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义务教育阶段教学楼、宿舍楼等项目施工及监理建设项目 监理招标文件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日期: * 年3月
目录 第 * 章招标公告.................................................................... 1 第 * 章投标人须知................................................................. 4 第 * 章评分标准.................................................................. * 第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第 * 章工程监理规范........................................................... * 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 *
(略) 义务教育阶段教学楼、宿舍楼等项目施工及监理 (略) * 、招标条件 (略) 义务教育阶段教学楼、宿舍楼等项目施工及监理建设项 (略) 门批准建设, (略)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债券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略) 。 (略) 条件,项目编号: (略) 政采公开- * -7, (略)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 、 (略) 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义务教育阶段教学楼、宿舍楼等项目施工及监理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 (略) 区高铁片区内, (略) 大道以西,幸福大道以东,牛高路以北 2.3、招标规模: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 (略) 内容为准 2.4、工期/监理服务期: 施工标段:工期: * 日历天 监理标段:监理服务期:本项目施工期、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 (略) 内容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期、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7、资金来源:政府债券资金 2.8、标段划分:共分为2个标段: 第 * 标段: (略) 义务教育阶段教学楼、宿舍楼等项目施工 第 * 标段: (略) 义务教育阶段教学楼、宿舍楼等项目监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施工标段: ①、投标人 (略) (略) 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资格;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单位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③、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保人员(以劳动合同、企业为其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为准); 监理标段: ①、投标人 (略) (略) 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 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②、拟任项目总监须具备相关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它正在施工建设项目的项目总监;
3.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须提供 * 年、 * 年、 * 年度 (略)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 * 年企业以实际注册时间为准); 3.3、投标 (略) 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 (略) 负责; 3.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中 (略) (www.ccg 点击查看>> )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 (略) 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 (略) 页、 (略) 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略) 发布时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略) 资格后审, (略) 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 (略) 理,审查内容 (略) 企业提供原件为准(原件需要真实有效)。 * 、 (略) 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 (略) 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 (略) 市公 (略) 网站http:/ 点击查看>> 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 (略) 市公 (略) 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略) : * — 点击查看>>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在 (略) 市公 (略) 办理CA数字 (略) 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 (略) 市公 (略) 网站下载专区《CA (略) 需资料》。 CA (略) : * -- 点击查看>> 4.3 (略) 文件获取 4.3.1投标报名时间: * 年3月 * 日至 * 年3月 * 日;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年3月 * 日至 * 年3月 * 日, (略) 时间每日上午8: * 时至 * : * 时,下午 * : * 时至 * : * 时(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4.3.2报名方法:本项 (略) 区公共资 (略) 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 (略) 区公 (略) 首页(网址:www.wcggzy.com)左侧“会员登录”入口持CA证书登录 (略) 网上报名。 4.3.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略) 文件费 * 元/份(售后不退),监理招标文件费 * 元/份(售后不退), (略) 上报名成功后, (略) 文件,招标文件费在开标前由代理 (略) 收取。 4.4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重要事项: 1、投标报名、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等均有时间要求,错过时间后将无法完成操作, * 切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负。 2、 (略) 文件下载并确保文件下载完整(各项附件 * 并下载), (略) 文件内容,若由此原因影响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解密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由 (略) 承担。 3、潜在投标人务必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完成保证金交纳相关操作,若未成功交纳投标保证金将影响投标文件递交,其投标被拒绝,造成的损失由 (略) 承担。 4、从投标报名至项目结束整个周期投标人务必使用同把CA证书登录操作。投标之前,投标人应认真查看CA证书信息是否过期, (略) 投项目整个周期CA证书的信息不能变更(包括不能办理延期、变更、更换、丢失补锁、损坏补锁等),若由此引起投标失败,造成的损失由 (略) 承担。 5、投标人对同 * 项目 (略) 投标的, (略) 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略) 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 (略) 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略) (略) 电话: * - 点击查看>> * 、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5.1开标地点: (略) 区公 (略) 开标厅(独山大道 * 号)。 5.2开标及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 * 年4月 * 日9: * ( (略) 时间)。 5.3本项目为电子评标项目,投标人须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 (略) 区公 (略) 网站“会员操作手册”中下载。 5.4 (略) 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5开标时投标企业需携带本企业CA (略) 解密。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 (略) 区公 (略) 网》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第 * 章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招标人 | 招标人: (略)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3 | 项目名称 | (略) 义务教育阶段教学楼、宿舍楼等项目施工及监理建设项目 | 4 | 项目编号 | (略) 政采公开- * -7 | 5 | 建设地点 | (略) 区高铁片区内, (略) 大道以西,幸福大道以东,牛高路以北。 | 6 | 资金来源 | 政府债券资金 | 7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施工期、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 8 | 监理服务期 | 本项目施工期、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 9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 (略) | 不组织 | *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 分包 | 不允许 | * | 偏离 | 不允许 | * |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 除招标文件外,招标控制价, (略) 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 (略) (略) 分。 | *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 天前。 (略) 文件的内容和要求。 | *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日期 * 天前 | * | (略) 文件澄清的时间 | 潜 (略) 登录“会员平台”查看交易系统相关内容 | * | (略) 文件修改的时间 | 潜 (略) 登录“会员平台”查看交易系统相关内容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年4月 * 日9: * ( (略) 时间) | * | 构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 *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 日历天 | *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以人民币计,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第 * 标段: * 万元整(¥: * 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日期: * 年4月 * 日 * 时 * 分前( (略) 时间)。 3、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需 (略) 基本存款 (略) 转账形式分标段分别转账至指定账户, (略) 基本存款账户或单位基本 (略) 结算卡汇入的投标保证金,视同交纳失败。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交纳成功后,需登录 (略) 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成功视同保证金交纳成功(详见《 (略) 区保证金标书费(银行子账户模式)操作手册》)。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投标人绑定成功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跨地区、跨行转账、银行周末不办公及绑定失败等因素,提前办理保证金交纳事项,招标方及代理机构不为因上述因素造成保证金交纳失败承担任何责任。 4、保证金交纳账号 账户名称: (略) 区公 (略) (略) : (略) 区农村 (略) 交纳账号:投标报名成功后,按照系统生成的“费用交纳说明单”要求交纳; | *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 电子投标文件 签名或签章 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需加盖电子签章的页面要求,投标人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 * | 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及开标 * 览表要求 | (1)电子版备份文件应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生 (略) 有文件压缩后放入U盘。 (2)上述U盘形式的电子版备份投标文件3份; (3)开标 * 览表 * 份; (4)上述U盘3份分别在3个密封袋内单独密封,开标 * 览表应单独密封,外包封上须显示“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在 * XX年XX月XX日XX:XX前不得开启”。 (5)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电子版”或“开标 * 览表”字样。 (6)上述U盘外包封应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在开标时递交。 | *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并认真检查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或送达的,视为逾期送达。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略) 址:http:/ 点击查看>> > | *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区公 (略) | * | 开标程序 | 1、 (略) 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参加开标仪式。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表持CA数字证书 (略) 。 3、宣布开标纪律。 4、宣布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姓名。 5、开标顺序:按电子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先后顺序, (略) 开标。 (1)投标人解密: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本单位企业 (略) 加密,投标人在 (略) 检查数字证书有效性。开标解密时未在规定时间 * (略) 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电子开标系统原因除外)。 (2)唱标。 (3)投标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监督代表等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投标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未签字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4)宣布开标结束。 | * | (略) 的组建 | (略) 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点击查看>> f * bf * c> (略) 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 是 (略) 确定中标人 | □是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3人。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息及评 (略) 区公 (略) 网予以公示,同时把评标结果在规定的其他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 | * | 招标控制价 | √设招标控制价 * 标段招标控制价: 大写: * 佰万 * 仟 * 佰元整 ¥: 点击查看>> 元 (略) 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 (略) 理。 | *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由招标人确定。 履约担保的金额:除“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按中标金额的5%交纳,合同条款另有规定的按规定交纳但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 %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略) 代理服务费,公证费、交易费等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其它 * 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支付。 | * | 签订合同要求 | 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亲自前来办理,并签订合同协议书。 | * | 其他 |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资格审查及加分项目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全部以投标单位提供的原件为准并与投标文件电子版 * 致,否则本项不加分。 (注:投标人提供的原件单独装入在档案袋,在档案袋上编制清单目录并标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及联系电话,在递交电子版和 * 览表时 * 并递交)。 | *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 * 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 (略) 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 * 组成文件中就同 * 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 * 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 * 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 * 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 | |
