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贾沟互通立交连接线新建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淅川 (略)
代理机构: (略) 日期: * 年4月
目 录 第 * 章招标公告... - 3 - * 、招标条件... - 3 - * 、 (略) 编号... - 3 - *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 3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3 - * 、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发售、保证金缴纳:... - 4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5 - * 、联系方式... - 5 - 第 * 章投标人须知... - 7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7 - 1. 总则... - * - 2. 招标文件... - * - 3. 投标文件... - * - 4. 投标... - * - 5. 开标... - * - 6. 评标... - * - 7. 合同授予... - * - 8. (略) ... - * - 9. 纪律和监督... - *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第 * 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 - 第 *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 - (略) 分通用合同条款... - * -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 - * - 第 * 节专用合同条款... - * - (略) 分合同附件格式... - * - 第 * 章勘察设计技术要求... - * - 第 * 章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 - * - 第 * 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 * 、投标函( * )... - * - 投标函附录( * )... - *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 - ( * )授权委托书... - * - * 、联合体协议书... - * - * 、投标保证金... - * - * 、施工组织设计... - * - * 、项目管理机构... - * - * 、资格审查资料... - * - * 、勘察、设计方案... - * - *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资料... - * -
本招标项目为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贾沟互通立交连接线新建工程,已由 (略) 省 (略) 以豫发改设计[ * 号文件批准,资金来自县级自筹,项目出资比例 * %, (略) 人为淅川 (略) 。 (略) 条件, (略)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贾沟互通立交连接线新建工程 项目编号: * - * 1、招标内容:本项目全长7. * 公里,公路等级采用公路 * 级技术标准, (略) 车速度 * Km/h,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基宽 * m,路面宽度为 * m,断面组成为3m土路肩+3.5m硬路肩+2×3. * m行车道+2m中间带+2×3. * m行车道+3.5m硬路肩+2m绿化带+4.5m非机动车道+2.5m人行道。 2、标段划分:1个标段 3、质量要求:勘察设计符合国家、 (略) (略) 规范及标准,施工 (略) 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资金预算: 省级批复概算 * 3万元 5、计划工期:勘察设计周期: * 日历天; 施工工期 * 个月,缺陷责任期 * 个月。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略) (略) 门颁发的主项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 (略) (略) 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 * 类( * 级)及以上资质,需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 * 级资质和工 (略) 业(公路) * 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的相应能力。 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 *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施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 (略) (略) 上查验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 * 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 (略) 贿犯罪纪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 * 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凡列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投 (略) 页截图, (略) 由 (略) 查询核实。(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查看>> )或中 (略) 点击查看>> ))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联合体投标的,除上述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有主项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等相关事项。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 * 小时前填报上传的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略) 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 (略) 承担责任; 7、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http:/ 点击查看>> ), (略) 会监督。 1、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 * 年4月 * 日上午 * : * 至 * 年4月 * 日下午 * : * 。 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略) 规定的起止时间内,自行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从 (略) 公 (略) 网站www.xcxggzyjyzx.com左侧“电子招投标系统”入口进入)下载采购/招标文件。(操作过程中,请务必保持CA证书在电脑端的正常接入,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EPG格式招标文件,若未及时下载EPG格式招标文件将不能制作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 招标文件 * 元/单位,售后不退。 (略) 代理机构。 4、投标保证金缴纳 4.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两种方式。 4.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年6月15日 * : * 分。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 * 万元整(¥ 点击查看>> 元) 4.4转账 4.4.1投标人按照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费用缴纳说明单,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足额转入费用缴纳说明单上显示的账户和账号。并在汇款附言(备注)栏按规定内容分标段填写: “ * - * 投标保证金” 4.4.2不同投标人的保证金汇入同 * 账号的, * 经发现视为串通投标。 4.4.3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保证金 (略) 投标项目,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回执单 * 维码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依据。( (略) 绑定,视同缴费失败;“回执单”生成 * 维码图片后,缴费成功) 4.5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电子交易系统本 (略) 上报名区域“办理电子保函”功能中点击“办理申请” (略) (略) 电子保函的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完成后,在电子交易系统本 (略) 上报名区域“办理电子保函”功能中,点击“查询状态”按钮,完成电子 (略) 电子交易系统的确认。届时,系统保函下载栏目将出现“下载投标保函”,状态会显示为“正常履约”。( (略) 此操作或无法查询到保函状态,将导致无法正常上传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1、本 (略) 全流程电子投标、评标。 2、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 (略) 网站(http:/ 点击查看>> )交易系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 * 年6月 * 日9时0分( (略) 时间)。 4、开标地点: (略) 公 (略) 第 * 开标室( (略) 北区楚都大 (略) 大厦 * 层)。 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 (略) 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 (略) 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6、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接收。 (略) 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 (略) 》、《 (略) (略) 》、《 (略) (略) 》、《 (略) 公 (略) 网》网站上发布。 请各潜在投标 (略) 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 (略) 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 (略) 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 * 、联系方式招标人:淅川 (略) 联系人:时女士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丹江大道中段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市 (略) 区黄河路1号院1幢 * 层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点击查看>> (略) 门:淅川 (略) (略) 门代码: 点击查看>> A 地址: (略) 丹江大道中段 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略) 门: (略) (略) 门代码: 点击查看>> B 地 址: (略) 金河镇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发布人: (略) 发布时间: * 年4月 * 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淅川 (略) 联系人:时女士 电话: 点击查看>>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略) 地址: (略) 市 (略) 区黄河路1号院1幢 * 层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点击查看>> | 1.1.4 | 项目名称 | 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贾沟互通立交连接线新建工程 | 1.1.5 | 建设地点 | (略) 贾沟 | 1.2.1 | 资金来源 | 省级批复概算 * 3万元,项目投资总额以施工图批复金额为准。资金来源:省补+县级自筹 | 1.2.2 | 出资比例 | 省补以省级批复为准,县级自筹以施工图批复金额扣除省补后计算,具体比例以实际为准。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路基、路面、桥梁及附属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 | 1.3.2 | 计划工期 | 勘察设计周期: * 日历天 施工工期: * 个月,缺陷责任期 * 个月 | 1.3.3 | 质量要求 | 勘察、设计符合国家、 (略) (略) 规范及标准,施工达到国家 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略) (略) 门颁发的主项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 (略) (略) 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 * 类( * 级)及以上资质,需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 * 级资质和工 (略) 业(公路) * 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的相应能力。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 *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施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 (略) (略) 上查验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 * 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信誉要求:凡列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投 (略) 页截图, (略) 由 (略) 查询核实。(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查看>> )或中 (略) (www.ccg 点击查看>> )) 其它要求:投标 (略) 贿犯罪纪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 * 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有主项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等相关事项。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 (略) 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 * 项目中投标。 | 1.9.1 | (略) | 不组织 | 1. * .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 * .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天前 | 1. * .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 时间及方式 | 投标截止时间 * 天前 | 1. * | 分包 | 不允许 | 1. * | 偏离 | 允许细微偏差,但投标人必 (略) 的书面澄清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略) 代理机构发出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 | 2.2.1 | (略) 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日前,投标人认为澄清或修改内容对投标文件编制不构成影响并作出书面承诺,招标人则不再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 年6月 * 日9时 * 分。 | 2.2.3 | (略) 文件澄清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 小时内 | 2.2.4 | (略) 文件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 小时内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后 * 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两种方式。 2.投标人按照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费用缴纳说明单,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足额转入费用缴纳说明单上显示的账户和账号。并在汇款附言(备注)栏按规定内容分标段填写: “ * - * 投标保证金” 3.不同投标人的保证金汇入同 * 账号的, * 经发现视为串通投标。 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年6月 * 日 * : * 分。 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 * 万元整(¥ 点击查看>> 元) 6.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保证金 (略) 投标项目,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回执单 * 维码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依据。( (略) 绑定,视同缴费失败;“回执单”生成 * 维码图片后,缴费成功) 7.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电子交易系统本 (略) 上报名区域“办理电子保函”功能中点击“办理申请” (略) (略) 电子保函的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完成后,在电子交易系统本 (略) 上报名区域“办理电子保函”功能中,点击“查询状态”按钮,完成电子 (略) 电子交易系统的确认。届时,系统保函下载栏目将出现“下载投标保函”,状态会显示为“正常履约”。( (略) 此操作或无法查询到保函状态,将导致无法正常上传投标文件) | 3.5.2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指 * 年1月1日起至今 | 3.5.3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年~ * 年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招标文件 (略) 签字或盖章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不再递交 | 4.1.2 | 电子版(U盘)装订 及密封要求 | 不再递交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1.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 (略) 网站(http:/ 点击查看>> )交易系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 (略) 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 (略) 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 3.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接收。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 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公 (略) 第 * 开标室( (略) 北区楚都大 (略) 大厦 * 层) | 5.2 | 开标程序 |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投标人在 * 分钟内解密完毕; (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 投标报价、质量、工期、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投标人在 * 分钟内签章完毕; (7)开标结束。 注: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步骤完成开标程序,后果自负。 | 6.1.1 | (略) 的组建 | (略) 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 (略) 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7.1 | 是 (略) 确定中标人 | 否,按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有排序的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 | 7.2 | 中标通知 | (略) 的媒介查看 | 7.3.1 | 履约担保 | 中标合同价的5%,以保函或现金( (略) 汇票) (略) 人 | 7.4.2 | 农名工工资保证金 | 按照《河 (略) 会保障厅、省建设厅关于< (略) 业农 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 (略) 监察〔 * 〕 * 号)和《 (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豫政办〔 * 〕 * 号)要求, (略) 投标的中标企业在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之前,必须从其基本账户按照工程中标价的2%向 (略) (略) (略)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承诺 * 旦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时可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于划支。中标企业不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项目业主不得与其签订施工合同, (略) 门不得为其办理施工许可或开工审批手续。 |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 | 中标公示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 (略) 项目招 标公告发布的同 * 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 * .2 |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 * 个的, (略) 。 | * .3 | 同义词语 | 构成招 (略) 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 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 .4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略) 代理服务费。 | * .5 | 合同价款 | (略) 市场同类型、同类别项目单价为准,工程量遵从设计图 纸,以最终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 | * .6 | * 供材 | 本工程中沥青混凝土和钢绞线由 * 方负责供应主 (略) ,施工单位负责验收。 | | | | |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 (略) 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略) 条件, (略) 。 1.1.2 (略) 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略) 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 * 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 * 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3)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4) (略) 代理服务的; (5) (略) 代理机构同为 * 个法定代表人的; (6) (略) 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 (略) 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 )在最近 * 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略) 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略)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略) 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 (略) 。 1.9.2投 (略) 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 (略) 负 (略) 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 (略) 中 (略) 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 * 投标预备会 1. *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 * .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 (略) 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 * .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 (略) 提问题的澄清, (略) 文件的投标人。 (略) (略) 分。 1. *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 (略) 分非主体、非关 (略) 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 * 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 * 偏离 (略) 文件某些要求的, (略) 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设计条件及要求;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单第1. * 款、第2.2款和第2.3款 (略) 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 (略) 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略) (略) 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略) 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 (略) 载内容的形式,下同), (略) 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 (略) 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 (略) 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 * 天前, (略) 文件, (略) 文件的投标人。 (略) 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 (略) 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 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8)勘察、设计方案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资料。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不适用于本标段) 3.2.1 (略) 人要求填写相应报价表格。 3.2.2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的方式。 3.2.3 (略) 人发包内容而需发生的各项费用。 3.2.4 (略) 工 (略) 。 3.2.5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周边环境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慎重报价,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3.3 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 (略) 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 (略) 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 (略) 理。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 * 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略) 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 (略)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 * 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 * 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 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6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不允许更换。 3.5.7 招标人将进 * 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
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 (略) 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 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
