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田单元同协路(白石港-艮山东路)两侧街头绿地工程监理 招标变更
牛田单元同协路(白石港-艮山东路)两侧街头绿地工程监理 招标变更
(略) 文件
招标编号:JGJG * GKGC * -1
工程名称:牛田单元同协路(白石港-艮 (略) 路)两侧街头绿地工程监理
招 标 人: (略) 市 (略) 区艮 (略) 区块开 (略) 办公室(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浙 (略) 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 日
目 录
招标公告
* 、 投标须知前附表
* 、 工程综合说明
* 、 投标须知
* 、 园林绿化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 、 技术说明
* 、 图纸及资料
* 、 投标文件格式
* 、 评标原则、方法和内容
牛田单元同协路(白石港-艮 (略) 路)两侧街头绿地工程监理
招 标 公 告
1、_牛田单元同协路(白石港-艮 (略) 路)两侧街头绿地工程,已由 (略) 市 (略) 区发展 (略) 批准建设。 (略) ,择优选定承包人。建设资金来自国有,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略) 市 (略) 区艮 (略) 区块开 (略) 办公室。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本项目概算投资额 * 6.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 . * 万元,建设地点:项目位于 (略) 区牛田单元同协路两侧,北直白石港,南至艮 (略) 路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 (略) (略) 项目的监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内容包括绿化工程、景观工程、排水工程、 (略) 有工程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2.3 监理服务期限 * 日历天;最高投标限价 * . * 万元;
3.资格要求
具备综合 * 级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 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总监资格类别: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或在投工程中担任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依据项目总监管理办法(杭建市发【 * 】9号)文件规定判定其是否可以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在杭投标资格。
5. 获取招标文件
5. (略) 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 (略) 上招必得平台(www.z 点击查看>> )下载方式发放。
5.2 招 (略) 址:潜在 (略) 站www.z 点击查看>> →“招标采购”→“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略) 文件。
5.3 (略) 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 (略) 代理机构联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市 (略) 区艮 (略) 区块开 (略) 办公室(盖章)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手机): 点击查看>>
传 真: 联 系 人:余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 (略) 有限公司(盖章)
办 公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联系电话(手机): 点击查看>>
传 真: 点击查看>> 联 系 人:孟工
日期: * 日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工程名称 |
牛田单元同协路(白石港-艮 (略) 路)两侧街头绿地工程监理 |
2 |
招标编号 |
JGJG * GKGC * -1 |
3 |
建设资金来源 |
自筹 |
4 |
本工程概算规模 |
本项目概算投资额 * 6.4万元 |
5 |
投标资格要求 |
具备综合 * 级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 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
6 |
招标答疑 |
(略) 文件、施工图纸中的疑问,可以于 * 日 * 时前登 * (略) 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http:/ 点击查看>> 8/),以署名或不署 (略) 项目提疑。招标人将在 * 年 4月 * 日 * : * 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 * 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在 (略) 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http:/ 点击查看>> 8/)、 (略) 市 (略) 区人民政府(http:/ 点击查看>> #)上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 (略) 站的最新答疑信息。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7 |
投标文件份数 |
* 份电子投标文件,在 (略) 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平台上传;中标 (略) 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副本 * 本 |
8 |
投标担保金额 |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
9 |
履约担保金额 |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监理合同价的5% |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起 * 天内有效 |
* |
最高限价 |
* . * 万元 |
* |
监理服务期 |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为 * 日历天(含两个月免费服务期) |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 |
地址: (略) 市 (略) 区凤起东路 * 号( (略) 东路 * 号) (略) 市公 (略) (略) 第 * 开标室。 截止时间: * 日9时 * 分 |
* |
开标会 |
地址: (略) 市 (略) 区凤起东路 * 号( (略) 东路 * 号) (略) 市公 (略) (略) 第 * 开标室。 开标时间: * 日9时 * 分 |
* |
评 标 办 法 |
综合评估法 |
电子招标项目说明 |
||
* |
电子招标文件发放 |
(略) 文件,将在 (略) 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http:/ 点击查看>> 8/)发布。电子文件内容与书面文件内容具有同等的效力,发生电子文件内容与书面文件内容不 * 致时, (略) 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书面解释。 |
* |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
|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 (略) 。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工具的开发商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指导。 本项目采用的是招必得( (略) )投标工具V1.0.3 |
*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电子投 (略) 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 (略) 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http:/ 点击查看>> 8/)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未递交。 |
* |
电子招标项目开标 |
(1)开标开始后,宣布开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 (2)使用招标组织方的CA锁,系统自动解密完成后,开标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 (3)因电子投标书编制不规范导致投标文件内容无法导入“评标系统”的,该标书为无效标书。 (4)未尽事项根据杭建市发( * 号文《 (略) (略) 电子标书和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的通知》及其他有关 (略) 市电子招 (略) 的 (略) 。 |
* |
电子招标项目评标 |
本项目的评标以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略) 人加密锁无法完成解密导致开\评标 (略) 情况下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的替代。除上述 (略) 在评标中需要投标人提供澄清材料以外,纸质投标文件都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略) (略) 人接受。 |
* |
CA锁办理及投标工具下载 |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先办理注册手续和办理CA锁。(1)办理注册手续。在 www.z 点击查看>> 平台注册填报企业信息并完成企业认证,取得CA数字证书后在系统里绑定,方可制作投标文件、参加投标。 (2)办理CA锁。办理CA锁地址:http:/ 点击查看>> CA办理客服电话: 点击查看>> 说明:若已有 (略) 市公 (略) CA锁,不用重复办理。 (3)投标工具下载路径: (略) www.z 点击查看>> → “工具下载”→“招必得( (略) )投标工具”。下载地址:https:/ 点击查看>> 注册/投标客服电话: 点击查看>> 注册/投标客服QQ: 点击查看>> |
注:1、以上内容如 (略) 通知,如通知其中某 * 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
2、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 (略) (略) 。
(略) 分 工程综合说明
1.1工程概况
1.1.1工程名称:牛田单元同协路(白石港-艮 (略) 路)两侧街头绿地工程监理
1.1.2工程地点及周围环境:项目位于 (略) 区牛田单元同协路两侧,北直白石港,南至艮 (略) 路
1.1.3工程规模内容及建设项目概算投资额(建设项目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费+设备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本项目概算投资额 * 6.4万元
1.2建设依据(计划批文、扩初设计批文、初步设计概算批文等)
计划批文:江发改〔 * 〕 * 号
1.3有关单位和机构
1.3.1 建设单位(业主): (略) 市 (略) 区艮 (略) 区块开 (略) 办公室
1.3.2 招标代理机构:浙 (略) 有限公司
1.3.3 设计单位: (略) (略)
1.3.4 地质勘探单位:/
1.3.5 施工单位(如已明确): (略) 中旭 (略)
1.4 现场条件:已具备
1.5 招标范围: 本项目 (略) (略) 项目的监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内容包括绿化工程、景观工程、排水工程、 (略) 有工程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1.6 施工质量目标: 达到《 (略) 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 * / 点击查看>> )》和《 (略) 市园林绿化技术规程(HBL/T 点击查看>> )》中的“合格”标准
1.7 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总工期 * 日历天(含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
1.8 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
1.8.1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及《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为: * . * 万元
1.8.2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及其附表,采用内插法计算)为:
专业调整系数:园林绿化工程为0.8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
高程调整系数:1.0
1.8.3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x专业调整系数x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x高程调整系数 = * . * 万元
备注:该标段委托的监理单位为监理服务总负责单位的,应按规定明确总体协调费费率。”
1.9监理服务期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为 * 日历天(含两个月免费服务期),本工程施工计划总工期 * 日历天。
1. * 监理服务内容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 * .1协助业主审核施工图的设计和概(预)算,参与主持组织图纸会审,做好记录,写出会审纪要.
1. * .2参与业主与承包商签定施工承包合同,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检查、督促承包商严格按合同和施工规范、工程技术标准、 (略) 施工,监 (略) 施工管理。
1. * .3协助业主做好开工前准备,审批开工报告,复核灰线,经业主同意下达开工令。
1. * .4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和检查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防护措施,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1. * .5审查承包商采购清单,检查工程使用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质量与数量。督促承包商编制材料的供需计划,协助业主安排 * 供材料的供应计划。
1. * .6对施工变更的签证,主持施工图交底,参与设计变更的签证,复核施工变更。
1. * .7主持召开工程协调会议及综合管线协调会议,主持召开工程协调会议并做好会议纪要,调解有关工程建设各种合同争议,处理索赔事项。
1. * .8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检查督促工程进度、施工质量。
1. * .9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
1. * . * 协助业主对 (略) 控制,对施工单位提出的 (略) 审核。
1. * . * 参加审核工程结算,协助业主审核工程造价,努力降低工程费用。
1. * . * 及时提供完整的监理资料,定期编制监理简报。
1. * . (略)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职责义务,提供其他可免费提供的监理服务。
1. * . * 协助 (略) 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
1. * . * 完成监理规范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
(略) 分 投标须知
2.1工程综合说明
(略) 分
2.2招标方式
为了加强对本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和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和建设工期,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 (略) 投标法》等有关规定, (略) 方式,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工程监理单位。
2.3本次招标范围、内容和概况
(略) 分
2.4合格的投标人
2.4.1 具有_市政公用工程 * 级及以上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业务,并与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没有经营性利益关系,业绩、信誉良好的监理单位。
2.4.2 应具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 (略) 合同。
2.4.3 收到投标邀请函的投标报名单位。
2.5 招标文件
2.5.1 招标文件内容:
(1)投标邀请函;
(2)投标须知前附表;
(3)本文件 (略) 分内容;
(4)招标补充文件(如有)。
(略) 列内容外,业主单位的任何工作人 (略) 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业主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2.5.2审阅招标文件
(略) (略) 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 (略) 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都将有可能被拒绝。
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2.5.3招标文件的澄清
(略) 文件的澄清。
2.6招标文件的修改
业主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任何时间,可因任何原因,对 (略) 修改。这种修改可能是业主主动作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作出的。
2.7招标文件的效力
(略) 和投标的有效依据,也是中标后签定监理合同的依据,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略) 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者,将可能被拒绝 (略) 理。
2.8投标前会议
2.8.1 业主将安排标前会议(时间、地址详见前附表),建议投标人尽可能参加,但是,对于不参加标前会的投标人,业主并不能以此作为拒绝其投标书的条件。
2.8.2 会议的目的是澄清疑问,解答该阶段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并允许投 (略) ,了解情况。
2.8.3 (略) 文件后, (略) 人提出,业主通过标前会的方式予以解答,标前会结束后,由业主整理会议记录和解答内容, (略) 文件 (略) 分。
2.8.4 (略) 文件的投标人。
2.9投标书主要内容
2.9.1 投标函
2.9.2 授权委托书
2.9.3 投标综合说明
简述本工程概要,列出监理班子成员、计划配备的检测设备、办公和交通工具 * 览表。
简介本单位概况,开业时间、资质、资信情况、技术人员力量和技术设施、近 * 年监理工程业绩及奖惩情况 * 览表(应附必要的复印证明材料)、监理班子的组织机构和监理人员名单 * 览表(姓名、年龄、性别、专业、职称、监理培训、上岗证情况、监理业绩经历) (略) 履行职责、检测设备、并确定驻地总监及主要监理工程师,总监及主要监理工程师的简历、资历证明等复印件。
2.9.4 监理大纲
2.9.4.1 监理工作概况。
2.9.4.2 监理工作内容和依据。
2.9.4.3 控制工程承包合同、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投资的主要手段和措施。
2.9.4.4 监理工作计划(应包括监理程序、职权、进场到岗计划等)。
2.9.4.5 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2.9.4.6 对工程施工的难点、 (略) 分的阐明及监理实施意见。
2.9.4.7 对本工程的其他建议、要求。
2.9.5监理费报价及测算依据
投标人可根据监理工期、内容和要求,结合自身管理经验和技术水平,提出监理费总报价,并说明收费依据、优惠条件以及监理服务费调整的条件和方法。
2.9.6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书。
2.9.7投标保证金。
2. * 投标报价监理费调整
2. * . (略) (略) 提供的图纸、资料及监理范围、内容,按照国家有关取费标准,结合自身监理能力和监理力 (略) 竞争报价。
2. * . (略) (略) 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
2. * .3监理费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监理工程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力、利润、税收、 (略) 有有关的管理成本。
2. * .4 投标人应认真填报(附件) (略) 有内容,有关报价的详细说明可在投标书的相应条款中予以说明。对没有填报的费用,业主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报价表中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2. * .5由于非监理单位原因造成的监理服务期延长的,延长期的费用按合同监理服务期内的监理收费额同比例计算。
2. * .6由于监理单位原因造成监理工作量增加或监理服务期延长的,监理费不予调整。
2. * .7监理费调整根据合同条款规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 * .8监理费应按当月工作量,按月足额支付,合同监理服务期满后 * 个工作日内,监理费应结清。
2. *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2. * 投标书的编制与递交
2. * .1 (略) 文件的规 (略) 编制,采用打印、复印或钢笔书写整理装订成册,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 * .2 投标文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并加盖公章后装袋密封, (略) 人名称、地址和工程名称并 (略) 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和加盖公章。
2. * .3 投标人应派专人按投标须 (略) 规定的时间将投标书送达投标须 (略) 规定的地点。凡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书业主将不予受理,并 (略) 处理。
2. * 投标书的效力
2. * .1投标有效期见本 (略) 规定的期限(中标签约者,有效期随合同)。在此有效期内,投 (略) 承诺和条款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 (略) 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认的承诺和条款(即使是不该发生的差错),更不得撤回投标书。 (略) 理,业主可立即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2. *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递交 (略) 适当修改和补充,投标书的修改补充函 (略) 密封并加盖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印章(签字),递交至投标 (略) 指定地点。投标截止后递交的补充修改或声明 * 概不予受理。
2. * .3有下列情况之 * 者,投标书无效:
2. * .3.1 投标文件未加盖电子公章和法人代表人印签;
2. * .3.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电子投标文件未上传至 (略) 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
2. * .3. (略) 文件规定基准价允许浮动范围的;
2. * .3.4监理单位与业主被监理工程的承建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有股份等经济利益关系。
2. * .3.5国家、省另有规定属无效标范围的。
(略) 时,原投标无效的单位无资格再 (略) 投标。
2. * 开标
2. * .1业主将按投标须知前 (略) 规定的时 (略) 公开开标。
2. * .2开标后,由业主按照有关规定 (略) ,对所有投标 (略) 符合性审核, (略) 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投标书,将予以拒绝,不进入评标范围。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投标书中不符合要求的内容,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或符合要求的投标。
2. * 评标
2. * . (略) 在审核和审阅投标书的过程中,对需进 * 步澄清、明确的技术、资信、管理和报价等问题,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 * 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补正和说明。
2. * .2投标 (略) 提出的问题作出澄清和答复,但不得借以修改投标书中的实质性内容。其记录经签字,作为投标书的补充,对投标单位具有约束力。
2. * .3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略) 按照客观、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办法以监理大纲、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构成、业务技术水平、监测设备、企业资质情况和业绩等多个因素为评价指标,并将各指标量化记分。
2. * . (略) 成员按规定的 (略) 打分后, (略) 分分值相加得到最终评分,然 (略) 成员评定的最终评分去掉 * 个最高分和 * 个最低分,取余下分数的平均分即为投标单位的最终得分值。
2. * . (略) 文件规定的,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2. * 决标
(略) 评议、评分结果,得分最高的单位即被定为中标候选人,报送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后,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并通知未中标人。
2. * .1 业主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也不保证最低报价者中标。
2. * .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对业主施加 (略) 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2. * 合同签订(签约)
2. * .1签订监理合同:
中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起 * 天内,应与业主签订本工程监理合同。监理合同必须根据国家有关经济合同法、省、 (略) 文件、投标书的要求、承诺及中标结果签订。 (略) 文件和投标书的要约、承诺而拒签合同,业主可取消其中标权, (略) 投标保证金,给业主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 * .2合同业经项目法人和中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双方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2. * .3签署监理承包合同协议书7天内, (略) 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
