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2020年以工代赈水田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淅川县2020年以工代赈水田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第二标段-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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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略) * 年以工代赈水田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招标文件

 (略) 宏祥图标

招 标 人: (略) 上集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中咨 (略)

日期: * 〇 * 〇年 *


目录

第 * 章 招标公告.............................................................. 1

第 * 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 * 章 评标办法............................................................. 29

第 *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第 * 章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62

第 * 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第 * 章 投标文件格式......................................................... *



(略) * 年以工代赈水田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略) * 年以工代赈水田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现已由发改办 (略) [ * ] * 号文件、豫发改投资[ * 号文件批准,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略) 上集镇人民政府。 (略) 条件, (略)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 年以工代赈水田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招标内容:拦河坝工程、道路工程、堤防填筑、堤顶道路工程、河道清淤护砌工程等;建设地点: (略) 上集镇境内;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 (略) 内容;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 个标段,详情如下:

第 * 标段:拦河坝和道路工程 *

第 * 标段:拦河坝工程、堤防填筑、堤顶道路工程

第 * 标段:拦河坝和道路工程 *

第 * 标段:河道清淤护砌工程 *

第 * 标段:河道清淤护砌工程 *

3、质量要求:合格;

4、计划工期: * 日历天;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的相应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 *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


3、投标 (略) 贿犯罪纪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 * 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凡列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投 (略) 页截图, (略) 由 (略) 查询核实。(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或中 (略) 点击查看>> ))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略) 资格后审, (略) 文件。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 * 小时前填报上传 (略) 市公 (略) 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略) 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7、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http:/ 点击查看>> ), (略) 会监督。

* 、招标文件发售、保证金缴纳:

1、 (略) 项目, (略) 网上投标报名, (略) 文件。

2、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 * 日上午 * : * 至 * 日下午 * : * ( (略) 时间,公休日休息,下同)。

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略) 规定的起止时间内,自行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从 (略) 公 (略) 网站www.xcxggzyjyzx.com左侧“电子招投标系统”入口进入)下载采购/招标文件。(操作过程中,请务必保持CA证书在电脑端的正常接入, (略) 文件, (略) 文件将不能制作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费用:

招标文件 * 元/单位,售后不退。投标人在开 (略) 缴纳至代理机构,逾期不缴的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

5、投标保证金缴纳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两种方式。

5.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年6月2日 * : * 分。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第 * 标段: * 0元( * 万元整)

第 * 标段: * 0元( * 万 * 仟元整)

第 * 标段: * 0元( * 万元整)

第 * 标段: * 0元( * 万 * 仟元整)

第 * 标段: * 0元( * 万 * 仟元整)

5.4转账

5.4.1投标人按照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费用缴纳说明单,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足额转入费用缴纳说明单上显示的账户和账号。并在汇款附言(备注)栏按规定内容分标段填写:

点击查看>> 第标段投标保证金”

5.4.2不同投标人的保证金汇入同 * 账号的, * 经发现视为串通投标。

5.4.3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保证金 (略) 投标项目,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回执单 * 维码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依据。( (略) 绑定,视同缴费失败;“回执单”生成 * 维码图片后,缴费成功)

5.5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电子交易系统本 (略) 上报名区域“办理电子保函”功能中点击“办理申请” (略) (略) 电子保函的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完成后,在电子交易系统本 (略) 上报名区域“办理电子保函”功能中,点击“查询状态”按钮,完成电子 (略) 电子交易系统的确认。届时,系统保函下载栏目将出现“下载投标保函”,状态会显示为“正常履约”。( (略) 此操作或无法查询到保函状态,将导致无法正常上传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6.1本 (略) 全流程电子投标、评标。

6.2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 (略) 网站(http:/ 点击查看>> )交易系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3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 * 年6月 3日 9时 * 分( (略) 时间)。

6.4开标地点: (略) 公 (略) 第 * 开标室( (略) 北区楚都大 (略) 大厦 * 层)。

6.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 (略) 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 (略) 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等开标时间截止后,各 (略) 在 * 分钟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超过时限 (略) 理;解密完成后 (略) 在开标记录表电子签章确认,若在 * 分钟内未签章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认可开标结果。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待,各投标单位必须安排专人值守,确保在线,在评标期间,随 (略) 在线问询, (略) 发起质疑3 (略) 答疑的,视为放弃答疑机会。

6.6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接收。

注:各投标人可在http:/ 点击查看>> 中下载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务必提前学习手册并做好准备工作,对电脑、软件 (略) 设置(设置方 (略) 址中下载),保证项目顺利开标。

*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略) 》、《 (略) 公 (略) 》网站上发布。

请各潜在投标 (略) 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 (略) 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 (略) 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上集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上集镇 (略) 区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 (略)

地 址: (略) 大道东侧庆丰街南侧MOCO新世界A座 * 层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点击查看>>

监督单位: (略)

(略) 门代码: 点击查看>> C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路中段

监督单位: (略)

(略) 门代码: 点击查看>> B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金河镇丹江大道经济开发区

发布人:中咨 (略)

发布时间: * 日


第 * 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 名 称

编列 内 容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 (略) 上集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上集镇 (略) 区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 (略)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大道东侧庆丰街南侧MOCO新世界A座 * 层

1.1.3

项目名称

(略) * 年以工代赈水田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1.1.4

项目地点

(略) 境内

1.2.1

资金来源

专项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 %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 (略) 内容

1.3.2

标段划分

共划分5个标段

1.3.3

计划工期

* 日历天

1.3.4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略)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串标围标界定

根据《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 、 * 、 * 、 * 条规定,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 * 的, (略) 依法认定 (略) 理:

第 * 十 * 条 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 *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 * )投标 (略) 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 * ) (略) 、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 *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 (略) 动。

第 * 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 * 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 * 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 *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 * 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 * 人;

(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 * 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 * 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第 * 十 * 条 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 *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 * )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略) 成员等信息;

( *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 *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 *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 *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 (略) 为。

第 * 十 * 条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 * 十 * 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 * 十 * 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 (略) 为:

( *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 *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 *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 *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 * )其他 (略) 为。

1.9

(略)

不组织

1. *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 * .4

投标截止时间

* 6 3 9 * 分( (略) 时间)

1. *

分包

不允许

1. *

偏离

不允许

3.3.1

投标有效期

* 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3.4.1

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两种方式。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6 2 日 * : * 分。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第 * 标段: * 0元( * 万元整)

第 * 标段: * 0元( * 万 * 仟元整)

第 * 标段: * 0元( * 万元整)

第 * 标段: * 0元( * 万 * 仟元整)

第 * 标段: * 0元( * 万 * 仟元整)

4转账

4.1投标人按照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费用缴纳说明单,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足额转入费用缴纳说明单上显示的账户和账号。并在汇款附言(备注)栏按规定内容分标段填写:

“ * - * 标段投标保证金”

4.2不同投标人的保证金汇入同 * 账号的, * 经发现视为串通投标。

4.3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保证金 (略) 投标项目,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回执单 * 维码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依据。( (略) 绑定,视同缴费失败;“回执单”生成 * 维码图片后,缴费成功)

4.4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电子交易系统本 (略) 上报名区域“办理电子保函”功能中点击“办理申请” (略) (略) 电子保函的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完成后,在电子交易系统本 (略) 上报名区域“办理电子保函”功能中,点击“查询状态”按钮,完成电子 (略) 电子交易系统的确认。届时,系统保函下载栏目将出现“下载投标保函”,状态会显示为“正常履约”。( (略) 此操作或无法查询到保函状态,将导致无法正常上传投标文件)

3.7.3

签字盖章

1.所有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的地方都应用投标人单位的CA用章;

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章)的地方都应用法定代表人CA用章

3.7.4

投标文件

1. (略) , (略) 上递交:进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系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 (略) 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确认并签名”,逾 (略) 上投标无效;( (略) 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具体操作流程可在 (略) 公 (略) 网下载的投标用户手册查看), (略) 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材料。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 (略) 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 (略) 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4.1

递交投标文件

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本 (略) 全流程电子投标、评标。

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在http:/ 点击查看>> (略) 下载)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加密文件上传至系统当中。

4.2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见招标文件开标程序

6.1.1

(略) 的组建

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相关技术、经济专家4人。 (略) 人在开标前从 (略) 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企业担保、银行保函或现金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 (略) 人决定

* .2

是 (略) 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2名

* .1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略) 人控制价 (略) 理。

第 * 标段: 点击查看>> . * 元( * 佰 * * * 万 * 仟 * 佰 * * * 元 * 角 * 分)

第 * 标段: 点击查看>> . * 元( * 佰 * * * 万 * 仟 * 佰零 * 元 * 角 * 分)

第 * 标段: 点击查看>> .4元( * 佰 * * * 万零 * 佰 * * * 元 * 角)

第 * 标段: 点击查看>> . * 元( * 佰 * * * 万 * 仟 * 佰 * * * 元 * 角 * 分)

第 * 标段: 点击查看>> . * 元( * 佰 * * * 万 * 仟 * 佰 * * * 元 * 角 * 分)

备注:

1: (略) 人所有。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略) 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 (略) 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略) 代理公司负责。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次招标的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次招标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次招标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略) 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 (略) 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 (略) 代理服务的;

(6) (略) 代理机构同为 * 个法定代表人的;

(7) (略) 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 (略) 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 *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 )在最近 * 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4 对投标人的其它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略) 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略)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略) 的, (略) (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略) 。

1.9.2 投 (略) 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 (略) 负 (略) 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 (略) 中 (略) 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 * 投标预备会

1. * .1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 * .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 (略) 代理人。

1. * .3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 天前,招标人 (略) 提问题的澄清, (略) 文件的投标人。 (略) (略) 分。

1. * .4 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 分包

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

1. * 偏离

(略) 文件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 *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 (略) 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 (略) 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略) (略) 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略) 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 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 (略) 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 天前, (略) 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 天,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 (略) 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通知。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 天前, (略) 文件, (略) 文件的投标人。 (略) 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 (略) 代理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3.3 (略) 人负责。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投标保证金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6、资格审查材料

7、完成类似项目

8、项目管理机构

9、承诺书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 、优惠及服务承诺;

* 、施工组织设计

* 、其他

3.2 投标报价

3.2.1 (略) 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为依据,结合企业 (略) 投标报价,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税金按规定计取。

