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城县农业委员会黎城县乡村振兴战略之长寿果乡田园综合体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预中标更正公告
黎城县农业委员会黎城县乡村振兴战略之长寿果乡田园综合体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预中标更正公告
(略) 中 (略) (略) (略) 委托,于 * 年 * 月 (略) 县乡村 (略) 战略之 (略) 果 (略) 进行了公示,但由于系统显示原因确认谈判合同修改内容显示缺失,现更正如下:
序号 | 页码 | 《PPP合同》条款 | 建议修改内容 | 谈判确定内容 |
1 | P4 | * 、 * 方于本合同生效 日 * 个工作日 | 建议修改为: * 方于本合同生效日 * 个工作日,由项目公司承继本合 同 * 方的权利和义务。(专属于 * 方的权利义务除外) | 修改为: * 方于本 合同生效日 * 个工 作日,由项目公司 承继本合同 * 方的 权利和义务。 |
2 | P4 | * 、 (略) 履 行本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且非经 * 方书面同意 , (略) 的 股权在本项目取得竣工 验收备案书后满 * 个月 前不得变更。 | 建议修改为:项目公司成立后, 本协议约定的 * 方应承担的义务 由项目公司承担),且非经 * 方书 面同意, (略) 的股 权在本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备案书 后满 * 个月前不得变更。 | 修改为: * 方对项 (略) 本合 同承担融资连带 责任,且非经 * 方 书面同意, * 方持 有项目公司的股权 在本项目取得竣工 验收备案书后满 * 个月前不得变更。 |
3 | P4 | * 、本项目的 (略) 期限 * 年3个月,建设期 * 个 月。各子项目验收合格 后分别进入运营维护期, 建设期缩短或延长,整 体 (略) 期限相应缩短或 延长,因 * 方原因导致 建设期延长的时间内产 生的利息不计入总投资 。 | 建议修改为:本项目的 (略) 期 限 * 年3个月,建设期 * 个月, 运营期 * 年。各子项目验收合 格后分别进入运营维护期,建 设期缩短或延长不影响项目运 营期限,整体 (略) 期限相应缩 短或延长,项目公司仍然可以 按照合同约定的运营期运营项 目并获得收益。因 * 方原因导 致建设期延长的时间内产生的 利息不计入总投资。 | 确定修改 |
4 | p4 | * 、 * 方负责项目的融 资,并承担融资成本和 风险。 | 建议修改为:项目公司负责项 目的融资,并承担融资成本和 风险。除由于 * (略) 本合同中应尽义务。 | 修改为:项目公司 负责项目的融资, 并承担融资成本和 风险。 * 方提供了 融资必要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土地手 续及其他应由 * 方 提供的批准文件)后 ,项目公司融资不 到位, * 方对融资 承担连带责任。 |
5 | p5 | * 、项目前期工作暂由 政府指定单位办理,项 目公司成立后转由其负 责办理,其中土地相关的 审批手续继续由 * 方办 理。 (略) 负 责的前期工作给予必要 的配合。 | 建议修改为:项目前期工作暂 由政府指定单位办理。(1)项目 公 (略) 可以自 行且快捷地获得相关审批,则该 (略) 承担;(2)如果 (略) 无法获得相 关审批,则 * 方有义务协助项目 公司获得审批;(3)如果相关审批 属于政府方的审批权限,则应由 * 方负责获得。如项目的立项、 用地预审、征地拆迁、土地相关 手续、规划选址意见书、可研、 环评、规划等审批手续的办理。 | 确定修改 |
6 | p5 | * 、本项目缺陷期为 * 个月,项目公司如果具 备施工资质,项目公司 (略) 施工或者通 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 施工单位。 | 建议修改: * 方如果具备施工资 质,项目公 (略) 施工或 (略) 的方式选择施工 单位。 | 修改为:本项目缺 陷期为 * 个月, * 方如果具备施工资 质,项目公司可选 择 * 方施工或者通 过合法合规的方式 选择施工单位。 |
7 | p * | 2.3.1.3出资比例 政府出资代表资本金出 资 * . * 万元,占项目 公司股权比例为3%; * 方 资本金出资5, * . * 万 元,占项目公司股权比 例为 * %。 | 建议修改:政府出资代表资本金 出资 * . * 万元,占项目公司股 权比例为3%; * 方资本金出资 5, * . * 万元,占项目公司股权 比例为 * %。在不影响融资工作 进度的情况下,资金分批注入。 | 修改为: * 方提供 了融资必要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土地 手续及其他应由 * 方提供的批准文件 )后,在不影响融 资工作进度及工程 建设进度的情况下, 资本金分批注入。 政府出资代表资本 金出资 * . * 万元, 占项目公司股权比 例为3%; * 方资本金 出资5, * . * 万元 ,占项目公司股权 比例为 * %。 |
