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安乐泉景区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书(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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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安乐泉景区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书(01号)



宜 (略) 安乐泉景区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书( * 号)


各投标人,现将宜 (略) 安乐泉景区升级改造项目设计- (略) 文件补遗如下:

* 、招标文件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 .5条报价评审 “1、建安工程费下浮比例范围在2%- * %之外(投标报价高于或低于此下浮比例范围为无效报价)”调整为:“建安工程费下浮比例范围在 * %以内(投标报价下浮比例高于 * %为无效报价)”。

* 、招标文件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 . * 条其他事项 “4、名贵树木(罗汉松、黑松等)单独拨付款:详见合同专用条款”调整为:“单价(单颗)超过1万元的苗木单独拨付款:详见专用合同条款”。

* 、招标文件第 * 章合同条款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第 * .1.2条工程建安费“按 * 年《 * 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 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川建发【 * 】5号)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组价,并按 * .1.4条计取总价措施费、规费后,按照投标报价下浮比例办理结算,其中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价格由发包人认质认价,其余材料按照 * 川省建设工程 (略) 主办的《工程造价信息》发布 (略) 材料调差,若《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则参考 (略) 市周边地区信息 (略) 调查由发、承包双方共同确定,由发包人认质核价的材料、工程设备、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不进入总价下浮,按《工程造价信息》调差的材料、工程设备,进入总价下浮”调整为:“按 * 年《 * 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 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川建发【 * 】5号)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组价,按照投标报价下浮比例办理结算,并按 * .1.4条计取总价措施费、规费后,其中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价格由发包人认质认价,其余材料按照 * 川省建设工程 (略) 主办的《工程造价信息》发布 (略) 材料调差,若《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则参考 (略) 市周边地区信息 (略) 调查由发、承包双方共同确定,由发包人认质核价的材料、工程设备、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不进入总价下浮,按《工程造价信息》调差的材料、工程设备,进入总价下浮”。

* 、招标文件第 * 章合同条款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第 * .4.4条第(2)款本工程无预付款,分 * 种付款方式“2)绿化苗木付款方式”调整为:“2)绿化苗木付款方式(以下付款均含栽种和养护费用)”。

* 、招标文件第 * 章合同条款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第 * 条“合同价格包括勘察设计费(含方案设计等评审费)、工程建安费”调整为:“合同价格包括设计费(含方案设计等评审费)、工程建安费”。

* 、招标文件第 * 章合同条款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第 * .4.4条第(2)款第2)项绿化苗木付款方式“③名贵树木(罗汉松、黑松等)单独拨付款”调整为:“单价(单颗)超过1万元的苗木单独拨付款”。

* 、招标文件第 * 章合同条款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第 * .4.4条第(2)款第2)项“①全部苗木(不含名贵树木)栽好由 (略) 代表及监理签字 (略) 苗木完成,付至苗木价值的 * %”调整为:“①全部苗木(不含单价(单颗)超过1万元的苗木)栽好由 (略) 代表及监理签字 (略) 苗木完成,付至苗木价值的 * %”。

* 、招标文件第 * 章合同条款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第 * 条竣工结算新增:“按实收方办理结算”。

* 、招标文件第 * 章合同条款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第 * .2.2条竣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按国家 (略) 适用标准和规范”调整为:“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未达到方案呈现的效果不予以验收和办理结算款项,同时按国家 (略) 适用标 (略) ”。

十、招标文件第 * 章合同条款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第 * 条补充条款新增:“ * . * 超过中标限额设计的约定:(1)由发包人变更、调整导致超 (略) 分,由发包人承担;(2)由承包人设计和施工原因导致超过限额的, (略) 承担”。

十 * 、删除招标文件第 * 章合同条款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条第1. * 款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十 * 、删除招标文件第 * 章合同条款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第 * 条变更。

十 * 、其他信息不变。

宜 (略)

* 日


宜 (略) 安乐泉景区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书( * 号)


各投标人,现将宜 (略) 安乐泉景区升级改造项目设计- (略) 文件补遗如下:

* 、招标文件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 .5条报价评审 “1、建安工程费下浮比例范围在2%- * %之外(投标报价高于或低于此下浮比例范围为无效报价)”调整为:“建安工程费下浮比例范围在 * %以内(投标报价下浮比例高于 * %为无效报价)”。

* 、招标文件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 . * 条其他事项 “4、名贵树木(罗汉松、黑松等)单独拨付款:详见合同专用条款”调整为:“单价(单颗)超过1万元的苗木单独拨付款:详见专用合同条款”。

* 、招标文件第 * 章合同条款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第 * .1.2条工程建安费“按 * 年《 * 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 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川建发【 * 】5号)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组价,并按 * .1.4条计取总价措施费、规费后,按照投标报价下浮比例办理结算,其中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价格由发包人认质认价,其余材料按照 * 川省建设工程 (略) 主办的《工程造价信息》发布 (略) 材料调差,若《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则参考 (略) 市周边地区信息 (略) 调查由发、承包双方共同确定,由发包人认质核价的材料、工程设备、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不进入总价下浮,按《工程造价信息》调差的材料、工程设备,进入总价下浮”调整为:“按 * 年《 * 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 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川建发【 * 】5号)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组价,按照投标报价下浮比例办理结算,并按 * .1.4条计取总价措施费、规费后,其中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价格由发包人认质认价,其余材料按照 * 川省建设工程 (略) 主办的《工程造价信息》发布 (略) 材料调差,若《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则参考 (略) 市周边地区信息 (略) 调查由发、承包双方共同确定,由发包人认质核价的材料、工程设备、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不进入总价下浮,按《工程造价信息》调差的材料、工程设备,进入总价下浮”。

* 、招标文件第 * 章合同条款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第 * .4.4条第(2)款本工程无预付款,分 * 种付款方式“2)绿化苗木付款方式”调整为:“2)绿化苗木付款方式(以下付款均含栽种和养护费用)”。

* 、招标文件第 * 章合同条款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第 * 条“合同价格包括勘察设计费(含方案设计等评审费)、工程建安费”调整为:“合同价格包括设计费(含方案设计等评审费)、工程建安费”。

* 、招标文件第 * 章合同条款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第 * .4.4条第(2)款第2)项绿化苗木付款方式“③名贵树木(罗汉松、黑松等)单独拨付款”调整为:“单价(单颗)超过1万元的苗木单独拨付款”。

* 、招标文件第 * 章合同条款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第 * .4.4条第(2)款第2)项“①全部苗木(不含名贵树木)栽好由 (略) 代表及监理签字 (略) 苗木完成,付至苗木价值的 * %”调整为:“①全部苗木(不含单价(单颗)超过1万元的苗木)栽好由 (略) 代表及监理签字 (略) 苗木完成,付至苗木价值的 * %”。

* 、招标文件第 * 章合同条款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第 * 条竣工结算新增:“按实收方办理结算”。

* 、招标文件第 * 章合同条款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第 * .2.2条竣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按国家 (略) 适用标准和规范”调整为:“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未达到方案呈现的效果不予以验收和办理结算款项,同时按国家 (略) 适用标 (略) ”。

十、招标文件第 * 章合同条款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第 * 条补充条款新增:“ * . * 超过中标限额设计的约定:(1)由发包人变更、调整导致超 (略) 分,由发包人承担;(2)由承包人设计和施工原因导致超过限额的, (略) 承担”。

十 * 、删除招标文件第 * 章合同条款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条第1. * 款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十 * 、删除招标文件第 * 章合同条款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第 * 条变更。

十 * 、其他信息不变。

宜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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