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车站附属结构矩形通道工程施工SGTJ-218标段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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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车站附属结构矩形通道工程施工SGTJ-218标段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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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略) 市轨道交通2号线 (略) 附属结构矩形通道工程施工SGTJ- * 标段补遗文件 (略) 市 (略) 和 (略) 华安 (略) 就 (略) 市轨道交通2号线 (略) 附属结构矩形通道工程施工SGTJ- * 标段(工程编号为G 点击查看>> )作出下列补遗。 (略) 文件作出的修改或补充, (略) 文件不 (略) 分。招标文件调整内容如下: 本次招标文件中的合同专用条款以补遗 (略) 附属结构矩形通道工程施工SGTJ- * 标段合同专用条款为准。具体如下: * 、 (略) 市轨道交通2号线 (略) 附属结构矩形通道工程施工SGTJ- * 标段专用合同条款 1. * 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细化内容如下: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 (略) 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且为发包人接受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 (略) 分的、 (略) 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和标明价格、并经清标修正的工程量清单,包括相应的说明和表格。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细化内容如下: 1.1.2.4 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与发包人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实施工程监理,并具有相应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7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 (略) ,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和期限内 (略) 使权利和义务的人,包括其继任者。 补充内容如下: 1.1.2. * 专项供应商:指根据合同条款约定, (略) 方式选择的供应商。 1.1.2. * 独立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直接订立工程承包合同,负责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的当事人。 1.1.2. * 独立供应商:指与发包人直接订立货物采购合同,负责供应与工程有关的货物的当事人。 1.1.2. *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由承包人任命并 (略) ,代 (略) 本合同并具有相应资格的全权负责人,包括其继任者。 姓 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和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印模:。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工程和设备 细化内容如下: 1.1.3.4单位工程:指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 (略) 分划分为若干个子单位工程。具体划分 (略) 规定。 1.1.3.9永久占地:。 1.1.3. * 临时占地:。 1.1.4日期 细化内容如下: 1.1.4.4缺陷责任期期限: * 个月。 1.1.4.5保修期: (略) 有关法律规定,由承包人负责对合同约定的保修范围内发生的 (略) 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限。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补充内容如下: 1.1.5.9招标工程量清单: (略) 文件、招标图纸、标准规范 (略) 情况编制,随同招标文件发布以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 1.1.5. * 核算工程量清单: (略) 工程量清单核算基础上,依据施工图纸、标准规范 (略) 情况编制,以供计价支付的工程量清单。 1.1.5. * 同类清单项目:指与招标工程量清单相比,其项目名称、 (略) 相同的核算工程量清单项目。 1.1.5. * 类似清单项目:指与招标工程量清单相比,其项目名称相同、项目特征不同的核算工程量清单项目。 1.1.5. * 新增清单项目:指与招标工程量清单相比,其项目名称、 (略) 不同的核算工程量清单项目。 1.1.5. * 单价子目:指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以综合单 (略) 报价,并按照图纸和实际 (略) 数量确认的清单项目。 1.1.5. * 总价子目:指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以总价、合价或费 (略) 报价,其总价、合价的工程量为1或者提供相应费率的计算基数的清单项目。 1.2 语言文字 补充内容如下: 合同双方的工作语言为简体中文。如果确需使用其他语言(如专业术语、技术标准等),主张人应当配备 (略) 翻译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简体中文和其他语言的意思表达或理解发生冲突或矛盾时,应以简体中文的意思为准。 1.3 法律 补充内容如下: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 (略) 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略) 省和 (略) 市发布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后续发布的新的法律法规,以 (略) (略) 分规范性文件。 本合同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如下: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细化内容如下: 本合同文件解释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发包人的管理办法和制度,政府审计办法等 。 补充内容如下: 1.5.1合同文件解释的优先顺序,进 * 步规定如下: (1)技术标准和要求与图纸之间出现歧义或矛盾时,以要求更严格的标准为准; (2)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发包人要求如果未被法律法规禁止时, (略) ; (3)图纸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之间出现歧义或矛盾时,以图纸的数量和项目特征为准; (4)属于同 * 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5)在合 (略) 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变更、洽商、会议纪要、备忘录等均构成合 (略) 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1.5.2专用合同条款分为细化内容、补充内容和调整内容,要求如下: (1)细化内容是指通用合同条款已经描述,专用合 (略) 细项分解,分别列出具体的程序、时限、事项、责任等, (略) 中应当优先使用 (略) 解释;专用合同条款没有描述的,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对应的条、款、项、目。 (2)补充内容是指通用合同条款没有涉及,专用合 (略) 补充描述的内容, (略) 中应当使用 (略) 解释。补充内容如与通用合同条款发生冲突或者矛盾的,执行补充内容。 (3)调整内容是指通用合同条款已经描述,但专用合同条款重新调整和描述的内容, (略) 中应当使用 (略) 解释;通用合同条款对应的原有内容无效,对发承包双方不具有合同约束力。 1.5.3合同协议书的签订要求 应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盖单位章,并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时,应在合同协议书后附有相应的授权委托书。 合同协议书约定自合同双方签字和盖单位章、并在承包人提交足额有效的履约担保后,本合同生效。 1.5..4合同文件的差异通报 (1)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出现歧义、矛盾或明显错误等差异时,承包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应就此向承包人做出必要的书面澄清。 (2)协助发包人避免因合同文件之间的差异可能给工程带来的任何损失是承包人的义 务。承包人如故意隐瞒或不及时通报,应自费纠正或消除此类差异给工程带来的影响。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提供的和交底 补充内容如下: (1)发包人应于工程开工前 * 天,根据工程需要在不影响施工进度的前提下,向承包人 * 续提供 4 份施工图纸,用于绘 (略) 需的图纸 (略) 提供。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监理人批准合同进度计划(含修订)7天内,承包人应当根据合同进度计划和本款约定编制或者修改图纸供应计划并报送监理人,其中应当载明承包人对各区段最新版本图纸的最迟需求时间,监理人应在收到图纸供应计划后7天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得到批准。 (3)发包人不按照图纸供应计划提供图纸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承包人未按照上述约定提交图纸供应计划,致使发包人未能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图纸造成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 (略) 承担。 (4)工程如需使用标准图纸和规范标准,应由承包人负责购买或复制并承担相应费用;如需使用境外的技术资料,则由主张人负责购买、复制和翻译并承担相应费用,并按上述约定的期限、数量提供承包人使用。 (5)图纸文件尺寸采用阿拉伯数字标注,所用比例仅供参考不得用尺量取;图纸文件中的工程数量仅供施工作业参考,不得作为合同计量支付的相应依据。 1.6.2 图纸的错误 补充内容如下: (1)承包人收到图纸后 * 天内,应当组织专业 (略) 图纸评审和复核工程数量,并将评审中发现的设计差错和数量差异及时通知监理人。 (2)承包人如在施工期间发现图纸错误,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和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并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如果没有采取适应措施致使损失扩大时,则扩大的损失 (略) 承担。 1.6.3图纸的修改和补充 细化内容如下: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 (略) 位施工前 7 天内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修改后的图纸施工。 如果该工程 (略) 位已经施工,监理人有权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发包人。工程暂停之前已经施工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的,相应的工程施工和拆除价款按照 (略) 计量支付;不合格的 (略) 工程暂停令的,相应的工程施工和拆除费用 (略) 承担。 1.6.4 承包人文件 补充内容如下: (1)承包人应当按照监理人要求的数量和期限,将承包人文件包括大样图、加工图等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接收后 7 天内批复。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有异议的,承包人应予以修改,并重新报送监理人。监理人的审查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相应责任。 (2)承包人应当组织专项供应商、专业分包人编制相应工作的大样图、加工图,负责在上述期限内提交监理人批复。为了保证总包工程和分包工程、分包工程和分包工程之间的协作交叉,承包人应在分包工程施工之前编制协调配合图提交监理人批复。 (3)承包人应当根据工 (略) 情况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对于工程重点、难点和主要工序应当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危险 (略) 分项工程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超过 * 定规模的应当组织专家论证。 (4)承包人应当根据图纸、设计要求、地质情况、现场条件、施工经验、实施风险等因素,对 (略) 制定实施方案,并在提交监理人同意后予以实施:封闭掌子面喷射混凝土、土体加固( (略) 位)、超前支护注浆、初支背后注浆、 * 衬背后注浆、咬合桩背后注浆、管棚加固注浆、自进式锚管加固注浆、密闭舱添加材料、衬砌压浆、深孔注浆、盾构基座、地下连续墙等。 (5)如果合同约定某项永久工程由承包人设计,承包人则应具有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按照 (略) 设计,并在设计图纸通过相关机构审查后方能施工。承包人文件(不含永久工程设计文件)不得作为合同价款的计量支付依据。 1.6.5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 补充内容如下: 承包人、监理人 (略) 的 (略) 保密,防止泄露、丢失或损坏。 1.7 联络 1.7.2来往函件的送达和接收 补充内容如下: (1)来往函件的送达期限:函件注明送达期限的,按照注明期限送达;未注明送达期限的,应在接收方提出送达要求后 * 小时内送达。 (2)工程各方应当指定接收地点和签收人。接收地点应以工程各方的项目负责 (略) (略) 为主,必要时可以填写单位的注册地址。签收人应为项目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工程各方详细信息如下: 发包人地点:,姓名:, 监理人地点:,姓名:, 承包人地点:,姓名:。 (3)来往函件的接收地点或签收人如果发生变化,应当提前 3 天通知各相关方。未能按时通知造成函件无法送达或非指定人员签收的,视为无人签收;无人签收或者拒不签收的,送达方可以采用挂号、公证方式送达,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经济损失或工期延误等 (略) 承担。 1.8 严禁贿赂 补充内容如下: 承包人与监理人、监测人、检测人等不得存在经济利益关系,不得串通损害发包人的利益,不得向其工作人员贿赂或变相贿赂以谋取不当利益;情节严重者,发包人有权解除施工承包合同。 1. * 交通运输 1. * . (略) 的权利 调整内容如下: 承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办理 (略) 所需的批准手续,以及 (略) 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发包人应当给予必要的协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因承包人 (略) 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1. * .2场外交通 调整内容如下: 承 (略) (略) 外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 (略) 驶,执行有关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载的规定,并配 (略) 门的监督和检查。 1. * .3场内交通 调整内容如下: (略) 内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自行实施 (略) (略) 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或交通设施损坏的,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 (略) (略) 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发包人和监理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免费使用承 (略) 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 1. *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细化内容如下: 1. * . (略) 工程量清单、核算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等。发包人应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作为基础,根据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编制“核算工程量清单”,之后依据原“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形成新的综合单价,并经合同双方确认后形成新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 * .2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及其数量不是承包人应当完成的实际工作,而是名义项目和名义数量,不得作为订购材料、 (略) 施工的依据文件。承包人应当根据审查合格的 (略) 施工,并按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量支付。 1. * 合同承包范围 细化内容如下: 合同承包范围如下: 。 2. 发包人 2.1许可或批准 调整内容如下: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批件或手续等。收到承包人请求后 3 天内,发包人应当协助承包人办理上述证件、批件,包括并不限于施工人员临时居住证件、农民工工伤保险交纳、施工临时占道审批、渣土运输许可证件、超载 (略) 证、夜间施工审批、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审批、施工爆破作业审批、环境保护审批等。 2.4 (略) 、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补充内容如下: 2.4.1 (略) 发包人应在签发开工通知 7 天前向承包 (略) 地,在不影响施工进度的前提下 * 续提供下述施工条件。承包人应在合同期间妥善维护,保证施工条件能够随时正常使用。 调整内容如下: 2.4.2提供施工条件 在承包人请求的前提下,发包人可视情况提供下列协助或便利,承 (略) 实施下述各项施工条件,并承担相应费用: 1) (略) 地平整; 2) (略) 地面、地下及上空清除施工障碍; 3)协助提供施工用电接口,引 (略) ; 4)协助提供水源接口、雨水和污水排放接口,引 (略) ; 5)协助提供通讯线路、网络接口; 6)协 (略) (略) 乡公共道路的施工便道; 7)协助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 (略) 交验; 8)其他施工条件:。 2.4.3提供基础资料 发包人应当在 (略) 前,通过监理人向承 (略) (略) 具有的基础资料。 (略) 提 (略) 调查、踏勘、复核等,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由此做出的推论、引 (略) 承担责任。 确需在开工后方能提供的基础资料,发包人应尽其努力及时地在相应工程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承包人的正常施工为限。 补充内容如下: 2.4.5 组织设计交底 工程施工之前,发包人应当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由勘察人、设计人 (略) 勘察、设计文件交底,重点说明勘察、设计文件中涉及工程质量安全的内容,并形成文字记录。监理人、监测人应当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2.9 其他权利和义务 补充内容如下: (1)发包人负责工程建设的总体管理,制定工程施工总目标,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造价情况,进行中间检查验收和组织竣工验收,收集整理竣工资料并向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等。 (2)发包人应对勘察人、设计人、监理人、监测人和 (略) 必要的监督协调,为承包人提供相应的工作便利,促进工程顺利实施。 (3)合同文件赋予发包人及其委托第 * 方的责任与工作,同样属于发包人的义务之 * 。 3. 承包人 3.1承包人的 * 般义务 细化内容如下: (8)发包人对承包人支付的合同价款,应视为专项建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应在发包 (略) 开设 * 般结算帐户,接受发包人的资金监管,必要时双方应当签订监管协议。 (略) 价款均应在该帐户内往来结算,不得转移或挪作他用。如果承包人违反本款约定,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直至改正为止。 3.2 项目经理 补充内容如下: 3.2.6项目经理应当担任本工程的全职工作,不得在 (略) 兼职。项目 (略) 地的工作时间不能少于正常工作时间的 * %,需要短期外出时应当事先获得监理人和发包人的批准,书面委托下述 (略) 相应职责,并通知监理人。 姓 名:。 身份证号:。 执业资格专业:。 注册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3.2.7中标后的项目经理注册证书, (略) 门统 * 保管。 3.2.8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 项目经理的授权人员和授权范围如下,并及时通知监理人。被授权的代理人在权 (略) 职责视为得到项目经理批准。项目经理如果撤销某项授权,应将相应决定及时通知监理人。 授权人员:,授权范围:; 授权人员:,授权范围:; 授权人员:,授权范围:。 3.3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补充内容如下: 3.3.6承包人应按投标文件的承诺,配置各类人员及时到位,并保证相对稳 (略) 。未经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投入人员不得无故缺岗或者随意调换。人员确属无法到位或需更换的,应当事先获得发包人的批准,并用同等资 (略) 代替。 3.3.7技术负责人、 (略) 门负责人应当担任本工程的全职工作,不得在 (略) 兼职。技术负责人、 (略) 门负责人和技术 (略) 地的工作时间不能少于正常工作时间的 * %,需要短期外出时应当事先获得监理人的批准。 3.3.8承包人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各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特殊岗位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专业技工、作业工人等人员的专业教育、技能培训、应急演练、岗前培训等,保证各类人员的工作能力胜任岗位要求。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3.9特殊岗位或特殊工种人员应受过专门培训,并已取 (略) 门发放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书。特殊工种包括但不限于:电工、焊工、锅炉工、塔吊司机、信号工、架子工、爆破作业人员、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等。 3.3. * 特殊岗位如工长、安全员、调度员、试验员、测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动员、合同员或特殊工种人员应当持有相应资格证明或者上岗证件,并应持证上岗以供监理人随时 (略) 考核。未持证 (略) 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应当立 (略) 地;情况严重者,监理人有权签发工程暂停令。 3.3. * 承包人应当与雇佣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农民工花名册,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如实记录支付时间、支付金额、支付对象及其身份证号,形成工资支付表报送监理人备查。如果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可以代发,并将相应款项从承包人的应 (略) 抵扣。 3.3. * 承包人应当建立符 (略) 门要求的员工宿舍、食堂、厕所、活动室等。员工宿舍不得设置在未交付的建构筑物内,不得设置在市区临街道路,应与施工作业区域分开并保持安全距离。承包人应当保证环境健康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略) ,必要时可以雇佣专业 (略) (略) 理,消灭白蚁、鼠害、蚊蝇和其他害虫等。 3.4 (略) 查勘 补充内容如下: 3.4.1承包人已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查 (略) 地和周围环境,收 (略) 需的各项资料,充分考虑应当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并在合同价格和计划工期之中充分涵盖如下因素的影响,发 (略) 支付: (1)地表以上附着物,永久用地和临时占地的影响; (2)地表以下的形状、状态、性质,但有经验的承包人无法合理预见的除外; (3)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气象条件; (4) (略) 地和周边环境现状; (5)施工条件如水、电、通讯等接口的提供情况; (6) (略) 乡公共 (略) 地的交通条件; (7)当地的村规民约和风俗习惯; (8)施工产生的占地、通行、光线、噪音、味道、扬尘、震动、扰动、沉降等扰民和因扰民造成的民扰等双向影响。 3.5 分包 补充内容如下: 3.5.1分包的 * 般约定 依据国家、 (略) (略) 业惯例,主体结构和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由发包人、 (略) 确定。 3.5.2 分包合同管理 (1)承包人如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 * 人的,应将分包工程、分包人事先报请发包人批准。未经发包人批准,相关分包合同无效。分包工程属于暂估价项目且达到规模标准的,应当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略) 方式确定专业分包人。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 (2)承 (略) 劳务分包,应同劳务分包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略) 在地 (略) 门备案。劳务分包人应当具备相关劳务分包资质,劳务作业人员应 (略) 安全培训和统 * 管理,有关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环境保护、检测试验、材料、机械设备等应由承包人管理调配,不得以包代管。 (3)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分包合同价款应由承包人和分包人、专 (略) 支付、结算。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专业分包人直接支付分包合同价款,但生效的法律文书要求发包人直接支付的除外。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补充内容如下: 承包人负责工程照管和维护期间,因承包人(含分包人、专业分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材料、工程设备、成品、半成品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 (略) 承担;由发包人、独立承包人或第 * 人造成损坏的,由承包人代为修复或更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分别由发包人、独立承包人或第 * 人承担。 3.7 履约担保 调整内容如下: (1)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按照签约合同价的 * %,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履 (略) 开具, (略) 文件的格式内容 * 致或者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履约担保是合同协议书的附件,与合同协议书具有同等解释顺序。 (2)承包人应保证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 * 直有效。如果履约担保由于兑付致使担保金额不足签约合同价的 * %,或者履约担保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之前失效,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重新提交 * 份符合上款规定的履约担保,并将效力截止日期标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之后。 补充第3.9项、3. * 项、3. * 项、3. * 项、3. * 项、3. * 项、3. * 项、3. * 项: 3.9 依法纳税 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计取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 (略) 得税等,应缴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内。 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时,承包 (略) 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营业 (略) 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 (略) 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发包人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略) 专业工程分包的,营业额为 (略) 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分包人的分包款后的余额。 (略) 得税时,实行总机构、分机构体制跨地区经营的承包人,按照"统 * 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办法计 (略) 得税。不符合 * 级分支机构条件 (略) ,应汇总到总机构或 * 级分支机构统 * 计算。 企业在税 (略) 产生的税金增加或者减少,由发包人承担或者受益。 3. * 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1)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外,承包人应负责提供为完 (略) 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 (2)承包人如果利用永久 (略) 位用作临时设施,如办公室、宿舍、 (略) 所等,应当事先获得监理人的批准,并满 (略) 门的相关规定。 (3)承包人应当按照发包人的统 * 要求,制作、安装和美化施工围挡。施工围挡的型式、材质、高度、色彩、标识应等应当遵 (略) 门和发包人的相关规定。 3. * 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 承包人应当充分考虑由于工程施工需要,造成施工围挡反复拆装、工地大门多次改建、临时设施多次挪位或者重建、施工扰民造成的民扰、施工不当对邻近建构筑物的损坏等各项不利因素,并将此类影响及其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 (略) 承担。 3. * (略) 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当遵守当地政府关于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的相关规定, (略) 清洁卫生、井然有序。承包人应当及 (略) 地(含工程)中的任何废料、垃圾、障碍物或废止的临时工程, (略) 清洗或者保洁,并将此类影响及其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 (略) 承担。 3. * 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施工产生的占地、通行、光线、噪音、味道、扬尘、震动、扰动、沉降等不利因素,应当避免影响 (略) 地及周边的第 * 人、建构筑物、管线及其他设施。承包人应当预料上述因素产生的扰民、由于扰民造成的民扰等双向影响,并将此类影响及其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 (略) 承担。 3. * 总负责及协调配合 承包人 (略) 总负责和总承包单位职责,应当统筹安排各参建单位的作业界面和作业时间, (略) 地划分、人员进出监控、安全通道设立、垃圾堆放和清运等条件,为发包人、勘察人、设计人、监理人、监测人、检测人、 (略) 门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便利,保障其工作人员免于遭受施工伤害。 承包人可以根据各参建单位的请求,在不影响正常施工前提下提供如下服务: (1) (略) 需的供水、排水、供电接口, (略) 连接并挂表计量;相关单价以政府指导价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2) (略) 内运输机械、装卸运输机械、洞内运输机械、垂直运输机械等,相关 (略) 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3)提供洞内通风、照明设施,相关费用以承包人投标报价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4)提供脚手架、模板、支架的使用,相关费用以承包人投标报价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5)提供临时设施如房屋、便桥、钢梁的使用,相关 (略) 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6) (略) 地内机具设备的使用,相关 (略) 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7)提供垃圾清理和消纳服务,相关费用以政府指导价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8)承包人应为发包人、监理人、勘察人、设计人、 (略) 人、测量人、监测人、检测人、安全风险评估等由发包人委托的第 * 方服务 (略) 人员,免费提供工程施工 (略) (略) 办公、值 (略) 会议室的用房,及其相应的冷暖设施、用水用电、用具、食堂等必备服务。 3. * 工程档案资料管理 (1)承包人应成立档案管理专门机构,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并设置专职管理人员, (略)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逐级建立健全工程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保证工程资料的质量和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验收和移交工作,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相关要求完成此项工作,否则发包人将有权暂停工程款支付。 (2)承包人要建立工程资料管理专项费用,并专款专用,用于工程资料管理的开支需要,并建立专门台账。 (3)在中期工程费用支付申请中承包人应提交相对应工程应交接资料的目录清单及完成情况说明,经监理人、发包人检查验收合格,办理相关手续后,发包人给予支付工程款。 (4)承包人在工程完工后,要确保完 (略) (略) 、业主、运营商、发包人工程档案资料的验收和移交工作;档案资料的内容应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应包含项目全过程的声像资料,声像档案资料的编制应满足 (略) 市相关文件的规定。 (5)在工程评优中,承包人工程资料的管理水平列入评选指标,并对 (略) * 票否决。 3. * 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 承包人的工作人员包括项目经理, (略) 为之 * ,监理人在报经发包人批准之后有权要求撤换,承包人应在 * 天内用同等资 (略) 代替,并报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 (1)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2)行为不端; (3)玩忽职守; (4)严重违反合同约定; (5)严重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 (6) (略) 地工作时间少于正常工作时间的 * %; (7)其他情形:由发包人、 (略) 确定。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 * 般规定 细化内容如下: 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 (略) 使下述权力之前,应经发包人事先批准,并向承包人出示相应批准证明: (1)同意分包本工程的某些非主体和非关键性工作; (2)发布开工通知、暂停施工指示或复工通知; (3)确定工程适用的规范标准; (4)决定工期延长; (5)发出变更指令; (6)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7)决定有关暂列金额的使用; (8)确定费用增加额; (9)确定暂估价金额; ( * )确定索赔额; ( * )发包人确定授予的其他权力。 如果发生紧急情况,监理人认为将会造成人员伤亡或第 * 人财产损坏,或者危及工程或邻近建(构)筑物安全时,监理人有权未经发包人批准而发布紧急指令,承包人 (略) ,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监理人按第3. (略) 商定或确定。 4.2监理人员 补充内容如下: (1)监理人任命或更换总监理工程师之前,应当获得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代表监理人从事本工程的监理活动。 (2)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担任本工程的全职工作。总监理工 (略) 地的工作时间不能少于正常工作时间的 * %,需要短期外出时应当事先获得发包人的批准,书面委托总监理工程师 (略) 相应职责,并通知承包人。 姓 名:。 身份证号:。 执业资格专业:。 注册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3)总监理工程师如果更换,监理人应当提前 * 天通知承包人,并在通知中明确两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时间界限或工作界限。到达时间界限后,前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合同各方的联络文件签字,继任总监理工程师 (略) 相应职责,不得无故拒绝签认。 4.3监理人的指示 补充内容如下: 4.3.1下述工作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本人实施,不得授权或委托其他 (略) : (1)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排 (略) ,调换不称职监理人员; (3)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 (4)签发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5)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6) (略) 理工程变更; (7)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费用与工期索赔; (8)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9)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 (略) 理。 4.3.2紧急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或被授权的监理 (略) 下达临时指示,包括口头指示或者临时书面指示,承包人 (略) 。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临时指示后 * 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书面确认函。监理人应在收到书面确认函后 * 小时内予以答复或者修改;逾期未予答复的,该书面确认函视为监理人的正式指示。 4.3.3承包人原则上应从总监理工程师或被授权 (略) 取得指示。特殊情况下,承包人的指示来源包括发包人、勘察人、设计人、监测人或检测人的项目负责人,发包人应当通知前述各方并明确相应的指示界面和下达权限。 补充内容如下: 4.5监理 (略) 特殊情况下,监理人如对承包人的某项违 (略) (略) (略) ,仅为孤立事件并不具备借鉴意义,既不影响发包 (略) (略) 索赔的权利,也不影响监理人对 (略) (略) 理的权利。 5. 工程质量 5.1工程质量要求 5.1.1项 补充内容如下: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与合同 (略) ,上述规范标准与合同约定标准之间如果某项要求或指标不 * 致时,以要求严格者为准。 5.2质量保证措施 5.2.3监理人的质量检查和检验 补充内容如下: 承包人应当为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监 (略) 察看和查阅施工原始记录的其他地方包括: (略) 、工地试验室或委托试验室、工地保管室、材料库房、 (略) 、 (略) 、 (略) 、 (略) 等监理人认为必要的地方 。 5.2.5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补充内容如下: (1)承包人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质量责任制和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略) 项目机构的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工程质量,并在签订合同后 * 天内,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于7天内批复。 (2)承包人应加强质量检测试验的管理工作,配备齐全 (略) 需的仪器设备,按照规范规定和监理人要求的检验、 (略) 检测。现场检测试验的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不得追记,签字齐全。 (3)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工程质量报表的期限: 每月 * 日之前 ,监理人审查工程质量报表的期限: 收到质量报表后3天内 。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工程质量报表的要求:质量报表格式应经监理人事先批准,并应符合规范标准和资料管理要求;内容填报应当真实、准确;签字应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本人签字并盖有项目机构公章 。 5.3隐蔽工程检查 5.3.2检查程序 细化内容如下: 承包人应在自检合格后且于工程隐蔽前 * 小时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组织发包人、勘察人、设计人等 (略) 检查。承包人的通知中应当附有自检记录、 (略) 位检查资料、检查时间和地址等。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2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补充内容如下: (1)承包人应按 (略) 安全职责, (略) 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规定、发包人要求、监测人要求和监理人指示,并在签订合同后 * 天内按照合同约定的安全工作内容,编制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安全措施计划的格式及内容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2)承包人应当制定完善的施工监测方案, (略) 及周边的建筑物、构筑物、管线、市政基础设施和 (略) 严密的监控量测。监测人应对承包人的 (略) 监督、对比和检验,根据偏差数据确定相应的预警等级,并向承包人下达监测要求;监测人的工作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应当负有的安全责任。 (3)承包人应在危险 (略) 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由承包人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送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对于超过 * 定规模的危险 (略) 分项工程,承包人应当组织专家论证,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4)承包人应当建立健全施工安全教育制度,加强对其职工和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承包人应当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书面告知各个作业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后果。 6.1.3特别安全生产事项 补充内容如下: (1)承包人应当根 (略) 门规定和发包人要求, (略) 地和作业前端建设视频监控管理系统,作为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管理平台的前端系统,能够实时采集监控数据,实现视频监控、硬盘录像、云台控制、双向语音等功能,并为接 (略) 门统 * 监控系统预留接口。 (2)承包人应 (略) 地和周边区域的围挡、照明、信号、防护、看守,保护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管线、市政基础设施和第 * 人的安全,保障工程本 (略) 人员安全。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应 (略) 承担。 6.1.4治安保卫 补充内容如下: (1)承包人应当根据公安机关 (略) 地情况配备足够的保安员,必要时委托持有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保安机构提供治安保卫服务。保安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持有保安员证方能上岗并接受公安机关和承包人的管理, (略) 地和 (略) * 小时不间断的安全保卫工作。 (2)承包人应按照治 (略) 门规定及发包人要求, (略) 、生活区、办公区等区域设置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硬盘空间应当保证录像文件至少保存 * 天以上,其他设备配置和技术参数应当满足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 6.1.5文明施工 补充内容如下: 承包 (略) 地设置 (略) ,将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并于当天清运 (略) 。承包人应在施工区域设立多个足够尺寸的垃圾箱,以供承包人、分包人和其他承包人分别存放和清运施工垃圾;分包人、其他承包人如在指定地点外堆放垃圾,承包人应要 (略) 清运,并视 (略) 索赔。承包人如果无法确认堆放人, (略) 清运并承担相应费用。如承包人不能 (略) ,发包人有权委托 (略) ,并从承包人的应付款项中扣除相应费用。 承包人应当采取各项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粉尘,如减少机械车辆施工扬尘, (略) 密封或装置防尘设备,施工便道洒水降尘、 (略) (略) 理、土方作业面随时覆盖、超前注浆佩带防护设备、钻 (略) 理等。 6.1.6 安全文明施工费 细化内容如下: (1)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向承包人 * 次性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 (2)承包人应对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 (略) 承担。 6.1.8 (略) 理 补充内容如下: 工程施工或缺陷修复发生事故时,监理人应当指示承包人采取紧急措施。如果承包人拒绝实施或者实施效果不佳,监理人有权 (略) 紧急抢救和抢修并支付费用。如果事故确认由于承包人原因引发,监理人应从承包人的应付款项中扣除相应费用。 7.工期和进度 7.2施工进度计划 7.2.1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 补充内容如下: 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 * 天内,按监理人同意的格式和详细程度,向监理人提交工程进度计划和以及为保证计划而拟采用的施工方案说明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收到进度计划后 * 天内报发包 (略) 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进度视为已经得到批准。 