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20年度生产用车租赁服务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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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20年度生产用车租赁服务招标变更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编号: JM- 点击查看>> * -Z *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M- 点击查看>>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乡规 (略) * 年度生产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日期: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 日9: * 前,将响应文件邮寄至 (略) 市公 (略) ( (略) (略) )。

更正内容:

(略)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 * ﹞ * 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依规创新公共资源 (略) 方式的通知》(吉公管办﹝ * ﹞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在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对本项目相关采购事项做出如下调整:

( * )响应文件提 (略) 接收变更为接收邮寄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1.邮寄地址。各供应商应通过邮寄方式,按照本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至:

收件地址: (略) 市公 (略) ( (略) (略) ) (略) 省 (略) 市普阳街 * 号 (略) * 楼B区

收件人:张华宇  周国栋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2.标识要求。应在响应文件外包裹的显著位置上清晰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3.接收文件。中心联系人签收邮件的时间为收到响应文件时间。

4.投标人的风险。逾期送达、 (略) 标识要求的、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采用费用到付的方式、寄错地址的响应文件,中心拒绝接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磋商文件第 * 章投标人须知 * .2条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响应无效。

( * )评审过程中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变更为磋商小组通过电话联系供应商代表。需要提交书面文件的,供应商 (略) 的指示采用电子邮件(收件邮箱: * * .com)方式提交。供应商应确保在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报价函》中提供的联系人准确无误,并确保评审期间始终保持电话畅通,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 * )最后报价的 (略) 上报价。

1.系统将向供应商推送两次信息提示。第 (略) 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供应商应从系统通知的时 (略) 最后报价;第 (略) 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在系统通知的时间范围内完成最后报价。

2.最后报价为 * 次性报价,提交后不可修改。报价截止时间后无法提交报价。在系统通知的时间 (略) 最后报价或报价填写错误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3.最后报价过程中操作如有疑问, (略) (略) 电话:( * ) 点击查看>>

( * )供 (略) 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不任承担这些费用。

( * )评审结束后,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副本及相关资料将不予退还。有退还要求的,请在响应文件封面明显位置标注,我中心将在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费用到付的方式邮寄退还。供应商应确保在已递交的响应文件《报价函》中提供的通迅地址准确无误,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邮寄往来造成商业机密泄露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 、 (略) 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乡规 (略)    

地    址: (略) 市自由大路 * 号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 *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市公 (略) ( (略) (略) ) 

地    址: (略) 省 (略) 市普阳街 * 号 (略) * 楼B区

(略) 人:杜长江

联系电话:( * ) 点击查看>>

   


 

说明: (略) 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 (略) 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 * ] * 号) (略) 。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编号: JM- 点击查看>> * -Z *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M- 点击查看>>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乡规 (略) * 年度生产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日期: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 日9: * 前,将响应文件邮寄至 (略) 市公 (略) ( (略) (略) )。

更正内容:

(略)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 * ﹞ * 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依规创新公共资源 (略) 方式的通知》(吉公管办﹝ * ﹞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在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对本项目相关采购事项做出如下调整:

( * )响应文件提 (略) 接收变更为接收邮寄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1.邮寄地址。各供应商应通过邮寄方式,按照本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至:

收件地址: (略) 市公 (略) ( (略) (略) ) (略) 省 (略) 市普阳街 * 号 (略) * 楼B区

收件人:张华宇  周国栋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2.标识要求。应在响应文件外包裹的显著位置上清晰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3.接收文件。中心联系人签收邮件的时间为收到响应文件时间。

4.投标人的风险。逾期送达、 (略) 标识要求的、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采用费用到付的方式、寄错地址的响应文件,中心拒绝接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磋商文件第 * 章投标人须知 * .2条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响应无效。

( * )评审过程中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变更为磋商小组通过电话联系供应商代表。需要提交书面文件的,供应商 (略) 的指示采用电子邮件(收件邮箱: * * .com)方式提交。供应商应确保在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报价函》中提供的联系人准确无误,并确保评审期间始终保持电话畅通,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 * )最后报价的 (略) 上报价。

1.系统将向供应商推送两次信息提示。第 (略) 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供应商应从系统通知的时 (略) 最后报价;第 (略) 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在系统通知的时间范围内完成最后报价。

2.最后报价为 * 次性报价,提交后不可修改。报价截止时间后无法提交报价。在系统通知的时间 (略) 最后报价或报价填写错误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3.最后报价过程中操作如有疑问, (略) (略) 电话:( * ) 点击查看>>

( * )供 (略) 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不任承担这些费用。

( * )评审结束后,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副本及相关资料将不予退还。有退还要求的,请在响应文件封面明显位置标注,我中心将在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费用到付的方式邮寄退还。供应商应确保在已递交的响应文件《报价函》中提供的通迅地址准确无误,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邮寄往来造成商业机密泄露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 、 (略) 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乡规 (略)    

地    址: (略) 市自由大路 * 号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 *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市公 (略) ( (略) (略) ) 

地    址: (略) 省 (略) 市普阳街 * 号 (略) * 楼B区

(略) 人:杜长江

联系电话:( * ) 点击查看>>

   


 

说明: (略) 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 (略) 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 * ] * 号)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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