在的明显错误或疏忽,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应立即 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6.4 文件的照管 监 (略) 保留 * 份合同文件、监理文件、委托 (略) 列文件、以及其他根据 合同收发的往来信函,以 (略) (略) 门查阅使用。 1.7 联络 1.7.1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 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1.7.2 上述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 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的地点和指定的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 1.8 转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 * 方当事人不得将 (略) 或部 分转让给第 * 人, (略) 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 1.9 严禁贿赂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 成对方当事人损失的,行为人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 知识产权 1. * .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完成的监理工作成果,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 和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委托人享有。 1. * .2 监理人从事监理活动时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因侵犯专利权或其 (略) 引起的责任, (略) 承担。因委托人提供的监理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1. * .3 监理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相应的使用费视为已包含在投标 报价之中。 1. * 文件及信息的保密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 * 方当事人不得将有关文件、技术秘密、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泄露 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
1. * 委托人要求 1. * .1 监理人应认真阅读、复核委托人要求,发现错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无论 是否存在错误,委托人均有权修改委托人要求,并在修改后 3 日内通知监理人。除专用合同条 款另有约定外,由此导致监理人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委托人应当相应地增加费用和(或) 延长周期。 1. * .2 如果委托人要求违反法律规定,监理人应在发现后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要求其改 正。委托人收到通知书后不予改正或不予答复的,监理人 (略) 合同义务,直至解除合 同;由此引起的 (略) 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1. * .3 委托人要求采用国外规 (略) 监理时,应由委托人负责提供该规范和标准的 外国文本和中文译本,提供的时间、份数和其他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
委托人义务 2.1 遵守法律 (略) 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监理人免于承担因委托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 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委托人应按第 6.1 款的约定向监理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为 (略) 人员,在施工期间提供办公房间、 办公桌椅、 (略) 接口、冷暖设施、生活设施、 (略) 交通服务和其他便利条件。 2.3 办理证件和批件 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委托人负责办理的工程建设 (略) 的各类审批、核准 或备案手续,委托人应当按时办理,监理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监理人负责 (略) 需的证件和批件,委托人应给予必 要的协助。 2.4 支付合同价款 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5 提供监理资料 委托人应按第 1.6.2 项的约定向监理人提供监理资料。 2.6 其他义务 (略) 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委托人管理 3.1 委托人代表 3.1.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 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 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监理人,由委托人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和授权期 限内, (略) 使权利、 (略) (略) 中的具体事宜。委托人代表在授权范围 (略) 为由委托人承担法律责任。 3.1.2 委托人代表违反法律法规、违背职业道德守则或者不按 (略) 职责及义务,导 致合同无法 (略) 的,监理人有权通知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委托人收到通知后 7 天 内,应当核 (略) 理结果通知监理人。 3.1.3 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的,应提前 * 天将更换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 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监理人。委托人代表超过 2 (略) 职责的,应 (略) 其职 责,并通知监理人。 3.2 委托人的指示 3.2.1 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发出指示,委托人的指示应盖有委托人单位章,并由委 托人代表签字确认。 3.2.2 监理人收到委托人作出的指示 (略) 。指示构成变更的,应按第 8 (略) 。 3.2.3 在紧急情况下,委托人代表或其授权 (略) 签发临时书面指示,监理人应遵照 执行。委托人代表应在临时书面指示发出后 * 小时内发出书面确认函,逾期未发出书面确认函 的,该临时书面指示应被视为委托人的正式指示。 3.2.4 由于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监理人费用增加和 (或)周期延误的,委托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
3.3 决定或答复 3.3.1 委托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监理人的监理工作和/或监 (略) 理决定, 监理人应按照委托 (略) ,涉及监理服务期限或监理报酬等问题按第 8 (略) 理。 3.3.2 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之内,对监理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答复; 逾期没有做出答复的,视为已获得委托人的批准。 4.
