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公安局执法办案全流程智能管理系统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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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公安局执法办案全流程智能管理系统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执法办案全流程智能管理系统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 * 日 * :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更正日期 * 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则抒
项目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关于“ (略) 执法办案全流程智能管理系统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czcg 点击查看>>

各潜在投标人:

* 、现将 (略) 执法办案全流程智能管理系统项目质疑内容回复如下:

(1)质疑事项1:磋 (略) 分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中软硬件清单存在明显的排他性和倾向性,该设备指定为天地伟业特定产品。 (略) 商的产品具备上述功能和参数要求,但未必在检测报告中有体现,而由于检测报告不具备该功能的描述,在评审时将被视为不得分,存在明显的的倾向性。另外,采购文件中将某些功能和参数标注为★项,对其中 * 条的负偏离,在评审时将被视为未响应,存在明显的排他性。实际投标过程中,不应选用具有唯 * 倾向性的产品。该产品清单存在明显的排他性和倾向性,缺乏公正。

法律依据:《 (略) 投标法》 (略) 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商者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回复:招标文件并未设置设备品牌(或型号);主要技 (略) 主流技术要求;投标供 (略) 满足采购人需求或 (略) 投标。

(2)质疑事项2: (略) 执法办案全流程智能管理系统项目的实施是为了响应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略) 《关于加强公 (略) 建设的指导意见》、 (略) 《公安机关规 (略) “ * 个 * ”专项检查活动方案》以及 (略)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际需求,属于执法规范 (略) 分,属于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效率和 (略) 分。该项目是 * 个业主体系、技术体系、应用体系运维体系均具有较高复杂和较强的创新性的综合性项目,其建设的原则是顶层设计科学性、 (略) 性、持续性、创新性、适应性。其本质是为民警办案、领导决策服务。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大量标注★产品为了安防监控通用产品,并非本项目核心产品。相反,认证核验系统、智能随身物品柜、涉案物品柜管理、案卷管理柜等与本项目强关联的专业性设备并未重视。

由此,该磋商文件缺乏专业性,与项目建设初衷相背离。

回复:标★为实际项目需求功能,能为项目后期使用、维护提供较多便利,对项目质量提升有实际意义;执行原招标文件。

(3)质疑事项3:磋商文件第3.4详细比较与评价:体系认证和产品综合实力标准不合理。

事实依据:1、本项目是依照政府 (略) 采购计划备案, (略) ,是 * 个常规且非涉密的政府采购项目,因此磋商文件中吧“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作为加分条件与本项目的非涉密属性不相适应,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不具备 (略) 家同样有能力完成该项目。市场上具备 (略) 家众多, (略) 家的软件功能和应用做的非常不错,若不能满足评分中相关资质,则被歧视不得分,该做法将很多有能力却 (略) 家拒之门外,存在排他性。

3、不具备 (略) 家有其他资质证书可以证明能力。项目需要投标人有软件开发能力的体现方式有很多,可以提供投标人是 (略) 技术企业的证书、也可以提供投标人软件企业的证书、提供投标人具有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方式作为投标评分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 * )设定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2、《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十 * 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 (略) 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复:依据公通字〔 * 〕 * 号印发《公安机 (略) 所设置规范》第十条:(办案区的设置应当符合安全、保密的要求); (略) 办理案件信息及音视频资料必须保密,因此项目投标人以及软件提供商应具有健全的保密制度,故对此次项目投标人以及软件提供商提出较高的要求,具 (略) 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加分;考虑后期办案系统的维护及升级, (略) 商需具备较强的开发能力; (略) 商都具备上述开发能力, (略) 选择满足或者更 (略) 投标;执行原招标文件。

(4)质疑事项4: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请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重新调查后,对本招标文件 (略) 修改和删除。

回复:公 (略) 所是针对违法 (略) 讯(询) (略) ; (略) 规范应考虑:凸 (略) 理、 (略) 理、 (略) 、墙面防撞、座椅加固、防火等事宜,应最 (略) 所人员人身安全、最 (略) 所安全隐患;基于上述因素考虑,具备同类项目承建经验供应商能更好的保证工程质量、场所安全,同时为确保办案系统成熟稳定,更好的提升办案效率,减轻民警负担;系统应有成熟的使用案例, (略) 业业务需求;执行原招标文件。

(5)质疑事项5:3.4.2技术标评审细则中售 (略) 分第3条“投标人服务项目经理具有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得2分”。

质疑:投标人服务项目经理具有IT服务项目经理,描述含糊。本项目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采购需求中包含视讯、网络、IT等相关设备,只要求投标人服务项目经理具有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过于片面,不利于项目整体实施规划。

