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区理想大道等 * 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略) 口道路改造工程 (绿化、照明)】 招标文件 第6标段 招标人:南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万联 (略) 日期: * 年1月
目录 (略) ....................................................... 1 第 * 章投标人须知.................................................... 1 第 * 章评分标准...................................................... * 第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 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 *
* 、招标条件: (略) 区理想大道等 * 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略) 口道路改造工程(绿化、照明)】 (略) 门批准,招标人为南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万联 (略) 。 (略) 条件, (略) 。 * 、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 (略) 区理想大道等 * 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略) 口道路改造工程(绿化、照明)】; 2.2项目编号:NZJ 点击查看>> ; 2.3建设地点: (略) 境内; 2.4项目概况: (略) 区理想大道等 * 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略) 口道路改造工程(绿化、照明)】工程北起世纪辅路、南 (略) ,全长 * 米、车行道路面平均宽 * 米。主要建设任务是全段给水管道埋设、绿化带乔灌木栽植、路灯电缆线及路灯安装等配套附属工程; 2.5招标范围: 1-5标段: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澄清及 (略) (略) 内容; 6标段:本项目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工期/监理服务期: 1-5标段:工期: * 日历天/标段;
6标段:监理服务期:本项目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 2.8标段划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本项目共划分6个标段(5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第 * 标段:K0+ * —K1+ * 段给水灌溉管道和绿化树木栽植; 第 * 标段:K1+ * —K3+ * 段给水灌溉管道和绿化树木栽植; 第 * 标段:K3+ * —K5+ * 段给水灌溉管道和绿化树木栽植; 第 * 标段:K0+ * —K2+ * 段路灯管道埋设、路灯电缆线、路线箱变、路灯安装; 第 * 标段:K2+ * —K5+ * 段路灯管道埋设、路灯电缆线、路线箱变、路灯安装; 第 * 标段:监理标段,本项目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内的监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1-5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 * 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 * 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中 (略) (www.ccg 点击查看>> )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 (略) 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 (略) 页、 (略) 截图(内容要完整清晰)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略) 发布之日后; 3.1.5、投标人需做出“ (略) 为承诺”,如遇投诉举报,经查证其承诺不实,后果自负; 3.1.6、投标人可以对以上 (略) 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可中取两个标段,但 * 个项目经理只能中取 * 个标段,如同 * 个项目经理中取了多个标段,则按标段顺序以先中为准, (略) 中的标段。 3.2、监理标段:6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 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3、拟任项目总监应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中 (略) (www.ccg 点击查看>> )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 (略) 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 (略) 页、 (略) 截图(内容要完整清晰)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略) 发布之日后; 3.2.5、投标人需做出“ (略) 为承诺”,如遇投诉举报,经查证其承诺不实,后果自负;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4、 (略) 资格后审, (略) 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 (略) 理。 * 、 (略) 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 (略) 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 (略) 市公 (略) 网站www.nyggzyjy.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 (略) 市公 (略) 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 (略) 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 (略) 市公 (略) 网站下载专区《CA (略) 需资料》。 4.3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交纳 潜在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需 (略) 基本存款 (略) 转账形式分标段分别转账至指定账户,汇款金额不符、汇入账户 (略) 基本存款账户或单位结算卡汇入保证金视同交纳失败。
交纳账户:投标报名成功后,按照系统生成的“保证金交纳说明单”要求交纳保证金,未绑定保证金的投标人,系统将自动认定为报名失败。
(略) :中国 (略) (略)
账户名称: (略) 公 (略) 招标文件费:第1-5标段每套售价 * 元(含图纸),
第6标段每套售价 * 元, (略) 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4.4投标报名时间: * 年1月 * 日上午 * : * 至 * 年1月 * 日下午 * : * ; 4.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年1月 * 日上午 * : * 至 * 年1月 * 日下午 * : * ;潜 (略) 上报名成功后, (略) 文件。 4.6 (略) 文件 (略) 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 (略) 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 (略) 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略) 全流程电子投标、评标。 5.2投标人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在http:/ 点击查看>> 进行下载) 5.3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 * 年2月 * 日 * : * 。( (略) 时间) 5.4投标文件电子版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略) 公 (略) 开标室( (略) 产业集聚区综合 (略) 会事业服务大楼西 * 楼)。 5.5 (略) 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6 开标时投标企业需携带本企业CA (略) 解密。 *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 (略) 网站》上同时发布。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 (略) (略)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万联 (略) 联 系 人:贺女士 电 话: 点击查看>>
第 * 章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招标人 | 招 标 人:南 (略) (略)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点击查看>>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万联 (略) 联 系 人:贺女士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3 | 项目名称 | (略) 区理想大道等 * 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略) 口道路改造工程(绿化、照明)】 | 4 | 项目编号 | NZJ 点击查看>> | 5 | 项目地点 | (略) 境内 | 6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7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 | 8 | 监理服务期 | 本项目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 | 9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 详见“招标公告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 (略) 及疑问 | √不组织, (略) 踏勘 | *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 分包 | 不允许 | * | 偏离 | 不允许 | * |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 除招标文件外, (略) 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 (略) (略) 分 | *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 天前, (略) 文件的内容和要求。 | * | (略) 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日期 * 天前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年2月 * 日 * : * ( (略) 时间) | * |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 *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 日历天 | *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潜在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需 (略) 基本存款 (略) 转账形式分标段分别转账至指定账户,汇款金额不符、汇入账户 (略) 基本存款账户或单位结算卡汇入的视同交费失败。 交纳账户:投标报名成功后,按照系统生成的要求交纳保证金,未绑定保证金的投标人,系统将自动认定为报名失败。 (略) :中国 (略) (略) 账户名称: (略) 公 (略) 投标保证金交纳金额: 第 * 标段: * 元;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 年2月 * 日 * : * 前( (略) 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注: 1、本项目不提供投标保证金到账核准服务,因此投标人须认真核对账户名, (略) 等相关信息,确保保证金及时、准确到账。 2、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因跨地区、跨行 (略) 周末不办公等因素请各投标单位予以考虑提前办理。 | *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 投标文件签字和盖章 | (略) 文件明示的方式签字或盖章。 | * | 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及开标 * 览表要求 | 备份电子U盘及开标 * 览表要求: (1)电子版投标文件采用未加密的DOC或PDF储存格式,采用U盘储存。 (2)U盘形式的电子投标文件3份。 (3)开标 * 览表 * 份 (4)上述U盘3份分别在3个密封袋内单独密封,开标 * 览表应单独密封,外包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 项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 *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 1、投标人应在http:/ 点击查看>>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和上传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认真检查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2、 (略) 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3、 (略) 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予退回。 | *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投标截止时间) 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电子版”或“开标 * 览表”字样。 投 (略)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 *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公 (略) 开标室 | * | 开标程序 |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代表持CA数字证书 (略) 。 2、宣布开标纪律。 3、介绍与会各方代表。 4、开标顺序:按电子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先后顺序, (略) 开标。 (1)投标人解密: (略) 投标企业使用本单位企业 (略) 解密。 (2)唱标。 (3)投标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招标人、监督代表、等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投标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未签字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4)宣布开标结束。 | * | (略) 的组建 | (略) 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略) 人 (略) 门的监督下从相关有效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 是 (略) 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2名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 (略) 发布的同 * 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 | * | 履约担保 | 约担保的形式:由招标人确定; 履约担保的金额:按中标金额的5%交纳; 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合同签 (略) 保函或第 * 方担保。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招标控制价 | √设招标控制价 第 * 标段: (略) 控制价的1.5% 注: (略) 控制价的1.5%视为废标。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签订合同要求 | 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亲自前来办理,并签订合同协议书。 | * | 其他注意事项 | 由中标人按照【发改价格( * ) * 号】 (略) 代理服务费,公证费、交易费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以上 * 切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 |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资格审查及加分项目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全部以投标单位提供的原件为准并与投标文件电子版 * 致,否则本项不加分。 (注:投标人提供的原件单独装入在档案袋,在档案袋上编制清单目录并标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及联系电话,在递交电子版和 * 览表时 * 并递交)。 | 所有变更证书及文件均应附在投标文件内,开标后提交的资料 * 律不予认可。 | *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 * 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 (略) 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编排顺序在前者为准解释;同 * 组成文件中就同 * 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 * 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前者为准;同 * 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 * 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 | |