3.2.2 投标报价方式:就招 (略) 工 (略) 报价。 (略) 文 (略) 附的图纸(若有) (略) 计算确定, (略) 负责。

3.2.3 投标人可 (略) 踏勘以充分 (略) 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条件与限制及本项目其他相关工程的施工干扰和协调。因投标人任何忽 (略) 情况而引起的工程索赔或费用增加,招标人将不批准。

3.2.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 * 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 (略) 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必须按照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 (略) 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 (略) 理。

3.4.3 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并签订了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 * 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略) 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可以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 (略) 人签订合同的, (略) 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 (略) 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 (略) 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略) 的项目的中标人, (略) (略) 门责令改正, (略) 中标金额千分之十以下罚款。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 (略) 需资料;

3.5.2 “完成的类似项目”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 * 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6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略) 分。其中,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 (略) 人的承诺。

3.7.2 (略) 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略) 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1.2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略) 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1. * .4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略) 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 (略) 分。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 (略) 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略) 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开标程序

5.1.1 投标企业不需 (略) ,等开标时间截止后,各 (略) 在 * 分钟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超过时限 (略) 理;在评标期间,各投标单位必须安排专人值守,确保在线,随 (略) 在线问询, (略) 发起质疑3 (略) 答疑的,视为放弃答疑机会。
5.1.2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操作手册见附件。未按附件操作指南要求操作或因投标企业电脑环境设置不当造成无法解密的,后果由 (略) 承担。

6. 评标

6.1 (略)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 (略) 负责。 (略) 人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略) 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略)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 * 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略) (略) (略) 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 (略) 投标有关活动 (略) (略) 政 (略) 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略) 按照第 * 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略) 评审。第 * 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略) 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招标 (略)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排名第 * 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 (略) 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 (略)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以此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招标人将对中 (略) 公示, (略) (略) ,公示期为3日历天,中标结果公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3日历天后发布。

7.2 中标通知

在前附表第3.3.1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 (略) 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中标企业在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之前,必须从其基本账户按照工程中标价的2%向 (略) (略) (略)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承诺 * 旦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时可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于划支。

7.4.2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7.4. (略) 人有下列情形之 * 的, (略) (略) 门责令改正, (略) 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略) 分:

(1)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

(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

(4)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

(5)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8. (略)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 * 的, (略) :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 (略) 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

(3)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4) (略) 人签订合同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 * 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项目, (略) 。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略) 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 (略) (略)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 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或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 (略) 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 (略) 、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 (略) 动。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 * 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XML

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有 * 条及以上相同,或者记录的硬件信息中存在

* 条及以 (略) 卡 MAC 地址(如有)、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招标控制

价的 XML 格式文件或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发布之前的软硬件信息相同的除外),或者不同投

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XML 电子文档除外)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

在 * 条及以 (略) 卡 MAC 地址(如有)、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视为“不

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 * 单位或者个人编制”,认定为围标串标;

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 * 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

(略) 卡 MAC 地址、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 (略) 上传电子投标

文件的除外)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 * 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认定为围标串标;

8、不同投标人为同 * 法定代表人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 * 人;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 * 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经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 * 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异常 * 致” ,认定为围标串标;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 * 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不同投标人的保证金汇入交

易系统自动生成的同 * 账号的,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 * 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

转出” ,认定为围标串标。

*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 、投标 (略) 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 、 (略) 系统自动对比各投标人 IP 地址;

* 、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 (略) 为。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根据《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 、 * 、 * 、 * 条规定,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 * 的, (略) 依法认定 (略) 理:

第 * 十 * 条 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 *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 * )投标 (略) 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 * ) (略) 、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 *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 (略) 动。

第 * 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 * 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 * 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 *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 * 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 * 人;

(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 * 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 * 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第 * 十 * 条 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 *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 * )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略) 成员等信息;

( *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 *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 *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 *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 (略) 为。

第 * 十 * 条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 * 十 * 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 * 十 * 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 (略) 为:

( *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 *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 *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 *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 * )其他 (略) 为。

9.3 (略) 成员的纪律要求

(略) 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略) 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略) ,不得使用第 * 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 (略) 评标。评标工作结束后, (略) 有关监督人员对评标专家的履职 (略) 评价,填写《 (略) 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评表》或《 (略) 省政府采购专家库评标专家考评表》,交至交易管理股,定期汇总后上传至省市公管办。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略) 。

9.5 投诉

(略) 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须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公示期)以书面 (略) (略) 门投诉。投标人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略) (略) 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副本。

* .3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评标结束后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略) 》、《 (略) 公 (略) 》公示评标结果。

* 、招标控制价

* .1招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招标代理费

* .1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 (略) 办法》(计价格[ * 号)、《 (略) 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 * 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 号的规定。
附件 * :

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我方经过仔细阅读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 日


附件 * :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

2、………

(略) 文件第2章附件 * 格式在年月日前回复确认,同时采用传真方式发至。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日


附件 * :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补充):

1、………

2、………

(略) 文件第2章附件 * 格式在年月日前回复确认,同时采用传真方式发至。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日


附件 * :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确认

编号:

(招标人名称)

你方年月日发送的(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修改通知),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

_____年月日,(文件名称及编号),共____页,共____条;

1、

2、

……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日


附件 * :

中标通知书

编号: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项目负责人:(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 (略) 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7.3.1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 * :

中标结果通知书

编号: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方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 * 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 * 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电子签名

报价唯 *

只能有 * 个有效报价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1.3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 * 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 分)

施工组织设计: *

项目管理机构: 7

投标报价: *

其他评分因素:3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略) 人不予接受, (略) 理。

(1) (略) 控制价 * %~ * %(含 * %、 * %)之间的参与评标基准值的计算,同时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完整的工程量清单,且要求清单中单价与合价、合价与总价均应保持 * 致。 (略) 控制价 * %时,该投标报价不参与计算评标基准值, 在报价计分时仍予以计分, (略) 控 (略) 理。

(2)评标基准值=招标控制价的 * %+参与评标基准值计算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 * %; (略) 控制价 * %~ * %(含 * %、 * %)之间的,则评标基准值=招标控制价的 * %。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 *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 分)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2-8分,评委酌情赋分。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2-8分,评委酌情赋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1-6分,评委酌情赋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1-6分,评委酌情赋分。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1-5分,评委酌情赋分。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1-5分,评委酌情赋分。

资源配备计划(人员和设备)

1-2分,评委酌情赋分。

施工总平面图

1-2分,评委酌情赋分。

其他服务承诺

1-5分,评委酌情赋分。

2.2.4

(2)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7分)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2分)

项目经理自 * 日以来承担的类似项目的业绩的,每提供 * 个得1分,最多得2分。(中标通知书同时具备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技术负责人(1分)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

其他主要人员(4分)

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具有相应岗位证书,每提供 * 个得1分。本项共4分。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满分 * 分)

投标总报价

( * 分)

以评标基准值为基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等者得基本分 * 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扣1分的比例在 * 分 (略) 扣分,扣完为止;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值1%加1分的比例在 * (略) 加分,最多加1分;满分后,按每再低于评标基准值1%扣1分的比例在满分 (略) 扣分,扣完为止。

2.2.4(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3分)

投标人的业绩(3分)

投标人 * 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项目,每提供 * 个得1分,最多得3分。(中标通知书同时具备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 (略) 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 (略) 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略) 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和第4.1.1.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略) 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 (略) 初步评审。有 *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 * 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 * 项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 (略) 为的;

(3) (略) 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 (略) 按以下原则对 (略) 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 * 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 * 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略) 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 (略) 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略) 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 * 位“ * 舍 * 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略)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略) 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 (略) 可以书面形式要 (略) 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 (略) 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 (略) 补正。 (略)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 (略) 分。

3.3.3 (略) 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 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 (略) 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略) 完成评标后, (略) 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 *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 * 节 通用合同条款1. * 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 (略) 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中标通知书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是中标通 (略) 分。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 (略) 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 (略) 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以及合同双方当事 (略) 作的修改或补充。

1.1.1.7 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

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 (略) 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

1.1.1.9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 (略) 地的全权负责人。

1.1.2.5 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 (略) 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国家强制监理的,监理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

1.1.2.6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 (略) (略) 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1.1.3.2 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 (略) 分的机电设备、仪器装置、运载工具及其他同类的设备和装置。

1.1.3.3 (略) 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 (略) 所,以及在合同中指 (略) (略) (略) ,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1.4 日期

1.1.4.1 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6.2款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

1.1.4.2 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6.2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

1.1.4.3 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 (略) 需的期限,包括按第6.3款、第6. (略) 作的变更。

1.1.4.4 竣工日期:指第1.1.4.3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1.1.4.5 缺陷责任期: (略) 第 * .1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1.1.4.6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 * 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 : * 。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签约合同价: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的合同总金额。

1.1.5.2 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 (略) 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 (略) 合同过程中按 (略) 的变更和调整。

1.1.5.3 费用: (略) (略) 发生的或 (略) 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5.4 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 (略) 列的暂列金额,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 (略) 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

1.1.5.5 计日工: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 * 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价付款。

1.1.5.6 质量保证金(或称保留金):指按第 * .4款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 (略) 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

1.1.6 其他

1.1.6.1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 (略) 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略) 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承包人。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略) 分工程的大样图、加工图等,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1.7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按合同约定应当由监理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请求、申请和报批等,监理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回复期限的,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7天。

2. 发包人义务

2.1 遵守法律

(略) 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第6.2 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2.3 (略) 地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 (略) 地, (略) 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2.5 组织设计交底

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 (略) 设计交底。

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 组织竣工验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2.8 其他义务

(略) 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其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 (略) 使某项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而通用合同条款没有指明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未经发包人批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

3.1.2 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的审查或批准,对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 (略) 为而减轻或解除。

3.2 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通知承包人。

3.3 监理人员

3.3.1 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他监理 (略) 其指派的 * 项或多项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被授权监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总监理工程师撤销某项授权时,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

3.3.2监理人员对承包人文件、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已获批准,但不影响监理人在以后拒绝该项工作、工程、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权利,监理人的拒绝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3.3.3 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可在该指示发出的 * 小时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 * 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

3.3.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3.5 款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

3.4 监理人的指示

3.4.1 监理人应按第3.1 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 (略) 地机构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按第3.3.1 项约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

3.4.2 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第3.4.1 项作出的指示 (略) 。指示构成变更的, (略) 理。

3.4.3 在紧急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或被授权的监理 (略) 签发临时书面指示,承包 (略) 。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临时书面指示后 * 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书面确认函。监理人在收到书面确认函后 * 小时内未予答复的,该书面确认函应被视为监理人的正式指示。

