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经开区化北二路雨水集中收集池工程补遗文件(一)
长寿经开区化北二路雨水集中收集池工程补遗文件(一)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万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 * . * 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区化北 * 路雨水集中收集池工程 补遗( *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略) 区化北 * 路雨水集中收集池工程”项目补遗( * )发布如下: 1、将招标文件第 * 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 履约担保/民工工资保证金/低价风险担保中“(2)民工工资保证金金额:中标总金额的4%(招标人和中标人分别缴纳中标总金额的2%) 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时间: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到达 (略) 经济技术 (略) 账户(中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用保函形式)” 修改为:“(2)民工工资保证金金额:中标总金额的4%(招标人和中标人分别缴纳中标总金额的2%) 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时间:在施工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到达 (略) 经济技术 (略) 账户(中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 (略) 保函形式)”。 2、将招标文件 第 * 章 合同条款 (略) 分 专用合同条款 3.7 履约担保、民工工资担保、低价风险担保中“承包人提供民工工资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向 (略) 市 (略) (略) 提供民工工资保证金为: 中标总金额的2%( ? 元)。承包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3 个工作日内将民工工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至发包人指定的账 (略) 保函, (略) 保函形式的具体按渝建〔 * 号文 (略) 。” 修改为:“承包人提供民工工资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向 (略) 市 (略) 区经济技术 (略) 提供民工工资保证金为: 中标总金额的2%(?元)。承包人在施工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将民工工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至发包人的账 (略) 保函, (略) 保函形式的具体按渝建〔 * 号文 (略) 。” 3、将招标文件 第 *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 分 专用合同条款 * .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中“(8)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 (略) 需的投标承诺人员相关资 (略) (略) 门网上审批系统,并满足报建需要。如每延误1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 元/天。” 修改为:“(8)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 (略) 需的投标承诺人员相关资 (略) (略) 门网上审批系统,并按规定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或办理免缴手续等),满足报建需要。如每延误1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 元/天。” 4、将招标文件投标函中“5、 (略) 文件约定提交中标总金额的2 %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 修改为:“5、我方将在施工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交中标总金额的2 %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 5、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3.2投标报价第( * )条“ (略) 人提出的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等修改意见,并不得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否则视为违约。” 注:本补遗( * )为招标 (略) 分, (略) 文件不 * 致时,以本补遗( * )为准。本补遗( * )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略) 经济技术开发 (略)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 (略) 有限公司 * 年5月 7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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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万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 * . * 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区化北 * 路雨水集中收集池工程 补遗( *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略) 区化北 * 路雨水集中收集池工程”项目补遗( * )发布如下: 1、将招标文件第 * 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 履约担保/民工工资保证金/低价风险担保中“(2)民工工资保证金金额:中标总金额的4%(招标人和中标人分别缴纳中标总金额的2%) 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时间: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到达 (略) 经济技术 (略) 账户(中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用保函形式)” 修改为:“(2)民工工资保证金金额:中标总金额的4%(招标人和中标人分别缴纳中标总金额的2%) 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时间:在施工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到达 (略) 经济技术 (略) 账户(中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 (略) 保函形式)”。 2、将招标文件 第 * 章 合同条款 (略) 分 专用合同条款 3.7 履约担保、民工工资担保、低价风险担保中“承包人提供民工工资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向 (略) 市 (略) (略) 提供民工工资保证金为: 中标总金额的2%( ? 元)。承包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3 个工作日内将民工工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至发包人指定的账 (略) 保函, (略) 保函形式的具体按渝建〔 * 号文 (略) 。” 修改为:“承包人提供民工工资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向 (略) 市 (略) 区经济技术 (略) 提供民工工资保证金为: 中标总金额的2%(?元)。承包人在施工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将民工工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至发包人的账 (略) 保函, (略) 保函形式的具体按渝建〔 * 号文 (略) 。” 3、将招标文件 第 *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 分 专用合同条款 * .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中“(8)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 (略) 需的投标承诺人员相关资 (略) (略) 门网上审批系统,并满足报建需要。如每延误1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 元/天。” 修改为:“(8)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 (略) 需的投标承诺人员相关资 (略) (略) 门网上审批系统,并按规定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或办理免缴手续等),满足报建需要。如每延误1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 元/天。” 4、将招标文件投标函中“5、 (略) 文件约定提交中标总金额的2 %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 修改为:“5、我方将在施工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交中标总金额的2 %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 5、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3.2投标报价第( * )条“ (略) 人提出的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等修改意见,并不得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否则视为违约。” 注:本补遗( * )为招标 (略) 分, (略) 文件不 * 致时,以本补遗( * )为准。本补遗( * )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略) 经济技术开发 (略)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 (略) 有限公司 * 年5月 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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