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略) 投标法》、《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略) 条件, (略) 。 1.1.2 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监理服务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 (略)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 :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 * 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6)参与或承担过类似项目有不良记录的。 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 *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略) 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包括交易费、公证费。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企业支付, (略) 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负担任何责任。 1.6 保密 (略) 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军事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略) 本项目不 (略) 1. *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召开预备会 1. * 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 * 偏离 (略)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 (1) 招标公告 (2) 投标人须知 (3) 评分标准 (4) 合同条款及格式 (5)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 款和第2.3 款 (略) 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 (略) 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略) (略) 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略) 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 (略) 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 (略) 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略) 文件, (略) 发布的媒介发布修改内容。 (略) 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 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澄清与变更: (略) (略) 的答疑、澄清、 (略) (略) 分。招标代理 (略) 站“变更公告”告知投标人, (略) 文件的项目投标人, (略) 文件和答疑文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略) 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及澄清,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 (略) 负责。 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监理大纲 (6)项目监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8)附件 (9)其他资料 3.2 投标报价3.2.1投标人的报价应根据监理责 (略) 行情,由投标人参照国家收费标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实力,自主合理报价;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 3.2.3投标人的监理酬金是在监理服务期内,投标人按合同 (略) (略) (略) 需的费用,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监理期间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并计入报价; 3.2.4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5 (略) 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3.2.6投标文件只允许有 * 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3 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 日历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 (略) 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 (略) 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 (略) 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人的投标人及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 * 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在投标文件中有意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 (略) 人订立合同, (略) 人提出附加条件;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投标人在评标期间用不正当手段试图影响、改变评标结果的; (6) (略) 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7) (略) 文件规定按时向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招标公告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略) 分。其中,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 (略) 人的承诺。 3..2 (略) 文件有关监理服务器、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4.投标4.1备份投标文件及开标 * 览表的递交 4.1.1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及开标 * 览表要求 (1)投标人应将备份电子版及开标 * 览表单独密封递交。电子档格式及开标 * 览表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电子版”或“开标 * 览表”字样。 (3) (略) 代理机构直接获得, (略) 文件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2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 (略) 代理机构可以按本章规定, (略) (略) 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限。在此情况下,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 (略) 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4.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4.3.1投标人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4.3.2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4.3.3 (略) 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4.3.4 (略) 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予退回。 4.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投标文件递交至交易系统。 4.4.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章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4.4.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略) 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企业CA、备份投标文件及开标 * 览表等。 5.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的,招标人可将其投标文 (略) 理。 5.2 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 (略) 提出, (略) 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6.1 (略)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 (略) 负责。 (略) 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略) 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略)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 * 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略) (略) (略) 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 (略) 投标有关活动 (略) (略) 政 (略) 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略) 按照第 * 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略) 评审。第 * 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略) 推荐1-2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招标 (略)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7.2 中标通知书 7.2.1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中标通知书)通知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人;中标通知 (略) 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的依据,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2中标人若自发出中标通知书 * 日内不领取中标通知书,即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3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可以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7.4 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 (略) 人提交履约担保。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7.5.2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 (略) 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 * 的, (略) :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 (略) (略) 有投标的。 (3) (略) 人签订合同的。 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 8.1 条规定情形之 * 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 (略) 。 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略) 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略) 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 (略) (略)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略) 成员的纪律要求 (略) 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略) 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略) 。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略) 。 9.5 投诉 (略) 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略) (略) 门投诉。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致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报价唯 * | 只能有 * 个报价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要求 | (略) “ *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 | 项目总监 | (略) “ *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 | (略) 为承诺函 | (略) “ *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 | 其他要求 | (略) “ *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投标报价 | 低于(含等于)招标控制价 |