3.4.4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只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第3.3.1 项被授权 (略) 取得指示。

3.4.5 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3.5 商定或确定

3.5.1 合同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本款对 (略) 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合同当事人协商,尽量达成 * 致。不能达成 * 致的,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后审慎确定。

3.5.2 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商定或确定的事项通知合同当事人,并附详细依据。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照第1 (略) 理。在争议解决前,双方应暂按总监理工程 (略) ,按照第 * 条的约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作出修改的,按修改 (略) 。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 * 般义务

4.1.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第3.4 款作出的指示,实施、 (略) 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4.1.2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按照合 (略) 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以及按合同约定的临时设施等。

4.1.3 (略) (略) 作业、所有施 (略) 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

4.1.4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略) 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4.1.5 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工程接收证书 (略) 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

4.1.6 (略) 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4.2 履约担保

4.2.1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 * 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 * 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4.2.2如工程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提 (略) 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提 (略) 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3 承包人项目经理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按第3.4款作出的指示,负责组织合同工程的实施。 (略) 合同发出的 * 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 (略) 地管理机构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4.4 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工程。

4.5 不利物质条件

4.5.1 不利物质条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是指承 (略) 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

4.5.2 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通知应载明不利物质条件的内容以及承包人认为不可预见的理由。监理人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 (略) 。监理人没有发出指示的,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5. (略)

5.1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按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测 (略) ,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 (略) 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

5.2 承包人应负责管 (略) 点。 (略) 点丢失或损坏的,承包人应及时修复。承包人应承 (略) 点的管理与修复费用,并在工程竣工后 (略) 点移交发包人。

6. 工期

6.1 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监理人提交进度计划。经监理人审批后的进度计划具有合同约束力,承包人 (略) 。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监理人应当指示承包人对 (略) 修订,重新提交给监理人审批。

6.2 工程实施

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承包人应在第1.1.4.3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工程。实际竣工日期在接收证书中写明。

6.3 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略) 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第6.1 (略) 。

(1)增加合同工作内容;

(2)改变合同中任何 * 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

(3)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

(5)提供图纸延误;

(6)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

(7)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

6.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由于出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异常恶劣气候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

6.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逾期竣工违约金计算方法和最高限额,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7. 工程质量

7.1 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合同约定的 (略) 。

7.2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监理人有 (略) 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 (略) 检查和检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

7.3 (略) 位覆盖前的检查

经承包人自检确认 (略) 位具备覆盖条件后,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监理 (略) 检查。 (略) 检查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 (略) 完成覆盖工作。无论监 (略) 检查,对已覆盖 (略) 位,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 (略) (略) 钻孔探测或重新检验,承包 (略) ,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未通 (略) 检查,私自 (略) 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 (略) 位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7.4 清除不合格工程

由于承包人的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造成的任何缺陷,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 (略) 补救,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8.试验和检验

8.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8.1.1 承包人应按 (略)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为监理人对上述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合同约定应由监理人与承 (略) 试验和检验的,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

8.1.2 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派员参加试验和检验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 (略) 试验和检验,并应立即将试验和检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

8.1.3 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疑问的,或为查清承包人试验和检验成果的可靠性要求承包人重新试验和检验的,可按合同约定由监理人与承 (略) 。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符合合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8.2 现场材料试验

8.2.1 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监 (略) (略) 材料试验,应由承包 (略) 所、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

8.2.2 监理人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承 (略) 所、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试验条件,进行以工程质量检查为目的的复核性材料试验,承包人应予以协助。

9. 变更

9.1 变更权

(略) 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按第9.2款约定的变更程序向承包人作出变更指示,承包 (略) 。

9.2 变更程序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 *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应审查,并在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 * 天内,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商定此估价。在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监理人应确定该估价。

9.3 变更的估价原则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 (略) 理: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9.4 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只能按照监理人的指示使用,并对 (略) 相应调整。

9.5 计日工

9.5.1 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计价子目 (略) 计算。

9.5.2 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 * 项变更工作,应从暂列金额中支付,承包人应在该项变更的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

(l)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

(2) (略) 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

(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

(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

(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

9.5.3 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按第 * .3款的约定列入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人复核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列入进度付款。

* . 计量与支付

* .1 计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有合同约束力的进度计划,按月分解签约合同价,形成支付分解报告,送监理人批准后成为有合同约束力的支付分解表,按有合同约束力的支付分解表分期计量和支付;支付分解表应随进度计划的修订而调整;除按照第9条约定的变更外, (略) 基于的工程量即是用于竣工结算的最终工程量。

* .2 预付款

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 (略) (略) 等。预付款的额度、预付办法,以及扣回与还清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

* .3 工程进度付款

承包人应在第 * .1款约定的支付分解表确定的每个付款周期末,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合同价款;

(2)根据第9条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3)根据第 * 条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4)根据第 * .2款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

(5)根据第 * .4款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6)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7天内完成核查,并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付款证书。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的 * 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 (略) 。

* .4 质量保证金

监理人应从第 * 个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直至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或比例为止。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发包人应在 * 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并将无异议的剩余质量保证金返还承包人。

* .5 竣工结算

* .5.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价格不因物价波动和法律变化而调整。

* .5.2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监理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的7天内完成核查、准备竣工付款证书并送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应在收到后 * 天内提出具体意见或签认竣工付款证书,并在监理人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的 * 天内将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审核并提出具体意见或者签认竣工付款证书的,视为同意承包人提出的竣工付款金额。

* .5.3竣工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 (略) 。

* .6 付款延误

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 . 竣工验收

* .1 竣工验收的含义

* .1.1 竣工验收是指承包 (略) 合同工作后,发包人按 (略) 的验收。

* .1.2 (略) 国家验收的,竣工验收是国 (略) 分。 (略) 采用的各项验收和评定标准应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发包人和承包人为竣工验收提供的各项竣工验收资料应符合国家验收的要求。

* .2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当工程具备竣工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 .3 竣工和验收

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提 (略) 工程验收。发包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的,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

* .4 (略)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 (略) 工程及工 (略) ,负 (略) 所需的人员、器材和必要的条件, (略) (略) 费用。

* .5 (略)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 (略) (略) 清理,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 (略) 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 .1 缺陷责任

缺陷责任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缺陷责任期内,已交付的工程由于承包人的材料、设备或工艺不符 (略) 产生的缺陷,修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

* .2 保修责任

合同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 . 保险

* .1 保险范围

* .1.1承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筑工程 * 切险或安装工程 * 切险等保险。具体的投保险种、保险范围、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等有关内容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

* .1.2承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略) (略) (略) 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和人身意外伤害险费。

* .1.3发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略) 机 (略) 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和人身意外伤害险费,并要求其 (略) 此类保险。

* .2 未办理保险

* .2.1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 * 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另 * 方当事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 .2.2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 * 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某项保险,导致受益人未能得到保险人的赔偿,原应从该项保险得到的保险金应由负有投保义务的 * 方当事人支付。

* . 不可抗力

* .1 不可抗力的确认

* .1.1 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 (略) 合同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 (略) 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 .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及 (略) 造成的损失,收集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 * 致的,由监理人按第3.5 款商定或确定。发生争议时,按第 * (略) 。

* .2 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 * 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 (略) 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 * 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 * 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 * 方当事人和监理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 (略) 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 .3 不可抗 (略) 理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包括 (略) 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 * 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

(4)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

(5)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 违约

* .1 承包人违约

* .1.1 如果承包人拒绝或未能遵守监理人的指示,或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或违反合同不顾书面警告,监理人可发出通知,告知承包人违约。

* .1.2 如果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通知后 * 天内, (略) 的措施纠正违约,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发包人因继续完成该工程的需要,有权扣留使用 (略) 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但发 (略) 动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

* .2 发包人违约

* .2.1 如果发包人未能按合同付款,或违反合同不顾书面警告,承包人可发出通知,告知发包人违约。如果发包人在收到该通知后 * 天内未纠正违约,承包人可暂停工作或放慢工作进度。

* .2.2 如果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 * 内未纠正违约,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竣工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承包人设备和人 (略) 地,同时发包人应为承包人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但承 (略) 动不免除发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

* . 索赔

* .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 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 天内,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承包人未在前述 * 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

* .2 (略) 理程序

(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按第3.5 款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 * 步证明材料后的 * 天内, (略) 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2)承包 (略) 理结果的,发包人应 (略) 理结果答复后 * 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 (略) 理结果的,按第 * (略) 。

* .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承包人按第 * .5 款的约定接受了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合同工程接收 (略) 发生的任何索赔。

* .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l)监理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 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监理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 天内,向承包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 .5 (略) 理程序

(1)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按第3.5 款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 * 步证明材料后的 * 天内, (略) 理结果答复监理人。

(2)监理 (略) 理结果的,承包人应 (略) 理结果答复后 * 天内完成赔付。监理人 (略) 理结果的,按第 * (略) 。

* . 争议的解决

* .1 争议的解决方式

发包人和 (略) 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 (略) 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合同当事人 (略) 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 * 种方式解决:

(l)向 (略) 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 .2 (略) 解决

在提请争议评审、仲裁或者诉讼前,以及在争议评审、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可共同努力 (略) 协商解决争议。

* .3 争议评审

* .3.1 采用争议评审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争议评审的程序和规则,并在开工日后的 * 天内或在争议发生后,协商成立争议评审组。

* .3.2 发包人和承包人接受评审意见的,由监理人根据评审 (略) 协议,经争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略) 。

* .3.3 发包人或承包人不接受评审意见,并要求提交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应在收到评审意见后的 * 天内将仲裁或起诉意向书面通知另 * 方,并抄送监理人,但在仲裁或诉讼结束前应暂按总监理工程 (略) 。



第 * 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 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发包人:

1.1.2.3 承包人: (签约后填入承包人的名称)。

1.1.2.4 监理人:待定

1.1.3 工程和设备

1.1.4 日期

1.1.4.5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本合同工程的保修期为 * 年(保修期从工程移交证书中指明的完工日期算起)。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进入合同文件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是:同通用合同条款

1.7 联络

1.7.1 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 (略) 管理机构

2 发包人义务

2.3 (略) 地

2.3.1 发包人 (略) 地范围为:永久占地由发包人协调。 (略) 地的协调 (略) 解决,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

2.3.2 (略) (略) 地范围为:天然建筑材料的料源地

2.8 其它义务

补充约定 /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 (略) 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

尽管有以上规定,但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 (略) (略) 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 (略) 。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 * 般义务

