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PPP项目工程保险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GDGS- 点击查看>>
招
标 人: (略) 市广珠文化 (略) 招标代理机构:高达建设 (略) 日 期: * 〇 * 〇年 * 月
目 录
第 * 章招标公告... 3 第 * 章投标人须知... 6 第 * 章合同条件及格式... * 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 * * 、投标承诺函... * * 、投标报价汇总表...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 * * 、授权委托书... * * 、保监会对保险人负责人的任职批复、身份证复印件... * * 、保险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 、承保能力... * * 、近 * 年偿付能力... * * 、 (略) 业保险承保及理赔经验(格式)... * 十、近 * 年经营情况指标... * 十 * 、保险承保、理赔服务承诺... * 十 * 、保密承诺函... * 十 * 、保险服务优惠条件... * 十 * 、保险服务联络人... * 十 * 、 (略) 使用承诺函... * 十 * 、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以下资料)... * 第 * 章评标办法... * (略) PPP项目工程保险采购项目( * 次) 招标公告 (略) PPP项目工程保险采购项 (略) 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市广珠文化 (略)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高达建设 (略) 。 (略) 条件, (略) ( * 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略) PPP项目工程保险采购项目( * 次); 1.2、项目编号:GDGS- 点击查看>> ; 1.3、招标内容: (略) PPP项目工程保险采购项目的保险单位采购;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招标控制价: * . * 万元; 1.6、招标范围: (略) PPP项目工程保险采购,内容为 (略) PPP项目工程保险采购项目建筑安装工程 * 切险及第 * 责任险。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略) 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 证合 * 只需营业执照即可); 2.2、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2.3、具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 年以来任意 * 个月内 (略) 会保障资金的缴费票据凭证);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开标前 * 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5、投标人须具备中国保 (略) 颁布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略) (略) 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略) 或省级机构或省级机构下设的分支机构,各保险公司只能授权 * 个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省级机构或省级机构下设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有总公司的唯 * 授权;如果 (略) 授权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则以招标文件 (略) (略) 唯 * 授权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其 (略) 理。(以总公司唯 * 授权书日期为准,如授权日期相同, (略) 理。) 2.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的“ (略) 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点击查看>> )的“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不良记录查询 (略) , (略) 查询记录不作为评定依据)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略) (略) 为记 (略) 本身, (略) 或母 (略)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投标人应注册成为 (略) 市公 (略) 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请于 * 年 * 月 * 日9时 * 分至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略) 时间),在 (略) 市公 (略) 网站http:/ 点击查看>> 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 (略) 文件。投标人(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在 (略) 市公 (略) 网站http:/ 点击查看>>
>查看。 3.2投标人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 (略) 文件。 (略) 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3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 (略) 市公 (略) 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4
请投标人时刻关注 (略) 市公 (略) 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4.1投标人需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4.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4.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 (略) 市公 (略) 网站(http:/ 点击查看>> )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开标地址: (略) 市郑开大道与 * 大街交叉口 (略) 市民之家 * 楼西B区(开标区)。 4.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 (略) 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 (略) 市公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 (略) 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 * 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市公共资 (略) 》上公布。 *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市广珠文化 (略)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点击查看>> 地 址: (略) PPP (略) 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高达建设 (略) 联 系
人:楚先生
电
话: 点击查看>> 地
址: (略) 乡 * 体化示范 (略) C区4层 监督单位: (略) 市人民政府重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序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采购人 | 采 购
人: (略) 市广珠文化 (略)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点击查看>> 地 址: (略) PPP (略) 办公室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高达建设 (略) 联 系
人:楚先生
电 话: 点击查看>> 地 址: (略) 乡 * 体化示范 (略) C区4层 | 3 | 项目名称 | (略) PPP项目工程保险采购项目( * 次) | 4 | 建设地点 | (略) 新区 (略) 大道以北,第十大街职教园区以西,第十 * 大街以东,北外环以南 | 5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6 | 招标范围 | (略) PPP项目工程保险采购,内容为 (略) PPP项目工程保险采购项目建筑安装工程 * 切险及第 * 责任险 | 7 | 服务期限 | 随建设期限(从开工 (略)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及其后的十 * ( * )个月。 | 8 | 服务质量 | 优质服务 | 9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略) 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 证合 * 只需营业执照即可); 2、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3、具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 年以来任意 * 个月内 (略) 会保障资金的缴费票据凭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开标前 * 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具备中国保 (略) 颁布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略) (略) 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略) 或省级机构或省级机构下设的分支机构,各保险公司只能授权 * 个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省级机构或省级机构下设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有总公司的唯 * 授权;如果 (略) 授权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则以招标文件 (略) (略) 唯 * 授权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其 (略) 理。(以总公司唯 * 授权书日期为准,如授权日期相同, (略) 理。)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的“ (略) 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点击查看>> )的“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不良记录查询 (略) , (略) 查询记录不作为评定依据)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略) (略) 为记 (略) 本身, (略) 或母 (略) 。 | * | (略) | 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 *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 采购人发出的书面答疑或补充文件和其他材料 | * | 投诉 | (1)接收质疑和投诉的方式为直接递交纸质文件 (2)地址为 (略) 市公共资 (略) 办公室(市民之家 * 房间) (3)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 (略) 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前 * 日 | *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质疑的时间 | 自收到质疑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 * | 投标有效期 | *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 项目造价 | 工程费用约9. * 亿元 | *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略) 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位置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电子章和企业电子章。 | *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 份(在 (略) 市公 (略) 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 * |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 年 * 月 * 日上午 * 时 * 分 | *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a、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b、投 (略) 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 (略) 市公 (略) 联系,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2)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如下: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 * 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 *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 | (略) 的组建 | (略) 构成:5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省级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 (略) 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 | *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保险费缴纳与划拨 | 按照保单条件,将保险费划拨到中标人账户。 | * | 投标报价 | 不高于采购人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 | * | 评标办法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 * | 招标控制价 | * . * 万元 | *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 0元, (略)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略) 代理机构。 | * | 注意事项 | 1、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 * 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 (略) 承担。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 (略) 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 (略) 市公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 (略) 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 * 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 * | (略) 人。 |
总 则 1.1 项目情况 1.1.1 项目名称: (略) PPP项目工程保险采购项目( * 次) 1.2 招标内容 1.2.1 (略) PPP项目工程保险采购项目的保险单位采购 1.2.2 投保险种:建筑安装工程 * 切险及第 * 责任险 1.3 资格条件 1.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略) 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 证合 * 只需营业执照即可); 1.3.2、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1.3.3、具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 年以来任意 * 个月内 (略) 会保障资金的缴费票据凭证); 1.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开标前 * 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3.5、投标人须具备中国保 (略) 颁布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略) (略) 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略) 或省级机构或省级机构下设的分支机构,各保险公司只能授权 * 个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省级机构或省级机构下设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有总公司的唯 * 授权;如果 (略) 授权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则以招标文件 (略) (略) 唯 * 授权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其 (略) 理。(以总公司唯 * 授权书日期为准,如授权日期相同, (略) 理。) 1.3.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的“ (略) 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点击查看>> )的“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不良记录查询 (略) , (略) 查询记录不作为评定依据) 1.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略) (略) 为记 (略) 本身, (略) 或母 (略) 。 1.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 (略) 涉及的 * 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招标文件除下列文件外, (略) (略) 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资料和交底答疑会记录。 第 * 章 招标公告 第 * 章 投标人须知 第 * 章 合同条件 第 * 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 * 章 评标办法 2.1.2 (略) (略) 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略) 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根据规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1.3 (略) 文件的极为 (略) 分,本招标文件的主要要求着重在合同条件中体现,投标人应对此认真审阅并全面理解。 2.1.4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在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向任何第 * 方披露。 3 投标 3.1报价基础 3.1.1. (略) 文件内容提供投标报价, (略) 文件的要 (略) 编制,招标文件中给定的承保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保险条件及特别约定、扩展条款等)不允许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本报价为 * 次性报价,除 * .2规定外,任何情况均不作调整。 3.2 风险查勘 投标人可根据 (略) 组织人 (略) 风险查勘,查勘费用由投标人自负,查勘过程中的 * 切风险 (略) 承担。 采购 (略) 风险查勘。 3.3 投标 3.3.1 (略) 的基础性文件,也是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 (略) 分, (略) 文件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及提供投标文件, (略) 文件的不响应。 3.3.2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 * 日历天。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对 (略) 任何修改。若遇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结束之前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须在接到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后的 * 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投标报价有效期,如同意,在延长期内,投标人不能对 (略) 任何修改;如不同意,则视同为自原有效期截止时起自动放弃投标。 3.4 公估人 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 家以上的公估人名单及相关资料供采购人选择。采购人及保险经纪人有权不选择投标人提供的公估人名单,并有权指定公估人,投标人无条件接受。 3.5 投标文件的语言与货币 投标文件须用中文编写。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须附有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文为准。 (略) 涉及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3.6 投标文件的签署 3.6.1 (略) 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适当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签署投标人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全名。 3.6.2投标文件的首页需由投标人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及加盖 (略) 应由投标人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文件 4.1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4.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 投标文件名称 | * | 投标承诺函 | * | 报价汇总表 |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 | * | 授权委托书 | * | 保监会对保险人负责人的任职批复、身份证复印 | * | 保险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 | 承保能力 | * | 近 * 年偿付能力 | * | (略) 业保险承保及理赔经验 | 十 | 近 * 年经营情况指标 | 十 * | 保险承保、理赔服务承诺 | 十 * | 保密承诺函 | 十 * | 保险服务优惠条件 | 十 * | 保险服务联络人 | 十 * | (略) 使用承诺函 | 十 * | 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
4.3 (略) 文件提供的报价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4.4报价有效期 自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算起,投标文件有效 (略) 述的日期。 4.5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4.5.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 份(在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4.5.2投标文件 (略) 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 (略) 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要修改的错误。在后 * 种情况下, (略) 应由投标文件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6投标截止日期 见“前附表”。 4.7投标文件的编制 4.7.1 (略) 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8投标文件递交 4.8.1 投标人应在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8.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8.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略) 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8.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 开标与评标 5.1 开标 5.1.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1.2 开标程序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对电子 (略) 解密,解密完成后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将 (略) 页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将视为放弃投标,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解密的投标文件不足 * 家时不再开标和唱标。 主持人按 (略) 开标: (1)宣布投标截止时间已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2)进入开标倒计时时宣布开标人、监标人等有关信息; (3)宣布开标纪律; (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5)唱标; (6)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5.2 (略) 的组成 5.2.1 根据项目的特 (略) ,人数为 * 人及以上单数。 (略) 由相关经济、技术专家组成。 (略) 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采用相同程度和标准评标。 5.2.2 (略) 文件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5.2.3 评标全过 (略) 。 5.3 评定过程的保密与投标文件的澄清 5.3.1 投标文件的评价与评标过程保密。 5.3.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等方面向采购人和参与评定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5.3.3 为有助于对各个投标人投标的审查、评价、比较, (略) 有权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和澄清。投标人有责任按照 (略) 答疑。 5.3.4 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 * 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必须保证开标期间在线等候,按照采购人提出的内容在平台上做出答复。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 (略)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采购人可拒绝该投标。 5.3.5 如采购人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 (略) 的可能时,采购人有权通知投 (略) 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该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采购人可拒绝该投标。 5.3.6 初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5.3.6.1 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述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 * 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5.3.6.2当投标报价中的保险费率与保险金额的乘积与保险费不 * 致时, (略) 文件对应的保险金额的乘积得到的结果为准,并相应修改保险费; 5.3.6.3 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开标后, (略) 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评标程序及标准: 5.4.1 第 * 阶段符合性审查。 (略) 文件的要求。 (略) 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 * 的, (略) 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即废标);