2.2详细评审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 分) | 综合标: * 分; 投标报价: * 分; 技术标: *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略) 人不予接受, (略) 理。 S=1/2{招标控制价+ (a1+a2+…+an)/n} 式中:S——评标基准价; ai——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报价(i=1,2,…,n),在招标控制价的 * %- * %(含 * %、 * %)之间者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此范围之外的,高于招标控制 (略) 理,低于招标控制价 * %的仍参与投标报价的计算, (略) 控制价 * %,以招标控制价的 * %作为评标基准价; n——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个数。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 *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2.2.4 | 综合标( * 分) | 企业业绩(3分) | * 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监理业绩,有 * 项业绩得1分,最多得3分。(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 企业荣誉(3分) | * 年 * 月1日以来连续 * 年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监理企业称号的得3分,连续两年得2分,否则不得分。(提供原价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 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及专业配套(6分) | 有明确的各级监理人员(包括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安全监理员、资料员、见证员)岗位职责,齐全得6分,缺 * 个岗位职责扣1分,扣完为止。 | 项目总监业绩(3分) | 项目总监 * 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监理业绩,有 * 项业绩得1分,最多得3分。(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 服务承诺 ( * 分) | 关于项目总监驻工地的承诺(0-2分)。 | 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质量、进 (略) 预评价,事前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或完善的方法,减少施工过程中无谓的物力、财力和工期的浪费(0-3分)。 | 承诺严格按ISO * 质量体系管理工程, (略) 、 (略) 、可信程度得(0-2分)。 | 投标人有关额外工作和辅助工作等的其他承诺(0-3分)。 | 2.2.5 | 投标报价( * 分) | 投标报价基准分 * 分。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高1%在 * 分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基准分 * 分。投标报价比基准值每低1%,在基准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高加5分;满分后每再低于评标基准价1%,在满分 * 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 2.2.6 | 技术标监理大纲( * 分) | 监理大纲的完整性和合理性及监理控制目标(1-5分) | (略) 酌情赋分:1-5分。 | 工期控制措施得力、合理(1-6分) | 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原则、方法、程序及工作措施得力合理,根据内容划分为A、B、C * 个等级,A级4-6分,B级2-4分,C级1-2分。 | 质量控制(0-6分) | 原材料控制措施得力,方法有效,事前控制措施具体、妥切,事中控制措施周到、全面,事后 (略) 、有效,根据内容划分为A、B、C * 个等级,A级4-6分,B级2-4分,C级0-2分。 | 造价控制、合同和信息(1-7分) | 造价控制措施周密、及时、准确,合同和信息管理有序,根据内容划分为A、B、C * 个等级,A级5-7分,B级3-5分,C级1-3分。 | 安全控制措施及合同管理的措施(1-7分) | 安全的监理工作方法、合同管理的措施齐全合理,根据内容划分为A、B、C * 个等级,A级5-7分,B级3-5分,C级1-3分。 | 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1-7分) | 项目工作协调的监理工作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齐全得当,监理措施详细,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齐全合理,根据内容划分为A、B、C * 个等级,A级5-7分,B级3-5分,C级1-3分。 | (略) (略) 技术装备(1-7分) | (略) 措施和方法, (略) 投入设备齐全,根据内容划分为A、B、C * 个等级,A级5-7分,B级3-5分,C级1-3分。 | | | | | | |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 (略) 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 (略) 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综合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略) 依据本章第
2.1.1 项、2.1.2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 (略) 初步评审。有 *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 (略) 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 * 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 (略) 为的; (2) (略) 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 (略) 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2 详细评审 3.2.1 (略) 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 (略) 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5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6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C; 3.2.2投标人最后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 * 位“ * 舍 * 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略)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略) 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 (略) 可以书面形式要 (略) 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 (略) 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 (略) 补正。 (略)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 (略) 分。 3.3.3 (略) 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 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 (略) 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 (略)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略) 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GF- * - * )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略) (略) 制定 (略) (略)
(略) 分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 * 致,订立本合同。 *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 (略) 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 (略) 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 (略) 分。 * 、项目总监 项目总监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 、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 包括: 1. 监理酬金:。 2. 相关服务酬金:。 * 、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 、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 、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年月日。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 * 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 (略) : (略) :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略) 分通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 (略) 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 (略) 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 * 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 * 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 (略) 控制,对合同、 (略) 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 (略) 协调, (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 (略) 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 * “项目总监”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 (略) 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 * “酬金”是 (略) 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 *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 *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 * “ * 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 * 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 *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 (略) 载内容的形式。 1.1. * “天”是指第 * 天零时至第 * 天零时的时间。 1.1. * “月”是指按公历从 * 个月中任何 * 天开始的 * 个公历月时间。 1.1. *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 (略) 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 (略) 工程); (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 (略) 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 * 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 监理人的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 * 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 * 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 * )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 * )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 * )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 (略) 检验或见证 (略) 抽检; ( * )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 * )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 * )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 *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 * )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 *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 (略) 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 *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 *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 *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 * )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 (略) 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 * 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 (略) 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 (略) 过程中,项目总监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 (略) 。 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项目总监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 * 的监理人员: (1) (略) 为的; (2) (略) (略) 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 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 (略) 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 (略) 职责。 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 (略) 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 (略) 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 (略) 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 (略) 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 *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 文件资料 (略) 期内,监 (略) (略) 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义务 3.1 告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项目总监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 (略) 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3.3.2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 (略) (略) 关系, (略) 本合同提 (略) 条件。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 * 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3.5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 答复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7 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略) 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 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略) 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1.2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略) 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4.2.2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 * 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 (略) 或 (略) 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 (略) 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 (略) 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 (略) 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变更 6.2.1 任何 * 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 (略) 变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 (略) 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 (略) 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 * 天。 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 (略) 。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 (略) 相应调整。 