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专项整治(建渣清运)和提升服务招标变更
环境专项整治(建渣清运)和提升服务招标变更
(略) 市双流区黄水镇人民政府
拆而未用区域(板桥、 (略) 、楠柳、桃荚、 (略) 区)环境专项整治(建渣清运)和提升项目质疑答复
供应商名称: * 川 (略)
地址: (略) 市 (略) 区 (略) 大道铁佛段1号1栋2单元 * 层 * 号
邮政编码: * *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开翔;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1 点击查看>> )
被质疑人名称: * 川成化 (略)
地址: (略) 市 (略) 区 * 环 (略) * 段5号人南大厦B座7楼
邮政编码: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付青林 点击查看>>
* 川 (略) 因对黄水镇拆而未用区域(板桥、 (略) 、楠柳、桃荚、 (略) 区)环境专项整治(建渣清运)和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竞争性磋商评审结果有异议,于 * 年 * 月 * 日向我公司提出书面质疑,我公司于 * 年 * 月 * 日依法予以受理。
我公司针对 (略) 了核实,现回复如下:
质疑事项1:成交单位“ (略) 站查询中显示出 (略) 罚行为”,不“具有 (略) 为”,“不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更不具备磋商资格, (略) (略) 理”。
对质疑事项1回复如下: (略) 站:查询中显示出 (略) 罚行为与质疑人提供证据 * 致, (略) 为有4条为“超限运输”, (略) 罚是卸货,1次是罚款 * 元,另1条为“川Z * 8、川Z * 重型自卸货车未按规定的周 (略) 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罚款金额:0元。
依据 * 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川财采【 * 】 * 号)第9条第2项和磋商文件第 * 章、第 * 章相关规定,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认定要件 * 是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略) 、 (略) (略) 门、 (略) 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 是在前 * 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 (略) (略) 罚(处理)的。在评审阶段,我公司采购代理人员查阅了“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查看>> )、“中 (略) ”网站 点击查看>> )、“ * 川政府采购”网站(曝光台) 点击查看>> ) ,未发现 (略) 有供应商 (略) 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只有成交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有5条交通违法信息, (略) 为属于其拥有的车辆和驾驶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不属于其在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 (略) 为,其侵害的不是采购人利益,故质疑人的质疑事实和依据与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不符,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2:根据本次磋商文件第 * 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第 * 条:“服务方案中 (略) 置场同意接收建渣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清运建渣以黄水镇人民政府为起点, (略) (略) 置场为终点在地图或导航图中展示出2点之间的距离加2公里( (略) 的平均距离)作为运距。须承诺成交后实施前办理并提供“ (略) (或接收当地) (略) 门同意建渣消纳意见”的证明材料”。磋商小组评审意见“未按磋商文件实质要求附地图或导航图”对质疑人的投标文件因未响应实质性要求作“ (略) 理, (略) 最后报价”;
质疑人以“以上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我司不能分辨是否必须提供起点和终点之间路线的导航截图”“整个招标文件中也没有明确需要提供运输起点和终点之间路线的导航截图”,“此要求仅是作为确定运距的方法”,而不是要求必须附导航截图来确定运输距离。且在我司的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明细表》、《建渣清运和买土覆土服务实施方案》中我司已经明确了 (略) 置场”,不应将我司投标 (略) 理。
对质疑事项2回复如下:磋商文件规定是明确的、无歧义和重大缺陷。 (略) 言:第 * 章为实质性要求,不容许有偏离,服务方案中要求“在地图或导航图中”“展示”而不是在服务方案中用“文字表述”,这样的要求是基于两点之间会有多条线路,不同的线路其距离不 * 样,不同的运距对运价和整个项目报价有直接的决定作用,要 (略) 选定路线后在“在地图或导航图中”展示出来,目的是要锁定线路和可供复核的不容争辩、不存争议的运距。此问题在磋商的质疑、澄清时,磋商小组已反复跟质疑人作过解释,说磋商文件没有歧义和缺陷,其他投标人都能理解,唯独质疑人不理解不在服务方案中提供要求的资料,属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应作无效投标不允许后续报价。评审专家依据 (略) 评审,符合《 (略)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 (略) 办法>的通知》(财库【 * 号)第十 * 条、《 * 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采购方式实施办法>的通知》(川财采【 * 】 * 号第 * 十 * 条和《 * 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川财采【 * 】 * 号)第 * 条( * )磋商7小项的规定,质疑人质疑无法律、法规依据,质疑不成立。