监理人义务 4.1 监理人的 * 般义务 4.1.1 遵守法律 (略) 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委托人免于承担因监理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 任何责任。 4.1.2 依法纳税 监理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含增值税)包括在合同价格之中。 4.1.3 (略) 监理工作 监理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委托人要求,完成合 (略) 工作,并对工作中的任何缺陷 进行整改,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目的。 4.1.4 其他义务 (略) 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4.2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委托人签发竣工验收 证书之日起 * 日后失效。如果 (略) 合同约定的 (略) 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委托 人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4.3 联合体 4.3.1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委托人签订合同。联合体 (略) 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4.3.2 联合体协议经委托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 (略) 合同过程中,未经委托人同意,不 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4.3.3 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授权的代表负责与委托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
各 (略) 合同。 4.4 总监理工程师 4.4.1 监理人应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指派总监理工程师,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监理人更 换总监理工程师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应在更换 * 天前将拟更换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和 详细资料提交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 2 (略) 职责的,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委派 (略) 其职责。 4.4.2 总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委托人要求,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在情况紧急 且无法与委托人取得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 后 * 小时内向委托人提交书面报告。 4.4.3 (略) 合同发出的 * 切函件均应盖有监理人单位章或由监理人授权的项目机 构章,并由监理人的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4.4.4 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 (略) 其某项职责,但事先 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委托人和承包人。 4.5 监理人员的管理 4.5.1 监理人应在接到开始监理通知之日起 7 天内,向委托人提交监理项目机构以及人员安 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项目机构设置、主要监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名单及资格条件。主要监 理人员应相对稳定,更换主要监理人员的,应取得委托人的同意,并向委托人提交继任人员的资 格、管理经验等资料。总监理工程师的更换,应按照本章第 4.4.1
(略) 。 4.5.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主要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其他人员包括各专业的监理员、资料员等。 4.5.3 监理人应保证其主要监理人员在合同期限内的任何时候,都能按时参加委托人组织的 工作会议。 4.5.4 国家规定应当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委托人有权随时检查。 委托人认为有必要时, (略) 考核。 4.6 撤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 监理人应对其总监理工程师和 (略) 有效管理。委托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的,监理人应予以撤换。 4.7 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 4.7.1 监理人应与其雇佣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发放工资。 4.7.2 监理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因 监理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 付酬。 4.7.3 监理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其雇佣人员办理保险。 4.8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委托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监理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监理工作。 5.
监理要求 5.1 监理范围 5.1.1 本合同的监理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和工作范围,具体监理范围应当根据 * 者 之间的 (略) 确定。 5.1.2 (略) 监理工程的建设内容,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1.3 阶段范围指工程建设程序中的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 段中的 * 个或者多个阶段,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1.4 工作范围指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 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中的 * 项或者多项工作,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2 监理依据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工程的监理依据如下: (1)适用的法律、 (略) 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 (3)工程勘察文件、设计文件及其他文件; (4)本工程监理的委托合同及补充合同; (5)委托人签订的勘察、设计和施工承包合同; (6) (略) 中与监理服务有关的来往函件; (7)其他监理依据。
5.3 监理内容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 * 次工地会议
7 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 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 * 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 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 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 * )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 * )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 * )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 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 (略) 检验或见证 (略) 抽检; ( * )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 审核、批准; ( * )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 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 * )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 *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 收标准; ( * )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 *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 (略) 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 议等事项; ( *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 *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 *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 * )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5.4 监理文件要求 5.4.1 监理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规范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和委托人要求,相关的监理依据 应当完整准确,文件内容和相应数据应当真实可靠。 5.4.2 监理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阶段相应监理工作的规定要求,满足委托人的下步工作需要, 并应 (略) (略) 规定。 5.4.3 本工程监理文件的具体类别、编制要求、编制内容、提交时间和份数等,在专用合同 条款中约定。 6.