6.2.5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 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 * 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 * 方无正 (略) 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 * 方可以根据本合同 (略) 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 (略) 或部分 (略) (略) 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 * 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略) 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 (略) 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 (略) 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 (略) 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略) 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 * 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 (略) 分义务的通知; (略) 工作时间超过 * 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 6.3.3 当监理人无正 (略) 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 6.3.4 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 * 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 * 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 (略) (略) 分工作。暂停工作后 * 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 6.3.5 因不可抗力 (略) (略) (略) 时, * 方应立即通知另 * 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 6.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6.4 终止 (略) 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本合 (略) 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 (略) 酬金。 7. 争议解决 7.1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 * 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 (略) 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外出考察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要 (略) 的材料 (略) 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3 咨询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 (略) 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4 奖励 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 * 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5 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 (略) 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6 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 (略) 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7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8.8 著作权 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 (略) 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略) 分专用条件 第 * 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1.委托人与本项目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2.工程的正式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和说明。 3.经监理人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 4.国 (略) 的质量评定标准和验收规范及有关的工艺标准、施工规范。 5. (略) 的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和有关建设管理的法规、条例。 第 * 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范围: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含图纸会审、基础、主体、设备及变更签证等构成工 (略) 内容)。 监理工作内容: 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检查其实施。 2.审查施工单位或委托人提供的材料和设 (略) 列的的规格与质量。 3.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地方建设安装规程和设计图纸文件、施工合同的要求,进行工程质量、工期、造价控制。 4.对于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 (略) 合格证、材 (略) 核定。 5.进行准确的月计量,签发付款凭证,审查工程结算价款。 6.监督检查工程的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 7.审理工程中出现的 (略) 理, (略) 理意见。 8.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完成各阶段及全套竣工图的工作,交委托人归档。 9. 配合委托人完成工程开工前期手续的办理。 * .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 (略) 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 * 条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 (略) 条件包括: 1.委托人负责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2.委托人必须指派1名充分了解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决断的人员出任工地代表。 3.委托人不干涉监理人的正常工作,并授予监理人质量否决权。支付施工承包人工程费用时,须有项目总监签署意见。 4.委托人与施工承包人的正常工作业务来往,均需通过监理人,以使监理人更好地掌握有关工程各方信息。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 (略) 需要的工程资料。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略) 时,委托人应提供: 1、委托人应在监理人进驻工地前提供与工程有关的技术资料,包括:(1)工程施工图纸;(2)发包人与施工承包人的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等。 2、有 (略) 门的建设管理文件。 3、及时提供工程进度过程中,需补充的设计文件、工程变更、设备资料等。 第十 * 条 委托人应在7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 * 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项目总监为, (略) 其他人员同投标文件。 第十 * 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补偿金额=
/ 第十 * 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
/ 名工作人员,由项目总监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 (略) 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 / 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 (略) ,但不对此 (略) 为负责。 第十 * 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 * 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第 * 十 * 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第 * 十 * 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按施工完成节点支付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
/ 。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
/ 。 第 * 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付滞纳金:
/ 。 第 * 十 * 条 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报酬,按1:1汇率计付。 第 * 十 * 条 奖励办法: / 。 第 * 十 * 条 (略) 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 (略) (略) 提起诉讼。
项目名称 第标段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目录 (略) 编写目录及页码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致:(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第 标段招 (略) 内容, (略) 控制价的
% ,监理服务期: ,项目总监:(姓名),证书编号:,投标质量达到:, (略) 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承担本工程的监理工作, (略) 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2.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 * 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3.
(略) 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 (略) 分。 (3) (略) 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 (略) 监理合同工程。 (5) * 旦我方中标, (略) 代理机构。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和第1.4.3项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 * )投标函附录(开标 * 览表) 项目名称 | | 所投标段 | | 投标单位名称 | | 投标报价 | (略) 控制价的 % | 计划进驻日期 | 接 (略) 通知后天内 | 投标质量 | | 监理服务期 | | 投标范围 | | 投标有效期 | | 项目总监 | | 等级及证书编号 | | 备注 | |
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表格格式填写,投标函附录必须与投标函保持 * 致,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废标。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的投标文件、 (略) 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 、投标保证金 附投 (略) 转款凭证及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 、监理大纲
* 、项目监理机构 ( *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 | 年龄 | | 学历 | | 职称 | | 职务 |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略) | (略) 专业 | 主要施工管理经历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总监应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身份证、职称证、监理过的项目业绩需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 (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传真 | | 电子信箱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专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监理工程师 | | 资质证书编号 | | 监理员 | | 营业执照号 | | 安全监理员 | | 注册资金 | | 高级职称人员 | | (略) | | 中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 初级职称人员 | | 经营范围 备注 | | | | | | | | | | | |
( * )无在建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总监(项目总监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 (略) 引起的 * 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 * ) (略)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 、附件 ( * )承诺书 (招标人): 我方在此声明,本 (略) (略) 有资料均真实、有效和准确。 我方保证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否则,若中标,无条件放弃中标资格, 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 (略) 引起 (略) (略) 罚, (略) 代 理机构由此受到 (略) 全额承担。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 * )招标文件内容确认书 (招标人): 中鼎万联 (略) : (略) 文件及有关组成文件的内容, (略) 文件及有关组成文件提出需要澄清、疑问、异议的权利, (略) 文件及有关组成文件的内容已充 (略) 同意没有任何异议,且我方保证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我方承认、 (略) 文件及有关组成文件的每 * 款要求,并放弃提出 * 切存有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 (略) 文件的任何内容提出异议。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 *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 、 (略) 活动。 * 、杜绝任何形式 (略) 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 、 (略) 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 (略) 罚。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 *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中鼎万联 (略) (略) 组织的项目中若中标,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中鼎万联 (略) * 次性支付该项目不含税的中标服务费。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服务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招标文件要求的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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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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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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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4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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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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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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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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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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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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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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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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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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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区理想大道等 * 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略) 口道路改造工程 (绿化、照明)】 招标文件 第6标段 招标人:南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万联 (略) 日期: * 年1月