2. * 招标结束
2. * . (略) 人签订工程监 (略) 结束。
2. * .2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也将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同等数额的支付担保。
2. * .3 (略) 图纸和资料,同时收回图纸押金,如有损坏、遗失图纸资料的,按/元/张赔偿。
2. * .4在 (略) 发生的 * 切费用,均 (略) 承担,投标书恕不退还。
2. * .5 (略) 图纸资料押金在签订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担保后退还。
(略) 份 合同条款
合同格 (略) 、 (略) 联合颁布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 * —— * )
合同格 (略) 、 (略) 联合颁布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 * —— * )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示范文本)
(略) (略)
制定
(略) (略)
*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 (略) 市 (略) 区艮 (略) 区块开 (略) 办公室(以下简称“委托人”)
监理人:(以下简称“监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 * 致,订立本合同。
*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牛田单元同协路(白石港-艮 (略) 路)两侧街头绿地工程监理
2、工程地点:项目位于 (略) 市 (略) 区牛田单元
3、工程规模:项目位于 (略) 区牛田单元同协路两侧,北至白石港,南至艮 (略) 路;总用地面积约 * 6平方米,估算总投资 * 3.1万元(含建设用地费 * .2万元),资金自筹。具体以提供的施工图、 (略) 文件中明确内容为准。
4、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本工程建设工程建安概算为 万元。
5、设计单位:
6、施工单位:
* 、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 (略) 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 (略) 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 (略) 分。
*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 、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包括:
1. 监理酬金:¥ 万元。
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及其附表,采用内插法计算)。
* 、期限
1. 监理期限: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为 * 日历天。(包括 * 日历天的免费服务期), * 年月日始,至 * 年月日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本项目分两期实施, * 期施工完成后监 (略) 退场,待 * 期具备施工条 (略) 。
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后, (略) 通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止。如因非监理人员原因导致监理服务周期延长,在6个月以内的不计延长期费用,6个月以外的费用计算:按照原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的相应监理人员的成本(不计利润),乘以延长 (略) 监理人员(根据建设单位的需要并不得超过合同约定人数), (略) 门审核为准。
施工过程中,遇重大会议对项目工期或费用产生影响的,监理单位应无条件配合,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 、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协助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 、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 年月日。
2. 订立地点: (略) 市 (略) 区。
3. 本合同 * 式 * * 份,正本 * 份, * * 方各执 * 份,副本 * * 份, * * 方各执 *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地 址: (略) 路 * 巷 * 号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略) : (略) :
账号: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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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用条件
第 * 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 * 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 * 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 (略) 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业主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 (略) 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业主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业主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业主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业主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 * 十 * 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 * )“日”是指任何 * 天零时至第 * 天零时的时间段。
( * )“月”是指根据公历从 * 个月份中任何 * 天开始到下 * 个月相应日期的前 * 天的时间段。
第 * 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 (略) 门 (略) 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 * 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 * 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略) 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业主报告监理工作。
第 * 条 (略) 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业主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真实、 (略) 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 * 条监理人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业主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业主。若因监理人使用不当导致设备或物品毁损的,业主有权要求监理人赔偿该等损失。
第 * 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业主义务
第 * 条业主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 * 条业主应当负责工 (略) 关系的协调,为监理 (略) 条件。根据需要, (略) (略) 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协助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 (略) 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 * 条业主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 * 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 * 条业主应当授权 * 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 * 条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 * 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 * 条业主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协助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 (略) 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 (略) 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 * 条业主应向监理人提供的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见本合同专项条款第十 * 条。
第十 * 条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 * 条监理人在业主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建议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业主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7)征得业主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 * 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不安全施工作业、不文明施工作业、 (略) 标化管理,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但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监理人须以书面形式阐明原因,交业主确认。
( * )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
( * )总监理工程师作为监理人的代表,有参与本工程单体工程质量评定的权利。
第十 * 条监理人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批准时, (略) 做的变更也应尽快书面通知业主。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 *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 (略) 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业主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 (略) 调解。当双方的争议 (略) (略) 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业主权利
第 * 十条业主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和分包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 * 十 * 条业主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 * 十 * 条业主有权禁止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如发生特殊情况必须调换的,监理人必须充分说明理由并报请业主批准。
第 * 十 * 条 业主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 * 十 * 条当业主发现监理人员不按 (略) 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业主或工程造成损失的,业主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 * 十 * 条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 * 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 * 十 * 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 (略) 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故意或过失而造成了业主的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 * 十 * 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 * 十 * 条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承担管理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 (略) (略) ,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 * 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第 * 十 * 条监理人向业主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 (略) 导致业主的各种费用支出。
业主责任
第 * 十 * 条 (略) 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略) 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事由责任人要求补偿损失,业主要予以协助。
第 * 十条业主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 (略) 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 * 十 * 条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第 * 十 * 条 由于业主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 * 十 * 条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 (略) (略) 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业主,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
第 * 十 * 条监理保修服务期满后,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保修期监理服务保证金,见专用条款第 * 十条),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监理保修服务期自业主向业主移交工程之日起满 * 年。
第 * 十 * 条当事人 * 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 * 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 * 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 * 十 * 条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 * 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业主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 * 十 * 条及第 * 十 * (略) 监理业务时限超过 * 个月的,监理人可向业主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 * 日内仍未得到业主答复,可进 * 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 * 份通知发出后 * 日内仍未得到业主答复,可终 (略) 暂停或 (略) (略) 分监理业务。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第 * 十 * 条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 (略) 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 (略) 监理业务的工作, (略) (略) 理。
第 * 十 * 条当业主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 (略) 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 (略) 义务的通知。若业主发出通知后 * 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 * 个通知发出后 * 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 (略) 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 * 十 * 条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 * 十条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款中第 * 十条计算,并按专用条款中第 * 条与第 * 条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 * 十 * 条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 * 日起计算。
第 * 十 * 条如果业主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 (略) 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 * 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业主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 他
第 * 十 * 条委托的建 (略) 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业主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业主实报实销。
第 * 十 * 条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 (略) 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业主聘用的,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 * 十 * 条业主有权对监理 (略) 考评,并按专用条和本合同附件《监理工作尽职服务协议书》中的约 (略) 以相 (略) 罚。
第 * 十 * 条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 * 十 * 条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业主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 * 十 * 条监理人对于 (略) 有文件拥有版权,业主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 * 十 * 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 * 致, (略) 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 * 致时,任何 * 方 (略) (略) 提起诉讼。
* 、专用条款
第 * 条 同相应‘通用条件’。
第 * 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1、招标人与承包商签订的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协议。
2、工程项目图纸、说明和其他有关的为本工程制定的技术文件和规定。
3、国家、 (略) 的市政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及验收规范。
4、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工程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实施条例等,关于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内容的相关规定。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发承包基本情况表);(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
第 * 条 同相应‘通用条件’。
第 * 条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全覆盖监理,即本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本项目 (略) (略) 项目的监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内容包括绿化工程、景观工程、排水工程、 (略) 有工程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包括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以及实施中可能出现的设计修改及额外增加的工程。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和合同管理配合等工作, (略) 、设备招标等,提供 (略) 服务。
监理工作内容: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工程质量、投资、建设工期、安全和环境保护,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1、协助委托人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审批开工报告,复核灰线,经委托人同意并下达开工令。
2、主持、组织图纸自审和会审,编制图纸会审纪要;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3、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提出审查意见。
4、审查 (略) 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安全防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
5、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检查控制工程进度。编制控制进度的监理实施计划,督促审查施工单位编制周、月计划,并向发包人报送。
6、审核承包单位 (略) 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 (略) 的实 (略) 平行检验或见证 (略) 抽检,协助委托人审查 * 供材料的供 (略) 检验。
7、 (略) 、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并签证隐蔽工程, (略) 位和隐蔽工程施工时, (略) 监理。
8、主持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和协调会议 (略) 理会,对工程各种问题提出监理意见并督促实施,做好监理记录。
9、督促、检查施工 (略) 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工程技术标准。
* 、检查安全防护措施、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 、审核设计变更,协助委托人做好设计与施工变更联系单的签证,督促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尽快完善变更手续。所有设计变更及计量签证单必须由总监审核签 (略) 章后方可提交发包人,作为有效的计量凭证。
* 、督 (略) 合同,协助委托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略) 理索赔事项,调解双方争议。
* 、对 (略) 控制,根据监理工作程序和施工合同规定签署工程款付款凭证。
* 、提供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督促承包人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并按备案制度要求报送有关备案资料。
* 、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竣工初验,提出工程质量等级推荐意见,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做好竣工结算和竣工资料的整理和上报工作。
* 、协助委托人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参加竣工验收,协助委托人审查工程决算。
* 、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负责检查工程质量状况,督促承包人回访,督促保修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 、 (略) 前必须与委托人签订《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责任书》、《建设工程廉政合同》, (略) 之有效的工程监理计划和实施细则,并报工程管理科审批实施。
* 、 (略) 的中标文件的人员组织情况, (略) 实际到位情况。对不符合工程管理科管理要求的,有权撤换。
* 、监理公司每月要向项目建设科提供监理月报。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 (略) 综合分析并提出建议, (略) 工程完工后编制监理小结。工程竣工后编制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并向项目建设科提交工程质量等级建议书。平时针对工程质量、进度等向施工单位签发的监理联系单、警告单,需及时抄报项目建设科,对工程整改 (略) “ * 级抄告”制度。
* 、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单位必须在1个月内,将项目监理管理的全套资料移交给档案室。监理单位凭档案室出具的移交清单表办理监理费结算手续。
* 、协助发包人审核施工图的设计和概(预)算,参与主持组织图纸会审,做好记录,写出会审纪要。
* 、参与发包人与承包商签定施工承包合同,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检查、督促承包商严格按合同和施工规范、工程技术标准、 (略) 施工,监 (略) 施工管理。
* 、协助发包人做好开工前准备,审批开工报告,复核灰线,经发包人同意下达开工令。