其他:在收到质疑人质疑函后,我单位采购代理人员翻阅了质疑人的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发现了2个对评审结果没有影响的问题:
* 是质疑人在《其他响应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明本企业为“小型”企业,而其《资格响应文件》提供的 *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记载的资产总额为 * . *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 * . * 万元,其公司是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防水防腐工程专业承包 * 级等3个总承包和7个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略) 联企业【 * 号)“ *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 * )建筑业”的规定其应为“中型”企业,不享受报价折扣 * %后参与评审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且属于 (略) 为。
* 是质疑人在《其他响应文件》中为本项目清运服务提供的《运输车租赁合同》中付给出租方的“运输单价为1.8元/方/公里”,而其在《分项报价明细表》的运输单价为“建渣清运单价1. * 元/方/公里( * .5÷ * =1. * )”,“覆土运输单价为0. * 元/方/公里(6.5÷ * =0. * 元/方/公里”,已低于其租车成本,构成低于成本竞标,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同时,不符合《 * 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 * 步规范政府采 (略) 若干规定>的通知》(川府发【 * 】 * 号)第“ * 、 (略) 法治采购”“( * )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规定。
(略) 述,依据中华人民 (略) 令第 *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十 * 条相关规定,质疑函不符合第十 * 条规定;质疑人引用法律依据错误,无任何法律法规及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 * 个工作日内 (略) 门( (略) 市 (略) )依法提起投诉。
采购代理机构: * 川成化 (略)
* 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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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市双流区黄水镇人民政府
拆而未用区域(板桥、 (略) 、楠柳、桃荚、 (略) 区)环境专项整治(建渣清运)和提升项目质疑答复
供应商名称: * 川 (略)
地址: (略) 市 (略) 区 (略) 大道铁佛段1号1栋2单元 * 层 * 号
邮政编码: * *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开翔;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1 点击查看>> )
被质疑人名称: * 川成化 (略)
地址: (略) 市 (略) 区 * 环 (略) * 段5号人南大厦B座7楼
邮政编码: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付青林 点击查看>>
* 川 (略) 因对黄水镇拆而未用区域(板桥、 (略) 、楠柳、桃荚、 (略) 区)环境专项整治(建渣清运)和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竞争性磋商评审结果有异议,于 * 年 * 月 * 日向我公司提出书面质疑,我公司于 * 年 * 月 * 日依法予以受理。
我公司针对 (略) 了核实,现回复如下:
质疑事项1:成交单位“ (略) 站查询中显示出 (略) 罚行为”,不“具有 (略) 为”,“不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更不具备磋商资格, (略) (略) 理”。
对质疑事项1回复如下: (略) 站:查询中显示出 (略) 罚行为与质疑人提供证据 * 致, (略) 为有4条为“超限运输”, (略) 罚是卸货,1次是罚款 * 元,另1条为“川Z * 8、川Z * 重型自卸货车未按规定的周 (略) 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罚款金额:0元。
依据 * 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川财采【 * 】 * 号)第9条第2项和磋商文件第 * 章、第 * 章相关规定,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认定要件 * 是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略) 、 (略) (略) 门、 (略) 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 是在前 * 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 (略) (略) 罚(处理)的。