开始监理和完成监理 6.1 开始监理 6.1.1 符合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始监理条件的,委托人应提前 7 天向监理人发出开始监理 通知。监理服务期限自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起计算。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委托人原因造成合同签订之日起 * 天内未能发出开 始监理通知的,监理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委托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 用和(或)周期延误。 6.2 监理周期延误 (略) 合同过程中,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监理服务期限延误的,委托人应当延长监理服务期 限并增加监理报酬,具体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合同变更; (2)因委托人原因导致的监理工作暂停; (3)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监理报酬; (4) (略) 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 (5)由于承包人延误、行政管理造成的监理服务期延误; (6)造成监理服务期限延误的其他原因。 6.3 完成监理 6.3.1 监理人应当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委托人要求实施和完成监理,并编制和
移交监理文件。 6.3.2 根据委托人要求或者基于专业能力判断,监理人认为能够提前完成监理的,可向委托 人递交 * 份提前完成监理建议书,包括实施方案、提前时间、监理报酬变动等内容。除专用合 同条款另有约定之外,委托人接受建议书的,不因提前完成监理而减少监理报酬;增加监理报 酬的,所增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6.3.3 缺陷修复监理指缺陷责任期间,监理人对承包人修复 (略) 的监理。缺陷修复 监理的责任由监理人负责。 6.3.4 委托人应当及时接收监理人提交的监理文件。如无正当理由拒收的,视为委托人已经 接收监理文件。接收监理文件时,委托人应向监理人出具文件签收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文件名 称、文件内容、文件形式、份数、提交和接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等。 6.3.5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文件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两者若有 不 * 致时,应以纸质文件为准。纸质文件应当加盖单位章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印章,具 体份数、纸幅、装订格式等要求,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电子文件应使用光盘和 U 盘分别 贮存。 7.
监理责任与保险 7.1 监理责任主体 7.1.1 监理人应运用 * 切合理的专业技术、知识技能和项目经验,按照职业 (略) 业 公认 (略) 职责,勤勉、谨慎、 (略) 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7.1.2 监理责任为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 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 (略) 监理,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7.1.3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 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7.2 监理责任保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建议监理人根据工程情况对 (略) 保险,并在合同履 行期间保持足额、有效。
8.
合同变更 8.1 变更情形 8.1.1 (略) 中发生下述情形时,合同 * 方均可向对方提出变更请求,经双方协商 * 致后 进行变更,监理服务期限和监理报酬的调整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监理范围发生变化; (2)除不可抗力外,非监理人的原因引起的周期延误; (3)非监理人的原因, (略) (略) 监理; (4)非监理人的原因,对工程暂停监理及恢复监理。 8.1.2 基准日后,因颁布新的或修订原有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等引发合同变更情形的, 按照 (略) 调整。 8.2 合理化建议 8.2.1 (略) 中,监理人可对委托人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委托人,被委托人采纳并构成变更的,执行第 8.1 款约定。 8.2.2 监理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工程投资、缩短了施工期限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 的,委托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约定给予奖励。 9.