8 | 3.1.1.1 * 方须无条件配 合 * 方申请本项目的上 级财政专项补贴资金, 按规定用于工程建设或 支付政府补贴等费用。 | “须无条件”改为“应积极” | 确定修改 | |
9 | p * | 合同中湿地与湖体 | 统 * 为湿地 | 统 * 为湖体 |
* | P * | 3.1.2.1 * 方确保 * 方 可以以建设、运营本 项目为目的使用项目用 地; * 方承诺协调施工 临时用地,所需费用 由 * 方承担,计入项 目总投资。 | 增加:建设期的永久征地费用 和临时征地费用上限为 * .9 万元, (略) (略) 支 付。 | 修改为: * 方确保 * 方可以以建设、运营 本项目为目的使用项 目用地。本工程 * 亩永久征地的征拆 补偿及相关税费和 租赁土地、临时用 地费用以 * .9万元 为上限,计入工程总 投资中, (略) 分由 (略) 支付。运营 期发生的租赁土地费 (略) 支付。 |
* | P * | 3.1.4项目资产权属本 项目建设期内投资建设 形成的项目资产,以及 本项目运营期内因更新 重置或升级改造投资形 成的项目资产,在 (略) 期限内均归政府或政府 (略) 有,政府 授权 * 方无偿占有、使 用这些资产并负责运营 和维护。 | 建议修改为:本项目建设期内 投资建设形成的项目资产和权 益,以及本项目运营期内因更 新重置或升级改造投资形成的项目 资产和权益,在 (略) 期限内归项目 (略) 有,由项目公司对该资产占 有、使用、运营、维护,项目公司 有权通过在相关资产和权益上设定 抵质押担保等方式获得项目融资。 (略) 期限届满后均归政府或政府确 (略) 有。 | 修改为:本项目建设 期内投资建设形成的 项目资产,以及本项 目运营期内因更新重 置或升级改造投资形 成的项目资产,在合 作期限内均归政府或 政府 (略) 有, 由项目公司对该资产 占有、使用、运营、 维护,经 * 方书面 同意后,项目公司 有权通过在相关资 产和权益上设定抵 质押担保等方式获 得项目融资。 (略) 期限届满后均归政 府或政府确定的单 位所有。 |
* | P * | 3.2本项目 (略) 期限为 * 年3个月,包括建设 期 * 个月。各子项目完 工验收合格后分别进入 运营维护期,建设期如 缩短或延长,运营维护 期不变, (略) 期限相应 缩短或延长。因 * 方原 因导致建设期延长的时 间内产生的利息不计入 总投资。 | 建议修改为:本项目 (略) 期限为 * 年3个月,包括建设期 * 个月,运营 期 * 年。各子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 分别进入运营维护期,建设期如缩 短或延长,运营维护期不变, (略) 期限相应缩短或延长,项目公司仍 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运营期运营 项目并获得收益。因 * 方原因导致 建设期延长的时间内产生的利息不 计入总投资。 | 确定修改 |
* | p * | 3.3土地获取和使用权利 (略) 期内, * 方通过土地 (略) 提供 满足开工条件的建设用 地,项目用地的使用权 归政 (略) 有。 * 方以投资建设、运营 维护项目设施为目的无 偿占有、使用。 | 建议修改为: (略) 期内, * 方向项 目公司提供 (略) 需的没有 设定他项权利、满足开工条件的净 地作为建设用地 (略) 地的 道路使用权,并根据项目建设需要 为项目公司提供临时用地,上述建 设用地 * 方以投资建设、运营维护 项目设施为目的无偿占有、使用。 项目的用地预审手续和土地使用权 证均由 * 方办理,项目公司予以配 合。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归政府指定 (略) 有。 | 确定修改 |
* | p * | 4.1.3如本项目申请到补 贴资金,该补贴资金可用 于抵减项目实际总投资或 政府补贴。 | 如本项目申请到政府补贴资金, 建设期可用于抵减项目实际总投 资,运营期可用于抵减政府补贴。 | 确定修改 |
* | p * | 4.2.2为最大化提高资金 使用价值,避免不必要 的建设期资金成本支出, 在不影响融资也不影响 工程进度的情况下,项 目公司成立 * 日内到位 * %资本金,剩余项目 资本金分步到位且不 得影响项目融资。 | 建议修改:为最大化提高资金使 用价值,避免不必要的建设期资 金成本支出,在不影响融资的情 况下,项目公司成立 * 个工作日 内到位5%- * %首笔资本金,剩余 项目资本金分步到位且不得影响 项目融资。 | 确定修改 |