在评审阶段,我公司采购代理人员查阅了“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查看>> )、“中 (略) ”网站 点击查看>> )、“ * 川政府采购”网站(曝光台) 点击查看>> ) ,未发现 (略) 有供应商 (略) 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只有成交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有5条交通违法信息, (略) 为属于其拥有的车辆和驾驶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不属于其在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 (略) 为,其侵害的不是采购人利益,故质疑人的质疑事实和依据与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不符,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2:根据本次磋商文件第 * 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第 * 条:“服务方案中 (略) 置场同意接收建渣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清运建渣以黄水镇人民政府为起点, (略) (略) 置场为终点在地图或导航图中展示出2点之间的距离加2公里( (略) 的平均距离)作为运距。须承诺成交后实施前办理并提供“ (略) (或接收当地) (略) 门同意建渣消纳意见”的证明材料”。磋商小组评审意见“未按磋商文件实质要求附地图或导航图”对质疑人的投标文件因未响应实质性要求作“ (略) 理, (略) 最后报价”;
质疑人以“以上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我司不能分辨是否必须提供起点和终点之间路线的导航截图”“整个招标文件中也没有明确需要提供运输起点和终点之间路线的导航截图”,“此要求仅是作为确定运距的方法”,而不是要求必须附导航截图来确定运输距离。且在我司的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明细表》、《建渣清运和买土覆土服务实施方案》中我司已经明确了 (略) 置场”,不应将我司投标 (略) 理。
对质疑事项2回复如下:磋商文件规定是明确的、无歧义和重大缺陷。 (略) 言:第 * 章为实质性要求,不容许有偏离,服务方案中要求“在地图或导航图中”“展示”而不是在服务方案中用“文字表述”,这样的要求是基于两点之间会有多条线路,不同的线路其距离不 * 样,不同的运距对运价和整个项目报价有直接的决定作用,要 (略) 选定路线后在“在地图或导航图中”展示出来,目的是要锁定线路和可供复核的不容争辩、不存争议的运距。此问题在磋商的质疑、澄清时,磋商小组已反复跟质疑人作过解释,说磋商文件没有歧义和缺陷,其他投标人都能理解,唯独质疑人不理解不在服务方案中提供要求的资料,属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应作无效投标不允许后续报价。评审专家依据 (略) 评审,符合《 (略)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 (略) 办法>的通知》(财库【 * 号)第十 * 条、《 * 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采购方式实施办法>的通知》(川财采【 * 】 * 号第 * 十 * 条和《 * 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川财采【 * 】 * 号)第 * 条( * )磋商7小项的规定,质疑人质疑无法律、法规依据,质疑不成立。
其他:在收到质疑人质疑函后,我单位采购代理人员翻阅了质疑人的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发现了2个对评审结果没有影响的问题:
* 是质疑人在《其他响应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明本企业为“小型”企业,而其《资格响应文件》提供的 *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记载的资产总额为 * . *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 * . * 万元,其公司是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防水防腐工程专业承包 * 级等3个总承包和7个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略) 联企业【 * 号)“ *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 * )建筑业”的规定其应为“中型”企业,不享受报价折扣 * %后参与评审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且属于 (略) 为。
* 是质疑人在《其他响应文件》中为本项目清运服务提供的《运输车租赁合同》中付给出租方的“运输单价为1.8元/方/公里”,而其在《分项报价明细表》的运输单价为“建渣清运单价1. * 元/方/公里( * .5÷ * =1. * )”,“覆土运输单价为0. * 元/方/公里(6.5÷ * =0. * 元/方/公里”,已低于其租车成本,构成低于成本竞标,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同时,不符合《 * 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 * 步规范政府采 (略) 若干规定>的通知》(川府发【 * 】 * 号)第“ * 、 (略) 法治采购”“( * )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规定。
(略) 述,依据中华人民 (略) 令第 *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十 * 条相关规定,质疑函不符合第十 * 条规定;质疑人引用法律依据错误,无任何法律法规及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 * 个工作日内 (略) 门( (略) 市 (略) )依法提起投诉。
采购代理机构: * 川成化 (略)
* 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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