*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和检查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防护措施和文物保护措施,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 、审查承包商采购清单,检查工程使用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质量与数量。督促承包商编制材料的供需计划,协助发包人安排 * 供材料的供应计划。
* 、对施工变更的签证,主持施工图交底,参与设计变更的签证,复核施工变更。
* 、主持召开工程协调会议及综合管线协调会议,主持召开工程协调会议并做好会议纪要,调解有关工程建设各种合同争议,处理索赔事项。
* 、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检查督促工程进度、施工质量。
* 、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
* 、协助业发包人对 (略) 控制,对施工单位提出的 (略) 审核。
* 、参加审核工程结算,协助发包人审核工程造价,努力降低工程费用。
* 、及时提供完整的监理资料,定期编制监理简报(含月报、周报及发包人要求的
专报)。
* 、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职责义务,提供其他可免费提供的监理服务。
* 、协助发 (略) 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
* 、完成监理规范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
第 * 条至第 * 条同相应‘通用条件’。
第 * 条 外部条件包括:
1、委托人负责办理开工前的施工用地、水源、电、道路、施工执照、施工许可证等的申办手续;监理人监督施工方,处理好与工程施 (略) 关系,办理好各项施工手续。
2、 (略) (略) 关系,如:规划、消防、环保、电讯、电力、市政、治安、园林、 (略) 门,由委托人负责帮助协调,以满足开 (略) (略) 条件;
3、涉及 (略) 的设计、质量监督、质量检测、安全监督、施工、材料供应等,由监理人负责组织协调。
4、实施监理前,委托人应向设计、内审、施工以及有关单位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监理单位名称、监理范围、监理工作内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授予权限等(资料由监理单位提供,负责该工程的主要人员资料附在本合同后)。
第十条 委托人应协助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1、勘察资料、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 套。
2、设计概(预)算文件 * 份。
3、施工承包合同、协议(包括合同、协议附件) * 份。
4、有关工程建设的批准文件等。
上述资料应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供。
第十 * 条 委托人应在 *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若委托人提出修改或补充意见的,监理人应当按照委托人要求于【 】 (略) 修改或补充;无法修改或补充的,应当 (略) 合理解释。
第十 * 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
代建单位的常驻代表。
监理单位委派总监为。
第十 * 条至第十 * 条同相应‘通用条件’。
第十 * 条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略) 办公用房及生活用房2间, (略) 解决,其费用计入监理费报价中。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
第十 * 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 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 (略) 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 / 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 (略) ,但不对 (略) 为负责。
第十 * 条 监理人的权利
对工程 (略) 监理“ * 级抄告”制度。对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在 (略) 理的,监理单位将整改单第 * 次抄至项目建设科,第 * 次抄至分管领导,第 * 次抄至主要领导。对 * 次抄告以上的工程问题,将对施工单位视问题的轻重予以每次 * — * 0元的罚款。
第十 * 条至第 * 十 * 条同相应‘通用条件’。
第 * 十 * 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1、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
第 * 十 * 条至第 * 十 * 条同相应‘通用条件’。
第 * 十 * 条
1、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本合同监理酬金按人民币 万元(大写: 整)计取。本合同价格为暂定价,若工程造价增减,最终监理酬 (略) 门审核的施工结算价为计费额,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 * ] * (略) 计算,原优惠比例不变(即重新计算后基准价的 %)。具体支付程序如下:
(1)合同签订后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2)监理费按月支付,支付金额为每月施工单位经跟踪审计单位及建设单位审计后的完成产值*(监理中标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建安概算 万元)* * %,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 %;
(3)主体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且完成移交,相关 (略) 归档,工程结算资料上报,监理费支付经审批的总产值*(监理中标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建安概算 万元)* * %;
(4)各个专项通过竣工验收且完成移交,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工程结算经审计完成后,以结算价为基数,付至实际应付监理费的 * .5%;
(5)剩余2.5%尾款,为保证金,待本期工程保修期满后,经委托人确认监理 (略) 罚应扣除的情况后 * 次性无息退回给监理人。
(6) (略) 监理人员没有按投标承诺的数量到位,则按实际到位人数÷投标承诺到位人数×合同监理报酬来计算监理最终报酬。
(7)以上委托人对各款项的支付以收到相应发票或收据为前提,若监理人延迟给付发票或收据的,委托人有权延迟付款。
2、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
如因非监理人员原因导致监理服务周期延长,在3个月以内的不计延长期费用,3个月以外的费用计算:按照原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的相应监理人员的成本(不计利润),乘以延长 (略) 监理人员(根据建设单位的需要并不得超过合同约定人数), (略) 门审核为准。
第 * 十 * 条 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报酬。
第 * 十 * 条至第 * 十 * 条同相应‘通用条件’。
第 * 十 * 条 奖励办法:对不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理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工程费用节 (略) 协商。
第 * 十 * 条至第 * 十 * 条同相应‘通用条件’。
第 * 十 * 条
(略) 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 (略) (略) 起诉。
第 * 十条 补充条款
1、委托人对监理单位质量管理抽查 (略) 明显有工程质量问题(不是特大或者重大质量事故的)、 (略) (略) 质量通报的或对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制度没有很好的落实,且监理方未采取相应措施的每发现 * 次扣除监理酬金 * 0元。如果是发生了重大事故的或 (略) (略) 质量通报的,且监理方未采取相应措施的每发生 * 次扣除监理酬金的 * %。如果发生特大事故、媒体曝光 (略) 门质量通报的,且监理方未采取相应措施的每发生 * 次扣除监理酬金的 * %(若由于监理单位失职或而造成)。
2、工期具体考核 (略) 。 (略) 整体进度目标(节点目标)、工程分项进度目标,如果因承包人原因有 * 个节点目标计划没有完成的,且监理人未及时提出适当措施的,扣除监理酬金 * 0元。
3、对施工单位未按 (略) 市建委杭建宣发【 * 号文件要求,现场围护符合围档美化的相关要求,监理单位未及时提供整改意见并敦促施工单位整改的,每次扣款 * 元。
4、对未积极 (略) 理 (略) 有 (略) 管,未及时解决造成发包人 (略) 罚的,每次扣除 * 元。
5、监理人应建立投资控制工作流程和合同管理工作制度,有具体投资控制措施,督促施工 (略) 合同,诚实守信,在满足质量、进度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实现工程预定的投资控制目标。监理要严格、正确审核施工方计量支付报表,对各种质量检验报告单、中间计量表及时准确签证。
6、工程变更联系单具体操作流程按照 (略) :
(1) (略) 市政府性投资项目:按《 (略) 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杭财基[ * 号)执行;
(2) (略) 区政府性投资项目:按关于印发《 (略) 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内控管理 * 项制度》的通知( (略) [ * ] * 号)执行;
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对工程变 (略) 审查,并对审查数字负责,签署联系单工程量必须明细,避免“情况属实”的字样,并要求附有变更图纸及相关影像资料(书面和电子资料),如跟踪审计审核工程量偏差超过5%,每出现 * 次扣监理费 * 元。
7、对总监及人 (略) 定期考核,如出现到位率不足,按 (略) 处罚:
对监理单位总监及监理人 (略) 影像考勤和指纹考勤,每月总监到位率承诺到位率每月不低于 * 天,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到位率应每月不低于 * 天,如到岗率没达到要求的, (略) 以 * 元/天的罚金,监理工程 (略) 以 * 元/天的罚金。 (略) ,对当月无法达到到位率的,发包人将按照本条款 (略) 处罚。具体 (略) (略) 关于印发《 (略) 市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 日)。
8、监理人的总监、主要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调出与更换,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得到发包人的书面批准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现场监理人员离岗失职或擅自换人每人每天罚款 * 元。人员替换的原则以不降低资质要求为准,并且须经发包人考核合格方能上岗;发包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不满意的管理和技术人员, (略) 使前任的职权和义务。替换需提供以下资料:
a、书面请示报告;
b、替换人的技术职称证书、岗位证书、身份证(验证原件,提供复印件)及其工作经历与业绩等有关证明材料。
c、当替换人的职称、 (略) 文件要求或委托人认为可以接受时,委托人可以给予批准。
9、发包人对监 (略) (略) 罚,以处罚单形式抄送监理人,监理人应核对无误并签收确认,无特殊情况不得单方面拒绝签收。 (略) 罚单有异议,须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发包人,逾期不报视同认可。
* 、监理人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应无条件配合 (略) 相关服务工作,本项目的缺陷责任期定为正式移交后 * 年。
* 、本合同中涉及到的违约金从监理服务酬金中扣除, (略) 分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补足。
派驻人员表
工程名称:牛田单元同协路(白石港-艮 (略) 路)两侧街头绿地工程监理
序 号 |
姓 名 |
本工程岗位 |
年龄 |
性别 |
职 称 |
专业 年限 |
安排上岗 起止时间 |
联系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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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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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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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责任书
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略) 市 (略) 区艮 (略) 区块开 (略) 办公室(以下称 * 方)与监理人 (以下称 * 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 * 条 * *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 )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 (略) 的有关规定。
( * ) (略) 本工程监理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 *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 *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 (略) (略) 为。
( *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 (略) 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 *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 (略) 为,有向 (略) 门举报、 (略) 理 (略) 理结果的权利。
第 * 条 * 方的义务
( * ) * 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 * 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 * 方报销任何应由 * 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 * ) * 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 * 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 * 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 * ) * 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 * 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 * ) * 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 * 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 * ) * 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 * 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 * 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 * 条 * 方义务
( * ) * 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 * 方及 (略) 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 * ) * 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 * 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 * 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 * ) * 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 * 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 * ) * 方不得为 * 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 * 条 违约责任
( * ) * 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 、 *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 (略) 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 * 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 * ) * 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 、 *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 (略) 理;给 * 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 * 方建议工 (略) 门给予 * 方 * 至 * 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 (略) 的处罚。
第 * 条 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 * 方或 * 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 * 方或 * 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 (略) (略) 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 * 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 * * 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第 * 条 本合同作为牛田单元同协路(白石港-艮 (略) 路)两侧街头绿地工程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工程监理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 * 条 本合同 * 、 * 双方各送交双方监督单位 * 份。
* 方单位:(盖章) * 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略) 分 技术说明
(略) 分 施工图纸及勘察资料
(单独装订)
(略) 分 投标文件格式
监理投标单位应按下列名称、顺序、格式,并依据“投标人须知”的要求编列投标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 授权委托书;
3. 投标函;
4. 监理费报价分析汇总表;
5. 投标保证金递交函;
6. 投标综合说明;
6.1企业概况;
6.2总监理工程师近 * 年已完成的类似工程 * 览表;
6.3总监理工程师目前正在监理的工程 * 览表;
6.4企业近 * 年已完成类似工程监理合同 * 览表;
6.5企业目前正在监理的类似工程合同 * 览表;
7.关于总监 (略) 到位率的承诺;
8.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汇总表;
9. (略) 监理人员简历表(每人 * 表);
* .投入本工程检测仪器、设备汇总表;
* .监理规划和监理大纲;
* .1监理工作概况;
* .2监理工作内容和依据;
* .3控制工程合同、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投资的主要手段和措施;
* .4监理工作计划;
* .5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 .6对工程施工的难点、 (略) 分的阐明及监理实施意见;
* .7对本工程的其他建议、要求;
* .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其他资料根据评标办法提供。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委托监理的工程,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 (略) 理与之有关的 * 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授 权 委 托 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为我单位的全权代表,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投标书及其它文件,参加开标、澄清、商 (略) 理与之有关的其它事务,我单位均予承认。
投标单位(章):
法定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
年 月 日
* 、投 标 函
致: (招 标 人 名 称)
1、 (略) 编号为 的 (略) 补充文件,并经 (略) 的踏勘,澄清疑问, (略) (略) 有关情况。 (略) (略) 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工程监 (略) 内容,以本投标书向你 (略) (略) 投标。监理费最终报价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负责本工程的总监是_________、监理人数为______人,监理服务期为______个月,施工质量控制目标为________。
2、 (略) 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方不 * 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对决标结果也没有解释义务。
3、如由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书的约定与你方签定监理合同,并递交招标文件中规定金额的履约 (略) 保函,履行规定的 * 切责任和义务。
4、我方承认该投标书格式为投 (略) 分。
5、本投标书自递交你方之日起_______天内有效,在此有效期内,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如中标将成为监理合 (略) 分。
投标单位(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地址:
电话: 邮编:
(略) : 帐号:
年 月 日
* 、监 理 费 报 价 分 析 汇 总 表
工程名称:
序号 |
费 用 名 称 |
单位 |
计 算 依 据 |
单 价 (元) |
数 量 |
合 价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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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费合计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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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费相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浮动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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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费浮动说明:(可另附页) |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投标保证金递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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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监理工程师近 * 年已完成的类似工程 * 览表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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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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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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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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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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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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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完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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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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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员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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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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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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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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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主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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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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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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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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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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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监理工程师目前正在监理的工程 * 览表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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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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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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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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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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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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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完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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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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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员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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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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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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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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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
主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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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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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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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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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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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近 * 年已完成类似工程监理合同 * 览表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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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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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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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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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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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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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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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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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员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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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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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奖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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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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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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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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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主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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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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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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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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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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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目前正在监理的类似工程合同 * 览表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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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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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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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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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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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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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完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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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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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员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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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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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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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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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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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主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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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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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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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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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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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承诺书
致: (招 标 人 名 称)
我单位有幸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现对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1.我单位承诺拟派至本项目总监和监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办法要求,我单位将派具有类似监理经验的 (总监姓名、监理资格证书编号)为本工程的项目总监,本总监目前 (有/无)监理工程在监。保证项目总监到位率在 %(填百分比)以上即每月不少于 日历天。
2. 我公司承诺 (略) 真实有效,随时可以提供原件接受 (略) 门的抽查核实,如我公司中标,保证在接到通知 (略) 有原件及原件扫描件 (略) 门核查;如无故不按时提供,招标人或 (略) 门有权视为放弃中标。本公司 (略)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公章、法人章皆为真实有效,随时接受核查。
如有违反本承诺,愿按有 (略) 罚。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十 * 、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汇总表
工程名称:
姓 名 |
本工程拟任岗位 |
年龄 |
性别 |
专 业 |
专业年限 |
职称 |
安排上岗 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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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业主单位同意。擅自更换或不 (略) 为。
十 * 、 (略) 监理人员简历表
工程名称: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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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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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化 程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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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职 称 |
|
(略) 校、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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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 业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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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任 职 务 |
|
从事监理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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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培训证书号 |
|
监理工程师证书号 |
|
工作简历: |
注:每表 * 人。
十 * 、投入本工程检测仪器、设备汇总表
招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规 格 型 号 |
数量 |
使用情况 |
投入时间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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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分 评标办法
(供招标人参考)
根据《 (略) 投标法》、 (略) 《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及《 (略) 市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略) 的评标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 、 评标原则
评标、决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推荐备选中标人和选择中标人。
* 、 评标组织
评标 (略) 负责。 (略) 人代表和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组成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随机抽取的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 * 分之 * 。
(略) 人确定。
* 、 评标方法和内容
评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
开标后, (略) 首先 (略) 符合性审查。 (略) 文件规定的, (略) 认定,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废除。
(略) 对所有有效的投标书及投标 (略) 分 (略) 分析评分。
1、 资信业绩及能力 1—— * 分
主要根据投标资料对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的能 (略) 评分, (略) 全体成员对照评分细则和评标资料,经充分分析、研究后, (略) 评分。
2、监理组织、措施、手段 * - * 分
在认真审阅、分析投标书及监理大纲主要内容的基础上,按照评分细则的要求和规定由各 (略) 判定评分。
3、商务 0—— * 分
(略) 按照评分细则要求集体判定评分。
4、投标单位的最终评分值为全体评标专家的评分中扣除 * 个最高分和 * 个最低分的平均值。
* 、 评分细则
1、 资信业绩及能力 1—— * 分
1)投标人获得 ISO *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 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 * 个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的每项得1分;没有、不在有效期内均不得分。(有效证明材料:认证证书)
2)投标人荣获有效期内省级 (略) (略) 颁发的 “守合同重信用”的得3分,获 (略) (略) 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得2分,获得县、 (略) 政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得1分。最高得3分。(有效证明材料为:有效期内的荣誉证书)(0-3分)
3)投标企业近 * 年( * 日以来)以来已监理过的造价 *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每个得2分,最高得6分。(有效证明材料: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以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上时间为准)(0-6分)
4)拟派项目总监获得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以国家、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发证时间为准,换证或注册单位变更的提供原注册证书复印件)6年以上的得3分;3年以上的得2分;1年以上(不含)的得1分。(有效证明 (略) (略) 批准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有延续祖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拟派项目总监以总监身份负责类似园林绿化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5个以上的得3分;3个以上的得2分,1个以上的得1分。(有效证明材料: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0-3分)
6)拟派项目总监高级职称加3分、中级加1分;身体健康较好, * 岁以下加2分(含 * 岁)、 * 岁以上加1分。(有效证明材料提供:① (略) 保;②职称证书;③执业证书)(0—5)
7)拟派项目总监到位率承诺达到 * %以上得2分;达到 * %以上得1分。
2、监理组织
措施、手段 * —— * 分
1)监理大纲的内容是否全面。1——4分
按照招标书要求内 (略) 了阐述,对本工程的各分项工程,从准备、实施、竣工到保修的每 * 道工序都能较详尽的阐述监理工作计划采取的手段、方法、措施和作用。
* 般情况的加1分;较好的加2-3分;细致详尽的加4分。
2)监理大纲中对相关协调管理职能是否明确。 1——3分
* 般情况的加1分;较好的加2分;细致详尽的加3分。
3)项目监理、总监代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权利和责任是否明确。 1——3分
* 般情况的加1分;较好的加2分;细致详尽的加3分。
4)监理力量的投入是否能满足工程的需要。2——4分
基本分2分,驻地监理人员年富力强,有 * %监理人员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加2分。
5)监理人员的专业配置是否符合工程需要。 1——4分
根据本项目分项专业需要,驻场监理人员中,专业配备(园林、给排水、强弱电、造价、市政(建设方根据工程需要增减))有 * 项的加1分(满分为4分)。
6)质量控制的保证措施手段是否科学、可靠。 1——6分
对各分项工程,从准备、实施、竣工到项目的保修阶段的每 * 道工序, (略) 采取的质量控制措施、方法。质量控制计划与实际质量产生较大差距时, (略) (略) 分析、评分。
* 般情况的加1分;较好的加4分;细致详尽的加6分。
7)检测仪器和工具是否能满足工程要求。0——6分
(略) 提供的工程检测仪器和工具的完整性, * 般情况的加1分;较完整的加4分;很完整的加6分。
8)施工进度控制手段是否细致详尽。1——5分
对各分项工程,从准备、实施、竣工到项目的保修阶段的每 * 道工序, (略) 采取的进度控制措施、方法。进度控制计划与实际进度产生较大差距时, (略) (略) 分析、评分。
* 般情况的加1分;较好的加3分;细致详尽的加5分。
9)投资控制方法是否合理、可行。1——4分
(略) 采取的投资控制措施、方法的合理性。 * 般情况的加1分;较好的加3分;细致详尽的加4分。
* )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措施是否全面。1——6分
* 般情况的加1分;较好的加4分;细致详尽的加6分。
* ) 对工程施工的难点、 (略) 分是否阐明及监理实 (略) 性。2—6分
内容全面性: * 般情况的加1分;较好的加2分;细致详尽的加3分。
实 (略) 性: * 般情况的加1分;较好的加2分;细致详尽的加3分。
* ) 对设计、施工、监理的合理化建议。0——4分
以上内容评分时保留 * 位小数,计算评分值时保留 * 位小数。
2、 报价0—— * 分
1)、监理费最终报价的评分应在报价口径统 * 的基础(即评标价) (略) 。凡属招标文件交代不清而引起口径不统 * 的,应按有关规定调整到统 * 的口径。如因投标人的差错、失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口径不统 * 的,不得调整。
2)、①当有效投标少于等于5名且不少于3名时,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②当有效投标个数大于5名时,对所有投标报价各去除最高和报价最低的N 家投标人(N=有效投标个数* * %,数值 * 舍 * 入) (略) * 次算术平均;再对第 * 次平均值以下(不含本身,不含已去除的N家单位) (略) 第 * 次算术平均。以第 * 次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小数点以后保留两位,该基准价在评审过程中不作调整)。
3)、根据投标人的评标价与最佳报价值(评标基准价)的比值,计算出报价的评分值,即:
评标价等于最佳报价值,得满分 * 分;
评标价每高于或低于最佳报价值 * 个百分点,扣0.5分;
最低得分为0分。
* 、 决标
(略) 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略) 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并按照得分排列优劣顺序,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 (略) 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 (略) 直接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 * 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 * 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 (略) 合同,招标人可以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决标后,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告知未中标人。
注: (略) 工程特点, (略) (略) 有投标人作为评标依据。
(略) 文件
招标编号:JGJG * GKGC * -1
工程名称:牛田单元同协路(白石港-艮 (略) 路)两侧街头绿地工程监理