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略) 投标法》、《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略) 条件, (略) 。 1.1.2 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情况1.2.1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周期要求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的监理服务周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见招标公告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 :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 * 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6)参与或承担过类似项目有不良记录的。 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 *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略) 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略) 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负担任何责任。 1.6 保密 (略) 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略) 本项目不 (略) 1. *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召开预备会 1. * 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 * 偏离不允许 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 (1) 招标公告; (2) 投标人须知; (3)评分标准; (4) 合同条款及格式; (5) 工程监理规范; (6)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 款和第2.3 款 (略) 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 (略) 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 (略) 区公 (略) 网” (略) 文件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公示等内容。否则,其风险应 (略) 承担。 投标人从“ (略) 区公 (略) 网”下载招标文件后, (略) (略) 内容, (略) (略) 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标准要求等, (略) (略) 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 (略) 承担。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2.1投标人从“ (略) 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后, (略) (略) 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略) 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 (略) 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 (略) 的形式予以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 天,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 2.2.3在投标截止时间 * 天前, (略) (略) 修改, (略) 的形式予以发布。 (略) 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 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4 (略) (略) 分,并具有约束力。 2.2.5 (略) 并及时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概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2.6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 (略) 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 * 内容的表述上不 * 致时, (略) 为准。 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监理大纲; (6)项目监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8)附件; (9)其他资料。 3.2 投标报价3.2.1投标人的报价应根据监理责 (略) 行情,由投标人参照国家收费标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实力,自主合理报价; 3.2.2投标人的监理酬金是在监理服务期内,投标人按合同 (略) (略) (略) 需的费用,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监理期间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并计入报价; 3.2.3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4 (略) 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3.2.5投标文件只允许有 * 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 (略) 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 (略) 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 (略) 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及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 * 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略) 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招标公告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略) 分。其中,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 (略) 人的承诺。 3.7.2 (略) 文件有关监理服务周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7.3电子投标文件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使用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详见《 (略) 区公共资源全电子流程操作手册》。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系统拒绝。 3.7.4电子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单位电子签章。电子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名或签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 电子投标文件的要求 4.1.1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详见《 (略) 区公共资源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系统拒绝。 4.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详见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 (略) 区公 (略) 网上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或送达的,视为逾期送达。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略) 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最终电子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 (略) 区公 (略) 网交易系统最后 * 份投标文件为准。 4.3.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单位不得修改或撤回电子投标文件; 4.3.3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时 (略) 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企业CA、备份投标文件及开标 * 览表等,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 (略) 人不予受理。
5.2.1按 (略) 开标: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6.1 (略) 6.1.1 评标由依法 (略) 负责。 (略) 人代表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略) 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略)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 * 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略) (略) (略) 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 (略) 投标有关活动 (略) (略) 政 (略) 罚的。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略) 按照第 * 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略) 评审。第 * 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依据《 (略) 和 (略) 规定》( * 部委 * 号令)第 * 十 * 条的规定:“在评标过程中有效投标人不足 * 个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 (略) (略) 投标”, (略) 界定是否存在竞争, (略) 认为仍然存在竞争时可以继续予以评审。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 (略) 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 (略)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略)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评标后,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 (略) 区公 (略) 网公示中标侯选人信息,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招标人按规定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7.2 中标通知书 7.2.1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中标通知书)通知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人;中标通知 (略) 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的依据,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2中标人若自发出中标通知书7日内不领取中标通知书,即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2.3 (略) 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 * 候选人为中标人, (略) 活动。 7.3 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略) 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7.4.1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略) 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7.4.2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排名第 * 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 7.4.3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2日内,由中 (略) 区公 (略) 《 (略) 区公共资源全电子流程操作手册》 (略) 网上合同备案。 8. (略) 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 * 的, (略) :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 (略) (略) 有投标的; (3) (略) 人签订合同的。 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 8.1 条规定情形之 * 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 (略) 。 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略) 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略) 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 (略) (略)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略) 成员的纪律要求 (略) 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略) 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略) 。不得使用第 * 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 (略) 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略) 。 9.5 投诉 (略) 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略) (略) 门投诉。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 * :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 ( * )唱标记录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目标 | 工期 | 备注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招标人签字: | 监督人签字: | 代理人员: | (略) 签字: | | | | | | | | | |
( * )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 附表 * :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略) ,对你方的 (略) 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 (略) 附质疑问卷中的问题以书面或电子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 (略) 区公 (略) 询标室)。 附件:质疑问卷 (项目名称) (略)
( (略) 人代表签字: ) 年月日
附表 * :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 (项目名称) (略) :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表 *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监理服务期:。 工程质量:。 项目总监:(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承包合同, (略) 文件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表 * :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方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月日
附表 * :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月日
2.1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单位电子签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报价唯 * | 只能有 * 个报价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项目总监 | 符合 “招标公告 * 、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 资质要求 | 符合 “招标公告 * 、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 “招标公告 * 、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 招标控制价 | (略) 控制价 |