目录 (略) ....................................................... 1 第 * 章投标人须知.................................................... 1 第 * 章评分标准...................................................... * 第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 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 *
* 、招标条件: (略) 区理想大道等 * 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略) 口道路改造工程(绿化、照明)】 (略) 门批准,招标人为南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万联 (略) 。 (略) 条件, (略) 。 * 、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 (略) 区理想大道等 * 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略) 口道路改造工程(绿化、照明)】; 2.2项目编号:NZJ 点击查看>> ; 2.3建设地点: (略) 境内; 2.4项目概况: (略) 区理想大道等 * 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略) 口道路改造工程(绿化、照明)】工程北起世纪辅路、南 (略) ,全长 * 米、车行道路面平均宽 * 米。主要建设任务是全段给水管道埋设、绿化带乔灌木栽植、路灯电缆线及路灯安装等配套附属工程; 2.5招标范围: 1-5标段: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澄清及 (略) (略) 内容; 6标段:本项目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工期/监理服务期: 1-5标段:工期: * 日历天/标段;
6标段:监理服务期:本项目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 2.8标段划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本项目共划分6个标段(5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第 * 标段:K0+ * —K1+ * 段给水灌溉管道和绿化树木栽植; 第 * 标段:K1+ * —K3+ * 段给水灌溉管道和绿化树木栽植; 第 * 标段:K3+ * —K5+ * 段给水灌溉管道和绿化树木栽植; 第 * 标段:K0+ * —K2+ * 段路灯管道埋设、路灯电缆线、路线箱变、路灯安装; 第 * 标段:K2+ * —K5+ * 段路灯管道埋设、路灯电缆线、路线箱变、路灯安装; 第 * 标段:监理标段,本项目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内的监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1-5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 * 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 * 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中 (略) (www.ccg 点击查看>> )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 (略) 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 (略) 页、 (略) 截图(内容要完整清晰)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略) 发布之日后; 3.1.5、投标人需做出“ (略) 为承诺”,如遇投诉举报,经查证其承诺不实,后果自负; 3.1.6、投标人可以对以上 (略) 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可中取两个标段,但 * 个项目经理只能中取 * 个标段,如同 * 个项目经理中取了多个标段,则按标段顺序以先中为准, (略) 中的标段。 3.2、监理标段:6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 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3、拟任项目总监应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中 (略) (www.ccg 点击查看>> )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 (略) 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 (略) 页、 (略) 截图(内容要完整清晰)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略) 发布之日后; 3.2.5、投标人需做出“ (略) 为承诺”,如遇投诉举报,经查证其承诺不实,后果自负;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4、 (略) 资格后审, (略) 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 (略) 理。 * 、 (略) 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 (略) 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 (略) 市公 (略) 网站www.nyggzyjy.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 (略) 市公 (略) 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 (略) 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 (略) 市公 (略) 网站下载专区《CA (略) 需资料》。 4.3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交纳 潜在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需 (略) 基本存款 (略) 转账形式分标段分别转账至指定账户,汇款金额不符、汇入账户 (略) 基本存款账户或单位结算卡汇入保证金视同交纳失败。
交纳账户:投标报名成功后,按照系统生成的“保证金交纳说明单”要求交纳保证金,未绑定保证金的投标人,系统将自动认定为报名失败。
(略) :中国 (略) (略)
账户名称: (略) 公 (略) 招标文件费:第1-5标段每套售价 * 元(含图纸),
第6标段每套售价 * 元, (略) 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4.4投标报名时间: * 年1月 * 日上午 * : * 至 * 年1月 * 日下午 * : * ; 4.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年1月 * 日上午 * : * 至 * 年1月 * 日下午 * : * ;潜 (略) 上报名成功后, (略) 文件。 4.6 (略) 文件 (略) 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 (略) 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 (略) 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略) 全流程电子投标、评标。 5.2投标人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在http:/ 点击查看>> 进行下载) 5.3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 * 年2月 * 日 * : * 。( (略) 时间) 5.4投标文件电子版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略) 公 (略) 开标室( (略) 产业集聚区综合 (略) 会事业服务大楼西 * 楼)。 5.5 (略) 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6 开标时投标企业需携带本企业CA (略) 解密。 *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 (略) 网站》上同时发布。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 (略) (略)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万联 (略) 联 系 人:贺女士 电 话: 点击查看>>
第 * 章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招标人 | 招 标 人:南 (略) (略)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点击查看>>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万联 (略) 联 系 人:贺女士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3 | 项目名称 | (略) 区理想大道等 * 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略) 口道路改造工程(绿化、照明)】 | 4 | 项目编号 | NZJ 点击查看>> | 5 | 项目地点 | (略) 境内 | 6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7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 | 8 | 监理服务期 | 本项目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 | 9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 详见“招标公告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 (略) 及疑问 | √不组织, (略) 踏勘 | *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 分包 | 不允许 | * | 偏离 | 不允许 | * |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 除招标文件外, (略) 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 (略) (略) 分 | *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 天前, (略) 文件的内容和要求。 | * | (略) 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日期 * 天前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年2月 * 日 * : * ( (略) 时间) | * |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 *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 日历天 | *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潜在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需 (略) 基本存款 (略) 转账形式分标段分别转账至指定账户,汇款金额不符、汇入账户 (略) 基本存款账户或单位结算卡汇入的视同交费失败。 交纳账户:投标报名成功后,按照系统生成的要求交纳保证金,未绑定保证金的投标人,系统将自动认定为报名失败。 (略) :中国 (略) (略) 账户名称: (略) 公 (略) 投标保证金交纳金额: 第 * 标段: * 元;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 年2月 * 日 * : * 前( (略) 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注: 1、本项目不提供投标保证金到账核准服务,因此投标人须认真核对账户名, (略) 等相关信息,确保保证金及时、准确到账。 2、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因跨地区、跨行 (略) 周末不办公等因素请各投标单位予以考虑提前办理。 | *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 投标文件签字和盖章 | (略) 文件明示的方式签字或盖章。 | * | 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及开标 * 览表要求 | 备份电子U盘及开标 * 览表要求: (1)电子版投标文件采用未加密的DOC或PDF储存格式,采用U盘储存。 (2)U盘形式的电子投标文件3份。 (3)开标 * 览表 * 份 (4)上述U盘3份分别在3个密封袋内单独密封,开标 * 览表应单独密封,外包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 项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 *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 1、投标人应在http:/ 点击查看>>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和上传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认真检查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2、 (略) 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3、 (略) 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予退回。 | *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投标截止时间) 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电子版”或“开标 * 览表”字样。 投 (略)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 *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公 (略) 开标室 | * | 开标程序 |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代表持CA数字证书 (略) 。 2、宣布开标纪律。 3、介绍与会各方代表。 4、开标顺序:按电子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先后顺序, (略) 开标。 (1)投标人解密: (略) 投标企业使用本单位企业 (略) 解密。 (2)唱标。 (3)投标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招标人、监督代表、等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投标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未签字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4)宣布开标结束。 | * | (略) 的组建 | (略) 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略) 人 (略) 门的监督下从相关有效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 是 (略) 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2名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 (略) 发布的同 * 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 | * | 履约担保 | 约担保的形式:由招标人确定; 履约担保的金额:按中标金额的5%交纳; 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合同签 (略) 保函或第 * 方担保。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招标控制价 | √设招标控制价 第 * 标段: (略) 控制价的1.5% 注: (略) 控制价的1.5%视为废标。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签订合同要求 | 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亲自前来办理,并签订合同协议书。 | * | 其他注意事项 | 由中标人按照【发改价格( * ) * 号】 (略) 代理服务费,公证费、交易费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以上 * 切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 |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资格审查及加分项目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全部以投标单位提供的原件为准并与投标文件电子版 * 致,否则本项不加分。 (注:投标人提供的原件单独装入在档案袋,在档案袋上编制清单目录并标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及联系电话,在递交电子版和 * 览表时 * 并递交)。 | 所有变更证书及文件均应附在投标文件内,开标后提交的资料 * 律不予认可。 | *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 * 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 (略) 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编排顺序在前者为准解释;同 * 组成文件中就同 * 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 * 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前者为准;同 * 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 * 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 | |