* | P * | 4.2.3项目融资须满足项 目资金需求,不限于获 取 * 方的股东借款、获 (略) 等金融机构的债 权融资款、 (略) (略) 债券、企 业债券、中期票据、定 (略) 化方式进 行融资。 * 方对项目融 资予以保障,若 * 方未 能在融资计划内完成融 资交割,双方可以协商 推迟 * 段时间(但推迟的 时间最长不超过 * 日), 如果 * 方仍不能在此期 间完成融资交割,则每 延迟7日, * 方应承担总 融资额的千分之 * 的违 约责任。 * 方违反投融 资计划,因项目建设资 金不到位导致工程建设 停滞或延误达到 * 天的, * 方有权解除合同。 | 建议修改为:4.2.3项目融资须 满足项目资金需求,本合同项下 的融 (略) 贷款, * 方须 按合同约定提供满足本项目融资 (略) 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土 地手续及其他应由 * 方提供的批 准文件。若未能在融资计划内完 成融资交割,双方可以协商推迟 * 段时间,若因 * 方原因导致不 能完成融资交割, * 方不承担责 任,若非 * 方原因不能完成融资 交割, * 方应承担总融资额的万 分之 * 的违约责任。 | 修改为:项目融资须 满足项目资金需求, 不限于获取 * 方的股 东借款、 (略) 等 金融机构的债权融资 款、 (略) 通过 发行公司债券、企业 债券、中期票据、定 (略) 化方式 进行融资。 * 方须按 合同约定提供满足本 (略) (略) 有 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土 地手续及其他应由 * 方提供的批准文件, * 方对项目融资予以保 障,若 * 方未能在融 资计划内完成融资交 割,双方可以协商推 迟 * 段时间(但推迟的 时间最长不超过 * 日) ,如果 * 方仍不能在 此期间完成融资交割, 则每延迟 * 个工作日, * 方应承担总融资额 的万分之 * 的违约责 任。 |
* | p * | 4.3.2项目建设过程中需 要工程变更的, * 方批 准后方可实施。未经 * 方批准的变更, * 方有 权不予认可,且不作为 * 方付费计算依据。 | 增加:4.3.2.1工程变更1、在确 保工程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对在 降低项目工程建设造价、节省项 目用地、加快施工进度、提高工 程质量、保证工程安全等方面具 有显著效益的,可实施工程变更。 2、工程变更需经过 * 方同意并 经监理、 * 方、 (略) 门、发改 部门共同审 (略) , * 方 应做好备案以便 * 方及其他政府 部门检查。3、因 * 方原因造成 工程变更,必要时应顺延建设期, 因此额外发生的支出,由 * 方承 担。 | 修改为:4.3.2项目 建设过程中发生 * 般 工程变更的,报 * 方 备案;发生重大工程 变更的,书面汇报 * 方后, * 方须在5个工 作日作出批准与否的 决定,批准后方可实 施。未经 * 方批准的 变更, * 方有权不予 认可,且不作为 * 方 付费计算依据。5个 工作日未作出批准与 否的决定的,视为 * 方同意。 |
* | p * | 由政府确定、 * 方认可 的第 * 方审计机构依据 审定的施工图纸和计价 依据编制投资预算。 | 由政府确定、 * 方认可的第 * 方 机构依据审定的施工图纸和计价 (略) 编制的投资预算 审核。 | 确定修改 |
* | p * | 5.1.1项目前期工作包 括规划、可行性研究报 告、 (略) 、用地预 审、规划选址意见书、 环评、施工图设计、项 目预算编制、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办理,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 施工许可证等各项审批 手续。目前期工作暂由 政府指定单位办理,项 目公司成立后转由其负 责办理,其中土地相关 手续继续由 * 方办理。 (略) 负责的 前期工作给予必要的配 合。 | 建议修改为:项目前期工作包括 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 (略) 、 用地预审、规划选址意见书、环评、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预算 编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施工许 可证等各项审批手续。项目前期工 作暂由(政府指定单位) * 方办理。 (1)项目公 (略) (略) 且快捷地获得相关审批, (略) 承担;(2)如 (略) 无法获得相 关审批,则 * 方有义务协助项目公 司获得审批;(3)如果相关审批属于 政府方的审批权限,则应由 * 方负 责获得。如项目的立项、用地预审、 征地拆迁、土地相关手续、规划选 址意见书、可研、环评、规划等审 批手续的办理。 | 确定修改 |
* | p * | 5.2.3项目公司可遵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 标法》的规定依法选择 分包工程施工单位并应 办理施工许可。 * 方与 其选择的施工单位对工 程建设质量、进度、安 全等承担连带责任。 | 建议修改为:项目公司与其选择的 施工单位对工程建设质量、进度、 安全等承担连带责任。 | 确定修改 |
* | p * | 5.3 * 方因办理项目可 研、立项等前期相关手 续, (略) 机构,项 目配 (略) 垫 付的费用经 * * 双方审 定后计入项目总投资, 由项目公司承担。项目 公司成立后,凭票据或 (略) 支付 给政府指定单位,但不 得超过投资估算中的相 应金额。 | 建议修改:经 * * 双方共同认可 后计入项目总投资,由项目公司 承担。项目公司成立后,凭票据 (略) 支付给政府 指定单位,但不得超过投资估算 中的相应金额。 | 确定修改 |
