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生产性科研用房、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中铁产业园)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铁轨道交通高科技产业园3号地块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2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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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生产性科研用房、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中铁产业园)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铁轨道交通高科技产业园3号地块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2招标变更
非生产性科研用房、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中铁产业园)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铁轨道交通高科技产业园
(略) 文件
补遗( * )
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补遗如下:
1、将“招标公告”中“5投标文件的递交”的“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日 * 时 * 分,地点为 (略) 市公 (略) 本项目开标室( (略) 市天府大道北段 * 号天 (略) 7号楼)。”修改为:“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日 * 时 * 分,地点为 (略) 市公 (略) 本项目开标室( (略) 市天府大道北段 * 号天 (略) 7号楼)。”
2、将“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条款投标截止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以 (略) 系统时间为准)注:若有补遗文件修改的,以补遗文件中确定的时间为准。”修改为:“ * 日 * 时 * 分(以 (略) 系统时间为准)注:若有补遗文件修改的,以补遗文件中确定的时间为准。”
另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3、将“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条款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 * 日历天日历天
计划开工工作日期:以监理下达的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节点工期:依据本项目立项报告及有关文件,本项目分 * 期建设,其中: * 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备案 * 日完成, * 年 * 月 * 日取得施工许可证, * 完成正负0以下主体结构工程施工, * 日完成主体封顶,竣工验收 * 日完成;
其它各期节点工期根据销售情况由发包人确定。”修改为:
“计划总工期: * 日历天
计划开工工作日期:以监理下达的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节点工期:依据本项目立项报告及有关文件,本项目分 * 期建设,其中: * 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备案 * 日完成, * 年 * 月 * 日取得施工许可证, * 完成正负0以下主体结构工程施工, * 日完成主体封顶,竣工验收 * 日完成;
其它各期节点工期根据销售情况由发包人确定。”
4、将“第 *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 (略) 分 合同协议书”的“ * 、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节点工期: 依据本项目立项报告及有关文件,本项目分 * 期建设,其中: * 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备案 * 年 * 月 * 日完成, * 年 * 月 * 日取得施工许可证, * 年 4 月 * 完成正负 0 以下主体结构工程施工, * 年 6 月 * 日完成主体封顶,竣工验收 * 年 * 月 * 日完成;其它各期节点工期根据销售情况由发包人确定。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 * 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修改为“ * 、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节点工期: 依据本项目立项报告及有关文件,本项目分 * 期建设,其中: * 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备案 * 年 * 月 2 日完成, * 年 * 月 * 取得施工许可证, * 年 4 月 * 完成正负 0 以下主体结构工程施工, * 年 6 月 * 日完成主体封顶,竣工验收 * 年 * 月 * 日完成;其它各期节点工期根据销售情况由发包人确定。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 * 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5、将“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 .1条款招标控制价“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参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进 * 步放开建设项目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 号文),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自主报价。
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参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进 * 步放开建设项目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 号文),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自主报价。
(略) 控制价为按国家 * 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规范、 * 川省建设工程 * 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组成的计费标准(以下简称“定额组价”),投标人投标函中只填报下浮费率,招标人只接受下浮费率的报价。,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规费/;
下同, (略) 控制价,否则应否决其投标。
注:
1、若无价格填"/"。
2、 (略) 控制价,作为投标最高限价。 (略) 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进 * 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 号)有关规定;《 * 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工 (略) 门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结合工程项目实际与拟定的合理 (略) 编制。造价编制单位及造价执(从) (略) 控制价,对其准确性负责。 (略) 控制价不得作上浮或下调或政策性压价。”
修改为:“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 * 】 * 号)的收费标准确定。投标人依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 * 步放开建设项目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 号文),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自主填报下浮费率,招标人只接受下浮费率的报价。
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 * 】 * 号)的收费标准确定。投标人依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 * 步放开建设项目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 号文),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自主填报下浮费率,招标人只接受下浮费率的报价。
(略) 控制价为:按国家 * 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规范、 * 川省建设工程 * 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组成的计费标准(以下简称“定额组价”),投标人投标函中只填报下浮费率,招标人只接受下浮费率的报价,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规费/;
下同, (略) 控制价,否则应否决其投标。
注:
1、若无价格填"/"。
2、 (略) 控制价,作为投标最高限价。 (略) 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进 * 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 号)有关规定;《 * 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工 (略) 门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结合工程项目实际与拟定的合理 (略) 编制。造价编制单位及造价执(从) (略) 控制价,对其准确性负责。 (略) 控制价不得作上浮或下调或政策性压价。”