5.4.1.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投标文件内容模糊,辨认不清; 5.4.1.2 授权委托书未经投标人的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公章; 5.4.1.3在投标文件中针对同 * 险种、同 * 标的出现两个或以上投标报价; 5.4.1.4由投标人予以承诺和确认的具体内容未有明确承诺和确认; 5.4.1.5 (略) 文件规定的; 5.4.2. (略) (略) 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 5.4.2.1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略) 文件的要求, (略) 文件不 * 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5.4.2.2 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 (略) 将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 (略) 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5.4.2.3 (略) 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再对 (略) 任何修正。 5.4.3 第 * 阶段为详细评审。 (略) 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则采购人有权拒绝该投标。 5.4.3.1 评审原则, (略) 文件的要 (略) 。 5.4.3.2 (略) 在评审时根据各项技术、商务和服务因素对 (略) 综合评价,按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为投标人排列名次。 5.5 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5.5.1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 (略) 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 5.5.2 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开标后直至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评标工作结束后,知悉评标情况的任何人均应对评标情况予以保密。 5.5.3 采购人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6 评审标准 (略) 在评审时,将按照第 * 章《评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定。 7 定标 7.1依据评审结果, (略) 按得分高低为序排名,推荐综合得分第 * 名的为中标承保人;第 * 、 * 名为后备承保人。 7.2采购人不保证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对未中标单位无解释义务。采购人 (略) 有投标报价,并不承担投标人投标过程中的任何费用。 7.3中标单位 * 旦被确定,其他未中标单位不能再以任何方式影响中标决定。 7.4出现下列情形之 * , (略) : 7.4.1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有效投标人少于3个的; 7.4.2 (略) 文 (略) 被否决的; 7.4.3 (略) 有投标文件存在报价明显不合理或均不满足响应性要求时,采购 (略) 有投标。 7.4.4重新确定中标人 7.4.4.1根据本办法确定的中标人若出现下列情况之 * ,采购人将顺延综合排名第 * 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承保人,以此类推; 7.4.4.2 (略) 及谈判结果签署合同协议; 7.4.4.3中标人在约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放弃中标。 8 中标通知书 8.1采购 (略) 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 (略) 并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略) 有异议的, (略) 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略) 采购单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下同)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2采购人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不退还投标文件。 8.3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是合同 (略) 分。 9 授予合同 9.1 合同授予标准 (略) 将根据评标结果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根据排名第 * (即中标承保人)的报价和承保条件授予合同。 9.2 采购人保留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文件的权利 因为下列原因,采购人享 (略) 分投 (略) 投标的权利,且无需做出任何解释: 9.2.1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人的合法利益; 9.2.2 (略) 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 * 家的; 9.2.3 (略) 公正的违法、 (略) 为的; 9.2.4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人的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9.2.5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9.2.6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 * 签订合同 * .1 (略) 文件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保险合同,采购人对有关内容有权做出必要的细化和补充, (略) 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2 (略) 文件和《中标通知书》要求与采购人签订保险合同。如中标人违反此规定,《中标通知书》 (略) 理,解除 (略) 有约定,且 * 年内禁止参与该项目的保险服务采购。
(略) 分工程保险协议 (略) PPP项目工程保险协议 投保人: (略) 市广珠文化 (略) (以下简称投保人) 保险人:
(以下简称保险人)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 (略) 协商, * * 双方同意将就财产综合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 、本合同的构成 1、下列文件均作为本合同 (略) 分 (1) 补充协议; (2) 本保险协议; (3) 投保单; (4) 保险批单; (5) 保险单; (6) 中标通知书; (7) 保险谈判达成的书面协议; (8) (略) 文件; (9) 投标文件澄清及承诺; ( * )投标文件; ( * )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附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 (略) ,以上述次序在先者为准。 2、本保险合同关于责任范围、除外责任、 (略) 理、双方权利及义务等内容可以依据中国保 (略) 允许保险人在 (略) 使用的相应格式条款,如果本合同的其他内容与保险人相应的格式条款内容不 * 致的,则以本合同的内容为准。 * 、承保条件 1.投保险种:建筑安装工程 * 切险及第 * 者责任险 2.保险标的:详见保单 3.保险期间:从开工 (略)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及其后的十 * ( * )个月。 4.承保标的价值:建筑安装工程 * 切险拟按照标的价值9. * 亿元。第 * 者责任险按足额、充分。 5.被保险人:PPP合同的投保人(建设方)及保险人(项目公司)、施工总承包方、分包商、供应商、投保人或保险人选定的其他方(条件是其他方拥有或获得此保险项下的可保利益)。 6.承保费率: ‰ 7.保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含 %的增值税)。 8.承保出单:根据经投保人确认的保险方案、条款及条件为 (略) PPP项目出具正式保险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单)。 9.建筑安装工程 * 切险保险金额和保险费: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 * 切险投保明细表中投保总金额属固定保险金额。 * .第 * 者责任险保险金额: * .保费支付:本项目工程保险费由投保人按照建筑/安装工程 * 切险保险明细表 (略) ,投标人缴纳保费后,保险人应向投标人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特别约定:本保单保险金额依据投保人提供的资产清单确定。发生保险事故时若投保金额低于实际价值,按照比例赔付;若投保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按照核定后的实际损失赔付。 * 、日常服务 1、建立 (略) 络 保险人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建立完善 (略) 络,专门成立保险服务小组。服务小组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若服务小组人员变更或联系方式变动应及时书面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 2、定期回访 保险人每季度至少组织 * 次定期回访,回访内容包括协助投保人(被保险人)准备索赔资料、处理赔案、了解投保人(被保险人) (略) 风险状况等。 3、理赔情况通报 为了便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及 (略) 理进展情况,保险人每季度初 * 日内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本年初至上季度末《赔付情况统计表》并将省内情况汇总后提交投保人(被保险人)。 4、现场培训 为了进 * 步提高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知识水平,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至少专门为投保人(被保险人) (略) 保险知识培训。培训范围包括:保险条款、索赔流程、案例分析等。(具体培训时间由投保单位确定并 (略) )。 5、防灾防损 保险人应及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防灾防损信息,根据风险特性及投保人(被保险人)实际情况,为投保人(被保险人) (略) 服务及防灾防损建议。 * 、理赔服务 1、出险通知 出险后,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同时可以按照有关规范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必要的抢险工作。如果因此 (略) ,应做好相关记录。若条件许可,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做 (略) 情况的拍照或录像工作; 若由于投保人(被保险人) (略) 为导致的延迟报案,保险人同意按常 (略) 理,不得以此作为拒赔理由; 2、现场查勘 (略) 现场查勘的事故,保险人保证在接到报案后 * (略) 进行理赔查勘,投保人(被保险人)应积极配合。 3、 (略) 理 (1)索赔资料准备 * 6;保险人应在报案后 * 个工作日内向投保人(被保险人) * 次 (略) (略) 资料的书面清单,投保人(被保险人)根据清单尽快准备索赔资料; 投保人(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交索赔资料时,双方 (略) 提交资料清单及提交时间。 (2) (略) 理 * 6;保险人应主动 (略) 理进度,及时就赔案相关问题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沟通, (略) 理理赔事宜,投保人(被保险人)应积极配合; * 6;保险人 (略) 索赔资料后 * 日内与投保人(被保险人)达成赔付意向,并签订赔付协议; * 6;如遇重大有争议的案件,保险人应及时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 (3)拒赔通知 保险人拒赔时,应向投保人(被保险人)发送书面拒赔通知。 (4)聘请公估人 根据案件情况,若需聘请公估人,必须经协议双方共同认可,聘请保险公估人的相关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5)赔款支付约定 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人达成赔付协议后,保险人在十个工作日内将赔款支付给投保人(被保险人)。如果不能按 (略) 赔偿,保险人将按天支付利息( (略) 同期贷款利率),并按最终赔款金额的 1%支付滞纳金。 * 、合同各方的权利及义务 1、投保人(以下简称投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1)投保人有 (略) 保险事故索赔的权利。 (2)在保险责任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应该按 (略) 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3)投保人有权对保险合同的变更、修改和解除等做出有效申请。 (4)投保人有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5)相关法律、法规赋予投保人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保险人(以下简称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险人有按保险合同的相关约定收取保险费的权利。 (2)保险人应该提供有关险种的格式条款,并按事先协商好的保险条件为投保人出具正式的保险单及保险专用发票。 (3)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约定,负责 (略) 理、检验、理赔等有关事宜, 并对发生 (略) 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保险人 (略) (略) 有文件、资料或信息保密的义务。 (5)相关法律、法规赋予保险人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 、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在保险期间内持续有效;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特殊情况,协议各方应 (略) 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合同任何方均 (略) (略) 起诉; 3、经协议各方同意,本协议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或补充; 4、本协议 * 式 * 份,投保人执 * 份,保险人执 *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投保人开 (略) 账户资料 公司名称( * 般纳税人): (略) 市广珠文化 (略)
纳税人编码(或纳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MA * YDG * J (略) 帐号: 点击查看>> (略)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市 (略) (略) 第2幢 * 室 电话: 点击查看>> 附件1:知识产权补充协议 附件2:廉洁协议 附件3:结清证明格式 (以下无正文) 投保人(签章)
保险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知识产权补充协议 投保人: (略) 市广珠文化 (略) 保险人: 双方协商 * 致,对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 (略) 建设工程保险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进行补充,并订立本补充协议: * 、对原合同增加以下条款: 1. (略) (略) 涉及的知识产权 (略) (略) 置权。涉及第 * 方知识产权的,保险人须提供合法的授权使用证明。 2.基于本合同,保险人的上述知识产权许可投保人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合同范围内产品,合同终止后,保险人应授权投保人或第 * (略) 必须的知识产权、技术协助,技术文件设备或工具。 3. (略) 提供的服务不侵犯任何第 * 方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时,保险人应承担 * 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投保人因参与此类侵权指控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所受损失及弥补纠正侵权产 (略) 有费用。 4. (略) 提供的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设计图纸、产品设计外形、结构、商标等知识产 (略) 有,保险人有保密的义务;未经投保人书面许可,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之外的其他用途,不得申请知识产权。 5. 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 (略) 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沟通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 * 方披露。资料接受方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双方应仅为本协议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 (略) 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 (略) 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 (略) 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 、本协议 * 式 * 份,投保人执 * 份,保险人执 *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投保人: (略) 市广珠文化 (略)
保险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廉 洁 协 议 投保人: (略) 市广珠文化 (略) 保险人: 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廉洁工作,规范 * * 双方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 (略) 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国有企业人员廉洁从业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订立本协议。 1. 双方权利和义务 1.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廉洁从业及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1.2 (略) * 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对方合法利益,不得违反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1.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 (略) (略) 为。 1.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 (略) 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 (略) 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2. 投保人及其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2.1 不得索要或接受保险人和相关单位赠送的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在保险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投保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2.2 不得参加保险人和相关单位安排的可能 (略) 公务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健身、娱乐等活动。 2.3 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保险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 个人及其配偶、子女、亲属不得从事与保险人有关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作业等经济活动。 2.5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保险人和相关单位指定分包单位或材料供应商,不得要求保险人购买合同约定外的材料和设备。(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6 秉公办事,不得营私舞弊,不得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 3. 保险人及其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3.1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投保人及 (略) 贿、赠送或索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3.2 不得以任何名义为投保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投保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3 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投保人工作人员参加可能 (略) 公务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健身、娱乐等活动。 3.4 不得为投保人工作人员个人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及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 违约责任 4.1 投保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给予党纪、 (略) (略) 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保险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 保险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给予党纪、 (略) (略) 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或取消保险人承包资格;给投保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5. 双方约定 本协议由双 (略) 门负责检查、 (略) ,并接受双方上 (略) 门的督查指导。 6. 协议生效及法律效力 本协议作为 (略) PPP项目工程保险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与主合同规定相同。 (以下无正文) 投保人:
保险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结清证明(格式) : (略) 于 * 年 月 日签订了《 (略) PPP项目工程保险合同》(合同编号: ),截止至**年**月**日止本合同已结算,我公司累计收款金额 元,结算金额: 元(大写: ), (略) 双方对数确认,贵公司尚有最后 * 笔 元款项未付。现贵公司已于**年**月**日向我司支付了上述
元款项,上述 (略) 有款项已结清。对此,我公司承诺:上 (略) 完毕, (略) 双方不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我公司不 (略) 主张追索。 特此证明。
公司
**年**月**日 (略) 分 工程保险合同主要条款 1投保险种及投保金额 建筑安装工程 * 切险:
* 0万元 第 * 者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 * 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 万元,其中:财产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 万元,人身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 万元,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 万元。 2主险条款及扩展条款 2.1建筑安装工程 * 切险条款 总 则 第 * 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略) 分 物 (略) 分 保险标的 第 * 条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 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在列明工地范围内的与实施工程合同相关的财产或费用,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第 * 条
下列财产未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金额的,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 * )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 ( * )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 ( * )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终止前,已经 (略) 或业主已经接受、实际占有的财产或其 (略) 分财产,或已经签发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承包人已经正式提出申请验收并经业主代表验收合格的财产或 (略) 分财产; ( * )清除残骸费用。该费用指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修复保险标的而 (略) 所发生的必要、合理的费用。 第 * 条
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 * )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数据资料等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 * )便携式通讯装置、便携式计算机设备、便携式照相摄像器材以及其他便携式装置、设备; ( * )土地、海床、矿藏、水资源、动物、植物、农作物; ( * )领 (略) 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航空器; ( * )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保险责任 第 * 条
在保险期间内,本保险合同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本保险合同责任免除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 * 条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第 * 条保险责任事故发生造成保险 (略) 产生的以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 *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 (略) 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 * )对经本保险合同列明的因发 (略) 产生的其他有关费用,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 * 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 * )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 * )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 ( * )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 (略) 支付的费用; ( * )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的本身损失,或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 第 * 条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 * )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 ( * )档案、文件、账簿、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 ( * )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 * )领 (略) 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 ( * )除非另有约定,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的损失;