* | p * | 5.4政府可提供给项目 公司使用。后期如有需 要, (略) 名 下或出具委托建设证明。 | 可改为须 | 确定修改 |
* | p * | 6.5.3. (略) | 增加:如 * 方或监理提出的变更 导致工程量和工程费用增加的, 增加的工程费用计入总投资。 | 不修改 |
* | p * | 6.6.1当项目按本合同 要求已建成并具备验 收条件时,施工单位 应按国家及 (略) 省有 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 * 方派代表参加。 | 建议修改:当项目按本合同要求 已建成并具备验收条件时, * 方 应按国家及 (略) 省有关规定组织 竣工验收。 | 修改为:当项目按 本合同要求已建成 并具备验收条件时 ,项目公司应按国 家及 (略) 省有关规 定组织竣工验收, * 方派代表参加。 |
* | p * | 6.7.1 * 方应当与施工 单位约定缺陷责任期, 并作为 * 方与 * 方之间 的缺陷责任期,本项目 的缺陷责任期为 * 个月。 | 建议各子项目的缺陷责任期按照 (略) 区分 | 修改为:子项目黎 城县 (略) 果乡田园 综合体核心区基础 设施建设工程的缺 陷责任期是 * 个月; 子 (略) 古 城大街沿线道路景 观工程建设项目的 缺陷责任期是 * 个 月。 |
* | p * | 6.8.1履约担保方式和 金额 | 商定金额:建设期保函为 * 万元, * 个工作日改为 * 个工作日 | 确定修改 |
* | P * | 6.8.3.1如果发生因 * (略) (略) 其在本合同项下项目 工程建设的义务 | 建议修改为:如果发生因 * 方原 (略) (略) 其在本 合同项下项目工程建设的义务 | 不修改 |
* | P * | 6.8.3. * 日内和 6.8. * 日内 | 建议修改为:5个工作日内, * 个工作日 | 确定修改 |
* | P * | 7.1本项目各子项目 获得子项目竣工验收 之日的次日进入运营 期,各子项目进入运 营期后,项目公司负 责项目的运营维护。 在整个运营期内,项 目公司管理、运营和 养护项目设施,使项 (略) 于良好的使 用状态, (略) 承担 费用、责任和风险。 | 建议改为:本项目各子项目获得 子项目完工验收之日的次日进入 运营期,各子项目进入运营期后, 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运营维护。 在整个运营期内,项目公司管理、 运营和养护项目设施。项目需要特 许经营的, (略) 办 理特许经营权,特许权授权文件 作为合同附件。 | 修改为:本项目各 子项目获得子项目 完工验收之日的次 日进入运营期,各 子项目进入运营期 后,项目公司负责 项目的运营维护。 在整个运营期内, 项目公司管理、运 营和养护项目设施 , (略) 于 良好的使用状态, (略) 承担费用、 责任和风险。 |
* | p * | 7.7.1运营与维护保函 的出具 | 商定金额:运营期保函为 * 万 元 | 确定修改 |
* | p * | 9.7移交过程中项目 公司发生的费用由项 目公司承担, * * 双 方发生的费用,双方 各自承担。 | 增加:因土地发生的税、费由 * 方承担。 | 增加:移交过程中 因土地发生的税、 费由 * 方承担。 |
* | p * | 9.8.1移交保函的出具 | 商定金额:移交保函为 * 万元。 | 确定修改 |
* | P * | 9.8.2移交保函直至 (略) 完成 且质量保证期满 * 年内持续有效。 | 质保期满 * 年改为质保期满 * 个月 | 合并修改为:移交 保函直至移交工作 全部完成之日起满 * 个月内解除移交 保函。 |
* | P * | 9.8.3 * 方应在 * 方 (略) 完成且 质量保证期满 * 年后 * 天内解除移交保函。 | 质保期满 * 年改为质保期满 * 个月 | |
* | p * | 风险分配表 | 再融资不确定性风险双方共担;设计 风险由政府承担。 | 修改为:设计风险 由政府承担。其他 不变。 |
* | (略) 理厂运营 成本的设置上限年运 营成本为 * .9万元, 实施方案P * | (略) 理厂投报每年的运营费用为 * .9万元,此运营 (略) 理 田园养生度假区规划 * 人口的生 活污水, (略) 理量不超过 * .8 万吨。 (略) (略) 理量 超过约定范围, (略) 分运营成本 另行协商。(可研 (略) 理量) | 修改为: (略) 理 厂投报每年的运营 费用为 * .9万元, (略) 理量不超 过 * .6万吨,处理 工艺为直接用水冲 洗。 (略) 理 (略) 理量超过 约定范围(可研范围 (略) 理量), (略) 分运营成本 另行协商。 |
采购人:黎城 (略)
地址: (略) 县桥北路 * 号
联系人:李主任电话: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 .com
代理机构: (略) 中 (略) 中心
地址: (略) 学府街百花谷D座 *
联系人:邢女士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q.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略) 中 (略) 中心