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 * %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 投标人以 (略) 为上报省 (略) 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 (略) 信用信
息管理系统。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 (略) 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略) 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见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但不得减少和变更,作为投标 (略) 分。其中,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 (略) 人的承诺。 3.7.2 (略) 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略) 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本 (略) 全流程电子投标、评标。投标人需要同时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至交易系统、递交优盘介质PDF格式投标文件。 全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工具及签章软件详见 (略) 公 (略) 全流程电子化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及相关附件,投标人应按操作手册 (略) 制作投标文件。未按操作手册及其附件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 (略) 包装、加贴封条,并在 (略) 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略) 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 (略) 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 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 (略) 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投标人在 * 分钟内解密完毕; (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 投标报价、质量、工期、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投标人在 * 分钟内签章完毕; (7)开标结束。 注: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步骤完成开标程序,后果自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在交易系统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略)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 (略) 负责。 (略) 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略) 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略)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 * 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略) (略) (略) 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 (略) 投标有关活动 (略) (略) 政 (略) 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略) 按照第 * 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略) 评审。第 * 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 (略) 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 (略)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略)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略) 文件第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 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略) 文件第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3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若
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 并加盖单位章。 (略) 文件规定的格式和
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 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7.4.4 如果根据本章第 3.5.7 项、第 7.3.2 项或第
7.4.1 项规定,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 * 个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 织招标。 8. (略)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 * 的, (略) :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 (略) (略) 有投标的; (3) (略) 人签订合同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略) 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 (略) 。 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略) 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略) 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 (略) (略)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略) 成员的纪律要求 (略) 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略) 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略) ,不得使用第 * 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 (略) 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略) 。 9.5 投诉 (略) 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略) (略) 门投诉。 (略) 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 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
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 * 切后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加盖单位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投标文件份数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项目经理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第 1.4.1 项规定 | 其它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第 1.4.1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1 | 分值权重 | 勘察设计标: * 分 施工标: * 分 服务承诺: * 分 投标人综合得分=勘察设计标+施工标+服务承诺。 | 2.2.2(1) | 勘察设计业绩及信誉 * 分 | 类似项目业绩6 分 | 要求近年完成 * 级公路及 * 级公路以上勘察设计项目,每增加 * 条 * 公里以上公路( * 级公路及 * 级公路以上)业绩的,加2 分,最多加6分。 | 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4 分 | 项目负责人近年主持完成( * 级公路及 * 级公路以上)勘察设计公路每增 * 个加2 分;最多加4 分。 | 投标人信誉 2分 | 近5 年内,公路工程勘察或设计项目(包括公路、桥梁工程等)获省、市级奖项或成果的,每项得1 分,最多得2 分。 | 2.2.2(1) | 勘察设计方案 * 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设计思路3 分 | 对本项目的理解和勘察设计工作总体思路明确清晰与否得0-1 分; 对本项目的重点的把握,当地的地形、地质、土质、气候、水文情况的了解和分析是否充分,各方面指标配合得当与否的,加0-2 分。 | 关键技术的认识与对策 3 分 | 对招标项目关键技术的认识与对策措施,可行的计2-3 分, * 般的计1-2 分,较差的计0-1 分。 | 勘察设计工作量2 分 | 勘察设计工作量完整明确的计2 分, * 般的计1 分,不完整计0 分。 | 勘察设计计划安排3 分 | 工作大纲 (略) ,能与实际相结合的计0-3 分。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2(2) | 施工标的评标分值: * 分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0-5分) | 投标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对招标范围内的各专业工程有叙述,施工组织措施编制针对性强, (略) 在1-5 分范围内酌情打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0-5分) | 有施工方案及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的得3分,否则0 分;施工方案及施工方法先进、可行,技术措施针对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生产有保障加0-2 分。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0-5分) | 有质量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得3 分,否则0 分;措施合理、可行、详实、得力加0-2分。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0-5分) | 有安全管理体系和保证措施且安全保证体系合理完整、安全管理 (略) 在0-5
分范围内酌情打分。 |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0-5
分) | 评委依据投标文件内容在0—5
分之间酌情打分。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0-5 分) | 有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施工环保措施计划且措施明确、合理、 (略) 在0-5 分范围内酌情打分。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0-5分) |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劳 (略) 曲线及不均匀系数编制完整得3 分,否则0 分;劳 (略) (略) 酌情加0-2 分。 | 资源配备计划(0-5 分) | 根据机械设备配备计划、主要材 (略) 计划表达、劳动 (略) 计划表完整齐全情况在0-5 分范围内酌情打分。 | 施工进 (略) 络图(0-5 分) | 技术标编制有施工进 (略) 络图得2 分,根据其是否符合技术特点,能否满足施工要求,评委在0-3 分范围内酌情加分。 | 场地布置情况(0-5 分) | 评委依据投标文件内容在0—5
分之间酌情打分。 | | | 项目管理机构(6 分) | 根据人员齐备、专业配套、相关岗位证书情况,在1~6 分酌情打分。 | 业绩(6 分) | * 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合同金额不少于1亿元的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的 * 个得3分,最多得6分;(以施工合同为准,日期以签订时间为准)。 | 以上内容缺项的,本项不得分。 | 2.2.2(3) | 服务承诺15分 | 1、服 (略) 管理的承诺,在1~3 分酌情打分。 2、提供勘察设计优质服务的承诺,在1~3 分酌情打分。 3、积极配合施工实施的承诺,在1~3 分酌情打分。 4、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承诺,在1~3 分酌情打分。 5、其他优惠承诺,在1~3 分酌情打分。 注:以上项目若有缺项的,该项为0 分;不缺项的,不低于最低分。 | | | | | | |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4.2款规定的 (略) 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 (略) 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 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勘察设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施工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服务承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分标准 (1)勘察设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施工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服务承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略) 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评分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略) 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 (略) 初步评审。有 *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 * 的,其投 (略) 理: (1)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 (略) 为的; (3) (略) 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串通投标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 *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 * )投标 (略) 分投 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 * ) (略) 、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 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 *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 (略) 动。 有下列情形之 * 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 * 单 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XML 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有 * 条及以上相同,或者记录的硬件信息中存在 * 条及以 (略) 卡 MAC 地址(如有)、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招标控制价的 XML 格式文件或计价软 件版成果文件发布之前的软硬件信息相同的除外),或者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 标价工程量清单 XML 电子文档除外)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 * 条及以上的计算机 网卡 MAC 地址(如有)、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由同 * 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 *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 * 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
宜(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 (略) 卡 MAC 地址、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
硬件信息均相同的( (略)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 * 单位 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
* 人; (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 * 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 (略) 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 * 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视为“不
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 * 致”。); (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 *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 * 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不同投标人的保证金汇入交易
系统自动生成的同 * 账号的,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 * 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 转出”。)。 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 *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 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 )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略) 成员等信息;( *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 )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 *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
人中标提供方便;( *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 (略) 为。 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第 * 款的规 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的规
定追究法律责任:( *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 (略) 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
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 (略) 、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 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 * 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 )供应 (略) 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
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 (略) 为。 3.2 详细评审 3.2.1 (略) 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 (略) 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每个投标人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 * 位“ * 舍 * 入”。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 (略) 可在交易系统内要 (略) 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 (略) 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 (略) 补正。 (略)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 (略) 发起澄清、说明或补正要求 * 分钟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权利。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 (略) 分。 3.3.3 (略) 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 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 (略) 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 (略)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3.4.2 (略) 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略) 分通用合同条款 勘察设计通用合同条款 1. 定义和解释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 (略) 赋予的含义。 1.1 工程: (略) 的工程。 1.2 发包人:即合同协议书中的“ * 方”,指专用合同条款 (略) 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单位,或其指定的负责管理建设项目的代表机构,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 设计人:即合同协议书中的“ * 方”,指其投标文件 (略) 接受,并与发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承担本合同工程 (略) 机构,以及取得该当事机构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包括该当事机构的任何受让人(除非发包人同意)。若设计人为联合体,则设计人 (略) 有成员单位。 1.4 分包人: (略) 分包 (略) 分工程,并与其签订 (略) 机构。 1.5 咨询单位:指受发包人委托对本工程勘察报告或 (略) (略) (略) 机构。 1.6 项目负责人:指由设计人书面委任的负责本工程勘察设计的组织管理者。 1.7 分项负责人:指由设计人批准的、并经过发包人认可的各专业设计负责人。 1.8 勘察设计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勘察设计技术要求、勘察设计工作量及报价清单,以及构 (略) 分的其它文件。 1.9 勘察设计技术要求:是勘察设计工作的依据,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略) ( (略) )颁布的关于公路工程勘察设 (略) 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等,以及发包人有关勘察设计的其他书面要求。 1. * 勘察设计:指设计人按合同 (略) 的有关工程测量,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勘察,专项勘察,材料试验,科学研究试验,路线、路基、路面设计,桥涵设计,隧道设计,交叉设计,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环保及绿化设计,水土保持设计和景观设计以及经济调查,概、预 (略) 或单项工作。本合同包括的具体勘察设计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 * 勘察报告:指设计人按国家 (略) 相关标准、规范、规定提交的勘察成果,包括初勘报告、详勘报告。本合同包括的具体勘察报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 * 设计文件:指设计人按国家标准《道路工程制图标准》 (略)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等标准、规范、规定提交的设计产品,包括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如有)、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本合同包括的具体设计文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 * 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的合同总金额。 1. * 合同价格:指设计人按合同约 (略) 勘察设计工作,发包人应付给设计人的金额, (略) 合同过程中按 (略) 的调整。 1. * 暂列金额:指暂时未定的,包括在合同中,并在报价清单中以此名称标明的金额, (略) 本工程可能发生的额外勘察设计工作或作为不可预见费用,按照合同条款第7.5 款的规定使用。 1. * 勘察设计质量事故:指由于勘察、设计等责任过失而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和设计使用年限内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本质缺陷,而需要对工程或设施、 (略) 更新、补强、返工修复的事故。 * 般质量事故:由于勘察设计原因造成 (略) 不良,导致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 * 万元至 * 万元之间的事故。 重大质量事故:由于勘察设计责任过失造成工程系统瘫痪、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上述质量事故的界定 (略)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略) 。 1. * 不可抗力:指发包人与设计人不能预见或不能采取措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略) 会政治因素等。 1. * 发包人风险:因不可抗力或应由发包人单方承担责任而产生的风险。 1. *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 * 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 : * 。 2. 发包人的责任与义务 2.1 发包 (略) 基本建设程序,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技术要求,确定合理的设计工作量及合理的设计周期,并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勘察设计费。 2.2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供开展勘 (略) 需要的 (略) 门审查批准的前 * 阶段(工可报告或初步设计) (略) 勘察设计文件、资料及附件、有关的协议、文件等,并对提供的原始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2.3 在设计 (略) 进行勘察作业时,发包人应对设计人与地方 (略) 门的协调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但并不免除设计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4 发包人应组织 (略) 单位对勘察成果、设计文件和为了满足勘察设 (略) 的各种研究 (略) 审查,并负责设计文件的报审工作,向设计人提 (略) 门对 (略) 审查后的批复意见。对设计人在贯彻落实审查意见时提出的有关问题应及时认真予以解答,但并不免除设计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5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函、勘察方案、设计方案、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勘察成果、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 * 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2.6 发包人不应对设计人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发包人不应随意压缩合同规定的勘察设计周期。 2.7 (略) 发包人的书面指令而造成的勘察设计质量事故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但不免除设计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8 (略)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 3. 设计人的责任与义务 3.1 设计人的 * 般责任与义务 3.1.1 设计人应根据本合同工程的具体情况,按照勘察设计技术要求的规定,完成本合同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3.1.2 设计人应按 (略) 《公路勘察设计 (略) 办法》做好勘察设计的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勘察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并对本合同工程的勘察设计质量负责。 