合同进度计划应按 (略) 络图和主要工作横道图两种形式分别编绘,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承包人应当根据合同进度计 (略) 工程、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和资金计划,以及按照阶段划分的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及周计划报送监理人批准,必要时填报日计划;未按时完成计划时,承包人应当申明原因。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补充如下内容: 如果工程实际进度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应进度,与 * . (略) 述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可以在出现进度滞后的 7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修订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监理人应在收到修订进度计划后 7 天内报发包 (略) 批复。发包人或监理人的批复不能减轻或者免除承包人应当负有的工期责任。 7.3开工 7.3.1开工准备 补充内容如下: 开工报审表由承包人和其项目经理填报,随同相关证明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查。如果同时具备下述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报送发包人批准后签发开工令: (1)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 (2)施工组织设计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3)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 (4)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 (5)施工 (略) 到位,主要工程材料已经落实; (6) (略) 地平整,进场道路及水、电、必要的临时设施满足开工要求。 7.4测量放线 7.4.1项 细化内容如下: 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后 * 天或者开工之前的其他合理期限之内,通过监理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由其组织设计人、第 * 方测量人(如有)、承 (略) 现场交验。承包人应按下述工作依据测 (略) ,并将成果资料于测设后 7 日内报送监理人审批: (1)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 (2)工程测量技术规范、标准、规程; (3)施工图纸; (4)工程精度要求;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其他依据:由监理人和测量人确定。 补充第7.4.3项、第7.4.4项、第7.4.5项 7.4.3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 (略) 的定位点、基准点、导线点、水准点和其他测量标志,包括分包人、专业分包人使用的标志;如果标志发生任何移位或者破坏,承包人应当及时准确地恢复并承担相关费用。测量标志出现原始性错误造成工程损失的,由发包人承担;出现其他错误造成工程损失的, (略) 承担。 7.4.4承包人应为本合同段里程内其他承包人的工作, (略) 需的定位点、基准点、导线点、水准点和其他测量标志,相关保护费用可由双方协商确定;相邻 (略) 应在监理人统 * 协调下由两方承包人共同测量,并将测量结果统 * 在允许的误差范围之内。 7.4.5监理人、监测人和测量人免费使 (略) 或者其他测量标志,需要承包人提供便利或者协助时,承包人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发包人不再为此支付费用。 7.6不利物质条件 调整内容如下: (1)本工程的不利物质条件为: (略) 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地下废弃构筑物、地下文物、化石、污染物 。本工程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已由勘察人提供工程详细勘察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均认同其不属于本项规定的不利物质条件之 * 。 (2)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克服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通知应载明不利物质条件的内容以及承包人认为不可预见的理由。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 * 条 (略) 。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3)承包人应当根据图纸、设计要求、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现场条件、施工经验、实施风险等因素,对与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相关的下述项目,制定实施方案并将相应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安全责任和工期延误,除合同另有约定之外,均 (略) 承担。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补充内容如下: 异常恶劣的气候 (略) 示,发包人或监理人可 (略) 在地的气候条件,对异常恶劣的 (略) 调整: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 览表 序号 类别 标准 1 台风 平均风力可达 * 级以上 2 暴雨 3小时降雨量达 * 毫米以上 3 高温 最高气温 * ℃以上。 4 寒潮 气温下降 * ℃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 5 大雾 能见度低于 * 米的强浓雾 6 雷雨大风 平均风力可达 * 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 7 大风 平均风力达 * 级以上的大风 8 特强沙尘暴 特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 * 米) 9 冰雹 冰雹,伴随雷电天气 * 雪灾 对交通或牧业有很大影响的降雪 * 道路结冰 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7.8.5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补充内容如下: 监理人发出复工通知后,监理人应和承包人 * 起对受到暂停施工影响的工程、材料和 (略) 检查。承包人负责修复在暂停施工期间发生在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上的任何损蚀、缺陷或损失,修复费用由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责任人承担。 7.8.6暂停施工持续 * 天以上 补充内容如下: 暂停施工持续 * 天以上,按合同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加工材料和工程设备,由于暂停施工原因导致已经订购但未加工的,承包人应当暂停加工并停止支付费用。 7.9提前竣工 补充内容如下: 发包人不得随意要求承包人提前交工,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提前工期的,合同双方应当修订合同进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发包人应予发放 * 定额度的提前竣工奖金。 如果发包人没有要求提前竣工, (略) 提前竣工的,无权要求发包人支付由于提 (略) 产生的费用或者奖金。 8.材料和设备 8.1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 补充内容如下: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其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 (略) 示,由独立供应商负责实施,包括采购和运输,并满足下述规定: (1)采购工作应当依法开展,确保质量合格,规格参数满足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应规定; (2)运输方式应当根据工程需要、货物特征、规格参数、固有特点等综合确定,保证准时、安 (略) 地;对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超大超重等特殊货物, (略) 妥善包装和危险标识,进行特殊运输。 8.2 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 补充内容如下: 除专用合同条款第8.1款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之外, (略) 需的其他材料、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含专业供应商)负责提供,包括采购、运输和保管,并满足下述规定: (1)采购工作应当依法开展,确保质量合格,规格参数满足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应规定; (2)运输方式应当根据工程需要、货物特征、规格参数、固有特点等综合确定,保证准时、安 (略) 地;对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超大超重等特殊货物, (略) 妥善包装和危险标识,进行特殊运输; (3) (略) 地应当平整、遮风、避雨、防曝晒、通风良好,特殊货物应有相应的保管条件。货物应当分类堆放,有效标识,便于巡视检查等。 (4)承包人应在合同订立后 * 天内或使用之前合理期限内,向监理人提交或调整材料和工程设备提供计划,包括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品种、规格、供货时间、质量证明、资格文件等报监理人审批,必要时由监理人组织发包人、设计人、检测人、 (略) 现场核查,确认是否具备供货能力。 8.3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 8.3.1项 细化内容如下: 发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 7 天前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组织发包人、独立供应商、检测人、承包人在约定的时间内,赴交货 (略) 验收;交货地点原则 (略) 地或者监理人的指定地点。验收内容包括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包装、外观和资料,验收合格的由承包人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缺席验收的 * 方,视为同意验收结果。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施工图纸(含变更),核定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耗率及供应数量。如果实际使用量超出核定数量,承包人仍须继续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但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实际使用量严重少于核定数量,监理人将采取对承包人不利的惩罚性数量和价格确定违约责任。 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提供材料的价格,综合考虑其接收、运输和保管的包干费用, * 并计入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量支付时应当扣除发包人提供的相应材料价款,不予支付。竣工结算时,应当根据发包人提供材料的实际价格调整合同价格,但其接收、运输和保管费用不予调整。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价格不应计入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 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补充内容如下: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保管费用和检验费用由承包人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发 (略) 支付。 8.6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补充内容如下: 承包人应按监理人要求报送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样品;样品能够真实地表现货物质量、型号、颜色、质地、 (略) 理,封样之后应当妥善保管。监理人收到样品后应在 * 天内答复, (略) 存封样将成为相关货物的检验标准之 * 。样品报送、检验、保管等相关费用 (略) 承担。 8.7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替代 补充内容如下: 施工期间,如果后继法律法规禁止使用或者其他原因致使不能使用某项材料或者工程设备时,承包人应向监理人申请使用替代品;确属必要时监理人应向发包人报批,由发包人通知设计人修改设计。承包人应当按照修改后的 (略) 施工,涉及价格调整时 (略) 。 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补充内容如下: 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 (略) 地及其周边建造下述临时设施,并将建造、维修、拆除、消纳和原状恢复的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 (1)场地设施:场地硬化、施工围挡、工地大门等 ; (2)临时建筑物,如:临时宿舍、办公室,食堂、厨房、厕所、 (略) 、临时文化福利用房、临时仓库、加工间、试验室、标养室、值班室、材料库等; (3)临时构筑物,如: (略) 、 (略) 、搅拌台、临时简易水塔、水池、存土池、排水沟、冲刷池、 (略) 等; (4)临时市政设施:临时供水设施、临时排水设施、临时供电设施、临时供气设施、临时热力管道、临时排水沟、排水设施、施工便桥、其他市政设施等; (5)临时交通道路:如场内道路、场外施工便道、护栏、警告装置、防撞墩、交通灯、导改设施、指挥设施等; (6)施工用电设施:配电线路、配电箱开关箱、接地保护装置等; (6)其他临时设施:。 8.8.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补充内容如下: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 /。 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 /。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由承包人 / 使用;如果收费,则其费用标准和结算方式约定如下:/。无论是否收费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 (略) 、维护、拆除、清运工作应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补充8.8.4项、8.8.5项、8.8.6项、8.8.7项、8.8.8项 8.8.4临时占地以施工图纸标示的施工围挡为界,分为图示围挡内临时占地和图示围挡外临时占地。图示围挡内临时占地的占用、恢复及补偿由发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图示围挡外临时占地由承包人判断是否需要,如果需要则其占用、地上物拆迁、恢复及补偿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但发包人应当给予相应的协助。 8.8.5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包括车辆、机械、机具、设备、仪器和安全防护用具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略) 商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明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并 (略) 核查合格之后方可投入使用。 (略) 地不得投入或者使用存在安全隐患或者报废淘汰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6承包人应当定期保养、调试 (略) 地内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略) 管理调度。大型机械设备或临时设施如盾构机、超重机械、钢结构等,应由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负责拆卸和安装,并应编制专业拆装方案报监理人审批后实施。安装完成后,专业单位应当调试合格并向承包人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8.8.7承包人设 (略) 地的通道、车辆出入口 (略) 驶路线, (略) 市交管、 (略) 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取得批准;必要时,承包人应 (略) 门的相关规定设置交通设施、提供交通疏解人员,并承担相关费用。 8.8.8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 (略) 驶,执行有关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载的规定,接 (略) 门的监督和检查。如果违反上述规定或因运输不当造成市政设施第 * 人财产损坏的,由承包人修缮并承担相关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 9.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补充内容如下: 承包人的工地实验室应当具有相应资质,配置的试验和检验设备应当符合相应规定,并经具有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设备正式使用之前,应当经过监理人和承包人共同校定。试验和检验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略) 检测试验。 9.2取样 补充内容如下: 承包人没有资格条件实施的或者监 (略) 委托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 (略) 试验和检验。 (略) 专业机构之前,承包人应当报送监理人和检测人审批,保证该机构与其没有利害关系,并且没有承担本合同段的第 * 方质量检测业务。 承包人 (略) 需的材料样品费用、试验和检验费用、委托专业机构的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 (略) 承担。涉及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或者发包人确定的其他试验检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变更 * .4 变更估价 * .4.1变更估价原则 调整内容如下: 因变更引起的或者需要按照 (略) 的价格调整,方法如下,通用条款的 (略) : (1)同类清 (略)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略) 有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不得调整; (2)类似清单项目应 (略) 门的相关规定,根据项目特征,对工程量清单 (略) 有项目 (略) (略) 抽换或个别调整,但该项目套用的管理费、利润的费率不得调整; (3)新增清单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地 (略) 门发布的规范标准、计价办法和预算定额重新组价,无相关组价依据时,发承包双方共同向 (略) 提请测定计价依据。新 (略) 套用的管理费、利润应按原有报价的 (略) 。人工、材料和机械价格原清单具有的,按照原 (略) ;原清单中没有的,参考当 (略) 门发布的施工当期 (略) ;造价信息没有的,由发承包双方共同询价确定。 * .4.2 变更估价程序 细化内容如下: (1)承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的期限: 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 * 天内 。如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变更估价申请的, (略) 确定变更工作的价格组成及依据,并报发包人批准 (略) 门审核之后通知承包人。 (2)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的期限: 监理人收到变更估价申请后 * 天内审核报告发包人,发包人收到报告后 * 天内与监理人、承包人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 。 补充内容如下: * .4.3由于变更导致工程量清单项目取消的,其工程量为零不予计量支付,但其综合单价及其单价分析在合同期间继续有效;其他清单项目可以据此综合单价及其单价分析计算和调整价格。 * .4.4合同双方如果认为由于变更致使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某些项目,其费率或价格不再合理或不能适用时,则任何 * 方可向监理人请求,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相应的费率或价格。如果合同双方不能达成 * 致意见,监理人应以 * 个暂定费率或价格报发包人批准之后,通知承包人计量支付并在竣 (略) 调整。 * .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细化内容如下: 对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方法:另行商定。 * .7暂估价 细化内容如下: 暂估价专业分包工程、服务、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 补充内容如下: * .7.4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价格的调整仅限于实际价格和暂估价的差值,承包人不应计取对上述差值的管理费、利润或其他取费,仅应计取税金。 * .8 暂列金额 补充内容如下: 对于每项暂列金额,发包人有权选择下列任 * 方式实施,并 (略) 门的审核结果作为最终支付依据。 (1)在不违背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由承包人实施, (略) 专用合同条款 * .4.1 变更的估价原则。 (2)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依法选择专项供应商或专业分包人实施,实施费用通过投标报价确定。 (3)专业工程暂列金( (略) 理费、 (略) 理费用、超前物探费、施工排水降水费用)的调整原则:由承包人负责实施,专项方案需经专家评审后,最终由 * 方批准方可实施,其金额按合同相关约定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 * .价格调整 * .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本合同物价波动的调整采用第2种方式:采用 (略) 价格调整。 * .1.2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补充内容如下: 补充内容如下: 第2种方式:采用 (略) 价格调整。 (1)本工程的 人工、钢筋、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应当自主报价,并在施工期间根据物价波动调整如下。除此之外的其他材料、机械、设备等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 (略) 承担风险和享有收益。 (2)人工基准价为 * 定额人工定额取定价,如 (略) 门发布新的人工单价调整通知,则据此调整相应的人工费用。如果人工单价调整通知中没有规定风险浮动范围时,则按照±8%执行。 (3)材料的基准价格为投标期间 * 年第4期(7、8月)版 (略)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发布的相应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市场价格浮动风险范围为 ±8% ,其调整方法如下: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 (略) 期间当月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8%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载明的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8% 时, (略) 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 (略) 期间当月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8% 时,或材料单价涨幅以载明的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8% 时, (略) 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 (略) 期间当月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8% 时, (略) 分据实调整。 补充第 * .3项 * .3价格调整的其他约定 * .3.1工程量价调整应当遵循变更程序,数量以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的数据为准,单价接受发包人的统 * 定价。 * .3.2降水工程中,承包人应当结合降水经验,对界面水及管 (略) 处理, (略) 理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不予调整;施工期间如果需管井抽水根据 * .8相关约定将予以调整,但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引起的变化除外。 * .3.3承包人应当根据图纸、设计要求、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现场条件、施工经验、实施风险等因素,自行考虑掘进中的刀盘和刀具的检修更换、由于检修增加的检修井、加固井等;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安全责任和工期延误均 (略) 承担。 * .3.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措施项目清单中的总价子目,即以项、座、处等为计量单位包括较多分项内容不需逐 * 报价的总价清单项目,除非 (略) 约定,原则上其价格不得调整。 * .3.5本项目矩形通道顶进机械 (略) 4台顶管机或盾构机考虑。施工阶段若需增减顶管机或盾构机需经 * 方核准, (略) 核定。 * .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 .1 合同价格形式 本合同采用单价合同形式。 1.单价合同 补充内容如下: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略) 价格波动约定调 (略) 风险,均包含在综合单价之中, (略) 期间不予调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投标报价之中综合考虑, (略) 计量支付。 * .2 预付款 * .2.1预付款的支付 补充内容如下: 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发包人收到支付申请7天内签发预付款支付证书,并于签发支付证书后7天内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 预付款额度为:签约合同价扣减暂列金额和安全文明施工费后金额的 * %。支付预付款时承包人应开具不征税增值税普通发票。 预付款在进度款支付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 * %时开始抵扣,抵扣比例为当期完成额的 * %,并在进度款支付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 * %时抵扣完毕。 * .3计量 * .3.1计量原则 补充内容如下: 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当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按照合同文件约定的工程量 (略) 计量。合同文件如果单列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模板,并且未与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冲突, (略) 该清单计算规则模板。 * .3.2计量周期 补充内容如下: 单价子目已完成工程量按月计量,总价子目按照批准的支付分解报告计量。每月 * 日之前,承包人应将本月进度报告及完成数量,通过发包人造价管理系统(如有),提交监理人审核。 监理人接到报告后应于 (略) 计量。如果监理人逾期没有计量,则视为承包人的进度报告和完成数量已被批准。 * .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调整内容如下: 计量按照 (略) : (1)承包人应于每月 * 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 * 日至当月 * 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相关的证明材料 * 式两份,分别由监理人和承包人保管, (略) 人和发 (略) 检查。 (2)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之后,由承包 (略) 人, (略) 人在收到监理人审核后的工程量报告 (略) 量价审核。 (3) (略) 人审核后,由承包人将工程量报告报送发包人,发包人 (略) 人审核后的工程量报 (略) 审核,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4)监理人、 (略) 人或发包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 (略) 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 (略) 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 (略) 人的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 (略) 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5)监理人、 (略) 人或发包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天内完成审核的,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 补充第 * .3.7项、 * .3.8项: * .3.7单价子目的计量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子目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实 际完成的,并按合同约定的 (略) 计量的工程量。 (2)承包人对已完 (略) 计量,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 (3)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工 (略) 复核,以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对数量有异议的,可要 (略) 共同复核和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 (略) 复核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监理人复核 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4)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通知承 (略) 联合测量、计量,承包 (略) 。 (5)承包人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每个子目的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人派员共同对每个子目的历次 (略) 汇总,以核实最终结算工程量。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供补 充计量资料,以确定最后 * 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派员参加的,监理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完成该子目的准确工程量。 (6)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 7 (略) 复核,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复核的,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 计算工程价款。 (7)承包人未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本合同的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发 (略) 计量支付。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虽然列项报价但未实施的项目,数量为零,发 (略) 计量支付。 * .3.8总价子目的计量 (1)总价子目的计量和支付应以总价为基础,不因第 * .1款中 (略) 调整。 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略) 工程目标管理和控制进度支付的依据。 (2)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每个计量周期内,对已完 (略) 计量,并向监理人 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总价 (略) 表示的阶段性或分项计量 的支持性资料, (略) 达到工程形象目标或分阶段需完成的工程量和有关计量资料。 (3)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 (略) 复核,以确定分阶段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 工程形象目标。对其有异议的,可要求承包 (略) 共同复核和抽样复测。 (4)除按照第 * 条约定的变更外,总价子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 (5)总价子目中途停止实施时,承包人应在停止后 * 天之内,向监理人提交该总价子目的实施费用确认申请;监理人应按该子目实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或比例审核确定最终费用,并报发包人批准后予以计量支付。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虽然列项报价但未实施的项目,数量为零发 (略) 计量支付。 * .4工程进度款支付 * .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细化内容如下: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 式9份,其中发包人4份、监理人1份、 (略) 人1份、承包人2份、 (略) 门1份。 工程进度付款应当按照当期计量的工程价款的 * %进行支付, * 方应按建审审核的当期计量的工程价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政府审计后支付至竣工结算审计定案价的 * %,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进度付款申请单的内容如下,必要时可由监理人根据工程情况调整: (1)累计已完成工程的工程价款; (2)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 (3)本期间完成的工程价款; (4)本期间已完成的计日工价款; (5)应支付的调整工程价款; (6)本期间应扣回的预付款; (7)本期间应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8)本期间应支付的总承包服务费; (9)本期间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 ( * )本期间应支付的、应扣除的索赔金额; ( * )本期间应支付或扣留(扣回)的其他款项; ( * )本期间实际应支付的工程价款。 * .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补充内容如下: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的程序及有关份数,参照 “ * .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执行。 调整内容如下: (4) (略) 门的审核、资金拨付等造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同意此种情况不属于发包人逾期支付的范畴,发包人不需支付任何性质的违约金、赔偿金或者利息等。 * .验收和工程试车 * .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 .2.1竣工验收条件 补充内容如下: (4)竣工验收资料的要求:承包人应当按 (略) (略) (略) 门的规定,收集整理技术档案、施工管理、材料和工程设备检验、分部分项工程检验等质量记录,准备、编制和装订竣工验收资料,包含竣工图、声像资料及验收资料等,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发包人应在竣工验收通过后3个 (略) (略) 门。 竣工验收资料的份数:应按发包人要求的份数、时间和内容质量,将竣工资料提交给发包人。 验收资料费用的支付: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竣工图、声像资料及验收资料的准备、编制、整理、缩微、装订、预验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 (略) 承担。 (5)政府消防管理机构、人防管理机构、劳动安全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已对消防系统、人防设施、电梯和 (略) 检查;承包人已对上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完毕。 * .2.3竣工日期 细化内容如下: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 .3工程试车 补充第 * .3.5项 * .3.5工程或工程设备损坏或存在缺陷 因发包人、设计人、独立供应商或独立承包人的原 (略) 检测不合格的,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供应商、专项供应商、分包人或专业分包人的原 (略) 检测不合格的,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 (略) 承担。 * .6 (略) * .6. (略) 补充内容如下: (6)按照轨道交通运营 (略) 修补并通过验收; (7)对城市轨道 (略) 清洗保洁,保证干净、整洁。 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承包人应在 * 天内 (略) 。 * .竣工结算 * .1 竣工结算申请 补充内容如下: (1)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 式9份,其中发包人4份、监理人1份、 (略) 人1份、承包人2份、 (略) 门1份;承包人应当同时报送Excel版和预算软件版各1套电子文件。 (2)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的同时。竣工付款申请单的内容如下,必要时可由监理人根据工程情况调整: 1)竣工结算总额; 2)已支付的合同价款; 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 4)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 (3)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后,经监理人复核之后,由承包 (略) (略) 竣工结算审核,通过后由承包人报 (略) 竣工结算审查。竣工结算审查期限根据工程复杂情况、竣工结算资料数量等由 (略) 确定,审查结果应由发包人、监理人、承 (略) 人共同盖章和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承包人未按本项约定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经监理人催促后 * 天内仍未提交的,发包人有权根据 (略) 竣工结算审查,审查结果视为承包人同意认可。 (4)工程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发包人应将竣工结算资料报送 (略) 审计,并以审计机构确定的竣工结算总额作为合同双方认可的最终 (略) 支付。 * .4最终结清 * .4.1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式9份,其中发包人4份、监理人1份、 (略) 人1份、承包人2份、 (略) 门1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期限:监理人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后 * 天内。 * .缺陷责任与保修 * .2缺陷责任期 * .2.2项 补充内容如下: 监理人和承包人应共同查清缺陷和(或)损坏的原因,按照原因确定相应的责任主体:属承包人(含供应商、专项供应商、分包人、专业分包人)原因造成的,应由承包人承担修复和查验的费用。属发包人(含独立供应商、独立承包人)或者第 * 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应承担修复和查验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发包人可向第 * 人追偿相应费用。 * .3质量保证金 * .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细化内容如下: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用第 * 种方式,即: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进度款的3%; 质量保证金最高限额:合同价格的3%。 * .4.1保修责任 补充内容如下: (1)承包人 (略) 保修,保修范围限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包括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问题、发包人或轨道运营单位使用不当、第 * 方或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问题等。具体保修范围和期限分别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轨道工程: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结构外侧防水、屋面防水、卫生间防水: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供电系统、通信系统、信号系统、综合监控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等设备系统:2年; 6)园林绿化:2年; 7)其他项目: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承包 (略) 保修义务, (略) 承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修工作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保修期满后保修责任自动终止。 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自接到发包人修复通知之日后7天内实施保修;逾期未予修复的,发包人可以委托其他人员修复;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 (略) 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 .4.5承包人出入权 补充内容如下: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为了修复工程缺陷, (略) (略) ,但应遵守国家、地方政府、 (略) 门及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关于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运营、安检、疏散的相关规定;承包人应当加强作 (略) 管理和安全生产,如果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人员(包括乘客和发包人员工)伤亡或材料、设备、工程等损坏,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应如实赔偿。 * . 违约 * .1 发包人违约 * .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有 (略) 位工程施工,细化内容如下: 发包人发生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 (略) 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的 * (略) 合同义务,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通知监理人。 * .1.3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补充内容如下: 发包人发生违约情况,或者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或者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略) 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 (略) 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通知发包人解除合同。 * .2承包人违约 * .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补充内容如下: (9)承包人拒不接受发包人、监理人或 (略) 门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 * )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投入发包人认可的主要管理人员的; ( * )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不能 (略) ,时间不足工作时间 * %的; ( * )承包人其他违反规范、标准、 (略) 为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 ( * )承包人疏于或者放任管理, (略) 会影响的; ( * )承包人不符合合同约定、发包人管理制度等其他方面情形的。 * .2.2 对承 (略) 理 补充内容如下: 承包人如果存 (略) 为之 * ,应当按照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发包人可以 (略) 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1)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主要人员的,支付违约金标准如下:项目经理 * 万元/人•次,技术负责人 * 万元/人•次,其他主要人员5万元/人•次; 2)未按承诺及时投入机械设备的,支付违约金为台班费的2倍金额/台•天; 3)项目经理擅自 (略) 经监理人确认的,支付违约金 * 万元/人•次; 4)无视监理人的书面警告, (略) 合同义务的,视情节轻重支付2- * 万元违约金; 5)未按监理人要求清除不合格材料、设备或工程的,支付违约金为不合格品价格的 * %金额; 6)承包人违约分包的,支付违约金为已完分包价款的 * %金额; 7)无正当理由而未按时开工的,支付误期违约金 * 万元/天;误期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5%;延误 * 天仍未开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8)承包人原因造成关键线路工期延误的,支付误期违约金 * 万元/天;误期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5%;延误天数超过 * 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9)发生质量或安全等级事故的,依据有关条款实施严厉追责,并按规定支付违约金,标准为5- * 万元/次;发生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的同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 )发生负面新闻严重影响工程进展或者发包人形象的,支付违约金为 * - * 万元/次。 * . 不可抗力 * .1 不可抗力的确认 细化内容如下: 本合同约定属于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戒严、离子辐射、放射性污染、 (略) 器的压力波、飞行器坠落等 。 * .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调整内容如下: * .3.2不可抗力的 (略) “各自损失各自承担”原则,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各自承担。 * .保险 * .1建筑工程 * 切险 细化内容如下: (1)保险人:发包人统 * 确定整条线路的保险人。 (2)投保内容:即保险标的,合同内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临时设施, (略) 地中的建(构)筑物、材料等 。 (3)保险费:由发包人承担。 (4)保险金额:签约合同价 。 (5)保险期限: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日止。 * .2工伤保险 补充 * .2.3项 * .2.3承包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农民工的工伤保险费, (略) 地显著位置予以公示,按 (略) 门统 * 的格式内容告知发生工伤后的保障、投诉、举报渠道和待遇标准。承包人应当要求其项下的各个工程参建 (略) 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含在合同价格之内。 * .3其他保险 细化内容如下: (1)第 * 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由发包人承担。 (2)如果工程保险未能涵盖,承包 (略) 地内的机械设备、材料和工程设备等办理保险,保险金 (略) 足够重置。保险费由承包人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发 (略) 支付。为了分散或降低风险,承包人可以办理其他商业保险,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 (略) 承担。 (3)承包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为职工和农民工按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略) 会保险费,并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 .6 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 细化内容如下: 建筑工程 * 切险的保险金额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包括免赔额和超 (略) 分), (略) 分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承担。如由第 * 者造成的,承包人应向第 * 者追偿;无法追偿时再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承担。双方承担的比 (略) 协商确定。 * .7 通知义务 细化内容如下: 当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应当及时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报告,并按照保险单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时向保险人报告。 (略) 为不当致使受益人未能成功理赔的,相应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 . 索赔 * .1 承包人的索赔 细化内容如下: 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不超过7天的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 补充内容如下: (5)承包人应当充分考虑下述事件的影响,承诺无权 (略) 索赔, (略) 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 1)施工期间的人员加班费用; 2)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时的赶工费用; 3)土建工程中管片背后注浆、咬合桩背后注浆、管棚加固注浆、自进式锚管加固注浆、深孔注浆、基座等的变更; 4)工程中刀盘和刀具的检修更换,及由于检修增加的检修井、加固井等; 5)施工期间占地、通行、光线、噪音、味道、扬尘、震动、扰动、沉降等造成的扰民,由于扰民产生的民扰等双向影响。 * .争议的解决 * .4仲裁或诉讼 补充内容如下: 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约定, (略) (略) 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 * 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任何 * 方均可 (略) 按照其仲裁规则提起仲裁。仲裁裁 (略) ,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 览表 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3:安全责任保证书 附件4: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附件5:建设资金使用监管协议 附件6: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试验和检测仪器 附件7: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8:暂估价 * 览表 附件1: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 览表 序号 材料、设备品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质量等级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1、发包人直接采购材料均为主材,不包含相关的辅材; 2、发包人直接采购材料的价格应计入综合单价; 3、 (略) 人直接采购材料的工地保管费、辅材、损耗等费用。 4、 (略) 过程中,上述招标人直接采购表中同类材料的其它规格均属 * 供范围。 附件2: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 * 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 、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 为年; 3.装修工程为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 (略) (略) 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 、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 (略) 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 (略) (略) (略) 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 、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略) :? (略) : 账 号: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3 安全责任保证书 发包人(全称):  (略) 市 (略)  (简称 * 方) 承包人(全称):               (简称 * 方) 监理人(全称):(简称 * 方) 为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依照国家、 (略) 及 (略) 省有关法律、法规, * 、 * 、 * * 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 * 条 各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和 (略) 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本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 * 条 * 方的权利与义务: ( * )审核 * 方、 * 方的资 (略) 能力,审核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监理人员的资质。 ( * )向 * 方移交 (略) 地,并明确 * (略) 地的安全责任。 ( * )在工程施工前向 * 方提供本 (略) 及毗邻区域内地上、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地质资料;相邻建(构)筑物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 * )提供本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 (略) 需费用,按 * * 双方确认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付款计划按时、足额向 * 方付款。 ( *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等有关规定向 * 方支付意外伤害、农民工工伤保险费。 ( * )不对 * 方、 * 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 * )不明示或者暗示 * 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 * )有权对 * 方 (略) 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有权制止,责成其改正,并可视为违 (略) 罚;对不按要求改正者, * 方有 (略) 罚;对拒不整改的, * 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追究 * 方的违约责任, (略) 门报告;凡发生事故的, * 方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及影响,追究 * 方的违约责任。 ( * )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有权对 * 方实施的 (略) 检查,并有权对 * 方违反监理合同及本协议的规定、未尽到 (略) (略) 罚及向 * 方追究因此造成的事故的相关责任及违约责任。 (十)行使与 * 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安全方面条款规定的 * 方的权利与义务;行使与 * 方签订的监理合同中安全方面条款规定的 * 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 * 条 * 方的权利和义务: ( * ) * 方是本 (略) 安全生产总负责单位,对本 (略) 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确保生产安全、工程安全和不因工程施工而危及周边建(构)筑物、各种管线、道路交通等公众环境安全及人身财产安全。 ( * )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定主管安全的负责人,配备专业齐全且不少于合同约定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方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有相应的执业资格, (略) (略) 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述人员应报 * 方核查、报 * 方备案,未经 * 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对施工中的特种作业人员 * 方必须选取合格的持证人员上岗。 ( * )施工合同中明确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略) 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在财务管理中应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和费用清单。 ( * )工程分包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 * 方应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对分包工程的 (略) 管理,并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 * )依据有关规定和 (略) (略) 总负责单位的权利、义务,与其他和工程有关的由 * 方直接发包的承包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统 * (略) 临时用电、防护设施、明火作业和进出洞口等,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 * )建立完整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和培训档案,按计划、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施工作业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向 (略) 安全技术交底,不得安排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施工人员上岗作业;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 (略) 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 )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全面和专项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对涉及相邻建(构)筑物、地下线管线等周边环境安全的重大风险点和危险 (略) 分项工程,应派专人监督安全生产,对每个作业班次安全 (略) 监督检查,关键 (略) 时时监督检查,检查应留有记录。 ( * ) (略) 国家、行业和 (略) 省关于安全生产的规范、标准, (略) 《 (略) 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 (略) (略) 办法》、《 (略) 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和 (略) 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略) 实体防护, (略) (略) 位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 )对 * 方提供的地质勘查、市政管线、相邻建(构)筑物等相关资料 (略) 核查,如果发现资料与实际不符,应当立即向 * 方和 * 方报告,并要求补充相关资料。施工作业前必须对 (略) 物探。 (十)根据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及 * 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有包括保证相邻建(构)筑物、地下线管线及周边公众环境安全在内的安全技术措 (略) 临时用电方案;对涉及相邻建(构)筑物、地下线管线等周边环境安全的重大风险点和达到 * 定规模的危险 (略) 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并应符合编制、审批程序。 (十 * )施工前,须认真审阅经 * 方确认并提供的施工图纸,发现设计图纸与规范要求不符或设计图纸标注不明时,应立即与设计单位联系,并及时形成文字记录。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由双方签字确认。 (十 * )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审查后的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不允许随意改变、简化施工程序、工法、工艺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对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设施等公众环境的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地表沉降,如遇有不明情况,应 (略) 门联系,确定解决方案。 (十 * )做好工程及周边环境的监控量测工作,施工前应制订监控量测方案,监控量测方案及其布点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要求。监控量测数据要求准确可靠,并及时绘制曲线图表,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告 * 方、 * 方。 (十 * )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根据有关规定,落实各项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略) 暂时停止施工的, (略) 防护。 (十 * ) (略) 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车辆、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符合 (略) 业标准,起重机械、大型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应当具有生产制造单位的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在有效的检测期内的检测合格证明, (略) 查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应设有专人管理, (略) 检查、维修和保养;不得使用存在安全隐患或国家规定应该报废和淘汰的车辆、设备、机具、设施。 按有关规 (略)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设施等,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 (略) 监督。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 (略) 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十 * ) (略)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略) (略) 设置明显标志。 (十 * ) (略) 承担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应对包括自然灾害在内的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发生突发事件 (略) (略) 置避免事态扩大,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立即上报,并立即通知监理人,同时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有权 (略) 门报告,但不替代承包人的上报”。 (十 * )按照规定为施工作业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及其他按照国家和 (略) 省的规定应当承保的人员承保意外伤害险和工伤保险。 (十 * )接受 * 方和 * 方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对 * 方、 * 方及有关方面在安全检 (略) 整改的安全事故隐 (略) 为, (略) 改正。参加 * 方组织的安全评比活动,并按活动规则接受奖惩。 ( * 十)行使与 * 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安全方面条款规定的 * 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 * 条 * 方的权利和义务: ( * )受 * 方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略)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 (略) 监督检查, (略) 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做好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 * )建立健全安全监理管理体系、制定各项安全监理规章制度,按有关规定制定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培训档案。 ( * )建立健全安全监理责任制,明确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安全监理职责。按合同约定配齐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总监办至少配备两名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每个驻地办至少配备 * 名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安全监理人员应当专业齐全,经过安全监理业务教育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 * )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包含安全监理方案的项目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对涉及相邻建(构)筑物、地下线管线等周边环境安全的重大风险点和危险 (略) 分项工程应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 * )按照有关规定对相邻建(构)筑物、地下线管线等的专项保护措施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略)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危险 (略) 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监控量测方案,事故应急抢险预案,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临时设施设置及排水、防 (略) 审查。审核 * 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 * )根据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检查 (略) 安全管理目标的设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等情况;审查各级管理人员合法资格,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 * )核查 * 方及其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 * 方与分包及相关单位的安全协议签订情况;督促 * 方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在核查开工条件同时核查 * 方安全生产准备工作。 ( * )在施工过程中,根据《 (略) 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 (略) (略) 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施工合同约定,检查 * 方安全生产管理、 (略) (略) 实体防护情况, (略) 安全生产保 (略)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安全标志设置,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等情况。 (略) 安全自查,并抽查其自查情况。 ( * )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每日应不少于两 (略) 的安全 (略) 巡视检查,驻地的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每日应不 (略) 安全检查,总监 (略) 的安全检查每周应不少于 * 次,并参加 * 方每周组织的安全检查和 * 方组织的安全检查。 (十)对涉及相邻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周边环境安全的重大风险点和危险 (略) 分项工程,应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监理,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对每个作业班次安全 (略) 巡视检查,关键 (略) 跟班监督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驻地的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每日应不 (略) 安全检查。 (十 * )根据风险源类别等级编制监控管理方案,对风险源实施监控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等。 (十 * )施工过程中,应对监控量测 (略) 分析,出现监测对象沉降、变形严重超过控制范围的隐患险情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要求 * 方暂时停止施工并督促 * 方立即采取措施防止险情进 * 步扩大,同时报告 * 方并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研究制定防控方案。 (十 * )检查施工机械、设备、 (略) 验收、保养、年检手续;参加模板支撑体系的验收,对工具式脚手架、落地式脚手架、临时用电、基坑支护等安全设施的验收资 (略) 检查,并签署意见;检查起重机械拆装单位企业资质、租赁合同、设备定期检测报告、专项拆装方案、作业人员上岗证,并在安装完毕后检查 * 方的安装验收手续。 (十 * )在日常巡视和安全检查中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按有关规定立即发出监理指令,要求 * 方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 * 方。 (十 * )按照有关规定健全安全监理资料,并做好资料管理工作。 (十 * )按照有关规定健全安全监理资料,并做好资料管理工作。 (十 * )参加 * 方组织的安全评比活动,并按活动规则接受奖惩。 第 * 条 违约责任 ( * )发生安全事故, * 方应在抢救受伤人员、减少进 * 步损失、 (略) 的同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立即上报,并立即通知监理人,同时通知发包人,并不得隐瞒事故真相,如有违反,导致事故责任无法确认的,事故责任及事故损失均由 * 方承担。发包人有权 (略) 门报告,但不替代承包人的上报 ( * )发生《生产安 (略) 理条例》( (略) 第 * 号令)中规定的 * 般等级以上(含 * 般)事故的,以及发生因地铁施工原因导致对地面建(构)筑物等周边环境或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营造成重大隐患,影响其使用功能或损坏, (略) 会力量紧急抢险的事故,除 * 方有权视情况从应支付给 * 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 0- 点击查看>> 元作为违约金外, * 方还应按有关规定承担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 * 方责任给 * 方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 ( * )对在各级各类安全检查中问题较多或情况比较严重或未按要求整改的, * 方有权从应支付给 * 方的 (略) * 元作为违约金。 ( * )如 * 方未尽到监理责任, * 方有权视情况从应支付给 * 方的监理费中扣除 * - * 元作为违约金;如因此 (略) 发生事故的, * 方有权视情况从应支付给 * 方的监理费中扣除 * 元作为违约金,并有权根据 * 方过错程度扣除 * 方的监理费以弥补损失。 第 * 条 本协议条款与国家和 (略) 省的有关法规不符时,按国家和 (略) 省的有关 (略) 。 第 * 条 本协议作为 * 、 * 、 * * 方分别签订的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的附件,与上述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上述合同时生效和终止。 第 * 条 本协议未尽之事项,依据国家和 (略) 省有关法律、 (略) 理,法律法规未作明确规定的,可 (略) 理解决。 第 * 条 本协议 * 式 * 份, * 、 * 、 * * 方各执 * 份。 * 方: * 方: *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发包人(全称):  (略) 市 (略)  (简称 * 方) 承包人(全称):               (简称 * 方)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 (略) 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 、双方的责任 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1. (略) 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 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 (略) 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 (略) 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 、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 (略) 费、感谢费等。 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不得参加有可能 (略) 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 、承包人责任 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 (略) 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 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 (略) 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 、违约责任 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 * 、 (略) 为的,依据有关法律、 (略) 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 * 、 (略) 为的,依据有 (略) 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 (略) 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 、责任书有效期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 、责任书份数 本责任书 * 式 * 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 * 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略) : (略) :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5: 建设资金使用监管协议 建设资金使用监管协议 协议编号: * 方(发包人): (略) 市 (略) (全称) * 方(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轨道交通2号线 * (略) 土建施工SGTJ- * 标的顺利施工,避免项目建设资金被挤占、挪用、套取等情况的发生,确保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协商 * 致的原则, * 、 * 双方就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管达成如下协议: * 、项目概况 ( * )项目名称:轨道交通2号线 * (略) 土建施工SGTJ- * 标段 ( * )资金性质及用途:项目建设资金 * 、 资金账户的开立与管理 ( * ) * 方在 (略) 开立如下项目核算账户(以下简称“核算账户”), * 方承诺该账户为该项目工程款唯 * 专属账户,并根据本协议及相关规定接受监管、合理使用资金。 户名: 账号: (略) : (略) ( * ) * 方应开具农民工工资专户, * 方对工程款及农 (略) 分账拨付。 ( * )未经 * 方书面同意, * 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者撤销核算账户。涉 (略) 有开立、变更必须有 * 方的书面授权。 ( * )未经 * 方书面同意,核算账户内的资金不得用于抵押、质押或者其他形式担保、开资金证明、开信用证、开保函、发债券、信托等任何其他用途。 ( * )未经 * 方书面同意, * 方不得以印鉴丢失等任何原因申请办理核算账户预留人名章及其他印鉴的挂失和变更手续,如确需变更或挂失的,必须由 * 方出具同意挂失或变更的书面文件后办理。 * 、资金监管范围和期限 资金监管范围:项目建设资金 本协议项下的资金监管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 方承包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 、 * 方应明确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并向 * 方提供其联系方式。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 (略) 期间原则上不能随意变更,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发生变动的,应明确接替人员,并及时通知 * 方。 * 、 * 方对项目建设资金必须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严禁 * 方挪用、转移、抽逃建设资金。 * 、 * 方必须按 * 个合 (略) 独立核算, (略) 审核手续。 * 、 * 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将 (略) 及其他项目,不得将建设资金用于采购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施工设备。 * 方为本项目发生垫支时,应将垫支款转入 (略) 支付,待收到 * 方进度款后,以对应金额转回,不得超额转回。 * 方在建设期内不得用建设资 (略) 垫付资金计算的利息支出。 * 、 * 方将定期或不定期按本协议规定对 * 方项目 (略) 检查,防止挤占、挪用、套取项目资金,确保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 * 、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 * ) * 方的权利与义务 1、 * 方有权对 * 方资金的 (略) 监督和检查,如发现违反本协议书约定的情况,要求 * 方限期整改。 * 方对 * 方的检查应在协议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开展,且不得影响 * 方的正常经营管理秩序。 2、 * 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将项目建设资金汇入核算账户。 ( * ) * 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证按照《建设资金使用协议》专款专用。 2、 * 方检查时, * 方应提供必要办公条件,积极给予配合。 * 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 * 方提供财务账簿、凭证以及与其相关的合同、票据、证明等相关材料, (略) 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负责,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3、 * 方对项目建设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事项。 4、在资金监管期限内, * 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转移、挪用、挤占、套用项目建设资金。 十、违约责任 1、如 * 方不按照规定开 (略) 账户, * 经核实将暂停支付进度款, (略) 以 (略) 罚,直至整改完毕。 2、对 * 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专款专用、发生挪用、挤占、套用情形的, * 方 * 经发现将暂停对 * 方的款项支付,直至将挪用、挤占及套用资金汇回, (略) 以 (略) 罚。 3、 * 、 * 两方应严格按照本协 (略) 各自的责任。除违约责任条款1、2中的情形外, (略) 过程中,任何 * 方违反协议中的规定,需向守约方承担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并赔偿5万元的违约金。 4、因 * 方挪用工程款导致工程停工或延期,或者第 * 方向 * 方要求支付人工费、材料费及其他费用的,应在信誉评价时予以扣分。 十 * 、争议解决方式 (略) 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协议各方应 (略)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同意提 (略) 按照争议发生时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 十 * 、其他 ( *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 *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身份证明。 ( * )本协议 * 式两份, * 、 * 方各执 * 份,具有同等效力。 ( * )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包括:1、协议各方当事人证照及资质证明;2、授权委托书; * 方(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方(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件7: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8: 暂估价 * 览表 8-1:材料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8-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8-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 、 (略) 市轨道交通2号线 (略) 附属结构矩形通道工程施工SGTJ- * 标段技术标准和要求 * 、 * 般要求 1.范围 1.1本规范适用于本工程 (略) 市轨道交通2号线 (略) 附属结构矩形通道工程施工SGTJ- (略) 及管理。 1.2工程在施工中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隐蔽工程以及施工原始资料和记录,均应按本 (略) * 系列的控制与检查,使工程质量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在每 * 章节的各项目中均对施工要求、质量检验内容和方法等提出了要求。如 (略) ,应按照国家、 (略) 和 (略) 省、 (略) 有关规范规定且经监理 (略) 。 1.3本规范仅为方便起见划分为若干章节,阅读时应将本规范视作 * 个整体。 1.4凡本规范或与本规范有关的其他规范及图纸中未规定的细节,或在涉及到任何条款的细节没有明确的规定时,都应认为指的是需经监理人同意的我国地铁工程的常规做法。 2.概述 2. (略) 用的措辞和用语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具有相同的含义。 2. (略) 文件投标须知中附件 * 《工程简况》。 3.标准与规范 3.1在 (略) 采用的材料、设备与工艺,应符合本规范及本规范引用的其它标准与规范的相应要求。 3.2在工程实施中,所引用的标准或 (略) 部修订或新颁,在报经发包人及监理人批准后, (略) 新的标准或规范。 3. (略) 采用的标准或 (略) 分,当承包人认为改用其他标准或规范,能够保证工程达到更高质量要求时,承包人应在 * 天前报经监理人审批后方可采用,否则承包 (略) 本规范。但这种批准,应不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任何责任。 3.4当适用于工程的几种标准与规范出现意义不明或不 * 致时,应由监理人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就此向承包人发出指令。除非本规范另有规定,在引用的标准或规范发生分歧时,应按以下方法考虑。 4.图纸 4.2所有图纸的尺寸都采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略) 用比例仅供参考,不能用尺量取任何尺寸;承包人有责任和义务检查由发包人或监理人提供的图纸, * 旦发现 (略) ,承包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人并请求澄清,并按照监理人批示实施。 5.承包人的施工机械 5.1 * 般要求 5.1.1承包人必须投入至少两台顶管机或盾构机,配备相应的吊车等设备,确保正常作业。用于工程施工的 * 切施工机械,必须类型齐全、配套完整、并能满足施工质量和进度的要求,其机械状况应能满足工程及施工安全的要求,并能完成保证质量的作业。 5.1.2施工机械的使用与操作,应不使邻近的道路、结构物、公用设施或财产受到损伤、损坏或造成污染。 5.1.3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施工机械设备计划, (略) 。若监理人发出了变更通知,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 (略) 。 5.2规范规定的施工机械 5.2.1如规范要求某项作业需由某种施工机械来完成,则必须使用该种施工机械,除非监理人批准使用其他机械。 5.2.2如果承包人要求 (略) 规定的施工机械,则应向监理人提交书面申请,对替换使用的施工机械应充分说明和解释作出这 * 变动的原因。 5.2.3上述书面申请必须获得监理人批准后,替换施工机械方可投入使用。同时,丝毫不能免除承 (略) 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5.2.4如果替换的机械经试用后,监理人判定其作业成果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承包人应中止使用该替换机械,并应按照监理人指示仍使用规范要求的 (略) ,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5.2.5根据工程的实施,承包人在提交进度计划时应附上 * (略) 施工机械表。表中应包括各种机械的型式、能量大小、功率、产地、出厂日期、数量以及进入工地的日期,并报监理人批准。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批准的时 (略) 有施工机械装备运至工地。没有监理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施工机械运出工地。 5.3所有施工机械应定期保养、调试和维护, (略) 于良好和安全的工作状态;保养、调试和维护工作应尽可能安排在非 (略) ;承包人随时应为上述机械和工器具准备足够的备用机械和工器具,以确保工程的施工能 (略) 。 6.施工工艺图 6.1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提供的 (略) 定线测量和编绘施工工艺图,以适应工程管理需要,并将施工工艺图的 * 般要求, (略) 分的补充,送监理人审查批准。 6.2所有施工工艺图都应与规范的规定、发包人 (略) 标明的路线、纵坡、断面、尺寸和材料要求保持 * 致。 6.3永久性工程的施工工艺图应包括:由于施工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补充设计, (略) 布置图、装配详图、安装图、设备表和规范中专门规定必须在某 * 工程项目施工前经监理人审查的其他资料。 6.4承包人应提供模板设计并为水泥混凝土和各种结构的特殊要求而使用的脚手架、临时支撑系统、拱架模板以及施工用的临建工程的施工工艺图。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脚手架、施工装配图等施工工艺图,应由专业工程师设计,并有其签字和盖章。 6.5承包人应在相关工程开工前不少于 * 天,将此工程的施工工艺图报监理人审批,以保证按时施工。 6.6施工工艺图尺寸应按监 (略) 绘制。每张图和计算表都应标有项目编号、名称及其他注解。承包人至少应向监理人提交3套图纸,监理人应将其中 * 套用于修改或加必要的注解后,退还承包人。同样程序也适用于此后的提交手续。 6.7提供 (略) 需费用, (略) 属具体项目的合同价格之中, (略) 支付。 7.定位放线 7.1承包人应检查监 (略) 有定位点、基准点、导线点和水准点等测量标记,所有测量标记均应涂上油漆,其颜色要取得监理人的同意,易于辨别。 7.2承包人应依据相关规范标准和监理人的要求,自行完成定位放线、施工放样、施工测量、贯通测量和竣工测量等,并按监理人批准的 (略) 测量标记、测量结果和报告等相关资料。 7.3遇有测量标记遗失或损坏时,承包人应在发现后7天之内通知监理人,然后根据监理 (略) 补设测量标记,并于 * 天内将复测结果提交监理人审核。上述测量标记经监理人检查核验后,方可有效测量标记予以使用。 7.4经过复测,对持有异议的测量数值,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 * 份列出有误的数据和相应修正的数据。在监理人确定正确数据前,对有争议的数据的地面不得扰动。 8.分包、劳务、人员培训 8.1承包人应加强合同允许的分包工程的管理。分包人必须具备承担相应工程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略) (略) 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承包人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发的分包许可证。 8.2承包人应加强合同允许的劳务分包的管理。劳务人员应持有劳务人员上岗证并加入 (略) * 班组从事施工, (略) (略) 门的相关规定。 8.3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 (略) 施工人员(包括劳务人员) (略) * 级教育,加强质量、安全知识的岗前和岗位培训,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 9.施工方法与质量控制 9.1承包人开工前,必须按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规定,并结合 (略) 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经发包人和监 (略) 。现场质量检查、质量验收资料按划分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归纳收集,现场质检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不得追记,不得复印。接受质量检查时必须出示原始资料。 9.2承包人应通过试验段、试验工程,总结施工工艺,指导规模生产。分项 (略) 现场标示牌管理,标示牌上注明分项工程作业内容、简要工艺和质量要求、施工及质量负责人姓名等。 9.3承包人应按规定随时将对材料及工程质量的检验与试验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查,还应采用质量动态管理方法,随时将检测结果、取样地址、试验项目、试验方法、试验员姓名、试验结果,及合格与否的评定意见输入计算机,建立工程质量数据库,并将各项试验结果逐日绘制工程质量指标管理图,同时随施工的进展分阶段绘制施工质量直方图和正态颁曲线,送监理人审查。 9.4当监理人提出要求后,承包人应在7天内 (略) 分的书面施工方法和说明及有关特殊工程施工工艺图。若7天内没有提供,监理人将依据合同要求可责令承包人暂时停 (略) 分工程的施工,直到承包人圆满提供上述文件为止。 * .材料和施工工艺 * .1质量要求 * .1.1用于永久性工程的材料(含半成品、成品),都必须是符合本规范规定的合格材料,并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在材料的订购或自采加工前,应取得监理人的同意,并附有材料的样品及其材质和使用的有关说明。 * .1.2用于永久性工程的材料,均 (略) 抽检、试验、见证取样,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严禁 (略) 。 * .1.3凡本规范未涉及而工程又需要的某些材料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并经监理人批准。 * .1.4采用任何替代材料,须经监理人批准。 * .1.5监理人对料源送检材料质量的认可并不意味着 (略) 有材料都合格,监理人有权拒绝使用此料源不合格的材料。 * .1.6任何工程凡使用了未经监理人批准的材料,不论该 (略) 或已完成,均应由承包人自费拆除并重建。 * .2搬运与贮存 * .2.1各类材料的搬运方式,均应保证其质量不受损坏、环境不受污染。用车辆运输物料时,应防止运送途中物料漏失和离析。 * .2.2材料堆存以前,承包人应清理、整平、硬化、 (略) (略) 地。 * .2. (略) 材料须采用分类堆放的贮存方式,并做好符合ISO * 标准要求的标识,保证储存材料质 (略) 于整洁有序、不污染环境和不会受到天气影响的状态,同时又便于检查。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 (略) 材 (略) 特定的位置。 * .3取样与试验 * .3.1材料的取样与试验频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所有取样应 (略) (略) ,除非监理人另有准许。 * .3.2试验应 (略) 的情况下,由 (略) 的试验室或经监理人批准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室完成。这类检验和试验项目应至少包括: * .3.2.1防水材料; * .3.2.2各类混凝土,包括试配; * .3.2.3钢筋,包括各类特殊连接方式,如焊接、机械连接; * .3.2.4水泥; * .3.2.5型钢,包括连接方式; * .3.2.6钢管、角钢、扁钢、钢板等; * .3.2.7监理人要求的其他项目。 * .3.3取样的样品是指能体现材质、功能或工艺的具体例证, * 旦样品经过监理人审批,经审批同种的样品将成为检验相关工程的标准之 * 。 (略) 呈报的样品必须来自为永久工程供货的实际源地,且应足以显示其质量、型号、颜色、 (略) 理、质地、误差和其他要求的特征。所有样品都应贴有标明其产品名称或类别、厂家名称、型号、品名、供应商的名称和出产地等标识。 * .3.4承包人应在批量加工前, (略) 制造产品,应在加工或定货前至少 * 天,将有关样品报监理人审批、样品的数量应合理 (略) 报批的样品是否能达到可以接受的标准的需要;至少 * 套经审批同意的样品 (略) 的样品间。