* 日
(略) 中 (略) (略) (略) 委托,于 * 年 * 月 (略) 县乡村 (略) 战略之 (略) 果 (略) 进行了公示,但由于系统显示原因确认谈判合同修改内容显示缺失,现更正如下:
序号 | 页码 | 《PPP合同》条款 | 建议修改内容 | 谈判确定内容 |
1 | P4 | * 、 * 方于本合同生效 日 * 个工作日 | 建议修改为: * 方于本合同生效日 * 个工作日,由项目公司承继本合 同 * 方的权利和义务。(专属于 * 方的权利义务除外) | 修改为: * 方于本 合同生效日 * 个工 作日,由项目公司 承继本合同 * 方的 权利和义务。 |
2 | P4 | * 、 (略) 履 行本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且非经 * 方书面同意 , (略) 的 股权在本项目取得竣工 验收备案书后满 * 个月 前不得变更。 | 建议修改为:项目公司成立后, 本协议约定的 * 方应承担的义务 由项目公司承担),且非经 * 方书 面同意, (略) 的股 权在本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备案书 后满 * 个月前不得变更。 | 修改为: * 方对项 (略) 本合 同承担融资连带 责任,且非经 * 方 书面同意, * 方持 有项目公司的股权 在本项目取得竣工 验收备案书后满 * 个月前不得变更。 |
3 | P4 | * 、本项目的 (略) 期限 * 年3个月,建设期 * 个 月。各子项目验收合格 后分别进入运营维护期, 建设期缩短或延长,整 体 (略) 期限相应缩短或 延长,因 * 方原因导致 建设期延长的时间内产 生的利息不计入总投资 。 | 建议修改为:本项目的 (略) 期 限 * 年3个月,建设期 * 个月, 运营期 * 年。各子项目验收合 格后分别进入运营维护期,建 设期缩短或延长不影响项目运 营期限,整体 (略) 期限相应缩 短或延长,项目公司仍然可以 按照合同约定的运营期运营项 目并获得收益。因 * 方原因导 致建设期延长的时间内产生的 利息不计入总投资。 | 确定修改 |
4 | p4 | * 、 * 方负责项目的融 资,并承担融资成本和 风险。 | 建议修改为:项目公司负责项 目的融资,并承担融资成本和 风险。除由于 * (略) 本合同中应尽义务。 | 修改为:项目公司 负责项目的融资, 并承担融资成本和 风险。 * 方提供了 融资必要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土地手 续及其他应由 * 方 提供的批准文件)后 ,项目公司融资不 到位, * 方对融资 承担连带责任。 |
5 | p5 | * 、项目前期工作暂由 政府指定单位办理,项 目公司成立后转由其负 责办理,其中土地相关的 审批手续继续由 * 方办 理。 (略) 负 责的前期工作给予必要 的配合。 | 建议修改为:项目前期工作暂 由政府指定单位办理。(1)项目 公 (略) 可以自 行且快捷地获得相关审批,则该 (略) 承担;(2)如果 (略) 无法获得相 关审批,则 * 方有义务协助项目 公司获得审批;(3)如果相关审批 属于政府方的审批权限,则应由 * 方负责获得。如项目的立项、 用地预审、征地拆迁、土地相关 手续、规划选址意见书、可研、 环评、规划等审批手续的办理。 | 确定修改 |
6 | p5 | * 、本项目缺陷期为 * 个月,项目公司如果具 备施工资质,项目公司 (略) 施工或者通 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 施工单位。 | 建议修改: * 方如果具备施工资 质,项目公 (略) 施工或 (略) 的方式选择施工 单位。 | 修改为:本项目缺 陷期为 * 个月, * 方如果具备施工资 质,项目公司可选 择 * 方施工或者通 过合法合规的方式 选择施工单位。 |
7 | p * | 2.3.1.3出资比例 政府出资代表资本金出 资 * . * 万元,占项目 公司股权比例为3%; * 方 资本金出资5, * . * 万 元,占项目公司股权比 例为 * %。 | 建议修改:政府出资代表资本金 出资 * . * 万元,占项目公司股 权比例为3%; * 方资本金出资 5, * . * 万元,占项目公司股权 比例为 * %。在不影响融资工作 进度的情况下,资金分批注入。 | 修改为: * 方提供 了融资必要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土地 手续及其他应由 * 方提供的批准文件 )后,在不影响融 资工作进度及工程 建设进度的情况下, 资本金分批注入。 政府出资代表资本 金出资 * . * 万元, 占项目公司股权比 例为3%; * 方资本金 出资5, * . * 万元 ,占项目公司股权 比例为 * %。 |
8 | 3.1.1.1 * 方须无条件配 合 * 方申请本项目的上 级财政专项补贴资金, 按规定用于工程建设或 支付政府补贴等费用。 | “须无条件”改为“应积极” | 确定修改 | |
