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叉街改造项目出让地配套道路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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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叉街改造项目出让地配套道路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招标公告
t
1. 招标条件t
本招标项目 * 叉街改造项目出让地配套道路工程(施工)已由 (略) 市 (略) 以榕发改审批[ * ] *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 (略) (略)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 (略)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联 (略) 有限公司。 (略) 条件, (略) 。t
2. (略) 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略) 市 (略) 区 * 叉街
2.2. 工程建设规模:
* 叉街改造项目出让地配套道路工程位于 (略) 市 (略) 区,项目包含5条路,分别为 (略) 南路(湖畔路至则连路)、湖畔路、益浩路、高湖路、则连路(原A路).道路修建总长度 * 米,规划红线宽度 * - * 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t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为: * 叉街改造项目出让地配套道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 (略) 市 (略) 区,项目包含5条路,分别为 (略) 南路(湖畔路至则连路)、湖畔路、益浩路、高湖路、则连路(原A路)。道路修建总长度 * 米,规划红线宽度 * - * 米,其中:(1) (略) 南路:起于湖畔路,向南分别与益浩路、高湖路交叉,止于则连路(原A路),路线修建起点桩号K0+ * ,终点桩号K0+ * . * ,路线修建长度 * . * 米,现状为拆迁工地,道路红线宽度 * 米,城市次干道,设计时速 * km/h。(2)湖畔路:路线总体东西走向,起于 (略) 南路,向东南止于益浩路,路线修建起点桩号K0+ * . * ,终点桩号K0+ * . * ,路线修建长度 * . * 米,道路红线宽度 * 米,城市支路,设计时速 * km/h。(3)益浩路:路线总体东西走向,起于则徐大道,向东经 (略) 南路、湖畔路后止于连 (略) 路,修建终点桩号 * . * ,路线修建长度 * . * 米, (略) 分段落为现状5米的水泥路面,其余为拆迁工地,道路红线宽度 * 米,城市次干道,设计时速 * km/h。(4)高湖路:路线总体东西走向,起于则徐大道,止于 (略) 南路,路线修建起点桩号K0+ * . * ,终点桩号K0+ * . * ,路线修建长度 * . * 米, (略) 分段落为现状6米的沥青路面,道路红线宽度 * 米,城市支路,设计时速 * km/h。(5)则连路(原A路):路线总体东西走向,起于则徐大道,向东经 (略) 南路,止于连 (略) 路,路线修建起点桩号K0+ * . * ,终点桩号K0+ * . * ,路线修建长度 * . * 米,道路现状为拆迁工地 (略) ,道路红线宽度 * 米,城市支路,设计时速 * km/h。建设的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 (略) (略) 施工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 * 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大于 * (略) 市道路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点击查看>>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 ,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t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略)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 (略) 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 (略) 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略)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 (略)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 (略)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 (略) (略) 的“福 (略) 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略) 之日的前5年内( (略) 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0。
3.6. (略) 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略) 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3.7.(1) 投标时,投标人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2)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工作人员在投标 (略) (略) 门取消 ( 或限制 ) 本项目投标;(3)根据建办市〔 * 〕 * 号、闽建筑〔 * 〕 * 号文规定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 (略) 理;(4) 依据建市[ * 号文的要求,被 (略) 主体“黑名单”的企业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5)其他要 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 (略) 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点击查看>> * : * : * 至 点击查看>> * : * : * 通过 (略) 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版(hp:/ 点击查看>> ) (略) 文件等相关资料。 (略) 文件使用榕勘测建设工程电子标书生成器V3.3.0.0及以上打开。 (略) 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 (略) 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 (略) 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t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t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点击查看>> * : * : *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点击查看>>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略) 转账的形式, (略) (略) 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招[ * 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 (略) 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保函( (略) 电子保函)形式。 。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略) 同时在
(略) 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s:/ 点击查看>> )、 (略) 建设工程 (略) (www. 点击查看>> )、 (略) 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版(hp:/ 点击查看>>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市 (略) 区连 (略) 路 * 号建总大厦,邮编: 点击查看>>
电子邮件:/
电话: 点击查看>> ,传 真:/
联系人:祝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联 (略) 有限公司
地址: (略) 区建新镇金达路 * 号大榕树创意园5号楼 * 室,邮编:/
电子邮件:/
电话: 点击查看>> ,传 真: 点击查看>>
联系人:林工t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略) 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版
网址:hp:/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t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市 (略) 区南江滨西大道 (略) 办公区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t
公 (略) 名称: (略) 市公共资 (略)
地址: (略) 市温泉公园路6 (略) (略) * 楼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略) 电话 点击查看>> tt