3.1.3 在勘察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应与本项目相干扰的铁路、航道、水利、管线、电力电信及其他相关建筑设施或特殊保护 (略) (略) 协商,获得项 (略) 门对推荐路线的认同意见、协议、批准文件或纪要等,以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 3.1.4 (略) 勘察设计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措施,如设计人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而发生的与勘察设计活动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赔偿、诉讼费用及其他 * 切责任应由设计人负责。 对于设计人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或者造成第 * 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由此而引起的其他 * 切损害和损失,发包人均不承担责任。 3.1.5 设计人为实施本项工程,应参加发包人风险以外的其它有关的雇主责任保险,以使本项 (略) 。设 (略) 保险费(如工程勘察的人身安全险和设备险等)计入合同报价中,发 (略) 支付。 3.1.6 设计人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如果因其采用的技术方案等方面发生侵 (略) 为而引起索赔或诉讼,则设计 (略) 责任,并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 * 切损害和损失。设计人采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的,应当征得该投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支付合理的使用费用。 3.1.7 发包人向设 (略) 有资料均为保密资料,设 (略) 本合同下义务时可向受雇于设计人的相关研究人员透露外,不能在任何情况下(包括本合同有效期内及之后)向第 * 者透露。 3.1.8 (略) 单位、 (略) 门对勘察成果(包括研究试验成果)、设计文件的审查并不免除设计人的责任。 3.1.9 设计人必须接受发包人的管理, (略) 单位工作。 3.2 勘察的 * 般规定 3.2.1 设计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 (略) 勘察,重视地质环境对安全的影响,提交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可靠,满足本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设计人应当对有可能引发公路工程安全隐患的地质灾害提出防治建议。 设计人及勘察人员对勘察结论负责。 3.2.2 工程勘察布点应参考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勘探点的数量、深度和位置可根据地 (略) 条件 (略) 调整,但应经发包人同意和批准。 3.2.3 勘探过程中应认真记录每日工作内容,保存原始记录资料与数据,以供发包人检查和分析。 3.2.4 (略) 中,如发包人根据规范需要更改取 (略) 试验的要求,或更改钻孔深度,设计人应积极配合并安排实施。 3.2.5 设计人在钻探过程中应对地下管线 (略) 相应保护,遇到地下文物时应及时向发包人 (略) 门汇报并妥善保护。设计人在钻探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或污染。 3.2.6 (略) 外业勘察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对原有道路、桥梁、构造物及其它公共设施或地上附着物造成损坏或损伤。 如造成损坏或损伤而引起的 * 切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 (略) 承担。 3.3 设计的 * 般规定 3.3.1 设计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 (略) 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安全生产隐患或者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工程,设计人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设计人及设计人员对其设计负责。 3.3.2 设计人必须贯彻“技术先进、安全可靠、适用耐久、经济合理”的基本原则,加强总体设计, (略) 镇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开发利用规划、农田水利、森林植被、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特殊设施保护区、其他运输方式和其他建设工程的总体协调和配合,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合理选用技术指标、树立全寿命周期成本的理念,充分发挥工程建设项目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效益。 设计人必须认真贯彻“ * 个坚持, * 个树立”的新理念:“第 *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安全至上的理念;第 * ,坚持人与自然相和谐,树立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理念。 第 * ,坚持可持续发展,树立节约资源的理念。第 * ,坚持质量第 * ,树立让公众满意的理念。第 * ,坚持合理选用技术指标,树立设计创作的理念。第 * ,坚持系统论的思想,树立全寿命周期成本的理念。” 3.3.3 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设计文件的编制 (略) 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规程、定额和合同的要求; (2)设计文件的编制须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略) 会经济效益和促进技术进步的方针,实行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资源和能源,符合国家自然风景区、城市、集镇、村庄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符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消防、抗震、人防规定; (3)设计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可靠,并 (略) 安全的要求; (4)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有关规定,并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5)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要求,符合安全、适用、耐久、经济、美观的综合要求;并应特别注意沿线景观及沿线设施的协调性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要求; (6)设计文件中关于材料、配件和设备的选用,应当注明其性能及技术标准,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但不 (略) 、供应商和产品品牌。 3.3.4 设计人必须根 (略) 性研究报告 (略)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设计深度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查批复后,则作为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依据。 设计人的初步设计文件必须接受发包人、咨询单位及发包人 (略) 门的审查,凡审查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设计人应逐条给予认真贯彻落实,提交书面的反馈意见并免费修改初步设计文件。 3.3.5 若发包人或发包 (略) 门 (略) 技术设计,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 (略)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有关规定编制技术设计文件和修正概算,并通过发包 (略) 门的审查。 (略) 阶段已明确本项目包括技术设计并且在报价清单中已列有相应报价子目,则按投标人在 (略) 报的相应费用支付;否则,对于发包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的技术设计, (略) 支付费用。 3.3.6 设计人应按批准的初步设计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并接受发包人、咨询单位及发包 (略) 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然后按审查意见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人应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应按各 (略) 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后, (略) 文件的依据。 3.3.7 (略) 单位认为需调用设计人的设计计算书时,设计人必须及时提供。 3.3.8 设计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数量(符合规范要求) (略) 有为完 (略) 必需的研究试验阶段性或成果性报告,接受发包人 (略) 门的审查,并对相关问题作出澄清和解答。 3.3.9 设计人应根据设计需要开展专题研究工作,提交相应专题研究报告,并通过发包人 (略) 门的审查。 3.4 后续服务 3.4.1 (略) 工作, (略) (略) 需的工程数量和工程说明; (略) 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参考资料;按发包人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参加标前会,就有关 (略) 答疑。 3.4.2 设计人 (略) (略) 或派驻经验丰富的设计代表 (略) , (略) 服务,并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问题: (1)开工前在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 (略) 控制点的交接工作(交桩); (2)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 (略) 理与解决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 (3)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积极配合发包人对施工及 (略) 优化设计; (4)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 (略) 理方案; (5)参加本工程的交工、竣工验收,提交设计工作报告,并配 (略) 门校核工程是否按施工图设计施工。 发包人对设计代表的数量和资历条件有特定要求的,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设计人应按发包人提出的要求派驻设计代表, (略) 理。 若发包人在工作中发现设计代表不称 (略) 为时,有权提出更换,设计人应在发包人提出更换通知的7 天内完成更换工作并使发包人满意。 3.4.3 本项目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由设计人承担,设计人应及时完成勘察设计,提交设计变更文件,并对设计变更文件承担相应责任。由于不可预见因素或发包人增加的设计项目或发包人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由发包人 (略) 协商支付费用; 除此之外的设计变更,其费用应视为已含入合同报价中,发 (略) 支付费用。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提供预算金额并由设计代表签字确认。 3.5 履约保函 3.5.1 在签订合同前,设计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和形式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如履约 (略) 保函, (略) 文件第 * 章规定的格式并由满足专用合同条款规 (略) 开具。执 (略) 需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在发包人签收最后 * 批勘察设计成果文件之前,设计人应保证履约担保 * 直有效。 3.5.2 联合体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3.5.3 发包人对履约担保提出的任何索赔要求,均应在履约担保有效期内提出。 3.6 转包和分包 3.6.1 设计人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勘察设计任务转包。 3.6.2 设计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 * 人。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可将工程设计中跨专业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勘察、 (略) 分包。 3.6.3 分包人的资质和能力均应与其承担的工程规模和标准相适应,分包人不得再将该分包项目再次分包或转包。 3.6.4 即使发包人同意分包,也不应解除设计人根据合同规定 (略) 责任和义务,设计人应对其分包人 (略) 责任。 3.6.5 任何分包合同须在签订之日7 天内报发包人备案。 3.6.6 发包人对设计人与各分包人之间的法律和经济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3.7 人员保证与变更 3.7.1 设计人应安排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并在设计过程中和施工服务期内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在项目勘察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批准,项目负责人、分项负责人及设计代表不得更换。 3.7.2 如果设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渎职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发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换要求,设计人应立即派出不低于原设计人员相应资历的人员替换;若非因上述原因,设计人有权拒绝。设计人在事先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后 (略) (略) 的人员,但应符合合同规定的资历要求。 3.7.3 设计人的工作进度没有达到设计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进度计划时,发包人有权提出要求增加设计人员,设计人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 3.7.4 由于发包人提出加快设计进度,提前完成设计工作而增加人员时,其费用应另外计列。 3.8 联合体 3.8.1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 (略) 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3.8.2 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 (略) 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3.8.3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 (略) 合同。发包人就本合同工程向联合体牵头人发布的任何指令、指示、通知等均对联合体其他成员具有同等效力。 3.8.4 联合体牵头人应按本合同规定代表联合体向发 (略) 合格的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 3.8.5 未经发包人事先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与业务分工均不得变动。 3.9 其他义务 (略)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 4. 勘察设计周期及提交成果 4.1 勘察设计周期及提交成果 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分批、 (略) 需勘察设计成果资料。本工程勘察设计周期安排及设计人需提交的勘察设计成果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4.2 勘察设计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的提交 设计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 天内,针对勘察设计各个阶段工作内容向发包人提交具有可实施性、分项目的勘察设计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本计划而建议采用的措施和说明(含电子文件 * 份),经批准后作为勘察设计合同 (略) 分,是发包人对 (略) 项目管理的依据之 * 。 4.3 专题研究详细工作大纲 设计人在开展专题研究之前,应针对专题研究的具体内容提交详细的工作大纲(含电子文件 * 份),报发包人审核后实施,并作为勘察设计合同 (略) 分。 发包人对设计人勘察设计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专题研究详细工作大纲的审查,并不免除设计人对本项目勘察设计(含专题研究)应承担的责任。 4.4 设计进度报告 设计人应在每月月底向发包人提供进度报告,说明该月工作进展情况及下月计划安排,并根据发包人要求,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月度工作例会。 5. 违约与赔偿 5.1 发包人的违约 5.1.1 由于发包人变更勘察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发包人应按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由于发包人要求提前完成勘察设计工作而导致增加的人员和费用, (略) 计列。 5.1.2 发包人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费用的,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偿付办法与金额按本合同条款第7.2 款的规定办理。 5.1.3 (略) 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但并非设计人原因造成),发包人除应按设计人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外,还应按剩余合同价的5%- * %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 5.2 设计人的违约 (略) 合同过程中发生下列任何 * 种情况,均属设计人违约: (1)设计人将勘察设计任务转包,或者未经发包人同意私自分包; (2)设计人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 (略) 勘察设计,或未根据勘察 (略) 工程设计,或设计人在设计文件中指定或变相指定材料 (略) 、供应商;(3)设计人未能按期提交勘察成果、设计文件、专题研究报告(发包人同意延长期限的除外); (4)在收 (略) 单位 (略) 门提出的审查意见后,设计人未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对勘察成果、设计文件、专题研究报告的修改; (5)因勘察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以及勘察设计质量低劣而被要求返工从而造成质量问题; (6)设计人未按照本合同第3.4.1 (略) 的后续服务; (7)设计人若未及时选派合格的设计代表 (略) ,或未能在发包人和设计人约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完成变更设计; (8)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 * 般质量事故; (9)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 * )因勘察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或质量低劣导致未通 (略) 门的审查; ( * )由于设计人的过失或责任引起本项目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或较大设计变更,导致施工工期拖延或者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重大设计变更及较大设计变更的划分标准参照《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略) 。 ( * )设计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发生变化(包括项目负责人、分项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的变化,但因不可抗力引起的人员变动除外); ( *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设计人其他违约情况。 设计人发生本款约定的违约情况时,无论发包人是否解除合同,发包人均有权向设计人课以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违约金,并由发包 (略) 为上报省级交 (略) 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5.3 责任的期限 设计人与发包人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期限为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时间范围。但设计人对本合同工程设计质量的责任则是设计使用年限内的终身责任。 6. 合同的生效、推迟与终止 6.1 合同的生效 合同文件自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盖单位章后生效。设计人工作的开始和完成时间按照合同文 (略) 。 6.2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被认为是 * 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含义不清 (略) , (略) 列先后顺序为准: (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设计人提交的经发包人审核通过的勘察设计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专题研究详细工作大纲等);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勘察设计技术要求; (7)报价清单(如有); (8)项目主要人员的基本情况; (9)联合体协议(如有); ( * )构成 (略) 分的其他文件。 6.3 延误 6.3.1 由于发包人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服务增加和时间延续,则: (1)设计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尽快通知发包人,并采取合理措施使损失减少至最低。 (2)设计人应保持详细原始记录。 发包人在与设计人协商后应相应地延长设计人的工作期限或增付费用。 6.3.2 由于发包人或不可抗力等因素,设 (略) 合同的,设计人可以提出终止合同,并于 * 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发包人根据合同单价和设计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予以赔偿。 6.4 推迟与终止 6.4.1 发包人可以在至少 * 天以前以书面通知设 (略) 或部分设计工作或终止本合同书, * 旦收到此类通知,设计人应立即安排停止计划并将费用减到最小。6.4.2 发包人认为设计人无正当 (略) 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时,应书面通知设计人,并说明理由。若发包人在 * 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发包人可以发出进 * 步的通知终止本合同,但此进 * 步的通知必须在第 * 个通知发出 * 天后发出。 6.5 合同终止不影响权利和责任 不论何种原因,本合同的终止,不应损害和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索赔要求和应负的责任。 7. 费用与支付 7.1 勘察设计费用 7.1.1 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设计人支付勘察设计费用,以及设计人额外服务的费用。若设计人为联合体,则发包人应根据勘察设计工作进展分批向联合体牵头 人支付勘察设计费用,由联合体牵头人根据联合体各成员及分包人(如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及完成质量,向联合体各成员及分包人支付合同款,由此发生的税费等费用统 * 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略) 支付。联合体牵头人提出书面申请时,发包人也可直接向联合体各成员支付合同款。 7.1.2 本合同的勘察设计工作计价模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7.1.3 发包人向设计人实际支付的勘察设计费,将不高于初步设计审批概算中相应勘察设计费的审批额,勘察设计费 (略) 分发包人将予以扣除,合同总价则相应变更, (略) 分发 (略) 支付。 7.2 支付时间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支付勘察设计费用。设计人应在每 * 阶段工作完成后的 * 日内提出付款申请函,发包人审查没有异议后,应在收到申请后 * 日内支付。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设计人没有收到付款时,则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向设计人支付滞纳金。 7.3 有异议的支付 如果发包人对设计人提交的付款申请有异议时,发包人应在 * 日内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设计人澄清,设计人应在 * 日内作出回复。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书面澄清(以发包人签收的日期为准)之日起 * 天内支付。如果设计人在收到发包人要求书面澄清的通知后 * 天内(以设计人确认收到通知的日期为准)未做任何书面答复,则发包人不予支付,直到设计人作出书面澄清为止。 7.4 审查 设计人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勘察设计工作时间和支付费用的记录,并在发包人有要求时允许发包人指 (略) 审查。 7.5 暂列金额 本合同的暂列金额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暂列金额应按发包人的 (略) 或部分地使用,或根本不予动用。 如果使用 (略) 某项额外勘察设计工作、专题研究、审查和会务工作,其费用应按设计人投标报价中相应项目的基本单价和实际发生的工作量经发包人核定后支付,或者按实际发生的工作费用经发包人核实后支付。 7.6 勘察设计费用的调整 在合同实施期间,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新颁法律、法规、标准 (略) 因素变化导致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变化,则应根据专用合同条 (略) 相应调整。 7.7 质量保证金 为保证设计人的设计质量和设计服务,在勘察设计费中扣留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作为本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待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 * 天内返还给设计人。 7.8 税费 (略) 承担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需缴纳的 * 切税费,并包括在报价清单各项目报价之内, (略) 支付。 8. 其它 8.1 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必须服从中华人 (略) 法律和法规,对合同的解释应以中华人民 (略) 法律和法规为准。 8.2 版权 发包人就本项目勘察设计及专题研究工作而向设计人提供的成 (略) 拥有。设计人因受发 (略) 的本项目勘察设计及专题研究而产生的成 (略) 共同享有,其中任何 * 方向第 * 方转让时需经另 * 方同意,但若 (略) 本项目的需要向第 * 者透露研究成果,则无须经过设计人的同意。 8.3 利益的冲突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设计人及其雇员不应接受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利益和报酬;设计人不得参与与发包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8.4 争议的解决 8.4.1 (略) 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纠纷或因违反、终止本合同而引起的对损失、损害的任何赔偿,应事先协商或由本项目上级交 (略) 门协调,在设计人和发包人之间达成 * 致意见。如未能达成 * 致,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按下列 * 种方式解决: (1)向 (略) 申请仲裁; (2)向约定的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8.4.2 采用仲裁方式最终解决争议的项目,仲 (略) 性的,并对发包人和设计人双方具有约束力。全部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略) 裁决的比例分担。 施工通用合同条款 详见《 (略) 文件》 *
版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 第 * 节专用合同条款 勘察设计专用合同条款 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对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做如下补充、细化: 1.定义和解释 1.1 (略) 的项目为
1.2 发包人:淅川 (略) 。 1. * 本合同包括的具体勘察设计内容:
的勘察、设计、预算文件编制,并积极配合业 (略) 门的审查, (略) 图纸、以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1. * 本合同包括的勘察报告:初勘、详勘报告。 1. * 本合同包括的设计文件:两阶段设计文件及预算文件。 2.发包人的责任与义务 2.8 (略) 的其他义务:凡非勘察设计 (略) 勘察设计的项目(如地质灾害评估、地震危险性分析、防洪影响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等), (略)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支付相关费用。 3.设计人的责任与义务 3.4 后续服务 3.4.2 本项目对设计代表的数量和资质条件要求: (略) 的设计代表应不少于2名,设计代表应由分项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担任。 3.5 履约担保 3.5.1 本款约定为: 设计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向发包人提供金额为 * 万元的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略) 保函。 履约保函应由 (略) 或股 (略) (略) 或其 (略) 开具。 3.9 (略) 的其他义务:设计人应在收到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提出的审查意见后 * 天内,完成对设计文件的修改;若超过本款规定的期限,将视为设计人违约,每延期1天,计扣设计人相应阶段设计合同价5‰的违约金。 4.勘察设计周期及提交成果 4.1 勘察设计周期及提交成果 本款约定为: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 日提交含工程量清单(如需要); (2)征地拆迁图编绘:应按照招标人要求尽快提交; (3)后续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4)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预算文件的份数为施工图6套,预算4套。 (5) (略) 工作进度的需要, (略) (略) 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 (略) 资料。 (6) (略) 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 * 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5.违约与赔偿 5.2 设计人的违约 ( * )设计人其他违约情况:①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或质量低劣并且未通过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的审查;②地勘频率和深度未达到规范要求, (略) 分费用仅支付 (略) 分,并承担相应责任。 当设计人发生本款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课以违约金,具体约定如下:设计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将扣减设计人1%-5%的设计费,直至终止设计合同。 7.费用与支付 7.1 勘察设计费用 7.1.2 项约定为:本合同的勘察设计工作计价模式为:固定总价。 7.2 支付时间 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支付阶段如下: (1)合同签署后 * 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勘察设计费用的 * %作为预付款( (略) 后,预付款抵作勘察设计费,不再扣回); (2)初步设计文件按期完成后并 (略) ,经发包人 (略) 门审查、修改批准后,支付勘察设计费用的 * %; (3)施工图设计文件按期完成后并 (略) ,经发包人 (略) 门审查、修改批准后,支付勘察设计费用的 * %; (4)施工招标图纸、参考资料、工程量清单按期完成后并 (略) ,支付勘察设计费用的 * %; (5)本项目完工后 * 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勘察设计费用的5%。 7.5 暂列金额 本款约定为:本合同的暂列金额为工程勘察设计费的5%。 7.6 勘察设计费用的调整 本款约定为:在合同实施期间,本项目设计费除因技术标准变化而引起的设计修改外,不随国家政策、 (略) (略) 调整。 发包人向设计人实际支付的勘察设计费,将不高于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相应前期工作。 7.7 质量保证金 本款约定为:本项目的质量保证金为勘察设计费用总额的5%。 8.其它 8.4 争议的解决 8.4.1 本款约定为: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 仲裁机构名称: (略) 。
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
是项目专用合同 (略) 分。
序号 | 条款号 | 信息或数据 | | 1 | 1.1.2.2 | 发包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 | 2 | 1.1.2.6 | 监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 | 3 | 1.1.4.5 |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年 | | 4 | 1.6.3 |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 应部位施工前 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 | | 5 | 3.1.1 | (略) 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 (6)根据第
* .3款发出的变更指示,其单项工程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了该单项 工程签约时合同价的 %或累计变更超过了签约合同价的 % | | 6 | 5.2.1 | 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 是或否 如发包 (略) 分材料或工程设备,相关规定如下: | | 7 | 6.2 | 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是或否 如发包 (略) 分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相关规定如下: | | 8 | 8.1.1 | 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承包人 (略) 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
| | 9 | * .5(3) | 逾期交工违约金: 元/天 | | * | * .5(3) |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签约合同价 | | * | * .6 | 提前交工的奖金:人民币
元/天 | | * | * .6 |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签约合同价的
% | | * | * .5.2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 (略) 节约成本的 %或增加收益的 %给予奖励 | | * | * .1 | □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 第
* .1.1 项或第 * .1.2 项 约定的原则 处理 若按第 * .1.1 项的约定采用价格 (略) 调价,每半年或 * 年按价格调
(略) * 次调整 □合同期内不调价 | | * | * .2.1(1) | 开工预付款比例: *
%签约合同价 | * | * .2.1(2) |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等主要材料、 (略) 列费用的 % | * | * .3.2 | 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份 | * | * .3.3(1) |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签约合同价或 万元 | * | * .3.3(2) |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天 | * | * .4.1 | 质量保证金金额:
%合同价格⑥, (略) 项目 所在地省级交 (略) 门评定的最高信用等级,发包人给予 %合同价 格质量保证金的优惠。 质量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 □是,利息的计算方式:
□否 | * | * .5.1(1) |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份 | * | * .6.1(1) |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份 | * | * .2(2) | 竣工资料的份数: 份 | * | * .5.1 | 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 (略) : 是或否 如单位工程或工程 (略) (略) ,需 (略) 的单位工程或 工程设备规定如下:
| * | * .6.1 | 本工程及工程 (略) (略) : 是或否 如本工程及工程 (略) (略) , (略) 的具体规定如下: | * | * .7(1) | 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年 | * | * .1 | 建筑工程 * 切险的保险费率:
‰ | * | * .4.2 | 第 * 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
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 保险费率: ‰ | * | * .1 |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 仲裁或诉讼 如采用仲裁, (略) 名称: (略) |
(略) 分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 * :勘察设计合同协议书 本合同协议书由(以下简称“ * 方”)与(以下简称“ * 方”)于 年 月 日共同签署。 * 方通过 月 日的中标通知书接受了 * 方为
施工、 (略) 做的投标,双方达成如下条款: * 、工程概况:
即:项目起自规划的
。 * 、 * 方承担的勘察设计任务包括:工程勘测及两阶段设计。 * 、下列文件应作为本 (略) 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设计人提交的经发包人审核通过的勘察设计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专题研究详细工作大纲等);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勘察设计技术要求; (7)报价清单; (8)项目主要人员的基本情况; (9)联合体协议(如有); ( * )构成 (略) 分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含义不清 (略) , (略) 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 、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元)。 * 、项目负责人:
。 * 、勘察设计周期:
。 * 、 * 方和 * 方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及违约条款遵照勘察设计合同条款的规定。 * 、本协议书在 * 方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略) 勘察设计工作且勘察设计费用结清后失效。 * 、本协议书正本两份,副本 *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 * 份,副本两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 * 致时,以正本为准。 十、未尽事宜, (略) 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 (略) 分。 * 方:(单位全称) (盖单位章) * 方:(单位全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委托代理人(职务)
其委托代理人(职务) (姓名) (姓名)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附件 *
施工合同协议书 施工合同协议书 (补充)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为实施
(项目名称),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 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第 标段由 K +
至 K
+ ,长约
km,公路等级为 ,设
计速度为 ,
路面,有 立交 处;特大桥 座,计长 m;大中 桥 座,计长 m;隧道 座,计长 m 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 2.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 (略) 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 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8)技术规范; (9)图纸;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 )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 * )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 (略) ,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根据 (略) 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
币(大写)________元(¥________)。 4. 承包人项目经理:_____ 。承包人项目总工:_____。 5. 工程质量符合_____ 标准。工程安全目标:_____。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_____日历天。 9. 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 . 本协议书正本 * 份、副本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 * 份,副本____份, 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 * 致时,以正本为准。
* . 合同未尽事宜, (略) 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 (略) 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 :履约保证金格式 履约保证金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施工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 (略) 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交工验
收证书且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
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条件支 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4. 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 * 条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 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勘察设计技术要求 * 、勘察设计技术标准与规范 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略) 关于公路勘察 (略) 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 (略) (略) 在地关于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 设计人在勘察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发包人或发包人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 在设计过程中,如果 (略) 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 (略) 勘察设计。 * 、发包人根据 (略) 补充的勘察设计技术要求(如有)
* 、本工程施工严格 (略) 强制性标准、施工规范和施工技术操作规程及 (略) 。 * 、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 (略) 强制性标准、工程质量统 * 验收评定标准和施工 (略) 。 *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向业主提供竣工归档资料,并整理成册,竣工资料 * 套和竣工图纸 * 份,并确保竣工资料真实、准确、齐全、完整。
(项目名称)招标 招标编号: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 、投标函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联合体协议书 * 、投标保证金 * 、施工组织设计 * 、项目管理机构 * 、资格审查资料 * 、勘察、设计方案 *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资料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 (略) 内容,勘察设计周期 日历天,施工工期 月,并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条件要求承揽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任务。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 * 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 (略) 分。 (3) (略) 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 (略) 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 | | 质量 | 勘察设计: 施工: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1 | 项目经理 | 姓名 | | 级别 | | 资质证号 | | 2 | 勘察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 级别 | | 资质证号 | | 3 | 工期 | 勘察设计周期:
日历天 施工工期:
月 | 4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后
日历天 | 其他说明: | | | | | | | | |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略) 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 、联合体协议书 * 公司(全称): * 公司(全称): 本协议书各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投标有关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共同愿意组成联合体,实施、 (略) 项目合同内容。现就下列有关事宜,订立本协议书。 1、 为联合体牵头人,
为联合体成员; 2、 为本次投标的牵头人,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参加投标。联合体中标后, (略) 人签订合同, (略) 人承担连带责任; 3、 (略) 事项规定如下: 3.1 (略) 人联系; 3.2合同工程 * 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组织,由联合体各方按各自承担的工作内容具体组织实施相应工作,具体各自范围、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 3.3 (略) 文件的各项要求, (略) * 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约定的 * 切义务和责任, (略) 划分的职责,各自承担自身的责任和风险; 3.4联合体成员对本项目的成果和知识产权有互为共享的权利和义务; 3.5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在本项目中单独投标,联合投标的项目责任人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投标单位的项目组成成员,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成为废标,联合体的其它成员 (略) 为; 3.6联合体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4、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略) 完本 (略) (略) 失效,并随合同的终止而终止。若未中 (略) 废止; * 公司名称:(公章) * 公司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投标保证金 (附 :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应按以下要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字宜精炼、内容具有针对性); (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4)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5)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6)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7)施工期间的保通措施 (8)资源配备计划 (9)施工进 (略) 络图 ( * )场地布置情况 ( * )施工总平面图(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施工营地、料场、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 、项目管理机构 ( * )项目管理机构框图
( *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履历表 姓名 | | 年龄 | | 学历 | | 职称 | | 职务 |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略)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主要工作经历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本表后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等的复印件,项目总工应附身份证、职称证等的复印件。
( * )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承诺书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合同工程师 | 1 | 工程师,3年以上工程经验,,具 (略) 颁发的 * 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造价师资格证 (略) (略) 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 财务负责人 | 1 | 会计师,3 年以上工程经验,从事类似工程财务工作
2 年以上。 | 路基工程师 | 1 | 工程师,3 年以上工程经验,从事类似工作 2 年以上。 | 路面工程师 | 1 | 工程师,3 年以上工程经验,从事类似工作 2 年以上。 | 结构工程师 | 1 | 工程师,3 年以上工程经验,从事类似工作 2 年以上。 | 试验检测负责人 | 1 | 工程师,3年以上工程经验,从事类似工作 2年以上,具有 (略) (略) 业试验检测工程师证。 | 试验员 | 2 | (略) 业试验检测员证证书,3 年以上工程经验,从事
类似工作 2年以上。 | 机械工程师 | 1 | 工程师,3 年以上工程经验,从事类似工程机械维修管理工
作 2 年以上。 | 专职安全员 | 3 | (略) 业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 C 证),从 事类似工作 3 年以上。 | | | | | | | | | |
我方在此郑重承诺,如果我单位在 (项目名称)中标,保证按照不低于以上要求的 (略) , (略) 人的有 (略) 罚。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及试验检测设备承诺书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类型和技术指标 | 单位 | 数量 | 1 | 推土机 | ≥1立方米 | 台 | 2 | 2 | 挖掘机 | ≥1立方米 | 台 | 3 | 3 | 装载机 | ≥3立方米 | 台 | 4 | 4 | 平地机 | ≥ * HP | 台 | 1 | 5 | 轮胎式振动压路机 | ≥ * T,激振力 * KN | 台 | 2 | 6 | 胶轮压路机 | ≥ * t | 台 | 2 | 7 | 双驱动双钢轮震动压路机 | ≥ * t | 台 | 2 | 8 | 自卸车 | * T | 台 | ≥ * | 9 | 洒水车 | ≥8t | 台 | 3 | * | 水泥稳定土拌和设备 | ≥ * T/H | 套 | 1 | * | 沥青混合料拌合设备 | ≥ * 型,燃气或燃油型,强制间歇式进口 设备及大型热储设施,符合环保规定 | 套 | 1 | * | 摊铺机 | 具有抗离析功能, * 米以内自动找平 | 套 | 2 | * | 沥青洒布机 | ≥ * L | 台 | 1 | * | 水泥砼搅拌机 | ≥ * m³/h | 台 | 2 | * | 水泥砼运送车 | ≥6m³ | 台 | 6 | * | 吊车 | * - * t | 台 | 2 | * | 空压机 | ≥1.0Mpa | 台 | 3 | 试验检测设备 | 1 | 沥青延度仪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2 | 沥青针入度仪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3 | 沥青软化点仪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4 | 沥青集料筛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5 | 沥青混合料抽提仪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6 | 沥青混合料拌合机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7 | 马歇尔稳定度电测定仪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8 | 马歇尔电动击实仪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9 | 路面材料强度试验仪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 | 电子天平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 | 垂直振动击实仪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 | 恒温水槽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 | 标准养护箱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 | 路面回弹弯沉测定仪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 | EDTA
滴定设备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 | 水泥 (略) 性测定仪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 | 水泥凝结时间测定仪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 | 强制式砼搅拌机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 | 砼试模 | 满足项目要求 | 个 | * | * | 砼标准振实台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 | 标准养护箱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 | 压力试验机( * KN)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 | 万能压力机( * KN)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 | 全站仪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 | 水准仪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2 |
我方在此郑重承诺,如果我单位在 (项目名称)中标,保证按照不低于以上要求的 (略) , (略) 人的有 (略) 罚。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资格审查资料 (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传真 |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企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注册建造师 | | 营业执照号 |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 (略) |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获得奖项情况 | | | | | | | | | | |
( * )近年财务状况表 近年财务状况表必须是 (略) 或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按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略) 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
填表说明:后附业绩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项工程填 * 张表。
( * )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略) 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开工日期 | | 计划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
* 、勘察、设计方案
*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资料