9 | p * | 合同中湿地与湖体 | 统 * 为湿地 | 统 * 为湖体 |
* | P * | 3.1.2.1 * 方确保 * 方 可以以建设、运营本 项目为目的使用项目用 地; * 方承诺协调施工 临时用地,所需费用 由 * 方承担,计入项 目总投资。 | 增加:建设期的永久征地费用 和临时征地费用上限为 * .9 万元, (略) (略) 支 付。 | 修改为: * 方确保 * 方可以以建设、运营 本项目为目的使用项 目用地。本工程 * 亩永久征地的征拆 补偿及相关税费和 租赁土地、临时用 地费用以 * .9万元 为上限,计入工程总 投资中, (略) 分由 (略) 支付。运营 期发生的租赁土地费 (略) 支付。 |
* | P * | 3.1.4项目资产权属本 项目建设期内投资建设 形成的项目资产,以及 本项目运营期内因更新 重置或升级改造投资形 成的项目资产,在 (略) 期限内均归政府或政府 (略) 有,政府 授权 * 方无偿占有、使 用这些资产并负责运营 和维护。 | 建议修改为:本项目建设期内 投资建设形成的项目资产和权 益,以及本项目运营期内因更 新重置或升级改造投资形成的项目 资产和权益,在 (略) 期限内归项目 (略) 有,由项目公司对该资产占 有、使用、运营、维护,项目公司 有权通过在相关资产和权益上设定 抵质押担保等方式获得项目融资。 (略) 期限届满后均归政府或政府确 (略) 有。 | 修改为:本项目建设 期内投资建设形成的 项目资产,以及本项 目运营期内因更新重 置或升级改造投资形 成的项目资产,在合 作期限内均归政府或 政府 (略) 有, 由项目公司对该资产 占有、使用、运营、 维护,经 * 方书面 同意后,项目公司 有权通过在相关资 产和权益上设定抵 质押担保等方式获 得项目融资。 (略) 期限届满后均归政 府或政府确定的单 位所有。 |
* | P * | 3.2本项目 (略) 期限为 * 年3个月,包括建设 期 * 个月。各子项目完 工验收合格后分别进入 运营维护期,建设期如 缩短或延长,运营维护 期不变, (略) 期限相应 缩短或延长。因 * 方原 因导致建设期延长的时 间内产生的利息不计入 总投资。 | 建议修改为:本项目 (略) 期限为 * 年3个月,包括建设期 * 个月,运营 期 * 年。各子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 分别进入运营维护期,建设期如缩 短或延长,运营维护期不变, (略) 期限相应缩短或延长,项目公司仍 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运营期运营 项目并获得收益。因 * 方原因导致 建设期延长的时间内产生的利息不 计入总投资。 | 确定修改 |
* | p * | 3.3土地获取和使用权利 (略) 期内, * 方通过土地 (略) 提供 满足开工条件的建设用 地,项目用地的使用权 归政 (略) 有。 * 方以投资建设、运营 维护项目设施为目的无 偿占有、使用。 | 建议修改为: (略) 期内, * 方向项 目公司提供 (略) 需的没有 设定他项权利、满足开工条件的净 地作为建设用地 (略) 地的 道路使用权,并根据项目建设需要 为项目公司提供临时用地,上述建 设用地 * 方以投资建设、运营维护 项目设施为目的无偿占有、使用。 项目的用地预审手续和土地使用权 证均由 * 方办理,项目公司予以配 合。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归政府指定 (略) 有。 | 确定修改 |
* | p * | 4.1.3如本项目申请到补 贴资金,该补贴资金可用 于抵减项目实际总投资或 政府补贴。 | 如本项目申请到政府补贴资金, 建设期可用于抵减项目实际总投 资,运营期可用于抵减政府补贴。 | 确定修改 |
* | p * | 4.2.2为最大化提高资金 使用价值,避免不必要 的建设期资金成本支出, 在不影响融资也不影响 工程进度的情况下,项 目公司成立 * 日内到位 * %资本金,剩余项目 资本金分步到位且不 得影响项目融资。 | 建议修改:为最大化提高资金使 用价值,避免不必要的建设期资 金成本支出,在不影响融资的情 况下,项目公司成立 * 个工作日 内到位5%- * %首笔资本金,剩余 项目资本金分步到位且不得影响 项目融资。 | 确定修改 |
* | P * | 4.2.3项目融资须满足项 目资金需求,不限于获 取 * 方的股东借款、获 (略) 等金融机构的债 权融资款、 (略) (略) 债券、企 业债券、中期票据、定 (略) 化方式进 行融资。 * 方对项目融 资予以保障,若 * 方未 能在融资计划内完成融 资交割,双方可以协商 推迟 * 段时间(但推迟的 时间最长不超过 * 日), 如果 * 方仍不能在此期 间完成融资交割,则每 延迟7日, * 方应承担总 融资额的千分之 * 的违 约责任。 * 方违反投融 资计划,因项目建设资 金不到位导致工程建设 停滞或延误达到 * 天的, * 方有权解除合同。 | 建议修改为:4.2.3项目融资须 满足项目资金需求,本合同项下 的融 (略) 贷款, * 方须 按合同约定提供满足本项目融资 (略) 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土 地手续及其他应由 * 方提供的批 准文件。