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对中小微企业延期缴纳水费、燃气费相关事宜的通告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对中小微企业延期缴纳水费、燃气费相关事宜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新冠肺炎疫 (略) 署,切实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产生经营影响,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和稳定发展,按照《 (略) (略)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小中微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 (略) 政办发〔 * 〕3号)文件要求,现对延期缴纳水费、燃气费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 、申报条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略) 联企业﹝ * 号)且在 (略) 注册的中小微企业及对疫情防控做出贡献的企业,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水费和燃气费的,可申请办理延期缴纳。
* 、申报材料。 (略) 门出具的特别困难企业证明(原件 (略) 管部门公章)1份,延缓缴纳申请(原件需加盖企业公章)1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 、延长期限。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企业,经审核通过后,由客服人员登记注册, (略) 门暂缓缴纳水费、燃气费收缴,并不予停水停气,最长不超过3个月。申报时间为 * 年3月,缓缴期为 * 年2月至4月,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相关费用。
对申请材料不全、不符合条件的企业, * 律退办。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经查实将列入黑名单,2年内提交任何申请不予办理。
* 、办理地点。 (略) 客服大厅、 (略) (略) 客服大厅。
咨询电话:
市 水 务 集 团: 点击查看>>
(略) : 点击查看>>
对不 (略) 的收缴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 (略) 门投诉和举报, * 经查实,将依照有关法规 (略) 罚
白 (略) (略)
* 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新冠肺炎疫 (略) 署,切实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产生经营影响,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和稳定发展,按照《 (略) (略)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小中微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 (略) 政办发〔 * 〕3号)文件要求,现对延期缴纳水费、燃气费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 、申报条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略) 联企业﹝ * 号)且在 (略) 注册的中小微企业及对疫情防控做出贡献的企业,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水费和燃气费的,可申请办理延期缴纳。
* 、申报材料。 (略) 门出具的特别困难企业证明(原件 (略) 管部门公章)1份,延缓缴纳申请(原件需加盖企业公章)1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 、延长期限。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企业,经审核通过后,由客服人员登记注册, (略) 门暂缓缴纳水费、燃气费收缴,并不予停水停气,最长不超过3个月。申报时间为 * 年3月,缓缴期为 * 年2月至4月,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相关费用。
对申请材料不全、不符合条件的企业, * 律退办。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经查实将列入黑名单,2年内提交任何申请不予办理。
* 、办理地点。 (略) 客服大厅、 (略) (略) 客服大厅。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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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 (略) 的收缴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 (略) 门投诉和举报, * 经查实,将依照有关法规 (略) 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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