在每次呈报样品时,承包人都应附上 * 份申报单,其中应列出上述的样品数据和资料,申报单的格式应经过监理人批准。 * .3.5监理人对任何样品的认可仅是对在批复意见中指明的特征或用途有效;对某 * 样品的认可不能被理解为对合同文件中任何约定的改变或修改; * 旦某 * 样品被认可,将不允许在品牌、质地等方面作任何改变。 * .3.6对无 (略) 的方式报批的产品,或样品不足以反映整体质量的产品,或需对 (略) 监督检查的产品,承包人应及时申请发包人和 (略) 进行实地选样、考查和监督。 * .进度报告和进度照片 * .1除合同条款约定的月度报告外,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指定的代表呈递 * 份每日的日进度报表和每周的周进度报表:除非监理人同意,日进度报表应在次日上午 * 点前递交,周进度报表应在次周的周 * 上午 * 时前递交。 * .2承包人应如实填写日和周进度报表,其格式和内容应经过监理人的审批;日和周进度报表的内容应至少包 (略) 工作的技术管理人员数量、各工种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数量、后勤人员数量、 (略) 的人员数量,包括分包人和分包人的人员数量; (略) 使用的各种主要机械设备和车辆型号、数量和台班,工作区段和工程进度情况、天气情况记录,诸如停工、事故等特别事项说明;此外应 (略) 材料、物品或设备的分类汇总表、用于次日或次周的工程进度计划,等等。 * .3在整个合同履约期间,承包人每月应呈交给监理人两套工程进度照片,照片应印制成7寸的彩色照片,并在经监理人批准的不同位置定期拍摄,每张照片都应标明相应的拍摄日期并附详细文字说明及足够的数据和记录,以表明工程的确切位置和进度。关键性的施工程序承包人应用摄像机拍制录像。每月呈交的每套照片中至少有两张是分别从两个不同的固定位置拍摄的最能体现本工程特点的全貌,且应用经监理人批准的像册装裱后呈交。 * .4进度照片的版权属于发包人,未经监理人许可,承包人不得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此类照片;此类照片的底片应随每月的工程进度照片 * 道呈交给监理人。 * .开工报告 * .1总工期开工报告:承包人开工前应按合同规定向监理人提交开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施工机构的建立、质检体系、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劳 (略) 安排,材料、机械及检测 (略) 情况,水电供应,临时设施的修建,施工方案的准备情况等。虽有以上规定,并不妨碍监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下达开工令。 * .2.分部工程开工报告: (略) 工程开工前 *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开工报告单,其内容包括:施工地段与项目名称,现场负责人名单,施工组织和劳务安排,材料供应、 (略) 等情况,材料试验及质量检查手段,水电供应,临时工程的修建,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其他需说明的事项等。分部工程开工报告经监理人审批后,方可开工。 * .3中间开工报告:长时间因故停工或休假(7天以上)重新施工前,或重 (略) 全、 (略) 理完后,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中间开工报告。 * .工程报告单 * .1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向监理人提供有关不同项目和内容的工程报告单供审批,报告单的主要项目为:各种测量、试验、材料检验、监测记录、各类工程(分工序)检验、工程计量、工程进度、工程事故等报告单;或监理人指定需提供的其它报告单。 * .制定施工方案、施工组织、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计划 * .1按合同条款规定,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协议后 * 天内,应根据投标函确定的施工组织规划和监理人的指示,编报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应包括详细的施工组织、现场布置、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计划、资源(劳 (略) 、机械设备、原材料)供应计划、资金流量计划、质检体系与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体系与安全保证措施等等。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人批准后实施。如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不符合要求,应退回承包人修改完善,至符合要求为止。 * .2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应采用关键线路法(CPM)或监理人确定的其他方法。所 (略) 络图、进度计划横道图中的 * 切主要活动应与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 * 致。关键线路和与里程桩的相关联系必须清楚地标明。年度、月度的任务(工程量和价值)、资源需求及累计进度必须标注清楚。提交计划时,应将制订依据、逻辑说明、资金流量、资源提供柱状图表以及使用的输入数据的副本等 * 并提交。 * .3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根据总体计划和监理人的指示与要求,及时提交年度、月度施工计划,经监理 (略) 。如果这些计划引起总体计划的必要调整和变动时,承包人应连同修订的总体计划 * 并提交。修订的总体计划应保证合同规定的总工期不变。 * .4施工方案包括形象进度图(柱状图表)和资金流量表,如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应予以修改。即: * .4.1承包人改变了方案的逻辑线路或改变了其建议的施工程序。 * .4.2施工期无任何理由产生延误。 * .4.3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进度严重不符以及监理人认为有必要修改时。 * .5承包人应根据总体施工计划和年度计划, (略) 工程的施工计划和某些分项工程的施工计划, (略) 工程和分项工程开工前 * 天报请监理人批准。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 (略) 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计划,若需要调整或修改时,应于修改后再次报请监理人批准。如承包人未按批准的施工计划施工,监理人有权责令其立即纠正,或令其暂时停工。 * .6编制总体施工方案使用的全套软件应经监理人批准,并向监理人提交备份, (略) 合同时使用。 * .7承包人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确保投入及时到位,监理人应依据合同条款督促其实施。 * .工程记录与竣工文件 * .1承包人应自费保管工程进度、隐蔽工程、试验报告、障碍 (略) 有影响工程的记录(包括资料、设备的来源),以备需要评定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时查阅。 * . (略) 工程完成时,承包人须按竣工文件编制要求,将上述原始记录、施工记录、进度照片、录像等资料编订成册,并复印2份,提交监理人。其中发包人和监理人各保存 * 份,原始资料由承包人保存。 * .3当工程接近完成时,承包人须按 (略) 省、 (略) 市的有关规定编 (略) 需的竣工文件,包括竣工图表和设计、 (略) 分。该文件应在竣工验收前 * 天提交监理人审查。 * .4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供本工程全过程的工程记录、竣工文件的电子文件和声像档案资料,并应符合相关规范、规定要求。 * .关于建(构)筑物和财产的保护 * .1若在施工期间新发现需拆迁的结构物或地下管线,承包人应及时探明具体位置和现状并查 (略) 有者 (略) 门,同时书面报告监理人并按监理人的指示办理。 * .2承包人在靠近上述某 (略) 进行开挖、拆除作业时,应事先通知当地有 (略) 门,并应 (略) (略) (略) 作业。 * .3施工作业时,承包人应采取适当有效的支撑、防护等措施,避免损坏附近建(构)筑物和他人财产,保证其正常使用;否则,承包人应当恢复原状或如实赔偿。 * .线外工程 * .1由于工程施工,破坏了沿线的原有道路、公共设施及其它设施;对受干扰或被破坏工程和设施的重建、改建或移位,以及未包含在本合同或责任范围内的工程,均被列为线外工程。 * . (略) 期间,发包人 (略) 门或 (略) 线外工程施工时,施工人员属 (略) 述的“其他承包人”范畴。承包人应主动与线外工程的其他承包人在工程计划、施工程序、 (略) 的占 (略) 协调, (略) 合同约 (略) 总负责及协调配合的工作。 * .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 * .1文明施工和环境保 (略) 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等。 * .2本 (略) 应按照 (略) 市建委创建文明安全工地的标 (略) 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包括有关设施的设置、办法的制定与实施和资料的准备等。 * .3承包人应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将施工噪声控制到最低程度。 * .4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国 (略) 门的有关规定。承包人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以预防和消除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对工程范围以外的土地及植被应注意保护,并应保证发包人避免由于污染而承担的索赔或罚款。 * .5承包人生产、生活设施应符合环保要求,并接受当地 (略) 门的监督。 * .6承包人应在施工期间加强环保意识、保持工地清洁、控制扬尘、杜绝漏洒材料。为此,承包 (略) 地硬化或保持经常洒水, (略) 及周围无扬尘污染。 * .7特别提醒承包人,不管合同文件中是否另有约定,承包人不得在任何临时和永久性工程中使用任何政府明令禁止使用的对人体有害的任何材料(如放射性材料、石棉制品等)和方法,同时也不得在永久性工程中使用政府虽未明令禁止但会带来不适感觉或味觉的任何材料和添加剂,承包人应在其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防止误用的保证措施;承包人违背此项约定的责任和任何后果由承包人完全负责。 * .8承包人应 (略) 的车辆的遗洒和轮胎夹带物等污染周边和 (略) 为制定并落实必要的措施,这类措施应至 (略) 出入口设立冲刷池、 (略) (略) 理等;承包人还应对施工临时污水排放系统建立符合标准的临时沉淀池和化粪池等。 * .9承 (略) 理施工及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运至监理人 (略) 门同意的指定地址弃置,应注意避免阻塞河流和污染水源。 (略) 理或运走,则必须设法防止散失。承包人应将施工及生活中产生的污水或废水, (略) 理,经检验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规定,才能排放到河流中。承包人不得将含有污染物或可见悬浮物质的水,排入河流、水域、或灌溉系统中。承包人的排水不得增加河流或水域中的悬浮物,或造成河道冲刷、水质污染。 * . * 承 (略) (略) 周边毗邻的道路、 (略) 出入口等的干净和整洁,同时保证它们及周边公共交通、公众生活不因承包人和其他受承包人控制的施工操作、材料装卸、车辆、材料、物品、设备和工人而带来任何妨碍;承包人应保证发包人免于与上述事件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和损失。 * .1 (略) 建办[ * ] * 号文《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和《 (略) 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包括项目及要求如下: * . * .1安全警示标志牌: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 . * . (略) 围挡:现场采用封闭围挡,材质、高度及颜色应满足国家及 (略) 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 * .3“ * 图 * 版”, (略) 施工总平面图、总平面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质量控制、材料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和主要参建单位名称和工程概况等说明。 * . * .4企业标志: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本企业标识或企业标识。 * . * . (略) 貌:道路畅通;排水沟、排水设施通畅;工 (略) 理;绿化。 * . * .6材料堆放: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 * . * . (略) 防火: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 . * .8垃圾清运: (略) 应设置 (略) ,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施工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 * . * 按照《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及图例》的要求,承包人应严格按 (略) 绿色施工。 * .安全施工 * .1在整个合同履约期内,承包人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或规定, (略) 随时设立和维护并在有关工作完成或竣工交付后撤除: * .1. (略) 入口的显著位置设立“ * 图 * 版”, (略) 施工总平面图、总平面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质量控制、材料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和主要参建单位名称和工程概况等说明; * .1.2为确保工程安全施工需设立的足够的标志、宣传画、标语、指示牌、警告牌、火警、匪警和急救电话提示牌等; * .1.3设置“ * 口 * 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护身栏杆、脚手架、洞口盖板和加筋、竖井防护栏杆、防护棚、 (略) 、坡道等等; * .1.4配备足够的、符合 (略) 业标准的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 (略) 、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口罩和防护衣等安全生产用品; * .1. (略) 有机械设备包括各类电动工具的安全保护和接地装置和操作说明; * .1.6有装备良好 (略) 和配备称职的医护人员; * .1. (略) 所和临时安全疏散通道 * 小时 * 伏安全照明和必要的警示等以防止各种可能的事故; * .1.8足够数量的合格手提灭火器,并合理配置; * .1.9装备良好的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相应的使用管理制度; * .1. * 对涉及明火施工的工作制定诸如用火证等的管理制度。 * .2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项目安全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召集和主持每周至 (略) (略) 工作的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按照下面频次要求组织开展安全质量隐患排查工作,并作好记录, (略) 有安全规则与条例的实施情况,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 (略) 有的 (略) 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安全质量隐患排查频次要求如下 * .2.1项目专职安全员、质检员、机电工程师每天至少开展1次隐患排查工作。 * .2.2项目安全副经理(安全总监)每周至少开展2次隐患排查工作。 * .2.3项目经理每周至少组织1次隐患综合排查工作,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安全副经理(安全总监)、工区长、 (略) 门负责人、 (略) 门负责人、 (略) 门负责人、 (略) 门负责人等参加隐患排查活动。 * .2.4项目经理每月巡视不少于 * 天。 * .3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技术熟练、持有 (略) 省、 (略) 市或省级以上发证机关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的人员;所 (略) 作业前 (略) “ * 级”教育,考核并颁发安全上岗证;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要求,随时向监理人出示这类证件;监理人有权将不具备这类证件的专业工人或其他 (略) ;尽管如此,承包人保证发包人免于任何因承包人违章使用工人而可能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 * .4 (略) 有提升架等垂直和水平 (略) 安全围护,包括卸料平台门的安全开关、警示铃和警示灯,卸料平台的护身栏杆,脚 (略) 等等;所有的机械设备应有安全操作防护罩和详细的安全操作要点等。 * .5 (略) 有用于提升的挂钩、挂环、 (略) 定期检测、检查和标定;如果监理人认为,任何此类设施已经损坏或有 (略) ,承包人应立即以合 (略) 更换;所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的搭设、顶升、使用和拆除必须严格依照政府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条例等的要求。 * .6承包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条例等的要求,制定 * 套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和程序,保证 * 旦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能立 (略) ,抢救任何伤员,保证施工生 (略) ,防止损失扩大,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立即上报,并立即通知监理人,同时通知发包人。 * .7承包人制定的或准备的任何用 (略) 安全生产的手段、措施、方法和程序等应报监理人审核;监理人的此类审核不解除或减轻承包人受合同制约的任何责任;特别提醒承包人注意,承包人还应为那些不便于人员进出的永久工程的施工区域设立紧急情况下逃生的疏散通道。 * .8承包人施工 (略) 提供 * 小时的保安保卫服务,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和保安设备。 * .9承包人的保安人员应是训练有素的专业保安人员,允许承包人 (略) (略) 保安和保卫;保安保卫制度除规定 (略) 出入制度外,还应规定 (略) (略) 内部的保安巡逻制度。 * . * 承包人应制定并实 (略) 出入制度并报监理人审批,车辆的出入须有出入审批制度,并有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 (略) 应有出入证,出入证须以经过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印制,但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证号,持有人姓名、性别、职务、所属公司和持有人照片等内容;出入证应加盖印章和做塑封,防止伪造;承包人应为与本工程有关的各方人员,包括工人,准备每人两张出入证。 * .1 (略) 工地开放日制度,承包人应确保任何已经监理人同意的参观 (略) ;承包人应准备足够数量的专门用于参观人员的安全帽并带有明显标志,承包人同时应准备 * 个参观人员登记 (略) (略) 人员的姓名、参观目的和参观时间等内容;承包人应确保 (略) 的人员了 (略) 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佩带安全帽, (略) 有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的参观人员的人身安全。 * . * 无论何时, * 旦发生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时,承包人除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以外,必须立即暂停此项目和与之有关的项目的施工,立即将简要情况书面报监理人和发包人; * 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立即上报,并立即通知监理人,同时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有权 (略) 门报告,但不替代承包人的上报。 * . * .1监理人视 (略) 后立即 (略) 理意见,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消除事故产生的危害和影响,并查明事故原因。在查明事故原因后的7天内向监理人提交 * 份事故报告和阶段性开工报告,内容包括人员的伤亡情况、时间损失、处理结果以及监理人要求的详细资料等。若事故原因迟迟未能查明,监理人认为事故隐患未消除时,监理人可以不批准开工,直到事故原因查明并采取补救措施为止。上述事故的责任和费用按 (略) 理。 * .1 (略) 建办[ * ] * 号文《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安全施工包括项目及要求如下: * . * .1临边防护:用密 (略) 全封闭,作业层另加两边防护栏杆和 * cm高的踢脚板。 * . * .2通道口防护: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 * ?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 (略) 封闭。 * . * .3预留洞口防护:用木板全封闭;短边超过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 * 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 * . * .4井口防护:设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门;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 * m)设置 (略) 。 * . * .5楼梯边防护:设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 * ?高的踢脚板。 * . * .6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 * . * .7高空作业防护: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 . * 为进 * 步做好建筑基坑、高架、隧道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准确掌握地下施工人员的各种信息,各单位在人员 (略) 基坑 (略) 位均应安设门禁系统。 * . * .1门禁系统主要由开放式智能通道集成视频监控及LED显示系统组成。主要用于地下施工人员的监控,能实时显示出入施工竖井的人员信息及相关影像资料,随时掌握在施人员信息。 * . * .2门禁系统要具有可视、互联、非卡报警、人员档案读取、进出记录等功能,并设 (略) 实施监控。 * . * .3门禁系统应包括通道、线路、摄像机、视频服务器、发卡器、智能卡等硬件设备。 * . * .4门禁系统主要参数应包括:通道宽度、通信方式、支持智能卡、数据库、数据库组织结构、 (略) 理、室外型通道等。 * . * .5部分名词解释 * . * .5.1可视:即具有直观的滚动式的电子显示屏(LED显示屏),屏上应显 (略) 人员统计情况,在场人员统计包括持卡人数、无卡人数、总数等信息。 * . * .5.2互联: (略) 互联,本标 (略) 有监控系统应相互联动,任何 * 个入(出)口均具有记录信息的功能, (略) (略) 采集的信息均自动传输进入综控台。标段之间应设隔离,防止相邻标段人员互进信息不能共享。 * . * .5.3非卡报警:指无卡通过通道时,通道会发出声光报警,提示保安人员,同时会抓拍无卡通过人员的影像资料。 * . * .5.4人员档案:应包括姓名、证件号码、所在单位(部门)、职务、安全培训状态、通过通道的时间等信息。 * . * .5.5开放式智能通道:包括通 (略) 壳、天线、通道控制器、警灯、红外开关等。识别用户的智能卡,判断用户的进出,当无卡用户通过时声光报警,与微机或通道服务器通讯。通道控制器本身具有防尾随、模糊识别功能。 * . * .5.6视频服务器:安装监控压缩卡,与通道 (略) 联动,进行录像、电子拍照。 * . * .5.7发卡器(智能卡阅读器):读取智能卡信息,用户发卡与换卡。 * . * .5.8智能卡:系统可以识别各种类型的智能卡,支持长距离与短距离两种卡。 * . * .5.9综控台:指门禁系统管理的综合控制室, (略) (略) 采集的信息。当有人员通过时,相关管理人员的电脑马上会显示相应的信息。 * . * .5. * 室外型通道:应具有抗低温(零下 * 摄氏度)、防水、防雷击设计。 * . * 承包人应按照治 (略) 门规定及发包人要求, (略) 、生活区、办公区等区域设置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配置和技术参数应 (略) 门相关规定。 * .卫生和急救设施 * .1承 (略) 工人提供符合政府卫生规定的生活条件并获得必要的许可,保证工人的健康和防止任何传染病,包括工人的食堂、厕所、工具房、宿舍等;承包人应雇佣专业 (略) (略) (略) 防疫和卫生专 (略) 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和其它害虫、以防对施工人员、现场和永久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 .2承 (略) 设立专门 (略) ,配备足够的设施、药物和称职的医务人员,承包人还应准备至少 * 套担架,用于 * 旦发生事故时对受伤人员的急救。 * .对外宣传 * .1除合同文 (略) 名称牌以外,承包人为自身企 (略) 做的任 (略) 范围内的, (略) 临时或永久围墙内外,任何带宣传意义的标语、名称、图画都应经监理人批准;未经监理人批准的任何上述宣传物都由承包人负责按监理人指定的时间消除,不管是否源自承包人。 * .2如果承包人计划在任何新闻出版物或媒体上做有关本工程的报道或宣传等,承包人应提前将宣传报道材料报发包人审批, (略) 有宣传报道材料的准确性、正确性和统 * 性。 * .3发包人有足够的权利拒绝或禁止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任何人员或其他组织或人员做任何有关本工程的宣传报道或引用发包人有关本工程的任何宣传材料。 * .现场例会 * .1监理人将主持召开由发包人、承包人、设计人、其他承包人和主要分包人出席的每周 * 次的生产例会,在监理人认为必要时,监理人 (略) 有上述各 (略) 分人参加的其他会议,承包人应保证 * 位能代 (略) 作出决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同时确保在合同关系上受他控制的任何人的出席。 * .2由监理人召集并主持的生产例会的内容将涉及合同管理和工程管理的各个方面,会议纪要由监理人整理并在相应会议后 * 小时内分发给出席会议的各方;会议纪要将如实反映会议的内容,包括任何决定、存在的问题、责任方、有关工作的时间目标等;各方在收到会议纪要后 * 小时内,如有任何异议,应将有关异议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如监理人在会议纪要发出后 * 小时内未收到任何书面异议,则会 (略) 内容对各方产生合同约束力;对在上述时限内提出的任何有效异议,监理人应将此类书面异议转发给其他出席会议方,有异议的事项在下 * 个会议上更新讨论或由监理人依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发出相应指示;但对任何事项的异议,不影响会议纪要中无异议的事项的合同约束力。 * .3承包人应每周至少召 (略) 有分包 (略) 生产协调会,并提前 * 小时将每次会议的时间和地址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自己决定是否出席:每次会议后 * 小时内,承包人应将该次会议的会议纪要递交给监理人;会议纪要的格式应等同于监理人每周生产例会的会议纪要的格式。 * .管理体系 * .1承包人 (略) 依照ISO * 标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在工程实施中严格遵守,包括材料的检验试验、材料和 (略) 、过程控制、分包人和供应商的选择、不合格品的控制、机械设备和仪器的保养和标定、各种质量记录等方面。 * .2承包人应当制定环境保护方针, (略) 依照ISO * 0标准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保 (略) 状态。 * .3承包人 (略) 依照GB/T * 1标准建立健全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保 (略) 状态。 * .垃圾清运 * . (略) 应设置 (略) ,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施工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 * .半成品、成品保护 * .1承包人应提供必要的人员、材料和设备用于整个工程的半成品、成品保护,包括对分包人和其他承包人移 (略) 保护,防止遭受任何损坏或破坏。 * .2分包人和其他承包人实施的工程或工作的半成品、成品等,相关保护 (略) 承担;如果工作面或成品已移交给承包人,则由承包人负责上述成品的保护工作。 * .3在各种交叉作业中,承包人负责对分包人和其它承包人的 (略) 保护管理;由于野蛮施工或意外致使成品损坏时,承包人应当恢复原状或如实赔偿。 * .4在施工阶段,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的要 (略) (略) 开荒保洁、清洗保洁。 * .临时工程与设施 * .1 * 般要求 * .1.1临时工程与设施应包括为实施 (略) 必需的各项相关的临时性工作,如:临时道路的修建与维护;临时电力、电讯线路的架设与维护;临时供水、排污系统的建设与维护有及其他相关的临时设施等。承包人应按不同的类型和需要,对临时工 (略) 设计。 * .1.2 (略) 临时工程与设施的设计和施工时,应遵守 (略) 省、 (略) 市运输管理、公安、供电、电信、供水、环保、 (略) 门的要求和规定。 * 承包人应将临时工程的设计与说明书以及监理人认为需要的详细图纸,在开工前至少 * 天报监理人审批。没有监理人的批准,承包 (略) (略) 任何临时工程的施工。 * .1.4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临时工程和设计图纸后的7天内完成审批并通知承包人,这种批准是对于该项临时工程与设施开工的书面同意。 * .1.5各项临时工程开工之前,承包人应取得当 (略) 门及其他当事人的同意,并取得书面协议。监理人将据此作为审批开工的条件。 * .1.6除非另有协议,当永久性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移去、 (略) (略) 临时工程与设施,并 (略) 占 (略) 清理或恢复原貌后,报监理人检查验收。 * .2临时设施 * .2.1供电 * .2.1.1承包人应对本工程的 (略) (略) 电力(包括提供监理人驻地的用电)的供应与分配作出配置。此外,承包人应根据工程需要配备发电机组,作为后备电源, (略) 停电 (略) 施工。承包人应负责安装、联接、操作、维修、燃料供应等,直至竣工证书签发之日止。 * .2.1.2承包人应将拟议的发电与配电系统的说明与图纸,报监理人批准。 * .2.1.3承包人的电力安装工作必须符合国家电力标准,或监理人批准的其他 (略) 业标准。 * .2.1.4承包人应在发包人的协助下负责就建立临时电力系统同当地 (略) 门联系并取得批准。承包人应负责修建变压器的基础、 (略) 地内临时电力系统的布设和维护等。 * .2.1.5本工程交工时, (略) 安装的发电与配电系统(监理人驻地除外)全部拆除,但在交工前双方另有协议者除外。 * .2.2电信设备 * .2.2.1承包人应在发包人协助下负责就建立临时电信系统同当地 (略) 门联系,并取得批准。承包人应负担因建 (略) 发生的有关修建、连接、安装和维修费用,并 (略) 门缴纳有关电信费用。本工程交工时,承包人应拆除 (略) 有设施,但在交工前双方另有协议者除外。 * .2.3供水 * .2.3.1承包人在实施和维修本工程期间,应负责提供、安 (略) 施工和生活用水(包括监理工程驻地用水)设施,并保证按施工用水要求和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持续不断地供水。 * .2.3.2承包人应将拟议的供水系统的说明与图纸,报监理人批准。 * .2.3.3本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应将临时 (略) 拆除,但在竣工前双方另有协议者除外。 * .2.4工地试验室 * .2.4.1在合同实施期间,承包人应在其驻地建立工地试验室,负责材料检验与工程质量的控制试验。试验设备应 (略) 门标定并通过有 (略) 门的资质认证。 * .2.4.2工地试验室应能承担各项与工程质量控制有关的检测、试验,还应承担对拟采 (略) 标准试验等。 * .2.4.3承包人应委派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承担试验工作,并负责设备维护、检修等工作。 * .2.4.4工地试验室的试验结果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送交监理人批准。 * .2.4.5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 *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工地试验室必须配备的设备、仪器、物品清单及试验室平面布置图,报监理人审查批准。 * .2.4.6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将工 (略) 有设施、设备、器材及其它物资等拆除。 * . (略) 建办[ * ] * 号文《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和《关于转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的要求,临时设施包括项目及要求如下: * .3. (略) 办公生活设施: (略) 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 (略) 、现场宿舍、食堂、厕所、饮水、 (略) 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 .3.2配电线路: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 * 芯电缆、 * 芯电缆和 * 芯电缆;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对 (略) 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 .3.3配电箱开关箱:按 * 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 类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 * 机、 * 箱、 * 闸、 * 漏。 * 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 .3.4接地保护装置: (略) 保护零钱的重复接地 (略) 。 * .4本合 (略) 时,承包人应当根据 (略) 地方政府相关规定、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要求,按照批 (略) (略) 的建设,用以生产、制作、养护 (略) 需的各种预制梁板和其他构件。 (略) 围挡的建设标准应与本合同段其他施工围挡保持 * 致。 * .竣工交付 * .1在工程竣工后,不管发包人是否已办妥政 (略) 要求的 * 切必要的批准、备案手续以及是否已发布移交证书,承包 (略) 其合同责任和义务,包括: * .1. (略) (略) 有剩余材料、杂物、垃圾等; * .1. (略) (略) 有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设施并恢复地面原状;但经监理人批准的护坡桩、锚杆等等无法拆除的临时设施允许保留; * .1.3 (略) 有路面、洞室表面等; * .1. (略) 有损坏、 (略) 有污迹、 (略) 有需更换的材料。 * .2整个工程应达到干净、整洁和能随时投入使用的状态。 * .3承包人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监理人.以便监理人有足够的时间做好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承包人应在竣工 (略) 必须的竣工资料的准备。 * .4发包人、设计人和监理人将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与承包人共同签署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统 * 规定的竣工验收单;竣工验收单在通过政 (略) 要求的 * 切必要的批准备案手续后,将被理解为监理人签发的工程竣工证书生效;承包人最近 * 次向监理人递交竣工资料的时间将成为工程竣工证书的签发时间,即工程竣工时间。 * .5承包人在确定竣工验收的时间时,应确保在竣工验收时: * .5. (略) 有部分已被监理人认为可以投入使用; * .5.2所有的系统、设施、设备已经过自检测试,达到合同文件约定的要求; (略) 家说明、操作说明的整个工程的维修手册已准备完毕; * .5.3合同文 (略) 有工作已完成并达到合同文件约定的标准; * .5.4所有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已按要求递交给监理人、发包人和相关管理机构; * .5.5政府消防管理机构、人防管理机构、劳动安全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己对消防系统、人防设施、电梯和 (略) 了初步检查;承包人已对上述初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完毕。 * .6承包人应依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对整个工程承担保修责任,并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 、规范、标准 * .指定工程技术规范清单 本工程施工及安装质量须 (略) 的规范、规程及标准的规定。目前指定使用如下: 勘察设计类 * .1 已改为: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点击查看>> 2) * .2 地铁限界标准(CJJ * - * ) * .3 地铁设计规范GB 点击查看>> 3 * .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点击查看>> 4 * .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点击查看>> 5) * .6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点击查看>> 3 * .7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点击查看>> 9) * .8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点击查看>> 1) * .9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 - * ) * . *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点击查看>> 7) * . *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 * - * ) (略) 业或地方后续颁发的规范、标准和规程及发包人 (略) 指定的其他文件。 测量类 * . * 地铁工程监控量测技术规程(DB * / * - * (略) ) * . *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 * * . * 工程测量规范(GBJ5 * ) (略) 业或地方后续颁发的规范、标准和规程及发包人 (略) 指定的其他文件。 施工、技术类 * . * 轨道交通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标准(修订版)(JQB- 点击查看>> ) * . * 轨道交通工程结构混凝土裂缝控制与耐久性技术规程(QGD- 点击查看>> ) * . * 轨道交通 (略) 构造施工细则(JQB- 点击查看>> ) * . *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 * ) * . *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点击查看>> ) * . * 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 * - * - * (略) ) * . *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 点击查看>> ) * . *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GB 点击查看>> 1) * . * 预防混凝土结构工程碱集料反应规程(DBJ * - * - * (略) ) * . *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JGJ/T * - * ) * . * 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 * - * ) * . *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点击查看>> 3) * . *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点击查看>> 9 * . * 地下铁道照明标准(GB/T 点击查看>> 6) * . *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图册(增订本) * 年5月出版 * . * 建筑设备施工安装通用图集 * SB(全套)(华北地区建标编) * . * 华北地区建筑电气通用图集 * . * * KV变配电装置( * DQ2) * . * 照明装置( * DQ6) * . * 低压配电装置( * DQ3) * . * 内线工程( * DQ5) * . * 电力控制( * DQ7) * . * 通用电器设备( * DQ8) * . *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干扰极限值和测量方法GB 点击查看>> * . * 国 (略) (IEC)相关标准 * . * 电气与 (略) (IEEE)相关标准 * . *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 点击查看>> * . * 铁路隧道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 * - * ) * . * 铁路轨道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 * — * ) * . * 铁路路基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 * — * ) (略) 业或地方后续颁发的规范、标准和规程及发包人 (略) 指定的其他文件。 安全文明施工类 * . * (略)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 - * ) * . * 建设 (略) 供用电安全规范(GB 点击查看>> 2) * . *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 - * ) * . *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点击查看>> ) * . *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点击查看>> ) * . *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点击查看>> ) * . * (略) 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 - * ) * . *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 - * ) * . *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 * / * - * (略) ) * . * 建设 (略) 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 * / * - * (略) ) * . * 建设 (略) (略) 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 * - * - * (略) ) * . *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DBJ * - * - * (略) ) * . *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 - * ) * . *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GB 点击查看>> 1) * . *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标识、监控和密闭技术要求(DB * /T 点击查看>> (略) ) * . *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点击查看>> ) * . *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DBJ * - * - * (略) ) * . * 建设 (略) 供用电安全规范(GB 点击查看>> ) (略) 业或地方后续颁发的规范、标准和规程及发包人 (略) 指定的其他文件。 质量验收类 * . *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 * )( * 年修订版) * . * 盾构法隧道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 点击查看>> 8) * . *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 * 标准(修订版)(JQB- 点击查看>> ) * . * (略)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修订版)(JQB- 点击查看>> ) * . * 轨道交通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修订版)(JQB- 点击查看>> ) * . * 轨道交通盾构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修订版)(JQB- 点击查看>> ) * . * 轨道交通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修订版)(JQB- 点击查看>> ) * . * 轨道交通降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JQB- 点击查看>> ) * . * 轨道交通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修订版)(JQB- 点击查看>> ) * . * 轨道交通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修订版)(QGD- 点击查看>> ) * . * 轨道交通 (略) 构造施工质量验收标准(JQB- 点击查看>> ) * . * 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 年修订)(TB 点击查看>> 3) * . * 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 年修订)(TB 点击查看>> 3) * . * 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 * ) * . *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点击查看>> 1) * . *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点击查看>> 4) * . *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 * ) * . *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点击查看>> 8) * . *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 * ) * . *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 * ) * . *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点击查看>> 0) * . *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 * .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 * 标准(GB 点击查看>> 3) * . *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点击查看>> 4) * . *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点击查看>> 2) * .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编(GB 点击查看>> 4) * .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 点击查看>> 6) * .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 点击查看>> 2) * . *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 - * ) * . *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 - * ) * . * 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 点击查看>> ) (略) 业或地方后续颁发的规范、标准和规程及发包人 (略) 指定的其他文件。 