招 标 人: (略) 市 (略) 区艮 (略) 区块开 (略) 办公室(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浙 (略) 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 日
目 录
招标公告
* 、 投标须知前附表
* 、 工程综合说明
* 、 投标须知
* 、 园林绿化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 、 技术说明
* 、 图纸及资料
* 、 投标文件格式
* 、 评标原则、方法和内容
牛田单元同协路(白石港-艮 (略) 路)两侧街头绿地工程监理
招 标 公 告
1、_牛田单元同协路(白石港-艮 (略) 路)两侧街头绿地工程,已由 (略) 市 (略) 区发展 (略) 批准建设。 (略) ,择优选定承包人。建设资金来自国有,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略) 市 (略) 区艮 (略) 区块开 (略) 办公室。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本项目概算投资额 * 6.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 . * 万元,建设地点:项目位于 (略) 区牛田单元同协路两侧,北直白石港,南至艮 (略) 路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 (略) (略) 项目的监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内容包括绿化工程、景观工程、排水工程、 (略) 有工程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2.3 监理服务期限 * 日历天;最高投标限价 * . * 万元;
3.资格要求
具备综合 * 级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 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总监资格类别: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或在投工程中担任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依据项目总监管理办法(杭建市发【 * 】9号)文件规定判定其是否可以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在杭投标资格。
5. 获取招标文件
5. (略) 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 (略) 上招必得平台(www.z 点击查看>> )下载方式发放。
5.2 招 (略) 址:潜在 (略) 站www.z 点击查看>> →“招标采购”→“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略) 文件。
5.3 (略) 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 (略) 代理机构联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市 (略) 区艮 (略) 区块开 (略) 办公室(盖章)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手机): 点击查看>>
传 真: 联 系 人:余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 (略) 有限公司(盖章)
办 公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联系电话(手机): 点击查看>>
传 真: 点击查看>> 联 系 人:孟工
日期: * 日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工程名称 |
牛田单元同协路(白石港-艮 (略) 路)两侧街头绿地工程监理 |
2 |
招标编号 |
JGJG * GKGC * -1 |
3 |
建设资金来源 |
自筹 |
4 |
本工程概算规模 |
本项目概算投资额 * 6.4万元 |
5 |
投标资格要求 |
具备综合 * 级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 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
6 |
招标答疑 |
(略) 文件、施工图纸中的疑问,可以于 * 日 * 时前登 * (略) 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http:/ 点击查看>> 8/),以署名或不署 (略) 项目提疑。招标人将在 * 年 4月 * 日 * : * 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 * 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在 (略) 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http:/ 点击查看>> 8/)、 (略) 市 (略) 区人民政府(http:/ 点击查看>> #)上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 (略) 站的最新答疑信息。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7 |
投标文件份数 |
* 份电子投标文件,在 (略) 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平台上传;中标 (略) 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副本 * 本 |
8 |
投标担保金额 |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
9 |
履约担保金额 |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监理合同价的5% |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起 * 天内有效 |
* |
最高限价 |
* . * 万元 |
* |
监理服务期 |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为 * 日历天(含两个月免费服务期) |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 |
地址: (略) 市 (略) 区凤起东路 * 号( (略) 东路 * 号) (略) 市公 (略) (略) 第 * 开标室。 截止时间: * 日9时 * 分 |
* |
开标会 |
地址: (略) 市 (略) 区凤起东路 * 号( (略) 东路 * 号) (略) 市公 (略) (略) 第 * 开标室。 开标时间: * 日9时 * 分 |
* |
评 标 办 法 |
综合评估法 |
电子招标项目说明 |
||
* |
电子招标文件发放 |
(略) 文件,将在 (略) 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http:/ 点击查看>> 8/)发布。电子文件内容与书面文件内容具有同等的效力,发生电子文件内容与书面文件内容不 * 致时, (略) 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书面解释。 |
* |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
|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 (略) 。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工具的开发商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指导。 本项目采用的是招必得( (略) )投标工具V1.0.3 |
*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电子投 (略) 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 (略) 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http:/ 点击查看>> 8/)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未递交。 |
* |
电子招标项目开标 |
(1)开标开始后,宣布开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 (2)使用招标组织方的CA锁,系统自动解密完成后,开标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 (3)因电子投标书编制不规范导致投标文件内容无法导入“评标系统”的,该标书为无效标书。 (4)未尽事项根据杭建市发( * 号文《 (略) (略) 电子标书和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的通知》及其他有关 (略) 市电子招 (略) 的 (略) 。 |
* |
电子招标项目评标 |
本项目的评标以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略) 人加密锁无法完成解密导致开\评标 (略) 情况下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的替代。除上述 (略) 在评标中需要投标人提供澄清材料以外,纸质投标文件都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略) (略) 人接受。 |
* |
CA锁办理及投标工具下载 |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先办理注册手续和办理CA锁。(1)办理注册手续。在 www.z 点击查看>> 平台注册填报企业信息并完成企业认证,取得CA数字证书后在系统里绑定,方可制作投标文件、参加投标。 (2)办理CA锁。办理CA锁地址:http:/ 点击查看>> CA办理客服电话: 点击查看>> 说明:若已有 (略) 市公 (略) CA锁,不用重复办理。 (3)投标工具下载路径: (略) www.z 点击查看>> → “工具下载”→“招必得( (略) )投标工具”。下载地址:https:/ 点击查看>> 注册/投标客服电话: 点击查看>> 注册/投标客服QQ: 点击查看>> |
注:1、以上内容如 (略) 通知,如通知其中某 * 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
2、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 (略) (略) 。
(略) 分 工程综合说明
1.1工程概况
1.1.1工程名称:牛田单元同协路(白石港-艮 (略) 路)两侧街头绿地工程监理
1.1.2工程地点及周围环境:项目位于 (略) 区牛田单元同协路两侧,北直白石港,南至艮 (略) 路
1.1.3工程规模内容及建设项目概算投资额(建设项目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费+设备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本项目概算投资额 * 6.4万元
1.2建设依据(计划批文、扩初设计批文、初步设计概算批文等)
计划批文:江发改〔 * 〕 * 号
1.3有关单位和机构
1.3.1 建设单位(业主): (略) 市 (略) 区艮 (略) 区块开 (略) 办公室
1.3.2 招标代理机构:浙 (略) 有限公司
1.3.3 设计单位: (略) (略)
1.3.4 地质勘探单位:/
1.3.5 施工单位(如已明确): (略) 中旭 (略)
1.4 现场条件:已具备
1.5 招标范围: 本项目 (略) (略) 项目的监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内容包括绿化工程、景观工程、排水工程、 (略) 有工程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1.6 施工质量目标: 达到《 (略) 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 * / 点击查看>> )》和《 (略) 市园林绿化技术规程(HBL/T 点击查看>> )》中的“合格”标准
1.7 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总工期 * 日历天(含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
1.8 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
1.8.1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及《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为: * . * 万元
1.8.2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及其附表,采用内插法计算)为:
专业调整系数:园林绿化工程为0.8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
高程调整系数:1.0
1.8.3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x专业调整系数x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x高程调整系数 = * . * 万元
备注:该标段委托的监理单位为监理服务总负责单位的,应按规定明确总体协调费费率。”
1.9监理服务期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为 * 日历天(含两个月免费服务期),本工程施工计划总工期 * 日历天。
1. * 监理服务内容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 * .1协助业主审核施工图的设计和概(预)算,参与主持组织图纸会审,做好记录,写出会审纪要.
1. * .2参与业主与承包商签定施工承包合同,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检查、督促承包商严格按合同和施工规范、工程技术标准、 (略) 施工,监 (略) 施工管理。
1. * .3协助业主做好开工前准备,审批开工报告,复核灰线,经业主同意下达开工令。
1. * .4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和检查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防护措施,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1. * .5审查承包商采购清单,检查工程使用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质量与数量。督促承包商编制材料的供需计划,协助业主安排 * 供材料的供应计划。
1. * .6对施工变更的签证,主持施工图交底,参与设计变更的签证,复核施工变更。
1. * .7主持召开工程协调会议及综合管线协调会议,主持召开工程协调会议并做好会议纪要,调解有关工程建设各种合同争议,处理索赔事项。
1. * .8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检查督促工程进度、施工质量。
1. * .9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
1. * . * 协助业主对 (略) 控制,对施工单位提出的 (略) 审核。
1. * . * 参加审核工程结算,协助业主审核工程造价,努力降低工程费用。
1. * . * 及时提供完整的监理资料,定期编制监理简报。
1. * . (略)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职责义务,提供其他可免费提供的监理服务。
1. * . * 协助 (略) 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
1. * . * 完成监理规范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
(略) 分 投标须知
2.1工程综合说明
(略) 分
2.2招标方式
为了加强对本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和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和建设工期,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 (略) 投标法》等有关规定, (略) 方式,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工程监理单位。
2.3本次招标范围、内容和概况
(略) 分
2.4合格的投标人
2.4.1 具有_市政公用工程 * 级及以上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业务,并与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没有经营性利益关系,业绩、信誉良好的监理单位。
2.4.2 应具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 (略) 合同。
2.4.3 收到投标邀请函的投标报名单位。
2.5 招标文件
2.5.1 招标文件内容:
(1)投标邀请函;
(2)投标须知前附表;
(3)本文件 (略) 分内容;
(4)招标补充文件(如有)。
(略) 列内容外,业主单位的任何工作人 (略) 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业主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2.5.2审阅招标文件
(略) (略) 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 (略) 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都将有可能被拒绝。
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2.5.3招标文件的澄清
(略) 文件的澄清。
2.6招标文件的修改
业主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任何时间,可因任何原因,对 (略) 修改。这种修改可能是业主主动作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作出的。
2.7招标文件的效力
(略) 和投标的有效依据,也是中标后签定监理合同的依据,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略) 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者,将可能被拒绝 (略) 理。
2.8投标前会议
2.8.1 业主将安排标前会议(时间、地址详见前附表),建议投标人尽可能参加,但是,对于不参加标前会的投标人,业主并不能以此作为拒绝其投标书的条件。
2.8.2 会议的目的是澄清疑问,解答该阶段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并允许投 (略) ,了解情况。
2.8.3 (略) 文件后, (略) 人提出,业主通过标前会的方式予以解答,标前会结束后,由业主整理会议记录和解答内容, (略) 文件 (略) 分。
2.8.4 (略) 文件的投标人。
2.9投标书主要内容
2.9.1 投标函
2.9.2 授权委托书
2.9.3 投标综合说明
简述本工程概要,列出监理班子成员、计划配备的检测设备、办公和交通工具 * 览表。
简介本单位概况,开业时间、资质、资信情况、技术人员力量和技术设施、近 * 年监理工程业绩及奖惩情况 * 览表(应附必要的复印证明材料)、监理班子的组织机构和监理人员名单 * 览表(姓名、年龄、性别、专业、职称、监理培训、上岗证情况、监理业绩经历) (略) 履行职责、检测设备、并确定驻地总监及主要监理工程师,总监及主要监理工程师的简历、资历证明等复印件。
2.9.4 监理大纲
2.9.4.1 监理工作概况。
2.9.4.2 监理工作内容和依据。
2.9.4.3 控制工程承包合同、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投资的主要手段和措施。
2.9.4.4 监理工作计划(应包括监理程序、职权、进场到岗计划等)。
2.9.4.5 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2.9.4.6 对工程施工的难点、 (略) 分的阐明及监理实施意见。
2.9.4.7 对本工程的其他建议、要求。
2.9.5监理费报价及测算依据
投标人可根据监理工期、内容和要求,结合自身管理经验和技术水平,提出监理费总报价,并说明收费依据、优惠条件以及监理服务费调整的条件和方法。
2.9.6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书。
2.9.7投标保证金。
2. * 投标报价监理费调整
2. * . (略) (略) 提供的图纸、资料及监理范围、内容,按照国家有关取费标准,结合自身监理能力和监理力 (略) 竞争报价。
2. * . (略) (略) 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
2. * .3监理费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监理工程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力、利润、税收、 (略) 有有关的管理成本。
2. * .4 投标人应认真填报(附件) (略) 有内容,有关报价的详细说明可在投标书的相应条款中予以说明。对没有填报的费用,业主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报价表中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2. * .5由于非监理单位原因造成的监理服务期延长的,延长期的费用按合同监理服务期内的监理收费额同比例计算。
2. * .6由于监理单位原因造成监理工作量增加或监理服务期延长的,监理费不予调整。
2. * .7监理费调整根据合同条款规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 * .8监理费应按当月工作量,按月足额支付,合同监理服务期满后 * 个工作日内,监理费应结清。
2. *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2. * 投标书的编制与递交
2. * .1 (略) 文件的规 (略) 编制,采用打印、复印或钢笔书写整理装订成册,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 * .2 投标文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并加盖公章后装袋密封, (略) 人名称、地址和工程名称并 (略) 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和加盖公章。
2. * .3 投标人应派专人按投标须 (略) 规定的时间将投标书送达投标须 (略) 规定的地点。凡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书业主将不予受理,并 (略) 处理。
2. * 投标书的效力
2. * .1投标有效期见本 (略) 规定的期限(中标签约者,有效期随合同)。在此有效期内,投 (略) 承诺和条款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 (略) 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认的承诺和条款(即使是不该发生的差错),更不得撤回投标书。 (略) 理,业主可立即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2. *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递交 (略) 适当修改和补充,投标书的修改补充函 (略) 密封并加盖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印章(签字),递交至投标 (略) 指定地点。投标截止后递交的补充修改或声明 * 概不予受理。
2. * .3有下列情况之 * 者,投标书无效:
2. * .3.1 投标文件未加盖电子公章和法人代表人印签;
2. * .3.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电子投标文件未上传至 (略) 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
2. * .3. (略) 文件规定基准价允许浮动范围的;
2. * .3.4监理单位与业主被监理工程的承建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有股份等经济利益关系。
2. * .3.5国家、省另有规定属无效标范围的。
(略) 时,原投标无效的单位无资格再 (略) 投标。
2. * 开标
2. * .1业主将按投标须知前 (略) 规定的时 (略) 公开开标。
2. * .2开标后,由业主按照有关规定 (略) ,对所有投标 (略) 符合性审核, (略) 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投标书,将予以拒绝,不进入评标范围。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投标书中不符合要求的内容,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或符合要求的投标。
2. * 评标
2. * . (略) 在审核和审阅投标书的过程中,对需进 * 步澄清、明确的技术、资信、管理和报价等问题,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 * 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补正和说明。
2. * .2投标 (略) 提出的问题作出澄清和答复,但不得借以修改投标书中的实质性内容。其记录经签字,作为投标书的补充,对投标单位具有约束力。
2. * .3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略) 按照客观、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办法以监理大纲、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构成、业务技术水平、监测设备、企业资质情况和业绩等多个因素为评价指标,并将各指标量化记分。
2. * . (略) 成员按规定的 (略) 打分后, (略) 分分值相加得到最终评分,然 (略) 成员评定的最终评分去掉 * 个最高分和 * 个最低分,取余下分数的平均分即为投标单位的最终得分值。
2. * . (略) 文件规定的,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2. * 决标
(略) 评议、评分结果,得分最高的单位即被定为中标候选人,报送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后,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并通知未中标人。
2. * .1 业主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也不保证最低报价者中标。
2. * .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对业主施加 (略) 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2. * 合同签订(签约)
2. * .1签订监理合同:
中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起 * 天内,应与业主签订本工程监理合同。监理合同必须根据国家有关经济合同法、省、 (略) 文件、投标书的要求、承诺及中标结果签订。 (略) 文件和投标书的要约、承诺而拒签合同,业主可取消其中标权, (略) 投标保证金,给业主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 * .2合同业经项目法人和中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双方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2. * .3签署监理承包合同协议书7天内, (略) 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
2. * 招标结束
2. * . (略) 人签订工程监 (略) 结束。