6、将“ (略) 分 专用合同条款”中“通用合同条款修改表”第4.5条款中“4.5.5 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职权:承包人项目经理是承包人在本工程的全权代表, (略) (略) 涉的 * 切事宜。项目经理为承包人驻工地总代表, (略) 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略) 有文件经承包人(项目经理)签署后视为承包人已确认的事实。承包人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承包人 (略) 公章后递交发包人,但其中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工程决算款的审定等重要文件,需有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授 (略) 公章。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 (略) 承诺的人员 * 致, (略)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押证制度,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须 (略) ,至国家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承包人不得变更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否则将视为转包。承包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应附有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任何职责,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任何职责的承诺书。未经发包人的批准,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并且在发出书面通知后 7 天内未见纠正,按本合同第 4.1. * 项(7)承担相应违约金,并上 (略) (略) 门, (略) 理。由此引起的 * 切后果承包人承担。”
修改为:“4.5.5 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职权:承包人项目经理是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确定的负责本工程施工的全权代表, (略) (略) 涉的 * 切事宜。 (略) 有文件经承包人项目经理签署后视为承包人已确认的事实。承包人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承包人 (略) 公章后递交发包人,但其中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工程决算款的审定等重要文件,需有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授 (略) 公章。”
7、将“ (略) 分 专用合同条款” 中“通用合同条款修改表”第4.6条款“4.6.6以投标文件承诺人员为准, (略) 文件要求及工程需要,至少应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注册造价工程师。安全员不少于 2 名。项目人员不能 * 人兼任 2 个(或以上)岗位。 (略) 文件要求的拟派项目相关人员的证件、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①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身份证。②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③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注册造价工程师身份证及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须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④拟派本项目的其他人员( 若有) 的身份证及岗位证书( 或执业证或职称证),证书不限专业。⑤ (略) 有人员投标人 (略) 保证明。”修改为:“4.6.6承包人的人员配备以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为准。”
8、将“ (略) 分 专用合同条款” 中“通用合同条款修改表”第4.6条款中“4.6.7尽管承包人已按照投 (略) 列的数量派遣了上述各类人员,因工期紧,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在投标时提供证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它未完工项目担任职务,承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它项目担任职务,但若发包人认为这些人员不 (略) 施工的需要、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人继续增派或雇佣相应人员,并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的上述指 (略) ,不得无故拖延,若超过 7 天则视为承包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处以 1 万元/每人次至 5 万元/每人次的违约金。”修改为:“4.6.7尽管承包人已按照投 (略) 列的数量派遣了上述各类人员,当若发包人认为这些人员不 (略) 施工的需要、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人继续增派或雇佣相应人员,并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的上述指 (略) ,不得无故拖延,若超过 7 天则视为承包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处以 1 万元/每人次至 5 万元/每人次的违约金。”
9、将“ (略) 分 专用合同条款” 中“通用合同条款修改表”第4. * 条款“4. * .1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详细的进度计划,包括设计、承包人文件提交、采购、制造、检验、 (略) 、施工、安装、试验的各个阶段的预期时间以及设计和施工组织方案说明等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经监理人批准的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承包人还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编制更为详细的分阶段或分项进度计划,报监理人批准。
(1)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篇章中须至少对基坑支护工程、 (略) 理工程、建筑工程、防水工程等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设置专篇,工程进 (略) 络图及横道图形编制,并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承包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 5 天内,编制详细可实施的施工总组织设计(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并报送监理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及上报的资料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 1 万元至 * 万元的罚款;各个专项施工方案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及上报的资料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 1 万元至 5 万元的罚款,具体时间以监理例会或专题会上规定的时间为准。
施工进度计划中还应载明要求发包人组 (略) 阶段性工程设计交底的时间。
(3)监理人批复或对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自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相关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后 7 天内。
(4)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 4 份其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人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该计划而采用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说明,该计划应满足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必须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批通过。监理人和发包人的审批同意,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椐合同规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5)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节点,总工期不超过 个日历天,并应满足以下时间节点要求 :
承包人应在每月 * 日前,向监理人提交 4 份按合同详细的进度和已完工程量报表,经监理人审核后交发包人、跟踪审计审批。承包人每月 * 日前提交下月工作计划,报监理人审核并交发包 (略) 。 (略) 报计划不合理而被监理、发包人否决而造成的工期损失, (略) 负责。”修改为:“4. * .1 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详细的进度计划,包括设计、承包人文件提交、采购、制造、检验、 (略) 、施工、安装、试验的各个阶段的预期时间以及设计和施工组织方案说明等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经监理人批准的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承包人还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编制更为详细的分阶段或分项进度计划,报监理人批准。”