* 叉街改造项目出让地配套道路工程(施工)

答疑及补充通知

本补充通知作为 * 叉街改造项目出让地配套道路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E 点击查看>> )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 (略) 分。 (略) 文件 (略) ,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中:“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替换为以下内容:

序号

条款号

原通用合同条款内容

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

1

1.1.1. *

原文无此内容,增加以下条款

计价规范: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点击查看>> 3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略) (略) 及后续发布的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等(以下简称国标计价规范),以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补充计价规范。

本合同计价规范的优先次序如下:

(1)国标计价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

(2)“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补充计价规范;

(3)国标计价规范中的其他条文;

上述文件应认为是 * 个整体,应互为解释补充,如出现矛盾的情况以上述文件次序在前者为准。

2

3.9

原文无此内容,增加以下条款

(略) 管理人员资格及人员数量要求:

施工员不少于3人, (略) (略) 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其中市政(房建)施工员2人,水电(安装)施工员1人。

质量员不少于1人, (略) (略) 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机械员不不少于1人, (略) (略) 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试验员不少于1人, (略) (略) 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本企业颁发的《试验员证》。

材料员不少于1人, (略) (略) 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造价人员不少于1人, (略) (略) 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证书。

说明:1、 (略) 人员不得兼任,除造价人员外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2、 (略) (略) 管理人员(指除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外的),无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略) 人的要求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 (略) (略) 核对,不按规定提交资料或配备人员不满足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现场管理人员核查要求: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养老保险或注册执业证书 (略) 署单位为准。专业以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未能体现专业的,则以职称证书为准;若职称证书仍未能体现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为准。

3、注册 (略) 政区域外的在榕企业,应按照榕建筑[ * ] * 号在工程项目中标后 * 日内,向市 (略) (略) 政区域内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

4、“市政类”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工程、 (略) 、道路与桥梁、道路、桥梁、桥隧、隧道、桥梁与隧道工程、市政给排水工程、给排水工程、市政施工、道 (略) 梁、城市道路、道路与桥梁、道 (略) 梁与渡河工程、土建给排水、市政工程管理、交通土建、交通工程、交通管理工程、市政建筑施工管理”等专业。

3

5.2.2

承包人的质量管理增加以下条款

(1)建立质量责任制, (略) 应设立专职质量检查员,班组设质检员,明确各级职责,开工前应报监理工程师备案。

(2) (略) 施工人员应加强质量教育,强化质量意识, (略) 技术交底,进行应知应会的教育,施 (略) 规范和操作规程,分项工程 (略) 位必须遵循先试验后铺开施工的程序,先向监理工程师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施工准备、质量保证措施等等),监理工程师审核同 (略) 试验施工,完工后经监理工程师检验符合要求后才能铺开施工和批量生产。对“首件件”及“样板间”的施工应符合发包人的管理要求,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 (略) (略) 挂牌管理,标明作业内容及操作规序和质量要求,认真自检、互检及工序交接检验制度,要切实做好隐蔽工程的检验。

(4)要加强质量监控,确保规范规定的检验和抽检频率,现场质检的原始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可靠,不得追记,弄虚作假,接受质量检查时,必须出示资料原件。

(5)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质量活动,制定奖优惩劣的激励措施,对质量事故要做到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整顿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6)接受发包人定期与不定期的施工质量、进度、管理、 (略) 检查。安全文明各项措施( (略) * 周围墙,大门,出入口标准洗车台, (略) 地、 (略) 理, (略) ,场地排水措施,现场施工安全生产标志、标牌、标语,专人卫生保洁,保安、保健急救措施,防粉尘、防噪音、防干扰措施和绿化等)应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规定落实到位,监理工程师应做好记录, (略) 分,今后在文明施工专款中予以扣除。

(7)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违反施工技术规程操作程序和质量管理、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造成质量隐患或质量问题,经驻地监理工程师确认,发包人有权 (略) (略) 罚。凡在 * 天内连续 * 次被责令返工,每次返工工程造价在3万元以上,发包人有权按照承 (略) , (略) 。