( * )除非另有约定,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终止以前,保险财产 (略) 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 (略) 分的损失。 保险金额与免赔额(率) 第 * 条( * ) 本保险合同中列明的保险金额应不低于: 1、建筑工程 * * 保险工程建筑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原材料费用、设备费用、建造费、安装费、运保费、关税、其他税项和费用, (略) 有人提供的原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其他保险项目 * * 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商定的金额。 ( * )若投保人是以保险工程合同规定的工程概算总造价投保,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 1、在本保险项下工程造价中包括的各项费用因涨价或升值原因而超出保险工程造价时,必须尽快以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据此调整保险金额; 2、在保险期间内对相应的工程细节作出精确记录,并允许保险人在合理的时候对 (略) 查验; 3、若保险工程的建造期超过 * 年,必须从本保险合同生效日起每隔十 * 个月向保险人申报当时的工程实际投入金额及调整后的工程总造价,保险人将据此调整保险费; 4、在本保险合同列明的保险期间届满后 * 个月内向保险人申报最终的工程总价值,保险人据此以多退少补的方式对预 (略) 调整。 第十条 免赔额(率)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略) 理 第十 * 条
对保险标的遭受的损失,保险人可选择以支付赔款或以修复、重置受损项目的方式予以赔偿,对保险标的在修复或替换过程中, (略) 的任何变更、性能 (略) 产生的额外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十 * 条 在发生本保险单项下的损失后,保险人按下列方式确定损失金额: ( * ) (略) 分损失:以将保险财产修复至其基本恢复受损前状态的费用考虑本保险合同第 * 十 * 条 (略) 理方式后确定的赔偿金额为准。但若修复费用等于或超过保险财产损失前的价值时,则按下列第( * ) (略) 理; ( * )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以保险财产损失前的实际价值考虑本保险合同第 * 十 * 条 (略) 理方式后确定的赔偿金额为准。 第十 * 条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 * )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应保险金额时,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最高不超过应保险金额; ( * )保险金额低于应保险金额时,按保险金额与应保险金额的比例乘以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第十 * 条
[标的损失计算按照保险财产损失前的实际价值扣除残值后的金额赔偿;每次事故保险人的赔偿金额为根据第十 * 条约定计算的金额扣除每次事故免赔额后的金额,或者为根据第十 * 条约定计算的金额扣除该金额与免赔率乘积后的金额。 保险标的在连续 * 小时内遭受暴雨、台风、洪水或其它连续发生 (略) 致损失视为 * 次单独事件,在计算赔偿时视为 * 次保险事故,并扣减 * 个相应的免赔额(率)。被 (略) 决定 * 小时的起始时间,但若在连续数个 * 小时时间内发生损失,任何两个或两个以上 * 小时期限不得重叠。 第十 * 条
若 (略) 列标的不止 * 项时,应分项计算赔偿,保险人对每 * 保险项目的赔偿责任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合同明细表对应列明的分项保险金额,以及本保险合同特别条款或批单中规定的其他适用的赔偿限额。在任何情况下,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下承担的对物质损失的最高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列明的总保险金额。 第十 * 条
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大于或等于其应保险金额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 (略) 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 (略) 计算,最高不超过被施救标的的应保险金额。 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小于其应保险金额时,上述费用按被施救标的的保险金额与其应保险金额的比例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 (略) 计算,最高不超过被施救标的的保险金额。 的 被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承保财产的,按被施救保险标的的应保 (略) 被施救财产价值的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第十 * 条
保 (略) 分损失, (略) 赔偿义务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自损失发生之日起按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相应减少,保险人不退还保 (略) 分的保险费。如投保人请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原约定的 (略) (略) 分从投保人请求的恢复日期起至保险期间届满之日止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 第 * (略) 分 保险责任 第十 * 条
在保险期间内,因发生与 (略) 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 * 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第十 * 条
本项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经保险人书面同意,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 * 十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 * )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任何财产、土地、建筑物的损失及由此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物质损失; ( * )领 (略) 驶执照的车辆、船舶、航空器造成的事故。 第 * 十 * 条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 * )本保险合同物质损失项下或本应在该项下予以负责的损失及各种费用;
( * ) (略) 有人、承包人或其他 (略) 雇用 (略) 从事与工程有关工作的职员、工人及上述人员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或疾病; ( * ) (略) 有人、承包人或其他 (略) 雇用的职员、 (略) 有的或 (略) 照管、控制的财产发生的损失; ( * )被保险人应该承担的合同责任,但无合同存在时仍然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在此限。 责任限额与免赔额(率) 第 * 十 * 条
责任限额包括每次事故责任限额、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累计责任限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第 * 十 * 条
每次事故免赔额(率)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略) 理 第 * 十 * 条
保险人的赔偿以下列方式之 * 确定的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为基础: ( * ) 被保险人和向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索赔方协商并经保险人确认; ( * ) 仲裁机构裁决; ( * ) (略) 判决; ( * ) 保险人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 * 十 * 条
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 * )对于每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在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内计算赔偿,其中对每人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 ( * )1、在依据本条第( * )项计算的基础上,保险人在扣除本保险合同载明的每次事故 (略) 赔偿,但对于人身伤亡的赔偿不扣除每次事故免赔额;
2、在依据本条第( * )项计算的基础上,保险人在扣除按本保险合同载明的每次事故免赔率计算的每次事故 (略) 赔偿,但对于人身伤亡的赔偿不扣除每次事故免赔额; ( * )保险人对多次事故损失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本保险合同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第 * 十 * 条
对每次事故法律费用的赔偿金额,保险人在第 * 十 * 条计算的赔偿金额以外按本保险合 (略) 计算。 第 * 十 * 条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给第 * 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本保险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 * 者赔偿保险金。
被保险人给第 * 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 * 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 * 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 * 者有权就 (略) 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给第 * 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 * 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责任免除 第 * 十 * 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 * )战争、 (略) 为、 (略) 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 ( * ) (略) (略) 为; ( * )罢工、暴动、民众骚乱; ( * )被保险人及其 (略) 为 (略) 为; ( * )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 * )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第 * 十 * 条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 * ) (略) (略) 停工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 * )罚金、延误、丧失合同及其他后果损失; ( * )1.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 2.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保险期间 第 * 十条
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遵循如下约定:
( * )保险人的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 (略) (略) (略) 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 (略) 有人实际占有或使 (略) (略) 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建筑期保险责任的起始或终止不得超出本保险单载明的建筑保险期间范围。 ( * )不论有关合同中对试车和考核期如何规定,保险人仅在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列明的试车和考核期间内对 (略) 引发的损失、费用和责任负责赔偿;若保险设备本身是在本次安装前已被使用过的设备或转手设备,则自其试车之时起,保险人对该项设备的 (略) 终止。 ( * )上述保险期间的展延,投保人须事先获得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从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列明的建筑期保险期间终止日之后发生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人义务 第 * 十 * 条
订立保险合同时,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批单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 * 十 * 条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批单。 第 * 十 * 条
保险人依据 (略) 取得的保险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 (略) 使而消灭。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 * 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 * 十 * 条
保险人按照第 * 十 * 条的约定,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 * 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第 * 十 * 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 * 十日内作出核定,但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 (略) 赔偿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人依照前款约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 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 * 十 * 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 * 十日内,对其赔偿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 * 十 * 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 (略) 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 (略) 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 (略) 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第 * 十 * 条
投保人应按约定交付保险费。 约定 * 次性交付保险费的,投保人在约定交费日后交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对交费之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约定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按照保险事故发生前保险人实际收取保险费总额与投保人应当交付的保险费的比例承担保险责任,投保人应当交付的保险费是指截至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按约定分期应该缴纳的保费总额。 第 * 十 * 条
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谨慎选用施工人员,遵守 * 切与施工有关的法规、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保险人及其代表有权在适当的时候对保险标的的 (略) 现场查验。被保险人应提供 * 切便利及保险人要求的用以评估有关风险的详情和资料,但上述查验并不构成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任何承诺。保险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该认真付诸实施。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 (略) 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第 * 十条
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 * 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 (略) 分后,退还投保人。 被保险人、 (略) 本条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 * 十 * 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工程设计、施工方式、工艺、技术手段等方面发生改变致使保险工程风险程度显著增加或其他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继续承保或是否增加保险费的保险合同重要事项变更,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 (略) 分后,退还投保人。 被 (略) 通知义务,因上述保险合同重要事项变更而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 * 十 * 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该: ( * )尽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否则,对因此扩大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 * )立即通知保险人,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 (略) 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 * ) (略) ,允许并且协 (略) 事故调查,对于拒绝或者妨 (略) 事故调查导致无法认定事故原因或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 (略) 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 * )在保险财产遭受盗窃或恶意破坏时, (略) 门报案; ( * )在预知可能引起第 * 者责任险项下的诉讼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 (略) 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件后,立即将其送交保险人。 第 * 十 * 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向保险人提交保险单、索赔申请、财产损失清单、 (略) 门的损失证明以及其他投保人、 (略) 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投保人、被 (略) 前款约定的索赔材料提供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 (略) 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 * 十 * 条
若在某 * 保险财产中发现的缺陷表明或预示类似缺陷亦存在于其他保险财产中时,被保险人应立即 (略) 调查并纠正该缺陷。否则,由该缺陷或类似缺陷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略) 理 第 * 十 * 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第 * 十 * 条
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如果有残余价值,应 (略) 理。若协商残值 (略) 有,应在赔偿金额中扣减残值。 第 * 十 * 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如果存在重复保险,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相应保险金额与其他保险合同及本保险合同相应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若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导致保险人多支付赔偿金的,保险人有权向被保险人追 (略) 分。 第 * 十 * 条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 (略) 使被保险人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 (略) 知道的有关情况。 被保险人已经从有关责任方取得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已从有关责任方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该行为无效;由于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 (略) 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第 * 十 * 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略) 理 第 * 十条
(略) 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且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依 (略) 起诉。 第 * 十 * 条
与本保险合同有 (略) 本保险合同产生的 * 切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其他事项 第 * 十 * 条 保 (略) 分损失的,自保险人赔偿之日起 * 十日内,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十 * 日通知投保人。 保险合同依据前款规定解除的,保险人应当将保险标 (略) 分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 (略) 分后,退还投保人。 第 * 十 * 条 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不得向投保人收取手续费并应退还已收取的保险费。 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自通知保险人之日起,保险合同解除,保险人按照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与保险期间的日比例计收保险费, (略) 分保险费;保险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应提前十 * 日向投保人发出解约通知书,保险人按照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与保险期间的日比例计收保险费, (略) 分保险费。 第 * 十 * 条 保险 (略) 损失,属于保险责任的, (略) 赔偿义务后,本保险合同终止;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保险合同终止,保险人按照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与保险期间的日比例计收保险费, (略) 分保险费。 释 义 第 * 十 * 条
本保险合同涉及下列术语时,适用下列释义: ( * )自然灾害:指地震、海啸、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沙尘暴、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1、地震:指地下岩石的构造活动或火山爆发产生的地面震动。由于地震的强度不同,其破坏力也存在很大的区别, * 般保险针对的是破坏性地震,根 (略) 的有关规定,震级在4. * 级以上且烈度在6级以上的地震为破坏性地震。 2、海啸:指由于地震或风暴而造成的海面巨大涨落现象,按成因分为地震海啸和风暴海啸两种。地震海啸是伴随地震而形成的,即海底地壳发生断裂,引起剧烈的震动,产生巨大的波浪。风暴海啸是强大低气压在通过时,海面异常升起的现象。 3、雷击指由雷电造成的灾害。雷电为积雨云中、云间或云地之间产生的放电现象。雷击的破坏形式分直接雷击与感应雷击两种。 (1)直接雷击:由于雷电直接击中保险标的造成损失,属直接雷击责任。 (2)感应雷击:由于雷击产生的静电感应或电磁感应使屋内对地绝缘金属物体产生高电位放出火花引起的火灾,导致电器本身的损毁,或因雷电的高电压感应, (略) 件的损毁,属感应雷击责任。 4、暴雨:指每小时降雨量达 * 毫米以上,或连续 * 小时降雨量达 * 毫米以上,或连续 * 小时降雨量达 * 毫米以上的降雨。 5、洪水:指山洪暴发、江河泛滥、潮水上岸及倒灌。但规律性的涨潮、自动灭火设施漏水以及在常年水位以下或地下渗水、水管暴裂不属 (略) 水责任。 6、暴风:指风力达8级、风速在 * .2米/秒以上的自然风。 7、龙卷风:指 * 种范围小而时间短的猛烈旋风, * 地上平均最大风速在 * 米/秒- * 米/秒,极端最大风速在 * 米/秒以上。 8、冰雹:指从强烈对流的积雨云中降落到地面的冰块或冰球,直径大于5毫米,核心坚硬的固体降水。 9、台风、飓风: (略) 附近最大平均风力 * 级或以上,即风速在 * .6米/秒以上的热带气旋;飓风是 * 种与台风性质相同、但出现的位置区域不同的热带气旋,台风出现在西北 (略) 洋海域,而飓风出现在印度洋、大西洋海域。 * 、沙尘暴:指强风将地面大量尘沙吹起,使空气很混浊,水平能见度小于1公里的天气现象。 * 、暴雪:指连续 * 小时的降雪量大于或等于 * 毫米的降雪现象。 * 、冰凌:指春季江河解冻期时冰块飘浮遇阻,堆积成坝,堵塞江道,造成水位急剧上升,以致江水溢出江道,漫延成灾。 * 上有些地区,如山谷风口或酷寒致使雨雪在物体上结成冰块,成下垂形状,越结越厚,重量增加,由于下垂的拉力致使物体毁坏,也属冰凌责任。 * 、突发性滑坡:斜坡上不稳的岩土体或人为堆积物在重力作用下突然整体向下滑动的现象。 * 、崩塌:石崖、土崖、岩石受自然风化、雨蚀造成崩溃下塌,以及大量积雪在重力 (略) 突然崩塌滚落。 * 、泥石流:由于雨水、冰雪融化等水源激发的、含有大量泥沙石块的特殊洪流。 * 、地面突然下陷下沉:地壳因为自然变异,地层收缩而发生突然塌陷。对于因海潮、河流、大雨侵蚀或在建筑房屋前没有掌握地层情况,地下有孔穴、矿穴,以致地面突然塌陷,也属地面突然下陷下沉。但未按建筑施工要求导致建筑地基下沉、裂缝、倒塌等,不在此列。 ( * )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 1、火灾 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 (略) 造成的灾害。构成本保险的火灾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 * 个条件: (1)有燃烧现象,即有热有光有火焰; (2)偶然、意外发生的燃烧; (3)燃烧失去控制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 因此,仅有燃烧现象并不等于构成本保险中的火灾责任。在生产、生活中有目的用火,如为了 (略) 污的衣物,点火烧荒等属正常燃烧,不同于火灾责任。 因烘、烤、烫、烙造成焦糊变质等损失,既无燃烧现象,又无蔓延扩大趋势,也不属于火灾责任。 电机、电器、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孤花、漏电、 (略) 造成的本身损毁,不属于火灾责任。但如果发生了燃烧并失去控制蔓延扩大,才构成火灾责任,并对电机、电器、电气设备本身的损失负责赔偿。 2、爆炸 爆炸分物理性爆炸和化学性爆炸。 (1)物理性爆炸:由于液体变为蒸汽或气体膨胀,压力急剧增加并大 (略) 能承受的极限压力,因而发生爆炸。如锅炉、空气压缩机、压缩气体钢瓶、液化气罐爆炸等。关于锅炉、压力容器爆炸的定义是:锅炉或区力容器在使用中或试压时发生破裂,使压力瞬时降到等于外界大气压力的事故,称为“爆炸事故”。 (2)化学性爆炸:物体在瞬息分解或燃烧时放出大量的热和气体,并以很大的压力向 * 周扩散的现象。如火药爆炸、可燃性粉尘纤维爆炸、可燃气体爆炸及各种化学物品的爆炸等。 因物体本身的瑕疵,使用损耗或产品质量低劣以及 (略) 承受“负压”(内压比外压小)造成的损失,不属于爆炸责任。 ( * )应保险金额:根据本保险合同第 * 条( * )、( * )款确定的保险金额。 * .2.2扩展条款 建筑安装工程 * 切险及第 * 者责任险扩展条款 1、错误和遗漏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项下的赔偿责任不因被保险人非故意地疏忽或过失 (略) (略) (略) 地、保险财产价值的变更而受拒付,但被保险人 * 旦明白其疏 (略) 申报上述情况,否则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略) 载其它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 万元 2、专业费用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项下承保风险造成保险财产损失后,在重置过程中发生的必要的设计师、检 (略) 人费用,但不包括被保险人为了准备 (略) 发生的任何费用。上述赔偿费用应以财产损失时 (略) (略) 门收费规定为准,但本公司在扩展条款项下的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金额。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损失金额的5%。 (略) 载其它条件不变。 