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服务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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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服务招标变更


(略)

     (略) (略) 在“山 (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略) 市)” (略) ,项目编号:武财采办备案( 点击查看>> )号, (略) 公告变更,变更如下:

* 、变更事项如下:

    原公告中: *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略) 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变更为: *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略) 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1.购买主体。县人民 (略) 会救助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购买主体”), (略) 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委编办、 (略) 、 (略) 负责购买服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

    2.承接主体。承 (略) 会救助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承接主体”)主要包括 (略) 门登记成 (略) 批准 (略) 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 * 类或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法人,依法在 (略) (略) 门登记成立的企业、 (略) 会力量。承接主体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 (略) 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 (略) 管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 * )购买人员数量、服务内容及购买条件。

    综合考虑我县民政服务事项、服务范围、人口基 (略) 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由承接主 (略) 会救助服务事项、服务内 (略) 会救助经办人员 * 名, (略) 配置5人,协助办理救助政策课题研究、救助档案整理归档、救助系统台账录入、救助数据统计、救助对象入户调查等事务; (略) 和社会事务股各配置1人,协助办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未成年人保护和孤儿、困境儿童救助等相关工作;丰州镇配置4人( (略) 区各1人),洪水镇、蟠龙镇、监漳镇、大有乡、贾豁乡、上司乡、涌泉乡、故城镇、分水岭乡分别配置1人,协助乡 (略) 主任做好基层经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服务时的主动发现、对象排查、家计调查、 (略) 会救助业务相关的业务培训、政策宣传、课题研究、绩效评价等工作。

    购买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 (略) 户籍。

    (2)年龄在 * 周岁以上, * 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专业不限。

    (3)政治思想表现好,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有奉献精神, (略) 会公德和 (略) ,身体健康, * 官端正,有较强服务意识和语言沟通能力, (略) 会救助服务工作。

    (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低保、贫困户子女。

    (5)同等条件下,具有民政 (略) 会工作职业水平资质证书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并优先录用。

    同时,为确保符合兜底保障和边缘贫困人口应保尽保,根据“费随事转”的原则,对全县救助对象,特别是对精准扶贫兜底保障对象和边缘对象

    进行入户排查摸底、家庭收入测算,按照调查对象每人每年 * 元的标准,确定购买服务费用。

    ( * )购买费用标准。

    根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工作性质,结合我县实际,购买经办人员每人每月工资标准按 * 元计算,全年共计 * .6万元;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类保险 * 万元;因事购买服务,按照服务对象 * 元/人·年的标准,需购买服务费用 * 万元;承接主体管理费按每人每月 * 元计算,共计2.4万元, (略) 费5万元。共计: * 万元。

    ( * )购买主要内容。

    1.事务性工作。主要包括县、乡镇经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贫困户、边缘户入户调查等服务时的主动发现、对象排查、家计调查,与社会救助业务相关的业务培训、政策宣传、课题研究、绩效评价等工作;

    2.服务性工作。主要包括对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孤儿等困境儿童的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服务。

    ( * )购买方式及程序。

    1.项目确定。购买主体 (略) 会救助服务预算下达后,确 (略) 会救助服务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相关要求,依法依规 (略) 确定政府采购方式。

    2.信息发布。项目采购方式确定后, (略) 信息。

    3.组织购买。符合条件的承接主体报名竞标,在满足服务质量、符合服务标准的前提下,通过法定程序最终确定 * 家承接主体, (略) 和承接主体签订购买合同,明确政府购买救助服务的内容、期限、数量、质量、价格、资金结算、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

    合同签订后,承接主体按 (略) 救助服务项目的义务,按时完成服务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

    4.实施监管。编办、财政、人社要加强 (略) 会救助服务的监督管理, (略) 为公开透明、规范有效。 (略) 要按规定公开购买服务的相关信息,主动接受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承接主体存在违背合同、 (略) 为,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略) 罚,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 (略) ,依法禁止相关主体在 * 定期限内参 (略) 会救助服务工作。

    5.绩效评价。 (略) 、 (略) (略) 门要认真研究制 (略) 会救助服务相关评价标准,逐步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 * 方组成的综合性评价机制,就服务成效、项目管理、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内容, (略) 会救助服务工作的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应当侧重服务对象对救助服务的满意度评价。评价 (略) 会公布,并作为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每个服务年限结束 (略) (略) (略) 绩效评价。

    ( * )购买资金。

     (略) (略) 需资金, (略) 会救助专项资金中安排,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经费不 (略) 会救助专项资金总额的2%。

原公告中:十 *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省 (略)

地    址: (略)

联 系 人:魏先生

电    话: 点击查看>>

变更为:十 *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省 (略)

地    址: (略)

联 系 人:魏先生

    电话: 点击查看>>

* 、其他内容不变

*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省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省 (略) 市紫 (略) 街 * 号都市佳地帝景苑1号楼1层 * #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 点击查看>>


(略) (略)

* 日

免责声明:
1、 (略) 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 (略) 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 (略) 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 (略) 发布者,如有错误, (略) 更正。