合同价格与支付 9.1 合同价格 9.1.1 本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风险范围划分,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9.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应当包括收集资料、 (略) 、制订纲要、实 施监理、编制监 (略) 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 9.1.3 委托人要 (略) 外出考察、试验检测、 (略) 或专家评审时,相应费用不含 在合同价格之中, (略) 支付。 9.2 预付款 9.2.1 预付款应专用于本工程的监理。预付款的额度、支付方式及抵扣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 中约定。
9.2.2 委托人应在收到预付款支付申请后 * 天内,将预付款支付给监理人;监理人应当提 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9.3 中期支付 9.3.1 监理人应按委托人批准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格式及份数,向委托人提交中期支付申 请,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 9.3.2 委托人应在收到中期支付申请后的 * 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监理人;监理人应当 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委托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委托人同意中 期支付申请。委托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9.3.3 中期支付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的 (略) 。 9.4 费用结算 9.4.1 合同工作完成后,监理人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委托人提交监理费 用结算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4.2 委托人应在收到费用结算申请后的 * 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监理人;监理人应当 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委托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委托人同意费 用结算申请。委托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9.4.3 委托人对费用结算申请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 (略) 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由 监理人重新提交。监理人对此有异议的,按第 * (略) 。 9.4.4 最终结清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第 9.3.3 (略) 。 * . 不可抗力 * .1 不可抗力的确认 * .1.1 不可抗力是指监理人和委托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 (略) 合同过程中不可避免 发生并不能克服的 (略) 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 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 .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委托人和监理人应及 (略) 造成的损失,收集不可抗力造 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 * 致的,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 .2 不可抗力的通知 * .2.1 合同 * 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 (略) 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 同另 * 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 .2.2 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 * 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 * 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 说明不 (略) 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 料。 * .3 不可抗 (略) 理 * .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其损失,应由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 发生前已完成的监理工作,应当按照 (略) 支付。 * .3.2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进 * 步扩大,如未采取有 效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 (略) (略) 分的损失。 * .3.3 因 * 方当 (略) 合同义务, (略) 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应由该当事 (略) 损失。 * . 违约 * .1 监理人违约 * .1.1 (略) 中发生下列情况之 * 的,属监理人违约: (1)监理文件不符合规范标准以及合同约定; (2)监理人转让监理工作; (3)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实施监理并造成工程损失; (4)监 (略) (略) 合同; (5) (略) 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 .1.2 监理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委托人可向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 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监理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监理人应当承担由 (略) 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委托人损失等。 * .2 委托人违约 * .2.1 (略) 中发生下列情况之 * 的,属委托人违约: (1)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监理报酬; (2)委托人原因造成监理停止; (3)委 (略) (略) 合同; (4) (略) 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 .2.2 委托人发生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监理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 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监理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委托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委托人应当承 (略) 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监理人损失等。 * .3 第 * 人造成的违约 (略) 合同过程中, * 方当事人因第 * 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 责任。 * 方当事人和第 * 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 . 争议的解决 委托人和 (略) 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 (略) 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 (略) 协商解决 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 * 种方式解决: (1)向 (略) 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第 * 节专用合同条 第 * 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 * :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为实施 (项目
名称),已接受 (监理人名称,以下简称“监理人”)对该项目监理投标。
委托人和监理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 * 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5)委托人要求;(6)监理大纲; (7)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 (略) ,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 (¥ | | )。 | 4. | 总监理工程师: | | 。 | | | | | | 5. | 监理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 | | | 。 | | | | | | | | | | |
6. 监理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监理工作。 7. 委托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款。 8. | 监理人计划开始监理日期: | | | ,实际日期按照委托人在开始监理通知中载 | | | | | | | | | | 明的开始监理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限为 | | 天。 | | | 9. | 本合同协议书 * 式 | | 份,合同双方各执 | | 份。 | | | | | | | | | | | |
* . 合同未尽事宜, (略) 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 (略) 分。
委托人: | | | | (盖单位章) | 监理人: | | | | | (盖单位章) | | | | | | | | | |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 | (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 | (签字)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 | | 月 | | | | 日 | | 年 | | 月 | | | 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 * :履约保证金格式 (略) 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委托人名称):
鉴于(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接受(监理人名称,以下称“监理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监理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
(略) 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
2. 担保有效期自委托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委托人签发竣工验收证书之日 起 *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 (略) 合同约定的 (略) 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条件支付。 4. 委托人和监理人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 变。 担保人名称
: | | | | | (盖单位章) | | | |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 | (签字) | | | | | | 地 | 址: | | | | | | | | | | | | | | | | | | | | | 邮政编码: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电 | 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 | | 月 | 日 | | | | | | | | | | | | | |
第 * 章 委托人要求 委托人要求 委托人要求应尽可能清晰准确, (略) 定量评估的工作,委托人要求不仅应明确规 定其功能、用途、质量、环境、安全,并且要规定偏差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以及检验、试验、 (略) 的具体要求。对于监理人负责提供的有关服务,在委托人要求中应 * 并明确规定。 委托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监理要求 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在本章中明确相应的监理要求, * 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项目概况 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规模、项目地理位置、周边环境、树木情况、文物情况、 地址地貌、气候及气象条件、道路交通状况、市政情况等。 2. 监理范围及内容 3. 监理依据 4. 监理人员和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5. 其他要求 * 、适用规范标准 1. 国家、行业、 (略) 在地规范名录 2. 国家、行业、 (略) 在地标准名录 3. 国家、行业、 (略) 在地规程名录 * 、成果文件要求 1. 成果文件的组成 2. 成果文件的深度 3. 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 4. 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 5.