4.1. * 其他义务

(1)本合同工程在设计度汛标准内的安全度汛由承包人负责,由此发生的 * 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的 * 天内, (略) (略) 供其管理人员使用,承包人 (略) 办公机构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效。 (略) 办公室建立后,承包人应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 (略) 有非本地雇员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临时居住许可证。

(3)现场施工配合与协调

承包人在实施和完成承建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过程中的 * 切作业应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借用、占用或进出其它区域,或 (略) 引起的索赔、诉讼费、损害赔偿及其他开支,并有义务提供 (略) 门配合与协调。

(4)承包人在检查合同或工程施工时,如果发现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存在任何错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

(5)承包人应按照《关于 (略) 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 (略) 发[ * ]9号)的有关规定, (略) 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并 (略) 政部门提供用工备案。

若农民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积极配合劳 (略) (略) 发生的 (略) 处理, (略) 理意见解决劳动争议。

4.3 分包

4.3.2本工程不允许承包人分包工程项目。

4.5 承包人项目经理

4.5.5项目经理不能兼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在签订合同后,如无不可抗拒的因素,不得更换。未经发包人同意,在本合同施工期内项目经理不得更换,否则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 万元,并应及时纠正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 * 切后果、补救措施及违约责任。经发包人同意更换项目经理的,须试用1个月,且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交 * 万元保证金。该项目经理在试用期内使发包人满意,发包人将无息退还保证金;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承包人须重新更换项目经理,直至发包人满意。发包人提出撤换不胜任的项目经理时,承包人应及时更换,否则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 * 切后果。

4.5.6 项目经 (略) 工作天数不得少于 * 天,发包人将根据监理人提交的考勤记录对 (略) 考评,每月每差 * 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 元(发包人批准的休假、公差除外)。

4.5.7 本合同工程的项目副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能兼任其他工程的负责人。未经发包人同意,在本合同施工期内项目副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更换,否则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 万元,并且上述人 (略) 工作天数不得少于 * 天,发包人将根据监理人提交的考勤记录对项目副经理和技 (略) 考评,每差 * 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 元(发包人批准的休假、公差除外)。

4. * 不利物质条件

4. * .1 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 /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2.1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 。工程设备: /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2.1 发包人提供的的施工设备: /

6.2.2 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 /

7 交通运输

7.1 (略) (略) 外设施

(略) (略) 外设施的约定: (略) 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8 测量放线

8.1 (略)

8.1. (略) 的约定:监理人应在本合同《技术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人应根据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国家测绘标准和本工程精度要求,测设自己 (略) ,并应在本合同《技术条款》规定的期限内, (略) 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1 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1.4 发包人提供 合同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有关勘测成果 资料,其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2. * 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围堰工程、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其中 涉及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 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

9.2. * 施工安全控制目标:无责任死亡事故发生,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重大垮(塌)事故。

9.7 文明工地

9.7.1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创建文明建设工地。

* 开工和竣工(完工)

* .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 .4.3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 /。

* .5 承包人工期延误

承包人未能按要求的完工日期完工时,逾期完工违约金按 * 元/天计,全部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不超过合同价格的5%。

* .6 工期提前

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发包人不支付提前完工奖金

* 暂停施工

* .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5) 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 /

* .2 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3) 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 /

* 工程质量

* .7 质量评定

* .7.4 重要隐蔽单元 (略) 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 (略) 门批准的项目划 (略)

* .7.7 工程合格标准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略) 最新标准;优良标准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略) 最新标准。

* .8 (略) 理

* .8.1发生质量事故时,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报告。

* .8.2质 (略) 理由发包人按 (略) 手续,承包人应配合。

* .8.3承包人应对 (略) 备案。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对质量缺陷 (略) 监 (略) 相关手续。

* .8.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竣工验收时,发包人负责 (略) 汇报并提交历 (略) 理的备案资料。

* 试验和检验

* .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 .1.5 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 (略) 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承包人负责设备的卸货、保管、安装、调试等工作,并参加验收

* .1.6 (略) 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

* 变更

* .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 .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 .5.2 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 /

* .8 暂估价

* .8.1 (1) (略) 的暂估价项目: / ; (略) 的暂估价项目:/

(2) (略) 方式选择暂估价项目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

* 价格调整

* .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固定价款,不调整。

* 计量与支付

* .2 预付款

* .2.1 预付款

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 (略) (略) 等。工程预付款待定。

1.付款时间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付款额度按照合同价款5%的比例。

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扣回,扣回办法是每次扣预付款的 * %,直至扣完为止。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解除合同时,预付款尚未扣清的,尚未扣清的预付款余额应作为承包人的到期应付款。

* .3 工程进度

* .3.1 付款周期

付款周期同计量周期。

* .3.2进度付款申请单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3份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内容:(1)付款次数或编号;(2)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3)变更金额;(4)索赔金额;(5)本次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或)应扣减的返还预付款;(6)本次扣减的质量保证金;(7)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 .3.3 工程进度付款的修正

在对以往历次已签发的进度 (略) 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漏或重复的,监理人有权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双方复核同意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 .4 质量保证金

* .4.1每个付款周期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为工程进度付款的5%,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签约合同价的5%。

* .4.2 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 * 天内,发包人将质量保证金总额的 * 半支付给承包人。在第1.1.4.5目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时,发包人将在 * 个工作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保修责任。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支付给承包人。

* .4.3 在第1.1.4.5 目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没有完成缺陷责任的,发包人有权 (略) 责 (略) 需金额相应的质量保证金余额,并有权根据第 * .3 款约定

要求延长缺陷责任期,直至完成剩余工作为止。

* .5 竣工结算(完工结算)

* .5.1 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应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 * 天内,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监理人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完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完工结算合同总价、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工程价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完工付款金额。

(2)监理人对完工付款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 (略) 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经监理人和承包人协商后,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修正后的完工付款申请单。

* .5.2 竣工(完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

(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完工付款申请单后的 * 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 * 天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完工付款证书。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核查,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完工付款申请单已经监理人核查同意。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审核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监理人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视为已经发包人同意。

(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完工付款证书后的 * 天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安全支付的,按第 * .3.3(2)目的约定,将逾期付款违约金支付给承包人。
(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完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发包人可出具完工付款申请单中承 (略) 分的临时付款证书。 (略) 分,按第 * 条的约定办理。

(4)完工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第 * .3.3(4)目的约定办理。

* .6 最终结清

* .6.1 最终结清申请单

(1)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签发后,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发包人对最终结清申请单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 (略) 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修正后的最终结清申请单。

* .6.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时间

(l)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的 * 天内,提出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 * 天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最终结清证书。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核查,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己经监理人核查同意;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审核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监理人提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视为已经发包人同意。

(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最终结清证书后的 * 天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第 * .3.3(2)目的约定,将逾期付款违约金支付给承包人。

(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最终结清证书有异议的,按第 * 条的约定办理。

(4)最终结清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第 * .3.3(4)目的约定办理。

* .7 竣工财务决算

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准确,完整、齐全的有关技术材料、工程结算的经济文件、施工图及变更与签证等

* 竣工验收(验收)

* .1 验收工作分类

本工程法人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投入使用验收、完工验收 ;政府验收包括: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 。验收条件为:(1)工程已完建;(2) (略) 了评定或验收;(3)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验收程序为:(1)听取被验及有关单位汇报;(2)检查完成情况、质量及相关档案资料;(3)讨论通过验收结论

* .2 分部工程验收

* .2.2 本工程由发包 (略) 工程验收为 / ,其余由监理人主持。

* .3 单位工程验收

* .3.4 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包括: /

* .5 阶段验收

* .5.1 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 /

* .6 专项验收

* .6.2 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

* .7 竣工验收

* .7.1本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

* .8 (略)

* .8.1 需要 (略) 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为:/

* .9 (略)

* .9. (略) 的组织:由承包人负责组织 ; 费用承担: 由 (略) (略) 费用

*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 .1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计算如下:从工程移交证书中指明的完工日期算起,缺陷责任期为 * 年。

* 保险

* .1 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 * 切险和(或)安装工程 * 切险投保人:由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名义

投保内容: 建筑工程 * 切险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 签订合同时双方共同商定

* .4 第 * 者责任险

* .4.2 第 * 者责任险保险费率: 签订合同时双方共同商定

第 * 者责任险保险金额: 签订合同时双方共同商定

* .5 其他保险

需要投保的其他内容:/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 /

* .6 对各项保险的 * 般要求

* .6.1 保险凭证

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 签订合同后3日内办理 ;

保险条件:应满足工程需要,符合本合同规定

* .6.4 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由承包人确定

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协商

* . 争议的解决

* .1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当事人 (略) 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略) 在 (略) 起诉


第 * 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 * :合同协议书(格式)

(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的施工,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标段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 * 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 (略) ,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元)。

4. 承包人项目经理:。

5.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天。

9. 本协议 * 式份。其中正本份,双方各执份,副本份,双方各执份。

* . 合同未尽事宜, (略) 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 (略) 分。

发包人:(盖单位章) 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 日年月日

附件 * :履约担保格式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我方愿意 (略) 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2. 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支付。

4. 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9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 保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月日


附件 *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格式自定)


第 * 章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网上下载)


第 * 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以与本工程有关的最新技术规范和规定为准


第 * 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

投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 标 人:(电子签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 (电子签章 )

日期:


目录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投标保证金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6、资格审查材料

7、完成类似项目

8、项目管理机构

9、承诺书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 、优惠及服务承诺;

* 、施工组织设计

* 、其他


( * )投标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 招 (略) 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的投标报价,工期为合同签订后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本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 * 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 (略) 分;

  (3) (略) 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 (略) 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

  6.(其它补充说明)。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 )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

标段:

投标人

(略) 会信用代码

投标范围

投标有效期

投标报价

(大写)

元(小写)

投标工期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投标质量

项目经理

姓名

级别

证书

编号

身份证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投 标 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年月日



2、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文件(附: (略) 转账回单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略)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略) 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6、资格审查材料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资格审查资料 (略) 需资料


7、完成类似项目

合同名称

(略) 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注:每张表格只填写 * 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每张表后附加盖公章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8、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证、身份证、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略)

(略)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9、承诺书

承诺书( * )

致:(代理机构)

(略) 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中若中标,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 * 次性支付该项目的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依照国家标准计取)。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承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承诺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承诺书( * )

现向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略) 文件 (略) 分(如有) (略) 条款(包括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资格条件、评审成交 (略) 有条款)并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
* 、优惠及服务承诺