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略) 投标法》、《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略) 条件, (略) 。 1.1.2 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监理服务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 (略)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 :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 * 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6)参与或承担过类似项目有不良记录的。 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 *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略) 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包括交易费、公证费。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企业支付, (略) 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负担任何责任。 1.6 保密 (略) 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军事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略) 本项目不 (略) 1. *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召开预备会 1. * 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 * 偏离 (略)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 (1) 招标公告 (2) 投标人须知 (3) 评分标准 (4) 合同条款及格式 (5)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 款和第2.3 款 (略) 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 (略) 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略) (略) 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略) 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 (略) 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 (略) 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略) 文件, (略) 发布的媒介发布修改内容。 (略) 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 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澄清与变更: (略) (略) 的答疑、澄清、 (略) (略) 分。招标代理 (略) 站“变更公告”告知投标人, (略) 文件的项目投标人, (略) 文件和答疑文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略) 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及澄清,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 (略) 负责。 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监理大纲 (6)项目监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8)附件 (9)其他资料 3.2 投标报价3.2.1投标人的报价应根据监理责 (略) 行情,由投标人参照国家收费标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实力,自主合理报价;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 3.2.3投标人的监理酬金是在监理服务期内,投标人按合同 (略) (略) (略) 需的费用,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监理期间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并计入报价; 3.2.4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5 (略) 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3.2.6投标文件只允许有 * 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3 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 日历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 (略) 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 (略) 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 (略) 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人的投标人及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 * 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在投标文件中有意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 (略) 人订立合同, (略) 人提出附加条件;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投标人在评标期间用不正当手段试图影响、改变评标结果的; (6) (略) 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7) (略) 文件规定按时向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招标公告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略) 分。其中,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 (略) 人的承诺。 3..2 (略) 文件有关监理服务器、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4.投标4.1备份投标文件及开标 * 览表的递交 4.1.1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及开标 * 览表要求 (1)投标人应将备份电子版及开标 * 览表单独密封递交。电子档格式及开标 * 览表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电子版”或“开标 * 览表”字样。 (3) (略) 代理机构直接获得, (略) 文件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2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 (略) 代理机构可以按本章规定, (略) (略) 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限。在此情况下,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 (略) 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4.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4.3.1投标人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4.3.2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4.3.3 (略) 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4.3.4 (略) 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予退回。 4.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投标文件递交至交易系统。 4.4.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章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4.4.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略) 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企业CA、备份投标文件及开标 * 览表等。 5.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的,招标人可将其投标文 (略) 理。 5.2 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 (略) 提出, (略) 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6.1 (略)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 (略) 负责。 (略) 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略) 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略)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 * 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略) (略) (略) 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 (略) 投标有关活动 (略) (略) 政 (略) 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略) 按照第 * 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略) 评审。第 * 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略) 推荐1-2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招标 (略)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7.2 中标通知书 7.2.1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中标通知书)通知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人;中标通知 (略) 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的依据,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2中标人若自发出中标通知书 * 日内不领取中标通知书,即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3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可以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7.4 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 (略) 人提交履约担保。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7.5.2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 (略) 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 * 的, (略) :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 (略) (略) 有投标的。 (3) (略) 人签订合同的。 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 8.1 条规定情形之 * 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 (略) 。 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略) 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略) 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 (略) (略)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略) 成员的纪律要求 (略) 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略) 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略) 。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略) 。 9.5 投诉 (略) 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略) (略) 门投诉。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致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报价唯 * | 只能有 * 个报价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要求 | (略) “ *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 | 项目总监 | (略) “ *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 | (略) 为承诺函 | (略) “ *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 | 其他要求 | (略) “ *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投标报价 | 低于(含等于)招标控制价 |