3、清理残骸费用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项下承保的风险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而发生的清除、拆除或支撑受损财产的费用,但是总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每次事故损失金额的5%。 (略) 载其它条件不变。 4、自动恢复保险金额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对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被保险财产的损失予以赔偿后,原保险金额自动恢复。被保险人不再交付恢 (略) 分的保险费。 (略) 载其它条件不变。 5、建筑物变动条款(每 * 合同最高价:RMB5, * , * . * 元)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保 (略) 扩建、改建、维修、装修过程中发生的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物质损失,但被保险人须以书 (略) 并克尽职责防止损失发生。 (略) 载其他条件不变。 6、临时移动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财产为清洁、维修、修理或其它类似目的的而临时移动时,从本保险单明细 (略) 所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任何地方由 * 路、水 * 、铁路和航空往返运输途中因 (略) 致的物质损失。 本扩展条款受下列条件限制: ( * )被移动保险财产的赔偿金额,也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金额,也不得超过本保险单项下总保 (略) 承保的建筑物和仓储物品的保险金额的 * %; ( * )若另有其他保险存在,则本扩展条款不适用; ( * )本扩展条款不适用于本保险单项下承保的各类仓储物品或商品,上述物品若因移动而遭受损失,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 * )本扩展条款不适用于下列财产; 1、领取交通执照的机动车辆和汽车底盘; 2、他人委托被保险人管理的财产; (略) 载其他条件不变。 7、时间调整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项下保险财产因在连续 * 小时内遭受暴风雨、台风、 (略) 致损失应视为 * 单独事件,并因此构成 * 次意外事故而扣除规定的免赔额。被 (略) 决定 * 小时期限的起始时间,但若在连续数个 * 小时期限时间内发生损失,任何两个或两个以上 * 小时期限不得重叠。 8、预付赔款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发生保险事故后,在事故原因已经确定为保险责任,但是损失金额尚不能确定的情况下,由被保险人提出申请,根据赔案的实际情况和估损金额,保险人同意预付 * %的预付赔款,以利于被保险人尽快恢复生产。 (略) 载其它条件不变。 9、罢工、暴动或民众骚乱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地点范围内由于罢工、暴乱或民众骚动造成的损失,包括在此期间罢工人员在本保险单列明地 (略) 为造成的损失,以及在罢工、暴乱或民众骚动期间,因发生抢动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但本扩展条款对由于政 (略) 的命令、没收、征用或拆毁造成的损失以及因罢工人员或任何人故意纵火造成的损失不负责赔偿。 (略) 载其他条件不变。 * 、放弃代位追偿权利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在此同意放 (略) (略) , (略) 、 (略) 、 (略) 、控股公司、或上述公司的任何领导者、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 (略) 追偿的权利。 * 、恶意破坏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财产因他人 (略) 致的损失,但不包括作为 (略) 分的玻璃破碎损失或任何室外招牌的破碎损失,也不包括偷窃损失(破门而入偷窃损失除外)。 (略) 载其他条件不变: 赔偿限额:为总保险金额的5% * 、盗窃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 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财产遭抢劫、偷窃或盗贼侵入保 (略) (以下简称“盗窃”)而造成的灭失或损坏(以下简称“损失”)。 本保险人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或其 (略) 为或重大过失造成保险财产损失。 (2)被保险人的家属或雇员或同住人员或寄宿人员盗窃或纵容他人盗窃保险财产造成的损失。 (3)在保 (略) 所无人居住或看管超过7天的情况下保险财产被盗窃造成的损失。 (4)在发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时保险财产被盗窃而造成的损失。 (5)在发生火灾时保险财产被盗窃而造成损失。 * 、重置价值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以下列特别条件为准,本保险单项下明细表中列明的财产(不包括仓储物品)。如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其赔偿金额应按照受损保险财产的重置价值计算。 重置价值是指: ( * )、重建或替换受损财产 但本保险的赔偿责任不能因下列原因而增加: 1、被保险人要求按自 (略) 重建或替换受损财产。 2、被保险人在 (略) 重建或替换受损财产。 ( * )、修理或修复受损财产 无论属于哪 * 种情况,受损财产应达到等同或基本近似但不超过其崭新时的状态。 特别条件: ( * )被保险 (略) 分损失, (略) 修理或修复的费用不能超 (略) 损失应赔偿的金额。 ( * )受损财产重新 (略) 产生的重置费用高于该财产发生损失时的保险金额,本保险的赔偿按该保险金额与受损财产重置价的比例确定,计算方式如下: 受损财产保险金额/受损财产重置价格×损失金额 * ;免赔金额=赔偿金额 ( * )若遇下列情况,本公司的赔偿将按照受损保险财产的市价计算: A)保险人没有合理的原因和理由推迟、延迟重建或修复工作; B)被保险人没有对 (略) 重建、替换式修复; C)发生损失时保险财产由其他有效保险单承保,但该保险单没有按与本条款 * 致的重置价值承保。
正本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 、投标承诺函 * 、投标报价汇总表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 * 、授权委托书 * 、保监会对保险人负责人的任职批复、身份证复印 * 、保险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承保能力 * 、近 * 年偿付能力 * 、 (略) 业保险承保及理赔经验 十、近 * 年经营情况指标 十 * 、保险承保、理赔服务承诺 十 * 、保密承诺函 十 * 、保险服务优惠条件 十 * 、保险服务联络人 十 * 、 (略) 使用承诺函 十 * 、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 、投标承诺函致: (略) 市广珠文化 (略) 高达建设 (略) 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 (略) 项目投标文件,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据此函,签字代表在此作如下承诺: 1、
愿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和要求,以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元),服务期限 ,服务质量达到_______参加投标。 2、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 (略) 文件中规定的每 * 项要求,按期、按质、 (略) 合同。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履 (略) 责任。 3、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 * 切数据和资料,理解贵方不 * 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4、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我 (略) 为, (略) 文件之规定追究责任,我方完全接受。 5、 (略) 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业绩、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 * 切后果。 6、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及结束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我方保证不向任何第 * 方泄露本次招、投标的任何信息、资料及内容。 7、投标有效期: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 日历天。 8、本承诺函与保险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与本投标有关的 * 切正式往来函件请寄: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 真:
投标人:
(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致: (略) 市广珠文化 (略) 高达建设 (略) (略) 项目风险认识的基础上,我公司针对以下险种(包括扩展责任)的报价如下:
保险费报价清单
(单位:元) 险 种 | 保险金额 | 免赔额 | 费率(‰) | 保险费 | 建筑安装工程 * 切险 (含扩展条款) | | | | | 第 * 者责任险 (含扩展条款)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 |
说明:1、保险费报价清单应与投标须知、保险条件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 2、保险费报价清单中的保险费率均已包括主险条款和扩展条款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 3、保险费报价清单中保险金额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合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 (略) 结果确定的承保比例, (略) 结果确定的首席承保人的条 (略) 。 投标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特此证明。 此处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公章)
年
月 日
本授权书声明:(姓名)(职务)为(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 (投标人)的 (授权代表的职务、姓名)为我公司的合法授权代表, (略) 项目投标活动中,以 (略) 理 * 切与之有关的各项事务(包括法律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
个工作日,特此声明。 代理人无转委托书权。 此处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如为 * 代身份证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以下内容可根据 (略) 页面扩展) ( * )公司简介 (包括注册资本金、公积金、总资产、机构分布、经营情况等) * 年财产险每 * 危险单位承保能力
危险单位 | 最大自留额(万元) | 合同再保能力(万元) | 总承保能力(万元) | | | | |
注:1) (略) (略) 危险单位划分。 投标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科 目 | * 年 | * 年 | * 年 | 认可资产 | | | | 认可负债 | | | | 实际偿付能力额度 | | | | 最低偿付能力额度 | | | | 偿付能力溢额 | | | | 偿付能力充足率 | | | |
投标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点击查看>> ) 承保项目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保险期限 | 承保险种 | 保险金额 (万元) | 承保比例 (共保须说明是否为首席承保)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 | | | | | |
(此表格填写不超过十条) 保险理赔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保险种 | 保险期限 | 赔款金额(万元)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 | | | | |
(此表格填写不超过十条) 注:上述承保及理赔项目经验均要求提供保险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及理赔计算书扫描件或复印件供评委评审,扫描 (略) 公章。 投标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 要 指 标 | * 年 | * 年 | * 年 | 净 资 产 | | | | 承保金额 | | | | 总保费收入 | | | | 赔付金额 | | | |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 | | 长期责任准备金 | | | | 未决赔款准备金 | | | |
投标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十 * 、保险承保、理赔服务承诺 (略) (略) 项目有实质意义的承保、理赔服务承诺。(包括承保出单时限、提供简化理赔 (略) 需有关资料清单、提供VIP客户绿色通道、理赔服务的实效性承诺、预付赔款承诺等保险服务计划) 投标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十 * 、保密承诺函 致:
(略) 市广珠文化 (略) 高达建设 (略) 鉴于 (投标人名称)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保密事宜承诺如下: 1、投标人在投标活动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中标,投标人将与被保险人签订保密协议, (略) 保密协议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3、投标人在中标签订合同、执行合同过程中均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投标人将妥善保存好本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有关的各种数据、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输出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地区和国家,不得泄露。 5、本承诺书自签署后生效。 投标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十 * 、保险服务优惠条件 (略) 文件要求的其他优惠条件按如下表格方式汇总,就优惠条件提出相 (略) 的具体实施方案,该方案应具有实质性、可操作性和可量化,否则该优惠条件不作为评标计分因素: 优惠条件汇总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 条)
序号 | 详细内容 | 实施方案 | 1 | 保险培训 | | 2 | 防灾防损 | | 3 | 其他服务 | | | | |
(表格不够可按格式扩展) 投标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十 * 、保险服务联络人 人员 | 姓 名 | 部 门 | 职 务 | 电 话 | 备 注 | 第 * 责任人 | | | | | | 日常联络人 | | | | | |
注: 1、 (略) 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略) 财产险主管经理(或同级别及以上)领导担任,负责协调本项目的重大事项,监督日常联络人的有关工作。 2、 (略) 项目日常承保、理赔及佣金结算协调工作,并通过该联络人与保 (略) 日常沟通、联系。
十 * 、 (略) 使用承诺函 致: (略) 市广珠文化 (略) 高达建设 (略) 我公司承诺遇到损失金额较大的或疑难的赔案等各类赔案 (略) 进行查勘清算,提前与
公司协商,若有分歧,同意采购人或保险经纪 (略) 。 投标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1、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的资料
2、 (略) 保证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 (略) 政处罚。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其他 1、据汴公管办[ * ] * 号文件 * 、规定:为加大对围标,串标的治理力度,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如下承诺:“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 * 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对于被认定为‘硬件特征码 * 致’的投标人, (略) 投 (略) 上予以通报。 注:对以上内容作出承诺,格式自拟,承诺书由投标人加盖公章。
* 、评标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 (略) 有投标人。 2、坚持 (略) 有相关规定,择优定标。 * 、评标程序和办法 1、资格性审查 (略)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认真 (略) 提供的资格。如投标人在评标开始前不能按以下内容提供有关证件或提供证件不全的,将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略) 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 证合 * 只需营业执照即可); 1.2、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1.3、具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 年以来任意 * 个月内 (略) 会保障资金的缴费票据凭证);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开标前 * 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投标人须具备中国保 (略) 颁布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略) (略) 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略) 或省级机构或省级机构下设的分支机构,各保险公司只能授权 * 个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省级机构或省级机构下设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有总公司的唯 * 授权;如果 (略) 授权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则以招标文件 (略) (略) 唯 * 授权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其 (略) 理。(以总公司唯 * 授权书日期为准,如授权日期相同, (略) 理。) 1.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的“ (略) 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点击查看>> )的“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不良记录查询 (略) , (略) 查询记录不作为评定依据) 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略) (略) 为记 (略) 本身, (略) 或母 (略) 。
以上证件投标文件中须附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 * 阶段评标。 2、符合性检查 (略) 审查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略) 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填写《符合性审查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符合性审查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致 | 投标承诺函 签字盖章 | 有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 报价唯 * | 只能有 * 个有效报价 | 服务期限 | 随建设期限(从开工 (略)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及其后的十 * ( * )个月 | 服务质量 | 优质服务 | 投标有效期 | * 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 投标报价 | 按照招标 (略) 报价 |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 (略) 理。 3、 (略) 分 (略) 仔细审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投标企业信誉、服务承诺等内容,填写商务标评分表。 4、 (略) 分 (略) 仔细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 (略) 修正,填写报价评分表。 5、质疑 (略) 成 (略) 分、 (略) 分、 (略) 分情况发表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意见,对投标人必须澄清的问题,通知投标人书面答疑。 6、评议比较,推荐中标候选人 (略) 对可能遗留的问题或意见澄清、复议后,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企业信誉、服务承诺等打分,填写评分汇总表, (略) 成员填写评标记录表,提供书面评标报告。 7、确定中标人 确定中标候选人后,由采 (略) 推荐结果确定中标人。 8、发出《中标通知书》 由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评标纪律 为了加强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保证招标工作严 (略) , (略) 成员、采购人及评标工作人员应 (略) 以下纪律: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国家、采购人及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遵照评标原则,公正、 (略) 有投标人。 3、评标工作按规定程序, (略) (略) 。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或影响。 4、 (略) 成员如与投标人有私人或经济关系的应当回避。 5、 (略) 成员应当客观、 (略) 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6、 (略) 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及其它利害关系人的财 (略) 。 7、 (略) 成员和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不应将评标资料 (略) 。 8、为确保评标 (略) ,全体评委应关闭通讯工具;在评标工作结束前,评 (略) 动。 9、 (略) 不向未中标单位解释未中标原因。 * 、本次评分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和内容如下: 商务报价: * 分,技术评审: * 分,商务资信: * 分 4.1、商务报价: * 分 本次招标采购人设最高投标限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评标基准值得计算:(1) (略) 控制价的 * %(含 * %)--- * %(含 * %)之间的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 (略) 控制价的 * %(含 * %)--- * %(含 * %)之间的不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 (略) 下 * 阶段的评分。(2)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5家,则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 * 个最高价及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的 * %+招标控制价的 * %;如有效投标人≤5家,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 * %+招标控制价的 * %)。 2、偏差率的计算:偏差率= * ×(评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基本分 * 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在基本分 * 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5分;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在基本分 * 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
4.2、技术评审: * 分 序号 | 内容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1 | 对保险方案的影响 | 5 | (略) 文件中保险方案的接受程度。评委对投标人提供的 (略) 打分。 (略) 文件中保险方案的得满分; (略) 文件中保险方案的每增加 * 条扣1分,扣完为止。 | 2 | 总合偿付能力 点击查看>> 年 | 5 | (略) * 年都超过 * %得5分; * 年都超过 * %得2分; * 年都超过 * %得1分;有低于 * %的0分。 | 3 | 业务规模 | 5 | (略) * 年原保费收入大于等于 * 亿元的5分; * 亿元- * 亿元(含)得3分; * 亿元- * 亿元(含)得2分; * 亿元- * 亿元(含)得1分; * 亿元以下得0分 | 4 | 有竞争性的优惠条件(增加保险条款) | 5 | 主要考察各投标人提供的针对保险方案的优惠是否具有实质性。 (略) 人保险的实质来评比。优于招标文件中保险方案的每增加 * 条得1分,满分5分。 | 5 | 风险管控服务方案 | 6 | 风险认识及防灾防损建议计划:根据投标人对本工程的风险评估,防灾防损建议计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全面性、实用性。0-6分 | 4 | 风险管控增值服务: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的风险管控增值服 (略) 性评估优劣程度。0-4分 |
4.3、商务资信: * 分 序号 | 内容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1 | 工程险承保 业绩 | * | 根据 * 年1月1日至今工程险承保数量(包括独家、首席和共保,以独立保单数为准),每有1项独家、首席承保得2分,每有1项共保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得 * 分。 | 2 | 承保服务 | 8 | 根据投标人的承保服务组织与计划、防灾防损服务内容。 (略) 综合评价,根据服务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有效性及 (略) 评价。优,得8分;良,得5分; * 般,得2分。 | 3 | 保险培训服务方案 | 8 | 对本项目提出保险培训服务方案,包括并不限于培训内容、时间计划、培训形式、讲师安排等。根据投标人提出的培训服务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有效性及 (略) 评价。优,得8分;良,得5分; * 般,得2分。 | 4 | 保险理赔服务方案 | 8 | 投标人对本项 (略) 理赔 (略) 说明。根据说明的清晰性、专业性、 (略) 评价。优,得8分;良,得5分; * 般,得2分。 | 5 | (略) | 6 | 综合评估项目负责人的专业经验和服务能力、 (略) 配置人员的整体专业经验和服务能力,根据优劣程度,最高分6分。 |
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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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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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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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5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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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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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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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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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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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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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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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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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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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PPP项目工程保险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GDGS- 点击查看>>