中铁产业园( (略) ) (略)
* 日
保 存
非生产性科研用房、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中铁产业园)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铁轨道交通高科技产业园
(略) 文件
补遗( * )
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补遗如下:
1、将“招标公告”中“5投标文件的递交”的“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日 * 时 * 分,地点为 (略) 市公 (略) 本项目开标室( (略) 市天府大道北段 * 号天 (略) 7号楼)。”修改为:“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日 * 时 * 分,地点为 (略) 市公 (略) 本项目开标室( (略) 市天府大道北段 * 号天 (略) 7号楼)。”
2、将“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条款投标截止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以 (略) 系统时间为准)注:若有补遗文件修改的,以补遗文件中确定的时间为准。”修改为:“ * 日 * 时 * 分(以 (略) 系统时间为准)注:若有补遗文件修改的,以补遗文件中确定的时间为准。”
另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3、将“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条款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 * 日历天日历天
计划开工工作日期:以监理下达的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节点工期:依据本项目立项报告及有关文件,本项目分 * 期建设,其中: * 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备案 * 日完成, * 年 * 月 * 日取得施工许可证, * 完成正负0以下主体结构工程施工, * 日完成主体封顶,竣工验收 * 日完成;
其它各期节点工期根据销售情况由发包人确定。”修改为:
“计划总工期: * 日历天
计划开工工作日期:以监理下达的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节点工期:依据本项目立项报告及有关文件,本项目分 * 期建设,其中: * 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备案 * 日完成, * 年 * 月 * 日取得施工许可证, * 完成正负0以下主体结构工程施工, * 日完成主体封顶,竣工验收 * 日完成;
其它各期节点工期根据销售情况由发包人确定。”
4、将“第 *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 (略) 分 合同协议书”的“ * 、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节点工期: 依据本项目立项报告及有关文件,本项目分 * 期建设,其中: * 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备案 * 年 * 月 * 日完成, * 年 * 月 * 日取得施工许可证, * 年 4 月 * 完成正负 0 以下主体结构工程施工, * 年 6 月 * 日完成主体封顶,竣工验收 * 年 * 月 * 日完成;其它各期节点工期根据销售情况由发包人确定。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 * 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修改为“ * 、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节点工期: 依据本项目立项报告及有关文件,本项目分 * 期建设,其中: * 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备案 * 年 * 月 2 日完成, * 年 * 月 * 取得施工许可证, * 年 4 月 * 完成正负 0 以下主体结构工程施工, * 年 6 月 * 日完成主体封顶,竣工验收 * 年 * 月 * 日完成;其它各期节点工期根据销售情况由发包人确定。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 * 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5、将“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 .1条款招标控制价“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参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进 * 步放开建设项目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 号文),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自主报价。
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参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进 * 步放开建设项目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 号文),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自主报价。
(略) 控制价为按国家 * 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规范、 * 川省建设工程 * 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组成的计费标准(以下简称“定额组价”),投标人投标函中只填报下浮费率,招标人只接受下浮费率的报价。,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规费/;
下同, (略) 控制价,否则应否决其投标。
注:
1、若无价格填"/"。
2、 (略) 控制价,作为投标最高限价。 (略) 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进 * 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 号)有关规定;《 * 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工 (略) 门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结合工程项目实际与拟定的合理 (略) 编制。造价编制单位及造价执(从) (略) 控制价,对其准确性负责。 (略) 控制价不得作上浮或下调或政策性压价。”
修改为:“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 * 】 * 号)的收费标准确定。投标人依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 * 步放开建设项目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 号文),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自主填报下浮费率,招标人只接受下浮费率的报价。
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 * 】 * 号)的收费标准确定。投标人依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 * 步放开建设项目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 号文),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自主填报下浮费率,招标人只接受下浮费率的报价。
(略) 控制价为:按国家 * 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规范、 * 川省建设工程 * 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组成的计费标准(以下简称“定额组价”),投标人投标函中只填报下浮费率,招标人只接受下浮费率的报价,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规费/;
下同, (略) 控制价,否则应否决其投标。
注:
1、若无价格填"/"。
2、 (略) 控制价,作为投标最高限价。 (略) 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进 * 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 号)有关规定;《 * 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工 (略) 门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结合工程项目实际与拟定的合理 (略) 编制。造价编制单位及造价执(从) (略) 控制价,对其准确性负责。 (略) 控制价不得作上浮或下调或政策性压价。”