* 、施工组织设计
* 、其他

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3、…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略) * 年以工代赈水田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招标文件

 (略) 宏祥图标

招 标 人: (略) 上集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中咨 (略)

日期: * 〇 * 〇年 *


目录

第 * 章 招标公告.............................................................. 1

第 * 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 * 章 评标办法............................................................. 29

第 *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第 * 章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62

第 * 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第 * 章 投标文件格式......................................................... *



(略) * 年以工代赈水田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略) * 年以工代赈水田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现已由发改办 (略) [ * ] * 号文件、豫发改投资[ * 号文件批准,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略) 上集镇人民政府。 (略) 条件, (略)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 年以工代赈水田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招标内容:拦河坝工程、道路工程、堤防填筑、堤顶道路工程、河道清淤护砌工程等;建设地点: (略) 上集镇境内;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 (略) 内容;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 个标段,详情如下:

第 * 标段:拦河坝和道路工程 *

第 * 标段:拦河坝工程、堤防填筑、堤顶道路工程

第 * 标段:拦河坝和道路工程 *

第 * 标段:河道清淤护砌工程 *

第 * 标段:河道清淤护砌工程 *

3、质量要求:合格;

4、计划工期: * 日历天;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的相应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 *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


3、投标 (略) 贿犯罪纪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 * 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凡列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投 (略) 页截图, (略) 由 (略) 查询核实。(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点击查看>> )或中 (略) 点击查看>> ))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略) 资格后审, (略) 文件。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 * 小时前填报上传 (略) 市公 (略) 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略) 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7、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http:/ 点击查看>> ), (略) 会监督。

* 、招标文件发售、保证金缴纳:

1、 (略) 项目, (略) 网上投标报名, (略) 文件。

2、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 * 日上午 * : * 至 * 日下午 * : * ( (略) 时间,公休日休息,下同)。

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略) 规定的起止时间内,自行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从 (略) 公 (略) 网站www.xcxggzyjyzx.com左侧“电子招投标系统”入口进入)下载采购/招标文件。(操作过程中,请务必保持CA证书在电脑端的正常接入, (略) 文件, (略) 文件将不能制作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费用:

招标文件 * 元/单位,售后不退。投标人在开 (略) 缴纳至代理机构,逾期不缴的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

5、投标保证金缴纳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两种方式。

5.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年6月2日 * : * 分。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第 * 标段: * 0元( * 万元整)

第 * 标段: * 0元( * 万 * 仟元整)

第 * 标段: * 0元( * 万元整)

第 * 标段: * 0元( * 万 * 仟元整)

第 * 标段: * 0元( * 万 * 仟元整)

5.4转账

5.4.1投标人按照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费用缴纳说明单,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足额转入费用缴纳说明单上显示的账户和账号。并在汇款附言(备注)栏按规定内容分标段填写:

点击查看>> 第标段投标保证金”

5.4.2不同投标人的保证金汇入同 * 账号的, * 经发现视为串通投标。

5.4.3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保证金 (略) 投标项目,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回执单 * 维码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依据。( (略) 绑定,视同缴费失败;“回执单”生成 * 维码图片后,缴费成功)

5.5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电子交易系统本 (略) 上报名区域“办理电子保函”功能中点击“办理申请” (略) (略) 电子保函的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完成后,在电子交易系统本 (略) 上报名区域“办理电子保函”功能中,点击“查询状态”按钮,完成电子 (略) 电子交易系统的确认。届时,系统保函下载栏目将出现“下载投标保函”,状态会显示为“正常履约”。( (略) 此操作或无法查询到保函状态,将导致无法正常上传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6.1本 (略) 全流程电子投标、评标。

6.2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 (略) 网站(http:/ 点击查看>> )交易系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3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 * 年6月 3日 9时 * 分( (略) 时间)。

6.4开标地点: (略) 公 (略) 第 * 开标室( (略) 北区楚都大 (略) 大厦 * 层)。

6.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 (略) 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 (略) 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等开标时间截止后,各 (略) 在 * 分钟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超过时限 (略) 理;解密完成后 (略) 在开标记录表电子签章确认,若在 * 分钟内未签章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认可开标结果。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待,各投标单位必须安排专人值守,确保在线,在评标期间,随 (略) 在线问询, (略) 发起质疑3 (略) 答疑的,视为放弃答疑机会。

6.6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接收。

注:各投标人可在http:/ 点击查看>> 中下载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务必提前学习手册并做好准备工作,对电脑、软件 (略) 设置(设置方 (略) 址中下载),保证项目顺利开标。

*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略) 》、《 (略) 公 (略) 》网站上发布。

请各潜在投标 (略) 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 (略) 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 (略) 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上集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上集镇 (略) 区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 (略)

地 址: (略) 大道东侧庆丰街南侧MOCO新世界A座 * 层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点击查看>>

监督单位: (略)

(略) 门代码: 点击查看>> C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路中段

监督单位: (略)

(略) 门代码: 点击查看>> B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金河镇丹江大道经济开发区

发布人:中咨 (略)

发布时间: * 日


第 * 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 名 称

编列 内 容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 (略) 上集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上集镇 (略) 区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 (略)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大道东侧庆丰街南侧MOCO新世界A座 * 层

1.1.3

项目名称

(略) * 年以工代赈水田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1.1.4

项目地点

(略) 境内

1.2.1

资金来源

专项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 %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 (略) 内容

1.3.2

标段划分

共划分5个标段

1.3.3

计划工期

* 日历天

1.3.4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略)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串标围标界定

根据《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 、 * 、 * 、 * 条规定,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 * 的, (略) 依法认定 (略) 理:

第 * 十 * 条 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 *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 * )投标 (略) 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 * ) (略) 、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 *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 (略) 动。

第 * 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 * 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 * 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 *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 * 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 * 人;

(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 * 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 * 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第 * 十 * 条 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 *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 * )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略) 成员等信息;

( *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 *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 *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 *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 (略) 为。

第 * 十 * 条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 * 十 * 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 * 十 * 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 (略) 为:

( *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 *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 *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 *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 * )其他 (略) 为。

1.9

(略)

不组织

1. *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 * .4

投标截止时间

* 6 3 9 * 分( (略) 时间)

1. *

分包

不允许

1. *

偏离

不允许

3.3.1

投标有效期

* 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3.4.1

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两种方式。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6 2 日 * : * 分。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第 * 标段: * 0元( * 万元整)

第 * 标段: * 0元( * 万 * 仟元整)

第 * 标段: * 0元( * 万元整)

第 * 标段: * 0元( * 万 * 仟元整)

第 * 标段: * 0元( * 万 * 仟元整)

4转账

4.1投标人按照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费用缴纳说明单,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足额转入费用缴纳说明单上显示的账户和账号。并在汇款附言(备注)栏按规定内容分标段填写:

“ * - * 标段投标保证金”

4.2不同投标人的保证金汇入同 * 账号的, * 经发现视为串通投标。

4.3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保证金 (略) 投标项目,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回执单 * 维码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依据。( (略) 绑定,视同缴费失败;“回执单”生成 * 维码图片后,缴费成功)

4.4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电子交易系统本 (略) 上报名区域“办理电子保函”功能中点击“办理申请” (略) (略) 电子保函的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完成后,在电子交易系统本 (略) 上报名区域“办理电子保函”功能中,点击“查询状态”按钮,完成电子 (略) 电子交易系统的确认。届时,系统保函下载栏目将出现“下载投标保函”,状态会显示为“正常履约”。( (略) 此操作或无法查询到保函状态,将导致无法正常上传投标文件)

3.7.3

签字盖章

1.所有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的地方都应用投标人单位的CA用章;

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章)的地方都应用法定代表人CA用章

3.7.4

投标文件

1. (略) , (略) 上递交:进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系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 (略) 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确认并签名”,逾 (略) 上投标无效;( (略) 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具体操作流程可在 (略) 公 (略) 网下载的投标用户手册查看), (略) 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材料。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 (略) 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 (略) 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4.1

递交投标文件

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本 (略) 全流程电子投标、评标。

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在http:/ 点击查看>> (略) 下载)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加密文件上传至系统当中。

4.2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见招标文件开标程序

6.1.1

(略) 的组建

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相关技术、经济专家4人。 (略) 人在开标前从 (略) 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企业担保、银行保函或现金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 (略) 人决定

* .2

是 (略) 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2名

* .1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略) 人控制价 (略) 理。

第 * 标段: 点击查看>> . * 元( * 佰 * * * 万 * 仟 * 佰 * * * 元 * 角 * 分)

第 * 标段: 点击查看>> . * 元( * 佰 * * * 万 * 仟 * 佰零 * 元 * 角 * 分)

第 * 标段: 点击查看>> .4元( * 佰 * * * 万零 * 佰 * * * 元 * 角)

第 * 标段: 点击查看>> . * 元( * 佰 * * * 万 * 仟 * 佰 * * * 元 * 角 * 分)

第 * 标段: 点击查看>> . * 元( * 佰 * * * 万 * 仟 * 佰 * * * 元 * 角 * 分)

备注:

1: (略) 人所有。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略) 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 (略) 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略) 代理公司负责。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次招标的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次招标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次招标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略) 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 (略) 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 (略) 代理服务的;

(6) (略) 代理机构同为 * 个法定代表人的;

(7) (略) 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 (略) 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 *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 )在最近 * 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4 对投标人的其它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略) 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略)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略) 的, (略) (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略) 。

1.9.2 投 (略) 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 (略) 负 (略) 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 (略) 中 (略) 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 * 投标预备会

1. * .1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 * .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 (略) 代理人。

1. * .3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 天前,招标人 (略) 提问题的澄清, (略) 文件的投标人。 (略) (略) 分。

1. * .4 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 分包

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

1. * 偏离

(略) 文件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 *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 (略) 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 (略) 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略) (略) 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略) 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 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 (略) 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 天前, (略) 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 天,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 (略) 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通知。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 天前, (略) 文件, (略) 文件的投标人。 (略) 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 (略) 代理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3.3 (略) 人负责。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投标保证金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6、资格审查材料

7、完成类似项目

8、项目管理机构

9、承诺书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 、优惠及服务承诺;

* 、施工组织设计

* 、其他

3.2 投标报价

3.2.1 (略) 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为依据,结合企业 (略) 投标报价,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税金按规定计取。

3.2.2 投标报价方式:就招 (略) 工 (略) 报价。 (略) 文 (略) 附的图纸(若有) (略) 计算确定, (略) 负责。

3.2.3 投标人可 (略) 踏勘以充分 (略) 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条件与限制及本项目其他相关工程的施工干扰和协调。因投标人任何忽 (略) 情况而引起的工程索赔或费用增加,招标人将不批准。