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1)纸质版的要求;(2)电子版的要求;(3)其他要求。 6. 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 * 、委托人财产清单 ( *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 1. 委托人提供的办公房屋及冷暖设施:如办公室数量及面积、空调等 2.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清单:如电脑、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等 3. 委托人提供的设施清单: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 ( *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1.
(略) 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2. 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 3. 委托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 4. 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资料 5. 技术标准、规范 6.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7. 其他资料 …… ( * )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 1. 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 2. 委托人财产退还要求 …… * 、委托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1. 委托人提供的生活条件 2. 委托人提供的交通条件
3. 委 (略) 络、通讯条件 4. 委托人提供的协助人员 …… * 、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1. 监理人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 2. 监理人自备的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 3. 监理人自备的交通工具: (略) 车辆等 4. 监理 (略) 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5. 监理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 6. 监理人自备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工具 7. 监理人自备的试验用房、样品用房 …… * 、委托人的其他要求 委托人的其他要求 …… 第 * 章 投标文件格式
(工程名称) 标段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授权委托书 * 、投标保证金 * 、资格审查资料 * 、监理大纲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 )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略) (略) 内容,
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监理服务期限: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如有); (5)资格审查资料; (6)监理大纲; …… 投标文件 (略) 分如存在内容不 * 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略) 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 (略) 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 * 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 )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标段 | | 投标人 |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 投标范围 | | 投标费率 | (大写) | (小写) | 监理服务周期 | |
投标有效期 | | 优惠与服务承诺 | |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正反面。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监理投标文件、 (略) 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 、投标保证金 附投标保证金有效的转账凭证; | | * 、资格审查资料 | | | | | ( * )基本情况表 | | | | | | | | | | | | | | | | | | | | 投标人名称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册地址 | | | | 邮政编码 | | | | | | | | | | | | | | | | | 联系人 | | | | 电 话 | | | |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 传 真 | | | | 网 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 | 电话 | | | | | | | | | | |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 | 电话 | | | | | | | | | | | | | | 企业监理资质证书 | | 类型: | | | | 等级: | 证书号: | | | | | | | | | | | |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 | | | | | | | | | | | | 类型: | | | | 等级: | 证书号: | | (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营业执照号 | | | | | | 员工总人数: | | | | | | | | | | | 注册资本 | | | | | | 高级职称人员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 | | 其 | | 中级职称人员 | | | | | | | | 中 | | | | | 基本 (略) | | | | | 技术人员数量 | | | | | | | | | | | | | (略) 账号 | | | | | | 各类注册人员 | | | | | | | | | | | | | | | 经营范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 | | | | | | | | | | | 况(包括但不限于与 | | | | | | | | | |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 | | | | | | | | | | 为同 * 人或者存在 | | | | | | | | | | |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 | | | | | | | | | | 同单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 | | | | | | | |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 )近年财务状况表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略) 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价格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 )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略) 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职 专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 * )主要人员简历表 | | | | |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 | | | 姓 | 名 | | | 年龄 | | | | | | | | | | | | | | 证书)名称 | | | | | | | | | | | | | | 职 | 称 | | | 学历 |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 | | | | | | | | | | 工作年限 | | | | |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 | | | | | | | | | | | | (略) | | | 年毕业于 | 学校 | 专业 | | | | | | | | | | | | | | 主要工作经历 | | | | | | | | | | | | | | | | | | 时 | 间 |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 | 担任职务 | |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6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 、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合理化建议。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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