若未能在融资计划内完 成融资交割,双方可以协商推迟 * 段时间,若因 * 方原因导致不 能完成融资交割, * 方不承担责 任,若非 * 方原因不能完成融资 交割, * 方应承担总融资额的万 分之 * 的违约责任。 | 修改为:项目融资须 满足项目资金需求, 不限于获取 * 方的股 东借款、 (略) 等 金融机构的债权融资 款、 (略) 通过 发行公司债券、企业 债券、中期票据、定 (略) 化方式 进行融资。 * 方须按 合同约定提供满足本 (略) (略) 有 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土 地手续及其他应由 * 方提供的批准文件, * 方对项目融资予以保 障,若 * 方未能在融 资计划内完成融资交 割,双方可以协商推 迟 * 段时间(但推迟的 时间最长不超过 * 日) ,如果 * 方仍不能在 此期间完成融资交割, 则每延迟 * 个工作日, * 方应承担总融资额 的万分之 * 的违约责 任。 |
* | p * | 4.3.2项目建设过程中需 要工程变更的, * 方批 准后方可实施。未经 * 方批准的变更, * 方有 权不予认可,且不作为 * 方付费计算依据。 | 增加:4.3.2.1工程变更1、在确 保工程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对在 降低项目工程建设造价、节省项 目用地、加快施工进度、提高工 程质量、保证工程安全等方面具 有显著效益的,可实施工程变更。 2、工程变更需经过 * 方同意并 经监理、 * 方、 (略) 门、发改 部门共同审 (略) , * 方 应做好备案以便 * 方及其他政府 部门检查。3、因 * 方原因造成 工程变更,必要时应顺延建设期, 因此额外发生的支出,由 * 方承 担。 | 修改为:4.3.2项目 建设过程中发生 * 般 工程变更的,报 * 方 备案;发生重大工程 变更的,书面汇报 * 方后, * 方须在5个工 作日作出批准与否的 决定,批准后方可实 施。未经 * 方批准的 变更, * 方有权不予 认可,且不作为 * 方 付费计算依据。5个 工作日未作出批准与 否的决定的,视为 * 方同意。 |
* | p * | 由政府确定、 * 方认可 的第 * 方审计机构依据 审定的施工图纸和计价 依据编制投资预算。 | 由政府确定、 * 方认可的第 * 方 机构依据审定的施工图纸和计价 (略) 编制的投资预算 审核。 | 确定修改 |
* | p * | 5.1.1项目前期工作包 括规划、可行性研究报 告、 (略) 、用地预 审、规划选址意见书、 环评、施工图设计、项 目预算编制、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办理,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 施工许可证等各项审批 手续。目前期工作暂由 政府指定单位办理,项 目公司成立后转由其负 责办理,其中土地相关 手续继续由 * 方办理。 (略) 负责的 前期工作给予必要的配 合。 | 建议修改为:项目前期工作包括 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 (略) 、 用地预审、规划选址意见书、环评、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预算 编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施工许 可证等各项审批手续。项目前期工 作暂由(政府指定单位) * 方办理。 (1)项目公 (略) (略) 且快捷地获得相关审批, (略) 承担;(2)如 (略) 无法获得相 关审批,则 * 方有义务协助项目公 司获得审批;(3)如果相关审批属于 政府方的审批权限,则应由 * 方负 责获得。如项目的立项、用地预审、 征地拆迁、土地相关手续、规划选 址意见书、可研、环评、规划等审 批手续的办理。 | 确定修改 |
* | p * | 5.2.3项目公司可遵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 标法》的规定依法选择 分包工程施工单位并应 办理施工许可。 * 方与 其选择的施工单位对工 程建设质量、进度、安 全等承担连带责任。 | 建议修改为:项目公司与其选择的 施工单位对工程建设质量、进度、 安全等承担连带责任。 | 确定修改 |
* | p * | 5.3 * 方因办理项目可 研、立项等前期相关手 续, (略) 机构,项 目配 (略) 垫 付的费用经 * * 双方审 定后计入项目总投资, 由项目公司承担。项目 公司成立后,凭票据或 (略) 支付 给政府指定单位,但不 得超过投资估算中的相 应金额。 | 建议修改:经 * * 双方共同认可 后计入项目总投资,由项目公司 承担。项目公司成立后,凭票据 (略) 支付给政府 指定单位,但不得超过投资估算 中的相应金额。 | 确定修改 |
* | p * | 5.4政府可提供给项目 公司使用。后期如有需 要, (略) 名 下或出具委托建设证明。 | 可改为须 | 确定修改 |
* | p * | 6.5.3. (略) | 增加:如 * 方或监理提出的变更 导致工程量和工程费用增加的, 增加的工程费用计入总投资。 | 不修改 |