2.2详细评审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 分) | 综合标: * 分; 投标报价: * 分; 技术标: *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备注: (略) 人不予接受, (略) 理。 (1) (略) 控制价 * %~ * %(含 * %、 * %)之间的参与评标基准值的计算, (略) 控制价 * %时,该投标报价不参与计算评标基准值, 在报价计分时仍予以计分, (略) 控制价时否决其投标。 (2)评标基准值=招标控制价的 * %+参与评标基准值计算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 * %; (略) 控制价 * %~ * %(含 * %、 * %)之间的,则评标基准值=招标控制价的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 *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2.2.4 | 综合标( * 分) | 其他评分因素(9分) | 服务承诺(2分) | (略) 人服务、排忧解难提出的承诺(0-2分) | 企业荣誉(3分) | * 年2月1日以来连续 * 年获得省级先进监理企业得3分,连续两年得2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获奖证书原件) | 合理化建议(4分) | 对本项目以及建设单位的合理化建议0~4分。 | 监理机构( * 分) | 企业业绩(6分) | * 年2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监理业绩,有 * 项业绩得2分,最多得6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 | 监理主要检测、办公设备及人力资源配置(6分) | 针对主要检测、 (略) 综合评审, (略) 酌情:0-3分。 | 对人员配备进行综合评审, (略) 酌情:0-3分。 | 2.2.5 | 投标报价( * 分) | 投标报价基准分 * 分。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高1%在 * 分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基准分 * 分。投标报价比基准值每低1%,在基准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高加5分;满分后每再低于评标基准价1%,在满分 * 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 2.2.6 | 技术标( * 分) | 监理大纲( * 分) | 监理大纲的完整性和合理性及监理控制目标(9分) | (略) 酌情赋分:1~9分。 | 对招标项目关键点、难点的理解及监理对策(8分) | (略) 酌情赋分:1~8分。 | 质量控制的程序、措施和质量保证体系(7分) | (略) 酌情赋分:1~7分。 | 安全监督方案和措施、投资控制的程序和措施(9分) | (略) 酌情赋分:1~9分。 | 进度控制的程序和措施、合同、信息管理的内容和措施(8分) | (略) 酌情赋分:1~8分。 | 组织协调的内容和措施、监理检测试验计划(8分) | (略) 酌情赋分:1~8分。 | | | | | | |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 (略) 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 (略) 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综合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略) 依据本章第 2.1.1 项、2.1.2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 (略) 初步评审。有 *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 (略) 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 * 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 (略) 为的; (2) (略) 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的。 3.2 详细评审 3.2.1 (略) 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 (略) 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5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6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C; 3.2.2投标人最后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 * 位“ * 舍 * 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略)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略) 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 (略) 可以书面形式要 (略) 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 (略) 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 (略) 补正。 (略)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 (略) 分。 3.3.3 (略) 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 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 (略) 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略) 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GF- 点击查看>> (仅供参考)
编号: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略) (略) 制定 (略) (略)
(略) 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略)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 * 致,订立本合同。 *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监理工程内容:。 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大写
(小写
元)。 * 、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 (略) 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 (略) 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 (略) 分。 *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联系电话: 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联系电话: 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联系电话: * 、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元(大写:
整。)(按中标价的0.9%计费) * 、期限 1. 监理期限:该项目施工期、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月 /日始,至 /年 / 月/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日始,至 /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年 / 月 /日止。 * 、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 、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年月日。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 * 式 *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略) : (略) :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略) 分 通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 (略) 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 (略) 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 * 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 * 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 (略) 控制,对合同、 (略) 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 (略) 协调, (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 (略) 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 *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 (略) 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 * “酬金”是 (略) 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 *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 *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 * “ * 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 * 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 *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 (略) 载内容的形式。 1.1. * “天”是指第 * 天零时至第 * 天零时的时间。 1.1. * “月”是指按公历从 * 个月中任何 * 天开始的 * 个公历月时间。 1.1. *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 (略) 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 (略) 工程); (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 (略) 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 * 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 监理人的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 * 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 * 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 * )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 * )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 * )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 (略) 检验或见证 (略) 抽检; ( * )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 * )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 * )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 *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 * )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 *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 (略) 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 *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 *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 *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 * )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 (略) 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 * 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 (略) 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 (略) 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 (略) 。 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 * 的监理人员: (1) (略) 为的; (2) (略) (略) 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 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 (略) 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 (略) 职责。 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 (略) 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 (略) 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 (略) 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 (略) 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 *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 文件资料 (略) 期内,监 (略) (略) 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义务 3.1 告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 (略) 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3.3.2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 (略) (略) 关系, (略) 本合同提 (略) 条件。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 * 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3.5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 答复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7 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略) 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 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略) 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1.2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略) 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4.2.2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 * 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 (略) 或 (略) 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 (略) 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 (略) 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 (略) 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变更 6.2.1 任何 * 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 (略) 变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 (略) 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 (略) 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 * 天。 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 (略) 。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 (略) 相应调整。 6.2.5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 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 * 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 * 方无正 (略) 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 * 方可以根据本合同 (略) 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 (略) 或部分 (略) (略) 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 * 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略) 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 (略) 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 (略) 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 (略) 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略) 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 * 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 (略) 分义务的通知; (略) 工作时间超过 * 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 6.3.3 当监理人无正 (略) 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 6.3.4 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 * 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 * 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 (略) (略) 分工作。暂停工作后 * 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 6.3.5 因不可抗力 (略) (略) (略) 时, * 方应立即通知另 * 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 6.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6.4 终止 (略) 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本合 (略) 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 (略) 酬金。 7. 争议解决 7.1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 * 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 (略) 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外出考察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要 (略) 的材料 (略) 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3 咨询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 (略) 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4 奖励 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 * 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5 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 (略) 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6 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 (略) 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7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8.8 著作权 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 (略) 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略) 分 专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按协议书约定的排列顺序,双方有关工程的检查,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 (略) 分,按文件出具的先后顺序,后者具有优先解释权