招
标 人: (略) 市广珠文化 (略) 招标代理机构:高达建设 (略) 日 期: * 〇 * 〇年 * 月
目 录
第 * 章招标公告... 3 第 * 章投标人须知... 6 第 * 章合同条件及格式... * 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 * * 、投标承诺函... * * 、投标报价汇总表...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 * * 、授权委托书... * * 、保监会对保险人负责人的任职批复、身份证复印件... * * 、保险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 、承保能力... * * 、近 * 年偿付能力... * * 、 (略) 业保险承保及理赔经验(格式)... * 十、近 * 年经营情况指标... * 十 * 、保险承保、理赔服务承诺... * 十 * 、保密承诺函... * 十 * 、保险服务优惠条件... * 十 * 、保险服务联络人... * 十 * 、 (略) 使用承诺函... * 十 * 、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以下资料)... * 第 * 章评标办法... * (略) PPP项目工程保险采购项目( * 次) 招标公告 (略) PPP项目工程保险采购项 (略) 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市广珠文化 (略)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高达建设 (略) 。 (略) 条件, (略) ( * 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略) PPP项目工程保险采购项目( * 次); 1.2、项目编号:GDGS- 点击查看>> ; 1.3、招标内容: (略) PPP项目工程保险采购项目的保险单位采购;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招标控制价: * . * 万元; 1.6、招标范围: (略) PPP项目工程保险采购,内容为 (略) PPP项目工程保险采购项目建筑安装工程 * 切险及第 * 责任险。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略) 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 证合 * 只需营业执照即可); 2.2、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2.3、具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 年以来任意 * 个月内 (略) 会保障资金的缴费票据凭证);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开标前 * 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5、投标人须具备中国保 (略) 颁布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略) (略) 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略) 或省级机构或省级机构下设的分支机构,各保险公司只能授权 * 个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省级机构或省级机构下设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有总公司的唯 * 授权;如果 (略) 授权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则以招标文件 (略) (略) 唯 * 授权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其 (略) 理。(以总公司唯 * 授权书日期为准,如授权日期相同, (略) 理。) 2.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的“ (略) 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点击查看>> )的“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不良记录查询 (略) , (略) 查询记录不作为评定依据)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略) (略) 为记 (略) 本身, (略) 或母 (略)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投标人应注册成为 (略) 市公 (略) 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请于 * 年 * 月 * 日9时 * 分至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略) 时间),在 (略) 市公 (略) 网站http:/ 点击查看>> 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 (略) 文件。投标人(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在 (略) 市公 (略) 网站http:/ 点击查看>>
>查看。 3.2投标人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 (略) 文件。 (略) 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3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 (略) 市公 (略) 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4
请投标人时刻关注 (略) 市公 (略) 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4.1投标人需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4.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4.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 (略) 市公 (略) 网站(http:/ 点击查看>> )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开标地址: (略) 市郑开大道与 * 大街交叉口 (略) 市民之家 * 楼西B区(开标区)。 4.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 (略) 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 (略) 市公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 (略) 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 * 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市公共资 (略) 》上公布。 *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市广珠文化 (略)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点击查看>> 地 址: (略) PPP (略) 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高达建设 (略) 联 系
人:楚先生
电
话: 点击查看>> 地
址: (略) 乡 * 体化示范 (略) C区4层 监督单位: (略) 市人民政府重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序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采购人 | 采 购
人: (略) 市广珠文化 (略)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点击查看>> 地 址: (略) PPP (略) 办公室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高达建设 (略) 联 系
人:楚先生
电 话: 点击查看>> 地 址: (略) 乡 * 体化示范 (略) C区4层 | 3 | 项目名称 | (略) PPP项目工程保险采购项目( * 次) | 4 | 建设地点 | (略) 新区 (略) 大道以北,第十大街职教园区以西,第十 * 大街以东,北外环以南 | 5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6 | 招标范围 | (略) PPP项目工程保险采购,内容为 (略) PPP项目工程保险采购项目建筑安装工程 * 切险及第 * 责任险 | 7 | 服务期限 | 随建设期限(从开工 (略)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及其后的十 * ( * )个月。 | 8 | 服务质量 | 优质服务 | 9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略) 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 证合 * 只需营业执照即可); 2、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3、具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 年以来任意 * 个月内 (略) 会保障资金的缴费票据凭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开标前 * 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具备中国保 (略) 颁布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略) (略) 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略) 或省级机构或省级机构下设的分支机构,各保险公司只能授权 * 个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省级机构或省级机构下设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有总公司的唯 * 授权;如果 (略) 授权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则以招标文件 (略) (略) 唯 * 授权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其 (略) 理。(以总公司唯 * 授权书日期为准,如授权日期相同, (略) 理。)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的“ (略) 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点击查看>> )的“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不良记录查询 (略) , (略) 查询记录不作为评定依据)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略) (略) 为记 (略) 本身, (略) 或母 (略) 。 | * | (略) | 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 *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 采购人发出的书面答疑或补充文件和其他材料 | * | 投诉 | (1)接收质疑和投诉的方式为直接递交纸质文件 (2)地址为 (略) 市公共资 (略) 办公室(市民之家 * 房间) (3)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 (略) 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前 * 日 | *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质疑的时间 | 自收到质疑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 * | 投标有效期 | *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 项目造价 | 工程费用约9. * 亿元 | *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略) 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位置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电子章和企业电子章。 | *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 份(在 (略) 市公 (略) 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 * |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 年 * 月 * 日上午 * 时 * 分 | *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a、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b、投 (略) 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 (略) 市公 (略) 联系,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2)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如下: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 * 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 *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 | (略) 的组建 | (略) 构成:5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省级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 (略) 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 | *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保险费缴纳与划拨 | 按照保单条件,将保险费划拨到中标人账户。 | * | 投标报价 | 不高于采购人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 | * | 评标办法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 * | 招标控制价 | * . * 万元 | *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 0元, (略)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略) 代理机构。 | * | 注意事项 | 1、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 * 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 (略) 承担。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 (略) 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 (略) 市公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 (略) 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 * 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 * | (略) 人。 |
总 则 1.1 项目情况 1.1.1 项目名称: (略) PPP项目工程保险采购项目( * 次) 1.2 招标内容 1.2.1 (略) PPP项目工程保险采购项目的保险单位采购 1.2.2 投保险种:建筑安装工程 * 切险及第 * 责任险 1.3 资格条件 1.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略) 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 证合 * 只需营业执照即可); 1.3.2、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1.3.3、具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 年以来任意 * 个月内 (略) 会保障资金的缴费票据凭证); 1.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开标前 * 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3.5、投标人须具备中国保 (略) 颁布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略) (略) 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略) 或省级机构或省级机构下设的分支机构,各保险公司只能授权 * 个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省级机构或省级机构下设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有总公司的唯 * 授权;如果 (略) 授权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则以招标文件 (略) (略) 唯 * 授权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其 (略) 理。(以总公司唯 * 授权书日期为准,如授权日期相同, (略) 理。) 1.3.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的“ (略) 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点击查看>> )的“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不良记录查询 (略) , (略) 查询记录不作为评定依据) 1.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略) (略) 为记 (略) 本身, (略) 或母 (略) 。 1.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 (略) 涉及的 * 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招标文件除下列文件外, (略) (略) 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资料和交底答疑会记录。 第 * 章 招标公告 第 * 章 投标人须知 第 * 章 合同条件 第 * 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 * 章 评标办法 2.1.2 (略) (略) 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略) 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根据规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1.3 (略) 文件的极为 (略) 分,本招标文件的主要要求着重在合同条件中体现,投标人应对此认真审阅并全面理解。 2.1.4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在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向任何第 * 方披露。 3 投标 3.1报价基础 3.1.1. (略) 文件内容提供投标报价, (略) 文件的要 (略) 编制,招标文件中给定的承保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保险条件及特别约定、扩展条款等)不允许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本报价为 * 次性报价,除 * .2规定外,任何情况均不作调整。 3.2 风险查勘 投标人可根据 (略) 组织人 (略) 风险查勘,查勘费用由投标人自负,查勘过程中的 * 切风险 (略) 承担。 采购 (略) 风险查勘。 3.3 投标 3.3.1 (略) 的基础性文件,也是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 (略) 分, (略) 文件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及提供投标文件, (略) 文件的不响应。 3.3.2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 * 日历天。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对 (略) 任何修改。若遇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结束之前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须在接到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后的 * 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投标报价有效期,如同意,在延长期内,投标人不能对 (略) 任何修改;如不同意,则视同为自原有效期截止时起自动放弃投标。 3.4 公估人 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 家以上的公估人名单及相关资料供采购人选择。采购人及保险经纪人有权不选择投标人提供的公估人名单,并有权指定公估人,投标人无条件接受。 3.5 投标文件的语言与货币 投标文件须用中文编写。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须附有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文为准。 (略) 涉及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3.6 投标文件的签署 3.6.1 (略) 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适当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签署投标人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全名。 3.6.2投标文件的首页需由投标人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及加盖 (略) 应由投标人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文件 4.1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4.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 投标文件名称 | * | 投标承诺函 | * | 报价汇总表 |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 | * | 授权委托书 | * | 保监会对保险人负责人的任职批复、身份证复印 | * | 保险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 | 承保能力 | * | 近 * 年偿付能力 | * | (略) 业保险承保及理赔经验 | 十 | 近 * 年经营情况指标 | 十 * | 保险承保、理赔服务承诺 | 十 * | 保密承诺函 | 十 * | 保险服务优惠条件 | 十 * | 保险服务联络人 | 十 * | (略) 使用承诺函 | 十 * | 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
4.3 (略) 文件提供的报价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4.4报价有效期 自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算起,投标文件有效 (略) 述的日期。 4.5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4.5.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 份(在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4.5.2投标文件 (略) 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 (略) 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要修改的错误。在后 * 种情况下, (略) 应由投标文件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6投标截止日期 见“前附表”。 4.7投标文件的编制 4.7.1 (略) 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8投标文件递交 4.8.1 投标人应在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8.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8.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略) 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8.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 开标与评标 5.1 开标 5.1.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1.2 开标程序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对电子 (略) 解密,解密完成后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将 (略) 页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将视为放弃投标,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解密的投标文件不足 * 家时不再开标和唱标。 主持人按 (略) 开标: (1)宣布投标截止时间已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2)进入开标倒计时时宣布开标人、监标人等有关信息; (3)宣布开标纪律; (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5)唱标; (6)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5.2 (略) 的组成 5.2.1 根据项目的特 (略) ,人数为 * 人及以上单数。 (略) 由相关经济、技术专家组成。 (略) 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采用相同程度和标准评标。 5.2.2 (略) 文件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5.2.3 评标全过 (略) 。 5.3 评定过程的保密与投标文件的澄清 5.3.1 投标文件的评价与评标过程保密。 5.3.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等方面向采购人和参与评定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5.3.3 为有助于对各个投标人投标的审查、评价、比较, (略) 有权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和澄清。投标人有责任按照 (略) 答疑。 5.3.4 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 * 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必须保证开标期间在线等候,按照采购人提出的内容在平台上做出答复。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 (略)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采购人可拒绝该投标。 5.3.5 如采购人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 (略) 的可能时,采购人有权通知投 (略) 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该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采购人可拒绝该投标。 5.3.6 初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5.3.6.1 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述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 * 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5.3.6.2当投标报价中的保险费率与保险金额的乘积与保险费不 * 致时, (略) 文件对应的保险金额的乘积得到的结果为准,并相应修改保险费; 5.3.6.3 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开标后, (略) 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评标程序及标准: 5.4.1 第 * 阶段符合性审查。 (略) 文件的要求。 (略) 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 * 的, (略) 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即废标);