文件编号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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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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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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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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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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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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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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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贾沟互通立交连接线新建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淅川 (略)
代理机构: (略) 日期: * 年4月
目 录 第 * 章招标公告... - 3 - * 、招标条件... - 3 - * 、 (略) 编号... - 3 - *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 3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3 - * 、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发售、保证金缴纳:... - 4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5 - * 、联系方式... - 5 - 第 * 章投标人须知... - 7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7 - 1. 总则... - * - 2. 招标文件... - * - 3. 投标文件... - * - 4. 投标... - * - 5. 开标... - * - 6. 评标... - * - 7. 合同授予... - * - 8. (略) ... - * - 9. 纪律和监督... - *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第 * 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 - 第 *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 - (略) 分通用合同条款... - * -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 - * - 第 * 节专用合同条款... - * - (略) 分合同附件格式... - * - 第 * 章勘察设计技术要求... - * - 第 * 章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 - * - 第 * 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 * 、投标函( * )... - * - 投标函附录( * )... - *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 - ( * )授权委托书... - * - * 、联合体协议书... - * - * 、投标保证金... - * - * 、施工组织设计... - * - * 、项目管理机构... - * - * 、资格审查资料... - * - * 、勘察、设计方案... - * - *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资料... - * -
本招标项目为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贾沟互通立交连接线新建工程,已由 (略) 省 (略) 以豫发改设计[ * 号文件批准,资金来自县级自筹,项目出资比例 * %, (略) 人为淅川 (略) 。 (略) 条件, (略)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贾沟互通立交连接线新建工程 项目编号: * - * 1、招标内容:本项目全长7. * 公里,公路等级采用公路 * 级技术标准, (略) 车速度 * Km/h,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基宽 * m,路面宽度为 * m,断面组成为3m土路肩+3.5m硬路肩+2×3. * m行车道+2m中间带+2×3. * m行车道+3.5m硬路肩+2m绿化带+4.5m非机动车道+2.5m人行道。 2、标段划分:1个标段 3、质量要求:勘察设计符合国家、 (略) (略) 规范及标准,施工 (略) 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资金预算: 省级批复概算 * 3万元 5、计划工期:勘察设计周期: * 日历天; 施工工期 * 个月,缺陷责任期 * 个月。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略) (略) 门颁发的主项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 (略) (略) 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 * 类( * 级)及以上资质,需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 * 级资质和工 (略) 业(公路) * 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的相应能力。 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 *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施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 (略) (略) 上查验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 * 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 (略) 贿犯罪纪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 * 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凡列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投 (略) 页截图, (略) 由 (略) 查询核实。(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查看>> )或中 (略) 点击查看>> ))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联合体投标的,除上述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有主项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等相关事项。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 * 小时前填报上传的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略) 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 (略) 承担责任; 7、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http:/ 点击查看>> ), (略) 会监督。 1、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 * 年4月 * 日上午 * : * 至 * 年4月 * 日下午 * : * 。 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略) 规定的起止时间内,自行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从 (略) 公 (略) 网站www.xcxggzyjyzx.com左侧“电子招投标系统”入口进入)下载采购/招标文件。(操作过程中,请务必保持CA证书在电脑端的正常接入,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EPG格式招标文件,若未及时下载EPG格式招标文件将不能制作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 招标文件 * 元/单位,售后不退。 (略) 代理机构。 4、投标保证金缴纳 4.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两种方式。 4.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年6月15日 * : * 分。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 * 万元整(¥ 点击查看>> 元) 4.4转账 4.4.1投标人按照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费用缴纳说明单,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足额转入费用缴纳说明单上显示的账户和账号。并在汇款附言(备注)栏按规定内容分标段填写: “ * - * 投标保证金” 4.4.2不同投标人的保证金汇入同 * 账号的, * 经发现视为串通投标。 4.4.3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保证金 (略) 投标项目,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回执单 * 维码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依据。( (略) 绑定,视同缴费失败;“回执单”生成 * 维码图片后,缴费成功) 4.5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电子交易系统本 (略) 上报名区域“办理电子保函”功能中点击“办理申请” (略) (略) 电子保函的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完成后,在电子交易系统本 (略) 上报名区域“办理电子保函”功能中,点击“查询状态”按钮,完成电子 (略) 电子交易系统的确认。届时,系统保函下载栏目将出现“下载投标保函”,状态会显示为“正常履约”。( (略) 此操作或无法查询到保函状态,将导致无法正常上传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1、本 (略) 全流程电子投标、评标。 2、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 (略) 网站(http:/ 点击查看>> )交易系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 * 年6月 * 日9时0分( (略) 时间)。 4、开标地点: (略) 公 (略) 第 * 开标室( (略) 北区楚都大 (略) 大厦 * 层)。 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 (略) 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 (略) 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6、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接收。 (略) 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 (略) 》、《 (略) (略) 》、《 (略) (略) 》、《 (略) 公 (略) 网》网站上发布。 请各潜在投标 (略) 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 (略) 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 (略) 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 * 、联系方式招标人:淅川 (略) 联系人:时女士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丹江大道中段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市 (略) 区黄河路1号院1幢 * 层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点击查看>> (略) 门:淅川 (略) (略) 门代码: 点击查看>> A 地址: (略) 丹江大道中段 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略) 门: (略) (略) 门代码: 点击查看>> B 地 址: (略) 金河镇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发布人: (略) 发布时间: * 年4月 * 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淅川 (略) 联系人:时女士 电话: 点击查看>>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略) 地址: (略) 市 (略) 区黄河路1号院1幢 * 层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点击查看>> | 1.1.4 | 项目名称 | 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贾沟互通立交连接线新建工程 | 1.1.5 | 建设地点 | (略) 贾沟 | 1.2.1 | 资金来源 | 省级批复概算 * 3万元,项目投资总额以施工图批复金额为准。资金来源:省补+县级自筹 | 1.2.2 | 出资比例 | 省补以省级批复为准,县级自筹以施工图批复金额扣除省补后计算,具体比例以实际为准。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路基、路面、桥梁及附属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 | 1.3.2 | 计划工期 | 勘察设计周期: * 日历天 施工工期: * 个月,缺陷责任期 * 个月 | 1.3.3 | 质量要求 | 勘察、设计符合国家、 (略) (略) 规范及标准,施工达到国家 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略) (略) 门颁发的主项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 (略) (略) 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 * 类( * 级)及以上资质,需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 * 级资质和工 (略) 业(公路) * 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的相应能力。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 *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施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 (略) (略) 上查验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 * 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信誉要求:凡列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投 (略) 页截图, (略) 由 (略) 查询核实。(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查看>> )或中 (略) (www.ccg 点击查看>> )) 其它要求:投标 (略) 贿犯罪纪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 * 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有主项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等相关事项。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 (略) 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 * 项目中投标。 | 1.9.1 | (略) | 不组织 | 1. * .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 * .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天前 | 1. * .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 时间及方式 | 投标截止时间 * 天前 | 1. * | 分包 | 不允许 | 1. * | 偏离 | 允许细微偏差,但投标人必 (略) 的书面澄清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略) 代理机构发出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 | 2.2.1 | (略) 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日前,投标人认为澄清或修改内容对投标文件编制不构成影响并作出书面承诺,招标人则不再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 年6月 * 日9时 * 分。 | 2.2.3 | (略) 文件澄清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 小时内 | 2.2.4 | (略) 文件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 小时内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后 * 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两种方式。 2.投标人按照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费用缴纳说明单,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足额转入费用缴纳说明单上显示的账户和账号。并在汇款附言(备注)栏按规定内容分标段填写: “ * - * 投标保证金” 3.不同投标人的保证金汇入同 * 账号的, * 经发现视为串通投标。 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年6月 * 日 * : * 分。 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 * 万元整(¥ 点击查看>> 元) 6.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保证金 (略) 投标项目,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回执单 * 维码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依据。( (略) 绑定,视同缴费失败;“回执单”生成 * 维码图片后,缴费成功) 7.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电子交易系统本 (略) 上报名区域“办理电子保函”功能中点击“办理申请” (略) (略) 电子保函的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完成后,在电子交易系统本 (略) 上报名区域“办理电子保函”功能中,点击“查询状态”按钮,完成电子 (略) 电子交易系统的确认。届时,系统保函下载栏目将出现“下载投标保函”,状态会显示为“正常履约”。( (略) 此操作或无法查询到保函状态,将导致无法正常上传投标文件) | 3.5.2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指 * 年1月1日起至今 | 3.5.3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年~ * 年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招标文件 (略) 签字或盖章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不再递交 | 4.1.2 | 电子版(U盘)装订 及密封要求 | 不再递交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1.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 (略) 网站(http:/ 点击查看>> )交易系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 (略) 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 (略) 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 3.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接收。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 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公 (略) 第 * 开标室( (略) 北区楚都大 (略) 大厦 * 层) | 5.2 | 开标程序 |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投标人在 * 分钟内解密完毕; (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 投标报价、质量、工期、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投标人在 * 分钟内签章完毕; (7)开标结束。 注: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步骤完成开标程序,后果自负。 | 6.1.1 | (略) 的组建 | (略) 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 (略) 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7.1 | 是 (略) 确定中标人 | 否,按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有排序的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 | 7.2 | 中标通知 | (略) 的媒介查看 | 7.3.1 | 履约担保 | 中标合同价的5%,以保函或现金( (略) 汇票) (略) 人 | 7.4.2 | 农名工工资保证金 | 按照《河 (略) 会保障厅、省建设厅关于< (略) 业农 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 (略) 监察〔 * 〕 * 号)和《 (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豫政办〔 * 〕 * 号)要求, (略) 投标的中标企业在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之前,必须从其基本账户按照工程中标价的2%向 (略) (略) (略)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承诺 * 旦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时可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于划支。中标企业不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项目业主不得与其签订施工合同, (略) 门不得为其办理施工许可或开工审批手续。 |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 | 中标公示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 (略) 项目招 标公告发布的同 * 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 * .2 |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 * 个的, (略) 。 | * .3 | 同义词语 | 构成招 (略) 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 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 .4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略) 代理服务费。 | * .5 | 合同价款 | (略) 市场同类型、同类别项目单价为准,工程量遵从设计图 纸,以最终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 | * .6 | * 供材 | 本工程中沥青混凝土和钢绞线由 * 方负责供应主 (略) ,施工单位负责验收。 | | | | |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 (略) 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略) 条件, (略) 。 1.1.2 (略) 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略) 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 * 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 * 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3)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4) (略) 代理服务的; (5) (略) 代理机构同为 * 个法定代表人的; (6) (略) 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 (略) 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 )在最近 * 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略) 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略)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略) 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 (略) 。 1.9.2投 (略) 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 (略) 负 (略) 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 (略) 中 (略) 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 * 投标预备会 1. *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 * .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 (略) 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 * .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 (略) 提问题的澄清, (略) 文件的投标人。 (略) (略) 分。 1. *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 (略) 分非主体、非关 (略) 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 * 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 * 偏离 (略) 文件某些要求的, (略) 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设计条件及要求;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单第1. * 款、第2.2款和第2.3款 (略) 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 (略) 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略) (略) 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略) 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 (略) 载内容的形式,下同), (略) 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 (略) 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 (略) 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 * 天前, (略) 文件, (略) 文件的投标人。 (略) 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 (略) 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 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8)勘察、设计方案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资料。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不适用于本标段) 3.2.1 (略) 人要求填写相应报价表格。 3.2.2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的方式。 3.2.3 (略) 人发包内容而需发生的各项费用。 3.2.4 (略) 工 (略) 。 3.2.5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周边环境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慎重报价,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3.3 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 (略) 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 (略) 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 (略) 理。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 * 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略) 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 (略)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 * 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 * 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 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6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不允许更换。 3.5.7 招标人将进 * 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