(8)承包人不得 (略) 填方, (略) 地时应清理干净。

(9)承包人负责包内诉求件 (略) 置反馈工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遵守发包人相应的诉求件管理条例。承包人未及时查阅接收、 (略) 置或未 (略) 置的,按下列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承包人 (略) 置指令后,无法按照规定时限( (略) 件、 (略) 置时限的 * 分之 * 以内,急要件 * 分钟以内) (略) 置的,由发包人委托 (略) 处置,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支付 (略) 发生的费用支付给发包人委托的第 * 方;承包人无法按照规定时限( (略) 件、 (略) 置时限的 * 分之 * 以内,急要件 * 分钟以内)处置诉求件的,按每个诉求件 * 元支付违约金给发包人,发包人从应支付的工程款项中直接扣除。(计价方式详附件)

2、承包人未 (略) 置的,按每个诉求件 * 元支付违约金给发包人,发包人从应支付的工程款项中直接扣除;发 (略) 委 (略) 处置,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支付 (略) 发生的费用支付给发包人委托的第 * 方。(计价方式详附件)

3.承包人存在上述第1、2款情形之 * ,情节

严重的, (略) (略) 门给予承包人及其项目负责人通报批评、 (略) 罚。

4

5.5

质量争议检测

合同当事人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合同当事人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合同当事人无法达成 * 致的,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执行。

5.5 质量争议检测

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发包人指定的第 * 方工程质量 (略) 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合同当事人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合同当事人无法达成 * 致的,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执行。

5

6.1. *

原文无此内容,增加以下条款

6.1. (略) 远程视频监控管理:

承包人在施工中配置监控系统,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符合闽建建[ * ] * 号、榕建综[ * ] * 号和《关于全面实施房建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远程视频大数据管控的通知》(闽建建[ * ]5号) (略) 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的视频监控施工方案,并在 * 天内完成监控工程。在开工之前,将工地安装的远程视频监控 (略) 门 (略) 平台窗口对接。 (略) 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是 (略) 采集视频信号, (略) 络 (略) 理后接入业主及市建委 (略) ,实现对在建工地 * 小时实时监控及录像。同时,通过监控系统及时反映工程质量安全动态, (略) (略) (略) 络监控和管理。承包人须保证维护监控设施完善及过程资料的完整至工程验收完成,随时接受发包人的调阅及检查,如 * 小时内有时间段查到无录像, (略) 罚, (略) 罚 * 元。

费用 (略) 垫付,最终按实结算并以 (略) 市财 (略) 审定为准。

6.1. (略) 智慧工地管理:

承包人须根据发包人智慧工地安全监管系统方案,将系统联接入发包人自建平台。(智慧工地安全监管系统具备远程监控、环境在线监测、人员进出安全、现场设备状态监控和施工进度监督等功能, (略) 监控设施采集数据,及时反映工程质量安全动态, (略) 门对在建工地 * 小时实时监管。)承包人必须保证维护监控设施和系统的完善,以及过程资料的完整性,直至工程验收完成,随时接受发包人的远程抽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 * 小时内有时间段无法正常获取监控数据, (略) 罚, (略) 罚 * 元。

费用 (略) 垫付,最终按实结算并以 (略) 市财 (略) 审定为准。

7.3.2

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 (略) 需的许可。经发包人同意后,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应符合法律规定。监理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开工通知

发 (略) 情况,具备相应开工条件后,经发包人同意,由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发出开工通知的,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工期顺延。

6

7.5.2

在原文基础上增加以下条款

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并由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

(1)因承包人违反规范或任何工程质量 (略) 返工的,或以伪劣材料充抵合同规定的品牌、型号、质量等级的材料、或不按本合同规 (略) 配置时,经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而停工的;

(2)承包人未按 (略) 施工、或因施工组 (略) 导致发包人未能按时审批影响开工的;

(3)工程实施期间或完工 (略) 门检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技术问题需作整改的;

(4)承包人自身原因的待工待料的;

(5)工程质量未达到等级标准要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返工的。

7

8. *

原文无此内容,增加以下条款

材料要求:

1、 (略) (略) 有材料及设备的各种规格、型号、性能、参数、等级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行业、地方及设计规定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2、 (略) 文件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略) 有灯具、 * 金及配套件等材料必须是全新的和没有缺陷的,承包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供有关制造商的书面质量保证书和试验报告,以确认材料、 * 金及配套件符合要求,发包人确认后, (略) 并投入使用,未经招标人确认的材料和 (略) 的,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 (略) 承担。发包人对任何材料的认可并不分担承包人应负的责任。

3、若承包人负责选购的材料和设备等非全新或存在缺陷的,发包人有权追责,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8

* .3.4

原文无此内容,增加以下条款

变更应按照 (略) 市人民政府颁布的《 (略) 市人民政府办公 (略) 关于加强财政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榕政办[ * 号)、《 (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略) 关于 (略) 市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变更管理规定的通知》(榕政办【 * 号)、《关于 (略) 市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变更管理规定进 * 步解释的通知》(榕财建【 * 号)以及发包人制定的《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办法》、《工程项目变更管理细则》 (略) 变更审批手续。未经审批承包人不得擅自对 (略) (略) 变更,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 (略) 承担。

9

* .4.2

变更估价程序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 *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后7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变更估价申请有异议,通知承包人修改后重新提交。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后 * 天内审批完毕。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

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应计入最近 * 期的进度款中支付。

通用合同条款 * .4.2不适用于本项目。变更估价程序按下述约定办理:1、现场签证、材料调差等产生的价款调整在工程结算时报 (略) 市财 (略) 审定。2、大于 * 万,经过审查批准后的工程变更,由承包人编制预算,报监理人及发包人初审,并经 (略) 市财 (略) 审核后,审核后金额按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小于 * 万,审核后金额按照《 (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略) 关于 (略) 市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变更管理规定的通知》(榕政办【 * 号)、《关于 (略) 市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变更管理规定进 * 步解释的通知》(榕财建【 * 号)、《 (略) 关于进 * 步加强投资评审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榕财建【 * 号)以及发包人制定的《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办法》执行。

*

* . *

原文无此内容,增加以下条款

发包人有权对本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内容做合理调整,有权根据工程进度、质量、建筑观感等实际需要 (略) 分工程; (略) 的权利, (略) 的权利,承包人不得拒绝或以此要求增加任何补偿,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费用调整除外。

若因特殊原因, (略) 分工程停建、缓建或规模减小,则工程量按照实际完成量计算,发包人不另外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 (略) 调整。

*

* .3.3项第(3)

增加以下条款

但监理人有权在后续进度付款时予以修正,并在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

* .3.7

原文无此内容,增加以下条款

增加 * .3.7工程量清单核对

工程量清单按 (略) 核对与修正:

承包人如果对工程量清单有异议的(指清单错漏项且单项金额增加大于 * 万元)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 日历天内,按招标阶段的施工图纸及 (略) 市财 (略) 要求的格式向发包人提出工程量清单核对报告,并提供完整的工程量计算书复印件(加盖承包人法人单位公章)、认为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 (略) 分的简要说明和投标报价电子文件(U盘或光盘)。承包人未在上述规定时间提出异议的,不予以核对。

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会同工程量清单 (略) 审查并提出初审意见,提交 (略) 市财 (略) 复核确认后相应调整工程量及合同价款。

清单核 (略) 分的单价,适用本专用条款第 * .4款变更估价的约定。

*

* .6

原文无此内容,增加以下条款

工程竣工前,发包人 (略) 有支付(包括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等)应为本工程的专款专用资金,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资金挪作他用,发包方有权对本工程资金的 (略) 监督、审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承包人限期改正,否则,将终止月支付,直至承包人改正为止。

发包人 (略) 监管,监管内容及要求包括:

⑴承包人依约向供应商、分包商支付货款或工程款;

⑵承包人依约支付工人工资;

⑶承包人按照法律规定及时缴纳税费;

⑷承包人的用款符合用款计划且不得将工程款挪作他用。

*

* .7

原文无此内容,增加以下条款

发包人向承 (略) 有款项前,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供与当期付款金额等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增值税发票,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开具的合格发票并审核无误后,支付合同款的当期金额。

承包人未能提供增值税发票或提供给发包人的增值税发票不合格,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重新提供合格增值税发票。承包人开具发票必须确保发票 (略) 真实,相关材料品目、价款等内容与合同相 * 致,因承包人开具非法无效票据而给发包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承包方需向发包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若无法提供,发包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款项并顺延付款时间。