5.4.1.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投标文件内容模糊,辨认不清; 5.4.1.2 授权委托书未经投标人的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公章; 5.4.1.3在投标文件中针对同 * 险种、同 * 标的出现两个或以上投标报价; 5.4.1.4由投标人予以承诺和确认的具体内容未有明确承诺和确认; 5.4.1.5 (略) 文件规定的; 5.4.2. (略) (略) 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 5.4.2.1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略) 文件的要求, (略) 文件不 * 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5.4.2.2 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 (略) 将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 (略) 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5.4.2.3 (略) 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再对 (略) 任何修正。 5.4.3 第 * 阶段为详细评审。 (略) 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则采购人有权拒绝该投标。 5.4.3.1 评审原则, (略) 文件的要 (略) 。 5.4.3.2 (略) 在评审时根据各项技术、商务和服务因素对 (略) 综合评价,按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为投标人排列名次。 5.5 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5.5.1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 (略) 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 5.5.2 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开标后直至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评标工作结束后,知悉评标情况的任何人均应对评标情况予以保密。 5.5.3 采购人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6 评审标准 (略) 在评审时,将按照第 * 章《评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定。 7 定标 7.1依据评审结果, (略) 按得分高低为序排名,推荐综合得分第 * 名的为中标承保人;第 * 、 * 名为后备承保人。 7.2采购人不保证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对未中标单位无解释义务。采购人 (略) 有投标报价,并不承担投标人投标过程中的任何费用。 7.3中标单位 * 旦被确定,其他未中标单位不能再以任何方式影响中标决定。 7.4出现下列情形之 * , (略) : 7.4.1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有效投标人少于3个的; 7.4.2 (略) 文 (略) 被否决的; 7.4.3 (略) 有投标文件存在报价明显不合理或均不满足响应性要求时,采购 (略) 有投标。 7.4.4重新确定中标人 7.4.4.1根据本办法确定的中标人若出现下列情况之 * ,采购人将顺延综合排名第 * 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承保人,以此类推; 7.4.4.2 (略) 及谈判结果签署合同协议; 7.4.4.3中标人在约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放弃中标。 8 中标通知书 8.1采购 (略) 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 (略) 并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略) 有异议的, (略) 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略) 采购单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下同)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2采购人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不退还投标文件。 8.3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是合同 (略) 分。 9 授予合同 9.1 合同授予标准 (略) 将根据评标结果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根据排名第 * (即中标承保人)的报价和承保条件授予合同。 9.2 采购人保留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文件的权利 因为下列原因,采购人享 (略) 分投 (略) 投标的权利,且无需做出任何解释: 9.2.1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人的合法利益; 9.2.2 (略) 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 * 家的; 9.2.3 (略) 公正的违法、 (略) 为的; 9.2.4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人的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9.2.5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9.2.6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 * 签订合同 * .1 (略) 文件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保险合同,采购人对有关内容有权做出必要的细化和补充, (略) 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2 (略) 文件和《中标通知书》要求与采购人签订保险合同。如中标人违反此规定,《中标通知书》 (略) 理,解除 (略) 有约定,且 * 年内禁止参与该项目的保险服务采购。
(略) 分工程保险协议 (略) PPP项目工程保险协议 投保人: (略) 市广珠文化 (略) (以下简称投保人) 保险人:
(以下简称保险人)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 (略) 协商, * * 双方同意将就财产综合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 、本合同的构成 1、下列文件均作为本合同 (略) 分 (1) 补充协议; (2) 本保险协议; (3) 投保单; (4) 保险批单; (5) 保险单; (6) 中标通知书; (7) 保险谈判达成的书面协议; (8) (略) 文件; (9) 投标文件澄清及承诺; ( * )投标文件; ( * )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附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 (略) ,以上述次序在先者为准。 2、本保险合同关于责任范围、除外责任、 (略) 理、双方权利及义务等内容可以依据中国保 (略) 允许保险人在 (略) 使用的相应格式条款,如果本合同的其他内容与保险人相应的格式条款内容不 * 致的,则以本合同的内容为准。 * 、承保条件 1.投保险种:建筑安装工程 * 切险及第 * 者责任险 2.保险标的:详见保单 3.保险期间:从开工 (略)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及其后的十 * ( * )个月。 4.承保标的价值:建筑安装工程 * 切险拟按照标的价值9. * 亿元。第 * 者责任险按足额、充分。 5.被保险人:PPP合同的投保人(建设方)及保险人(项目公司)、施工总承包方、分包商、供应商、投保人或保险人选定的其他方(条件是其他方拥有或获得此保险项下的可保利益)。 6.承保费率: ‰ 7.保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含 %的增值税)。 8.承保出单:根据经投保人确认的保险方案、条款及条件为 (略) PPP项目出具正式保险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单)。 9.建筑安装工程 * 切险保险金额和保险费: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 * 切险投保明细表中投保总金额属固定保险金额。 * .第 * 者责任险保险金额: * .保费支付:本项目工程保险费由投保人按照建筑/安装工程 * 切险保险明细表 (略) ,投标人缴纳保费后,保险人应向投标人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特别约定:本保单保险金额依据投保人提供的资产清单确定。发生保险事故时若投保金额低于实际价值,按照比例赔付;若投保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按照核定后的实际损失赔付。 * 、日常服务 1、建立 (略) 络 保险人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建立完善 (略) 络,专门成立保险服务小组。服务小组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若服务小组人员变更或联系方式变动应及时书面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 2、定期回访 保险人每季度至少组织 * 次定期回访,回访内容包括协助投保人(被保险人)准备索赔资料、处理赔案、了解投保人(被保险人) (略) 风险状况等。 3、理赔情况通报 为了便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及 (略) 理进展情况,保险人每季度初 * 日内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本年初至上季度末《赔付情况统计表》并将省内情况汇总后提交投保人(被保险人)。 4、现场培训 为了进 * 步提高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知识水平,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至少专门为投保人(被保险人) (略) 保险知识培训。培训范围包括:保险条款、索赔流程、案例分析等。(具体培训时间由投保单位确定并 (略) )。 5、防灾防损 保险人应及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防灾防损信息,根据风险特性及投保人(被保险人)实际情况,为投保人(被保险人) (略) 服务及防灾防损建议。 * 、理赔服务 1、出险通知 出险后,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同时可以按照有关规范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必要的抢险工作。如果因此 (略) ,应做好相关记录。若条件许可,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做 (略) 情况的拍照或录像工作; 若由于投保人(被保险人) (略) 为导致的延迟报案,保险人同意按常 (略) 理,不得以此作为拒赔理由; 2、现场查勘 (略) 现场查勘的事故,保险人保证在接到报案后 * (略) 进行理赔查勘,投保人(被保险人)应积极配合。 3、 (略) 理 (1)索赔资料准备 * 6;保险人应在报案后 * 个工作日内向投保人(被保险人) * 次 (略) (略) 资料的书面清单,投保人(被保险人)根据清单尽快准备索赔资料; 投保人(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交索赔资料时,双方 (略) 提交资料清单及提交时间。 (2) (略) 理 * 6;保险人应主动 (略) 理进度,及时就赔案相关问题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沟通, (略) 理理赔事宜,投保人(被保险人)应积极配合; * 6;保险人 (略) 索赔资料后 * 日内与投保人(被保险人)达成赔付意向,并签订赔付协议; * 6;如遇重大有争议的案件,保险人应及时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 (3)拒赔通知 保险人拒赔时,应向投保人(被保险人)发送书面拒赔通知。 (4)聘请公估人 根据案件情况,若需聘请公估人,必须经协议双方共同认可,聘请保险公估人的相关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5)赔款支付约定 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人达成赔付协议后,保险人在十个工作日内将赔款支付给投保人(被保险人)。如果不能按 (略) 赔偿,保险人将按天支付利息( (略) 同期贷款利率),并按最终赔款金额的 1%支付滞纳金。 * 、合同各方的权利及义务 1、投保人(以下简称投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1)投保人有 (略) 保险事故索赔的权利。 (2)在保险责任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应该按 (略) 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3)投保人有权对保险合同的变更、修改和解除等做出有效申请。 (4)投保人有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5)相关法律、法规赋予投保人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保险人(以下简称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险人有按保险合同的相关约定收取保险费的权利。 (2)保险人应该提供有关险种的格式条款,并按事先协商好的保险条件为投保人出具正式的保险单及保险专用发票。 (3)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约定,负责 (略) 理、检验、理赔等有关事宜, 并对发生 (略) 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保险人 (略) (略) 有文件、资料或信息保密的义务。 (5)相关法律、法规赋予保险人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 、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在保险期间内持续有效;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特殊情况,协议各方应 (略) 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合同任何方均 (略) (略) 起诉; 3、经协议各方同意,本协议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或补充; 4、本协议 * 式 * 份,投保人执 * 份,保险人执 *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投保人开 (略) 账户资料 公司名称( * 般纳税人): (略) 市广珠文化 (略)
纳税人编码(或纳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MA * YDG * J (略) 帐号: 点击查看>> (略)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市 (略) (略) 第2幢 * 室 电话: 点击查看>> 附件1:知识产权补充协议 附件2:廉洁协议 附件3:结清证明格式 (以下无正文) 投保人(签章)
保险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知识产权补充协议 投保人: (略) 市广珠文化 (略) 保险人: 双方协商 * 致,对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 (略) 建设工程保险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进行补充,并订立本补充协议: * 、对原合同增加以下条款: 1. (略) (略) 涉及的知识产权 (略) (略) 置权。涉及第 * 方知识产权的,保险人须提供合法的授权使用证明。 2.基于本合同,保险人的上述知识产权许可投保人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合同范围内产品,合同终止后,保险人应授权投保人或第 * (略) 必须的知识产权、技术协助,技术文件设备或工具。 3. (略) 提供的服务不侵犯任何第 * 方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时,保险人应承担 * 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投保人因参与此类侵权指控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所受损失及弥补纠正侵权产 (略) 有费用。 4. (略) 提供的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设计图纸、产品设计外形、结构、商标等知识产 (略) 有,保险人有保密的义务;未经投保人书面许可,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之外的其他用途,不得申请知识产权。 5. 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 (略) 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沟通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 * 方披露。资料接受方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双方应仅为本协议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 (略) 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 (略) 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 (略) 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 、本协议 * 式 * 份,投保人执 * 份,保险人执 *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投保人: (略) 市广珠文化 (略)
保险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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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廉 洁 协 议 投保人: (略) 市广珠文化 (略) 保险人: 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廉洁工作,规范 * * 双方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 (略) 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国有企业人员廉洁从业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订立本协议。 1. 双方权利和义务 1.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廉洁从业及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1.2 (略) * 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对方合法利益,不得违反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1.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 (略) (略) 为。 1.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 (略) 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 (略) 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2. 投保人及其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2.1 不得索要或接受保险人和相关单位赠送的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在保险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投保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2.2 不得参加保险人和相关单位安排的可能 (略) 公务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健身、娱乐等活动。 2.3 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保险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 个人及其配偶、子女、亲属不得从事与保险人有关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作业等经济活动。 2.5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保险人和相关单位指定分包单位或材料供应商,不得要求保险人购买合同约定外的材料和设备。(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6 秉公办事,不得营私舞弊,不得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 3. 保险人及其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3.1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投保人及 (略) 贿、赠送或索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3.2 不得以任何名义为投保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投保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3 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投保人工作人员参加可能 (略) 公务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健身、娱乐等活动。 3.4 不得为投保人工作人员个人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及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 违约责任 4.1 投保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给予党纪、 (略) (略) 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保险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 保险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给予党纪、 (略) (略) 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或取消保险人承包资格;给投保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5. 双方约定 本协议由双 (略) 门负责检查、 (略) ,并接受双方上 (略) 门的督查指导。 6. 协议生效及法律效力 本协议作为 (略) PPP项目工程保险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与主合同规定相同。 (以下无正文) 投保人:
保险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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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附件3 结清证明(格式) : (略) 于 * 年 月 日签订了《 (略) PPP项目工程保险合同》(合同编号: ),截止至**年**月**日止本合同已结算,我公司累计收款金额 元,结算金额: 元(大写: ), (略) 双方对数确认,贵公司尚有最后 * 笔 元款项未付。现贵公司已于**年**月**日向我司支付了上述
元款项,上述 (略) 有款项已结清。对此,我公司承诺:上 (略) 完毕, (略) 双方不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我公司不 (略) 主张追索。 特此证明。
公司
**年**月**日 (略) 分 工程保险合同主要条款 1投保险种及投保金额 建筑安装工程 * 切险:
* 0万元 第 * 者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 * 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 万元,其中:财产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 万元,人身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 万元,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 万元。 2主险条款及扩展条款 2.1建筑安装工程 * 切险条款 总 则 第 * 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略) 分 物 (略) 分 保险标的 第 * 条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 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在列明工地范围内的与实施工程合同相关的财产或费用,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第 * 条
下列财产未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金额的,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 * )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 ( * )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 ( * )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终止前,已经 (略) 或业主已经接受、实际占有的财产或其 (略) 分财产,或已经签发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承包人已经正式提出申请验收并经业主代表验收合格的财产或 (略) 分财产; ( * )清除残骸费用。该费用指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修复保险标的而 (略) 所发生的必要、合理的费用。 第 * 条
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 * )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数据资料等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 * )便携式通讯装置、便携式计算机设备、便携式照相摄像器材以及其他便携式装置、设备; ( * )土地、海床、矿藏、水资源、动物、植物、农作物; ( * )领 (略) 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航空器; ( * )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保险责任 第 * 条