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 (略) 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 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
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 * %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 投标人以 (略) 为上报省 (略) 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 (略) 信用信
息管理系统。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 (略) 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略) 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见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但不得减少和变更,作为投标 (略) 分。其中,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 (略) 人的承诺。 3.7.2 (略) 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略) 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本 (略) 全流程电子投标、评标。投标人需要同时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至交易系统、递交优盘介质PDF格式投标文件。 全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工具及签章软件详见 (略) 公 (略) 全流程电子化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及相关附件,投标人应按操作手册 (略) 制作投标文件。未按操作手册及其附件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 (略) 包装、加贴封条,并在 (略) 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略) 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 (略) 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 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 (略) 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投标人在 * 分钟内解密完毕; (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 投标报价、质量、工期、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投标人在 * 分钟内签章完毕; (7)开标结束。 注: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步骤完成开标程序,后果自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在交易系统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略)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 (略) 负责。 (略) 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略) 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略)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 * 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略) (略) (略) 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 (略) 投标有关活动 (略) (略) 政 (略) 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略) 按照第 * 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略) 评审。第 * 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 (略) 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 (略)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略)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略) 文件第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 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略) 文件第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3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若
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 并加盖单位章。 (略) 文件规定的格式和
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 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7.4.4 如果根据本章第 3.5.7 项、第 7.3.2 项或第
7.4.1 项规定,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 * 个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 织招标。 8. (略)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 * 的, (略) :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 (略) (略) 有投标的; (3) (略) 人签订合同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略) 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 (略) 。 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略) 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略) 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 (略) (略)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略) 成员的纪律要求 (略) 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略) 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略) ,不得使用第 * 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 (略) 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略) 。 9.5 投诉 (略) 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略) (略) 门投诉。 (略) 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 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
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 * 切后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加盖单位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投标文件份数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项目经理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第 1.4.1 项规定 | 其它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第 1.4.1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1 | 分值权重 | 勘察设计标: * 分 施工标: * 分 服务承诺: * 分 投标人综合得分=勘察设计标+施工标+服务承诺。 | 2.2.2(1) | 勘察设计业绩及信誉 * 分 | 类似项目业绩6 分 | 要求近年完成 * 级公路及 * 级公路以上勘察设计项目,每增加 * 条 * 公里以上公路( * 级公路及 * 级公路以上)业绩的,加2 分,最多加6分。 | 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4 分 | 项目负责人近年主持完成( * 级公路及 * 级公路以上)勘察设计公路每增 * 个加2 分;最多加4 分。 | 投标人信誉 2分 | 近5 年内,公路工程勘察或设计项目(包括公路、桥梁工程等)获省、市级奖项或成果的,每项得1 分,最多得2 分。 | 2.2.2(1) | 勘察设计方案 * 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设计思路3 分 | 对本项目的理解和勘察设计工作总体思路明确清晰与否得0-1 分; 对本项目的重点的把握,当地的地形、地质、土质、气候、水文情况的了解和分析是否充分,各方面指标配合得当与否的,加0-2 分。 | 关键技术的认识与对策 3 分 | 对招标项目关键技术的认识与对策措施,可行的计2-3 分, * 般的计1-2 分,较差的计0-1 分。 | 勘察设计工作量2 分 | 勘察设计工作量完整明确的计2 分, * 般的计1 分,不完整计0 分。 | 勘察设计计划安排3 分 | 工作大纲 (略) ,能与实际相结合的计0-3 分。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2(2) | 施工标的评标分值: * 分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0-5分) | 投标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对招标范围内的各专业工程有叙述,施工组织措施编制针对性强, (略) 在1-5 分范围内酌情打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0-5分) | 有施工方案及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的得3分,否则0 分;施工方案及施工方法先进、可行,技术措施针对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生产有保障加0-2 分。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0-5分) | 有质量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得3 分,否则0 分;措施合理、可行、详实、得力加0-2分。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0-5分) | 有安全管理体系和保证措施且安全保证体系合理完整、安全管理 (略) 在0-5
分范围内酌情打分。 |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0-5
分) | 评委依据投标文件内容在0—5
分之间酌情打分。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0-5 分) | 有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施工环保措施计划且措施明确、合理、 (略) 在0-5 分范围内酌情打分。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0-5分) |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劳 (略) 曲线及不均匀系数编制完整得3 分,否则0 分;劳 (略) (略) 酌情加0-2 分。 | 资源配备计划(0-5 分) | 根据机械设备配备计划、主要材 (略) 计划表达、劳动 (略) 计划表完整齐全情况在0-5 分范围内酌情打分。 | 施工进 (略) 络图(0-5 分) | 技术标编制有施工进 (略) 络图得2 分,根据其是否符合技术特点,能否满足施工要求,评委在0-3 分范围内酌情加分。 | 场地布置情况(0-5 分) | 评委依据投标文件内容在0—5
分之间酌情打分。 | | | 项目管理机构(6 分) | 根据人员齐备、专业配套、相关岗位证书情况,在1~6 分酌情打分。 | 业绩(6 分) | * 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合同金额不少于1亿元的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的 * 个得3分,最多得6分;(以施工合同为准,日期以签订时间为准)。 | 以上内容缺项的,本项不得分。 | 2.2.2(3) | 服务承诺15分 | 1、服 (略) 管理的承诺,在1~3 分酌情打分。 2、提供勘察设计优质服务的承诺,在1~3 分酌情打分。 3、积极配合施工实施的承诺,在1~3 分酌情打分。 4、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承诺,在1~3 分酌情打分。 5、其他优惠承诺,在1~3 分酌情打分。 注:以上项目若有缺项的,该项为0 分;不缺项的,不低于最低分。 | | | | | | |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4.2款规定的 (略) 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 (略) 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 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勘察设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施工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服务承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分标准 (1)勘察设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施工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服务承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略) 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评分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略) 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 (略) 初步评审。有 *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 * 的,其投 (略) 理: (1)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 (略) 为的; (3) (略) 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串通投标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 *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 * )投标 (略) 分投 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 * ) (略) 、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 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 *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 (略) 动。 有下列情形之 * 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 * 单 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XML 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有 * 条及以上相同,或者记录的硬件信息中存在 * 条及以 (略) 卡 MAC 地址(如有)、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招标控制价的 XML 格式文件或计价软 件版成果文件发布之前的软硬件信息相同的除外),或者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 标价工程量清单 XML 电子文档除外)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 * 条及以上的计算机 网卡 MAC 地址(如有)、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由同 * 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 *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 * 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
宜(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 (略) 卡 MAC 地址、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
硬件信息均相同的( (略)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 * 单位 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
* 人; (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 * 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 (略) 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 * 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视为“不
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 * 致”。); (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 *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 * 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不同投标人的保证金汇入交易
系统自动生成的同 * 账号的,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 * 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 转出”。)。 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 *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 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 )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略) 成员等信息;( *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 )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 *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
人中标提供方便;( *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 (略) 为。 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第 * 款的规 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的规
定追究法律责任:( *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 (略) 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
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 (略) 、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 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 * 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 )供应 (略) 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
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 (略) 为。 3.2 详细评审 3.2.1 (略) 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 (略) 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每个投标人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 * 位“ * 舍 * 入”。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 (略) 可在交易系统内要 (略) 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 (略) 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 (略) 补正。 (略)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 (略) 发起澄清、说明或补正要求 * 分钟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权利。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 (略) 分。 3.3.3 (略) 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 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 (略) 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 (略)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3.4.2 (略) 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略) 分通用合同条款 勘察设计通用合同条款 1. 定义和解释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 (略) 赋予的含义。 1.1 工程: (略) 的工程。 1.2 发包人:即合同协议书中的“ * 方”,指专用合同条款 (略) 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单位,或其指定的负责管理建设项目的代表机构,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 设计人:即合同协议书中的“ * 方”,指其投标文件 (略) 接受,并与发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承担本合同工程 (略) 机构,以及取得该当事机构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包括该当事机构的任何受让人(除非发包人同意)。若设计人为联合体,则设计人 (略) 有成员单位。 1.4 分包人: (略) 分包 (略) 分工程,并与其签订 (略) 机构。 1.5 咨询单位:指受发包人委托对本工程勘察报告或 (略) (略) (略) 机构。 1.6 项目负责人:指由设计人书面委任的负责本工程勘察设计的组织管理者。 1.7 分项负责人:指由设计人批准的、并经过发包人认可的各专业设计负责人。 1.8 勘察设计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勘察设计技术要求、勘察设计工作量及报价清单,以及构 (略) 分的其它文件。 1.9 勘察设计技术要求:是勘察设计工作的依据,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略) ( (略) )颁布的关于公路工程勘察设 (略) 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等,以及发包人有关勘察设计的其他书面要求。 1. * 勘察设计:指设计人按合同 (略) 的有关工程测量,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勘察,专项勘察,材料试验,科学研究试验,路线、路基、路面设计,桥涵设计,隧道设计,交叉设计,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环保及绿化设计,水土保持设计和景观设计以及经济调查,概、预 (略) 或单项工作。本合同包括的具体勘察设计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 * 勘察报告:指设计人按国家 (略) 相关标准、规范、规定提交的勘察成果,包括初勘报告、详勘报告。本合同包括的具体勘察报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 * 设计文件:指设计人按国家标准《道路工程制图标准》 (略)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等标准、规范、规定提交的设计产品,包括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如有)、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本合同包括的具体设计文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 * 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的合同总金额。 1. * 合同价格:指设计人按合同约 (略) 勘察设计工作,发包人应付给设计人的金额, (略) 合同过程中按 (略) 的调整。 1. * 暂列金额:指暂时未定的,包括在合同中,并在报价清单中以此名称标明的金额, (略) 本工程可能发生的额外勘察设计工作或作为不可预见费用,按照合同条款第7.5 款的规定使用。 1. * 勘察设计质量事故:指由于勘察、设计等责任过失而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和设计使用年限内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本质缺陷,而需要对工程或设施、 (略) 更新、补强、返工修复的事故。 * 般质量事故:由于勘察设计原因造成 (略) 不良,导致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 * 万元至 * 万元之间的事故。 重大质量事故:由于勘察设计责任过失造成工程系统瘫痪、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上述质量事故的界定 (略)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略) 。 1. * 不可抗力:指发包人与设计人不能预见或不能采取措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略) 会政治因素等。 1. * 发包人风险:因不可抗力或应由发包人单方承担责任而产生的风险。 1. *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 * 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 : * 。 2. 发包人的责任与义务 2.1 发包 (略) 基本建设程序,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技术要求,确定合理的设计工作量及合理的设计周期,并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勘察设计费。 2.2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供开展勘 (略) 需要的 (略) 门审查批准的前 * 阶段(工可报告或初步设计) (略) 勘察设计文件、资料及附件、有关的协议、文件等,并对提供的原始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2.3 在设计 (略) 进行勘察作业时,发包人应对设计人与地方 (略) 门的协调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但并不免除设计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4 发包人应组织 (略) 单位对勘察成果、设计文件和为了满足勘察设 (略) 的各种研究 (略) 审查,并负责设计文件的报审工作,向设计人提 (略) 门对 (略) 审查后的批复意见。对设计人在贯彻落实审查意见时提出的有关问题应及时认真予以解答,但并不免除设计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5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函、勘察方案、设计方案、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勘察成果、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 * 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2.6 发包人不应对设计人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发包人不应随意压缩合同规定的勘察设计周期。 2.7 (略) 发包人的书面指令而造成的勘察设计质量事故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但不免除设计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8 (略)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 3. 