其他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管理规范(GB 点击查看>> 1) (略) 业或地方后续颁发的规范、标准和规程及发包人 (略) 指定的其他文件。 * 、 发包人要求 发包人后续制订 (略) 华安 (略) * 日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电汇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略) 市轨道交通2号线 (略) 附属结构矩形通道工程施工SGTJ- * 标段补遗文件 (略) 市 (略) 和 (略) 华安 (略) 就 (略) 市轨道交通2号线 (略) 附属结构矩形通道工程施工SGTJ- * 标段(工程编号为G 点击查看>> )作出下列补遗。 (略) 文件作出的修改或补充, (略) 文件不 (略) 分。招标文件调整内容如下: 本次招标文件中的合同专用条款以补遗 (略) 附属结构矩形通道工程施工SGTJ- * 标段合同专用条款为准。具体如下: * 、 (略) 市轨道交通2号线 (略) 附属结构矩形通道工程施工SGTJ- * 标段专用合同条款 1. * 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细化内容如下: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 (略) 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且为发包人接受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 (略) 分的、 (略) 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和标明价格、并经清标修正的工程量清单,包括相应的说明和表格。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细化内容如下: 1.1.2.4 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与发包人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实施工程监理,并具有相应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7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 (略) ,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和期限内 (略) 使权利和义务的人,包括其继任者。 补充内容如下: 1.1.2. * 专项供应商:指根据合同条款约定, (略) 方式选择的供应商。 1.1.2. * 独立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直接订立工程承包合同,负责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的当事人。 1.1.2. * 独立供应商:指与发包人直接订立货物采购合同,负责供应与工程有关的货物的当事人。 1.1.2. *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由承包人任命并 (略) ,代 (略) 本合同并具有相应资格的全权负责人,包括其继任者。 姓 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和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印模:。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工程和设备 细化内容如下: 1.1.3.4单位工程:指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 (略) 分划分为若干个子单位工程。具体划分 (略) 规定。 1.1.3.9永久占地:。 1.1.3. * 临时占地:。 1.1.4日期 细化内容如下: 1.1.4.4缺陷责任期期限: * 个月。 1.1.4.5保修期: (略) 有关法律规定,由承包人负责对合同约定的保修范围内发生的 (略) 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限。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补充内容如下: 1.1.5.9招标工程量清单: (略) 文件、招标图纸、标准规范 (略) 情况编制,随同招标文件发布以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 1.1.5. * 核算工程量清单: (略) 工程量清单核算基础上,依据施工图纸、标准规范 (略) 情况编制,以供计价支付的工程量清单。 1.1.5. * 同类清单项目:指与招标工程量清单相比,其项目名称、 (略) 相同的核算工程量清单项目。 1.1.5. * 类似清单项目:指与招标工程量清单相比,其项目名称相同、项目特征不同的核算工程量清单项目。 1.1.5. * 新增清单项目:指与招标工程量清单相比,其项目名称、 (略) 不同的核算工程量清单项目。 1.1.5. * 单价子目:指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以综合单 (略) 报价,并按照图纸和实际 (略) 数量确认的清单项目。 1.1.5. * 总价子目:指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以总价、合价或费 (略) 报价,其总价、合价的工程量为1或者提供相应费率的计算基数的清单项目。 1.2 语言文字 补充内容如下: 合同双方的工作语言为简体中文。如果确需使用其他语言(如专业术语、技术标准等),主张人应当配备 (略) 翻译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简体中文和其他语言的意思表达或理解发生冲突或矛盾时,应以简体中文的意思为准。 1.3 法律 补充内容如下: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 (略) 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略) 省和 (略) 市发布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后续发布的新的法律法规,以 (略) (略) 分规范性文件。 本合同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如下: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细化内容如下: 本合同文件解释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发包人的管理办法和制度,政府审计办法等 。 补充内容如下: 1.5.1合同文件解释的优先顺序,进 * 步规定如下: (1)技术标准和要求与图纸之间出现歧义或矛盾时,以要求更严格的标准为准; (2)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发包人要求如果未被法律法规禁止时, (略) ; (3)图纸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之间出现歧义或矛盾时,以图纸的数量和项目特征为准; (4)属于同 * 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5)在合 (略) 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变更、洽商、会议纪要、备忘录等均构成合 (略) 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1.5.2专用合同条款分为细化内容、补充内容和调整内容,要求如下: (1)细化内容是指通用合同条款已经描述,专用合 (略) 细项分解,分别列出具体的程序、时限、事项、责任等, (略) 中应当优先使用 (略) 解释;专用合同条款没有描述的,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对应的条、款、项、目。 (2)补充内容是指通用合同条款没有涉及,专用合 (略) 补充描述的内容, (略) 中应当使用 (略) 解释。补充内容如与通用合同条款发生冲突或者矛盾的,执行补充内容。 (3)调整内容是指通用合同条款已经描述,但专用合同条款重新调整和描述的内容, (略) 中应当使用 (略) 解释;通用合同条款对应的原有内容无效,对发承包双方不具有合同约束力。 1.5.3合同协议书的签订要求 应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盖单位章,并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时,应在合同协议书后附有相应的授权委托书。 合同协议书约定自合同双方签字和盖单位章、并在承包人提交足额有效的履约担保后,本合同生效。 1.5..4合同文件的差异通报 (1)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出现歧义、矛盾或明显错误等差异时,承包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应就此向承包人做出必要的书面澄清。 (2)协助发包人避免因合同文件之间的差异可能给工程带来的任何损失是承包人的义 务。承包人如故意隐瞒或不及时通报,应自费纠正或消除此类差异给工程带来的影响。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提供的和交底 补充内容如下: (1)发包人应于工程开工前 * 天,根据工程需要在不影响施工进度的前提下,向承包人 * 续提供 4 份施工图纸,用于绘 (略) 需的图纸 (略) 提供。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监理人批准合同进度计划(含修订)7天内,承包人应当根据合同进度计划和本款约定编制或者修改图纸供应计划并报送监理人,其中应当载明承包人对各区段最新版本图纸的最迟需求时间,监理人应在收到图纸供应计划后7天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得到批准。 (3)发包人不按照图纸供应计划提供图纸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承包人未按照上述约定提交图纸供应计划,致使发包人未能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图纸造成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 (略) 承担。 (4)工程如需使用标准图纸和规范标准,应由承包人负责购买或复制并承担相应费用;如需使用境外的技术资料,则由主张人负责购买、复制和翻译并承担相应费用,并按上述约定的期限、数量提供承包人使用。 (5)图纸文件尺寸采用阿拉伯数字标注,所用比例仅供参考不得用尺量取;图纸文件中的工程数量仅供施工作业参考,不得作为合同计量支付的相应依据。 1.6.2 图纸的错误 补充内容如下: (1)承包人收到图纸后 * 天内,应当组织专业 (略) 图纸评审和复核工程数量,并将评审中发现的设计差错和数量差异及时通知监理人。 (2)承包人如在施工期间发现图纸错误,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和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并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如果没有采取适应措施致使损失扩大时,则扩大的损失 (略) 承担。 1.6.3图纸的修改和补充 细化内容如下: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 (略) 位施工前 7 天内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修改后的图纸施工。 如果该工程 (略) 位已经施工,监理人有权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发包人。工程暂停之前已经施工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的,相应的工程施工和拆除价款按照 (略) 计量支付;不合格的 (略) 工程暂停令的,相应的工程施工和拆除费用 (略) 承担。 1.6.4 承包人文件 补充内容如下: (1)承包人应当按照监理人要求的数量和期限,将承包人文件包括大样图、加工图等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接收后 7 天内批复。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有异议的,承包人应予以修改,并重新报送监理人。监理人的审查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相应责任。 (2)承包人应当组织专项供应商、专业分包人编制相应工作的大样图、加工图,负责在上述期限内提交监理人批复。为了保证总包工程和分包工程、分包工程和分包工程之间的协作交叉,承包人应在分包工程施工之前编制协调配合图提交监理人批复。 (3)承包人应当根据工 (略) 情况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对于工程重点、难点和主要工序应当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危险 (略) 分项工程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超过 * 定规模的应当组织专家论证。 (4)承包人应当根据图纸、设计要求、地质情况、现场条件、施工经验、实施风险等因素,对 (略) 制定实施方案,并在提交监理人同意后予以实施:封闭掌子面喷射混凝土、土体加固( (略) 位)、超前支护注浆、初支背后注浆、 * 衬背后注浆、咬合桩背后注浆、管棚加固注浆、自进式锚管加固注浆、密闭舱添加材料、衬砌压浆、深孔注浆、盾构基座、地下连续墙等。 (5)如果合同约定某项永久工程由承包人设计,承包人则应具有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按照 (略) 设计,并在设计图纸通过相关机构审查后方能施工。承包人文件(不含永久工程设计文件)不得作为合同价款的计量支付依据。 1.6.5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 补充内容如下: 承包人、监理人 (略) 的 (略) 保密,防止泄露、丢失或损坏。 1.7 联络 1.7.2来往函件的送达和接收 补充内容如下: (1)来往函件的送达期限:函件注明送达期限的,按照注明期限送达;未注明送达期限的,应在接收方提出送达要求后 * 小时内送达。 (2)工程各方应当指定接收地点和签收人。接收地点应以工程各方的项目负责 (略) (略) 为主,必要时可以填写单位的注册地址。签收人应为项目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工程各方详细信息如下: 发包人地点:,姓名:, 监理人地点:,姓名:, 承包人地点:,姓名:。 (3)来往函件的接收地点或签收人如果发生变化,应当提前 3 天通知各相关方。未能按时通知造成函件无法送达或非指定人员签收的,视为无人签收;无人签收或者拒不签收的,送达方可以采用挂号、公证方式送达,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经济损失或工期延误等 (略) 承担。 1.8 严禁贿赂 补充内容如下: 承包人与监理人、监测人、检测人等不得存在经济利益关系,不得串通损害发包人的利益,不得向其工作人员贿赂或变相贿赂以谋取不当利益;情节严重者,发包人有权解除施工承包合同。 1. * 交通运输 1. * . (略) 的权利 调整内容如下: 承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办理 (略) 所需的批准手续,以及 (略) 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发包人应当给予必要的协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因承包人 (略) 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1. * .2场外交通 调整内容如下: 承 (略) (略) 外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 (略) 驶,执行有关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载的规定,并配 (略) 门的监督和检查。 1. * .3场内交通 调整内容如下: (略) 内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自行实施 (略) (略) 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或交通设施损坏的,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 (略) (略) 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发包人和监理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免费使用承 (略) 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 1. *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细化内容如下: 1. * . (略) 工程量清单、核算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等。发包人应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作为基础,根据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编制“核算工程量清单”,之后依据原“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形成新的综合单价,并经合同双方确认后形成新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 * .2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及其数量不是承包人应当完成的实际工作,而是名义项目和名义数量,不得作为订购材料、 (略) 施工的依据文件。承包人应当根据审查合格的 (略) 施工,并按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量支付。 1. * 合同承包范围 细化内容如下: 合同承包范围如下: 。 2. 发包人 2.1许可或批准 调整内容如下: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批件或手续等。收到承包人请求后 3 天内,发包人应当协助承包人办理上述证件、批件,包括并不限于施工人员临时居住证件、农民工工伤保险交纳、施工临时占道审批、渣土运输许可证件、超载 (略) 证、夜间施工审批、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审批、施工爆破作业审批、环境保护审批等。 2.4 (略) 、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补充内容如下: 2.4.1 (略) 发包人应在签发开工通知 7 天前向承包 (略) 地,在不影响施工进度的前提下 * 续提供下述施工条件。承包人应在合同期间妥善维护,保证施工条件能够随时正常使用。 调整内容如下: 2.4.2提供施工条件 在承包人请求的前提下,发包人可视情况提供下列协助或便利,承 (略) 实施下述各项施工条件,并承担相应费用: 1) (略) 地平整; 2) (略) 地面、地下及上空清除施工障碍; 3)协助提供施工用电接口,引 (略) ; 4)协助提供水源接口、雨水和污水排放接口,引 (略) ; 5)协助提供通讯线路、网络接口; 6)协 (略) (略) 乡公共道路的施工便道; 7)协助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 (略) 交验; 8)其他施工条件:。 2.4.3提供基础资料 发包人应当在 (略) 前,通过监理人向承 (略) (略) 具有的基础资料。 (略) 提 (略) 调查、踏勘、复核等,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由此做出的推论、引 (略) 承担责任。 确需在开工后方能提供的基础资料,发包人应尽其努力及时地在相应工程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承包人的正常施工为限。 补充内容如下: 2.4.5 组织设计交底 工程施工之前,发包人应当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由勘察人、设计人 (略) 勘察、设计文件交底,重点说明勘察、设计文件中涉及工程质量安全的内容,并形成文字记录。监理人、监测人应当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2.9 其他权利和义务 补充内容如下: (1)发包人负责工程建设的总体管理,制定工程施工总目标,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造价情况,进行中间检查验收和组织竣工验收,收集整理竣工资料并向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等。 (2)发包人应对勘察人、设计人、监理人、监测人和 (略) 必要的监督协调,为承包人提供相应的工作便利,促进工程顺利实施。 (3)合同文件赋予发包人及其委托第 * 方的责任与工作,同样属于发包人的义务之 * 。 3. 承包人 3.1承包人的 * 般义务 细化内容如下: (8)发包人对承包人支付的合同价款,应视为专项建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应在发包 (略) 开设 * 般结算帐户,接受发包人的资金监管,必要时双方应当签订监管协议。 (略) 价款均应在该帐户内往来结算,不得转移或挪作他用。如果承包人违反本款约定,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直至改正为止。 3.2 项目经理 补充内容如下: 3.2.6项目经理应当担任本工程的全职工作,不得在 (略) 兼职。项目 (略) 地的工作时间不能少于正常工作时间的 * %,需要短期外出时应当事先获得监理人和发包人的批准,书面委托下述 (略) 相应职责,并通知监理人。 姓 名:。 身份证号:。 执业资格专业:。 注册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3.2.7中标后的项目经理注册证书, (略) 门统 * 保管。 3.2.8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 项目经理的授权人员和授权范围如下,并及时通知监理人。被授权的代理人在权 (略) 职责视为得到项目经理批准。项目经理如果撤销某项授权,应将相应决定及时通知监理人。 授权人员:,授权范围:; 授权人员:,授权范围:; 授权人员:,授权范围:。 3.3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补充内容如下: 3.3.6承包人应按投标文件的承诺,配置各类人员及时到位,并保证相对稳 (略) 。未经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投入人员不得无故缺岗或者随意调换。人员确属无法到位或需更换的,应当事先获得发包人的批准,并用同等资 (略) 代替。 3.3.7技术负责人、 (略) 门负责人应当担任本工程的全职工作,不得在 (略) 兼职。技术负责人、 (略) 门负责人和技术 (略) 地的工作时间不能少于正常工作时间的 * %,需要短期外出时应当事先获得监理人的批准。 3.3.8承包人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各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特殊岗位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专业技工、作业工人等人员的专业教育、技能培训、应急演练、岗前培训等,保证各类人员的工作能力胜任岗位要求。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3.9特殊岗位或特殊工种人员应受过专门培训,并已取 (略) 门发放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书。特殊工种包括但不限于:电工、焊工、锅炉工、塔吊司机、信号工、架子工、爆破作业人员、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等。 3.3. * 特殊岗位如工长、安全员、调度员、试验员、测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动员、合同员或特殊工种人员应当持有相应资格证明或者上岗证件,并应持证上岗以供监理人随时 (略) 考核。未持证 (略) 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应当立 (略) 地;情况严重者,监理人有权签发工程暂停令。 3.3. * 承包人应当与雇佣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农民工花名册,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如实记录支付时间、支付金额、支付对象及其身份证号,形成工资支付表报送监理人备查。如果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可以代发,并将相应款项从承包人的应 (略) 抵扣。 3.3. * 承包人应当建立符 (略) 门要求的员工宿舍、食堂、厕所、活动室等。员工宿舍不得设置在未交付的建构筑物内,不得设置在市区临街道路,应与施工作业区域分开并保持安全距离。承包人应当保证环境健康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略) ,必要时可以雇佣专业 (略) (略) 理,消灭白蚁、鼠害、蚊蝇和其他害虫等。 3.4 (略) 查勘 补充内容如下: 3.4.1承包人已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查 (略) 地和周围环境,收 (略) 需的各项资料,充分考虑应当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并在合同价格和计划工期之中充分涵盖如下因素的影响,发 (略) 支付: (1)地表以上附着物,永久用地和临时占地的影响; (2)地表以下的形状、状态、性质,但有经验的承包人无法合理预见的除外; (3)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气象条件; (4) (略) 地和周边环境现状; (5)施工条件如水、电、通讯等接口的提供情况; (6) (略) 乡公共 (略) 地的交通条件; (7)当地的村规民约和风俗习惯; (8)施工产生的占地、通行、光线、噪音、味道、扬尘、震动、扰动、沉降等扰民和因扰民造成的民扰等双向影响。 3.5 分包 补充内容如下: 3.5.1分包的 * 般约定 依据国家、 (略) (略) 业惯例,主体结构和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由发包人、 (略) 确定。 3.5.2 分包合同管理 (1)承包人如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 * 人的,应将分包工程、分包人事先报请发包人批准。未经发包人批准,相关分包合同无效。分包工程属于暂估价项目且达到规模标准的,应当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略) 方式确定专业分包人。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 (2)承 (略) 劳务分包,应同劳务分包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略) 在地 (略) 门备案。劳务分包人应当具备相关劳务分包资质,劳务作业人员应 (略) 安全培训和统 * 管理,有关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环境保护、检测试验、材料、机械设备等应由承包人管理调配,不得以包代管。 (3)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分包合同价款应由承包人和分包人、专 (略) 支付、结算。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专业分包人直接支付分包合同价款,但生效的法律文书要求发包人直接支付的除外。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补充内容如下: 承包人负责工程照管和维护期间,因承包人(含分包人、专业分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材料、工程设备、成品、半成品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 (略) 承担;由发包人、独立承包人或第 * 人造成损坏的,由承包人代为修复或更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分别由发包人、独立承包人或第 * 人承担。 3.7 履约担保 调整内容如下: (1)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按照签约合同价的 * %,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履 (略) 开具, (略) 文件的格式内容 * 致或者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履约担保是合同协议书的附件,与合同协议书具有同等解释顺序。 (2)承包人应保证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 * 直有效。如果履约担保由于兑付致使担保金额不足签约合同价的 * %,或者履约担保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之前失效,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重新提交 * 份符合上款规定的履约担保,并将效力截止日期标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之后。 补充第3.9项、3. * 项、3. * 项、3. * 项、3. * 项、3. * 项、3. * 项、3. * 项: 3.9 依法纳税 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计取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 (略) 得税等,应缴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内。 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时,承包 (略) 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营业 (略) 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 (略) 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发包人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略) 专业工程分包的,营业额为 (略) 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分包人的分包款后的余额。 (略) 得税时,实行总机构、分机构体制跨地区经营的承包人,按照"统 * 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办法计 (略) 得税。不符合 * 级分支机构条件 (略) ,应汇总到总机构或 * 级分支机构统 * 计算。 企业在税 (略) 产生的税金增加或者减少,由发包人承担或者受益。 3. * 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1)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外,承包人应负责提供为完 (略) 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 (2)承包人如果利用永久 (略) 位用作临时设施,如办公室、宿舍、 (略) 所等,应当事先获得监理人的批准,并满 (略) 门的相关规定。 (3)承包人应当按照发包人的统 * 要求,制作、安装和美化施工围挡。施工围挡的型式、材质、高度、色彩、标识应等应当遵 (略) 门和发包人的相关规定。 3. * 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 承包人应当充分考虑由于工程施工需要,造成施工围挡反复拆装、工地大门多次改建、临时设施多次挪位或者重建、施工扰民造成的民扰、施工不当对邻近建构筑物的损坏等各项不利因素,并将此类影响及其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 (略) 承担。 3. * (略) 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当遵守当地政府关于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的相关规定, (略) 清洁卫生、井然有序。承包人应当及 (略) 地(含工程)中的任何废料、垃圾、障碍物或废止的临时工程, (略) 清洗或者保洁,并将此类影响及其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 (略) 承担。 3. * 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施工产生的占地、通行、光线、噪音、味道、扬尘、震动、扰动、沉降等不利因素,应当避免影响 (略) 地及周边的第 * 人、建构筑物、管线及其他设施。承包人应当预料上述因素产生的扰民、由于扰民造成的民扰等双向影响,并将此类影响及其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 (略) 承担。 3. * 总负责及协调配合 承包人 (略) 总负责和总承包单位职责,应当统筹安排各参建单位的作业界面和作业时间, (略) 地划分、人员进出监控、安全通道设立、垃圾堆放和清运等条件,为发包人、勘察人、设计人、监理人、监测人、检测人、 (略) 门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便利,保障其工作人员免于遭受施工伤害。 承包人可以根据各参建单位的请求,在不影响正常施工前提下提供如下服务: (1) (略) 需的供水、排水、供电接口, (略) 连接并挂表计量;相关单价以政府指导价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2) (略) 内运输机械、装卸运输机械、洞内运输机械、垂直运输机械等,相关 (略) 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3)提供洞内通风、照明设施,相关费用以承包人投标报价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4)提供脚手架、模板、支架的使用,相关费用以承包人投标报价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5)提供临时设施如房屋、便桥、钢梁的使用,相关 (略) 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6) (略) 地内机具设备的使用,相关 (略) 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7)提供垃圾清理和消纳服务,相关费用以政府指导价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8)承包人应为发包人、监理人、勘察人、设计人、 (略) 人、测量人、监测人、检测人、安全风险评估等由发包人委托的第 * 方服务 (略) 人员,免费提供工程施工 (略) (略) 办公、值 (略) 会议室的用房,及其相应的冷暖设施、用水用电、用具、食堂等必备服务。 3. * 工程档案资料管理 (1)承包人应成立档案管理专门机构,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并设置专职管理人员, (略)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逐级建立健全工程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保证工程资料的质量和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验收和移交工作,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相关要求完成此项工作,否则发包人将有权暂停工程款支付。 (2)承包人要建立工程资料管理专项费用,并专款专用,用于工程资料管理的开支需要,并建立专门台账。 (3)在中期工程费用支付申请中承包人应提交相对应工程应交接资料的目录清单及完成情况说明,经监理人、发包人检查验收合格,办理相关手续后,发包人给予支付工程款。 (4)承包人在工程完工后,要确保完 (略) (略) 、业主、运营商、发包人工程档案资料的验收和移交工作;档案资料的内容应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应包含项目全过程的声像资料,声像档案资料的编制应满足 (略) 市相关文件的规定。 (5)在工程评优中,承包人工程资料的管理水平列入评选指标,并对 (略) * 票否决。 3. * 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 承包人的工作人员包括项目经理, (略) 为之 * ,监理人在报经发包人批准之后有权要求撤换,承包人应在 * 天内用同等资 (略) 代替,并报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 (1)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2)行为不端; (3)玩忽职守; (4)严重违反合同约定; (5)严重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 (6) (略) 地工作时间少于正常工作时间的 * %; (7)其他情形:由发包人、 (略) 确定。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 * 般规定 细化内容如下: 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 (略) 使下述权力之前,应经发包人事先批准,并向承包人出示相应批准证明: (1)同意分包本工程的某些非主体和非关键性工作; (2)发布开工通知、暂停施工指示或复工通知; (3)确定工程适用的规范标准; (4)决定工期延长; (5)发出变更指令; (6)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7)决定有关暂列金额的使用; (8)确定费用增加额; (9)确定暂估价金额; ( * )确定索赔额; ( * )发包人确定授予的其他权力。 如果发生紧急情况,监理人认为将会造成人员伤亡或第 * 人财产损坏,或者危及工程或邻近建(构)筑物安全时,监理人有权未经发包人批准而发布紧急指令,承包人 (略) ,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监理人按第3. (略) 商定或确定。 4.2监理人员 补充内容如下: (1)监理人任命或更换总监理工程师之前,应当获得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代表监理人从事本工程的监理活动。 (2)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担任本工程的全职工作。总监理工 (略) 地的工作时间不能少于正常工作时间的 * %,需要短期外出时应当事先获得发包人的批准,书面委托总监理工程师 (略) 相应职责,并通知承包人。 姓 名:。 身份证号:。 执业资格专业:。 注册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3)总监理工程师如果更换,监理人应当提前 * 天通知承包人,并在通知中明确两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时间界限或工作界限。到达时间界限后,前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合同各方的联络文件签字,继任总监理工程师 (略) 相应职责,不得无故拒绝签认。 4.3监理人的指示 补充内容如下: 4.3.1下述工作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本人实施,不得授权或委托其他 (略) : (1)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排 (略) ,调换不称职监理人员; (3)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 (4)签发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5)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6) (略) 理工程变更; (7)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费用与工期索赔; (8)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9)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 (略) 理。 4.3.2紧急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或被授权的监理 (略) 下达临时指示,包括口头指示或者临时书面指示,承包人 (略) 。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临时指示后 * 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书面确认函。监理人应在收到书面确认函后 * 小时内予以答复或者修改;逾期未予答复的,该书面确认函视为监理人的正式指示。 4.3.3承包人原则上应从总监理工程师或被授权 (略) 取得指示。特殊情况下,承包人的指示来源包括发包人、勘察人、设计人、监测人或检测人的项目负责人,发包人应当通知前述各方并明确相应的指示界面和下达权限。 补充内容如下: 4.5监理 (略) 特殊情况下,监理人如对承包人的某项违 (略) (略) (略) ,仅为孤立事件并不具备借鉴意义,既不影响发包 (略) (略) 索赔的权利,也不影响监理人对 (略) (略) 理的权利。 5. 工程质量 5.1工程质量要求 5.1.1项 补充内容如下: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与合同 (略) ,上述规范标准与合同约定标准之间如果某项要求或指标不 * 致时,以要求严格者为准。 5.2质量保证措施 5.2.3监理人的质量检查和检验 补充内容如下: 承包人应当为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监 (略) 察看和查阅施工原始记录的其他地方包括: (略) 、工地试验室或委托试验室、工地保管室、材料库房、 (略) 、 (略) 、 (略) 、 (略) 等监理人认为必要的地方 。 5.2.5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补充内容如下: (1)承包人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质量责任制和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略) 项目机构的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工程质量,并在签订合同后 * 天内,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于7天内批复。 (2)承包人应加强质量检测试验的管理工作,配备齐全 (略) 需的仪器设备,按照规范规定和监理人要求的检验、 (略) 检测。现场检测试验的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不得追记,签字齐全。 (3)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工程质量报表的期限: 每月 * 日之前 ,监理人审查工程质量报表的期限: 收到质量报表后3天内 。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工程质量报表的要求:质量报表格式应经监理人事先批准,并应符合规范标准和资料管理要求;内容填报应当真实、准确;签字应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本人签字并盖有项目机构公章 。 5.3隐蔽工程检查 5.3.2检查程序 细化内容如下: 承包人应在自检合格后且于工程隐蔽前 * 小时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组织发包人、勘察人、设计人等 (略) 检查。承包人的通知中应当附有自检记录、 (略) 位检查资料、检查时间和地址等。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2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补充内容如下: (1)承包人应按 (略) 安全职责, (略) 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规定、发包人要求、监测人要求和监理人指示,并在签订合同后 * 天内按照合同约定的安全工作内容,编制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安全措施计划的格式及内容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2)承包人应当制定完善的施工监测方案, (略) 及周边的建筑物、构筑物、管线、市政基础设施和 (略) 严密的监控量测。监测人应对承包人的 (略) 监督、对比和检验,根据偏差数据确定相应的预警等级,并向承包人下达监测要求;监测人的工作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应当负有的安全责任。 (3)承包人应在危险 (略) 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由承包人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送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对于超过 * 定规模的危险 (略) 分项工程,承包人应当组织专家论证,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4)承包人应当建立健全施工安全教育制度,加强对其职工和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承包人应当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书面告知各个作业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后果。 6.1.3特别安全生产事项 补充内容如下: (1)承包人应当根 (略) 门规定和发包人要求, (略) 地和作业前端建设视频监控管理系统,作为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管理平台的前端系统,能够实时采集监控数据,实现视频监控、硬盘录像、云台控制、双向语音等功能,并为接 (略) 门统 * 监控系统预留接口。 (2)承包人应 (略) 地和周边区域的围挡、照明、信号、防护、看守,保护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管线、市政基础设施和第 * 人的安全,保障工程本 (略) 人员安全。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应 (略) 承担。 6.1.4治安保卫 补充内容如下: (1)承包人应当根据公安机关 (略) 地情况配备足够的保安员,必要时委托持有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保安机构提供治安保卫服务。保安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持有保安员证方能上岗并接受公安机关和承包人的管理, (略) 地和 (略) * 小时不间断的安全保卫工作。 (2)承包人应按照治 (略) 门规定及发包人要求, (略) 、生活区、办公区等区域设置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硬盘空间应当保证录像文件至少保存 * 天以上,其他设备配置和技术参数应当满足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 6.1.5文明施工 补充内容如下: 承包 (略) 地设置 (略) ,将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并于当天清运 (略) 。承包人应在施工区域设立多个足够尺寸的垃圾箱,以供承包人、分包人和其他承包人分别存放和清运施工垃圾;分包人、其他承包人如在指定地点外堆放垃圾,承包人应要 (略) 清运,并视 (略) 索赔。承包人如果无法确认堆放人, (略) 清运并承担相应费用。如承包人不能 (略) ,发包人有权委托 (略) ,并从承包人的应付款项中扣除相应费用。 承包人应当采取各项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粉尘,如减少机械车辆施工扬尘, (略) 密封或装置防尘设备,施工便道洒水降尘、 (略) (略) 理、土方作业面随时覆盖、超前注浆佩带防护设备、钻 (略) 理等。 6.1.6 安全文明施工费 细化内容如下: (1)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向承包人 * 次性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 (2)承包人应对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 (略) 承担。 6.1.8 (略) 理 补充内容如下: 工程施工或缺陷修复发生事故时,监理人应当指示承包人采取紧急措施。如果承包人拒绝实施或者实施效果不佳,监理人有权 (略) 紧急抢救和抢修并支付费用。如果事故确认由于承包人原因引发,监理人应从承包人的应付款项中扣除相应费用。 7.工期和进度 7.2施工进度计划 7.2.1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 补充内容如下: 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 * 天内,按监理人同意的格式和详细程度,向监理人提交工程进度计划和以及为保证计划而拟采用的施工方案说明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收到进度计划后 * 天内报发包 (略) 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进度视为已经得到批准。 合同进度计划应按 (略) 络图和主要工作横道图两种形式分别编绘,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承包人应当根据合同进度计 (略) 工程、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和资金计划,以及按照阶段划分的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及周计划报送监理人批准,必要时填报日计划;未按时完成计划时,承包人应当申明原因。