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期间宁夏公路管理中心2020年养护工程项目(银川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路面工程项目)施工开标相
关于疫情期间宁夏公路管理中心2020年养护工程项目(银川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路面工程项目)施工开标相
一、项目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2020年养护工程项目(银川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路面工程项目)施工
二、首次公告时间:**日
三、公告内容:
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确定为**日上午9时00分。
四、开标投标相关事宜通知:
根据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对宁夏公路管理中心2020年养护工程项目(银川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路面工程项目)施工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作以下补充:
1.如投标人采用邮寄的非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具体邮寄密封事项注意如下:
(1)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密封,形成两(三)个密封包(即第一信封密封包和第二信封密封包,如有投标保函则增加一个保函密封包),密封包上的信息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为防止在快递运送过程中密封包受损,应用透明胶带全封闭式的粘贴加固处理;将两(三)个密封包加固处理后封装到密码箱内,密码箱大小应同投标文件密封包大小相当,密码箱空余位置可用泡沫填充固定投标文件,防止快递运输途中晃动破坏投标文件密封;密 (略) 专用快递包裹袋(箱),快递包裹大小应与密码箱大小相当。开标活动结束后,各投标人自行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退回密码箱。
(2)快递邮件的包裹袋(箱)上不应含有投标人名称或相关信息,以防止投标人信息过早泄露,寄件人必须是个人姓名,联系电话必须是24小时可接通的手机号码,备注寄件物品类型注明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2020年养护工程项目(银川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路面工程项目)施工投标文件。
(3)收件人信息明确为,地址:宁夏回族 (略) 兴庆区银古公路银川东收费站北侧大楼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收件人:杜先生,电话:点击查看>>**
(4)为邮件能顺利送达,建议潜在投标人选择信用好、速度快、信息查询方便,并且在疫情期间可以正常运营的快递企业,支付方式应为选择寄件人寄付,到付件一律拒绝接收。
(5)快递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下午17时整。
(6)邮件签收确认方式: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快递信息,显示签收后与收件人电话联系确认。如未确认,收件人将在签收后12小时内以发送短信的方式进行确认签收反馈,投标人在收到短信确认后1小时内回复,收件人将往来短信截图留档。所发信息不应含有投标人单位名称或相关提示信息。
(7)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招标人将拒收邮件,影像留档后按邮件包裹上电话信息告之寄件人:
①邮件包裹有明显破损;
②邮件包裹方式及信息不满足本措施前款规定的;
③支付方式为收件人到付的;
④快递邮件接收截止时间已过。
(8)招标人签收快递邮件包裹并不代表投标文件封套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将在开标现场进行检查。
(9)潜在投标人应考虑疫情期间快递邮寄时间,提前做好邮寄准备工作,由快递本身、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及时送达并签收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负。
(10)潜在投标人充分做好投标文件封闭、保护工作,因快递运输造成投标文件密封破坏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2.如采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应做好如下措施:
(1)投标单位只能委派一名人员递交标书,该人员须近期未去过湖北等疫区,未途经湖北等疫区返宁或到宁(或从外埠到宁、返宁后已按要求隔离满14天,未出现任何症状),本人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未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目前身体状况良好。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应为即交即走,不参加开标活动。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因投标人委派人员被隔离或其他原因无法递交投标文件,引起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递交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达交易场所,配合交易服务场所工作人员进行身份信息核对、来源地登记、体温监测工作、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里(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附件2]。投标人须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手套,服从交易中心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
(3)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地址仍为招标文件中递交地址。
五、开标现场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补充流程
1.开标前,由招标人及代理工作人员共同将邮件投标文件搬运至开标现场,再次进行清点,并做好记录。监督人员检查邮件的封条密封情况,宣布检查结果并打开邮件包裹袋(箱),招标代理通过电话询问寄件人密码箱打开密码,三方同时打开邮件密码箱。寄件人需确保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可正常接听;因寄件人联系方式更换、电话无法接通、密码遗忘等情况造成密码箱无法正常打开,由此造成的后果一律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开标现场对投标文件进行两次密封检查,第一次对邮件包裹进行检查,确认密封无误后方可对邮件包裹进行拆封。拆封后第二次对邮件内的密封包进行检查,检查投标文件的包封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宣布检查结果,同时进行拍照留档,检查密封情况无误后方可拆封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3.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不到场参加开标活动,有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当即交即走,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标并及时将开标结果在交易系统上进行公示。
六、开标程序的相关补充事宜如下:
1.根据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递交投标文件应做到即交即走的要求,各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中不再进行签字确认,由招标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工作人员复核确认。
2.开标现场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性资料原件,以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中所附材料为评审依据。
3.对入围第二信封的各投标人随机分配标段前,首先公布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名单,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入围第二信封的投标人进行电话确认,投标人应在收到电话10分钟之内以短信形式回复,如有关联企业,请回复:“XXX公司有关联企业, (略) ”;如没有关联企业,请回复:“XXX公司无关联企业”。现场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人回复信息的,均视为默认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
4.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投标函”中联系电话的有效性,所留联系方式必须保证开评标时间段保持电话畅通,如有停机、欠费、无法接通等状态的,均视为默认现场评审结果。
5.第二信封的随机分配标段环节及后续的评标基准价相关计算参数将由监督部门进行摇号随机抽取,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交易公开”栏中“开标直播”进行直播,请投标人及时关注。
七、友情提示:
1.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2.整个开标过程(包含第一信封开启及第二信封开启)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交易公开”栏中“开标直播”进行直播,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观看直播的,均视为默认现场开标评审结果。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牵头)、石嘴山分中心(联合)
地址: (略) 兴庆区银古公路银川东收费站北侧大楼
联系人:何女士、姚先生、杜先生
电话:0951-*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 (略)