* | p * | 6.6.1当项目按本合同 要求已建成并具备验 收条件时,施工单位 应按国家及 (略) 省有 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 * 方派代表参加。 | 建议修改:当项目按本合同要求 已建成并具备验收条件时, * 方 应按国家及 (略) 省有关规定组织 竣工验收。 | 修改为:当项目按 本合同要求已建成 并具备验收条件时 ,项目公司应按国 家及 (略) 省有关规 定组织竣工验收, * 方派代表参加。 |
* | p * | 6.7.1 * 方应当与施工 单位约定缺陷责任期, 并作为 * 方与 * 方之间 的缺陷责任期,本项目 的缺陷责任期为 * 个月。 | 建议各子项目的缺陷责任期按照 (略) 区分 | 修改为:子项目黎 城县 (略) 果乡田园 综合体核心区基础 设施建设工程的缺 陷责任期是 * 个月; 子 (略) 古 城大街沿线道路景 观工程建设项目的 缺陷责任期是 * 个 月。 |
* | p * | 6.8.1履约担保方式和 金额 | 商定金额:建设期保函为 * 万元, * 个工作日改为 * 个工作日 | 确定修改 |
* | P * | 6.8.3.1如果发生因 * (略) (略) 其在本合同项下项目 工程建设的义务 | 建议修改为:如果发生因 * 方原 (略) (略) 其在本 合同项下项目工程建设的义务 | 不修改 |
* | P * | 6.8.3. * 日内和 6.8. * 日内 | 建议修改为:5个工作日内, * 个工作日 | 确定修改 |
* | P * | 7.1本项目各子项目 获得子项目竣工验收 之日的次日进入运营 期,各子项目进入运 营期后,项目公司负 责项目的运营维护。 在整个运营期内,项 目公司管理、运营和 养护项目设施,使项 (略) 于良好的使 用状态, (略) 承担 费用、责任和风险。 | 建议改为:本项目各子项目获得 子项目完工验收之日的次日进入 运营期,各子项目进入运营期后, 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运营维护。 在整个运营期内,项目公司管理、 运营和养护项目设施。项目需要特 许经营的, (略) 办 理特许经营权,特许权授权文件 作为合同附件。 | 修改为:本项目各 子项目获得子项目 完工验收之日的次 日进入运营期,各 子项目进入运营期 后,项目公司负责 项目的运营维护。 在整个运营期内, 项目公司管理、运 营和养护项目设施 , (略) 于 良好的使用状态, (略) 承担费用、 责任和风险。 |
* | p * | 7.7.1运营与维护保函 的出具 | 商定金额:运营期保函为 * 万 元 | 确定修改 |
* | p * | 9.7移交过程中项目 公司发生的费用由项 目公司承担, * * 双 方发生的费用,双方 各自承担。 | 增加:因土地发生的税、费由 * 方承担。 | 增加:移交过程中 因土地发生的税、 费由 * 方承担。 |
* | p * | 9.8.1移交保函的出具 | 商定金额:移交保函为 * 万元。 | 确定修改 |
* | P * | 9.8.2移交保函直至 (略) 完成 且质量保证期满 * 年内持续有效。 | 质保期满 * 年改为质保期满 * 个月 | 合并修改为:移交 保函直至移交工作 全部完成之日起满 * 个月内解除移交 保函。 |
* | P * | 9.8.3 * 方应在 * 方 (略) 完成且 质量保证期满 * 年后 * 天内解除移交保函。 | 质保期满 * 年改为质保期满 * 个月 | |
* | p * | 风险分配表 | 再融资不确定性风险双方共担;设计 风险由政府承担。 | 修改为:设计风险 由政府承担。其他 不变。 |
* | (略) 理厂运营 成本的设置上限年运 营成本为 * .9万元, 实施方案P * | (略) 理厂投报每年的运营费用为 * .9万元,此运营 (略) 理 田园养生度假区规划 * 人口的生 活污水, (略) 理量不超过 * .8 万吨。 (略) (略) 理量 超过约定范围, (略) 分运营成本 另行协商。(可研 (略) 理量) | 修改为: (略) 理 厂投报每年的运营 费用为 * .9万元, (略) 理量不超 过 * .6万吨,处理 工艺为直接用水冲 洗。 (略) 理 (略) 理量超过 约定范围(可研范围 (略) 理量), (略) 分运营成本 另行协商。 |
采购人:黎城 (略)
地址: (略) 县桥北路 * 号
联系人:李主任电话: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 .com
代理机构: (略) 中 (略) 中心
地址: (略) 学府街百花谷D座 *
联系人:邢女士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q.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略) 中 (略) 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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