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补充如下内容: 如果工程实际进度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应进度,与 * . (略) 述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可以在出现进度滞后的 7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修订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监理人应在收到修订进度计划后 7 天内报发包 (略) 批复。发包人或监理人的批复不能减轻或者免除承包人应当负有的工期责任。 7.3开工 7.3.1开工准备 补充内容如下: 开工报审表由承包人和其项目经理填报,随同相关证明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查。如果同时具备下述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报送发包人批准后签发开工令: (1)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 (2)施工组织设计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3)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 (4)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 (5)施工 (略) 到位,主要工程材料已经落实; (6) (略) 地平整,进场道路及水、电、必要的临时设施满足开工要求。 7.4测量放线 7.4.1项 细化内容如下: 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后 * 天或者开工之前的其他合理期限之内,通过监理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由其组织设计人、第 * 方测量人(如有)、承 (略) 现场交验。承包人应按下述工作依据测 (略) ,并将成果资料于测设后 7 日内报送监理人审批: (1)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 (2)工程测量技术规范、标准、规程; (3)施工图纸; (4)工程精度要求;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其他依据:由监理人和测量人确定。 补充第7.4.3项、第7.4.4项、第7.4.5项 7.4.3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 (略) 的定位点、基准点、导线点、水准点和其他测量标志,包括分包人、专业分包人使用的标志;如果标志发生任何移位或者破坏,承包人应当及时准确地恢复并承担相关费用。测量标志出现原始性错误造成工程损失的,由发包人承担;出现其他错误造成工程损失的, (略) 承担。 7.4.4承包人应为本合同段里程内其他承包人的工作, (略) 需的定位点、基准点、导线点、水准点和其他测量标志,相关保护费用可由双方协商确定;相邻 (略) 应在监理人统 * 协调下由两方承包人共同测量,并将测量结果统 * 在允许的误差范围之内。 7.4.5监理人、监测人和测量人免费使 (略) 或者其他测量标志,需要承包人提供便利或者协助时,承包人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发包人不再为此支付费用。 7.6不利物质条件 调整内容如下: (1)本工程的不利物质条件为: (略) 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地下废弃构筑物、地下文物、化石、污染物 。本工程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已由勘察人提供工程详细勘察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均认同其不属于本项规定的不利物质条件之 * 。 (2)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克服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通知应载明不利物质条件的内容以及承包人认为不可预见的理由。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 * 条 (略) 。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3)承包人应当根据图纸、设计要求、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现场条件、施工经验、实施风险等因素,对与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相关的下述项目,制定实施方案并将相应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安全责任和工期延误,除合同另有约定之外,均 (略) 承担。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补充内容如下: 异常恶劣的气候 (略) 示,发包人或监理人可 (略) 在地的气候条件,对异常恶劣的 (略) 调整: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 览表 序号 类别 标准 1 台风 平均风力可达 * 级以上 2 暴雨 3小时降雨量达 * 毫米以上 3 高温 最高气温 * ℃以上。 4 寒潮 气温下降 * ℃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 5 大雾 能见度低于 * 米的强浓雾 6 雷雨大风 平均风力可达 * 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 7 大风 平均风力达 * 级以上的大风 8 特强沙尘暴 特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 * 米) 9 冰雹 冰雹,伴随雷电天气 * 雪灾 对交通或牧业有很大影响的降雪 * 道路结冰 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7.8.5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补充内容如下: 监理人发出复工通知后,监理人应和承包人 * 起对受到暂停施工影响的工程、材料和 (略) 检查。承包人负责修复在暂停施工期间发生在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上的任何损蚀、缺陷或损失,修复费用由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责任人承担。 7.8.6暂停施工持续 * 天以上 补充内容如下: 暂停施工持续 * 天以上,按合同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加工材料和工程设备,由于暂停施工原因导致已经订购但未加工的,承包人应当暂停加工并停止支付费用。 7.9提前竣工 补充内容如下: 发包人不得随意要求承包人提前交工,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提前工期的,合同双方应当修订合同进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发包人应予发放 * 定额度的提前竣工奖金。 如果发包人没有要求提前竣工, (略) 提前竣工的,无权要求发包人支付由于提 (略) 产生的费用或者奖金。 8.材料和设备 8.1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 补充内容如下: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其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 (略) 示,由独立供应商负责实施,包括采购和运输,并满足下述规定: (1)采购工作应当依法开展,确保质量合格,规格参数满足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应规定; (2)运输方式应当根据工程需要、货物特征、规格参数、固有特点等综合确定,保证准时、安 (略) 地;对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超大超重等特殊货物, (略) 妥善包装和危险标识,进行特殊运输。 8.2 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 补充内容如下: 除专用合同条款第8.1款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之外, (略) 需的其他材料、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含专业供应商)负责提供,包括采购、运输和保管,并满足下述规定: (1)采购工作应当依法开展,确保质量合格,规格参数满足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应规定; (2)运输方式应当根据工程需要、货物特征、规格参数、固有特点等综合确定,保证准时、安 (略) 地;对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超大超重等特殊货物, (略) 妥善包装和危险标识,进行特殊运输; (3) (略) 地应当平整、遮风、避雨、防曝晒、通风良好,特殊货物应有相应的保管条件。货物应当分类堆放,有效标识,便于巡视检查等。 (4)承包人应在合同订立后 * 天内或使用之前合理期限内,向监理人提交或调整材料和工程设备提供计划,包括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品种、规格、供货时间、质量证明、资格文件等报监理人审批,必要时由监理人组织发包人、设计人、检测人、 (略) 现场核查,确认是否具备供货能力。 8.3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 8.3.1项 细化内容如下: 发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 7 天前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组织发包人、独立供应商、检测人、承包人在约定的时间内,赴交货 (略) 验收;交货地点原则 (略) 地或者监理人的指定地点。验收内容包括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包装、外观和资料,验收合格的由承包人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缺席验收的 * 方,视为同意验收结果。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施工图纸(含变更),核定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耗率及供应数量。如果实际使用量超出核定数量,承包人仍须继续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但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实际使用量严重少于核定数量,监理人将采取对承包人不利的惩罚性数量和价格确定违约责任。 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提供材料的价格,综合考虑其接收、运输和保管的包干费用, * 并计入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量支付时应当扣除发包人提供的相应材料价款,不予支付。竣工结算时,应当根据发包人提供材料的实际价格调整合同价格,但其接收、运输和保管费用不予调整。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价格不应计入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 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补充内容如下: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保管费用和检验费用由承包人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发 (略) 支付。 8.6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补充内容如下: 承包人应按监理人要求报送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样品;样品能够真实地表现货物质量、型号、颜色、质地、 (略) 理,封样之后应当妥善保管。监理人收到样品后应在 * 天内答复, (略) 存封样将成为相关货物的检验标准之 * 。样品报送、检验、保管等相关费用 (略) 承担。 8.7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替代 补充内容如下: 施工期间,如果后继法律法规禁止使用或者其他原因致使不能使用某项材料或者工程设备时,承包人应向监理人申请使用替代品;确属必要时监理人应向发包人报批,由发包人通知设计人修改设计。承包人应当按照修改后的 (略) 施工,涉及价格调整时 (略) 。 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补充内容如下: 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 (略) 地及其周边建造下述临时设施,并将建造、维修、拆除、消纳和原状恢复的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 (1)场地设施:场地硬化、施工围挡、工地大门等 ; (2)临时建筑物,如:临时宿舍、办公室,食堂、厨房、厕所、 (略) 、临时文化福利用房、临时仓库、加工间、试验室、标养室、值班室、材料库等; (3)临时构筑物,如: (略) 、 (略) 、搅拌台、临时简易水塔、水池、存土池、排水沟、冲刷池、 (略) 等; (4)临时市政设施:临时供水设施、临时排水设施、临时供电设施、临时供气设施、临时热力管道、临时排水沟、排水设施、施工便桥、其他市政设施等; (5)临时交通道路:如场内道路、场外施工便道、护栏、警告装置、防撞墩、交通灯、导改设施、指挥设施等; (6)施工用电设施:配电线路、配电箱开关箱、接地保护装置等; (6)其他临时设施:。 8.8.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补充内容如下: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 /。 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 /。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由承包人 / 使用;如果收费,则其费用标准和结算方式约定如下:/。无论是否收费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 (略) 、维护、拆除、清运工作应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补充8.8.4项、8.8.5项、8.8.6项、8.8.7项、8.8.8项 8.8.4临时占地以施工图纸标示的施工围挡为界,分为图示围挡内临时占地和图示围挡外临时占地。图示围挡内临时占地的占用、恢复及补偿由发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图示围挡外临时占地由承包人判断是否需要,如果需要则其占用、地上物拆迁、恢复及补偿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但发包人应当给予相应的协助。 8.8.5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包括车辆、机械、机具、设备、仪器和安全防护用具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略) 商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明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并 (略) 核查合格之后方可投入使用。 (略) 地不得投入或者使用存在安全隐患或者报废淘汰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6承包人应当定期保养、调试 (略) 地内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略) 管理调度。大型机械设备或临时设施如盾构机、超重机械、钢结构等,应由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负责拆卸和安装,并应编制专业拆装方案报监理人审批后实施。安装完成后,专业单位应当调试合格并向承包人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8.8.7承包人设 (略) 地的通道、车辆出入口 (略) 驶路线, (略) 市交管、 (略) 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取得批准;必要时,承包人应 (略) 门的相关规定设置交通设施、提供交通疏解人员,并承担相关费用。 8.8.8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 (略) 驶,执行有关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载的规定,接 (略) 门的监督和检查。如果违反上述规定或因运输不当造成市政设施第 * 人财产损坏的,由承包人修缮并承担相关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 9.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补充内容如下: 承包人的工地实验室应当具有相应资质,配置的试验和检验设备应当符合相应规定,并经具有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设备正式使用之前,应当经过监理人和承包人共同校定。试验和检验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略) 检测试验。 9.2取样 补充内容如下: 承包人没有资格条件实施的或者监 (略) 委托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 (略) 试验和检验。 (略) 专业机构之前,承包人应当报送监理人和检测人审批,保证该机构与其没有利害关系,并且没有承担本合同段的第 * 方质量检测业务。 承包人 (略) 需的材料样品费用、试验和检验费用、委托专业机构的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 (略) 承担。涉及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或者发包人确定的其他试验检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变更 * .4 变更估价 * .4.1变更估价原则 调整内容如下: 因变更引起的或者需要按照 (略) 的价格调整,方法如下,通用条款的 (略) : (1)同类清 (略)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略) 有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不得调整; (2)类似清单项目应 (略) 门的相关规定,根据项目特征,对工程量清单 (略) 有项目 (略) (略) 抽换或个别调整,但该项目套用的管理费、利润的费率不得调整; (3)新增清单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地 (略) 门发布的规范标准、计价办法和预算定额重新组价,无相关组价依据时,发承包双方共同向 (略) 提请测定计价依据。新 (略) 套用的管理费、利润应按原有报价的 (略) 。人工、材料和机械价格原清单具有的,按照原 (略) ;原清单中没有的,参考当 (略) 门发布的施工当期 (略) ;造价信息没有的,由发承包双方共同询价确定。 * .4.2 变更估价程序 细化内容如下: (1)承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的期限: 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 * 天内 。如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变更估价申请的, (略) 确定变更工作的价格组成及依据,并报发包人批准 (略) 门审核之后通知承包人。 (2)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的期限: 监理人收到变更估价申请后 * 天内审核报告发包人,发包人收到报告后 * 天内与监理人、承包人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 。 补充内容如下: * .4.3由于变更导致工程量清单项目取消的,其工程量为零不予计量支付,但其综合单价及其单价分析在合同期间继续有效;其他清单项目可以据此综合单价及其单价分析计算和调整价格。 * .4.4合同双方如果认为由于变更致使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某些项目,其费率或价格不再合理或不能适用时,则任何 * 方可向监理人请求,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相应的费率或价格。如果合同双方不能达成 * 致意见,监理人应以 * 个暂定费率或价格报发包人批准之后,通知承包人计量支付并在竣 (略) 调整。 * .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细化内容如下: 对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方法:另行商定。 * .7暂估价 细化内容如下: 暂估价专业分包工程、服务、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 补充内容如下: * .7.4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价格的调整仅限于实际价格和暂估价的差值,承包人不应计取对上述差值的管理费、利润或其他取费,仅应计取税金。 * .8 暂列金额 补充内容如下: 对于每项暂列金额,发包人有权选择下列任 * 方式实施,并 (略) 门的审核结果作为最终支付依据。 (1)在不违背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由承包人实施, (略) 专用合同条款 * .4.1 变更的估价原则。 (2)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依法选择专项供应商或专业分包人实施,实施费用通过投标报价确定。 (3)专业工程暂列金( (略) 理费、 (略) 理费用、超前物探费、施工排水降水费用)的调整原则:由承包人负责实施,专项方案需经专家评审后,最终由 * 方批准方可实施,其金额按合同相关约定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 * .价格调整 * .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本合同物价波动的调整采用第2种方式:采用 (略) 价格调整。 * .1.2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补充内容如下: 补充内容如下: 第2种方式:采用 (略) 价格调整。 (1)本工程的 人工、钢筋、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应当自主报价,并在施工期间根据物价波动调整如下。除此之外的其他材料、机械、设备等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 (略) 承担风险和享有收益。 (2)人工基准价为 * 定额人工定额取定价,如 (略) 门发布新的人工单价调整通知,则据此调整相应的人工费用。如果人工单价调整通知中没有规定风险浮动范围时,则按照±8%执行。 (3)材料的基准价格为投标期间 * 年第4期(7、8月)版 (略)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发布的相应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市场价格浮动风险范围为 ±8% ,其调整方法如下: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 (略) 期间当月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8%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载明的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8% 时, (略) 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 (略) 期间当月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8% 时,或材料单价涨幅以载明的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8% 时, (略) 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 (略) 期间当月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8% 时, (略) 分据实调整。 补充第 * .3项 * .3价格调整的其他约定 * .3.1工程量价调整应当遵循变更程序,数量以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的数据为准,单价接受发包人的统 * 定价。 * .3.2降水工程中,承包人应当结合降水经验,对界面水及管 (略) 处理, (略) 理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不予调整;施工期间如果需管井抽水根据 * .8相关约定将予以调整,但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引起的变化除外。 * .3.3承包人应当根据图纸、设计要求、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现场条件、施工经验、实施风险等因素,自行考虑掘进中的刀盘和刀具的检修更换、由于检修增加的检修井、加固井等;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安全责任和工期延误均 (略) 承担。 * .3.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措施项目清单中的总价子目,即以项、座、处等为计量单位包括较多分项内容不需逐 * 报价的总价清单项目,除非 (略) 约定,原则上其价格不得调整。 * .3.5本项目矩形通道顶进机械 (略) 4台顶管机或盾构机考虑。施工阶段若需增减顶管机或盾构机需经 * 方核准, (略) 核定。 * .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 .1 合同价格形式 本合同采用单价合同形式。 1.单价合同 补充内容如下: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略) 价格波动约定调 (略) 风险,均包含在综合单价之中, (略) 期间不予调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投标报价之中综合考虑, (略) 计量支付。 * .2 预付款 * .2.1预付款的支付 补充内容如下: 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发包人收到支付申请7天内签发预付款支付证书,并于签发支付证书后7天内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 预付款额度为:签约合同价扣减暂列金额和安全文明施工费后金额的 * %。支付预付款时承包人应开具不征税增值税普通发票。 预付款在进度款支付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 * %时开始抵扣,抵扣比例为当期完成额的 * %,并在进度款支付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 * %时抵扣完毕。 * .3计量 * .3.1计量原则 补充内容如下: 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当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按照合同文件约定的工程量 (略) 计量。合同文件如果单列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模板,并且未与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冲突, (略) 该清单计算规则模板。 * .3.2计量周期 补充内容如下: 单价子目已完成工程量按月计量,总价子目按照批准的支付分解报告计量。每月 * 日之前,承包人应将本月进度报告及完成数量,通过发包人造价管理系统(如有),提交监理人审核。 监理人接到报告后应于 (略) 计量。如果监理人逾期没有计量,则视为承包人的进度报告和完成数量已被批准。 * .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调整内容如下: 计量按照 (略) : (1)承包人应于每月 * 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 * 日至当月 * 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相关的证明材料 * 式两份,分别由监理人和承包人保管, (略) 人和发 (略) 检查。 (2)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之后,由承包 (略) 人, (略) 人在收到监理人审核后的工程量报告 (略) 量价审核。 (3) (略) 人审核后,由承包人将工程量报告报送发包人,发包人 (略) 人审核后的工程量报 (略) 审核,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4)监理人、 (略) 人或发包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 (略) 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 (略) 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 (略) 人的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 (略) 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5)监理人、 (略) 人或发包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天内完成审核的,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 补充第 * .3.7项、 * .3.8项: * .3.7单价子目的计量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子目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实 际完成的,并按合同约定的 (略) 计量的工程量。 (2)承包人对已完 (略) 计量,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 (3)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工 (略) 复核,以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对数量有异议的,可要 (略) 共同复核和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 (略) 复核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监理人复核 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4)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通知承 (略) 联合测量、计量,承包 (略) 。 (5)承包人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每个子目的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人派员共同对每个子目的历次 (略) 汇总,以核实最终结算工程量。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供补 充计量资料,以确定最后 * 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派员参加的,监理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完成该子目的准确工程量。 (6)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 7 (略) 复核,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复核的,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 计算工程价款。 (7)承包人未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本合同的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发 (略) 计量支付。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虽然列项报价但未实施的项目,数量为零,发 (略) 计量支付。 * .3.8总价子目的计量 (1)总价子目的计量和支付应以总价为基础,不因第 * .1款中 (略) 调整。 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略) 工程目标管理和控制进度支付的依据。 (2)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每个计量周期内,对已完 (略) 计量,并向监理人 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总价 (略) 表示的阶段性或分项计量 的支持性资料, (略) 达到工程形象目标或分阶段需完成的工程量和有关计量资料。 (3)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 (略) 复核,以确定分阶段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 工程形象目标。对其有异议的,可要求承包 (略) 共同复核和抽样复测。 (4)除按照第 * 条约定的变更外,总价子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 (5)总价子目中途停止实施时,承包人应在停止后 * 天之内,向监理人提交该总价子目的实施费用确认申请;监理人应按该子目实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或比例审核确定最终费用,并报发包人批准后予以计量支付。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虽然列项报价但未实施的项目,数量为零发 (略) 计量支付。 * .4工程进度款支付 * .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细化内容如下: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 式9份,其中发包人4份、监理人1份、 (略) 人1份、承包人2份、 (略) 门1份。 工程进度付款应当按照当期计量的工程价款的 * %进行支付, * 方应按建审审核的当期计量的工程价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政府审计后支付至竣工结算审计定案价的 * %,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进度付款申请单的内容如下,必要时可由监理人根据工程情况调整: (1)累计已完成工程的工程价款; (2)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 (3)本期间完成的工程价款; (4)本期间已完成的计日工价款; (5)应支付的调整工程价款; (6)本期间应扣回的预付款; (7)本期间应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8)本期间应支付的总承包服务费; (9)本期间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 ( * )本期间应支付的、应扣除的索赔金额; ( * )本期间应支付或扣留(扣回)的其他款项; ( * )本期间实际应支付的工程价款。 * .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补充内容如下: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的程序及有关份数,参照 “ * .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执行。 调整内容如下: (4) (略) 门的审核、资金拨付等造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同意此种情况不属于发包人逾期支付的范畴,发包人不需支付任何性质的违约金、赔偿金或者利息等。 * .验收和工程试车 * .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 .2.1竣工验收条件 补充内容如下: (4)竣工验收资料的要求:承包人应当按 (略) (略) (略) 门的规定,收集整理技术档案、施工管理、材料和工程设备检验、分部分项工程检验等质量记录,准备、编制和装订竣工验收资料,包含竣工图、声像资料及验收资料等,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发包人应在竣工验收通过后3个 (略) (略) 门。 竣工验收资料的份数:应按发包人要求的份数、时间和内容质量,将竣工资料提交给发包人。 验收资料费用的支付: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竣工图、声像资料及验收资料的准备、编制、整理、缩微、装订、预验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 (略) 承担。 (5)政府消防管理机构、人防管理机构、劳动安全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已对消防系统、人防设施、电梯和 (略) 检查;承包人已对上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完毕。 * .2.3竣工日期 细化内容如下: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 .3工程试车 补充第 * .3.5项 * .3.5工程或工程设备损坏或存在缺陷 因发包人、设计人、独立供应商或独立承包人的原 (略) 检测不合格的,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供应商、专项供应商、分包人或专业分包人的原 (略) 检测不合格的,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 (略) 承担。 * .6 (略) * .6. (略) 补充内容如下: (6)按照轨道交通运营 (略) 修补并通过验收; (7)对城市轨道 (略) 清洗保洁,保证干净、整洁。 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承包人应在 * 天内 (略) 。 * .竣工结算 * .1 竣工结算申请 补充内容如下: (1)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 式9份,其中发包人4份、监理人1份、 (略) 人1份、承包人2份、 (略) 门1份;承包人应当同时报送Excel版和预算软件版各1套电子文件。 (2)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的同时。竣工付款申请单的内容如下,必要时可由监理人根据工程情况调整: 1)竣工结算总额; 2)已支付的合同价款; 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 4)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 (3)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后,经监理人复核之后,由承包 (略) (略) 竣工结算审核,通过后由承包人报 (略) 竣工结算审查。竣工结算审查期限根据工程复杂情况、竣工结算资料数量等由 (略) 确定,审查结果应由发包人、监理人、承 (略) 人共同盖章和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承包人未按本项约定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经监理人催促后 * 天内仍未提交的,发包人有权根据 (略) 竣工结算审查,审查结果视为承包人同意认可。 (4)工程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发包人应将竣工结算资料报送 (略) 审计,并以审计机构确定的竣工结算总额作为合同双方认可的最终 (略) 支付。 * .4最终结清 * .4.1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式9份,其中发包人4份、监理人1份、 (略) 人1份、承包人2份、 (略) 门1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期限:监理人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后 * 天内。 * .缺陷责任与保修 * .2缺陷责任期 * .2.2项 补充内容如下: 监理人和承包人应共同查清缺陷和(或)损坏的原因,按照原因确定相应的责任主体:属承包人(含供应商、专项供应商、分包人、专业分包人)原因造成的,应由承包人承担修复和查验的费用。属发包人(含独立供应商、独立承包人)或者第 * 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应承担修复和查验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发包人可向第 * 人追偿相应费用。 * .3质量保证金 * .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细化内容如下: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用第 * 种方式,即: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进度款的3%; 质量保证金最高限额:合同价格的3%。 * .4.1保修责任 补充内容如下: (1)承包人 (略) 保修,保修范围限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包括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问题、发包人或轨道运营单位使用不当、第 * 方或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问题等。具体保修范围和期限分别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轨道工程: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结构外侧防水、屋面防水、卫生间防水: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供电系统、通信系统、信号系统、综合监控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等设备系统:2年; 6)园林绿化:2年; 7)其他项目: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承包 (略) 保修义务, (略) 承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修工作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保修期满后保修责任自动终止。 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自接到发包人修复通知之日后7天内实施保修;逾期未予修复的,发包人可以委托其他人员修复;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 (略) 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 .4.5承包人出入权 补充内容如下: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为了修复工程缺陷, (略) (略) ,但应遵守国家、地方政府、 (略) 门及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关于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运营、安检、疏散的相关规定;承包人应当加强作 (略) 管理和安全生产,如果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人员(包括乘客和发包人员工)伤亡或材料、设备、工程等损坏,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应如实赔偿。 * . 违约 * .1 发包人违约 * .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有 (略) 位工程施工,细化内容如下: 发包人发生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 (略) 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的 * (略) 合同义务,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通知监理人。 * .1.3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补充内容如下: 发包人发生违约情况,或者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或者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略) 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 (略) 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通知发包人解除合同。 * .2承包人违约 * .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补充内容如下: (9)承包人拒不接受发包人、监理人或 (略) 门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 * )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投入发包人认可的主要管理人员的; ( * )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不能 (略) ,时间不足工作时间 * %的; ( * )承包人其他违反规范、标准、 (略) 为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 ( * )承包人疏于或者放任管理, (略) 会影响的; ( * )承包人不符合合同约定、发包人管理制度等其他方面情形的。 * .2.2 对承 (略) 理 补充内容如下: 承包人如果存 (略) 为之 * ,应当按照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发包人可以 (略) 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1)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主要人员的,支付违约金标准如下:项目经理 * 万元/人•次,技术负责人 * 万元/人•次,其他主要人员5万元/人•次; 2)未按承诺及时投入机械设备的,支付违约金为台班费的2倍金额/台•天; 3)项目经理擅自 (略) 经监理人确认的,支付违约金 * 万元/人•次; 4)无视监理人的书面警告, (略) 合同义务的,视情节轻重支付2- * 万元违约金; 5)未按监理人要求清除不合格材料、设备或工程的,支付违约金为不合格品价格的 * %金额; 6)承包人违约分包的,支付违约金为已完分包价款的 * %金额; 7)无正当理由而未按时开工的,支付误期违约金 * 万元/天;误期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5%;延误 * 天仍未开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8)承包人原因造成关键线路工期延误的,支付误期违约金 * 万元/天;误期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5%;延误天数超过 * 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9)发生质量或安全等级事故的,依据有关条款实施严厉追责,并按规定支付违约金,标准为5- * 万元/次;发生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的同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 )发生负面新闻严重影响工程进展或者发包人形象的,支付违约金为 * - * 万元/次。 * . 不可抗力 * .1 不可抗力的确认 细化内容如下: 本合同约定属于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戒严、离子辐射、放射性污染、 (略) 器的压力波、飞行器坠落等 。 * .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调整内容如下: * .3.2不可抗力的 (略) “各自损失各自承担”原则,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各自承担。 * .保险 * .1建筑工程 * 切险 细化内容如下: (1)保险人:发包人统 * 确定整条线路的保险人。 (2)投保内容:即保险标的,合同内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临时设施, (略) 地中的建(构)筑物、材料等 。 (3)保险费:由发包人承担。 (4)保险金额:签约合同价 。 (5)保险期限: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日止。 * .2工伤保险 补充 * .2.3项 * .2.3承包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农民工的工伤保险费, (略) 地显著位置予以公示,按 (略) 门统 * 的格式内容告知发生工伤后的保障、投诉、举报渠道和待遇标准。承包人应当要求其项下的各个工程参建 (略) 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含在合同价格之内。 * .3其他保险 细化内容如下: (1)第 * 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由发包人承担。 (2)如果工程保险未能涵盖,承包 (略) 地内的机械设备、材料和工程设备等办理保险,保险金 (略) 足够重置。保险费由承包人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发 (略) 支付。为了分散或降低风险,承包人可以办理其他商业保险,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 (略) 承担。 (3)承包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为职工和农民工按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略) 会保险费,并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 .6 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 细化内容如下: 建筑工程 * 切险的保险金额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包括免赔额和超 (略) 分), (略) 分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承担。如由第 * 者造成的,承包人应向第 * 者追偿;无法追偿时再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承担。双方承担的比 (略) 协商确定。 * .7 通知义务 细化内容如下: 当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应当及时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报告,并按照保险单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时向保险人报告。 (略) 为不当致使受益人未能成功理赔的,相应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 . 索赔 * .1 承包人的索赔 细化内容如下: 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不超过7天的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 补充内容如下: (5)承包人应当充分考虑下述事件的影响,承诺无权 (略) 索赔, (略) 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 1)施工期间的人员加班费用; 2)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时的赶工费用; 3)土建工程中管片背后注浆、咬合桩背后注浆、管棚加固注浆、自进式锚管加固注浆、深孔注浆、基座等的变更; 4)工程中刀盘和刀具的检修更换,及由于检修增加的检修井、加固井等; 5)施工期间占地、通行、光线、噪音、味道、扬尘、震动、扰动、沉降等造成的扰民,由于扰民产生的民扰等双向影响。 * .争议的解决 * .4仲裁或诉讼 补充内容如下: 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约定, (略) (略) 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 * 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任何 * 方均可 (略) 按照其仲裁规则提起仲裁。仲裁裁 (略) ,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 览表 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3:安全责任保证书 附件4: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附件5:建设资金使用监管协议 附件6: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试验和检测仪器 附件7: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8:暂估价 * 览表 附件1: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 览表 序号 材料、设备品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质量等级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1、发包人直接采购材料均为主材,不包含相关的辅材; 2、发包人直接采购材料的价格应计入综合单价; 3、 (略) 人直接采购材料的工地保管费、辅材、损耗等费用。 4、 (略) 过程中,上述招标人直接采购表中同类材料的其它规格均属 * 供范围。 附件2: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 * 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 、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 为年; 3.装修工程为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 (略) (略) 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 、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 (略) 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 (略) (略) (略) 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 、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略) :? (略) : 账 号: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3 安全责任保证书 发包人(全称):  (略) 市 (略)  (简称 * 方) 承包人(全称):               (简称 * 方) 监理人(全称):(简称 * 方) 为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依照国家、 (略) 及 (略) 省有关法律、法规, * 、 * 、 * * 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 * 条 各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和 (略) 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本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 * 条 * 方的权利与义务: ( * )审核 * 方、 * 方的资 (略) 能力,审核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监理人员的资质。 ( * )向 * 方移交 (略) 地,并明确 * (略) 地的安全责任。 ( * )在工程施工前向 * 方提供本 (略) 及毗邻区域内地上、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地质资料;相邻建(构)筑物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 * )提供本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 (略) 需费用,按 * * 双方确认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付款计划按时、足额向 * 方付款。 ( *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等有关规定向 * 方支付意外伤害、农民工工伤保险费。 ( * )不对 * 方、 * 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 * )不明示或者暗示 * 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 * )有权对 * 方 (略) 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有权制止,责成其改正,并可视为违 (略) 罚;对不按要求改正者, * 方有 (略) 罚;对拒不整改的, * 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追究 * 方的违约责任, (略) 门报告;凡发生事故的, * 方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及影响,追究 * 方的违约责任。 ( * )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有权对 * 方实施的 (略) 检查,并有权对 * 方违反监理合同及本协议的规定、未尽到 (略) (略) 罚及向 * 方追究因此造成的事故的相关责任及违约责任。 (十)行使与 * 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安全方面条款规定的 * 方的权利与义务;行使与 * 方签订的监理合同中安全方面条款规定的 * 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 * 条 * 方的权利和义务: ( * ) * 方是本 (略) 安全生产总负责单位,对本 (略) 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确保生产安全、工程安全和不因工程施工而危及周边建(构)筑物、各种管线、道路交通等公众环境安全及人身财产安全。 ( * )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定主管安全的负责人,配备专业齐全且不少于合同约定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方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有相应的执业资格, (略) (略) 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述人员应报 * 方核查、报 * 方备案,未经 * 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对施工中的特种作业人员 * 方必须选取合格的持证人员上岗。 ( * )施工合同中明确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略) 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在财务管理中应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和费用清单。 ( * )工程分包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 * 方应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对分包工程的 (略) 管理,并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 * )依据有关规定和 (略) (略) 总负责单位的权利、义务,与其他和工程有关的由 * 方直接发包的承包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统 * (略) 临时用电、防护设施、明火作业和进出洞口等,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 * )建立完整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和培训档案,按计划、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施工作业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向 (略) 安全技术交底,不得安排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施工人员上岗作业;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 (略) 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 )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全面和专项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对涉及相邻建(构)筑物、地下线管线等周边环境安全的重大风险点和危险 (略) 分项工程,应派专人监督安全生产,对每个作业班次安全 (略) 监督检查,关键 (略) 时时监督检查,检查应留有记录。 ( * ) (略) 国家、行业和 (略) 省关于安全生产的规范、标准, (略) 《 (略) 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 (略) (略) 办法》、《 (略) 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和 (略) 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略) 实体防护, (略) (略) 位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 )对 * 方提供的地质勘查、市政管线、相邻建(构)筑物等相关资料 (略) 核查,如果发现资料与实际不符,应当立即向 * 方和 * 方报告,并要求补充相关资料。施工作业前必须对 (略) 物探。 (十)根据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及 * 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有包括保证相邻建(构)筑物、地下线管线及周边公众环境安全在内的安全技术措 (略) 临时用电方案;对涉及相邻建(构)筑物、地下线管线等周边环境安全的重大风险点和达到 * 定规模的危险 (略) 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并应符合编制、审批程序。 (十 * )施工前,须认真审阅经 * 方确认并提供的施工图纸,发现设计图纸与规范要求不符或设计图纸标注不明时,应立即与设计单位联系,并及时形成文字记录。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由双方签字确认。 (十 * )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审查后的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不允许随意改变、简化施工程序、工法、工艺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对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设施等公众环境的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地表沉降,如遇有不明情况,应 (略) 门联系,确定解决方案。 (十 * )做好工程及周边环境的监控量测工作,施工前应制订监控量测方案,监控量测方案及其布点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要求。监控量测数据要求准确可靠,并及时绘制曲线图表,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告 * 方、 * 方。 (十 * )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根据有关规定,落实各项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略) 暂时停止施工的, (略) 防护。 (十 * ) (略) 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车辆、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符合 (略) 业标准,起重机械、大型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应当具有生产制造单位的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在有效的检测期内的检测合格证明, (略) 查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应设有专人管理, (略) 检查、维修和保养;不得使用存在安全隐患或国家规定应该报废和淘汰的车辆、设备、机具、设施。 按有关规 (略)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设施等,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 (略) 监督。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 (略) 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十 * ) (略)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略) (略) 设置明显标志。 (十 * ) (略) 承担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应对包括自然灾害在内的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发生突发事件 (略) (略) 置避免事态扩大,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立即上报,并立即通知监理人,同时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有权 (略) 门报告,但不替代承包人的上报”。 (十 * )按照规定为施工作业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及其他按照国家和 (略) 省的规定应当承保的人员承保意外伤害险和工伤保险。 (十 * )接受 * 方和 * 方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对 * 方、 * 方及有关方面在安全检 (略) 整改的安全事故隐 (略) 为, (略) 改正。参加 * 方组织的安全评比活动,并按活动规则接受奖惩。 ( * 十)行使与 * 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安全方面条款规定的 * 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 * 条 * 方的权利和义务: ( * )受 * 方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略)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 (略) 监督检查, (略) 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做好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 * )建立健全安全监理管理体系、制定各项安全监理规章制度,按有关规定制定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培训档案。 ( * )建立健全安全监理责任制,明确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安全监理职责。按合同约定配齐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总监办至少配备两名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每个驻地办至少配备 * 名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安全监理人员应当专业齐全,经过安全监理业务教育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 * )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包含安全监理方案的项目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对涉及相邻建(构)筑物、地下线管线等周边环境安全的重大风险点和危险 (略) 分项工程应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 * )按照有关规定对相邻建(构)筑物、地下线管线等的专项保护措施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略)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危险 (略) 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监控量测方案,事故应急抢险预案,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临时设施设置及排水、防 (略) 审查。审核 * 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 * )根据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检查 (略) 安全管理目标的设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等情况;审查各级管理人员合法资格,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 * )核查 * 方及其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 * 方与分包及相关单位的安全协议签订情况;督促 * 方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在核查开工条件同时核查 * 方安全生产准备工作。 ( * )在施工过程中,根据《 (略) 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 (略) (略) 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施工合同约定,检查 * 方安全生产管理、 (略) (略) 实体防护情况, (略) 安全生产保 (略)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安全标志设置,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等情况。 (略) 安全自查,并抽查其自查情况。 ( * )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每日应不少于两 (略) 的安全 (略) 巡视检查,驻地的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每日应不 (略) 安全检查,总监 (略) 的安全检查每周应不少于 * 次,并参加 * 方每周组织的安全检查和 * 方组织的安全检查。 (十)对涉及相邻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周边环境安全的重大风险点和危险 (略) 分项工程,应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监理,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对每个作业班次安全 (略) 巡视检查,关键 (略) 跟班监督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驻地的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每日应不 (略) 安全检查。 (十 * )根据风险源类别等级编制监控管理方案,对风险源实施监控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等。 (十 * )施工过程中,应对监控量测 (略) 分析,出现监测对象沉降、变形严重超过控制范围的隐患险情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要求 * 方暂时停止施工并督促 * 方立即采取措施防止险情进 * 步扩大,同时报告 * 方并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研究制定防控方案。 (十 * )检查施工机械、设备、 (略) 验收、保养、年检手续;参加模板支撑体系的验收,对工具式脚手架、落地式脚手架、临时用电、基坑支护等安全设施的验收资 (略) 检查,并签署意见;检查起重机械拆装单位企业资质、租赁合同、设备定期检测报告、专项拆装方案、作业人员上岗证,并在安装完毕后检查 * 方的安装验收手续。 (十 * )在日常巡视和安全检查中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按有关规定立即发出监理指令,要求 * 方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 * 方。 (十 * )按照有关规定健全安全监理资料,并做好资料管理工作。 (十 * )按照有关规定健全安全监理资料,并做好资料管理工作。 (十 * )参加 * 方组织的安全评比活动,并按活动规则接受奖惩。 第 * 条 违约责任 ( * )发生安全事故, * 方应在抢救受伤人员、减少进 * 步损失、 (略) 的同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立即上报,并立即通知监理人,同时通知发包人,并不得隐瞒事故真相,如有违反,导致事故责任无法确认的,事故责任及事故损失均由 * 方承担。发包人有权 (略) 门报告,但不替代承包人的上报 ( * )发生《生产安 (略) 理条例》( (略) 第 * 号令)中规定的 * 般等级以上(含 * 般)事故的,以及发生因地铁施工原因导致对地面建(构)筑物等周边环境或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营造成重大隐患,影响其使用功能或损坏, (略) 会力量紧急抢险的事故,除 * 方有权视情况从应支付给 * 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 0- 点击查看>> 元作为违约金外, * 方还应按有关规定承担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 * 方责任给 * 方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 ( * )对在各级各类安全检查中问题较多或情况比较严重或未按要求整改的, * 方有权从应支付给 * 方的 (略) * 元作为违约金。 ( * )如 * 方未尽到监理责任, * 方有权视情况从应支付给 * 方的监理费中扣除 * - * 元作为违约金;如因此 (略) 发生事故的, * 方有权视情况从应支付给 * 方的监理费中扣除 * 元作为违约金,并有权根据 * 方过错程度扣除 * 方的监理费以弥补损失。 第 * 条 本协议条款与国家和 (略) 省的有关法规不符时,按国家和 (略) 省的有关 (略) 。 第 * 条 本协议作为 * 、 * 、 * * 方分别签订的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的附件,与上述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上述合同时生效和终止。 第 * 条 本协议未尽之事项,依据国家和 (略) 省有关法律、 (略) 理,法律法规未作明确规定的,可 (略) 理解决。 第 * 条 本协议 * 式 * 份, * 、 * 、 * * 方各执 * 份。 * 方: * 方: *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发包人(全称):  (略) 市 (略)  (简称 * 方) 承包人(全称):               (简称 * 方)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 (略) 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 、双方的责任 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1. (略) 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 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 (略) 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 (略) 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 、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 (略) 费、感谢费等。 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不得参加有可能 (略) 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 、承包人责任 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 (略) 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 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 (略) 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 、违约责任 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 * 、 (略) 为的,依据有关法律、 (略) 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 * 、 (略) 为的,依据有 (略) 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 (略) 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 、责任书有效期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 、责任书份数 本责任书 * 式 * 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 * 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略) : (略) :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5: 建设资金使用监管协议 建设资金使用监管协议 协议编号: * 方(发包人): (略) 市 (略) (全称) * 方(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轨道交通2号线 * (略) 土建施工SGTJ- * 标的顺利施工,避免项目建设资金被挤占、挪用、套取等情况的发生,确保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协商 * 致的原则, * 、 * 双方就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管达成如下协议: * 、项目概况 ( * )项目名称:轨道交通2号线 * (略) 土建施工SGTJ- * 标段 ( * )资金性质及用途:项目建设资金 * 、 资金账户的开立与管理 ( * ) * 方在 (略) 开立如下项目核算账户(以下简称“核算账户”), * 方承诺该账户为该项目工程款唯 * 专属账户,并根据本协议及相关规定接受监管、合理使用资金。 户名: 账号: (略) : (略) ( * ) * 方应开具农民工工资专户, * 方对工程款及农 (略) 分账拨付。 ( * )未经 * 方书面同意, * 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者撤销核算账户。涉 (略) 有开立、变更必须有 * 方的书面授权。 ( * )未经 * 方书面同意,核算账户内的资金不得用于抵押、质押或者其他形式担保、开资金证明、开信用证、开保函、发债券、信托等任何其他用途。 ( * )未经 * 方书面同意, * 方不得以印鉴丢失等任何原因申请办理核算账户预留人名章及其他印鉴的挂失和变更手续,如确需变更或挂失的,必须由 * 方出具同意挂失或变更的书面文件后办理。 * 、资金监管范围和期限 资金监管范围:项目建设资金 本协议项下的资金监管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 方承包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 、 * 方应明确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并向 * 方提供其联系方式。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 (略) 期间原则上不能随意变更,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发生变动的,应明确接替人员,并及时通知 * 方。 * 、 * 方对项目建设资金必须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严禁 * 方挪用、转移、抽逃建设资金。 * 、 * 方必须按 * 个合 (略) 独立核算, (略) 审核手续。 * 、 * 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将 (略) 及其他项目,不得将建设资金用于采购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施工设备。 * 方为本项目发生垫支时,应将垫支款转入 (略) 支付,待收到 * 方进度款后,以对应金额转回,不得超额转回。 * 方在建设期内不得用建设资 (略) 垫付资金计算的利息支出。 * 、 * 方将定期或不定期按本协议规定对 * 方项目 (略) 检查,防止挤占、挪用、套取项目资金,确保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 * 、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 * ) * 方的权利与义务 1、 * 方有权对 * 方资金的 (略) 监督和检查,如发现违反本协议书约定的情况,要求 * 方限期整改。 * 方对 * 方的检查应在协议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开展,且不得影响 * 方的正常经营管理秩序。 2、 * 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将项目建设资金汇入核算账户。 ( * ) * 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证按照《建设资金使用协议》专款专用。 2、 * 方检查时, * 方应提供必要办公条件,积极给予配合。 * 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 * 方提供财务账簿、凭证以及与其相关的合同、票据、证明等相关材料, (略) 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负责,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3、 * 方对项目建设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事项。 4、在资金监管期限内, * 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转移、挪用、挤占、套用项目建设资金。 十、违约责任 1、如 * 方不按照规定开 (略) 账户, * 经核实将暂停支付进度款, (略) 以 (略) 罚,直至整改完毕。 2、对 * 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专款专用、发生挪用、挤占、套用情形的, * 方 * 经发现将暂停对 * 方的款项支付,直至将挪用、挤占及套用资金汇回, (略) 以 (略) 罚。 3、 * 、 * 两方应严格按照本协 (略) 各自的责任。除违约责任条款1、2中的情形外, (略) 过程中,任何 * 方违反协议中的规定,需向守约方承担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并赔偿5万元的违约金。 4、因 * 方挪用工程款导致工程停工或延期,或者第 * 方向 * 方要求支付人工费、材料费及其他费用的,应在信誉评价时予以扣分。 十 * 、争议解决方式 (略) 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协议各方应 (略)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同意提 (略) 按照争议发生时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 十 * 、其他 ( *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 *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身份证明。 ( * )本协议 * 式两份, * 、 * 方各执 * 份,具有同等效力。 ( * )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包括:1、协议各方当事人证照及资质证明;2、授权委托书; * 方(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方(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件7: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8: 暂估价 * 览表 8-1:材料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8-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8-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 、 (略) 市轨道交通2号线 (略) 附属结构矩形通道工程施工SGTJ- * 标段技术标准和要求 * 、 * 般要求 1.范围 1.1本规范适用于本工程 (略) 市轨道交通2号线 (略) 附属结构矩形通道工程施工SGTJ- (略) 及管理。 1.2工程在施工中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隐蔽工程以及施工原始资料和记录,均应按本 (略) * 系列的控制与检查,使工程质量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在每 * 章节的各项目中均对施工要求、质量检验内容和方法等提出了要求。如 (略) ,应按照国家、 (略) 和 (略) 省、 (略) 有关规范规定且经监理 (略) 。 1.3本规范仅为方便起见划分为若干章节,阅读时应将本规范视作 * 个整体。 1.4凡本规范或与本规范有关的其他规范及图纸中未规定的细节,或在涉及到任何条款的细节没有明确的规定时,都应认为指的是需经监理人同意的我国地铁工程的常规做法。 2.概述 2. (略) 用的措辞和用语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具有相同的含义。 2. (略) 文件投标须知中附件 * 《工程简况》。 3.标准与规范 3.1在 (略) 采用的材料、设备与工艺,应符合本规范及本规范引用的其它标准与规范的相应要求。 3.2在工程实施中,所引用的标准或 (略) 部修订或新颁,在报经发包人及监理人批准后, (略) 新的标准或规范。 3. (略) 采用的标准或 (略) 分,当承包人认为改用其他标准或规范,能够保证工程达到更高质量要求时,承包人应在 * 天前报经监理人审批后方可采用,否则承包 (略) 本规范。但这种批准,应不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任何责任。 3.4当适用于工程的几种标准与规范出现意义不明或不 * 致时,应由监理人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就此向承包人发出指令。除非本规范另有规定,在引用的标准或规范发生分歧时,应按以下方法考虑。 4.图纸 4.2所有图纸的尺寸都采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略) 用比例仅供参考,不能用尺量取任何尺寸;承包人有责任和义务检查由发包人或监理人提供的图纸, * 旦发现 (略) ,承包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人并请求澄清,并按照监理人批示实施。 5.承包人的施工机械 5.1 * 般要求 5.1.1承包人必须投入至少两台顶管机或盾构机,配备相应的吊车等设备,确保正常作业。用于工程施工的 * 切施工机械,必须类型齐全、配套完整、并能满足施工质量和进度的要求,其机械状况应能满足工程及施工安全的要求,并能完成保证质量的作业。 5.1.2施工机械的使用与操作,应不使邻近的道路、结构物、公用设施或财产受到损伤、损坏或造成污染。 5.1.3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施工机械设备计划, (略) 。若监理人发出了变更通知,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 (略) 。 5.2规范规定的施工机械 5.2.1如规范要求某项作业需由某种施工机械来完成,则必须使用该种施工机械,除非监理人批准使用其他机械。 5.2.2如果承包人要求 (略) 规定的施工机械,则应向监理人提交书面申请,对替换使用的施工机械应充分说明和解释作出这 * 变动的原因。 5.2.3上述书面申请必须获得监理人批准后,替换施工机械方可投入使用。同时,丝毫不能免除承 (略) 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5.2.4如果替换的机械经试用后,监理人判定其作业成果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承包人应中止使用该替换机械,并应按照监理人指示仍使用规范要求的 (略) ,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5.2.5根据工程的实施,承包人在提交进度计划时应附上 * (略) 施工机械表。表中应包括各种机械的型式、能量大小、功率、产地、出厂日期、数量以及进入工地的日期,并报监理人批准。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批准的时 (略) 有施工机械装备运至工地。没有监理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施工机械运出工地。 5.3所有施工机械应定期保养、调试和维护, (略) 于良好和安全的工作状态;保养、调试和维护工作应尽可能安排在非 (略) ;承包人随时应为上述机械和工器具准备足够的备用机械和工器具,以确保工程的施工能 (略) 。 6.施工工艺图 6.1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提供的 (略) 定线测量和编绘施工工艺图,以适应工程管理需要,并将施工工艺图的 * 般要求, (略) 分的补充,送监理人审查批准。 6.2所有施工工艺图都应与规范的规定、发包人 (略) 标明的路线、纵坡、断面、尺寸和材料要求保持 * 致。 6.3永久性工程的施工工艺图应包括:由于施工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补充设计, (略) 布置图、装配详图、安装图、设备表和规范中专门规定必须在某 * 工程项目施工前经监理人审查的其他资料。 6.4承包人应提供模板设计并为水泥混凝土和各种结构的特殊要求而使用的脚手架、临时支撑系统、拱架模板以及施工用的临建工程的施工工艺图。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脚手架、施工装配图等施工工艺图,应由专业工程师设计,并有其签字和盖章。 6.5承包人应在相关工程开工前不少于 * 天,将此工程的施工工艺图报监理人审批,以保证按时施工。 6.6施工工艺图尺寸应按监 (略) 绘制。每张图和计算表都应标有项目编号、名称及其他注解。承包人至少应向监理人提交3套图纸,监理人应将其中 * 套用于修改或加必要的注解后,退还承包人。同样程序也适用于此后的提交手续。 6.7提供 (略) 需费用, (略) 属具体项目的合同价格之中, (略) 支付。 7.定位放线 7.1承包人应检查监 (略) 有定位点、基准点、导线点和水准点等测量标记,所有测量标记均应涂上油漆,其颜色要取得监理人的同意,易于辨别。 7.2承包人应依据相关规范标准和监理人的要求,自行完成定位放线、施工放样、施工测量、贯通测量和竣工测量等,并按监理人批准的 (略) 测量标记、测量结果和报告等相关资料。 7.3遇有测量标记遗失或损坏时,承包人应在发现后7天之内通知监理人,然后根据监理 (略) 补设测量标记,并于 * 天内将复测结果提交监理人审核。上述测量标记经监理人检查核验后,方可有效测量标记予以使用。 7.4经过复测,对持有异议的测量数值,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 * 份列出有误的数据和相应修正的数据。在监理人确定正确数据前,对有争议的数据的地面不得扰动。 8.分包、劳务、人员培训 8.1承包人应加强合同允许的分包工程的管理。分包人必须具备承担相应工程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略) (略) 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承包人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发的分包许可证。 8.2承包人应加强合同允许的劳务分包的管理。劳务人员应持有劳务人员上岗证并加入 (略) * 班组从事施工, (略) (略) 门的相关规定。 8.3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 (略) 施工人员(包括劳务人员) (略) * 级教育,加强质量、安全知识的岗前和岗位培训,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 9.施工方法与质量控制 9.1承包人开工前,必须按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规定,并结合 (略) 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经发包人和监 (略) 。现场质量检查、质量验收资料按划分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归纳收集,现场质检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不得追记,不得复印。接受质量检查时必须出示原始资料。 9.2承包人应通过试验段、试验工程,总结施工工艺,指导规模生产。分项 (略) 现场标示牌管理,标示牌上注明分项工程作业内容、简要工艺和质量要求、施工及质量负责人姓名等。 9.3承包人应按规定随时将对材料及工程质量的检验与试验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查,还应采用质量动态管理方法,随时将检测结果、取样地址、试验项目、试验方法、试验员姓名、试验结果,及合格与否的评定意见输入计算机,建立工程质量数据库,并将各项试验结果逐日绘制工程质量指标管理图,同时随施工的进展分阶段绘制施工质量直方图和正态颁曲线,送监理人审查。 9.4当监理人提出要求后,承包人应在7天内 (略) 分的书面施工方法和说明及有关特殊工程施工工艺图。若7天内没有提供,监理人将依据合同要求可责令承包人暂时停 (略) 分工程的施工,直到承包人圆满提供上述文件为止。 * .材料和施工工艺 * .1质量要求 * .1.1用于永久性工程的材料(含半成品、成品),都必须是符合本规范规定的合格材料,并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在材料的订购或自采加工前,应取得监理人的同意,并附有材料的样品及其材质和使用的有关说明。 * .1.2用于永久性工程的材料,均 (略) 抽检、试验、见证取样,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严禁 (略) 。 * .1.3凡本规范未涉及而工程又需要的某些材料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并经监理人批准。 * .1.4采用任何替代材料,须经监理人批准。 * .1.5监理人对料源送检材料质量的认可并不意味着 (略) 有材料都合格,监理人有权拒绝使用此料源不合格的材料。 * .1.6任何工程凡使用了未经监理人批准的材料,不论该 (略) 或已完成,均应由承包人自费拆除并重建。 * .2搬运与贮存 * .2.1各类材料的搬运方式,均应保证其质量不受损坏、环境不受污染。用车辆运输物料时,应防止运送途中物料漏失和离析。 * .2.2材料堆存以前,承包人应清理、整平、硬化、 (略) (略) 地。 * .2. (略) 材料须采用分类堆放的贮存方式,并做好符合ISO * 标准要求的标识,保证储存材料质 (略) 于整洁有序、不污染环境和不会受到天气影响的状态,同时又便于检查。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 (略) 材 (略) 特定的位置。 * .3取样与试验 * .3.1材料的取样与试验频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所有取样应 (略) (略) ,除非监理人另有准许。 * .3.2试验应 (略) 的情况下,由 (略) 的试验室或经监理人批准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室完成。这类检验和试验项目应至少包括: * .3.2.1防水材料; * .3.2.2各类混凝土,包括试配; * .3.2.3钢筋,包括各类特殊连接方式,如焊接、机械连接; * .3.2.4水泥; * .3.2.5型钢,包括连接方式; * .3.2.6钢管、角钢、扁钢、钢板等; * .3.2.7监理人要求的其他项目。 * .3.3取样的样品是指能体现材质、功能或工艺的具体例证, * 旦样品经过监理人审批,经审批同种的样品将成为检验相关工程的标准之 * 。 (略) 呈报的样品必须来自为永久工程供货的实际源地,且应足以显示其质量、型号、颜色、 (略) 理、质地、误差和其他要求的特征。所有样品都应贴有标明其产品名称或类别、厂家名称、型号、品名、供应商的名称和出产地等标识。 * .3.4承包人应在批量加工前, (略) 制造产品,应在加工或定货前至少 * 天,将有关样品报监理人审批、样品的数量应合理 (略) 报批的样品是否能达到可以接受的标准的需要;至少 * 套经审批同意的样品 (略) 的样品间。在每次呈报样品时,承包人都应附上 * 份申报单,其中应列出上述的样品数据和资料,申报单的格式应经过监理人批准。 * .3.5监理人对任何样品的认可仅是对在批复意见中指明的特征或用途有效;对某 * 样品的认可不能被理解为对合同文件中任何约定的改变或修改; * 旦某 * 样品被认可,将不允许在品牌、质地等方面作任何改变。 * .3.6对无 (略) 的方式报批的产品,或样品不足以反映整体质量的产品,或需对 (略) 监督检查的产品,承包人应及时申请发包人和 (略) 进行实地选样、考查和监督。 * .进度报告和进度照片 * .1除合同条款约定的月度报告外,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指定的代表呈递 * 份每日的日进度报表和每周的周进度报表:除非监理人同意,日进度报表应在次日上午 * 点前递交,周进度报表应在次周的周 * 上午 * 时前递交。 * .2承包人应如实填写日和周进度报表,其格式和内容应经过监理人的审批;日和周进度报表的内容应至少包 (略) 工作的技术管理人员数量、各工种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数量、后勤人员数量、 (略) 的人员数量,包括分包人和分包人的人员数量; (略) 使用的各种主要机械设备和车辆型号、数量和台班,工作区段和工程进度情况、天气情况记录,诸如停工、事故等特别事项说明;此外应 (略) 材料、物品或设备的分类汇总表、用于次日或次周的工程进度计划,等等。 * .3在整个合同履约期间,承包人每月应呈交给监理人两套工程进度照片,照片应印制成7寸的彩色照片,并在经监理人批准的不同位置定期拍摄,每张照片都应标明相应的拍摄日期并附详细文字说明及足够的数据和记录,以表明工程的确切位置和进度。关键性的施工程序承包人应用摄像机拍制录像。每月呈交的每套照片中至少有两张是分别从两个不同的固定位置拍摄的最能体现本工程特点的全貌,且应用经监理人批准的像册装裱后呈交。 * .4进度照片的版权属于发包人,未经监理人许可,承包人不得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此类照片;此类照片的底片应随每月的工程进度照片 * 道呈交给监理人。 * .开工报告 * .1总工期开工报告:承包人开工前应按合同规定向监理人提交开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施工机构的建立、质检体系、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劳 (略) 安排,材料、机械及检测 (略) 情况,水电供应,临时设施的修建,施工方案的准备情况等。虽有以上规定,并不妨碍监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下达开工令。 * .2.分部工程开工报告: (略) 工程开工前 *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开工报告单,其内容包括:施工地段与项目名称,现场负责人名单,施工组织和劳务安排,材料供应、 (略) 等情况,材料试验及质量检查手段,水电供应,临时工程的修建,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其他需说明的事项等。分部工程开工报告经监理人审批后,方可开工。 * .3中间开工报告:长时间因故停工或休假(7天以上)重新施工前,或重 (略) 全、 (略) 理完后,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中间开工报告。 * .工程报告单 * .1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向监理人提供有关不同项目和内容的工程报告单供审批,报告单的主要项目为:各种测量、试验、材料检验、监测记录、各类工程(分工序)检验、工程计量、工程进度、工程事故等报告单;或监理人指定需提供的其它报告单。 * .制定施工方案、施工组织、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计划 * .1按合同条款规定,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协议后 * 天内,应根据投标函确定的施工组织规划和监理人的指示,编报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应包括详细的施工组织、现场布置、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计划、资源(劳 (略) 、机械设备、原材料)供应计划、资金流量计划、质检体系与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体系与安全保证措施等等。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人批准后实施。如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不符合要求,应退回承包人修改完善,至符合要求为止。 * .2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应采用关键线路法(CPM)或监理人确定的其他方法。所 (略) 络图、进度计划横道图中的 * 切主要活动应与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 * 致。关键线路和与里程桩的相关联系必须清楚地标明。年度、月度的任务(工程量和价值)、资源需求及累计进度必须标注清楚。提交计划时,应将制订依据、逻辑说明、资金流量、资源提供柱状图表以及使用的输入数据的副本等 * 并提交。 * .3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根据总体计划和监理人的指示与要求,及时提交年度、月度施工计划,经监理 (略) 。如果这些计划引起总体计划的必要调整和变动时,承包人应连同修订的总体计划 * 并提交。修订的总体计划应保证合同规定的总工期不变。 * .4施工方案包括形象进度图(柱状图表)和资金流量表,如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应予以修改。即: * .4.1承包人改变了方案的逻辑线路或改变了其建议的施工程序。 * .4.2施工期无任何理由产生延误。 * .4.3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进度严重不符以及监理人认为有必要修改时。 * .5承包人应根据总体施工计划和年度计划, (略) 工程的施工计划和某些分项工程的施工计划, (略) 工程和分项工程开工前 * 天报请监理人批准。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 (略) 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计划,若需要调整或修改时,应于修改后再次报请监理人批准。如承包人未按批准的施工计划施工,监理人有权责令其立即纠正,或令其暂时停工。 * .6编制总体施工方案使用的全套软件应经监理人批准,并向监理人提交备份, (略) 合同时使用。 * .7承包人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确保投入及时到位,监理人应依据合同条款督促其实施。 * .工程记录与竣工文件 * .1承包人应自费保管工程进度、隐蔽工程、试验报告、障碍 (略) 有影响工程的记录(包括资料、设备的来源),以备需要评定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时查阅。 * . (略) 工程完成时,承包人须按竣工文件编制要求,将上述原始记录、施工记录、进度照片、录像等资料编订成册,并复印2份,提交监理人。其中发包人和监理人各保存 * 份,原始资料由承包人保存。 * .3当工程接近完成时,承包人须按 (略) 省、 (略) 市的有关规定编 (略) 需的竣工文件,包括竣工图表和设计、 (略) 分。该文件应在竣工验收前 * 天提交监理人审查。 * .4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供本工程全过程的工程记录、竣工文件的电子文件和声像档案资料,并应符合相关规范、规定要求。 * .关于建(构)筑物和财产的保护 * .1若在施工期间新发现需拆迁的结构物或地下管线,承包人应及时探明具体位置和现状并查 (略) 有者 (略) 门,同时书面报告监理人并按监理人的指示办理。 * .2承包人在靠近上述某 (略) 进行开挖、拆除作业时,应事先通知当地有 (略) 门,并应 (略) (略) (略) 作业。 * .3施工作业时,承包人应采取适当有效的支撑、防护等措施,避免损坏附近建(构)筑物和他人财产,保证其正常使用;否则,承包人应当恢复原状或如实赔偿。 * .线外工程 * .1由于工程施工,破坏了沿线的原有道路、公共设施及其它设施;对受干扰或被破坏工程和设施的重建、改建或移位,以及未包含在本合同或责任范围内的工程,均被列为线外工程。 * . (略) 期间,发包人 (略) 门或 (略) 线外工程施工时,施工人员属 (略) 述的“其他承包人”范畴。承包人应主动与线外工程的其他承包人在工程计划、施工程序、 (略) 的占 (略) 协调, (略) 合同约 (略) 总负责及协调配合的工作。 * .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 * .1文明施工和环境保 (略) 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等。 * .2本 (略) 应按照 (略) 市建委创建文明安全工地的标 (略) 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包括有关设施的设置、办法的制定与实施和资料的准备等。 * .3承包人应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将施工噪声控制到最低程度。 * .4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国 (略) 门的有关规定。承包人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以预防和消除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对工程范围以外的土地及植被应注意保护,并应保证发包人避免由于污染而承担的索赔或罚款。 * .5承包人生产、生活设施应符合环保要求,并接受当地 (略) 门的监督。 * .6承包人应在施工期间加强环保意识、保持工地清洁、控制扬尘、杜绝漏洒材料。为此,承包 (略) 地硬化或保持经常洒水, (略) 及周围无扬尘污染。 * .7特别提醒承包人,不管合同文件中是否另有约定,承包人不得在任何临时和永久性工程中使用任何政府明令禁止使用的对人体有害的任何材料(如放射性材料、石棉制品等)和方法,同时也不得在永久性工程中使用政府虽未明令禁止但会带来不适感觉或味觉的任何材料和添加剂,承包人应在其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防止误用的保证措施;承包人违背此项约定的责任和任何后果由承包人完全负责。 * .8承包人应 (略) 的车辆的遗洒和轮胎夹带物等污染周边和 (略) 为制定并落实必要的措施,这类措施应至 (略) 出入口设立冲刷池、 (略) (略) 理等;承包人还应对施工临时污水排放系统建立符合标准的临时沉淀池和化粪池等。 * .9承 (略) 理施工及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运至监理人 (略) 门同意的指定地址弃置,应注意避免阻塞河流和污染水源。 (略) 理或运走,则必须设法防止散失。承包人应将施工及生活中产生的污水或废水, (略) 理,经检验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规定,才能排放到河流中。承包人不得将含有污染物或可见悬浮物质的水,排入河流、水域、或灌溉系统中。承包人的排水不得增加河流或水域中的悬浮物,或造成河道冲刷、水质污染。 * . * 承 (略) (略) 周边毗邻的道路、 (略) 出入口等的干净和整洁,同时保证它们及周边公共交通、公众生活不因承包人和其他受承包人控制的施工操作、材料装卸、车辆、材料、物品、设备和工人而带来任何妨碍;承包人应保证发包人免于与上述事件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和损失。 * .1 (略) 建办[ * ] * 号文《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和《 (略) 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包括项目及要求如下: * . * .1安全警示标志牌: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 . * . (略) 围挡:现场采用封闭围挡,材质、高度及颜色应满足国家及 (略) 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 * .3“ * 图 * 版”, (略) 施工总平面图、总平面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质量控制、材料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和主要参建单位名称和工程概况等说明。 * . * .4企业标志: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本企业标识或企业标识。 * . * . (略) 貌:道路畅通;排水沟、排水设施通畅;工 (略) 理;绿化。 * . * .6材料堆放: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 * . * . (略) 防火: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 . * .8垃圾清运: (略) 应设置 (略) ,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施工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 * . * 按照《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及图例》的要求,承包人应严格按 (略) 绿色施工。 * .安全施工 * .1在整个合同履约期内,承包人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或规定, (略) 随时设立和维护并在有关工作完成或竣工交付后撤除: * .1. (略) 入口的显著位置设立“ * 图 * 版”, (略) 施工总平面图、总平面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质量控制、材料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和主要参建单位名称和工程概况等说明; * .1.2为确保工程安全施工需设立的足够的标志、宣传画、标语、指示牌、警告牌、火警、匪警和急救电话提示牌等; * .1.3设置“ * 口 * 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护身栏杆、脚手架、洞口盖板和加筋、竖井防护栏杆、防护棚、 (略) 、坡道等等; * .1.4配备足够的、符合 (略) 业标准的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 (略) 、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口罩和防护衣等安全生产用品; * .1. (略) 有机械设备包括各类电动工具的安全保护和接地装置和操作说明; * .1.6有装备良好 (略) 和配备称职的医护人员; * .1. (略) 所和临时安全疏散通道 * 小时 * 伏安全照明和必要的警示等以防止各种可能的事故; * .1.8足够数量的合格手提灭火器,并合理配置; * .1.9装备良好的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相应的使用管理制度; * .1. * 对涉及明火施工的工作制定诸如用火证等的管理制度。 * .2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项目安全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召集和主持每周至 (略) (略) 工作的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按照下面频次要求组织开展安全质量隐患排查工作,并作好记录, (略) 有安全规则与条例的实施情况,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 (略) 有的 (略) 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安全质量隐患排查频次要求如下 * .2.1项目专职安全员、质检员、机电工程师每天至少开展1次隐患排查工作。 * .2.2项目安全副经理(安全总监)每周至少开展2次隐患排查工作。 * .2.3项目经理每周至少组织1次隐患综合排查工作,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安全副经理(安全总监)、工区长、 (略) 门负责人、 (略) 门负责人、 (略) 门负责人、 (略) 门负责人等参加隐患排查活动。 * .2.4项目经理每月巡视不少于 * 天。 * .3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技术熟练、持有 (略) 省、 (略) 市或省级以上发证机关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的人员;所 (略) 作业前 (略) “ * 级”教育,考核并颁发安全上岗证;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要求,随时向监理人出示这类证件;监理人有权将不具备这类证件的专业工人或其他 (略) ;尽管如此,承包人保证发包人免于任何因承包人违章使用工人而可能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 * .4 (略) 有提升架等垂直和水平 (略) 安全围护,包括卸料平台门的安全开关、警示铃和警示灯,卸料平台的护身栏杆,脚 (略) 等等;所有的机械设备应有安全操作防护罩和详细的安全操作要点等。 * .5 (略) 有用于提升的挂钩、挂环、 (略) 定期检测、检查和标定;如果监理人认为,任何此类设施已经损坏或有 (略) ,承包人应立即以合 (略) 更换;所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的搭设、顶升、使用和拆除必须严格依照政府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条例等的要求。 * .6承包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条例等的要求,制定 * 套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和程序,保证 * 旦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能立 (略) ,抢救任何伤员,保证施工生 (略) ,防止损失扩大,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立即上报,并立即通知监理人,同时通知发包人。 * .7承包人制定的或准备的任何用 (略) 安全生产的手段、措施、方法和程序等应报监理人审核;监理人的此类审核不解除或减轻承包人受合同制约的任何责任;特别提醒承包人注意,承包人还应为那些不便于人员进出的永久工程的施工区域设立紧急情况下逃生的疏散通道。 * .8承包人施工 (略) 提供 * 小时的保安保卫服务,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和保安设备。 * .9承包人的保安人员应是训练有素的专业保安人员,允许承包人 (略) (略) 保安和保卫;保安保卫制度除规定 (略) 出入制度外,还应规定 (略) (略) 内部的保安巡逻制度。 * . * 承包人应制定并实 (略) 出入制度并报监理人审批,车辆的出入须有出入审批制度,并有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 (略) 应有出入证,出入证须以经过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印制,但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证号,持有人姓名、性别、职务、所属公司和持有人照片等内容;出入证应加盖印章和做塑封,防止伪造;承包人应为与本工程有关的各方人员,包括工人,准备每人两张出入证。 * .1 (略) 工地开放日制度,承包人应确保任何已经监理人同意的参观 (略) ;承包人应准备足够数量的专门用于参观人员的安全帽并带有明显标志,承包人同时应准备 * 个参观人员登记 (略) (略) 人员的姓名、参观目的和参观时间等内容;承包人应确保 (略) 的人员了 (略) 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佩带安全帽, (略) 有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的参观人员的人身安全。 * . * 无论何时, * 旦发生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时,承包人除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以外,必须立即暂停此项目和与之有关的项目的施工,立即将简要情况书面报监理人和发包人; * 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立即上报,并立即通知监理人,同时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有权 (略) 门报告,但不替代承包人的上报。 * . * .1监理人视 (略) 后立即 (略) 理意见,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消除事故产生的危害和影响,并查明事故原因。在查明事故原因后的7天内向监理人提交 * 份事故报告和阶段性开工报告,内容包括人员的伤亡情况、时间损失、处理结果以及监理人要求的详细资料等。若事故原因迟迟未能查明,监理人认为事故隐患未消除时,监理人可以不批准开工,直到事故原因查明并采取补救措施为止。上述事故的责任和费用按 (略) 理。 * .1 (略) 建办[ * ] * 号文《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安全施工包括项目及要求如下: * . * .1临边防护:用密 (略) 全封闭,作业层另加两边防护栏杆和 * cm高的踢脚板。 * . * .2通道口防护: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 * ?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 (略) 封闭。 * . * .3预留洞口防护:用木板全封闭;短边超过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 * 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 * . * .4井口防护:设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门;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 * m)设置 (略) 。 * . * .5楼梯边防护:设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 * ?高的踢脚板。 * . * .6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 * . * .7高空作业防护: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 . * 为进 * 步做好建筑基坑、高架、隧道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准确掌握地下施工人员的各种信息,各单位在人员 (略) 基坑 (略) 位均应安设门禁系统。 * . * .1门禁系统主要由开放式智能通道集成视频监控及LED显示系统组成。主要用于地下施工人员的监控,能实时显示出入施工竖井的人员信息及相关影像资料,随时掌握在施人员信息。 * . * .2门禁系统要具有可视、互联、非卡报警、人员档案读取、进出记录等功能,并设 (略) 实施监控。 * . * .3门禁系统应包括通道、线路、摄像机、视频服务器、发卡器、智能卡等硬件设备。 * . * .4门禁系统主要参数应包括:通道宽度、通信方式、支持智能卡、数据库、数据库组织结构、 (略) 理、室外型通道等。 * . * .5部分名词解释 * . * .5.1可视:即具有直观的滚动式的电子显示屏(LED显示屏),屏上应显 (略) 人员统计情况,在场人员统计包括持卡人数、无卡人数、总数等信息。 * . * .5.2互联: (略) 互联,本标 (略) 有监控系统应相互联动,任何 * 个入(出)口均具有记录信息的功能, (略) (略) 采集的信息均自动传输进入综控台。标段之间应设隔离,防止相邻标段人员互进信息不能共享。 * . * .5.3非卡报警:指无卡通过通道时,通道会发出声光报警,提示保安人员,同时会抓拍无卡通过人员的影像资料。 * . * .5.4人员档案:应包括姓名、证件号码、所在单位(部门)、职务、安全培训状态、通过通道的时间等信息。 * . * .5.5开放式智能通道:包括通 (略) 壳、天线、通道控制器、警灯、红外开关等。识别用户的智能卡,判断用户的进出,当无卡用户通过时声光报警,与微机或通道服务器通讯。通道控制器本身具有防尾随、模糊识别功能。 * . * .5.6视频服务器:安装监控压缩卡,与通道 (略) 联动,进行录像、电子拍照。 * . * .5.7发卡器(智能卡阅读器):读取智能卡信息,用户发卡与换卡。 * . * .5.8智能卡:系统可以识别各种类型的智能卡,支持长距离与短距离两种卡。 * . * .5.9综控台:指门禁系统管理的综合控制室, (略) (略) 采集的信息。当有人员通过时,相关管理人员的电脑马上会显示相应的信息。 * . * .5. * 室外型通道:应具有抗低温(零下 * 摄氏度)、防水、防雷击设计。 * . * 承包人应按照治 (略) 门规定及发包人要求, (略) 、生活区、办公区等区域设置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配置和技术参数应 (略) 门相关规定。 * .卫生和急救设施 * .1承 (略) 工人提供符合政府卫生规定的生活条件并获得必要的许可,保证工人的健康和防止任何传染病,包括工人的食堂、厕所、工具房、宿舍等;承包人应雇佣专业 (略) (略) (略) 防疫和卫生专 (略) 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和其它害虫、以防对施工人员、现场和永久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 .2承 (略) 设立专门 (略) ,配备足够的设施、药物和称职的医务人员,承包人还应准备至少 * 套担架,用于 * 旦发生事故时对受伤人员的急救。 * .对外宣传 * .1除合同文 (略) 名称牌以外,承包人为自身企 (略) 做的任 (略) 范围内的, (略) 临时或永久围墙内外,任何带宣传意义的标语、名称、图画都应经监理人批准;未经监理人批准的任何上述宣传物都由承包人负责按监理人指定的时间消除,不管是否源自承包人。 * .2如果承包人计划在任何新闻出版物或媒体上做有关本工程的报道或宣传等,承包人应提前将宣传报道材料报发包人审批, (略) 有宣传报道材料的准确性、正确性和统 * 性。 * .3发包人有足够的权利拒绝或禁止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任何人员或其他组织或人员做任何有关本工程的宣传报道或引用发包人有关本工程的任何宣传材料。 * .现场例会 * .1监理人将主持召开由发包人、承包人、设计人、其他承包人和主要分包人出席的每周 * 次的生产例会,在监理人认为必要时,监理人 (略) 有上述各 (略) 分人参加的其他会议,承包人应保证 * 位能代 (略) 作出决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同时确保在合同关系上受他控制的任何人的出席。 * .2由监理人召集并主持的生产例会的内容将涉及合同管理和工程管理的各个方面,会议纪要由监理人整理并在相应会议后 * 小时内分发给出席会议的各方;会议纪要将如实反映会议的内容,包括任何决定、存在的问题、责任方、有关工作的时间目标等;各方在收到会议纪要后 * 小时内,如有任何异议,应将有关异议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如监理人在会议纪要发出后 * 小时内未收到任何书面异议,则会 (略) 内容对各方产生合同约束力;对在上述时限内提出的任何有效异议,监理人应将此类书面异议转发给其他出席会议方,有异议的事项在下 * 个会议上更新讨论或由监理人依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发出相应指示;但对任何事项的异议,不影响会议纪要中无异议的事项的合同约束力。 * .3承包人应每周至少召 (略) 有分包 (略) 生产协调会,并提前 * 小时将每次会议的时间和地址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自己决定是否出席:每次会议后 * 小时内,承包人应将该次会议的会议纪要递交给监理人;会议纪要的格式应等同于监理人每周生产例会的会议纪要的格式。 * .管理体系 * .1承包人 (略) 依照ISO * 标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在工程实施中严格遵守,包括材料的检验试验、材料和 (略) 、过程控制、分包人和供应商的选择、不合格品的控制、机械设备和仪器的保养和标定、各种质量记录等方面。 * .2承包人应当制定环境保护方针, (略) 依照ISO * 0标准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保 (略) 状态。 * .3承包人 (略) 依照GB/T * 1标准建立健全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保 (略) 状态。 * .垃圾清运 * . (略) 应设置 (略) ,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施工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 * .半成品、成品保护 * .1承包人应提供必要的人员、材料和设备用于整个工程的半成品、成品保护,包括对分包人和其他承包人移 (略) 保护,防止遭受任何损坏或破坏。 * .2分包人和其他承包人实施的工程或工作的半成品、成品等,相关保护 (略) 承担;如果工作面或成品已移交给承包人,则由承包人负责上述成品的保护工作。 * .3在各种交叉作业中,承包人负责对分包人和其它承包人的 (略) 保护管理;由于野蛮施工或意外致使成品损坏时,承包人应当恢复原状或如实赔偿。 * .4在施工阶段,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的要 (略) (略) 开荒保洁、清洗保洁。 * .临时工程与设施 * .1 * 般要求 * .1.1临时工程与设施应包括为实施 (略) 必需的各项相关的临时性工作,如:临时道路的修建与维护;临时电力、电讯线路的架设与维护;临时供水、排污系统的建设与维护有及其他相关的临时设施等。承包人应按不同的类型和需要,对临时工 (略) 设计。 * .1.2 (略) 临时工程与设施的设计和施工时,应遵守 (略) 省、 (略) 市运输管理、公安、供电、电信、供水、环保、 (略) 门的要求和规定。 * 承包人应将临时工程的设计与说明书以及监理人认为需要的详细图纸,在开工前至少 * 天报监理人审批。没有监理人的批准,承包 (略) (略) 任何临时工程的施工。 * .1.4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临时工程和设计图纸后的7天内完成审批并通知承包人,这种批准是对于该项临时工程与设施开工的书面同意。 * .1.5各项临时工程开工之前,承包人应取得当 (略) 门及其他当事人的同意,并取得书面协议。监理人将据此作为审批开工的条件。 * .1.6除非另有协议,当永久性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移去、 (略) (略) 临时工程与设施,并 (略) 占 (略) 清理或恢复原貌后,报监理人检查验收。 * .2临时设施 * .2.1供电 * .2.1.1承包人应对本工程的 (略) (略) 电力(包括提供监理人驻地的用电)的供应与分配作出配置。此外,承包人应根据工程需要配备发电机组,作为后备电源, (略) 停电 (略) 施工。承包人应负责安装、联接、操作、维修、燃料供应等,直至竣工证书签发之日止。 * .2.1.2承包人应将拟议的发电与配电系统的说明与图纸,报监理人批准。 * .2.1.3承包人的电力安装工作必须符合国家电力标准,或监理人批准的其他 (略) 业标准。 * .2.1.4承包人应在发包人的协助下负责就建立临时电力系统同当地 (略) 门联系并取得批准。承包人应负责修建变压器的基础、 (略) 地内临时电力系统的布设和维护等。 * .2.1.5本工程交工时, (略) 安装的发电与配电系统(监理人驻地除外)全部拆除,但在交工前双方另有协议者除外。 * .2.2电信设备 * .2.2.1承包人应在发包人协助下负责就建立临时电信系统同当地 (略) 门联系,并取得批准。承包人应负担因建 (略) 发生的有关修建、连接、安装和维修费用,并 (略) 门缴纳有关电信费用。本工程交工时,承包人应拆除 (略) 有设施,但在交工前双方另有协议者除外。 * .2.3供水 * .2.3.1承包人在实施和维修本工程期间,应负责提供、安 (略) 施工和生活用水(包括监理工程驻地用水)设施,并保证按施工用水要求和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持续不断地供水。 * .2.3.2承包人应将拟议的供水系统的说明与图纸,报监理人批准。 * .2.3.3本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应将临时 (略) 拆除,但在竣工前双方另有协议者除外。 * .2.4工地试验室 * .2.4.1在合同实施期间,承包人应在其驻地建立工地试验室,负责材料检验与工程质量的控制试验。试验设备应 (略) 门标定并通过有 (略) 门的资质认证。 * .2.4.2工地试验室应能承担各项与工程质量控制有关的检测、试验,还应承担对拟采 (略) 标准试验等。 * .2.4.3承包人应委派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承担试验工作,并负责设备维护、检修等工作。 * .2.4.4工地试验室的试验结果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送交监理人批准。 * .2.4.5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 *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工地试验室必须配备的设备、仪器、物品清单及试验室平面布置图,报监理人审查批准。 * .2.4.6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将工 (略) 有设施、设备、器材及其它物资等拆除。 * . (略) 建办[ * ] * 号文《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和《关于转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的要求,临时设施包括项目及要求如下: * .3. (略) 办公生活设施: (略) 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 (略) 、现场宿舍、食堂、厕所、饮水、 (略) 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 .3.2配电线路: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 * 芯电缆、 * 芯电缆和 * 芯电缆;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对 (略) 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 .3.3配电箱开关箱:按 * 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 类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 * 机、 * 箱、 * 闸、 * 漏。 * 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 .3.4接地保护装置: (略) 保护零钱的重复接地 (略) 。 * .4本合 (略) 时,承包人应当根据 (略) 地方政府相关规定、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要求,按照批 (略) (略) 的建设,用以生产、制作、养护 (略) 需的各种预制梁板和其他构件。 (略) 围挡的建设标准应与本合同段其他施工围挡保持 * 致。 * .竣工交付 * .1在工程竣工后,不管发包人是否已办妥政 (略) 要求的 * 切必要的批准、备案手续以及是否已发布移交证书,承包 (略) 其合同责任和义务,包括: * .1. (略) (略) 有剩余材料、杂物、垃圾等; * .1. (略) (略) 有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设施并恢复地面原状;但经监理人批准的护坡桩、锚杆等等无法拆除的临时设施允许保留; * .1.3 (略) 有路面、洞室表面等; * .1. (略) 有损坏、 (略) 有污迹、 (略) 有需更换的材料。 * .2整个工程应达到干净、整洁和能随时投入使用的状态。 * .3承包人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监理人.以便监理人有足够的时间做好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承包人应在竣工 (略) 必须的竣工资料的准备。 * .4发包人、设计人和监理人将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与承包人共同签署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统 * 规定的竣工验收单;竣工验收单在通过政 (略) 要求的 * 切必要的批准备案手续后,将被理解为监理人签发的工程竣工证书生效;承包人最近 * 次向监理人递交竣工资料的时间将成为工程竣工证书的签发时间,即工程竣工时间。 * .5承包人在确定竣工验收的时间时,应确保在竣工验收时: * .5. (略) 有部分已被监理人认为可以投入使用; * .5.2所有的系统、设施、设备已经过自检测试,达到合同文件约定的要求; (略) 家说明、操作说明的整个工程的维修手册已准备完毕; * .5.3合同文 (略) 有工作已完成并达到合同文件约定的标准; * .5.4所有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已按要求递交给监理人、发包人和相关管理机构; * .5.5政府消防管理机构、人防管理机构、劳动安全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己对消防系统、人防设施、电梯和 (略) 了初步检查;承包人已对上述初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完毕。 * .6承包人应依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对整个工程承担保修责任,并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 、规范、标准 * .指定工程技术规范清单 本工程施工及安装质量须 (略) 的规范、规程及标准的规定。目前指定使用如下: 勘察设计类 * .1 已改为: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点击查看>> 2) * .2 地铁限界标准(CJJ * - * ) * .3 地铁设计规范GB 点击查看>> 3 * .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点击查看>> 4 * .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点击查看>> 5) * .6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点击查看>> 3 * .7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点击查看>> 9) * .8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点击查看>> 1) * .9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 - * ) * . *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点击查看>> 7) * . *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 * - * ) (略) 业或地方后续颁发的规范、标准和规程及发包人 (略) 指定的其他文件。 测量类 * . * 地铁工程监控量测技术规程(DB * / * - * (略) ) * . *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 * * . * 工程测量规范(GBJ5 * ) (略) 业或地方后续颁发的规范、标准和规程及发包人 (略) 指定的其他文件。 施工、技术类 * . * 轨道交通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标准(修订版)(JQB- 点击查看>> ) * . * 轨道交通工程结构混凝土裂缝控制与耐久性技术规程(QGD- 点击查看>> ) * . * 轨道交通 (略) 构造施工细则(JQB- 点击查看>> ) * . *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 * ) * . *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点击查看>> ) * . * 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 * - * - * (略) ) * . *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 点击查看>> ) * . *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GB 点击查看>> 1) * . * 预防混凝土结构工程碱集料反应规程(DBJ * - * - * (略) ) * . *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JGJ/T * - * ) * . * 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 * - * ) * . *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点击查看>> 3) * . *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点击查看>> 9 * . * 地下铁道照明标准(GB/T 点击查看>> 6) * . *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图册(增订本) * 年5月出版 * . * 建筑设备施工安装通用图集 * SB(全套)(华北地区建标编) * . * 华北地区建筑电气通用图集 * . * * KV变配电装置( * DQ2) * . * 照明装置( * DQ6) * . * 低压配电装置( * DQ3) * . * 内线工程( * DQ5) * . * 电力控制( * DQ7) * . * 通用电器设备( * DQ8) * . *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干扰极限值和测量方法GB 点击查看>> * . * 国 (略) (IEC)相关标准 * . * 电气与 (略) (IEEE)相关标准 * . *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 点击查看>> * . * 铁路隧道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 * - * ) * . * 铁路轨道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 * — * ) * . * 铁路路基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 * — * ) (略) 业或地方后续颁发的规范、标准和规程及发包人 (略) 指定的其他文件。 安全文明施工类 * . * (略)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 - * ) * . * 建设 (略) 供用电安全规范(GB 点击查看>> 2) * . *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 - * ) * . *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点击查看>> ) * . *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点击查看>> ) * . *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点击查看>> ) * . * (略) 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 - * ) * . *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 - * ) * . *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 * / * - * (略) ) * . * 建设 (略) 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 * / * - * (略) ) * . * 建设 (略) (略) 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 * - * - * (略) ) * . *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DBJ * - * - * (略) ) * . *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 - * ) * . *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GB 点击查看>> 1) * . *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标识、监控和密闭技术要求(DB * /T 点击查看>> (略) ) * . *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点击查看>> ) * . *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DBJ * - * - * (略) ) * . * 建设 (略) 供用电安全规范(GB 点击查看>> ) (略) 业或地方后续颁发的规范、标准和规程及发包人 (略) 指定的其他文件。 质量验收类 * . *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 * )( * 年修订版) * . * 盾构法隧道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 点击查看>> 8) * . *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 * 标准(修订版)(JQB- 点击查看>> ) * . * (略)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修订版)(JQB- 点击查看>> ) * . * 轨道交通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修订版)(JQB- 点击查看>> ) * . * 轨道交通盾构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修订版)(JQB- 点击查看>> ) * . * 轨道交通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修订版)(JQB- 点击查看>> ) * . * 轨道交通降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JQB- 点击查看>> ) * . * 轨道交通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修订版)(JQB- 点击查看>> ) * . * 轨道交通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修订版)(QGD- 点击查看>> ) * . * 轨道交通 (略) 构造施工质量验收标准(JQB- 点击查看>> ) * . * 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 年修订)(TB 点击查看>> 3) * . * 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 年修订)(TB 点击查看>> 3) * . * 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 * ) * . *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点击查看>> 1) * . *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点击查看>> 4) * . *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 * ) * . *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点击查看>> 8) * . *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 * ) * . *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 * ) * . *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点击查看>> 0) * . *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 * .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 * 标准(GB 点击查看>> 3) * . *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点击查看>> 4) * . *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点击查看>> 2) * .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编(GB 点击查看>> 4) * .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 点击查看>> 6) * .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 点击查看>> 2) * . *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 - * ) * . *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 - * ) * . * 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 点击查看>> ) (略) 业或地方后续颁发的规范、标准和规程及发包人 (略) 指定的其他文件。 其他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管理规范(GB 点击查看>> 1) (略) 业或地方后续颁发的规范、标准和规程及发包人 (略) 指定的其他文件。 * 、 发包人要求 发包人后续制订 (略) 华安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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