该证书与项目实施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 章第 * 十 * 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 )设定的资格、技术、 (略) 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建议:为了项目实施按照 (略) 系统设计,建议改为:“投标人服务项目经理具有工 (略) 门颁发的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得2分”。

回复:投标人在后期售后服务中应提供有相关证书的服务人员,应具有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按原 (略) 。(本项目是 * 个系统性工程;系统性共同不等同于单体设备,需要实现各子系统协同工作;既要实现单个子系统的作用,又能实现多个子系统结合成 * 个有机整体;需要专业的项目 (略) 检查、监督、指导及专业的技术支持;所以 (略) 限IT服务项目经理,执行原招标文件。)

(6)质疑事项6:3.4.2技术标评审细则中售 (略) 分第4条中“投标人服务项目建设人员中具有系统集成管理工程师证书人员得2分.”

质疑:项目建设人员需要掌握规划设计能力,系统集成管理工程师证书应当 (略) 具有的能力,结合项目实际需求,要求项目建设人员中具有系统集成管理工程师证书不合理。

该证书与项目实施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 章第 * 十 * 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 )设定的资格、技术、 (略) 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建议:为了保证项目建设人员具有规划设计能力,建议改为“投标人服务项目建设人员中具有工 (略) (略) 络规划设计师证书人员得2分”

回复:投标人在售后服务中需要将项目中包含视讯、网络、IT等 (略) 系统集成整合,相关服务人员应具有系统集成管理工程师证书。按原 (略) 。

(7)质疑事项7:3.4.2技术标评审细则中售 (略) 分第4条中要求投标人服务项目建设人员“具有工 (略) 门颁发的安全防范工程师两人的2分。”

质疑:由于项目规模较大, (略) 需人员较多,仅两人具有安全防范工程师不足以满足项目安全防范需求, (略) 具有安全防范资质方可满足项目需求。

该证书与项目实施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 章第 * 十 * 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 )设定的资格、技术、 (略) 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建议:建议修改为“投标人具有安 (略) 业资质等级 * 级,得2分。”

回复:本项目售后服务对安全防范要求较高,相关服务人员应具备安全防范工程师证书,公司具备安防 * 级资质并不能确保在岗的服务人员具有相关安全防范工程师证书。按原 (略) 。

(略) 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工程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投标人 (略) 站,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 (略)

代理机构: (略) (略)

* 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执法办案全流程智能管理系统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 * 日 * :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更正日期 * 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则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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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关于“ (略) 执法办案全流程智能管理系统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czcg 点击查看>>

各潜在投标人:

* 、现将 (略) 执法办案全流程智能管理系统项目质疑内容回复如下:

(1)质疑事项1:磋 (略) 分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中软硬件清单存在明显的排他性和倾向性,该设备指定为天地伟业特定产品。 (略) 商的产品具备上述功能和参数要求,但未必在检测报告中有体现,而由于检测报告不具备该功能的描述,在评审时将被视为不得分,存在明显的的倾向性。另外,采购文件中将某些功能和参数标注为★项,对其中 * 条的负偏离,在评审时将被视为未响应,存在明显的排他性。实际投标过程中,不应选用具有唯 * 倾向性的产品。该产品清单存在明显的排他性和倾向性,缺乏公正。

法律依据:《 (略) 投标法》 (略) 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商者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回复:招标文件并未设置设备品牌(或型号);主要技 (略) 主流技术要求;投标供 (略) 满足采购人需求或 (略) 投标。

(2)质疑事项2: (略) 执法办案全流程智能管理系统项目的实施是为了响应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略) 《关于加强公 (略) 建设的指导意见》、 (略) 《公安机关规 (略) “ * 个 * ”专项检查活动方案》以及 (略)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际需求,属于执法规范 (略) 分,属于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效率和 (略) 分。该项目是 * 个业主体系、技术体系、应用体系运维体系均具有较高复杂和较强的创新性的综合性项目,其建设的原则是顶层设计科学性、 (略) 性、持续性、创新性、适应性。其本质是为民警办案、领导决策服务。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大量标注★产品为了安防监控通用产品,并非本项目核心产品。相反,认证核验系统、智能随身物品柜、涉案物品柜管理、案卷管理柜等与本项目强关联的专业性设备并未重视。