2. * .2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也将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同等数额的支付担保。
2. * .3 (略) 图纸和资料,同时收回图纸押金,如有损坏、遗失图纸资料的,按/元/张赔偿。
2. * .4在 (略) 发生的 * 切费用,均 (略) 承担,投标书恕不退还。
2. * .5 (略) 图纸资料押金在签订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担保后退还。
(略) 份 合同条款
合同格 (略) 、 (略) 联合颁布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 * —— * )
合同格 (略) 、 (略) 联合颁布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 * —— * )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示范文本)
(略) (略)
制定
(略) (略)
*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 (略) 市 (略) 区艮 (略) 区块开 (略) 办公室(以下简称“委托人”)
监理人:(以下简称“监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 * 致,订立本合同。
*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牛田单元同协路(白石港-艮 (略) 路)两侧街头绿地工程监理
2、工程地点:项目位于 (略) 市 (略) 区牛田单元
3、工程规模:项目位于 (略) 区牛田单元同协路两侧,北至白石港,南至艮 (略) 路;总用地面积约 * 6平方米,估算总投资 * 3.1万元(含建设用地费 * .2万元),资金自筹。具体以提供的施工图、 (略) 文件中明确内容为准。
4、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本工程建设工程建安概算为 万元。
5、设计单位:
6、施工单位:
* 、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 (略) 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 (略) 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 (略) 分。
*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 、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包括:
1. 监理酬金:¥ 万元。
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及其附表,采用内插法计算)。
* 、期限
1. 监理期限: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为 * 日历天。(包括 * 日历天的免费服务期), * 年月日始,至 * 年月日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本项目分两期实施, * 期施工完成后监 (略) 退场,待 * 期具备施工条 (略) 。
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后, (略) 通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止。如因非监理人员原因导致监理服务周期延长,在6个月以内的不计延长期费用,6个月以外的费用计算:按照原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的相应监理人员的成本(不计利润),乘以延长 (略) 监理人员(根据建设单位的需要并不得超过合同约定人数), (略) 门审核为准。
施工过程中,遇重大会议对项目工期或费用产生影响的,监理单位应无条件配合,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 、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协助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 、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 年月日。
2. 订立地点: (略) 市 (略) 区。
3. 本合同 * 式 * * 份,正本 * 份, * * 方各执 * 份,副本 * * 份, * * 方各执 *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地 址: (略) 路 * 巷 * 号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略) : (略) :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 、通用条件
第 * 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 * 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 * 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 (略) 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业主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 (略) 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业主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业主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业主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业主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 * 十 * 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 * )“日”是指任何 * 天零时至第 * 天零时的时间段。
( * )“月”是指根据公历从 * 个月份中任何 * 天开始到下 * 个月相应日期的前 * 天的时间段。
第 * 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 (略) 门 (略) 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 * 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 * 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略) 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业主报告监理工作。
第 * 条 (略) 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业主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真实、 (略) 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 * 条监理人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业主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业主。若因监理人使用不当导致设备或物品毁损的,业主有权要求监理人赔偿该等损失。
第 * 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业主义务
第 * 条业主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 * 条业主应当负责工 (略) 关系的协调,为监理 (略) 条件。根据需要, (略) (略) 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协助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 (略) 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 * 条业主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 * 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 * 条业主应当授权 * 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 * 条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 * 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 * 条业主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协助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 (略) 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 (略) 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 * 条业主应向监理人提供的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见本合同专项条款第十 * 条。
第十 * 条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 * 条监理人在业主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建议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业主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7)征得业主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 * 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不安全施工作业、不文明施工作业、 (略) 标化管理,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但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监理人须以书面形式阐明原因,交业主确认。
( * )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
( * )总监理工程师作为监理人的代表,有参与本工程单体工程质量评定的权利。
第十 * 条监理人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批准时, (略) 做的变更也应尽快书面通知业主。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 *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 (略) 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业主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 (略) 调解。当双方的争议 (略) (略) 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业主权利
第 * 十条业主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和分包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 * 十 * 条业主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 * 十 * 条业主有权禁止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如发生特殊情况必须调换的,监理人必须充分说明理由并报请业主批准。
第 * 十 * 条 业主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 * 十 * 条当业主发现监理人员不按 (略) 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业主或工程造成损失的,业主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 * 十 * 条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 * 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 * 十 * 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 (略) 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故意或过失而造成了业主的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 * 十 * 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 * 十 * 条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承担管理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 (略) (略) ,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 * 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第 * 十 * 条监理人向业主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 (略) 导致业主的各种费用支出。
业主责任
第 * 十 * 条 (略) 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略) 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事由责任人要求补偿损失,业主要予以协助。
第 * 十条业主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 (略) 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 * 十 * 条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第 * 十 * 条 由于业主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 * 十 * 条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 (略) (略) 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业主,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
第 * 十 * 条监理保修服务期满后,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保修期监理服务保证金,见专用条款第 * 十条),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监理保修服务期自业主向业主移交工程之日起满 * 年。
第 * 十 * 条当事人 * 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 * 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 * 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 * 十 * 条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 * 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业主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 * 十 * 条及第 * 十 * (略) 监理业务时限超过 * 个月的,监理人可向业主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 * 日内仍未得到业主答复,可进 * 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 * 份通知发出后 * 日内仍未得到业主答复,可终 (略) 暂停或 (略) (略) 分监理业务。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第 * 十 * 条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 (略) 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 (略) 监理业务的工作, (略) (略) 理。
第 * 十 * 条当业主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 (略) 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 (略) 义务的通知。若业主发出通知后 * 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 * 个通知发出后 * 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 (略) 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 * 十 * 条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 * 十条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款中第 * 十条计算,并按专用条款中第 * 条与第 * 条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 * 十 * 条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 * 日起计算。
第 * 十 * 条如果业主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 (略) 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 * 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业主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 他
第 * 十 * 条委托的建 (略) 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业主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业主实报实销。
第 * 十 * 条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 (略) 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业主聘用的,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 * 十 * 条业主有权对监理 (略) 考评,并按专用条和本合同附件《监理工作尽职服务协议书》中的约 (略) 以相 (略) 罚。
第 * 十 * 条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 * 十 * 条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业主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 * 十 * 条监理人对于 (略) 有文件拥有版权,业主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 * 十 * 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 * 致, (略) 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 * 致时,任何 * 方 (略) (略) 提起诉讼。
* 、专用条款
第 * 条 同相应‘通用条件’。
第 * 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1、招标人与承包商签订的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协议。
2、工程项目图纸、说明和其他有关的为本工程制定的技术文件和规定。
3、国家、 (略) 的市政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及验收规范。
4、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工程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实施条例等,关于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内容的相关规定。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发承包基本情况表);(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
第 * 条 同相应‘通用条件’。
第 * 条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全覆盖监理,即本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本项目 (略) (略) 项目的监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内容包括绿化工程、景观工程、排水工程、 (略) 有工程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包括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以及实施中可能出现的设计修改及额外增加的工程。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和合同管理配合等工作, (略) 、设备招标等,提供 (略) 服务。
监理工作内容: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工程质量、投资、建设工期、安全和环境保护,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1、协助委托人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审批开工报告,复核灰线,经委托人同意并下达开工令。
2、主持、组织图纸自审和会审,编制图纸会审纪要;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3、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提出审查意见。
4、审查 (略) 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安全防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
5、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检查控制工程进度。编制控制进度的监理实施计划,督促审查施工单位编制周、月计划,并向发包人报送。
6、审核承包单位 (略) 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 (略) 的实 (略) 平行检验或见证 (略) 抽检,协助委托人审查 * 供材料的供 (略) 检验。
7、 (略) 、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并签证隐蔽工程, (略) 位和隐蔽工程施工时, (略) 监理。
8、主持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和协调会议 (略) 理会,对工程各种问题提出监理意见并督促实施,做好监理记录。
9、督促、检查施工 (略) 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工程技术标准。
* 、检查安全防护措施、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 、审核设计变更,协助委托人做好设计与施工变更联系单的签证,督促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尽快完善变更手续。所有设计变更及计量签证单必须由总监审核签 (略) 章后方可提交发包人,作为有效的计量凭证。
* 、督 (略) 合同,协助委托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略) 理索赔事项,调解双方争议。
* 、对 (略) 控制,根据监理工作程序和施工合同规定签署工程款付款凭证。
* 、提供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督促承包人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并按备案制度要求报送有关备案资料。
* 、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竣工初验,提出工程质量等级推荐意见,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做好竣工结算和竣工资料的整理和上报工作。
* 、协助委托人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参加竣工验收,协助委托人审查工程决算。
* 、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负责检查工程质量状况,督促承包人回访,督促保修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 、 (略) 前必须与委托人签订《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责任书》、《建设工程廉政合同》, (略) 之有效的工程监理计划和实施细则,并报工程管理科审批实施。
* 、 (略) 的中标文件的人员组织情况, (略) 实际到位情况。对不符合工程管理科管理要求的,有权撤换。
* 、监理公司每月要向项目建设科提供监理月报。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 (略) 综合分析并提出建议, (略) 工程完工后编制监理小结。工程竣工后编制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并向项目建设科提交工程质量等级建议书。平时针对工程质量、进度等向施工单位签发的监理联系单、警告单,需及时抄报项目建设科,对工程整改 (略) “ * 级抄告”制度。
* 、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单位必须在1个月内,将项目监理管理的全套资料移交给档案室。监理单位凭档案室出具的移交清单表办理监理费结算手续。
* 、协助发包人审核施工图的设计和概(预)算,参与主持组织图纸会审,做好记录,写出会审纪要。
* 、参与发包人与承包商签定施工承包合同,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检查、督促承包商严格按合同和施工规范、工程技术标准、 (略) 施工,监 (略) 施工管理。
* 、协助发包人做好开工前准备,审批开工报告,复核灰线,经发包人同意下达开工令。
*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和检查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防护措施和文物保护措施,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 、审查承包商采购清单,检查工程使用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质量与数量。督促承包商编制材料的供需计划,协助发包人安排 * 供材料的供应计划。