发票不合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税法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承包人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

* .2.2(5)中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每逾期 * 天,应以签约合同价为基数,按照 (略) 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本项目不适用

*

* .2

竣工结算审核

(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 * 天内完成核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 * 天内完成审批,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签发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监理人或发包人对竣工结算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 (略) 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提交修正后的竣工结算申请单。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 * 天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并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第 * 天起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

(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 * 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 (略) 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 * 天的,按照 (略) 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 (略) 分应在收到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后7天内提出异议,并由合同当事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 (略) 复核,或按照第 * 条〔争议解决〕 (略) 理。 (略) 分,发包人应签发临时竣工付款证书,并按本款第(2)项完成付款。承包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发包人的审批结果。

通用合同条款 * .2不适用于本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按下述约定办理:

(1)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 * 天内完成核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 * 天内完成核查,将初审意见或修改后的竣工结算报表报送 (略) 市财 (略) 审核。监理人或发包人对竣工结算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 (略) 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提交修正后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因承包人修改竣工结算报表或补充竣工结算资料而造成延误的,发包人(或监理人)的核实和确认时间相应顺延。

(2)承包人应在收到 (略) 批复的竣工结算报表后 * 天内提出竣工付款申请单,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后 * 天内完成核查,将竣工结算价款扣除缺陷责任期质量保证金后报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付款申请单后完成审查并签发竣工付款证书,金额经 (略) 批准到位后支付给承包人。

(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 (略) 分应在收到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后7天内提出异议,并由合同当事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 (略) 复核,或按照第 * 条[争议解决] (略) 理。 (略) 分,发包人应签发临时竣工付款证书,并按本款约定完成付款。

*

* .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 * 天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又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且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 * 天起视为已颁发最终结清证书。

(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7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 (略) 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 * 天的,按照 (略) 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3)承包人对发包人颁发的最终结清证书有异议的,按第 * 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办理。

通用合同条款 * .4.2不适用于本项目。最终结算申请如与本合同约定的竣工结算审核不 * 致的,按竣工结算审核相关约定办理。

(1)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 * 天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按 * .4.4第(2) (略) 支付。

(2)承包人对发包人颁发的最终结清证书有异议的,按第 * 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办理。

(3)竣工财务决算与审计

发包人负责编制本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承包 (略) 门有关规定提供竣工财 (略) 需的相关材料。

本工程接受政府竣工决算审计,承包人应予以配合。审计机构的审计调整金额与发包人签发的支付证书 (略) 门的评审金额有偏差的, (略) 应与审计机构核实、沟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核减相关工程造价的,承包人确认本工程造价及付款相应调减, (略) 分不再支付,已支付的承包人应退回给发包人。

*

* .3.3

质量保证金的退还

缺陷责任期内,承 (略) 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 * 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 (略) 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 * 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 * 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 * 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的,按本合同第 * 条约定的争议和纠 (略) 理。

通用合同条款 * .3.3不适用于本项目。发包人应按 * .4款〔最终结清〕的约定退还质量保证金。

*

* .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按第 * .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 天后,发包人仍不 (略) 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或出现第 * .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第(7)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通用合同条款 * .1.3不适用于本项目

*

* .2.2

原文无此内容,增加以下条款

承包人应承 (略) 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

* .2.4(2)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但不限于): (略) 代理费、 (略) 费、因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上涨而增加的工程造价、因法律法规变化而增加的费用、因合同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而增加的费用等。

合同解除并不解除承包 (略) 分的工程质量责任和保修责 (略) 过程中的违约责任。

*

* .4

原文无此内容,增加以下条款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 (略) 本合同未涉争议及 (略) 分。

*

*

原文无此内容,增加以下条款

* .1承包人的工 (略) 开具的发票应符合本项目资金 (略) 门要求,实行 * 般计税方法计税。承包 (略) 期内,保持 * 般纳税人身份不变。

* . (略) 后,应 (略) 门办理渣土运输卡, (略) (略) 市建筑垃圾 (略) 置管理办法,杜绝使用非法渣土车;严格按 (略) (略) 核准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卡”指定的运输路线、 (略) (略) 驶和卸放,不得丢弃、遗洒,不得乱倒、乱卸;如有违反, * 经发现,发包 (略) 门 (略) 理。发现 * 次,承包人除 (略) 的有 (略) 罚外,还须承担因此对相关单位造成的损失,并且发包人另 (略) 的处罚金额向 (略) 罚,由发包人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抵扣或从承包人的履约担保中支取。