。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 本工程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职务,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的“ * 控”.“ * 管”.“ * 协调”(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组织协调(7)安全监管
。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另行协商。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本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监理规范、设计图纸、施工合同、相关会议纪要等,在通用条件基础上,根据本工程 (略) 协商
。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标准、图集等,如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可行性报告、项目批复文件、施工图纸、图纸审查报告等 。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投标文件中拟定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及必要的检测设备和办公器具
。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1)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2)调离本单位的:(3)监理人员需长期脱产 (略) 职责的,与建设单位协商并取得建设单位同意
。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 * 控”、“ * 管”、“ * 协调 ”,本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和信息管理: (略) 关系协调: (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监理人必须保证全程监控、管理施工,尤其是关键时段、 (略) 位的 (略) 监管。 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与建设单位协商并取得建设单位同意 。 2.4.5本合同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兼任其他工程,监理人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位。无论任何原因,不得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确需更换时,经发包人同意。 总监理工程师在工地每周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否则给予 * 元每天的违约金。发包人提出撤换不胜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时,监理人应及时更换,否则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 * 切后果。 2.4.6监理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监理 (略) 投标文件的承诺。并在开工前7天将管理机 (略) 管理人员安排以报告的形式报送发包人;报告内容应包括合同管理、施工、技术、材料、质量、安全、财务等主要监理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以及各工种技术监理的安排情况,并同时提交主要监 (略) 之间的劳动关系 (略) 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2.5.监理人提交的项目管理机 (略) 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到位,每周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略) 为(即在正常工作日内,没有向发包人请假,离开工地4小时以上),罚款 * 元/每人次。 监理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工作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略) 的部位,监理单位必 (略) 旁站, (略) 为( (略) , (略) ),罚款 * 元/每次。 2.6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监理规划:签订监理合同并收到设计文件后,第 * 次工地会议前7日内提交1份:监理实施细则:与监理规划同时提交业主1份:监理月报:每月 * 日前提交监理月报,其他报告双方协商确定。 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 (略) 有权属于: 委 托人 。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1天,业主方和监 (略) 确认并书面签字后移交。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7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2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人民币 ,比例为:
/ ,汇率为:
/ 。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支付比例 | 支付金额(元) | 首付款 | 主体工程完工.验收后 | 签约酬金的 * % | | 第 * 次付款 | 工程竣工验收后 | 签约酬金的 * % | | | | | | | | | |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或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 6.2 变更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 (略) 调解时,可提交 (略) 在 (略) 门及仲裁机构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2) 种方式: (1)提请 (略) 在地 (略) 进行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 (略) (略) 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7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略) 工作完成后 7 (略) 费用。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双方约定 %。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略) 约定
。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略) 约定
。 第 * 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略) 约定 。 8.8著作权 监理人 (略) 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略) 约定 。 9. 补充条款 专用条件中没有约定的,按通用条 (略)
。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 。 A-2 设计阶段:
/
。 A-3 保修阶段:(1) 检查和记录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2)对修复的 (略) 验收、签认;(3)调查分析工程质量缺陷的原因,并确认责任归属 。 A-4 其他( (略) 、外部协调工作等):
/
。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 | 数量 | 工作要求 | 提供时间 | 1. 工程技术人员 | | | | 2. 辅助工作人员 | | | | 3. 其他人员 | | | | | | | |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 | 数量 | 面积 | 提供时间 | 1. 办公用房 | | | | 2. 生活用房 | | | | 3. 试验用房 | | | | 4. 样品用房 | | | | | | | |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 |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称 | 份数 | 提供时间 | 备注 | 1. 工程立项文件 | 1 | | | 2. 工程勘察文件 | 1 | | |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 1 | | |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 1 | | | 5. 施工许可文件 | 1 | | | 6. 其他文件 | | | | | | | |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 | 数量 | 型号与规格 | 提供时间 | 1. 通讯设备 | | | | 2. 办公设备 | | | | 3. 交通工具 | | | |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 | | | | | | |
以国家颁布的最新规范和规程为准。
第 * 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标段)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
期:年月日
目录 (由 (略) 编制)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致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 第标段的招标文件(含补充通知) (略) 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监理服务期为 ,项目总监(姓名) ,证书编号:,投标质量达到, (略) 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承担本工程的监理工作, (略) 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2.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 * 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3.
(略) 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 (略) 分。 (3) (略) 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 (略) 监理合同工程。 (5) * 旦我方中标, (略) 代理机构。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和第1.4.3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 期:年月日
( * )投标函附录(开标 * 览表) 项目名称 | | 标段 | | 投标单位名称 | | 投标报价 | 大写: | 小写: | 计划进驻日期 | 接 (略) 通知后
天内 | 投标质量 | | 监理服务期 | | 投标有效期 | | 项目总监 | | 等级及证书编号 | | 备注 | | | | | | |
注: 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本表格格式填写,投标函附录必须与投标函保持 * 致,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废标。 2、本汇总表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不得缺项。以上费用均保留小数点后 * 位。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 期:年月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
别: 年 龄:职
务: 身份证号: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年月日 *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 (略) 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年月日 * 、投标保证金 附:投 (略) 转款凭证及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 、监理大纲
* 、项目监理机构 ( *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总监应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身份证、职称证、监理过的项目业绩需须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扫描件。
姓名 | | 年龄 | | 学历 | | 职称 | | 职务 |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略)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主要施工管理经历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略) 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总监理工程师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
(注:该项为加分项,各投标企业根据企业自身情况提供。) (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传真 | | 电子信箱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专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监理工程师 | | 资质证书编号 | | 监理员 | | 营业执照号 | | 安全监理员 | | 注册资金 | | 高级职称人员 | | (略) | | 中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 初级职称人员 | | 经营范围 备注 | | | | | | | | | | | |
说明:本表后应附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第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总监(项目总监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 (略) 引起的 * 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年月日 ( * ) (略)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招标文件要求其他材料。
* 、附件 ( * )承诺书 (招标人) : 我方在此声明,本 (略) (略) 有资料均真实、有效和准确。 我方保证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否则,若中标,无条件放弃中标资格,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 (略) 引起 (略) (略) 罚, (略) 代理机构由此受到 (略) 全额承担。 特此承诺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年月日 ( * )招标文件内容确认书 (招标人)
: (略) (略) : (略) 文件及有关组成文件的内容, (略) 文件及有关组成文件提出需要澄清、疑问、异议的权利, (略) 文件及有关组成文件的内容已充 (略) 同意没有任何异议,且我方保证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我方承认、 (略) 文件及有关组成文件的每 * 款要求,并放弃提出 * 切存有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 (略) 文件的任何内容提出异议。 。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 期:年月日
( *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 、 (略) 活动。 * 、杜绝任何形式 (略) 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 、 (略) 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 (略) 罚。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 期:年月日
致: (略) (略) (略) 组织的项目中若中标,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 (略) (略) * 次性支付该项目不含税的中标服务费。 特此承诺!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 期:年月日
( * )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承诺,我们在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及标段)中若中标,我们保证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7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否则,我方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特此承诺!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 、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要求的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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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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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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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6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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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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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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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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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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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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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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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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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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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义务教育阶段教学楼、宿舍楼等项目施工及监理建设项目 监理招标文件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日期: * 年3月