(略)

     (略) (略) 在“山 (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省· (略) 市)” (略) ,项目编号:武财采办备案( 点击查看>> )号, (略) 公告变更,变更如下:

* 、变更事项如下:

    原公告中: *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略) 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变更为: *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略) 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1.购买主体。县人民 (略) 会救助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购买主体”), (略) 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委编办、 (略) 、 (略) 负责购买服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

    2.承接主体。承 (略) 会救助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承接主体”)主要包括 (略) 门登记成 (略) 批准 (略) 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 * 类或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法人,依法在 (略) (略) 门登记成立的企业、 (略) 会力量。承接主体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 (略) 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 (略) 管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 * )购买人员数量、服务内容及购买条件。

    综合考虑我县民政服务事项、服务范围、人口基 (略) 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由承接主 (略) 会救助服务事项、服务内 (略) 会救助经办人员 * 名, (略) 配置5人,协助办理救助政策课题研究、救助档案整理归档、救助系统台账录入、救助数据统计、救助对象入户调查等事务; (略) 和社会事务股各配置1人,协助办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未成年人保护和孤儿、困境儿童救助等相关工作;丰州镇配置4人( (略) 区各1人),洪水镇、蟠龙镇、监漳镇、大有乡、贾豁乡、上司乡、涌泉乡、故城镇、分水岭乡分别配置1人,协助乡 (略) 主任做好基层经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服务时的主动发现、对象排查、家计调查、 (略) 会救助业务相关的业务培训、政策宣传、课题研究、绩效评价等工作。

    购买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 (略) 户籍。

    (2)年龄在 * 周岁以上, * 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专业不限。

    (3)政治思想表现好,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有奉献精神, (略) 会公德和 (略) ,身体健康, * 官端正,有较强服务意识和语言沟通能力, (略) 会救助服务工作。

    (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低保、贫困户子女。

    (5)同等条件下,具有民政 (略) 会工作职业水平资质证书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并优先录用。

    同时,为确保符合兜底保障和边缘贫困人口应保尽保,根据“费随事转”的原则,对全县救助对象,特别是对精准扶贫兜底保障对象和边缘对象

    进行入户排查摸底、家庭收入测算,按照调查对象每人每年 * 元的标准,确定购买服务费用。

    ( * )购买费用标准。

    根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工作性质,结合我县实际,购买经办人员每人每月工资标准按 * 元计算,全年共计 * .6万元;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类保险 * 万元;因事购买服务,按照服务对象 * 元/人·年的标准,需购买服务费用 * 万元;承接主体管理费按每人每月 * 元计算,共计2.4万元, (略) 费5万元。共计: * 万元。

    ( * )购买主要内容。

    1.事务性工作。主要包括县、乡镇经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贫困户、边缘户入户调查等服务时的主动发现、对象排查、家计调查,与社会救助业务相关的业务培训、政策宣传、课题研究、绩效评价等工作;

    2.服务性工作。主要包括对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孤儿等困境儿童的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服务。

    ( * )购买方式及程序。

    1.项目确定。购买主体 (略) 会救助服务预算下达后,确 (略) 会救助服务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相关要求,依法依规 (略) 确定政府采购方式。

    2.信息发布。项目采购方式确定后, (略) 信息。

    3.组织购买。符合条件的承接主体报名竞标,在满足服务质量、符合服务标准的前提下,通过法定程序最终确定 * 家承接主体, (略) 和承接主体签订购买合同,明确政府购买救助服务的内容、期限、数量、质量、价格、资金结算、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

    合同签订后,承接主体按 (略) 救助服务项目的义务,按时完成服务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

    4.实施监管。编办、财政、人社要加强 (略) 会救助服务的监督管理, (略) 为公开透明、规范有效。 (略) 要按规定公开购买服务的相关信息,主动接受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承接主体存在违背合同、 (略) 为,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略) 罚,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 (略) ,依法禁止相关主体在 * 定期限内参 (略) 会救助服务工作。

    5.绩效评价。 (略) 、 (略) (略) 门要认真研究制 (略) 会救助服务相关评价标准,逐步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 * 方组成的综合性评价机制,就服务成效、项目管理、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内容, (略) 会救助服务工作的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应当侧重服务对象对救助服务的满意度评价。评价 (略) 会公布,并作为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每个服务年限结束 (略) (略) (略) 绩效评价。

    ( * )购买资金。

     (略) (略) 需资金, (略) 会救助专项资金中安排,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经费不 (略) 会救助专项资金总额的2%。

原公告中:十 *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省 (略)

地    址: (略)

联 系 人:魏先生

电    话: 点击查看>>

变更为:十 *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省 (略)

地    址: (略)

联 系 人:魏先生

    电话: 点击查看>>

* 、其他内容不变

*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省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省 (略) 市紫 (略) 街 * 号都市佳地帝景苑1号楼1层 * #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 点击查看>>


(略) (略)

* 日

免责声明:
1、 (略) 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 (略) 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 (略) 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 (略) 发布者,如有错误, (略) 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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