由此,该磋商文件缺乏专业性,与项目建设初衷相背离。

回复:标★为实际项目需求功能,能为项目后期使用、维护提供较多便利,对项目质量提升有实际意义;执行原招标文件。

(3)质疑事项3:磋商文件第3.4详细比较与评价:体系认证和产品综合实力标准不合理。

事实依据:1、本项目是依照政府 (略) 采购计划备案, (略) ,是 * 个常规且非涉密的政府采购项目,因此磋商文件中吧“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作为加分条件与本项目的非涉密属性不相适应,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不具备 (略) 家同样有能力完成该项目。市场上具备 (略) 家众多, (略) 家的软件功能和应用做的非常不错,若不能满足评分中相关资质,则被歧视不得分,该做法将很多有能力却 (略) 家拒之门外,存在排他性。

3、不具备 (略) 家有其他资质证书可以证明能力。项目需要投标人有软件开发能力的体现方式有很多,可以提供投标人是 (略) 技术企业的证书、也可以提供投标人软件企业的证书、提供投标人具有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方式作为投标评分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 * )设定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2、《 (略) 投标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十 * 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 (略) 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复:依据公通字〔 * 〕 * 号印发《公安机 (略) 所设置规范》第十条:(办案区的设置应当符合安全、保密的要求); (略) 办理案件信息及音视频资料必须保密,因此项目投标人以及软件提供商应具有健全的保密制度,故对此次项目投标人以及软件提供商提出较高的要求,具 (略) 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加分;考虑后期办案系统的维护及升级, (略) 商需具备较强的开发能力; (略) 商都具备上述开发能力, (略) 选择满足或者更 (略) 投标;执行原招标文件。

(4)质疑事项4: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请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重新调查后,对本招标文件 (略) 修改和删除。

回复:公 (略) 所是针对违法 (略) 讯(询) (略) ; (略) 规范应考虑:凸 (略) 理、 (略) 理、 (略) 、墙面防撞、座椅加固、防火等事宜,应最 (略) 所人员人身安全、最 (略) 所安全隐患;基于上述因素考虑,具备同类项目承建经验供应商能更好的保证工程质量、场所安全,同时为确保办案系统成熟稳定,更好的提升办案效率,减轻民警负担;系统应有成熟的使用案例, (略) 业业务需求;执行原招标文件。

(5)质疑事项5:3.4.2技术标评审细则中售 (略) 分第3条“投标人服务项目经理具有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得2分”。

质疑:投标人服务项目经理具有IT服务项目经理,描述含糊。本项目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采购需求中包含视讯、网络、IT等相关设备,只要求投标人服务项目经理具有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过于片面,不利于项目整体实施规划。

该证书与项目实施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 章第 * 十 * 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 )设定的资格、技术、 (略) 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建议:为了项目实施按照 (略) 系统设计,建议改为:“投标人服务项目经理具有工 (略) 门颁发的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得2分”。

回复:投标人在后期售后服务中应提供有相关证书的服务人员,应具有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按原 (略) 。(本项目是 * 个系统性工程;系统性共同不等同于单体设备,需要实现各子系统协同工作;既要实现单个子系统的作用,又能实现多个子系统结合成 * 个有机整体;需要专业的项目 (略) 检查、监督、指导及专业的技术支持;所以 (略) 限IT服务项目经理,执行原招标文件。)

(6)质疑事项6:3.4.2技术标评审细则中售 (略) 分第4条中“投标人服务项目建设人员中具有系统集成管理工程师证书人员得2分.”

质疑:项目建设人员需要掌握规划设计能力,系统集成管理工程师证书应当 (略) 具有的能力,结合项目实际需求,要求项目建设人员中具有系统集成管理工程师证书不合理。

该证书与项目实施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 章第 * 十 * 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 )设定的资格、技术、 (略) 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建议:为了保证项目建设人员具有规划设计能力,建议改为“投标人服务项目建设人员中具有工 (略) (略) 络规划设计师证书人员得2分”

回复:投标人在售后服务中需要将项目中包含视讯、网络、IT等 (略) 系统集成整合,相关服务人员应具有系统集成管理工程师证书。按原 (略) 。

(7)质疑事项7:3.4.2技术标评审细则中售 (略) 分第4条中要求投标人服务项目建设人员“具有工 (略) 门颁发的安全防范工程师两人的2分。”

质疑:由于项目规模较大, (略) 需人员较多,仅两人具有安全防范工程师不足以满足项目安全防范需求, (略) 具有安全防范资质方可满足项目需求。

该证书与项目实施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 章第 * 十 * 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 )设定的资格、技术、 (略) 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建议:建议修改为“投标人具有安 (略) 业资质等级 * 级,得2分。”

回复:本项目售后服务对安全防范要求较高,相关服务人员应具备安全防范工程师证书,公司具备安防 * 级资质并不能确保在岗的服务人员具有相关安全防范工程师证书。按原 (略) 。

(略) 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工程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投标人 (略) 站,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 (略)

代理机构: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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