目录 第 * 章招标公告.................................................................... 1 第 * 章投标人须知................................................................. 4 第 * 章评分标准.................................................................. * 第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第 * 章工程监理规范........................................................... * 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 *
(略) 义务教育阶段教学楼、宿舍楼等项目施工及监理 (略) * 、招标条件 (略) 义务教育阶段教学楼、宿舍楼等项目施工及监理建设项 (略) 门批准建设, (略)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债券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略) 。 (略) 条件,项目编号: (略) 政采公开- * -7, (略)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 、 (略) 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义务教育阶段教学楼、宿舍楼等项目施工及监理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 (略) 区高铁片区内, (略) 大道以西,幸福大道以东,牛高路以北 2.3、招标规模: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 (略) 内容为准 2.4、工期/监理服务期: 施工标段:工期: * 日历天 监理标段:监理服务期:本项目施工期、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 (略) 内容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期、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7、资金来源:政府债券资金 2.8、标段划分:共分为2个标段: 第 * 标段: (略) 义务教育阶段教学楼、宿舍楼等项目施工 第 * 标段: (略) 义务教育阶段教学楼、宿舍楼等项目监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施工标段: ①、投标人 (略) (略) 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资格;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单位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③、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保人员(以劳动合同、企业为其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为准); 监理标段: ①、投标人 (略) (略) 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 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②、拟任项目总监须具备相关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它正在施工建设项目的项目总监;
3.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须提供 * 年、 * 年、 * 年度 (略)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 * 年企业以实际注册时间为准); 3.3、投标 (略) 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 (略) 负责; 3.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中 (略) (www.ccg 点击查看>> )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 (略) 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 (略) 页、 (略) 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略) 发布时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略) 资格后审, (略) 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 (略) 理,审查内容 (略) 企业提供原件为准(原件需要真实有效)。 * 、 (略) 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 (略) 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 (略) 市公 (略) 网站http:/ 点击查看>> 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 (略) 市公 (略) 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略) : * — 点击查看>>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在 (略) 市公 (略) 办理CA数字 (略) 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 (略) 市公 (略) 网站下载专区《CA (略) 需资料》。 CA (略) : * -- 点击查看>> 4.3 (略) 文件获取 4.3.1投标报名时间: * 年3月 * 日至 * 年3月 * 日;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年3月 * 日至 * 年3月 * 日, (略) 时间每日上午8: * 时至 * : * 时,下午 * : * 时至 * : * 时(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4.3.2报名方法:本项 (略) 区公共资 (略) 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 (略) 区公 (略) 首页(网址:www.wcggzy.com)左侧“会员登录”入口持CA证书登录 (略) 网上报名。 4.3.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略) 文件费 * 元/份(售后不退),监理招标文件费 * 元/份(售后不退), (略) 上报名成功后, (略) 文件,招标文件费在开标前由代理 (略) 收取。 4.4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重要事项: 1、投标报名、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等均有时间要求,错过时间后将无法完成操作, * 切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负。 2、 (略) 文件下载并确保文件下载完整(各项附件 * 并下载), (略) 文件内容,若由此原因影响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解密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由 (略) 承担。 3、潜在投标人务必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完成保证金交纳相关操作,若未成功交纳投标保证金将影响投标文件递交,其投标被拒绝,造成的损失由 (略) 承担。 4、从投标报名至项目结束整个周期投标人务必使用同把CA证书登录操作。投标之前,投标人应认真查看CA证书信息是否过期, (略) 投项目整个周期CA证书的信息不能变更(包括不能办理延期、变更、更换、丢失补锁、损坏补锁等),若由此引起投标失败,造成的损失由 (略) 承担。 5、投标人对同 * 项目 (略) 投标的, (略) 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略) 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 (略) 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略) (略) 电话: * - 点击查看>> * 、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5.1开标地点: (略) 区公 (略) 开标厅(独山大道 * 号)。 5.2开标及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 * 年4月 * 日9: * ( (略) 时间)。 5.3本项目为电子评标项目,投标人须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 (略) 区公 (略) 网站“会员操作手册”中下载。 5.4 (略) 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5开标时投标企业需携带本企业CA (略) 解密。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 (略) 区公 (略) 网》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第 * 章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招标人 | 招标人: (略)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3 | 项目名称 | (略) 义务教育阶段教学楼、宿舍楼等项目施工及监理建设项目 | 4 | 项目编号 | (略) 政采公开- * -7 | 5 | 建设地点 | (略) 区高铁片区内, (略) 大道以西,幸福大道以东,牛高路以北。 | 6 | 资金来源 | 政府债券资金 | 7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施工期、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 8 | 监理服务期 | 本项目施工期、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 9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 (略) | 不组织 | *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 分包 | 不允许 | * | 偏离 | 不允许 | * |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 除招标文件外,招标控制价, (略) 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 (略) (略) 分。 | *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 天前。 (略) 文件的内容和要求。 | *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日期 * 天前 | * | (略) 文件澄清的时间 | 潜 (略) 登录“会员平台”查看交易系统相关内容 | * | (略) 文件修改的时间 | 潜 (略) 登录“会员平台”查看交易系统相关内容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年4月 * 日9: * ( (略) 时间) | * | 构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 *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 日历天 | *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以人民币计,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第 * 标段: * 万元整(¥: * 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日期: * 年4月 * 日 * 时 * 分前( (略) 时间)。 3、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需 (略) 基本存款 (略) 转账形式分标段分别转账至指定账户, (略) 基本存款账户或单位基本 (略) 结算卡汇入的投标保证金,视同交纳失败。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交纳成功后,需登录 (略) 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成功视同保证金交纳成功(详见《 (略) 区保证金标书费(银行子账户模式)操作手册》)。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投标人绑定成功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跨地区、跨行转账、银行周末不办公及绑定失败等因素,提前办理保证金交纳事项,招标方及代理机构不为因上述因素造成保证金交纳失败承担任何责任。 4、保证金交纳账号 账户名称: (略) 区公 (略) (略) : (略) 区农村 (略) 交纳账号:投标报名成功后,按照系统生成的“费用交纳说明单”要求交纳; | *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 电子投标文件 签名或签章 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需加盖电子签章的页面要求,投标人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 * | 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及开标 * 览表要求 | (1)电子版备份文件应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生 (略) 有文件压缩后放入U盘。 (2)上述U盘形式的电子版备份投标文件3份; (3)开标 * 览表 * 份; (4)上述U盘3份分别在3个密封袋内单独密封,开标 * 览表应单独密封,外包封上须显示“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在 * XX年XX月XX日XX:XX前不得开启”。 (5)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电子版”或“开标 * 览表”字样。 (6)上述U盘外包封应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在开标时递交。 | *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并认真检查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或送达的,视为逾期送达。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略) 址:http:/ 点击查看>> > | *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区公 (略) | * | 开标程序 | 1、 (略) 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参加开标仪式。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表持CA数字证书 (略) 。 3、宣布开标纪律。 4、宣布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姓名。 5、开标顺序:按电子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先后顺序, (略) 开标。 (1)投标人解密: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本单位企业 (略) 加密,投标人在 (略) 检查数字证书有效性。开标解密时未在规定时间 * (略) 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电子开标系统原因除外)。 (2)唱标。 (3)投标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监督代表等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投标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未签字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4)宣布开标结束。 | * | (略) 的组建 | (略) 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点击查看>> f * bf * c> (略) 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 是 (略) 确定中标人 | □是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3人。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息及评 (略) 区公 (略) 网予以公示,同时把评标结果在规定的其他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 | * | 招标控制价 | √设招标控制价 * 标段招标控制价: 大写: * 佰万 * 仟 * 佰元整 ¥: 点击查看>> 元 (略) 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 (略) 理。 | *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由招标人确定。 履约担保的金额:除“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按中标金额的5%交纳,合同条款另有规定的按规定交纳但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 %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略) 代理服务费,公证费、交易费等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其它 * 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支付。 | * | 签订合同要求 | 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亲自前来办理,并签订合同协议书。 | * | 其他 |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资格审查及加分项目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全部以投标单位提供的原件为准并与投标文件电子版 * 致,否则本项不加分。 (注:投标人提供的原件单独装入在档案袋,在档案袋上编制清单目录并标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及联系电话,在递交电子版和 * 览表时 * 并递交)。 | *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 * 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 (略) 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 * 组成文件中就同 * 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 * 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 * 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 * 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 | |