* 、对施工变更的签证,主持施工图交底,参与设计变更的签证,复核施工变更。
* 、主持召开工程协调会议及综合管线协调会议,主持召开工程协调会议并做好会议纪要,调解有关工程建设各种合同争议,处理索赔事项。
* 、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检查督促工程进度、施工质量。
* 、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
* 、协助业发包人对 (略) 控制,对施工单位提出的 (略) 审核。
* 、参加审核工程结算,协助发包人审核工程造价,努力降低工程费用。
* 、及时提供完整的监理资料,定期编制监理简报(含月报、周报及发包人要求的
专报)。
* 、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职责义务,提供其他可免费提供的监理服务。
* 、协助发 (略) 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
* 、完成监理规范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
第 * 条至第 * 条同相应‘通用条件’。
第 * 条 外部条件包括:
1、委托人负责办理开工前的施工用地、水源、电、道路、施工执照、施工许可证等的申办手续;监理人监督施工方,处理好与工程施 (略) 关系,办理好各项施工手续。
2、 (略) (略) 关系,如:规划、消防、环保、电讯、电力、市政、治安、园林、 (略) 门,由委托人负责帮助协调,以满足开 (略) (略) 条件;
3、涉及 (略) 的设计、质量监督、质量检测、安全监督、施工、材料供应等,由监理人负责组织协调。
4、实施监理前,委托人应向设计、内审、施工以及有关单位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监理单位名称、监理范围、监理工作内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授予权限等(资料由监理单位提供,负责该工程的主要人员资料附在本合同后)。
第十条 委托人应协助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1、勘察资料、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 套。
2、设计概(预)算文件 * 份。
3、施工承包合同、协议(包括合同、协议附件) * 份。
4、有关工程建设的批准文件等。
上述资料应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供。
第十 * 条 委托人应在 *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若委托人提出修改或补充意见的,监理人应当按照委托人要求于【 】 (略) 修改或补充;无法修改或补充的,应当 (略) 合理解释。
第十 * 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
代建单位的常驻代表。
监理单位委派总监为。
第十 * 条至第十 * 条同相应‘通用条件’。
第十 * 条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略) 办公用房及生活用房2间, (略) 解决,其费用计入监理费报价中。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
第十 * 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 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 (略) 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 / 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 (略) ,但不对 (略) 为负责。
第十 * 条 监理人的权利
对工程 (略) 监理“ * 级抄告”制度。对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在 (略) 理的,监理单位将整改单第 * 次抄至项目建设科,第 * 次抄至分管领导,第 * 次抄至主要领导。对 * 次抄告以上的工程问题,将对施工单位视问题的轻重予以每次 * — * 0元的罚款。
第十 * 条至第 * 十 * 条同相应‘通用条件’。
第 * 十 * 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1、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
第 * 十 * 条至第 * 十 * 条同相应‘通用条件’。
第 * 十 * 条
1、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本合同监理酬金按人民币 万元(大写: 整)计取。本合同价格为暂定价,若工程造价增减,最终监理酬 (略) 门审核的施工结算价为计费额,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 * ] * (略) 计算,原优惠比例不变(即重新计算后基准价的 %)。具体支付程序如下:
(1)合同签订后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2)监理费按月支付,支付金额为每月施工单位经跟踪审计单位及建设单位审计后的完成产值*(监理中标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建安概算 万元)* * %,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 %;
(3)主体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且完成移交,相关 (略) 归档,工程结算资料上报,监理费支付经审批的总产值*(监理中标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建安概算 万元)* * %;
(4)各个专项通过竣工验收且完成移交,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工程结算经审计完成后,以结算价为基数,付至实际应付监理费的 * .5%;
(5)剩余2.5%尾款,为保证金,待本期工程保修期满后,经委托人确认监理 (略) 罚应扣除的情况后 * 次性无息退回给监理人。
(6) (略) 监理人员没有按投标承诺的数量到位,则按实际到位人数÷投标承诺到位人数×合同监理报酬来计算监理最终报酬。
(7)以上委托人对各款项的支付以收到相应发票或收据为前提,若监理人延迟给付发票或收据的,委托人有权延迟付款。
2、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
如因非监理人员原因导致监理服务周期延长,在3个月以内的不计延长期费用,3个月以外的费用计算:按照原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的相应监理人员的成本(不计利润),乘以延长 (略) 监理人员(根据建设单位的需要并不得超过合同约定人数), (略) 门审核为准。
第 * 十 * 条 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报酬。
第 * 十 * 条至第 * 十 * 条同相应‘通用条件’。
第 * 十 * 条 奖励办法:对不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理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工程费用节 (略) 协商。
第 * 十 * 条至第 * 十 * 条同相应‘通用条件’。
第 * 十 * 条
(略) 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 (略) (略) 起诉。
第 * 十条 补充条款
1、委托人对监理单位质量管理抽查 (略) 明显有工程质量问题(不是特大或者重大质量事故的)、 (略) (略) 质量通报的或对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制度没有很好的落实,且监理方未采取相应措施的每发现 * 次扣除监理酬金 * 0元。如果是发生了重大事故的或 (略) (略) 质量通报的,且监理方未采取相应措施的每发生 * 次扣除监理酬金的 * %。如果发生特大事故、媒体曝光 (略) 门质量通报的,且监理方未采取相应措施的每发生 * 次扣除监理酬金的 * %(若由于监理单位失职或而造成)。
2、工期具体考核 (略) 。 (略) 整体进度目标(节点目标)、工程分项进度目标,如果因承包人原因有 * 个节点目标计划没有完成的,且监理人未及时提出适当措施的,扣除监理酬金 * 0元。
3、对施工单位未按 (略) 市建委杭建宣发【 * 号文件要求,现场围护符合围档美化的相关要求,监理单位未及时提供整改意见并敦促施工单位整改的,每次扣款 * 元。
4、对未积极 (略) 理 (略) 有 (略) 管,未及时解决造成发包人 (略) 罚的,每次扣除 * 元。
5、监理人应建立投资控制工作流程和合同管理工作制度,有具体投资控制措施,督促施工 (略) 合同,诚实守信,在满足质量、进度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实现工程预定的投资控制目标。监理要严格、正确审核施工方计量支付报表,对各种质量检验报告单、中间计量表及时准确签证。
6、工程变更联系单具体操作流程按照 (略) :
(1) (略) 市政府性投资项目:按《 (略) 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杭财基[ * 号)执行;
(2) (略) 区政府性投资项目:按关于印发《 (略) 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内控管理 * 项制度》的通知( (略) [ * ] * 号)执行;
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对工程变 (略) 审查,并对审查数字负责,签署联系单工程量必须明细,避免“情况属实”的字样,并要求附有变更图纸及相关影像资料(书面和电子资料),如跟踪审计审核工程量偏差超过5%,每出现 * 次扣监理费 * 元。
7、对总监及人 (略) 定期考核,如出现到位率不足,按 (略) 处罚:
对监理单位总监及监理人 (略) 影像考勤和指纹考勤,每月总监到位率承诺到位率每月不低于 * 天,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到位率应每月不低于 * 天,如到岗率没达到要求的, (略) 以 * 元/天的罚金,监理工程 (略) 以 * 元/天的罚金。 (略) ,对当月无法达到到位率的,发包人将按照本条款 (略) 处罚。具体 (略) (略) 关于印发《 (略) 市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 日)。
8、监理人的总监、主要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调出与更换,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得到发包人的书面批准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现场监理人员离岗失职或擅自换人每人每天罚款 * 元。人员替换的原则以不降低资质要求为准,并且须经发包人考核合格方能上岗;发包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不满意的管理和技术人员, (略) 使前任的职权和义务。替换需提供以下资料:
a、书面请示报告;
b、替换人的技术职称证书、岗位证书、身份证(验证原件,提供复印件)及其工作经历与业绩等有关证明材料。
c、当替换人的职称、 (略) 文件要求或委托人认为可以接受时,委托人可以给予批准。
9、发包人对监 (略) (略) 罚,以处罚单形式抄送监理人,监理人应核对无误并签收确认,无特殊情况不得单方面拒绝签收。 (略) 罚单有异议,须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发包人,逾期不报视同认可。
* 、监理人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应无条件配合 (略) 相关服务工作,本项目的缺陷责任期定为正式移交后 * 年。
* 、本合同中涉及到的违约金从监理服务酬金中扣除, (略) 分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补足。
派驻人员表
工程名称:牛田单元同协路(白石港-艮 (略) 路)两侧街头绿地工程监理
序 号 |
姓 名 |
本工程岗位 |
年龄 |
性别 |
职 称 |
专业 年限 |
安排上岗 起止时间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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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责任书
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略) 市 (略) 区艮 (略) 区块开 (略) 办公室(以下称 * 方)与监理人 (以下称 * 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 * 条 * *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 )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 (略) 的有关规定。
( * ) (略) 本工程监理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 *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 *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 (略) (略) 为。
( *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 (略) 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 *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 (略) 为,有向 (略) 门举报、 (略) 理 (略) 理结果的权利。
第 * 条 * 方的义务
( * ) * 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 * 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 * 方报销任何应由 * 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 * ) * 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 * 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 * 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 * ) * 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 * 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 * ) * 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 * 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 * ) * 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 * 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 * 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 * 条 * 方义务
( * ) * 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 * 方及 (略) 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 * ) * 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 * 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 * 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 * ) * 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 * 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 * ) * 方不得为 * 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 * 条 违约责任
( * ) * 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 、 *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 (略) 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 * 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 * ) * 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 、 *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 (略) 理;给 * 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 * 方建议工 (略) 门给予 * 方 * 至 * 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 (略) 的处罚。
第 * 条 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 * 方或 * 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 * 方或 * 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 (略) (略) 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 * 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 * * 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第 * 条 本合同作为牛田单元同协路(白石港-艮 (略) 路)两侧街头绿地工程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工程监理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 * 条 本合同 * 、 * 双方各送交双方监督单位 * 份。
* 方单位:(盖章) * 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略) 分 技术说明
(略) 分 施工图纸及勘察资料
(单独装订)
(略) 分 投标文件格式
监理投标单位应按下列名称、顺序、格式,并依据“投标人须知”的要求编列投标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 授权委托书;
3. 投标函;
4. 监理费报价分析汇总表;
5. 投标保证金递交函;
6. 投标综合说明;
6.1企业概况;
6.2总监理工程师近 * 年已完成的类似工程 * 览表;
6.3总监理工程师目前正在监理的工程 * 览表;
6.4企业近 * 年已完成类似工程监理合同 * 览表;
6.5企业目前正在监理的类似工程合同 * 览表;
7.关于总监 (略) 到位率的承诺;
8.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汇总表;
9. (略) 监理人员简历表(每人 * 表);
* .投入本工程检测仪器、设备汇总表;
* .监理规划和监理大纲;
* .1监理工作概况;
* .2监理工作内容和依据;
* .3控制工程合同、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投资的主要手段和措施;
* .4监理工作计划;
* .5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 .6对工程施工的难点、 (略) 分的阐明及监理实施意见;
* .7对本工程的其他建议、要求;
* .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其他资料根据评标办法提供。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委托监理的工程,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 (略) 理与之有关的 * 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授 权 委 托 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为我单位的全权代表,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投标书及其它文件,参加开标、澄清、商 (略) 理与之有关的其它事务,我单位均予承认。
投标单位(章):
法定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
年 月 日
* 、投 标 函
致: (招 标 人 名 称)
1、 (略) 编号为 的 (略) 补充文件,并经 (略) 的踏勘,澄清疑问, (略) (略) 有关情况。 (略) (略) 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工程监 (略) 内容,以本投标书向你 (略) (略) 投标。监理费最终报价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负责本工程的总监是_________、监理人数为______人,监理服务期为______个月,施工质量控制目标为________。
2、 (略) 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方不 * 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对决标结果也没有解释义务。
3、如由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书的约定与你方签定监理合同,并递交招标文件中规定金额的履约 (略) 保函,履行规定的 * 切责任和义务。
4、我方承认该投标书格式为投 (略) 分。
5、本投标书自递交你方之日起_______天内有效,在此有效期内,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如中标将成为监理合 (略) 分。
投标单位(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地址:
电话: 邮编:
(略) : 帐号:
年 月 日
* 、监 理 费 报 价 分 析 汇 总 表
工程名称:
序号 |
费 用 名 称 |
单位 |
计 算 依 据 |
单 价 (元) |
数 量 |
合 价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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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费合计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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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费相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浮动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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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费浮动说明:(可另附页) |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投标保证金递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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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监理工程师近 * 年已完成的类似工程 * 览表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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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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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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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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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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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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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完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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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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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员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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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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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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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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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主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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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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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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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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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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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监理工程师目前正在监理的工程 * 览表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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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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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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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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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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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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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完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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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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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员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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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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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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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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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主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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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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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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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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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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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近 * 年已完成类似工程监理合同 * 览表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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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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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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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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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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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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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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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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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员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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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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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奖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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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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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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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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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主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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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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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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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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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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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目前正在监理的类似工程合同 * 览表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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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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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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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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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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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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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完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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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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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员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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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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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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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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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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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主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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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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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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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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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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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承诺书
致: (招 标 人 名 称)
我单位有幸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现对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1.我单位承诺拟派至本项目总监和监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办法要求,我单位将派具有类似监理经验的 (总监姓名、监理资格证书编号)为本工程的项目总监,本总监目前 (有/无)监理工程在监。保证项目总监到位率在 %(填百分比)以上即每月不少于 日历天。
2. 我公司承诺 (略) 真实有效,随时可以提供原件接受 (略) 门的抽查核实,如我公司中标,保证在接到通知 (略) 有原件及原件扫描件 (略) 门核查;如无故不按时提供,招标人或 (略) 门有权视为放弃中标。本公司 (略)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公章、法人章皆为真实有效,随时接受核查。
如有违反本承诺,愿按有 (略) 罚。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十 * 、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汇总表
工程名称:
姓 名 |
本工程拟任岗位 |
年龄 |
性别 |
专 业 |
专业年限 |
职称 |
安排上岗 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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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业主单位同意。擅自更换或不 (略) 为。
十 * 、 (略) 监理人员简历表
工程名称: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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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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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化 程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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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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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校、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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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 业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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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任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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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监理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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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培训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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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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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注:每表 * 人。
十 * 、投入本工程检测仪器、设备汇总表
招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规 格 型 号 |
数量 |
使用情况 |
投入时间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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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分 评标办法
(供招标人参考)
根据《 (略) 投标法》、 (略) 《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及《 (略) 市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略) 的评标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 、 评标原则
评标、决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推荐备选中标人和选择中标人。
* 、 评标组织
评标 (略) 负责。 (略) 人代表和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组成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随机抽取的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 * 分之 * 。
(略) 人确定。
* 、 评标方法和内容
评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
开标后, (略) 首先 (略) 符合性审查。 (略) 文件规定的, (略) 认定,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废除。
(略) 对所有有效的投标书及投标 (略) 分 (略) 分析评分。
1、 资信业绩及能力 1—— * 分
主要根据投标资料对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的能 (略) 评分, (略) 全体成员对照评分细则和评标资料,经充分分析、研究后, (略) 评分。
2、监理组织、措施、手段 * - * 分
在认真审阅、分析投标书及监理大纲主要内容的基础上,按照评分细则的要求和规定由各 (略) 判定评分。
3、商务 0—— * 分
(略) 按照评分细则要求集体判定评分。
4、投标单位的最终评分值为全体评标专家的评分中扣除 * 个最高分和 * 个最低分的平均值。
* 、 评分细则
1、 资信业绩及能力 1—— * 分
1)投标人获得 ISO *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 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 * 个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的每项得1分;没有、不在有效期内均不得分。(有效证明材料:认证证书)
2)投标人荣获有效期内省级 (略) (略) 颁发的 “守合同重信用”的得3分,获 (略) (略) 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得2分,获得县、 (略) 政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得1分。最高得3分。(有效证明材料为:有效期内的荣誉证书)(0-3分)
3)投标企业近 * 年( * 日以来)以来已监理过的造价 *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每个得2分,最高得6分。(有效证明材料: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以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上时间为准)(0-6分)
4)拟派项目总监获得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以国家、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发证时间为准,换证或注册单位变更的提供原注册证书复印件)6年以上的得3分;3年以上的得2分;1年以上(不含)的得1分。(有效证明 (略) (略) 批准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有延续祖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拟派项目总监以总监身份负责类似园林绿化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5个以上的得3分;3个以上的得2分,1个以上的得1分。(有效证明材料: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0-3分)
6)拟派项目总监高级职称加3分、中级加1分;身体健康较好, * 岁以下加2分(含 * 岁)、 * 岁以上加1分。(有效证明材料提供:① (略) 保;②职称证书;③执业证书)(0—5)
7)拟派项目总监到位率承诺达到 * %以上得2分;达到 * %以上得1分。
2、监理组织
措施、手段 * —— * 分
1)监理大纲的内容是否全面。1——4分
按照招标书要求内 (略) 了阐述,对本工程的各分项工程,从准备、实施、竣工到保修的每 * 道工序都能较详尽的阐述监理工作计划采取的手段、方法、措施和作用。
* 般情况的加1分;较好的加2-3分;细致详尽的加4分。
2)监理大纲中对相关协调管理职能是否明确。 1——3分
* 般情况的加1分;较好的加2分;细致详尽的加3分。
3)项目监理、总监代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权利和责任是否明确。 1——3分
* 般情况的加1分;较好的加2分;细致详尽的加3分。
4)监理力量的投入是否能满足工程的需要。2——4分
基本分2分,驻地监理人员年富力强,有 * %监理人员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加2分。
5)监理人员的专业配置是否符合工程需要。 1——4分
根据本项目分项专业需要,驻场监理人员中,专业配备(园林、给排水、强弱电、造价、市政(建设方根据工程需要增减))有 * 项的加1分(满分为4分)。
6)质量控制的保证措施手段是否科学、可靠。 1——6分
对各分项工程,从准备、实施、竣工到项目的保修阶段的每 * 道工序, (略) 采取的质量控制措施、方法。质量控制计划与实际质量产生较大差距时, (略) (略) 分析、评分。
* 般情况的加1分;较好的加4分;细致详尽的加6分。
7)检测仪器和工具是否能满足工程要求。0——6分
(略) 提供的工程检测仪器和工具的完整性, * 般情况的加1分;较完整的加4分;很完整的加6分。
8)施工进度控制手段是否细致详尽。1——5分
对各分项工程,从准备、实施、竣工到项目的保修阶段的每 * 道工序, (略) 采取的进度控制措施、方法。进度控制计划与实际进度产生较大差距时, (略) (略) 分析、评分。
* 般情况的加1分;较好的加3分;细致详尽的加5分。
9)投资控制方法是否合理、可行。1——4分
(略) 采取的投资控制措施、方法的合理性。 * 般情况的加1分;较好的加3分;细致详尽的加4分。
* )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措施是否全面。1——6分
* 般情况的加1分;较好的加4分;细致详尽的加6分。
* ) 对工程施工的难点、 (略) 分是否阐明及监理实 (略) 性。2—6分
内容全面性: * 般情况的加1分;较好的加2分;细致详尽的加3分。
实 (略) 性: * 般情况的加1分;较好的加2分;细致详尽的加3分。
* ) 对设计、施工、监理的合理化建议。0——4分
以上内容评分时保留 * 位小数,计算评分值时保留 * 位小数。
2、 报价0—— * 分
1)、监理费最终报价的评分应在报价口径统 * 的基础(即评标价) (略) 。凡属招标文件交代不清而引起口径不统 * 的,应按有关规定调整到统 * 的口径。如因投标人的差错、失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口径不统 * 的,不得调整。
2)、①当有效投标少于等于5名且不少于3名时,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②当有效投标个数大于5名时,对所有投标报价各去除最高和报价最低的N 家投标人(N=有效投标个数* * %,数值 * 舍 * 入) (略) * 次算术平均;再对第 * 次平均值以下(不含本身,不含已去除的N家单位) (略) 第 * 次算术平均。以第 * 次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小数点以后保留两位,该基准价在评审过程中不作调整)。
3)、根据投标人的评标价与最佳报价值(评标基准价)的比值,计算出报价的评分值,即:
评标价等于最佳报价值,得满分 * 分;
评标价每高于或低于最佳报价值 * 个百分点,扣0.5分;
最低得分为0分。
* 、 决标
(略) 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略) 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并按照得分排列优劣顺序,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 (略) 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 (略) 直接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 * 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 * 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 (略) 合同,招标人可以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决标后,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告知未中标人。
注: (略) 工程特点, (略) (略) 有投标人作为评标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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