2.2详细评审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 分) | 综合标: * 分; 投标报价: * 分; 技术标: *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略) 人不予接受, (略) 理。 S=1/2{招标控制价+ (a1+a2+…+an)/n} 式中:S——评标基准价; ai——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报价(i=1,2,…,n),在招标控制价的 * %- * %(含 * %、 * %)之间者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此范围之外的,高于招标控制 (略) 理,低于招标控制价 * %的仍参与投标报价的计算, (略) 控制价 * %,以招标控制价的 * %作为评标基准价; n——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个数。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 *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2.2.4 | 综合标( * 分) | 企业业绩(3分) | * 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监理业绩,有 * 项业绩得1分,最多得3分。(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 企业荣誉(3分) | * 年 * 月1日以来连续 * 年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监理企业称号的得3分,连续两年得2分,否则不得分。(提供原价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 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及专业配套(6分) | 有明确的各级监理人员(包括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安全监理员、资料员、见证员)岗位职责,齐全得6分,缺 * 个岗位职责扣1分,扣完为止。 | 项目总监业绩(3分) | 项目总监 * 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监理业绩,有 * 项业绩得1分,最多得3分。(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 服务承诺 ( * 分) | 关于项目总监驻工地的承诺(0-2分)。 | 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质量、进 (略) 预评价,事前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或完善的方法,减少施工过程中无谓的物力、财力和工期的浪费(0-3分)。 | 承诺严格按ISO * 质量体系管理工程, (略) 、 (略) 、可信程度得(0-2分)。 | 投标人有关额外工作和辅助工作等的其他承诺(0-3分)。 | 2.2.5 | 投标报价( * 分) | 投标报价基准分 * 分。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高1%在 * 分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基准分 * 分。投标报价比基准值每低1%,在基准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高加5分;满分后每再低于评标基准价1%,在满分 * 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 2.2.6 | 技术标监理大纲( * 分) | 监理大纲的完整性和合理性及监理控制目标(1-5分) | (略) 酌情赋分:1-5分。 | 工期控制措施得力、合理(1-6分) | 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原则、方法、程序及工作措施得力合理,根据内容划分为A、B、C * 个等级,A级4-6分,B级2-4分,C级1-2分。 | 质量控制(0-6分) | 原材料控制措施得力,方法有效,事前控制措施具体、妥切,事中控制措施周到、全面,事后 (略) 、有效,根据内容划分为A、B、C * 个等级,A级4-6分,B级2-4分,C级0-2分。 | 造价控制、合同和信息(1-7分) | 造价控制措施周密、及时、准确,合同和信息管理有序,根据内容划分为A、B、C * 个等级,A级5-7分,B级3-5分,C级1-3分。 | 安全控制措施及合同管理的措施(1-7分) | 安全的监理工作方法、合同管理的措施齐全合理,根据内容划分为A、B、C * 个等级,A级5-7分,B级3-5分,C级1-3分。 | 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1-7分) | 项目工作协调的监理工作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齐全得当,监理措施详细,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齐全合理,根据内容划分为A、B、C * 个等级,A级5-7分,B级3-5分,C级1-3分。 | (略) (略) 技术装备(1-7分) | (略) 措施和方法, (略) 投入设备齐全,根据内容划分为A、B、C * 个等级,A级5-7分,B级3-5分,C级1-3分。 | | | | | | |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 (略) 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 (略) 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综合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略) 依据本章第
2.1.1 项、2.1.2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 (略) 初步评审。有 *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 (略) 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 * 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 (略) 为的; (2) (略) 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 (略) 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2 详细评审 3.2.1 (略) 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 (略) 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5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6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C; 3.2.2投标人最后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 * 位“ * 舍 * 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略)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略) 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 (略) 可以书面形式要 (略) 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 (略) 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 (略) 补正。 (略)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 (略) 分。 3.3.3 (略) 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 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 (略) 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 (略)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略) 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GF- * - * )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略) (略) 制定 (略) (略)
(略) 分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 * 致,订立本合同。 *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 (略) 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 (略) 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 (略) 分。 * 、项目总监 项目总监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 、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 包括: 1. 监理酬金:。 2. 相关服务酬金:。 * 、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 、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 、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年月日。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 * 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 (略) : (略) :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略) 分通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 (略) 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 (略) 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 * 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 * 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 (略) 控制,对合同、 (略) 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 (略) 协调, (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 (略) 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 * “项目总监”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 (略) 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 * “酬金”是 (略) 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 *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 *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 * “ * 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 * 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 *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 (略) 载内容的形式。 1.1. * “天”是指第 * 天零时至第 * 天零时的时间。 1.1. * “月”是指按公历从 * 个月中任何 * 天开始的 * 个公历月时间。 1.1. *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 (略) 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 (略) 工程); (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 (略) 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 * 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 监理人的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 * 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 * 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 * )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 * )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 * )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 (略) 检验或见证 (略) 抽检; ( * )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 * )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 * )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 *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 * )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 *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 (略) 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 *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 *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 *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 * )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 (略) 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 * 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 (略) 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 (略) 过程中,项目总监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 (略) 。 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项目总监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 * 的监理人员: (1) (略) 为的; (2) (略) (略) 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 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 (略) 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 (略) 职责。 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 (略) 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 (略) 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 (略) 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 (略) 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 *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 文件资料 (略) 期内,监 (略) (略) 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义务 3.1 告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项目总监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 (略) 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3.3.2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 (略) (略) 关系, (略) 本合同提 (略) 条件。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 * 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3.5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 答复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7 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略) 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 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略) 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1.2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略) 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4.2.2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 * 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 (略) 或 (略) 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 (略) 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 (略) 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 (略) 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变更 6.2.1 任何 * 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 (略) 变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 (略) 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 (略) 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 * 天。 