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略) 投标法》、《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略) 条件, (略) 。 1.1.2 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情况1.2.1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周期要求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的监理服务周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见招标公告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 :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 * 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6)参与或承担过类似项目有不良记录的。 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 *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略) 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略) 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负担任何责任。 1.6 保密 (略) 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略) 本项目不 (略) 1. *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召开预备会 1. * 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 * 偏离不允许 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 (1) 招标公告; (2) 投标人须知; (3)评分标准; (4) 合同条款及格式; (5) 工程监理规范; (6)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 款和第2.3 款 (略) 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 (略) 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 (略) 区公 (略) 网” (略) 文件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公示等内容。否则,其风险应 (略) 承担。 投标人从“ (略) 区公 (略) 网”下载招标文件后, (略) (略) 内容, (略) (略) 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标准要求等, (略) (略) 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 (略) 承担。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2.1投标人从“ (略) 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后, (略) (略) 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略) 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 (略) 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 (略) 的形式予以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 天,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 2.2.3在投标截止时间 * 天前, (略) (略) 修改, (略) 的形式予以发布。 (略) 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 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4 (略) (略) 分,并具有约束力。 2.2.5 (略) 并及时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概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2.6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 (略) 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 * 内容的表述上不 * 致时, (略) 为准。 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监理大纲; (6)项目监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8)附件; (9)其他资料。 3.2 投标报价3.2.1投标人的报价应根据监理责 (略) 行情,由投标人参照国家收费标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实力,自主合理报价; 3.2.2投标人的监理酬金是在监理服务期内,投标人按合同 (略) (略) (略) 需的费用,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监理期间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并计入报价; 3.2.3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4 (略) 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3.2.5投标文件只允许有 * 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 (略) 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 (略) 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 (略) 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及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 * 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略) 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招标公告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略) 分。其中,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 (略) 人的承诺。 3.7.2 (略) 文件有关监理服务周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7.3电子投标文件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使用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详见《 (略) 区公共资源全电子流程操作手册》。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系统拒绝。 3.7.4电子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单位电子签章。电子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名或签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 电子投标文件的要求 4.1.1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详见《 (略) 区公共资源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系统拒绝。 4.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详见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 (略) 区公 (略) 网上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或送达的,视为逾期送达。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略) 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最终电子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 (略) 区公 (略) 网交易系统最后 * 份投标文件为准。 4.3.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单位不得修改或撤回电子投标文件; 4.3.3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时 (略) 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企业CA、备份投标文件及开标 * 览表等,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 (略) 人不予受理。
5.2.1按 (略) 开标: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6.1 (略) 6.1.1 评标由依法 (略) 负责。 (略) 人代表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略) 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略)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 * 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略) (略) (略) 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 (略) 投标有关活动 (略) (略) 政 (略) 罚的。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略) 按照第 * 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略) 评审。第 * 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依据《 (略) 和 (略) 规定》( * 部委 * 号令)第 * 十 * 条的规定:“在评标过程中有效投标人不足 * 个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 (略) (略) 投标”, (略) 界定是否存在竞争, (略) 认为仍然存在竞争时可以继续予以评审。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 (略) 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 (略)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略)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评标后,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 (略) 区公 (略) 网公示中标侯选人信息,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招标人按规定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7.2 中标通知书 7.2.1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中标通知书)通知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人;中标通知 (略) 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的依据,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2中标人若自发出中标通知书7日内不领取中标通知书,即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2.3 (略) 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 * 候选人为中标人, (略) 活动。 7.3 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略) 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7.4.1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略) 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7.4.2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排名第 * 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 7.4.3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2日内,由中 (略) 区公 (略) 《 (略) 区公共资源全电子流程操作手册》 (略) 网上合同备案。 8. (略) 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 * 的, (略) :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 (略) (略) 有投标的; (3) (略) 人签订合同的。 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 8.1 条规定情形之 * 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 (略) 。 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略) 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略) 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 (略) (略)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略) 成员的纪律要求 (略) 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略) 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略) 。不得使用第 * 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 (略) 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略) 。 9.5 投诉 (略) 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略) (略) 门投诉。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 * :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 ( * )唱标记录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目标 | 工期 | 备注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招标人签字: | 监督人签字: | 代理人员: | (略) 签字: | | | | | | | | | |
( * )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 附表 * :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略) ,对你方的 (略) 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 (略) 附质疑问卷中的问题以书面或电子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 (略) 区公 (略) 询标室)。 附件:质疑问卷 (项目名称) (略)
( (略) 人代表签字: ) 年月日
附表 * :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 (项目名称) (略) :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表 *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监理服务期:。 工程质量:。 项目总监:(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承包合同, (略) 文件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表 * :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方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月日
附表 * :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月日
2.1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单位电子签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报价唯 * | 只能有 * 个报价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项目总监 | 符合 “招标公告 * 、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 资质要求 | 符合 “招标公告 * 、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 “招标公告 * 、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 招标控制价 | (略) 控制价 |