地址: (略) 利民西街136号
联系人:尚海娜
电话:0953-*/*/*
**日
一、项目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2020年养护工程项目(银川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路面工程项目)施工
二、首次公告时间:**日
三、公告内容:
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确定为**日上午9时00分。
四、开标投标相关事宜通知:
根据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对宁夏公路管理中心2020年养护工程项目(银川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路面工程项目)施工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作以下补充:
1.如投标人采用邮寄的非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具体邮寄密封事项注意如下:
(1)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密封,形成两(三)个密封包(即第一信封密封包和第二信封密封包,如有投标保函则增加一个保函密封包),密封包上的信息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为防止在快递运送过程中密封包受损,应用透明胶带全封闭式的粘贴加固处理;将两(三)个密封包加固处理后封装到密码箱内,密码箱大小应同投标文件密封包大小相当,密码箱空余位置可用泡沫填充固定投标文件,防止快递运输途中晃动破坏投标文件密封;密 (略) 专用快递包裹袋(箱),快递包裹大小应与密码箱大小相当。开标活动结束后,各投标人自行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退回密码箱。
(2)快递邮件的包裹袋(箱)上不应含有投标人名称或相关信息,以防止投标人信息过早泄露,寄件人必须是个人姓名,联系电话必须是24小时可接通的手机号码,备注寄件物品类型注明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2020年养护工程项目(银川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路面工程项目)施工投标文件。
(3)收件人信息明确为,地址:宁夏回族 (略) 兴庆区银古公路银川东收费站北侧大楼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收件人:杜先生,电话:点击查看>>**
(4)为邮件能顺利送达,建议潜在投标人选择信用好、速度快、信息查询方便,并且在疫情期间可以正常运营的快递企业,支付方式应为选择寄件人寄付,到付件一律拒绝接收。
(5)快递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下午17时整。
(6)邮件签收确认方式: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快递信息,显示签收后与收件人电话联系确认。如未确认,收件人将在签收后12小时内以发送短信的方式进行确认签收反馈,投标人在收到短信确认后1小时内回复,收件人将往来短信截图留档。所发信息不应含有投标人单位名称或相关提示信息。
(7)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招标人将拒收邮件,影像留档后按邮件包裹上电话信息告之寄件人:
①邮件包裹有明显破损;
②邮件包裹方式及信息不满足本措施前款规定的;
③支付方式为收件人到付的;
④快递邮件接收截止时间已过。
(8)招标人签收快递邮件包裹并不代表投标文件封套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将在开标现场进行检查。
(9)潜在投标人应考虑疫情期间快递邮寄时间,提前做好邮寄准备工作,由快递本身、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及时送达并签收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负。
(10)潜在投标人充分做好投标文件封闭、保护工作,因快递运输造成投标文件密封破坏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2.如采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应做好如下措施:
(1)投标单位只能委派一名人员递交标书,该人员须近期未去过湖北等疫区,未途经湖北等疫区返宁或到宁(或从外埠到宁、返宁后已按要求隔离满14天,未出现任何症状),本人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未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目前身体状况良好。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应为即交即走,不参加开标活动。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因投标人委派人员被隔离或其他原因无法递交投标文件,引起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递交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达交易场所,配合交易服务场所工作人员进行身份信息核对、来源地登记、体温监测工作、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里(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附件2]。投标人须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手套,服从交易中心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
(3)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地址仍为招标文件中递交地址。
五、开标现场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补充流程
1.开标前,由招标人及代理工作人员共同将邮件投标文件搬运至开标现场,再次进行清点,并做好记录。监督人员检查邮件的封条密封情况,宣布检查结果并打开邮件包裹袋(箱),招标代理通过电话询问寄件人密码箱打开密码,三方同时打开邮件密码箱。寄件人需确保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可正常接听;因寄件人联系方式更换、电话无法接通、密码遗忘等情况造成密码箱无法正常打开,由此造成的后果一律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开标现场对投标文件进行两次密封检查,第一次对邮件包裹进行检查,确认密封无误后方可对邮件包裹进行拆封。拆封后第二次对邮件内的密封包进行检查,检查投标文件的包封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宣布检查结果,同时进行拍照留档,检查密封情况无误后方可拆封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3.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不到场参加开标活动,有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当即交即走,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标并及时将开标结果在交易系统上进行公示。
六、开标程序的相关补充事宜如下:
1.根据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递交投标文件应做到即交即走的要求,各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中不再进行签字确认,由招标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工作人员复核确认。
2.开标现场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性资料原件,以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中所附材料为评审依据。
3.对入围第二信封的各投标人随机分配标段前,首先公布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名单,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入围第二信封的投标人进行电话确认,投标人应在收到电话10分钟之内以短信形式回复,如有关联企业,请回复:“XXX公司有关联企业, (略) ”;如没有关联企业,请回复:“XXX公司无关联企业”。现场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人回复信息的,均视为默认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
4.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投标函”中联系电话的有效性,所留联系方式必须保证开评标时间段保持电话畅通,如有停机、欠费、无法接通等状态的,均视为默认现场评审结果。
5.第二信封的随机分配标段环节及后续的评标基准价相关计算参数将由监督部门进行摇号随机抽取,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交易公开”栏中“开标直播”进行直播,请投标人及时关注。
七、友情提示:
1.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2.整个开标过程(包含第一信封开启及第二信封开启)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交易公开”栏中“开标直播”进行直播,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观看直播的,均视为默认现场开标评审结果。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牵头)、石嘴山分中心(联合)
地址: (略) 兴庆区银古公路银川东收费站北侧大楼
联系人:何女士、姚先生、杜先生
电话:0951-*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 (略)
地址: (略) 利民西街136号
联系人:尚海娜
电话: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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