* . (略) 后, (略) 门( (略) )指定受纳点,具体内容详“工程建 (略) 置施工合同”; (略) 门( (略) )审批受纳点,应严格按 (略) (略) 核准的“泥浆运输卡”指定的运输路线、 (略) (略) 驶和卸放,不得丢弃、遗洒,不得乱倒、乱卸,如有违反, * 经发现,承包人除 (略) 的有 (略) 罚外,还须承担因此对相关单位造成的损失,并且发包人另根 (略) 门所确认的违规运输数量 (略) 以 * 元/立方的罚款。

* .4若因特殊原因, (略) 分工程停建、缓建或规模减小,则工程量按照实际完成量计算,发包人不另外承担违约责任。

* . (略) 置按《关于加强财政性投资建 (略) 置费用核算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榕财建[ * 号) (略) 。

* .6承 (略) 发包人关于工程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如相关规章制度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如相关规章制度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

* .7合 (略) (略) 纠纷时涉及各类通知、协议等 (略) 、仲裁等司法机关各阶段审 (略) 涉及的法律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及法律后果作如下约定及确认:

(1)发包人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联络人:电话:

(2)承包人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联络人:电话:

(3)合同任意 * 方如需变更上述送达地址及联络方式的应当以 (略) 通知义务。

(4)合同 * 方 (略) 、仲裁等司法机关,发送的各类文件、文书,均可选择按上述送达地址,直接邮寄。

合同任意 * 方当事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合同 * 方 (略) 、仲裁等司法机关,发送的各类文件、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以邮寄文书投递之日起十日或者相关邮寄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以先到日期为准)。

* .8若承 (略) 人员到位率不到 * %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 .9电力、自来水、燃气、地铁及通信设施是政府、社会、企事业单位和家庭都离不开的公共事业,保护公共设施人人有责。项目建设必须遵守各项设施的保护条例。

(略) 、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地铁公司及各 (略) 信运营商加强设施保护、运维管理工作,保障各管线安全,现要求承包人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在项目开工前,必须弄清地下、地上管线位置,浅表层必须人工探挖,召开管线交底会议,做好保护措施。开挖前必须有开挖范围的管线交底记录。

(2)未经迁改的电力、自来水、燃气及通信管线设施必须采取保护措施,未采取保护措施造成破坏的,原则上谁破坏谁负责。修复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3)对被破坏的管线公共设施由各产权单位负责抢修,抢修及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支付。拒不支付的由发包方从工程款中扣除,并追加罚款。

(4)请各单位加强管线保护工作,保护措施可列入工程建设费用。

* . * 承包人工地基坑排水排放等符合《 (略) 市在建工地基坑排水排放措施技术导则》(试行)(榕建公用[ * 号)要求。

* . * 承包人人员变更按照《关于规范市政 (略) 项目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变更及请假的通知》( (略) [ * 号)办理。

承包人项目人员请假按照《关于规范市政 (略) 项目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变更及请假的通知》( (略) [ * 号)办理。

* . * 在道路路床完成后至水稳层施工之前, (略) 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第 * 方对沿线的 (略) CCTV检测,检测合 (略) 下 * 道工序,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对已完成沥青路面在CCTV检测中显示存在3、4级病害,必须重新修复,并对施工监理按照 (略) 处罚。

* . * 承包人应按《 (略) (略)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略) (略)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由发包人另册提供。

* . * 水泥稳定层的混凝土必 (略) 集中拌和,并且采用机械摊铺机摊铺。安全文明施工: (略) 标准化管理。

* . * 工程移交前并在工程通车之日起 * 个月内,由承包人负责养护管理,养护管理费用 (略) 承担。

承包人应成立养护管理工作班组并在项目周 (略) 所,工作班组组成向发包人报备。

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发包人修理通知之日起3日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的,发包人可以委 (略) 修理,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支付 (略) 发生的费用支付给发包人委托的第 * 方。

* . * 承包人须在工程通车或交工验收之日起 * 个月内办理移交事宜。

* . * 桥梁预 (略) 预制。(若有桥梁)

* . (略) 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需统 * 着装,未统 * 着装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每人次按 * 元计取。