3.2.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 * 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 (略) 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必须按照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 (略) 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 (略) 理。

3.4.3 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并签订了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 * 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略) 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可以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 (略) 人签订合同的, (略) 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 (略) 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 (略) 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略) 的项目的中标人, (略) (略) 门责令改正, (略) 中标金额千分之十以下罚款。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 (略) 需资料;

3.5.2 “完成的类似项目”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 * 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6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略) 分。其中,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 (略) 人的承诺。

3.7.2 (略) 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略) 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1.2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略) 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1. * .4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略) 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 (略) 分。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 (略) 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略) 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开标程序

5.1.1 投标企业不需 (略) ,等开标时间截止后,各 (略) 在 * 分钟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超过时限 (略) 理;在评标期间,各投标单位必须安排专人值守,确保在线,随 (略) 在线问询, (略) 发起质疑3 (略) 答疑的,视为放弃答疑机会。
5.1.2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操作手册见附件。未按附件操作指南要求操作或因投标企业电脑环境设置不当造成无法解密的,后果由 (略) 承担。

6. 评标

6.1 (略)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 (略) 负责。 (略) 人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略) 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略)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 * 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略) (略) (略) 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 (略) 投标有关活动 (略) (略) 政 (略) 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略) 按照第 * 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略) 评审。第 * 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略) 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招标 (略)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排名第 * 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 (略) 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 (略)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以此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招标人将对中 (略) 公示, (略) (略) ,公示期为3日历天,中标结果公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3日历天后发布。

7.2 中标通知

在前附表第3.3.1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 (略) 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中标企业在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之前,必须从其基本账户按照工程中标价的2%向 (略) (略) (略)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承诺 * 旦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时可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于划支。

7.4.2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7.4. (略) 人有下列情形之 * 的, (略) (略) 门责令改正, (略) 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略) 分:

(1)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

(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

(4)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

(5)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8. (略)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 * 的, (略) :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 (略) 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

(3)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4) (略) 人签订合同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 * 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项目, (略) 。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略) 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 (略) (略)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 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或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 (略) 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 (略) 、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 (略) 动。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 * 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XML

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有 * 条及以上相同,或者记录的硬件信息中存在

* 条及以 (略) 卡 MAC 地址(如有)、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招标控制

价的 XML 格式文件或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发布之前的软硬件信息相同的除外),或者不同投

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XML 电子文档除外)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

在 * 条及以 (略) 卡 MAC 地址(如有)、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视为“不

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 * 单位或者个人编制”,认定为围标串标;

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 * 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

(略) 卡 MAC 地址、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 (略) 上传电子投标

文件的除外)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 * 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认定为围标串标;

8、不同投标人为同 * 法定代表人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 * 人;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 * 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经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 * 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异常 * 致” ,认定为围标串标;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 * 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不同投标人的保证金汇入交

易系统自动生成的同 * 账号的,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 * 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

转出” ,认定为围标串标。

*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 、投标 (略) 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 、 (略) 系统自动对比各投标人 IP 地址;

* 、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 (略) 为。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根据《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 、 * 、 * 、 * 条规定,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 * 的, (略) 依法认定 (略) 理:

第 * 十 * 条 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 *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 * )投标 (略) 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 * ) (略) 、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 *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 (略) 动。

第 * 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 * 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 * 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 *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 * 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 * 人;

(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 * 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 * 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第 * 十 * 条 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 *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 * )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略) 成员等信息;

( *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 *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 *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 *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 (略) 为。

第 * 十 * 条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 * 十 * 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 * 十 * 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 (略) 为:

( *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 *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 *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 *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 * )其他 (略) 为。

9.3 (略) 成员的纪律要求

(略) 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略) 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略) ,不得使用第 * 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 (略) 评标。评标工作结束后, (略) 有关监督人员对评标专家的履职 (略) 评价,填写《 (略) 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评表》或《 (略) 省政府采购专家库评标专家考评表》,交至交易管理股,定期汇总后上传至省市公管办。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略) 。

9.5 投诉

(略) 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须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公示期)以书面 (略) (略) 门投诉。投标人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略) (略) 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副本。

* .3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评标结束后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略) 》、《 (略) 公 (略) 》公示评标结果。

* 、招标控制价

* .1招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招标代理费

* .1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 (略) 办法》(计价格[ * 号)、《 (略) 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 * 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 号的规定。
附件 * :

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我方经过仔细阅读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 日


附件 * :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

2、………

(略) 文件第2章附件 * 格式在年月日前回复确认,同时采用传真方式发至。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日


附件 * :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补充):

1、………

2、………

(略) 文件第2章附件 * 格式在年月日前回复确认,同时采用传真方式发至。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日


附件 * :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确认

编号:

(招标人名称)

你方年月日发送的(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修改通知),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

_____年月日,(文件名称及编号),共____页,共____条;

1、

2、

……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日


附件 * :

中标通知书

编号: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项目负责人:(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 (略) 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7.3.1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 * :

中标结果通知书

编号: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方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 * 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 * 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电子签名

报价唯 *

只能有 * 个有效报价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1.3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 * 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 分)

施工组织设计: *

项目管理机构: 7

投标报价: *

其他评分因素:3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略) 人不予接受, (略) 理。

(1) (略) 控制价 * %~ * %(含 * %、 * %)之间的参与评标基准值的计算,同时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完整的工程量清单,且要求清单中单价与合价、合价与总价均应保持 * 致。 (略) 控制价 * %时,该投标报价不参与计算评标基准值, 在报价计分时仍予以计分, (略) 控 (略) 理。

(2)评标基准值=招标控制价的 * %+参与评标基准值计算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 * %; (略) 控制价 * %~ * %(含 * %、 * %)之间的,则评标基准值=招标控制价的 * %。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 *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 分)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2-8分,评委酌情赋分。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2-8分,评委酌情赋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1-6分,评委酌情赋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1-6分,评委酌情赋分。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1-5分,评委酌情赋分。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1-5分,评委酌情赋分。

资源配备计划(人员和设备)

1-2分,评委酌情赋分。

施工总平面图

1-2分,评委酌情赋分。

其他服务承诺

1-5分,评委酌情赋分。

2.2.4

(2)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7分)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2分)

项目经理自 * 日以来承担的类似项目的业绩的,每提供 * 个得1分,最多得2分。(中标通知书同时具备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技术负责人(1分)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

其他主要人员(4分)

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具有相应岗位证书,每提供 * 个得1分。本项共4分。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满分 * 分)

投标总报价

( * 分)

以评标基准值为基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等者得基本分 * 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扣1分的比例在 * 分 (略) 扣分,扣完为止;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值1%加1分的比例在 * (略) 加分,最多加1分;满分后,按每再低于评标基准值1%扣1分的比例在满分 (略) 扣分,扣完为止。

2.2.4(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3分)

投标人的业绩(3分)

投标人 * 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项目,每提供 * 个得1分,最多得3分。(中标通知书同时具备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 (略) 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 (略) 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略) 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和第4.1.1.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略) 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 (略) 初步评审。有 *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 * 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 * 项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 (略) 为的;

(3) (略) 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 (略) 按以下原则对 (略) 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 * 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 * 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略) 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 (略) 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略) 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 * 位“ * 舍 * 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略)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略) 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 (略) 可以书面形式要 (略) 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 (略) 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 (略) 补正。 (略)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 (略) 分。

3.3.3 (略) 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 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 (略) 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略) 完成评标后, (略) 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 *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 * 节 通用合同条款1. * 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 (略) 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中标通知书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是中标通 (略) 分。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 (略) 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 (略) 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以及合同双方当事 (略) 作的修改或补充。

1.1.1.7 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

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 (略) 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

1.1.1.9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 (略) 地的全权负责人。

1.1.2.5 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 (略) 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国家强制监理的,监理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

1.1.2.6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 (略) (略) 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1.1.3.2 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 (略) 分的机电设备、仪器装置、运载工具及其他同类的设备和装置。

1.1.3.3 (略) 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 (略) 所,以及在合同中指 (略) (略) (略) ,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1.4 日期

1.1.4.1 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6.2款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

1.1.4.2 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6.2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

1.1.4.3 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 (略) 需的期限,包括按第6.3款、第6. (略) 作的变更。

1.1.4.4 竣工日期:指第1.1.4.3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1.1.4.5 缺陷责任期: (略) 第 * .1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1.1.4.6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 * 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 : * 。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签约合同价: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的合同总金额。

1.1.5.2 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 (略) 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 (略) 合同过程中按 (略) 的变更和调整。

1.1.5.3 费用: (略) (略) 发生的或 (略) 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5.4 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 (略) 列的暂列金额,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 (略) 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

1.1.5.5 计日工: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 * 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价付款。

1.1.5.6 质量保证金(或称保留金):指按第 * .4款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 (略) 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

1.1.6 其他

1.1.6.1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 (略) 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略) 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承包人。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略) 分工程的大样图、加工图等,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1.7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按合同约定应当由监理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请求、申请和报批等,监理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回复期限的,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7天。

2. 发包人义务

2.1 遵守法律

(略) 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第6.2 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2.3 (略) 地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 (略) 地, (略) 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2.5 组织设计交底

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 (略) 设计交底。

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 组织竣工验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2.8 其他义务

(略) 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其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 (略) 使某项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而通用合同条款没有指明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未经发包人批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

3.1.2 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的审查或批准,对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 (略) 为而减轻或解除。

3.2 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通知承包人。

3.3 监理人员

3.3.1 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他监理 (略) 其指派的 * 项或多项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被授权监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总监理工程师撤销某项授权时,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

3.3.2监理人员对承包人文件、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已获批准,但不影响监理人在以后拒绝该项工作、工程、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权利,监理人的拒绝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3.3.3 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可在该指示发出的 * 小时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 * 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

3.3.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3.5 款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

3.4 监理人的指示

3.4.1 监理人应按第3.1 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 (略) 地机构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按第3.3.1 项约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

3.4.2 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第3.4.1 项作出的指示 (略) 。指示构成变更的, (略) 理。

3.4.3 在紧急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或被授权的监理 (略) 签发临时书面指示,承包 (略) 。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临时书面指示后 * 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书面确认函。监理人在收到书面确认函后 * 小时内未予答复的,该书面确认函应被视为监理人的正式指示。

3.4.4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只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第3.3.1 项被授权 (略) 取得指示。