在保险期间内,本保险合同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本保险合同责任免除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 * 条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第 * 条保险责任事故发生造成保险 (略) 产生的以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 *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 (略) 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 * )对经本保险合同列明的因发 (略) 产生的其他有关费用,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 * 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 * )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 * )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 ( * )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 (略) 支付的费用; ( * )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的本身损失,或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 第 * 条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 * )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 ( * )档案、文件、账簿、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 ( * )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 * )领 (略) 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 ( * )除非另有约定,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的损失;
( * )除非另有约定,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终止以前,保险财产 (略) 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 (略) 分的损失。 保险金额与免赔额(率) 第 * 条( * ) 本保险合同中列明的保险金额应不低于: 1、建筑工程 * * 保险工程建筑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原材料费用、设备费用、建造费、安装费、运保费、关税、其他税项和费用, (略) 有人提供的原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其他保险项目 * * 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商定的金额。 ( * )若投保人是以保险工程合同规定的工程概算总造价投保,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 1、在本保险项下工程造价中包括的各项费用因涨价或升值原因而超出保险工程造价时,必须尽快以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据此调整保险金额; 2、在保险期间内对相应的工程细节作出精确记录,并允许保险人在合理的时候对 (略) 查验; 3、若保险工程的建造期超过 * 年,必须从本保险合同生效日起每隔十 * 个月向保险人申报当时的工程实际投入金额及调整后的工程总造价,保险人将据此调整保险费; 4、在本保险合同列明的保险期间届满后 * 个月内向保险人申报最终的工程总价值,保险人据此以多退少补的方式对预 (略) 调整。 第十条 免赔额(率)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略) 理 第十 * 条
对保险标的遭受的损失,保险人可选择以支付赔款或以修复、重置受损项目的方式予以赔偿,对保险标的在修复或替换过程中, (略) 的任何变更、性能 (略) 产生的额外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十 * 条 在发生本保险单项下的损失后,保险人按下列方式确定损失金额: ( * ) (略) 分损失:以将保险财产修复至其基本恢复受损前状态的费用考虑本保险合同第 * 十 * 条 (略) 理方式后确定的赔偿金额为准。但若修复费用等于或超过保险财产损失前的价值时,则按下列第( * ) (略) 理; ( * )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以保险财产损失前的实际价值考虑本保险合同第 * 十 * 条 (略) 理方式后确定的赔偿金额为准。 第十 * 条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 * )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应保险金额时,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最高不超过应保险金额; ( * )保险金额低于应保险金额时,按保险金额与应保险金额的比例乘以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第十 * 条
[标的损失计算按照保险财产损失前的实际价值扣除残值后的金额赔偿;每次事故保险人的赔偿金额为根据第十 * 条约定计算的金额扣除每次事故免赔额后的金额,或者为根据第十 * 条约定计算的金额扣除该金额与免赔率乘积后的金额。 保险标的在连续 * 小时内遭受暴雨、台风、洪水或其它连续发生 (略) 致损失视为 * 次单独事件,在计算赔偿时视为 * 次保险事故,并扣减 * 个相应的免赔额(率)。被 (略) 决定 * 小时的起始时间,但若在连续数个 * 小时时间内发生损失,任何两个或两个以上 * 小时期限不得重叠。 第十 * 条
若 (略) 列标的不止 * 项时,应分项计算赔偿,保险人对每 * 保险项目的赔偿责任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合同明细表对应列明的分项保险金额,以及本保险合同特别条款或批单中规定的其他适用的赔偿限额。在任何情况下,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下承担的对物质损失的最高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列明的总保险金额。 第十 * 条
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大于或等于其应保险金额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 (略) 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 (略) 计算,最高不超过被施救标的的应保险金额。 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小于其应保险金额时,上述费用按被施救标的的保险金额与其应保险金额的比例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 (略) 计算,最高不超过被施救标的的保险金额。 的 被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承保财产的,按被施救保险标的的应保 (略) 被施救财产价值的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第十 * 条
保 (略) 分损失, (略) 赔偿义务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自损失发生之日起按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相应减少,保险人不退还保 (略) 分的保险费。如投保人请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原约定的 (略) (略) 分从投保人请求的恢复日期起至保险期间届满之日止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 第 * (略) 分 保险责任 第十 * 条
在保险期间内,因发生与 (略) 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 * 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第十 * 条
本项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经保险人书面同意,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 * 十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 * )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任何财产、土地、建筑物的损失及由此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物质损失; ( * )领 (略) 驶执照的车辆、船舶、航空器造成的事故。 第 * 十 * 条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 * )本保险合同物质损失项下或本应在该项下予以负责的损失及各种费用;
( * ) (略) 有人、承包人或其他 (略) 雇用 (略) 从事与工程有关工作的职员、工人及上述人员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或疾病; ( * ) (略) 有人、承包人或其他 (略) 雇用的职员、 (略) 有的或 (略) 照管、控制的财产发生的损失; ( * )被保险人应该承担的合同责任,但无合同存在时仍然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在此限。 责任限额与免赔额(率) 第 * 十 * 条
责任限额包括每次事故责任限额、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累计责任限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第 * 十 * 条
每次事故免赔额(率)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略) 理 第 * 十 * 条
保险人的赔偿以下列方式之 * 确定的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为基础: ( * ) 被保险人和向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索赔方协商并经保险人确认; ( * ) 仲裁机构裁决; ( * ) (略) 判决; ( * ) 保险人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 * 十 * 条
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 * )对于每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在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内计算赔偿,其中对每人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 ( * )1、在依据本条第( * )项计算的基础上,保险人在扣除本保险合同载明的每次事故 (略) 赔偿,但对于人身伤亡的赔偿不扣除每次事故免赔额;
2、在依据本条第( * )项计算的基础上,保险人在扣除按本保险合同载明的每次事故免赔率计算的每次事故 (略) 赔偿,但对于人身伤亡的赔偿不扣除每次事故免赔额; ( * )保险人对多次事故损失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本保险合同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第 * 十 * 条
对每次事故法律费用的赔偿金额,保险人在第 * 十 * 条计算的赔偿金额以外按本保险合 (略) 计算。 第 * 十 * 条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给第 * 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本保险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 * 者赔偿保险金。
被保险人给第 * 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 * 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 * 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 * 者有权就 (略) 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给第 * 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 * 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责任免除 第 * 十 * 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 * )战争、 (略) 为、 (略) 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 ( * ) (略) (略) 为; ( * )罢工、暴动、民众骚乱; ( * )被保险人及其 (略) 为 (略) 为; ( * )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 * )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第 * 十 * 条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 * ) (略) (略) 停工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 * )罚金、延误、丧失合同及其他后果损失; ( * )1.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 2.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保险期间 第 * 十条
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遵循如下约定:
( * )保险人的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 (略) (略) (略) 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 (略) 有人实际占有或使 (略) (略) 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建筑期保险责任的起始或终止不得超出本保险单载明的建筑保险期间范围。 ( * )不论有关合同中对试车和考核期如何规定,保险人仅在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列明的试车和考核期间内对 (略) 引发的损失、费用和责任负责赔偿;若保险设备本身是在本次安装前已被使用过的设备或转手设备,则自其试车之时起,保险人对该项设备的 (略) 终止。 ( * )上述保险期间的展延,投保人须事先获得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从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列明的建筑期保险期间终止日之后发生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人义务 第 * 十 * 条
订立保险合同时,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批单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 * 十 * 条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批单。 第 * 十 * 条
保险人依据 (略) 取得的保险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 (略) 使而消灭。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 * 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 * 十 * 条
保险人按照第 * 十 * 条的约定,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 * 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第 * 十 * 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 * 十日内作出核定,但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 (略) 赔偿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人依照前款约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 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 * 十 * 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 * 十日内,对其赔偿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 * 十 * 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 (略) 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 (略) 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 (略) 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第 * 十 * 条
投保人应按约定交付保险费。 约定 * 次性交付保险费的,投保人在约定交费日后交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对交费之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约定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按照保险事故发生前保险人实际收取保险费总额与投保人应当交付的保险费的比例承担保险责任,投保人应当交付的保险费是指截至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按约定分期应该缴纳的保费总额。 第 * 十 * 条
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谨慎选用施工人员,遵守 * 切与施工有关的法规、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保险人及其代表有权在适当的时候对保险标的的 (略) 现场查验。被保险人应提供 * 切便利及保险人要求的用以评估有关风险的详情和资料,但上述查验并不构成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任何承诺。保险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该认真付诸实施。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 (略) 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第 * 十条
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 * 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 (略) 分后,退还投保人。 被保险人、 (略) 本条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 * 十 * 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工程设计、施工方式、工艺、技术手段等方面发生改变致使保险工程风险程度显著增加或其他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继续承保或是否增加保险费的保险合同重要事项变更,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 (略) 分后,退还投保人。 被 (略) 通知义务,因上述保险合同重要事项变更而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 * 十 * 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该: ( * )尽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否则,对因此扩大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 * )立即通知保险人,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 (略) 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 * ) (略) ,允许并且协 (略) 事故调查,对于拒绝或者妨 (略) 事故调查导致无法认定事故原因或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 (略) 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 * )在保险财产遭受盗窃或恶意破坏时, (略) 门报案; ( * )在预知可能引起第 * 者责任险项下的诉讼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 (略) 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件后,立即将其送交保险人。 第 * 十 * 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向保险人提交保险单、索赔申请、财产损失清单、 (略) 门的损失证明以及其他投保人、 (略) 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投保人、被 (略) 前款约定的索赔材料提供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 (略) 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 * 十 * 条
若在某 * 保险财产中发现的缺陷表明或预示类似缺陷亦存在于其他保险财产中时,被保险人应立即 (略) 调查并纠正该缺陷。否则,由该缺陷或类似缺陷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略) 理 第 * 十 * 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第 * 十 * 条
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如果有残余价值,应 (略) 理。若协商残值 (略) 有,应在赔偿金额中扣减残值。 第 * 十 * 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如果存在重复保险,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相应保险金额与其他保险合同及本保险合同相应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若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导致保险人多支付赔偿金的,保险人有权向被保险人追 (略) 分。 第 * 十 * 条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 (略) 使被保险人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 (略) 知道的有关情况。 被保险人已经从有关责任方取得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已从有关责任方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该行为无效;由于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 (略) 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第 * 十 * 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略) 理 第 * 十条
(略) 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且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依 (略) 起诉。 第 * 十 * 条
与本保险合同有 (略) 本保险合同产生的 * 切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其他事项 第 * 十 * 条 保 (略) 分损失的,自保险人赔偿之日起 * 十日内,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十 * 日通知投保人。 保险合同依据前款规定解除的,保险人应当将保险标 (略) 分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 (略) 分后,退还投保人。 第 * 十 * 条 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不得向投保人收取手续费并应退还已收取的保险费。 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自通知保险人之日起,保险合同解除,保险人按照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与保险期间的日比例计收保险费, (略) 分保险费;保险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应提前十 * 日向投保人发出解约通知书,保险人按照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与保险期间的日比例计收保险费, (略) 分保险费。 第 * 十 * 条 保险 (略) 损失,属于保险责任的, (略) 赔偿义务后,本保险合同终止;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保险合同终止,保险人按照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与保险期间的日比例计收保险费, (略) 分保险费。 释 义 第 * 十 * 条