2、招标文件第7章第4节( * )参考品牌《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中:序号 * “不锈钢水箱”增加 * 个品牌为“联展”。

* 、对招标文件的答疑:

1、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请问:职称证书上的专业为市政工程施工,是否也满足要求。

答:满足。

2、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是否可以不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 (略) 人审核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7章第4节( * )参考品牌中《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下方的说明。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单位: (略) 联 (略) 有限公司

日期: * 日



招标公告
t
1. 招标条件t
本招标项目 * 叉街改造项目出让地配套道路工程(施工)已由 (略) 市 (略) 以榕发改审批[ * ] *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 (略) (略)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 (略)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联 (略) 有限公司。 (略) 条件, (略) 。t
2. (略) 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略) 市 (略) 区 * 叉街
2.2. 工程建设规模:
* 叉街改造项目出让地配套道路工程位于 (略) 市 (略) 区,项目包含5条路,分别为 (略) 南路(湖畔路至则连路)、湖畔路、益浩路、高湖路、则连路(原A路).道路修建总长度 * 米,规划红线宽度 * - * 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t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为: * 叉街改造项目出让地配套道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 (略) 市 (略) 区,项目包含5条路,分别为 (略) 南路(湖畔路至则连路)、湖畔路、益浩路、高湖路、则连路(原A路)。道路修建总长度 * 米,规划红线宽度 * - * 米,其中:(1) (略) 南路:起于湖畔路,向南分别与益浩路、高湖路交叉,止于则连路(原A路),路线修建起点桩号K0+ * ,终点桩号K0+ * . * ,路线修建长度 * . * 米,现状为拆迁工地,道路红线宽度 * 米,城市次干道,设计时速 * km/h。(2)湖畔路:路线总体东西走向,起于 (略) 南路,向东南止于益浩路,路线修建起点桩号K0+ * . * ,终点桩号K0+ * . * ,路线修建长度 * . * 米,道路红线宽度 * 米,城市支路,设计时速 * km/h。(3)益浩路:路线总体东西走向,起于则徐大道,向东经 (略) 南路、湖畔路后止于连 (略) 路,修建终点桩号 * . * ,路线修建长度 * . * 米, (略) 分段落为现状5米的水泥路面,其余为拆迁工地,道路红线宽度 * 米,城市次干道,设计时速 * km/h。(4)高湖路:路线总体东西走向,起于则徐大道,止于 (略) 南路,路线修建起点桩号K0+ * . * ,终点桩号K0+ * . * ,路线修建长度 * . * 米, (略) 分段落为现状6米的沥青路面,道路红线宽度 * 米,城市支路,设计时速 * km/h。(5)则连路(原A路):路线总体东西走向,起于则徐大道,向东经 (略) 南路,止于连 (略) 路,路线修建起点桩号K0+ * . * ,终点桩号K0+ * . * ,路线修建长度 * . * 米,道路现状为拆迁工地 (略) ,道路红线宽度 * 米,城市支路,设计时速 * km/h。建设的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 (略) (略) 施工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 * 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大于 * (略) 市道路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点击查看>>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 ,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t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略)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 (略) 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 (略) 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略)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 (略)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 (略)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 (略) (略) 的“福 (略) 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略) 之日的前5年内( (略) 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0。
3.6. (略) 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略) 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3.7.(1) 投标时,投标人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2)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工作人员在投标 (略) (略) 门取消 ( 或限制 ) 本项目投标;(3)根据建办市〔 * 〕 * 号、闽建筑〔 * 〕 * 号文规定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 (略) 理;(4) 依据建市[ * 号文的要求,被 (略) 主体“黑名单”的企业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5)其他要 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 (略) 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点击查看>> * : * : * 至 点击查看>> * : * : * 通过 (略) 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版(hp:/ 点击查看>> ) (略) 文件等相关资料。 (略) 文件使用榕勘测建设工程电子标书生成器V3.3.0.0及以上打开。 (略) 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 (略) 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 (略) 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t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t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点击查看>> * : * : *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点击查看>>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略) 转账的形式, (略) (略) 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招[ * 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 (略) 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保函( (略) 电子保函)形式。 。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略) 同时在
(略) 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s:/ 点击查看>> )、 (略) 建设工程 (略) (www. 点击查看>> )、 (略) 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版(hp:/ 点击查看>>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市 (略) 区连 (略) 路 * 号建总大厦,邮编: 点击查看>>
电子邮件:/
电话: 点击查看>> ,传 真:/
联系人:祝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联 (略) 有限公司
地址: (略) 区建新镇金达路 * 号大榕树创意园5号楼 * 室,邮编:/
电子邮件:/
电话: 点击查看>> ,传 真: 点击查看>>
联系人:林工t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略) 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版
网址:hp:/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t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市 (略) 区南江滨西大道 (略) 办公区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t
公 (略) 名称: (略) 市公共资 (略)
地址: (略) 市温泉公园路6 (略) (略) * 楼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略) 电话 点击查看>> tt