3.4.5 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3.5 商定或确定

3.5.1 合同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本款对 (略) 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合同当事人协商,尽量达成 * 致。不能达成 * 致的,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后审慎确定。

3.5.2 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商定或确定的事项通知合同当事人,并附详细依据。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照第1 (略) 理。在争议解决前,双方应暂按总监理工程 (略) ,按照第 * 条的约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作出修改的,按修改 (略) 。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 * 般义务

4.1.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第3.4 款作出的指示,实施、 (略) 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4.1.2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按照合 (略) 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以及按合同约定的临时设施等。

4.1.3 (略) (略) 作业、所有施 (略) 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

4.1.4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略) 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4.1.5 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工程接收证书 (略) 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

4.1.6 (略) 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4.2 履约担保

4.2.1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 * 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 * 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4.2.2如工程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提 (略) 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提 (略) 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3 承包人项目经理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按第3.4款作出的指示,负责组织合同工程的实施。 (略) 合同发出的 * 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 (略) 地管理机构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4.4 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工程。

4.5 不利物质条件

4.5.1 不利物质条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是指承 (略) 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

4.5.2 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通知应载明不利物质条件的内容以及承包人认为不可预见的理由。监理人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 (略) 。监理人没有发出指示的,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5. (略)

5.1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按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测 (略) ,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 (略) 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

5.2 承包人应负责管 (略) 点。 (略) 点丢失或损坏的,承包人应及时修复。承包人应承 (略) 点的管理与修复费用,并在工程竣工后 (略) 点移交发包人。

6. 工期

6.1 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监理人提交进度计划。经监理人审批后的进度计划具有合同约束力,承包人 (略) 。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监理人应当指示承包人对 (略) 修订,重新提交给监理人审批。

6.2 工程实施

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承包人应在第1.1.4.3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工程。实际竣工日期在接收证书中写明。

6.3 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略) 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第6.1 (略) 。

(1)增加合同工作内容;

(2)改变合同中任何 * 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

(3)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

(5)提供图纸延误;

(6)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

(7)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

6.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由于出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异常恶劣气候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

6.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逾期竣工违约金计算方法和最高限额,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7. 工程质量

7.1 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合同约定的 (略) 。

7.2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监理人有 (略) 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 (略) 检查和检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

7.3 (略) 位覆盖前的检查

经承包人自检确认 (略) 位具备覆盖条件后,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监理 (略) 检查。 (略) 检查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 (略) 完成覆盖工作。无论监 (略) 检查,对已覆盖 (略) 位,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 (略) (略) 钻孔探测或重新检验,承包 (略) ,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未通 (略) 检查,私自 (略) 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 (略) 位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7.4 清除不合格工程

由于承包人的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造成的任何缺陷,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 (略) 补救,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8.试验和检验

8.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8.1.1 承包人应按 (略)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为监理人对上述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合同约定应由监理人与承 (略) 试验和检验的,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

8.1.2 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派员参加试验和检验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 (略) 试验和检验,并应立即将试验和检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

8.1.3 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疑问的,或为查清承包人试验和检验成果的可靠性要求承包人重新试验和检验的,可按合同约定由监理人与承 (略) 。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符合合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8.2 现场材料试验

8.2.1 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监 (略) (略) 材料试验,应由承包 (略) 所、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

8.2.2 监理人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承 (略) 所、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试验条件,进行以工程质量检查为目的的复核性材料试验,承包人应予以协助。

9. 变更

9.1 变更权

(略) 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按第9.2款约定的变更程序向承包人作出变更指示,承包 (略) 。

9.2 变更程序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 *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应审查,并在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 * 天内,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商定此估价。在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监理人应确定该估价。

9.3 变更的估价原则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 (略) 理: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9.4 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只能按照监理人的指示使用,并对 (略) 相应调整。

9.5 计日工

9.5.1 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计价子目 (略) 计算。

9.5.2 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 * 项变更工作,应从暂列金额中支付,承包人应在该项变更的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

(l)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

(2) (略) 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

(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

(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

(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

9.5.3 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按第 * .3款的约定列入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人复核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列入进度付款。

* . 计量与支付

* .1 计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有合同约束力的进度计划,按月分解签约合同价,形成支付分解报告,送监理人批准后成为有合同约束力的支付分解表,按有合同约束力的支付分解表分期计量和支付;支付分解表应随进度计划的修订而调整;除按照第9条约定的变更外, (略) 基于的工程量即是用于竣工结算的最终工程量。

* .2 预付款

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 (略) (略) 等。预付款的额度、预付办法,以及扣回与还清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

* .3 工程进度付款

承包人应在第 * .1款约定的支付分解表确定的每个付款周期末,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合同价款;

(2)根据第9条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3)根据第 * 条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4)根据第 * .2款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

(5)根据第 * .4款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6)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7天内完成核查,并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付款证书。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的 * 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 (略) 。

* .4 质量保证金

监理人应从第 * 个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直至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或比例为止。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发包人应在 * 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并将无异议的剩余质量保证金返还承包人。

* .5 竣工结算

* .5.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价格不因物价波动和法律变化而调整。

* .5.2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监理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的7天内完成核查、准备竣工付款证书并送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应在收到后 * 天内提出具体意见或签认竣工付款证书,并在监理人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的 * 天内将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审核并提出具体意见或者签认竣工付款证书的,视为同意承包人提出的竣工付款金额。

* .5.3竣工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 (略) 。

* .6 付款延误

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 . 竣工验收

* .1 竣工验收的含义

* .1.1 竣工验收是指承包 (略) 合同工作后,发包人按 (略) 的验收。

* .1.2 (略) 国家验收的,竣工验收是国 (略) 分。 (略) 采用的各项验收和评定标准应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发包人和承包人为竣工验收提供的各项竣工验收资料应符合国家验收的要求。

* .2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当工程具备竣工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 .3 竣工和验收

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提 (略) 工程验收。发包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的,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

* .4 (略)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 (略) 工程及工 (略) ,负 (略) 所需的人员、器材和必要的条件, (略) (略) 费用。

* .5 (略)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 (略) (略) 清理,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 (略) 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 .1 缺陷责任

缺陷责任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缺陷责任期内,已交付的工程由于承包人的材料、设备或工艺不符 (略) 产生的缺陷,修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

* .2 保修责任

合同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 . 保险

* .1 保险范围

* .1.1承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筑工程 * 切险或安装工程 * 切险等保险。具体的投保险种、保险范围、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等有关内容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

* .1.2承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略) (略) (略) 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和人身意外伤害险费。

* .1.3发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略) 机 (略) 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和人身意外伤害险费,并要求其 (略) 此类保险。

* .2 未办理保险

* .2.1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 * 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另 * 方当事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 .2.2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 * 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某项保险,导致受益人未能得到保险人的赔偿,原应从该项保险得到的保险金应由负有投保义务的 * 方当事人支付。

* . 不可抗力

* .1 不可抗力的确认

* .1.1 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 (略) 合同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 (略) 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 .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及 (略) 造成的损失,收集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 * 致的,由监理人按第3.5 款商定或确定。发生争议时,按第 * (略) 。

* .2 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 * 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 (略) 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 * 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 * 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 * 方当事人和监理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 (略) 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 .3 不可抗 (略) 理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包括 (略) 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 * 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

(4)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

(5)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 违约

* .1 承包人违约

* .1.1 如果承包人拒绝或未能遵守监理人的指示,或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或违反合同不顾书面警告,监理人可发出通知,告知承包人违约。

* .1.2 如果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通知后 * 天内, (略) 的措施纠正违约,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发包人因继续完成该工程的需要,有权扣留使用 (略) 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但发 (略) 动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

* .2 发包人违约

* .2.1 如果发包人未能按合同付款,或违反合同不顾书面警告,承包人可发出通知,告知发包人违约。如果发包人在收到该通知后 * 天内未纠正违约,承包人可暂停工作或放慢工作进度。

* .2.2 如果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 * 内未纠正违约,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竣工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承包人设备和人 (略) 地,同时发包人应为承包人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但承 (略) 动不免除发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

* . 索赔

* .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 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 天内,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承包人未在前述 * 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

* .2 (略) 理程序

(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按第3.5 款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 * 步证明材料后的 * 天内, (略) 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2)承包 (略) 理结果的,发包人应 (略) 理结果答复后 * 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 (略) 理结果的,按第 * (略) 。

* .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承包人按第 * .5 款的约定接受了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合同工程接收 (略) 发生的任何索赔。

* .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l)监理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 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监理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 天内,向承包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 .5 (略) 理程序

(1)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按第3.5 款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 * 步证明材料后的 * 天内, (略) 理结果答复监理人。

(2)监理 (略) 理结果的,承包人应 (略) 理结果答复后 * 天内完成赔付。监理人 (略) 理结果的,按第 * (略) 。

* . 争议的解决

* .1 争议的解决方式

发包人和 (略) 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 (略) 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合同当事人 (略) 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 * 种方式解决:

(l)向 (略) 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 .2 (略) 解决

在提请争议评审、仲裁或者诉讼前,以及在争议评审、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可共同努力 (略) 协商解决争议。

* .3 争议评审

* .3.1 采用争议评审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争议评审的程序和规则,并在开工日后的 * 天内或在争议发生后,协商成立争议评审组。

* .3.2 发包人和承包人接受评审意见的,由监理人根据评审 (略) 协议,经争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略) 。

* .3.3 发包人或承包人不接受评审意见,并要求提交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应在收到评审意见后的 * 天内将仲裁或起诉意向书面通知另 * 方,并抄送监理人,但在仲裁或诉讼结束前应暂按总监理工程 (略) 。



第 * 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 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发包人:

1.1.2.3 承包人: (签约后填入承包人的名称)。

1.1.2.4 监理人:待定

1.1.3 工程和设备

1.1.4 日期

1.1.4.5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本合同工程的保修期为 * 年(保修期从工程移交证书中指明的完工日期算起)。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进入合同文件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是:同通用合同条款

1.7 联络

1.7.1 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 (略) 管理机构

2 发包人义务

2.3 (略) 地

2.3.1 发包人 (略) 地范围为:永久占地由发包人协调。 (略) 地的协调 (略) 解决,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

2.3.2 (略) (略) 地范围为:天然建筑材料的料源地

2.8 其它义务

补充约定 /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 (略) 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

尽管有以上规定,但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 (略) (略) 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 (略) 。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 * 般义务