本保险合同涉及下列术语时,适用下列释义: ( * )自然灾害:指地震、海啸、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沙尘暴、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1、地震:指地下岩石的构造活动或火山爆发产生的地面震动。由于地震的强度不同,其破坏力也存在很大的区别, * 般保险针对的是破坏性地震,根 (略) 的有关规定,震级在4. * 级以上且烈度在6级以上的地震为破坏性地震。 2、海啸:指由于地震或风暴而造成的海面巨大涨落现象,按成因分为地震海啸和风暴海啸两种。地震海啸是伴随地震而形成的,即海底地壳发生断裂,引起剧烈的震动,产生巨大的波浪。风暴海啸是强大低气压在通过时,海面异常升起的现象。 3、雷击指由雷电造成的灾害。雷电为积雨云中、云间或云地之间产生的放电现象。雷击的破坏形式分直接雷击与感应雷击两种。 (1)直接雷击:由于雷电直接击中保险标的造成损失,属直接雷击责任。 (2)感应雷击:由于雷击产生的静电感应或电磁感应使屋内对地绝缘金属物体产生高电位放出火花引起的火灾,导致电器本身的损毁,或因雷电的高电压感应, (略) 件的损毁,属感应雷击责任。 4、暴雨:指每小时降雨量达 * 毫米以上,或连续 * 小时降雨量达 * 毫米以上,或连续 * 小时降雨量达 * 毫米以上的降雨。 5、洪水:指山洪暴发、江河泛滥、潮水上岸及倒灌。但规律性的涨潮、自动灭火设施漏水以及在常年水位以下或地下渗水、水管暴裂不属 (略) 水责任。 6、暴风:指风力达8级、风速在 * .2米/秒以上的自然风。 7、龙卷风:指 * 种范围小而时间短的猛烈旋风, * 地上平均最大风速在 * 米/秒- * 米/秒,极端最大风速在 * 米/秒以上。 8、冰雹:指从强烈对流的积雨云中降落到地面的冰块或冰球,直径大于5毫米,核心坚硬的固体降水。 9、台风、飓风: (略) 附近最大平均风力 * 级或以上,即风速在 * .6米/秒以上的热带气旋;飓风是 * 种与台风性质相同、但出现的位置区域不同的热带气旋,台风出现在西北 (略) 洋海域,而飓风出现在印度洋、大西洋海域。 * 、沙尘暴:指强风将地面大量尘沙吹起,使空气很混浊,水平能见度小于1公里的天气现象。 * 、暴雪:指连续 * 小时的降雪量大于或等于 * 毫米的降雪现象。 * 、冰凌:指春季江河解冻期时冰块飘浮遇阻,堆积成坝,堵塞江道,造成水位急剧上升,以致江水溢出江道,漫延成灾。 * 上有些地区,如山谷风口或酷寒致使雨雪在物体上结成冰块,成下垂形状,越结越厚,重量增加,由于下垂的拉力致使物体毁坏,也属冰凌责任。 * 、突发性滑坡:斜坡上不稳的岩土体或人为堆积物在重力作用下突然整体向下滑动的现象。 * 、崩塌:石崖、土崖、岩石受自然风化、雨蚀造成崩溃下塌,以及大量积雪在重力 (略) 突然崩塌滚落。 * 、泥石流:由于雨水、冰雪融化等水源激发的、含有大量泥沙石块的特殊洪流。 * 、地面突然下陷下沉:地壳因为自然变异,地层收缩而发生突然塌陷。对于因海潮、河流、大雨侵蚀或在建筑房屋前没有掌握地层情况,地下有孔穴、矿穴,以致地面突然塌陷,也属地面突然下陷下沉。但未按建筑施工要求导致建筑地基下沉、裂缝、倒塌等,不在此列。 ( * )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 1、火灾 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 (略) 造成的灾害。构成本保险的火灾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 * 个条件: (1)有燃烧现象,即有热有光有火焰; (2)偶然、意外发生的燃烧; (3)燃烧失去控制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 因此,仅有燃烧现象并不等于构成本保险中的火灾责任。在生产、生活中有目的用火,如为了 (略) 污的衣物,点火烧荒等属正常燃烧,不同于火灾责任。 因烘、烤、烫、烙造成焦糊变质等损失,既无燃烧现象,又无蔓延扩大趋势,也不属于火灾责任。 电机、电器、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孤花、漏电、 (略) 造成的本身损毁,不属于火灾责任。但如果发生了燃烧并失去控制蔓延扩大,才构成火灾责任,并对电机、电器、电气设备本身的损失负责赔偿。 2、爆炸 爆炸分物理性爆炸和化学性爆炸。 (1)物理性爆炸:由于液体变为蒸汽或气体膨胀,压力急剧增加并大 (略) 能承受的极限压力,因而发生爆炸。如锅炉、空气压缩机、压缩气体钢瓶、液化气罐爆炸等。关于锅炉、压力容器爆炸的定义是:锅炉或区力容器在使用中或试压时发生破裂,使压力瞬时降到等于外界大气压力的事故,称为“爆炸事故”。 (2)化学性爆炸:物体在瞬息分解或燃烧时放出大量的热和气体,并以很大的压力向 * 周扩散的现象。如火药爆炸、可燃性粉尘纤维爆炸、可燃气体爆炸及各种化学物品的爆炸等。 因物体本身的瑕疵,使用损耗或产品质量低劣以及 (略) 承受“负压”(内压比外压小)造成的损失,不属于爆炸责任。 ( * )应保险金额:根据本保险合同第 * 条( * )、( * )款确定的保险金额。 * .2.2扩展条款 建筑安装工程 * 切险及第 * 者责任险扩展条款 1、错误和遗漏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项下的赔偿责任不因被保险人非故意地疏忽或过失 (略) (略) (略) 地、保险财产价值的变更而受拒付,但被保险人 * 旦明白其疏 (略) 申报上述情况,否则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略) 载其它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 万元 2、专业费用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项下承保风险造成保险财产损失后,在重置过程中发生的必要的设计师、检 (略) 人费用,但不包括被保险人为了准备 (略) 发生的任何费用。上述赔偿费用应以财产损失时 (略) (略) 门收费规定为准,但本公司在扩展条款项下的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金额。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损失金额的5%。 (略) 载其它条件不变。 3、清理残骸费用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项下承保的风险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而发生的清除、拆除或支撑受损财产的费用,但是总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每次事故损失金额的5%。 (略) 载其它条件不变。 4、自动恢复保险金额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对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被保险财产的损失予以赔偿后,原保险金额自动恢复。被保险人不再交付恢 (略) 分的保险费。 (略) 载其它条件不变。 5、建筑物变动条款(每 * 合同最高价:RMB5, * , * . * 元)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保 (略) 扩建、改建、维修、装修过程中发生的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物质损失,但被保险人须以书 (略) 并克尽职责防止损失发生。 (略) 载其他条件不变。 6、临时移动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财产为清洁、维修、修理或其它类似目的的而临时移动时,从本保险单明细 (略) 所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任何地方由 * 路、水 * 、铁路和航空往返运输途中因 (略) 致的物质损失。 本扩展条款受下列条件限制: ( * )被移动保险财产的赔偿金额,也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金额,也不得超过本保险单项下总保 (略) 承保的建筑物和仓储物品的保险金额的 * %; ( * )若另有其他保险存在,则本扩展条款不适用; ( * )本扩展条款不适用于本保险单项下承保的各类仓储物品或商品,上述物品若因移动而遭受损失,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 * )本扩展条款不适用于下列财产; 1、领取交通执照的机动车辆和汽车底盘; 2、他人委托被保险人管理的财产; (略) 载其他条件不变。 7、时间调整特别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项下保险财产因在连续 * 小时内遭受暴风雨、台风、 (略) 致损失应视为 * 单独事件,并因此构成 * 次意外事故而扣除规定的免赔额。被 (略) 决定 * 小时期限的起始时间,但若在连续数个 * 小时期限时间内发生损失,任何两个或两个以上 * 小时期限不得重叠。 8、预付赔款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发生保险事故后,在事故原因已经确定为保险责任,但是损失金额尚不能确定的情况下,由被保险人提出申请,根据赔案的实际情况和估损金额,保险人同意预付 * %的预付赔款,以利于被保险人尽快恢复生产。 (略) 载其它条件不变。 9、罢工、暴动或民众骚乱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地点范围内由于罢工、暴乱或民众骚动造成的损失,包括在此期间罢工人员在本保险单列明地 (略) 为造成的损失,以及在罢工、暴乱或民众骚动期间,因发生抢动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但本扩展条款对由于政 (略) 的命令、没收、征用或拆毁造成的损失以及因罢工人员或任何人故意纵火造成的损失不负责赔偿。 (略) 载其他条件不变。 * 、放弃代位追偿权利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在此同意放 (略) (略) , (略) 、 (略) 、 (略) 、控股公司、或上述公司的任何领导者、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 (略) 追偿的权利。 * 、恶意破坏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财产因他人 (略) 致的损失,但不包括作为 (略) 分的玻璃破碎损失或任何室外招牌的破碎损失,也不包括偷窃损失(破门而入偷窃损失除外)。 (略) 载其他条件不变: 赔偿限额:为总保险金额的5% * 、盗窃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 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财产遭抢劫、偷窃或盗贼侵入保 (略) (以下简称“盗窃”)而造成的灭失或损坏(以下简称“损失”)。 本保险人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或其 (略) 为或重大过失造成保险财产损失。 (2)被保险人的家属或雇员或同住人员或寄宿人员盗窃或纵容他人盗窃保险财产造成的损失。 (3)在保 (略) 所无人居住或看管超过7天的情况下保险财产被盗窃造成的损失。 (4)在发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时保险财产被盗窃而造成的损失。 (5)在发生火灾时保险财产被盗窃而造成损失。 * 、重置价值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以下列特别条件为准,本保险单项下明细表中列明的财产(不包括仓储物品)。如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其赔偿金额应按照受损保险财产的重置价值计算。 重置价值是指: ( * )、重建或替换受损财产 但本保险的赔偿责任不能因下列原因而增加: 1、被保险人要求按自 (略) 重建或替换受损财产。 2、被保险人在 (略) 重建或替换受损财产。 ( * )、修理或修复受损财产 无论属于哪 * 种情况,受损财产应达到等同或基本近似但不超过其崭新时的状态。 特别条件: ( * )被保险 (略) 分损失, (略) 修理或修复的费用不能超 (略) 损失应赔偿的金额。 ( * )受损财产重新 (略) 产生的重置费用高于该财产发生损失时的保险金额,本保险的赔偿按该保险金额与受损财产重置价的比例确定,计算方式如下: 受损财产保险金额/受损财产重置价格×损失金额 * ;免赔金额=赔偿金额 ( * )若遇下列情况,本公司的赔偿将按照受损保险财产的市价计算: A)保险人没有合理的原因和理由推迟、延迟重建或修复工作; B)被保险人没有对 (略) 重建、替换式修复; C)发生损失时保险财产由其他有效保险单承保,但该保险单没有按与本条款 * 致的重置价值承保。
正本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 、投标承诺函 * 、投标报价汇总表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 * 、授权委托书 * 、保监会对保险人负责人的任职批复、身份证复印 * 、保险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承保能力 * 、近 * 年偿付能力 * 、 (略) 业保险承保及理赔经验 十、近 * 年经营情况指标 十 * 、保险承保、理赔服务承诺 十 * 、保密承诺函 十 * 、保险服务优惠条件 十 * 、保险服务联络人 十 * 、 (略) 使用承诺函 十 * 、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 、投标承诺函致: (略) 市广珠文化 (略) 高达建设 (略) 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 (略) 项目投标文件,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据此函,签字代表在此作如下承诺: 1、
愿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和要求,以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元),服务期限 ,服务质量达到_______参加投标。 2、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 (略) 文件中规定的每 * 项要求,按期、按质、 (略) 合同。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履 (略) 责任。 3、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 * 切数据和资料,理解贵方不 * 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4、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我 (略) 为, (略) 文件之规定追究责任,我方完全接受。 5、 (略) 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业绩、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 * 切后果。 6、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及结束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我方保证不向任何第 * 方泄露本次招、投标的任何信息、资料及内容。 7、投标有效期: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 日历天。 8、本承诺函与保险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与本投标有关的 * 切正式往来函件请寄: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 真:
投标人:
(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致: (略) 市广珠文化 (略) 高达建设 (略) (略) 项目风险认识的基础上,我公司针对以下险种(包括扩展责任)的报价如下:
保险费报价清单
(单位:元) 险 种 | 保险金额 | 免赔额 | 费率(‰) | 保险费 | 建筑安装工程 * 切险 (含扩展条款) | | | | | 第 * 者责任险 (含扩展条款)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 |
说明:1、保险费报价清单应与投标须知、保险条件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 2、保险费报价清单中的保险费率均已包括主险条款和扩展条款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 3、保险费报价清单中保险金额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合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 (略) 结果确定的承保比例, (略) 结果确定的首席承保人的条 (略) 。 投标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特此证明。 此处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公章)
年
月 日
本授权书声明:(姓名)(职务)为(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 (投标人)的 (授权代表的职务、姓名)为我公司的合法授权代表, (略) 项目投标活动中,以 (略) 理 * 切与之有关的各项事务(包括法律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
个工作日,特此声明。 代理人无转委托书权。 此处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如为 * 代身份证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以下内容可根据 (略) 页面扩展) ( * )公司简介 (包括注册资本金、公积金、总资产、机构分布、经营情况等) * 年财产险每 * 危险单位承保能力
危险单位 | 最大自留额(万元) | 合同再保能力(万元) | 总承保能力(万元) | | | | |
注:1) (略) (略) 危险单位划分。 投标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科 目 | * 年 | * 年 | * 年 | 认可资产 | | | | 认可负债 | | | | 实际偿付能力额度 | | | | 最低偿付能力额度 | | | | 偿付能力溢额 | | | | 偿付能力充足率 | | | |
投标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点击查看>> ) 承保项目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保险期限 | 承保险种 | 保险金额 (万元) | 承保比例 (共保须说明是否为首席承保)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 | | | | | |
(此表格填写不超过十条) 保险理赔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保险种 | 保险期限 | 赔款金额(万元)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 | | | | |
(此表格填写不超过十条) 注:上述承保及理赔项目经验均要求提供保险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及理赔计算书扫描件或复印件供评委评审,扫描 (略) 公章。 投标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 要 指 标 | * 年 | * 年 | * 年 | 净 资 产 | | | | 承保金额 | | | | 总保费收入 | | | | 赔付金额 | | | |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 | | 长期责任准备金 | | | | 未决赔款准备金 | | | |
投标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十 * 、保险承保、理赔服务承诺 (略) (略) 项目有实质意义的承保、理赔服务承诺。(包括承保出单时限、提供简化理赔 (略) 需有关资料清单、提供VIP客户绿色通道、理赔服务的实效性承诺、预付赔款承诺等保险服务计划) 投标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十 * 、保密承诺函 致:
(略) 市广珠文化 (略) 高达建设 (略) 鉴于 (投标人名称)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保密事宜承诺如下: 1、投标人在投标活动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中标,投标人将与被保险人签订保密协议, (略) 保密协议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3、投标人在中标签订合同、执行合同过程中均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投标人将妥善保存好本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有关的各种数据、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输出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地区和国家,不得泄露。 5、本承诺书自签署后生效。 投标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十 * 、保险服务优惠条件 (略) 文件要求的其他优惠条件按如下表格方式汇总,就优惠条件提出相 (略) 的具体实施方案,该方案应具有实质性、可操作性和可量化,否则该优惠条件不作为评标计分因素: 优惠条件汇总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 条)
序号 | 详细内容 | 实施方案 | 1 | 保险培训 | | 2 | 防灾防损 | | 3 | 其他服务 | | | | |
(表格不够可按格式扩展) 投标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十 * 、保险服务联络人 人员 | 姓 名 | 部 门 | 职 务 | 电 话 | 备 注 | 第 * 责任人 | | | | | | 日常联络人 | | | | | |
注: 1、 (略) 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略) 财产险主管经理(或同级别及以上)领导担任,负责协调本项目的重大事项,监督日常联络人的有关工作。 2、 (略) 项目日常承保、理赔及佣金结算协调工作,并通过该联络人与保 (略) 日常沟通、联系。
十 * 、 (略) 使用承诺函 致: (略) 市广珠文化 (略) 高达建设 (略) 我公司承诺遇到损失金额较大的或疑难的赔案等各类赔案 (略) 进行查勘清算,提前与
公司协商,若有分歧,同意采购人或保险经纪 (略) 。 投标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1、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的资料
2、 (略) 保证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 (略) 政处罚。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其他 1、据汴公管办[ * ] * 号文件 * 、规定:为加大对围标,串标的治理力度,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如下承诺:“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 * 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对于被认定为‘硬件特征码 * 致’的投标人, (略) 投 (略) 上予以通报。 注:对以上内容作出承诺,格式自拟,承诺书由投标人加盖公章。
* 、评标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 (略) 有投标人。 2、坚持 (略) 有相关规定,择优定标。 * 、评标程序和办法 1、资格性审查 (略)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认真 (略) 提供的资格。如投标人在评标开始前不能按以下内容提供有关证件或提供证件不全的,将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略) 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 证合 * 只需营业执照即可); 1.2、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1.3、具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 年以来任意 * 个月内 (略) 会保障资金的缴费票据凭证);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开标前 * 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投标人须具备中国保 (略) 颁布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略) (略) 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略) 或省级机构或省级机构下设的分支机构,各保险公司只能授权 * 个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省级机构或省级机构下设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有总公司的唯 * 授权;如果 (略) 授权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则以招标文件 (略) (略) 唯 * 授权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其 (略) 理。(以总公司唯 * 授权书日期为准,如授权日期相同, (略) 理。) 1.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的“ (略) 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点击查看>> )的“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不良记录查询 (略) , (略) 查询记录不作为评定依据) 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略) (略) 为记 (略) 本身, (略) 或母 (略) 。
以上证件投标文件中须附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 * 阶段评标。 2、符合性检查 (略) 审查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略) 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填写《符合性审查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符合性审查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致 | 投标承诺函 签字盖章 | 有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 报价唯 * | 只能有 * 个有效报价 | 服务期限 | 随建设期限(从开工 (略)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及其后的十 * ( * )个月 | 服务质量 | 优质服务 | 投标有效期 | * 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 投标报价 | 按照招标 (略) 报价 |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 (略) 理。 3、 (略) 分 (略) 仔细审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投标企业信誉、服务承诺等内容,填写商务标评分表。 4、 (略) 分 (略) 仔细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 (略) 修正,填写报价评分表。 5、质疑 (略) 成 (略) 分、 (略) 分、 (略) 分情况发表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意见,对投标人必须澄清的问题,通知投标人书面答疑。 6、评议比较,推荐中标候选人 (略) 对可能遗留的问题或意见澄清、复议后,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企业信誉、服务承诺等打分,填写评分汇总表, (略) 成员填写评标记录表,提供书面评标报告。 7、确定中标人 确定中标候选人后,由采 (略) 推荐结果确定中标人。 8、发出《中标通知书》 由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评标纪律 为了加强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保证招标工作严 (略) , (略) 成员、采购人及评标工作人员应 (略) 以下纪律: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国家、采购人及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遵照评标原则,公正、 (略) 有投标人。 3、评标工作按规定程序, (略) (略) 。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或影响。 4、 (略) 成员如与投标人有私人或经济关系的应当回避。 5、 (略) 成员应当客观、 (略) 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6、 (略) 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及其它利害关系人的财 (略) 。 7、 (略) 成员和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不应将评标资料 (略) 。 8、为确保评标 (略) ,全体评委应关闭通讯工具;在评标工作结束前,评 (略) 动。 9、 (略) 不向未中标单位解释未中标原因。 * 、本次评分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和内容如下: 商务报价: * 分,技术评审: * 分,商务资信: * 分 4.1、商务报价: * 分 本次招标采购人设最高投标限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评标基准值得计算:(1) (略) 控制价的 * %(含 * %)--- * %(含 * %)之间的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 (略) 控制价的 * %(含 * %)--- * %(含 * %)之间的不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 (略) 下 * 阶段的评分。(2)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5家,则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 * 个最高价及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的 * %+招标控制价的 * %;如有效投标人≤5家,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 * %+招标控制价的 * %)。 2、偏差率的计算:偏差率= * ×(评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基本分 * 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在基本分 * 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5分;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在基本分 * 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
4.2、技术评审: * 分 序号 | 内容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1 | 对保险方案的影响 | 5 | (略) 文件中保险方案的接受程度。评委对投标人提供的 (略) 打分。 (略) 文件中保险方案的得满分; (略) 文件中保险方案的每增加 * 条扣1分,扣完为止。 | 2 | 总合偿付能力 点击查看>> 年 | 5 | (略) * 年都超过 * %得5分; * 年都超过 * %得2分; * 年都超过 * %得1分;有低于 * %的0分。 | 3 | 业务规模 | 5 | (略) * 年原保费收入大于等于 * 亿元的5分; * 亿元- * 亿元(含)得3分; * 亿元- * 亿元(含)得2分; * 亿元- * 亿元(含)得1分; * 亿元以下得0分 | 4 | 有竞争性的优惠条件(增加保险条款) | 5 | 主要考察各投标人提供的针对保险方案的优惠是否具有实质性。 (略) 人保险的实质来评比。优于招标文件中保险方案的每增加 * 条得1分,满分5分。 | 5 | 风险管控服务方案 | 6 | 风险认识及防灾防损建议计划:根据投标人对本工程的风险评估,防灾防损建议计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全面性、实用性。0-6分 | 4 | 风险管控增值服务: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的风险管控增值服 (略) 性评估优劣程度。0-4分 |
4.3、商务资信: * 分 序号 | 内容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1 | 工程险承保 业绩 | * | 根据 * 年1月1日至今工程险承保数量(包括独家、首席和共保,以独立保单数为准),每有1项独家、首席承保得2分,每有1项共保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得 * 分。 | 2 | 承保服务 | 8 | 根据投标人的承保服务组织与计划、防灾防损服务内容。 (略) 综合评价,根据服务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有效性及 (略) 评价。优,得8分;良,得5分; * 般,得2分。 | 3 | 保险培训服务方案 | 8 | 对本项目提出保险培训服务方案,包括并不限于培训内容、时间计划、培训形式、讲师安排等。根据投标人提出的培训服务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有效性及 (略) 评价。优,得8分;良,得5分; * 般,得2分。 | 4 | 保险理赔服务方案 | 8 | 投标人对本项 (略) 理赔 (略) 说明。根据说明的清晰性、专业性、 (略) 评价。优,得8分;良,得5分; * 般,得2分。 | 5 | (略) | 6 | 综合评估项目负责人的专业经验和服务能力、 (略) 配置人员的整体专业经验和服务能力,根据优劣程度,最高分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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