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8号--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林明辉
1748号--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林明辉
(略)
台不动产(登记)公字〔 * 〕第 * 号
林明辉 (略) 提交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台府集建总字第 点击查看>> 号、字(水字)第 点击查看>> 号)原件以及相关资料,主张位于 (略) 县水步镇大岭乡永兴村的土地 (略) 有,过去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时错将名字写成林铭輝,现请求更正,承诺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局拟将根据林明辉的申请,将权利人由林铭輝更正为林明辉。
凡对上述更正有异议的,请在 * 个工作日内持利害关系证明文件和相关证据资料向当 (略) 提出。逾期没有人提出异议,我局将依法对该不动产的 (略) 更正。
(略) 市 (略)
* 日
(略)
台不动产(登记)公字〔 * 〕第 * 号
林明辉 (略) 提交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台府集建总字第 点击查看>> 号、字(水字)第 点击查看>> 号)原件以及相关资料,主张位于 (略) 县水步镇大岭乡永兴村的土地 (略) 有,过去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时错将名字写成林铭輝,现请求更正,承诺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局拟将根据林明辉的申请,将权利人由林铭輝更正为林明辉。
凡对上述更正有异议的,请在 * 个工作日内持利害关系证明文件和相关证据资料向当 (略) 提出。逾期没有人提出异议,我局将依法对该不动产的 (略) 更正。
(略) 市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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