4.1. * 其他义务

(1)本合同工程在设计度汛标准内的安全度汛由承包人负责,由此发生的 * 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的 * 天内, (略) (略) 供其管理人员使用,承包人 (略) 办公机构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效。 (略) 办公室建立后,承包人应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 (略) 有非本地雇员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临时居住许可证。

(3)现场施工配合与协调

承包人在实施和完成承建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过程中的 * 切作业应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借用、占用或进出其它区域,或 (略) 引起的索赔、诉讼费、损害赔偿及其他开支,并有义务提供 (略) 门配合与协调。

(4)承包人在检查合同或工程施工时,如果发现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存在任何错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

(5)承包人应按照《关于 (略) 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 (略) 发[ * ]9号)的有关规定, (略) 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并 (略) 政部门提供用工备案。

若农民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积极配合劳 (略) (略) 发生的 (略) 处理, (略) 理意见解决劳动争议。

4.3 分包

4.3.2本工程不允许承包人分包工程项目。

4.5 承包人项目经理

4.5.5项目经理不能兼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在签订合同后,如无不可抗拒的因素,不得更换。未经发包人同意,在本合同施工期内项目经理不得更换,否则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 万元,并应及时纠正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 * 切后果、补救措施及违约责任。经发包人同意更换项目经理的,须试用1个月,且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交 * 万元保证金。该项目经理在试用期内使发包人满意,发包人将无息退还保证金;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承包人须重新更换项目经理,直至发包人满意。发包人提出撤换不胜任的项目经理时,承包人应及时更换,否则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 * 切后果。

4.5.6 项目经 (略) 工作天数不得少于 * 天,发包人将根据监理人提交的考勤记录对 (略) 考评,每月每差 * 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 元(发包人批准的休假、公差除外)。

4.5.7 本合同工程的项目副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能兼任其他工程的负责人。未经发包人同意,在本合同施工期内项目副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更换,否则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 万元,并且上述人 (略) 工作天数不得少于 * 天,发包人将根据监理人提交的考勤记录对项目副经理和技 (略) 考评,每差 * 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 元(发包人批准的休假、公差除外)。

4. * 不利物质条件

4. * .1 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 /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2.1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 。工程设备: /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2.1 发包人提供的的施工设备: /

6.2.2 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 /

7 交通运输

7.1 (略) (略) 外设施

(略) (略) 外设施的约定: (略) 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8 测量放线

8.1 (略)

8.1. (略) 的约定:监理人应在本合同《技术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人应根据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国家测绘标准和本工程精度要求,测设自己 (略) ,并应在本合同《技术条款》规定的期限内, (略) 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1 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1.4 发包人提供 合同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有关勘测成果 资料,其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2. * 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围堰工程、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其中 涉及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 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

9.2. * 施工安全控制目标:无责任死亡事故发生,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重大垮(塌)事故。

9.7 文明工地

9.7.1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创建文明建设工地。

* 开工和竣工(完工)

* .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 .4.3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 /。

* .5 承包人工期延误

承包人未能按要求的完工日期完工时,逾期完工违约金按 * 元/天计,全部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不超过合同价格的5%。

* .6 工期提前

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发包人不支付提前完工奖金

* 暂停施工

* .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5) 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 /

* .2 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3) 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 /

* 工程质量

* .7 质量评定

* .7.4 重要隐蔽单元 (略) 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 (略) 门批准的项目划 (略)

* .7.7 工程合格标准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略) 最新标准;优良标准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略) 最新标准。

* .8 (略) 理

* .8.1发生质量事故时,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报告。

* .8.2质 (略) 理由发包人按 (略) 手续,承包人应配合。

* .8.3承包人应对 (略) 备案。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对质量缺陷 (略) 监 (略) 相关手续。

* .8.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竣工验收时,发包人负责 (略) 汇报并提交历 (略) 理的备案资料。

* 试验和检验

* .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 .1.5 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 (略) 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承包人负责设备的卸货、保管、安装、调试等工作,并参加验收

* .1.6 (略) 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

* 变更

* .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 .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 .5.2 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 /

* .8 暂估价

* .8.1 (1) (略) 的暂估价项目: / ; (略) 的暂估价项目:/

(2) (略) 方式选择暂估价项目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

* 价格调整

* .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固定价款,不调整。

* 计量与支付

* .2 预付款

* .2.1 预付款

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 (略) (略) 等。工程预付款待定。

1.付款时间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付款额度按照合同价款5%的比例。

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扣回,扣回办法是每次扣预付款的 * %,直至扣完为止。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解除合同时,预付款尚未扣清的,尚未扣清的预付款余额应作为承包人的到期应付款。

* .3 工程进度

* .3.1 付款周期

付款周期同计量周期。

* .3.2进度付款申请单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3份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内容:(1)付款次数或编号;(2)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3)变更金额;(4)索赔金额;(5)本次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或)应扣减的返还预付款;(6)本次扣减的质量保证金;(7)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 .3.3 工程进度付款的修正

在对以往历次已签发的进度 (略) 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漏或重复的,监理人有权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双方复核同意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 .4 质量保证金

* .4.1每个付款周期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为工程进度付款的5%,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签约合同价的5%。

* .4.2 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 * 天内,发包人将质量保证金总额的 * 半支付给承包人。在第1.1.4.5目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时,发包人将在 * 个工作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保修责任。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支付给承包人。

* .4.3 在第1.1.4.5 目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没有完成缺陷责任的,发包人有权 (略) 责 (略) 需金额相应的质量保证金余额,并有权根据第 * .3 款约定

要求延长缺陷责任期,直至完成剩余工作为止。

* .5 竣工结算(完工结算)

* .5.1 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应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 * 天内,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监理人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完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完工结算合同总价、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工程价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完工付款金额。

(2)监理人对完工付款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 (略) 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经监理人和承包人协商后,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修正后的完工付款申请单。

* .5.2 竣工(完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

(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完工付款申请单后的 * 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 * 天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完工付款证书。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核查,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完工付款申请单已经监理人核查同意。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审核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监理人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视为已经发包人同意。

(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完工付款证书后的 * 天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安全支付的,按第 * .3.3(2)目的约定,将逾期付款违约金支付给承包人。
(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完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发包人可出具完工付款申请单中承 (略) 分的临时付款证书。 (略) 分,按第 * 条的约定办理。

(4)完工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第 * .3.3(4)目的约定办理。

* .6 最终结清

* .6.1 最终结清申请单

(1)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签发后,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发包人对最终结清申请单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 (略) 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修正后的最终结清申请单。

* .6.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时间

(l)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的 * 天内,提出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 * 天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最终结清证书。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核查,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己经监理人核查同意;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审核又未提出具体意见的,监理人提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视为已经发包人同意。

(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最终结清证书后的 * 天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第 * .3.3(2)目的约定,将逾期付款违约金支付给承包人。

(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最终结清证书有异议的,按第 * 条的约定办理。

(4)最终结清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第 * .3.3(4)目的约定办理。

* .7 竣工财务决算

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准确,完整、齐全的有关技术材料、工程结算的经济文件、施工图及变更与签证等

* 竣工验收(验收)

* .1 验收工作分类

本工程法人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投入使用验收、完工验收 ;政府验收包括: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 。验收条件为:(1)工程已完建;(2) (略) 了评定或验收;(3)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验收程序为:(1)听取被验及有关单位汇报;(2)检查完成情况、质量及相关档案资料;(3)讨论通过验收结论

* .2 分部工程验收

* .2.2 本工程由发包 (略) 工程验收为 / ,其余由监理人主持。

* .3 单位工程验收

* .3.4 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包括: /

* .5 阶段验收

* .5.1 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 /

* .6 专项验收

* .6.2 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

* .7 竣工验收

* .7.1本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

* .8 (略)

* .8.1 需要 (略) 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为:/

* .9 (略)

* .9. (略) 的组织:由承包人负责组织 ; 费用承担: 由 (略) (略) 费用

*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 .1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计算如下:从工程移交证书中指明的完工日期算起,缺陷责任期为 * 年。

* 保险

* .1 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 * 切险和(或)安装工程 * 切险投保人:由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名义

投保内容: 建筑工程 * 切险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 签订合同时双方共同商定

* .4 第 * 者责任险

* .4.2 第 * 者责任险保险费率: 签订合同时双方共同商定

第 * 者责任险保险金额: 签订合同时双方共同商定

* .5 其他保险

需要投保的其他内容:/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 /

* .6 对各项保险的 * 般要求

* .6.1 保险凭证

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 签订合同后3日内办理 ;

保险条件:应满足工程需要,符合本合同规定

* .6.4 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由承包人确定

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协商

* . 争议的解决

* .1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当事人 (略) 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略) 在 (略) 起诉


第 * 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 * :合同协议书(格式)

(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的施工,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标段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 * 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 (略) ,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元)。

4. 承包人项目经理:。

5.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天。

9. 本协议 * 式份。其中正本份,双方各执份,副本份,双方各执份。

* . 合同未尽事宜, (略) 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 (略) 分。

发包人:(盖单位章) 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 日年月日

附件 * :履约担保格式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我方愿意 (略) 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2. 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支付。

4. 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9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 保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月日


附件 *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格式自定)


第 * 章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网上下载)


第 * 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以与本工程有关的最新技术规范和规定为准


第 * 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

投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 标 人:(电子签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 (电子签章 )

日期:


目录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投标保证金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6、资格审查材料

7、完成类似项目

8、项目管理机构

9、承诺书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 、优惠及服务承诺;

* 、施工组织设计

* 、其他


( * )投标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 招 (略) 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的投标报价,工期为合同签订后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本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 * 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 (略) 分;

  (3) (略) 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 (略) 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

  6.(其它补充说明)。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 )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

标段:

投标人

(略) 会信用代码

投标范围

投标有效期

投标报价

(大写)

元(小写)

投标工期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投标质量

项目经理

姓名

级别

证书

编号

身份证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投 标 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年月日



2、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文件(附: (略) 转账回单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略)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略) 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6、资格审查材料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资格审查资料 (略) 需资料


7、完成类似项目

合同名称

(略) 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注:每张表格只填写 * 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每张表后附加盖公章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8、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证、身份证、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略)

(略)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9、承诺书

承诺书( * )

致:(代理机构)

(略) 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中若中标,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 * 次性支付该项目的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依照国家标准计取)。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承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承诺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承诺书( * )

现向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略) 文件 (略) 分(如有) (略) 条款(包括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资格条件、评审成交 (略) 有条款)并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
* 、优惠及服务承诺


* 、施工组织设计
* 、其他

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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