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道明镇特色小城镇建设项目施工/标段补遗书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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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道明镇特色小城镇建设项目施工/标段补遗书01号



(略) 市道 (略) 镇建设项目施工 / 标段

补遗书 *

致各投标人:

根据 * 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I级响应措施的通知》(川办发【 * 】6号)及《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灵活安排工作的通知》(川办函【 * 】5号)精神,为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对本项目做出以下变更: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日 * 时 * 分”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 月 * * * ”。

2. 本项目 (略) 涉及的以上相关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人:崇 (略)

* 日





(略) 市道 (略) 镇建设项目施工 / 标段

补遗书 *

致各投标人:

根据 * 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I级响应措施的通知》(川办发【 * 】6号)及《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灵活安排工作的通知》(川办函【 * 】5号)精神,为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对本项目做出以下变更: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日 * 时 * 分”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 月 * * * ”。

2. 本项目 (略) 涉及的以上相关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人:崇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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