设计人的责任与义务 3.1 设计人的 * 般责任与义务 3.1.1 设计人应根据本合同工程的具体情况,按照勘察设计技术要求的规定,完成本合同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3.1.2 设计人应按 (略) 《公路勘察设计 (略) 办法》做好勘察设计的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勘察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并对本合同工程的勘察设计质量负责。 3.1.3 在勘察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应与本项目相干扰的铁路、航道、水利、管线、电力电信及其他相关建筑设施或特殊保护 (略) (略) 协商,获得项 (略) 门对推荐路线的认同意见、协议、批准文件或纪要等,以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 3.1.4 (略) 勘察设计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措施,如设计人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而发生的与勘察设计活动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赔偿、诉讼费用及其他 * 切责任应由设计人负责。 对于设计人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或者造成第 * 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由此而引起的其他 * 切损害和损失,发包人均不承担责任。 3.1.5 设计人为实施本项工程,应参加发包人风险以外的其它有关的雇主责任保险,以使本项 (略) 。设 (略) 保险费(如工程勘察的人身安全险和设备险等)计入合同报价中,发 (略) 支付。 3.1.6 设计人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如果因其采用的技术方案等方面发生侵 (略) 为而引起索赔或诉讼,则设计 (略) 责任,并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 * 切损害和损失。设计人采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的,应当征得该投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支付合理的使用费用。 3.1.7 发包人向设 (略) 有资料均为保密资料,设 (略) 本合同下义务时可向受雇于设计人的相关研究人员透露外,不能在任何情况下(包括本合同有效期内及之后)向第 * 者透露。 3.1.8 (略) 单位、 (略) 门对勘察成果(包括研究试验成果)、设计文件的审查并不免除设计人的责任。 3.1.9 设计人必须接受发包人的管理, (略) 单位工作。 3.2 勘察的 * 般规定 3.2.1 设计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 (略) 勘察,重视地质环境对安全的影响,提交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可靠,满足本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设计人应当对有可能引发公路工程安全隐患的地质灾害提出防治建议。 设计人及勘察人员对勘察结论负责。 3.2.2 工程勘察布点应参考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勘探点的数量、深度和位置可根据地 (略) 条件 (略) 调整,但应经发包人同意和批准。 3.2.3 勘探过程中应认真记录每日工作内容,保存原始记录资料与数据,以供发包人检查和分析。 3.2.4 (略) 中,如发包人根据规范需要更改取 (略) 试验的要求,或更改钻孔深度,设计人应积极配合并安排实施。 3.2.5 设计人在钻探过程中应对地下管线 (略) 相应保护,遇到地下文物时应及时向发包人 (略) 门汇报并妥善保护。设计人在钻探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或污染。 3.2.6 (略) 外业勘察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对原有道路、桥梁、构造物及其它公共设施或地上附着物造成损坏或损伤。 如造成损坏或损伤而引起的 * 切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 (略) 承担。 3.3 设计的 * 般规定 3.3.1 设计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 (略) 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安全生产隐患或者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工程,设计人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设计人及设计人员对其设计负责。 3.3.2 设计人必须贯彻“技术先进、安全可靠、适用耐久、经济合理”的基本原则,加强总体设计, (略) 镇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开发利用规划、农田水利、森林植被、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特殊设施保护区、其他运输方式和其他建设工程的总体协调和配合,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合理选用技术指标、树立全寿命周期成本的理念,充分发挥工程建设项目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效益。 设计人必须认真贯彻“ * 个坚持, * 个树立”的新理念:“第 *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安全至上的理念;第 * ,坚持人与自然相和谐,树立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理念。 第 * ,坚持可持续发展,树立节约资源的理念。第 * ,坚持质量第 * ,树立让公众满意的理念。第 * ,坚持合理选用技术指标,树立设计创作的理念。第 * ,坚持系统论的思想,树立全寿命周期成本的理念。” 3.3.3 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设计文件的编制 (略) 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规程、定额和合同的要求; (2)设计文件的编制须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略) 会经济效益和促进技术进步的方针,实行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资源和能源,符合国家自然风景区、城市、集镇、村庄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符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消防、抗震、人防规定; (3)设计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可靠,并 (略) 安全的要求; (4)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有关规定,并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5)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要求,符合安全、适用、耐久、经济、美观的综合要求;并应特别注意沿线景观及沿线设施的协调性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要求; (6)设计文件中关于材料、配件和设备的选用,应当注明其性能及技术标准,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但不 (略) 、供应商和产品品牌。 3.3.4 设计人必须根 (略) 性研究报告 (略)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设计深度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查批复后,则作为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依据。 设计人的初步设计文件必须接受发包人、咨询单位及发包人 (略) 门的审查,凡审查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设计人应逐条给予认真贯彻落实,提交书面的反馈意见并免费修改初步设计文件。 3.3.5 若发包人或发包 (略) 门 (略) 技术设计,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 (略)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有关规定编制技术设计文件和修正概算,并通过发包 (略) 门的审查。 (略) 阶段已明确本项目包括技术设计并且在报价清单中已列有相应报价子目,则按投标人在 (略) 报的相应费用支付;否则,对于发包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的技术设计, (略) 支付费用。 3.3.6 设计人应按批准的初步设计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并接受发包人、咨询单位及发包 (略) 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然后按审查意见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人应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应按各 (略) 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后, (略) 文件的依据。 3.3.7 (略) 单位认为需调用设计人的设计计算书时,设计人必须及时提供。 3.3.8 设计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数量(符合规范要求) (略) 有为完 (略) 必需的研究试验阶段性或成果性报告,接受发包人 (略) 门的审查,并对相关问题作出澄清和解答。 3.3.9 设计人应根据设计需要开展专题研究工作,提交相应专题研究报告,并通过发包人 (略) 门的审查。 3.4 后续服务 3.4.1 (略) 工作, (略) (略) 需的工程数量和工程说明; (略) 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参考资料;按发包人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参加标前会,就有关 (略) 答疑。 3.4.2 设计人 (略) (略) 或派驻经验丰富的设计代表 (略) , (略) 服务,并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问题: (1)开工前在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 (略) 控制点的交接工作(交桩); (2)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 (略) 理与解决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 (3)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积极配合发包人对施工及 (略) 优化设计; (4)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 (略) 理方案; (5)参加本工程的交工、竣工验收,提交设计工作报告,并配 (略) 门校核工程是否按施工图设计施工。 发包人对设计代表的数量和资历条件有特定要求的,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设计人应按发包人提出的要求派驻设计代表, (略) 理。 若发包人在工作中发现设计代表不称 (略) 为时,有权提出更换,设计人应在发包人提出更换通知的7 天内完成更换工作并使发包人满意。 3.4.3 本项目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由设计人承担,设计人应及时完成勘察设计,提交设计变更文件,并对设计变更文件承担相应责任。由于不可预见因素或发包人增加的设计项目或发包人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由发包人 (略) 协商支付费用; 除此之外的设计变更,其费用应视为已含入合同报价中,发 (略) 支付费用。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提供预算金额并由设计代表签字确认。 3.5 履约保函 3.5.1 在签订合同前,设计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和形式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如履约 (略) 保函, (略) 文件第 * 章规定的格式并由满足专用合同条款规 (略) 开具。执 (略) 需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在发包人签收最后 * 批勘察设计成果文件之前,设计人应保证履约担保 * 直有效。 3.5.2 联合体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3.5.3 发包人对履约担保提出的任何索赔要求,均应在履约担保有效期内提出。 3.6 转包和分包 3.6.1 设计人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勘察设计任务转包。 3.6.2 设计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 * 人。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可将工程设计中跨专业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勘察、 (略) 分包。 3.6.3 分包人的资质和能力均应与其承担的工程规模和标准相适应,分包人不得再将该分包项目再次分包或转包。 3.6.4 即使发包人同意分包,也不应解除设计人根据合同规定 (略) 责任和义务,设计人应对其分包人 (略) 责任。 3.6.5 任何分包合同须在签订之日7 天内报发包人备案。 3.6.6 发包人对设计人与各分包人之间的法律和经济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3.7 人员保证与变更 3.7.1 设计人应安排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并在设计过程中和施工服务期内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在项目勘察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批准,项目负责人、分项负责人及设计代表不得更换。 3.7.2 如果设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渎职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发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换要求,设计人应立即派出不低于原设计人员相应资历的人员替换;若非因上述原因,设计人有权拒绝。设计人在事先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后 (略) (略) 的人员,但应符合合同规定的资历要求。 3.7.3 设计人的工作进度没有达到设计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进度计划时,发包人有权提出要求增加设计人员,设计人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 3.7.4 由于发包人提出加快设计进度,提前完成设计工作而增加人员时,其费用应另外计列。 3.8 联合体 3.8.1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 (略) 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3.8.2 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 (略) 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3.8.3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 (略) 合同。发包人就本合同工程向联合体牵头人发布的任何指令、指示、通知等均对联合体其他成员具有同等效力。 3.8.4 联合体牵头人应按本合同规定代表联合体向发 (略) 合格的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 3.8.5 未经发包人事先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与业务分工均不得变动。 3.9 其他义务 (略)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 4. 勘察设计周期及提交成果 4.1 勘察设计周期及提交成果 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分批、 (略) 需勘察设计成果资料。本工程勘察设计周期安排及设计人需提交的勘察设计成果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4.2 勘察设计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的提交 设计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 天内,针对勘察设计各个阶段工作内容向发包人提交具有可实施性、分项目的勘察设计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本计划而建议采用的措施和说明(含电子文件 * 份),经批准后作为勘察设计合同 (略) 分,是发包人对 (略) 项目管理的依据之 * 。 4.3 专题研究详细工作大纲 设计人在开展专题研究之前,应针对专题研究的具体内容提交详细的工作大纲(含电子文件 * 份),报发包人审核后实施,并作为勘察设计合同 (略) 分。 发包人对设计人勘察设计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专题研究详细工作大纲的审查,并不免除设计人对本项目勘察设计(含专题研究)应承担的责任。 4.4 设计进度报告 设计人应在每月月底向发包人提供进度报告,说明该月工作进展情况及下月计划安排,并根据发包人要求,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月度工作例会。 5. 违约与赔偿 5.1 发包人的违约 5.1.1 由于发包人变更勘察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发包人应按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由于发包人要求提前完成勘察设计工作而导致增加的人员和费用, (略) 计列。 5.1.2 发包人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费用的,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偿付办法与金额按本合同条款第7.2 款的规定办理。 5.1.3 (略) 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但并非设计人原因造成),发包人除应按设计人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外,还应按剩余合同价的5%- * %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 5.2 设计人的违约 (略) 合同过程中发生下列任何 * 种情况,均属设计人违约: (1)设计人将勘察设计任务转包,或者未经发包人同意私自分包; (2)设计人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 (略) 勘察设计,或未根据勘察 (略) 工程设计,或设计人在设计文件中指定或变相指定材料 (略) 、供应商;(3)设计人未能按期提交勘察成果、设计文件、专题研究报告(发包人同意延长期限的除外); (4)在收 (略) 单位 (略) 门提出的审查意见后,设计人未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对勘察成果、设计文件、专题研究报告的修改; (5)因勘察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以及勘察设计质量低劣而被要求返工从而造成质量问题; (6)设计人未按照本合同第3.4.1 (略) 的后续服务; (7)设计人若未及时选派合格的设计代表 (略) ,或未能在发包人和设计人约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完成变更设计; (8)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 * 般质量事故; (9)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 * )因勘察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或质量低劣导致未通 (略) 门的审查; ( * )由于设计人的过失或责任引起本项目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或较大设计变更,导致施工工期拖延或者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重大设计变更及较大设计变更的划分标准参照《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略) 。 ( * )设计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发生变化(包括项目负责人、分项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的变化,但因不可抗力引起的人员变动除外); ( *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设计人其他违约情况。 设计人发生本款约定的违约情况时,无论发包人是否解除合同,发包人均有权向设计人课以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违约金,并由发包 (略) 为上报省级交 (略) 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5.3 责任的期限 设计人与发包人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期限为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时间范围。但设计人对本合同工程设计质量的责任则是设计使用年限内的终身责任。 6. 合同的生效、推迟与终止 6.1 合同的生效 合同文件自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盖单位章后生效。设计人工作的开始和完成时间按照合同文 (略) 。 6.2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被认为是 * 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含义不清 (略) , (略) 列先后顺序为准: (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设计人提交的经发包人审核通过的勘察设计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专题研究详细工作大纲等);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勘察设计技术要求; (7)报价清单(如有); (8)项目主要人员的基本情况; (9)联合体协议(如有); ( * )构成 (略) 分的其他文件。 6.3 延误 6.3.1 由于发包人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服务增加和时间延续,则: (1)设计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尽快通知发包人,并采取合理措施使损失减少至最低。 (2)设计人应保持详细原始记录。 发包人在与设计人协商后应相应地延长设计人的工作期限或增付费用。 6.3.2 由于发包人或不可抗力等因素,设 (略) 合同的,设计人可以提出终止合同,并于 * 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发包人根据合同单价和设计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予以赔偿。 6.4 推迟与终止 6.4.1 发包人可以在至少 * 天以前以书面通知设 (略) 或部分设计工作或终止本合同书, * 旦收到此类通知,设计人应立即安排停止计划并将费用减到最小。6.4.2 发包人认为设计人无正当 (略) 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时,应书面通知设计人,并说明理由。若发包人在 * 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发包人可以发出进 * 步的通知终止本合同,但此进 * 步的通知必须在第 * 个通知发出 * 天后发出。 6.5 合同终止不影响权利和责任 不论何种原因,本合同的终止,不应损害和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索赔要求和应负的责任。 7. 费用与支付 7.1 勘察设计费用 7.1.1 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设计人支付勘察设计费用,以及设计人额外服务的费用。若设计人为联合体,则发包人应根据勘察设计工作进展分批向联合体牵头 人支付勘察设计费用,由联合体牵头人根据联合体各成员及分包人(如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及完成质量,向联合体各成员及分包人支付合同款,由此发生的税费等费用统 * 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略) 支付。联合体牵头人提出书面申请时,发包人也可直接向联合体各成员支付合同款。 7.1.2 本合同的勘察设计工作计价模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7.1.3 发包人向设计人实际支付的勘察设计费,将不高于初步设计审批概算中相应勘察设计费的审批额,勘察设计费 (略) 分发包人将予以扣除,合同总价则相应变更, (略) 分发 (略) 支付。 7.2 支付时间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支付勘察设计费用。设计人应在每 * 阶段工作完成后的 * 日内提出付款申请函,发包人审查没有异议后,应在收到申请后 * 日内支付。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设计人没有收到付款时,则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向设计人支付滞纳金。 7.3 有异议的支付 如果发包人对设计人提交的付款申请有异议时,发包人应在 * 日内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设计人澄清,设计人应在 * 日内作出回复。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书面澄清(以发包人签收的日期为准)之日起 * 天内支付。如果设计人在收到发包人要求书面澄清的通知后 * 天内(以设计人确认收到通知的日期为准)未做任何书面答复,则发包人不予支付,直到设计人作出书面澄清为止。 7.4 审查 设计人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勘察设计工作时间和支付费用的记录,并在发包人有要求时允许发包人指 (略) 审查。 7.5 暂列金额 本合同的暂列金额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暂列金额应按发包人的 (略) 或部分地使用,或根本不予动用。 如果使用 (略) 某项额外勘察设计工作、专题研究、审查和会务工作,其费用应按设计人投标报价中相应项目的基本单价和实际发生的工作量经发包人核定后支付,或者按实际发生的工作费用经发包人核实后支付。 7.6 勘察设计费用的调整 在合同实施期间,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新颁法律、法规、标准 (略) 因素变化导致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变化,则应根据专用合同条 (略) 相应调整。 7.7 质量保证金 为保证设计人的设计质量和设计服务,在勘察设计费中扣留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作为本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待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 * 天内返还给设计人。 7.8 税费 (略) 承担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需缴纳的 * 切税费,并包括在报价清单各项目报价之内, (略) 支付。 8. 其它 8.1 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必须服从中华人 (略) 法律和法规,对合同的解释应以中华人民 (略) 法律和法规为准。 8.2 版权 发包人就本项目勘察设计及专题研究工作而向设计人提供的成 (略) 拥有。设计人因受发 (略) 的本项目勘察设计及专题研究而产生的成 (略) 共同享有,其中任何 * 方向第 * 方转让时需经另 * 方同意,但若 (略) 本项目的需要向第 * 者透露研究成果,则无须经过设计人的同意。 8.3 利益的冲突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设计人及其雇员不应接受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利益和报酬;设计人不得参与与发包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8.4 争议的解决 8.4.1 (略) 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纠纷或因违反、终止本合同而引起的对损失、损害的任何赔偿,应事先协商或由本项目上级交 (略) 门协调,在设计人和发包人之间达成 * 致意见。如未能达成 * 致,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按下列 * 种方式解决: (1)向 (略) 申请仲裁; (2)向约定的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8.4.2 采用仲裁方式最终解决争议的项目,仲 (略) 性的,并对发包人和设计人双方具有约束力。全部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略) 裁决的比例分担。 施工通用合同条款 详见《 (略) 文件》 *
版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 第 * 节专用合同条款 勘察设计专用合同条款 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对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做如下补充、细化: 1.定义和解释 1.1 (略) 的项目为
1.2 发包人:淅川 (略) 。 1. * 本合同包括的具体勘察设计内容:
的勘察、设计、预算文件编制,并积极配合业 (略) 门的审查, (略) 图纸、以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1. * 本合同包括的勘察报告:初勘、详勘报告。 1. * 本合同包括的设计文件:两阶段设计文件及预算文件。 2.发包人的责任与义务 2.8 (略) 的其他义务:凡非勘察设计 (略) 勘察设计的项目(如地质灾害评估、地震危险性分析、防洪影响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等), (略)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支付相关费用。 3.设计人的责任与义务 3.4 后续服务 3.4.2 本项目对设计代表的数量和资质条件要求: (略) 的设计代表应不少于2名,设计代表应由分项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担任。 3.5 履约担保 3.5.1 本款约定为: 设计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向发包人提供金额为 * 万元的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略) 保函。 履约保函应由 (略) 或股 (略) (略) 或其 (略) 开具。 3.9 (略) 的其他义务:设计人应在收到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提出的审查意见后 * 天内,完成对设计文件的修改;若超过本款规定的期限,将视为设计人违约,每延期1天,计扣设计人相应阶段设计合同价5‰的违约金。 4.勘察设计周期及提交成果 4.1 勘察设计周期及提交成果 本款约定为: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 日提交含工程量清单(如需要); (2)征地拆迁图编绘:应按照招标人要求尽快提交; (3)后续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4)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预算文件的份数为施工图6套,预算4套。 (5) (略) 工作进度的需要, (略) (略) 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 (略) 资料。 (6) (略) 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 * 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5.违约与赔偿 5.2 设计人的违约 ( * )设计人其他违约情况:①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或质量低劣并且未通过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的审查;②地勘频率和深度未达到规范要求, (略) 分费用仅支付 (略) 分,并承担相应责任。 当设计人发生本款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课以违约金,具体约定如下:设计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将扣减设计人1%-5%的设计费,直至终止设计合同。 7.费用与支付 7.1 勘察设计费用 7.1.2 项约定为:本合同的勘察设计工作计价模式为:固定总价。 7.2 支付时间 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支付阶段如下: (1)合同签署后 * 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勘察设计费用的 * %作为预付款( (略) 后,预付款抵作勘察设计费,不再扣回); (2)初步设计文件按期完成后并 (略) ,经发包人 (略) 门审查、修改批准后,支付勘察设计费用的 * %; (3)施工图设计文件按期完成后并 (略) ,经发包人 (略) 门审查、修改批准后,支付勘察设计费用的 * %; (4)施工招标图纸、参考资料、工程量清单按期完成后并 (略) ,支付勘察设计费用的 * %; (5)本项目完工后 * 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勘察设计费用的5%。 7.5 暂列金额 本款约定为:本合同的暂列金额为工程勘察设计费的5%。 7.6 勘察设计费用的调整 本款约定为:在合同实施期间,本项目设计费除因技术标准变化而引起的设计修改外,不随国家政策、 (略) (略) 调整。 发包人向设计人实际支付的勘察设计费,将不高于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相应前期工作。 7.7 质量保证金 本款约定为:本项目的质量保证金为勘察设计费用总额的5%。 8.其它 8.4 争议的解决 8.4.1 本款约定为: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 仲裁机构名称: (略) 。
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
是项目专用合同 (略) 分。
序号 | 条款号 | 信息或数据 | | 1 | 1.1.2.2 | 发包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 | 2 | 1.1.2.6 | 监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 | 3 | 1.1.4.5 |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年 | | 4 | 1.6.3 |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 应部位施工前 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 | | 5 | 3.1.1 | (略) 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 (6)根据第
* .3款发出的变更指示,其单项工程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了该单项 工程签约时合同价的 %或累计变更超过了签约合同价的 % | | 6 | 5.2.1 | 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 是或否 如发包 (略) 分材料或工程设备,相关规定如下: | | 7 | 6.2 | 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是或否 如发包 (略) 分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相关规定如下: | | 8 | 8.1.1 | 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承包人 (略) 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
| | 9 | * .5(3) | 逾期交工违约金: 元/天 | | * | * .5(3) |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签约合同价 | | * | * .6 | 提前交工的奖金:人民币
元/天 | | * | * .6 |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签约合同价的
% | | * | * .5.2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 (略) 节约成本的 %或增加收益的 %给予奖励 | | * | * .1 | □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 第
* .1.1 项或第 * .1.2 项 约定的原则 处理 若按第 * .1.1 项的约定采用价格 (略) 调价,每半年或 * 年按价格调
(略) * 次调整 □合同期内不调价 | | * | * .2.1(1) | 开工预付款比例: *
%签约合同价 | * | * .2.1(2) |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等主要材料、 (略) 列费用的 % | * | * .3.2 | 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份 | * | * .3.3(1) |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签约合同价或 万元 | * | * .3.3(2) |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天 | * | * .4.1 | 质量保证金金额:
%合同价格⑥, (略) 项目 所在地省级交 (略) 门评定的最高信用等级,发包人给予 %合同价 格质量保证金的优惠。 质量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 □是,利息的计算方式:
□否 | * | * .5.1(1) |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份 | * | * .6.1(1) |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份 | * | * .2(2) | 竣工资料的份数: 份 | * | * .5.1 | 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 (略) : 是或否 如单位工程或工程 (略) (略) ,需 (略) 的单位工程或 工程设备规定如下:
| * | * .6.1 | 本工程及工程 (略) (略) : 是或否 如本工程及工程 (略) (略) , (略) 的具体规定如下: | * | * .7(1) | 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年 | * | * .1 | 建筑工程 * 切险的保险费率:
‰ | * | * .4.2 | 第 * 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
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 保险费率: ‰ | * | * .1 |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 仲裁或诉讼 如采用仲裁, (略) 名称: (略) |
(略) 分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 * :勘察设计合同协议书 本合同协议书由(以下简称“ * 方”)与(以下简称“ * 方”)于 年 月 日共同签署。 * 方通过 月 日的中标通知书接受了 * 方为
施工、 (略) 做的投标,双方达成如下条款: * 、工程概况:
即:项目起自规划的
。 * 、 * 方承担的勘察设计任务包括:工程勘测及两阶段设计。 * 、下列文件应作为本 (略) 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设计人提交的经发包人审核通过的勘察设计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专题研究详细工作大纲等);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勘察设计技术要求; (7)报价清单; (8)项目主要人员的基本情况; (9)联合体协议(如有); ( * )构成 (略) 分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含义不清 (略) , (略) 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 、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元)。 * 、项目负责人:
。 * 、勘察设计周期:
。 * 、 * 方和 * 方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及违约条款遵照勘察设计合同条款的规定。 * 、本协议书在 * 方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略) 勘察设计工作且勘察设计费用结清后失效。 * 、本协议书正本两份,副本 *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 * 份,副本两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 * 致时,以正本为准。 十、未尽事宜, (略) 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 (略) 分。 * 方:(单位全称) (盖单位章) * 方:(单位全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委托代理人(职务)
其委托代理人(职务) (姓名) (姓名)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附件 *
施工合同协议书 施工合同协议书 (补充)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为实施
(项目名称),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 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第 标段由 K +
至 K
+ ,长约
km,公路等级为 ,设
计速度为 ,
路面,有 立交 处;特大桥 座,计长 m;大中 桥 座,计长 m;隧道 座,计长 m 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 2.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 (略) 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 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8)技术规范; (9)图纸;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 )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 * )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 (略) ,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根据 (略) 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
币(大写)________元(¥________)。 4. 承包人项目经理:_____ 。承包人项目总工:_____。 5. 工程质量符合_____ 标准。工程安全目标:_____。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_____日历天。 9. 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 . 本协议书正本 * 份、副本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 * 份,副本____份, 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 * 致时,以正本为准。
* . 合同未尽事宜, (略) 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 (略) 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 :履约保证金格式 履约保证金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施工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 (略) 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交工验
收证书且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
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条件支 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4. 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 * 条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 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勘察设计技术要求 * 、勘察设计技术标准与规范 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略) 关于公路勘察 (略) 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 (略) (略) 在地关于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 设计人在勘察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发包人或发包人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 在设计过程中,如果 (略) 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 (略) 勘察设计。 * 、发包人根据 (略) 补充的勘察设计技术要求(如有)
* 、本工程施工严格 (略) 强制性标准、施工规范和施工技术操作规程及 (略) 。 * 、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 (略) 强制性标准、工程质量统 * 验收评定标准和施工 (略) 。 *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向业主提供竣工归档资料,并整理成册,竣工资料 * 套和竣工图纸 * 份,并确保竣工资料真实、准确、齐全、完整。
(项目名称)招标 招标编号: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 、投标函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联合体协议书 * 、投标保证金 * 、施工组织设计 * 、项目管理机构 * 、资格审查资料 * 、勘察、设计方案 *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资料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 (略) 内容,勘察设计周期 日历天,施工工期 月,并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条件要求承揽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任务。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 * 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 (略) 分。 (3) (略) 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 (略) 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 | | 质量 | 勘察设计: 施工: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1 | 项目经理 | 姓名 | | 级别 | | 资质证号 | | 2 | 勘察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 级别 | | 资质证号 | | 3 | 工期 | 勘察设计周期:
日历天 施工工期:
月 | 4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后
日历天 | 其他说明: | | | | | | | | |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略) 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 、联合体协议书 * 公司(全称): * 公司(全称): 本协议书各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投标有关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共同愿意组成联合体,实施、 (略) 项目合同内容。现就下列有关事宜,订立本协议书。 1、 为联合体牵头人,
为联合体成员; 2、 为本次投标的牵头人,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参加投标。联合体中标后, (略) 人签订合同, (略) 人承担连带责任; 3、 (略) 事项规定如下: 3.1 (略) 人联系; 3.2合同工程 * 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组织,由联合体各方按各自承担的工作内容具体组织实施相应工作,具体各自范围、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 3.3 (略) 文件的各项要求, (略) * 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约定的 * 切义务和责任, (略) 划分的职责,各自承担自身的责任和风险; 3.4联合体成员对本项目的成果和知识产权有互为共享的权利和义务; 3.5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在本项目中单独投标,联合投标的项目责任人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投标单位的项目组成成员,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成为废标,联合体的其它成员 (略) 为; 3.6联合体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4、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略) 完本 (略) (略) 失效,并随合同的终止而终止。若未中 (略) 废止; * 公司名称:(公章) * 公司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投标保证金 (附 :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应按以下要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字宜精炼、内容具有针对性); (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4)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5)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6)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7)施工期间的保通措施 (8)资源配备计划 (9)施工进 (略) 络图 ( * )场地布置情况 ( * )施工总平面图(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施工营地、料场、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 、项目管理机构 ( * )项目管理机构框图
( *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履历表 姓名 | | 年龄 | | 学历 | | 职称 | | 职务 |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略)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主要工作经历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本表后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等的复印件,项目总工应附身份证、职称证等的复印件。
( * )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承诺书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合同工程师 | 1 | 工程师,3年以上工程经验,,具 (略) 颁发的 * 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造价师资格证 (略) (略) 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 财务负责人 | 1 | 会计师,3 年以上工程经验,从事类似工程财务工作
2 年以上。 | 路基工程师 | 1 | 工程师,3 年以上工程经验,从事类似工作 2 年以上。 | 路面工程师 | 1 | 工程师,3 年以上工程经验,从事类似工作 2 年以上。 | 结构工程师 | 1 | 工程师,3 年以上工程经验,从事类似工作 2 年以上。 | 试验检测负责人 | 1 | 工程师,3年以上工程经验,从事类似工作 2年以上,具有 (略) (略) 业试验检测工程师证。 | 试验员 | 2 | (略) 业试验检测员证证书,3 年以上工程经验,从事
类似工作 2年以上。 | 机械工程师 | 1 | 工程师,3 年以上工程经验,从事类似工程机械维修管理工
作 2 年以上。 | 专职安全员 | 3 | (略) 业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 C 证),从 事类似工作 3 年以上。 | | | | | | | | | |
我方在此郑重承诺,如果我单位在 (项目名称)中标,保证按照不低于以上要求的 (略) , (略) 人的有 (略) 罚。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及试验检测设备承诺书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类型和技术指标 | 单位 | 数量 | 1 | 推土机 | ≥1立方米 | 台 | 2 | 2 | 挖掘机 | ≥1立方米 | 台 | 3 | 3 | 装载机 | ≥3立方米 | 台 | 4 | 4 | 平地机 | ≥ * HP | 台 | 1 | 5 | 轮胎式振动压路机 | ≥ * T,激振力 * KN | 台 | 2 | 6 | 胶轮压路机 | ≥ * t | 台 | 2 | 7 | 双驱动双钢轮震动压路机 | ≥ * t | 台 | 2 | 8 | 自卸车 | * T | 台 | ≥ * | 9 | 洒水车 | ≥8t | 台 | 3 | * | 水泥稳定土拌和设备 | ≥ * T/H | 套 | 1 | * | 沥青混合料拌合设备 | ≥ * 型,燃气或燃油型,强制间歇式进口 设备及大型热储设施,符合环保规定 | 套 | 1 | * | 摊铺机 | 具有抗离析功能, * 米以内自动找平 | 套 | 2 | * | 沥青洒布机 | ≥ * L | 台 | 1 | * | 水泥砼搅拌机 | ≥ * m³/h | 台 | 2 | * | 水泥砼运送车 | ≥6m³ | 台 | 6 | * | 吊车 | * - * t | 台 | 2 | * | 空压机 | ≥1.0Mpa | 台 | 3 | 试验检测设备 | 1 | 沥青延度仪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2 | 沥青针入度仪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3 | 沥青软化点仪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4 | 沥青集料筛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5 | 沥青混合料抽提仪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6 | 沥青混合料拌合机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7 | 马歇尔稳定度电测定仪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8 | 马歇尔电动击实仪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9 | 路面材料强度试验仪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 | 电子天平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 | 垂直振动击实仪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 | 恒温水槽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 | 标准养护箱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 | 路面回弹弯沉测定仪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 | EDTA
滴定设备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 | 水泥 (略) 性测定仪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 | 水泥凝结时间测定仪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 | 强制式砼搅拌机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 | 砼试模 | 满足项目要求 | 个 | * | * | 砼标准振实台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 | 标准养护箱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 | 压力试验机( * KN)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 | 万能压力机( * KN)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 | 全站仪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1 | * | 水准仪 | 满足项目要求 | 台 | 2 |
我方在此郑重承诺,如果我单位在 (项目名称)中标,保证按照不低于以上要求的 (略) , (略) 人的有 (略) 罚。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资格审查资料 (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传真 |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企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注册建造师 | | 营业执照号 |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 (略) |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获得奖项情况 | | | | | | | | | | |
( * )近年财务状况表 近年财务状况表必须是 (略) 或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按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略) 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
填表说明:后附业绩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项工程填 * 张表。
( * )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略) 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开工日期 | | 计划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
* 、勘察、设计方案
*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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