2.2详细评审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 分) | 综合标: * 分; 投标报价: * 分; 技术标: *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备注: (略) 人不予接受, (略) 理。 (1) (略) 控制价 * %~ * %(含 * %、 * %)之间的参与评标基准值的计算, (略) 控制价 * %时,该投标报价不参与计算评标基准值, 在报价计分时仍予以计分, (略) 控制价时否决其投标。 (2)评标基准值=招标控制价的 * %+参与评标基准值计算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 * %; (略) 控制价 * %~ * %(含 * %、 * %)之间的,则评标基准值=招标控制价的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 *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2.2.4 | 综合标( * 分) | 其他评分因素(9分) | 服务承诺(2分) | (略) 人服务、排忧解难提出的承诺(0-2分) | 企业荣誉(3分) | * 年2月1日以来连续 * 年获得省级先进监理企业得3分,连续两年得2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获奖证书原件) | 合理化建议(4分) | 对本项目以及建设单位的合理化建议0~4分。 | 监理机构( * 分) | 企业业绩(6分) | * 年2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监理业绩,有 * 项业绩得2分,最多得6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 | 监理主要检测、办公设备及人力资源配置(6分) | 针对主要检测、 (略) 综合评审, (略) 酌情:0-3分。 | 对人员配备进行综合评审, (略) 酌情:0-3分。 | 2.2.5 | 投标报价( * 分) | 投标报价基准分 * 分。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高1%在 * 分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基准分 * 分。投标报价比基准值每低1%,在基准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高加5分;满分后每再低于评标基准价1%,在满分 * 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 2.2.6 | 技术标( * 分) | 监理大纲( * 分) | 监理大纲的完整性和合理性及监理控制目标(9分) | (略) 酌情赋分:1~9分。 | 对招标项目关键点、难点的理解及监理对策(8分) | (略) 酌情赋分:1~8分。 | 质量控制的程序、措施和质量保证体系(7分) | (略) 酌情赋分:1~7分。 | 安全监督方案和措施、投资控制的程序和措施(9分) | (略) 酌情赋分:1~9分。 | 进度控制的程序和措施、合同、信息管理的内容和措施(8分) | (略) 酌情赋分:1~8分。 | 组织协调的内容和措施、监理检测试验计划(8分) | (略) 酌情赋分:1~8分。 | | | | | | |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 (略) 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 (略) 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综合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略) 依据本章第 2.1.1 项、2.1.2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 (略) 初步评审。有 *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 (略) 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 * 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 (略) 为的; (2) (略) 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的。 3.2 详细评审 3.2.1 (略) 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 (略) 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5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6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C; 3.2.2投标人最后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 * 位“ * 舍 * 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略)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略) 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 (略) 可以书面形式要 (略) 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 (略) 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 (略) 补正。 (略)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 (略) 分。 3.3.3 (略) 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 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 (略) 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略) 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GF- 点击查看>> (仅供参考)
编号: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略) (略) 制定 (略) (略)
(略) 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略)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 * 致,订立本合同。 *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监理工程内容:。 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大写
(小写
元)。 * 、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 (略) 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 (略) 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 (略) 分。 *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联系电话: 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联系电话: 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联系电话: * 、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元(大写:
整。)(按中标价的0.9%计费) * 、期限 1. 监理期限:该项目施工期、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月 /日始,至 /年 / 月/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日始,至 /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年 / 月 /日止。 * 、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 、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年月日。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 * 式 *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略) : (略) :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略) 分 通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 (略) 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 (略) 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 * 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 * 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 (略) 控制,对合同、 (略) 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 (略) 协调, (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 (略) 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 *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 (略) 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 * “酬金”是 (略) 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 *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 *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 * “ * 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 * 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 *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 (略) 载内容的形式。 1.1. * “天”是指第 * 天零时至第 * 天零时的时间。 1.1. * “月”是指按公历从 * 个月中任何 * 天开始的 * 个公历月时间。 1.1. *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 (略) 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 (略) 工程); (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 (略) 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 * 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 监理人的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 * 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 * 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 * )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 * )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 * )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 (略) 检验或见证 (略) 抽检; ( * )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 * )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 * )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 *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 * )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 *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 (略) 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 *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 *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 *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 * )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 (略) 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 * 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 (略) 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 (略) 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 (略) 。 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 * 的监理人员: (1) (略) 为的; (2) (略) (略) 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 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 (略) 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 (略) 职责。 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 (略) 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 (略) 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 (略) 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 (略) 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 *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 文件资料 (略) 期内,监 (略) (略) 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义务 3.1 告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 (略) 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3.3.2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 (略) (略) 关系, (略) 本合同提 (略) 条件。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 * 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3.5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 答复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7 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略) 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 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略) 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1.2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略) 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4.2.2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 * 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 (略) 或 (略) 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 (略) 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 (略) 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 (略) 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变更 6.2.1 任何 * 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 (略) 变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 (略) 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 (略) 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 * 天。 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 (略) 。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 (略) 相应调整。 6.2.5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 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 * 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 * 方无正 (略) 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 * 方可以根据本合同 (略) 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 (略) 或部分 (略) (略) 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 * 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略) 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 (略) 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 (略) 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 (略) 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略) 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 * 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 (略) 分义务的通知; (略) 工作时间超过 * 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 6.3.3 当监理人无正 (略) 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 6.3.4 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 * 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 * 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 (略) (略) 分工作。暂停工作后 * 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 6.3.5 因不可抗力 (略) (略) (略) 时, * 方应立即通知另 * 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 6.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6.4 终止 (略) 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本合 (略) 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 (略) 酬金。 7. 争议解决 7.1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 * 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 (略) 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外出考察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要 (略) 的材料 (略) 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3 咨询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 (略) 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4 奖励 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 * 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5 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 (略) 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6 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 (略) 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7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8.8 著作权 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 (略) 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略) 分 专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按协议书约定的排列顺序,双方有关工程的检查,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 (略) 分,按文件出具的先后顺序,后者具有优先解释权