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 (略) 。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 (略) 相应调整。 6.2.5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 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 * 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 * 方无正 (略) 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 * 方可以根据本合同 (略) 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 (略) 或部分 (略) (略) 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 * 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略) 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 (略) 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 (略) 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 (略) 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略) 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 * 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 (略) 分义务的通知; (略) 工作时间超过 * 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 6.3.3 当监理人无正 (略) 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 6.3.4 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 * 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 * 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 (略) (略) 分工作。暂停工作后 * 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 6.3.5 因不可抗力 (略) (略) (略) 时, * 方应立即通知另 * 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 6.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6.4 终止 (略) 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本合 (略) 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 (略) 酬金。 7. 争议解决 7.1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 * 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 (略) 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外出考察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要 (略) 的材料 (略) 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3 咨询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 (略) 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4 奖励 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 * 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5 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 (略) 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6 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 (略) 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7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8.8 著作权 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 (略) 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略) 分专用条件 第 * 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1.委托人与本项目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2.工程的正式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和说明。 3.经监理人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 4.国 (略) 的质量评定标准和验收规范及有关的工艺标准、施工规范。 5. (略) 的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和有关建设管理的法规、条例。 第 * 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范围: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含图纸会审、基础、主体、设备及变更签证等构成工 (略) 内容)。 监理工作内容: 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检查其实施。 2.审查施工单位或委托人提供的材料和设 (略) 列的的规格与质量。 3.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地方建设安装规程和设计图纸文件、施工合同的要求,进行工程质量、工期、造价控制。 4.对于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 (略) 合格证、材 (略) 核定。 5.进行准确的月计量,签发付款凭证,审查工程结算价款。 6.监督检查工程的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 7.审理工程中出现的 (略) 理, (略) 理意见。 8.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完成各阶段及全套竣工图的工作,交委托人归档。 9. 配合委托人完成工程开工前期手续的办理。 * .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 (略) 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 * 条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 (略) 条件包括: 1.委托人负责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2.委托人必须指派1名充分了解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决断的人员出任工地代表。 3.委托人不干涉监理人的正常工作,并授予监理人质量否决权。支付施工承包人工程费用时,须有项目总监签署意见。 4.委托人与施工承包人的正常工作业务来往,均需通过监理人,以使监理人更好地掌握有关工程各方信息。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 (略) 需要的工程资料。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略) 时,委托人应提供: 1、委托人应在监理人进驻工地前提供与工程有关的技术资料,包括:(1)工程施工图纸;(2)发包人与施工承包人的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等。 2、有 (略) 门的建设管理文件。 3、及时提供工程进度过程中,需补充的设计文件、工程变更、设备资料等。 第十 * 条 委托人应在7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 * 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项目总监为, (略) 其他人员同投标文件。 第十 * 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补偿金额=
/ 第十 * 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
/ 名工作人员,由项目总监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 (略) 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 / 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 (略) ,但不对此 (略) 为负责。 第十 * 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 * 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第 * 十 * 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第 * 十 * 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按施工完成节点支付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
/ 。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
/ 。 第 * 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付滞纳金:
/ 。 第 * 十 * 条 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报酬,按1:1汇率计付。 第 * 十 * 条 奖励办法: / 。 第 * 十 * 条 (略) 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 (略) (略) 提起诉讼。
项目名称 第标段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目录 (略) 编写目录及页码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致:(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第 标段招 (略) 内容, (略) 控制价的
% ,监理服务期: ,项目总监:(姓名),证书编号:,投标质量达到:, (略) 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承担本工程的监理工作, (略) 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2.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 * 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3.
(略) 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 (略) 分。 (3) (略) 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 (略) 监理合同工程。 (5) * 旦我方中标, (略) 代理机构。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和第1.4.3项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 * )投标函附录(开标 * 览表) 项目名称 | | 所投标段 | | 投标单位名称 | | 投标报价 | (略) 控制价的 % | 计划进驻日期 | 接 (略) 通知后天内 | 投标质量 | | 监理服务期 | | 投标范围 | | 投标有效期 | | 项目总监 | | 等级及证书编号 | | 备注 | |
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表格格式填写,投标函附录必须与投标函保持 * 致,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废标。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的投标文件、 (略) 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 、投标保证金 附投 (略) 转款凭证及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 、监理大纲
* 、项目监理机构 ( *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 | 年龄 | | 学历 | | 职称 | | 职务 |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略) | (略) 专业 | 主要施工管理经历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总监应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身份证、职称证、监理过的项目业绩需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 (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传真 | | 电子信箱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专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监理工程师 | | 资质证书编号 | | 监理员 | | 营业执照号 | | 安全监理员 | | 注册资金 | | 高级职称人员 | | (略) | | 中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 初级职称人员 | | 经营范围 备注 | | | | | | | | | | | |
( * )无在建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总监(项目总监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 (略) 引起的 * 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 * ) (略)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 、附件 ( * )承诺书 (招标人): 我方在此声明,本 (略) (略) 有资料均真实、有效和准确。 我方保证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否则,若中标,无条件放弃中标资格, 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 (略) 引起 (略) (略) 罚, (略) 代 理机构由此受到 (略) 全额承担。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 * )招标文件内容确认书 (招标人): 中鼎万联 (略) : (略) 文件及有关组成文件的内容, (略) 文件及有关组成文件提出需要澄清、疑问、异议的权利, (略) 文件及有关组成文件的内容已充 (略) 同意没有任何异议,且我方保证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我方承认、 (略) 文件及有关组成文件的每 * 款要求,并放弃提出 * 切存有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 (略) 文件的任何内容提出异议。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 *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 、 (略) 活动。 * 、杜绝任何形式 (略) 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 、 (略) 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 (略) 罚。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 *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中鼎万联 (略) (略) 组织的项目中若中标,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中鼎万联 (略) * 次性支付该项目不含税的中标服务费。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服务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招标文件要求的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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