6、将“ (略) 分 专用合同条款”中“通用合同条款修改表”第4.5条款中“4.5.5 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职权:承包人项目经理是承包人在本工程的全权代表, (略) (略) 涉的 * 切事宜。项目经理为承包人驻工地总代表, (略) 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略) 有文件经承包人(项目经理)签署后视为承包人已确认的事实。承包人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承包人 (略) 公章后递交发包人,但其中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工程决算款的审定等重要文件,需有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授 (略) 公章。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 (略) 承诺的人员 * 致, (略)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押证制度,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须 (略) ,至国家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承包人不得变更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否则将视为转包。承包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应附有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任何职责,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任何职责的承诺书。未经发包人的批准,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并且在发出书面通知后 7 天内未见纠正,按本合同第 4.1. * 项(7)承担相应违约金,并上 (略) (略) 门, (略) 理。由此引起的 * 切后果承包人承担。”
修改为:“4.5.5 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职权:承包人项目经理是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确定的负责本工程施工的全权代表, (略) (略) 涉的 * 切事宜。 (略) 有文件经承包人项目经理签署后视为承包人已确认的事实。承包人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承包人 (略) 公章后递交发包人,但其中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工程决算款的审定等重要文件,需有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授 (略) 公章。”
7、将“ (略) 分 专用合同条款” 中“通用合同条款修改表”第4.6条款“4.6.6以投标文件承诺人员为准, (略) 文件要求及工程需要,至少应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注册造价工程师。安全员不少于 2 名。项目人员不能 * 人兼任 2 个(或以上)岗位。 (略) 文件要求的拟派项目相关人员的证件、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①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身份证。②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③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注册造价工程师身份证及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须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④拟派本项目的其他人员( 若有) 的身份证及岗位证书( 或执业证或职称证),证书不限专业。⑤ (略) 有人员投标人 (略) 保证明。”修改为:“4.6.6承包人的人员配备以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为准。”
8、将“ (略) 分 专用合同条款” 中“通用合同条款修改表”第4.6条款中“4.6.7尽管承包人已按照投 (略) 列的数量派遣了上述各类人员,因工期紧,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在投标时提供证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它未完工项目担任职务,承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它项目担任职务,但若发包人认为这些人员不 (略) 施工的需要、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人继续增派或雇佣相应人员,并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的上述指 (略) ,不得无故拖延,若超过 7 天则视为承包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处以 1 万元/每人次至 5 万元/每人次的违约金。”修改为:“4.6.7尽管承包人已按照投 (略) 列的数量派遣了上述各类人员,当若发包人认为这些人员不 (略) 施工的需要、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人继续增派或雇佣相应人员,并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的上述指 (略) ,不得无故拖延,若超过 7 天则视为承包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处以 1 万元/每人次至 5 万元/每人次的违约金。”
9、将“ (略) 分 专用合同条款” 中“通用合同条款修改表”第4. * 条款“4. * .1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详细的进度计划,包括设计、承包人文件提交、采购、制造、检验、 (略) 、施工、安装、试验的各个阶段的预期时间以及设计和施工组织方案说明等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经监理人批准的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承包人还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编制更为详细的分阶段或分项进度计划,报监理人批准。
(1)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篇章中须至少对基坑支护工程、 (略) 理工程、建筑工程、防水工程等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设置专篇,工程进 (略) 络图及横道图形编制,并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承包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 5 天内,编制详细可实施的施工总组织设计(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并报送监理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及上报的资料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 1 万元至 * 万元的罚款;各个专项施工方案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及上报的资料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 1 万元至 5 万元的罚款,具体时间以监理例会或专题会上规定的时间为准。
施工进度计划中还应载明要求发包人组 (略) 阶段性工程设计交底的时间。
(3)监理人批复或对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自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相关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后 7 天内。
(4)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 4 份其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人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该计划而采用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说明,该计划应满足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必须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批通过。监理人和发包人的审批同意,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椐合同规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5)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节点,总工期不超过 个日历天,并应满足以下时间节点要求 :
承包人应在每月 * 日前,向监理人提交 4 份按合同详细的进度和已完工程量报表,经监理人审核后交发包人、跟踪审计审批。承包人每月 * 日前提交下月工作计划,报监理人审核并交发包 (略) 。 (略) 报计划不合理而被监理、发包人否决而造成的工期损失, (略) 负责。”修改为:“4. * .1 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详细的进度计划,包括设计、承包人文件提交、采购、制造、检验、 (略) 、施工、安装、试验的各个阶段的预期时间以及设计和施工组织方案说明等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经监理人批准的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承包人还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编制更为详细的分阶段或分项进度计划,报监理人批准。”
中铁产业园( (略) )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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