。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 本工程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职务,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的“ * 控”.“ * 管”.“ * 协调”(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组织协调(7)安全监管
。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另行协商。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本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监理规范、设计图纸、施工合同、相关会议纪要等,在通用条件基础上,根据本工程 (略) 协商
。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标准、图集等,如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可行性报告、项目批复文件、施工图纸、图纸审查报告等 。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投标文件中拟定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及必要的检测设备和办公器具
。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1)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2)调离本单位的:(3)监理人员需长期脱产 (略) 职责的,与建设单位协商并取得建设单位同意
。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 * 控”、“ * 管”、“ * 协调 ”,本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和信息管理: (略) 关系协调: (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监理人必须保证全程监控、管理施工,尤其是关键时段、 (略) 位的 (略) 监管。 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与建设单位协商并取得建设单位同意 。 2.4.5本合同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兼任其他工程,监理人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位。无论任何原因,不得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确需更换时,经发包人同意。 总监理工程师在工地每周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否则给予 * 元每天的违约金。发包人提出撤换不胜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时,监理人应及时更换,否则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 * 切后果。 2.4.6监理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监理 (略) 投标文件的承诺。并在开工前7天将管理机 (略) 管理人员安排以报告的形式报送发包人;报告内容应包括合同管理、施工、技术、材料、质量、安全、财务等主要监理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以及各工种技术监理的安排情况,并同时提交主要监 (略) 之间的劳动关系 (略) 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2.5.监理人提交的项目管理机 (略) 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到位,每周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略) 为(即在正常工作日内,没有向发包人请假,离开工地4小时以上),罚款 * 元/每人次。 监理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工作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略) 的部位,监理单位必 (略) 旁站, (略) 为( (略) , (略) ),罚款 * 元/每次。 2.6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监理规划:签订监理合同并收到设计文件后,第 * 次工地会议前7日内提交1份:监理实施细则:与监理规划同时提交业主1份:监理月报:每月 * 日前提交监理月报,其他报告双方协商确定。 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 (略) 有权属于: 委 托人 。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1天,业主方和监 (略) 确认并书面签字后移交。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7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2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人民币 ,比例为:
/ ,汇率为:
/ 。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支付比例 | 支付金额(元) | 首付款 | 主体工程完工.验收后 | 签约酬金的 * % | | 第 * 次付款 | 工程竣工验收后 | 签约酬金的 * % | | | | | | | | | |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或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 6.2 变更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 (略) 调解时,可提交 (略) 在 (略) 门及仲裁机构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2) 种方式: (1)提请 (略) 在地 (略) 进行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 (略) (略) 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7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略) 工作完成后 7 (略) 费用。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双方约定 %。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略) 约定
。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略) 约定
。 第 * 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略) 约定 。 8.8著作权 监理人 (略) 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略) 约定 。 9. 补充条款 专用条件中没有约定的,按通用条 (略)
。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 。 A-2 设计阶段:
/
。 A-3 保修阶段:(1) 检查和记录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2)对修复的 (略) 验收、签认;(3)调查分析工程质量缺陷的原因,并确认责任归属 。 A-4 其他( (略) 、外部协调工作等):
/
。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 | 数量 | 工作要求 | 提供时间 | 1. 工程技术人员 | | | | 2. 辅助工作人员 | | | | 3. 其他人员 | | | | | | | |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 | 数量 | 面积 | 提供时间 | 1. 办公用房 | | | | 2. 生活用房 | | | | 3. 试验用房 | | | | 4. 样品用房 | | | | | | | |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 |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称 | 份数 | 提供时间 | 备注 | 1. 工程立项文件 | 1 | | | 2. 工程勘察文件 | 1 | | |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 1 | | |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 1 | | | 5. 施工许可文件 | 1 | | | 6. 其他文件 | | | | | | | |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 | 数量 | 型号与规格 | 提供时间 | 1. 通讯设备 | | | | 2. 办公设备 | | | | 3. 交通工具 | | | |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 | | | | | | |
以国家颁布的最新规范和规程为准。
第 * 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标段)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
期:年月日
目录 (由 (略) 编制)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致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 第标段的招标文件(含补充通知) (略) 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监理服务期为 ,项目总监(姓名) ,证书编号:,投标质量达到, (略) 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承担本工程的监理工作, (略) 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2.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 * 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3.
(略) 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 (略) 分。 (3) (略) 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 (略) 监理合同工程。 (5) * 旦我方中标, (略) 代理机构。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和第1.4.3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 期:年月日
( * )投标函附录(开标 * 览表) 项目名称 | | 标段 | | 投标单位名称 | | 投标报价 | 大写: | 小写: | 计划进驻日期 | 接 (略) 通知后
天内 | 投标质量 | | 监理服务期 | | 投标有效期 | | 项目总监 | | 等级及证书编号 | | 备注 | | | | | | |
注: 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本表格格式填写,投标函附录必须与投标函保持 * 致,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废标。 2、本汇总表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不得缺项。以上费用均保留小数点后 * 位。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 期:年月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
别: 年 龄:职
务: 身份证号: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年月日 *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 (略) 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年月日 * 、投标保证金 附:投 (略) 转款凭证及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 、监理大纲
* 、项目监理机构 ( *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总监应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身份证、职称证、监理过的项目业绩需须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扫描件。
姓名 | | 年龄 | | 学历 | | 职称 | | 职务 |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略)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主要施工管理经历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略) 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总监理工程师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
(注:该项为加分项,各投标企业根据企业自身情况提供。) (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传真 | | 电子信箱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专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监理工程师 | | 资质证书编号 | | 监理员 | | 营业执照号 | | 安全监理员 | | 注册资金 | | 高级职称人员 | | (略) | | 中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 初级职称人员 | | 经营范围 备注 | | | | | | | | | | | |
说明:本表后应附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第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总监(项目总监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 (略) 引起的 * 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年月日 ( * ) (略)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招标文件要求其他材料。
* 、附件 ( * )承诺书 (招标人) : 我方在此声明,本 (略) (略) 有资料均真实、有效和准确。 我方保证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否则,若中标,无条件放弃中标资格,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 (略) 引起 (略) (略) 罚, (略) 代理机构由此受到 (略) 全额承担。 特此承诺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年月日 ( * )招标文件内容确认书 (招标人)
: (略) (略) : (略) 文件及有关组成文件的内容, (略) 文件及有关组成文件提出需要澄清、疑问、异议的权利, (略) 文件及有关组成文件的内容已充 (略) 同意没有任何异议,且我方保证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我方承认、 (略) 文件及有关组成文件的每 * 款要求,并放弃提出 * 切存有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 (略) 文件的任何内容提出异议。 。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 期:年月日
( *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 、 (略) 活动。 * 、杜绝任何形式 (略) 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 、 (略) 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 (略) 罚。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 期:年月日
致: (略) (略) (略) 组织的项目中若中标,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 (略) (略) * 次性支付该项目不含税的中标服务费。 特此承诺!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 期:年月日
( * )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承诺,我们在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及标段)中若中标,我们保证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7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否则,我方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特此承诺!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 、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要求的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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