* 叉街改造项目出让地配套道路工程(施工)

答疑及补充通知

本补充通知作为 * 叉街改造项目出让地配套道路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E 点击查看>> )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 (略) 分。 (略) 文件 (略) ,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中:“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替换为以下内容:

序号

条款号

原通用合同条款内容

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

1

1.1.1. *

原文无此内容,增加以下条款

计价规范: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点击查看>> 3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略) (略) 及后续发布的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等(以下简称国标计价规范),以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补充计价规范。

本合同计价规范的优先次序如下:

(1)国标计价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

(2)“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补充计价规范;

(3)国标计价规范中的其他条文;

上述文件应认为是 * 个整体,应互为解释补充,如出现矛盾的情况以上述文件次序在前者为准。

2

3.9

原文无此内容,增加以下条款

(略) 管理人员资格及人员数量要求:

施工员不少于3人, (略) (略) 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其中市政(房建)施工员2人,水电(安装)施工员1人。

质量员不少于1人, (略) (略) 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机械员不不少于1人, (略) (略) 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试验员不少于1人, (略) (略) 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本企业颁发的《试验员证》。

材料员不少于1人, (略) (略) 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造价人员不少于1人, (略) (略) 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证书。

说明:1、 (略) 人员不得兼任,除造价人员外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2、 (略) (略) 管理人员(指除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外的),无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略) 人的要求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 (略) (略) 核对,不按规定提交资料或配备人员不满足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现场管理人员核查要求: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养老保险或注册执业证书 (略) 署单位为准。专业以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未能体现专业的,则以职称证书为准;若职称证书仍未能体现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为准。

3、注册 (略) 政区域外的在榕企业,应按照榕建筑[ * ] * 号在工程项目中标后 * 日内,向市 (略) (略) 政区域内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

4、“市政类”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工程、 (略) 、道路与桥梁、道路、桥梁、桥隧、隧道、桥梁与隧道工程、市政给排水工程、给排水工程、市政施工、道 (略) 梁、城市道路、道路与桥梁、道 (略) 梁与渡河工程、土建给排水、市政工程管理、交通土建、交通工程、交通管理工程、市政建筑施工管理”等专业。

3

5.2.2

承包人的质量管理增加以下条款

(1)建立质量责任制, (略) 应设立专职质量检查员,班组设质检员,明确各级职责,开工前应报监理工程师备案。

(2) (略) 施工人员应加强质量教育,强化质量意识, (略) 技术交底,进行应知应会的教育,施 (略) 规范和操作规程,分项工程 (略) 位必须遵循先试验后铺开施工的程序,先向监理工程师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施工准备、质量保证措施等等),监理工程师审核同 (略) 试验施工,完工后经监理工程师检验符合要求后才能铺开施工和批量生产。对“首件件”及“样板间”的施工应符合发包人的管理要求,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 (略) (略) 挂牌管理,标明作业内容及操作规序和质量要求,认真自检、互检及工序交接检验制度,要切实做好隐蔽工程的检验。

(4)要加强质量监控,确保规范规定的检验和抽检频率,现场质检的原始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可靠,不得追记,弄虚作假,接受质量检查时,必须出示资料原件。

(5)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质量活动,制定奖优惩劣的激励措施,对质量事故要做到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整顿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6)接受发包人定期与不定期的施工质量、进度、管理、 (略) 检查。安全文明各项措施( (略) * 周围墙,大门,出入口标准洗车台, (略) 地、 (略) 理, (略) ,场地排水措施,现场施工安全生产标志、标牌、标语,专人卫生保洁,保安、保健急救措施,防粉尘、防噪音、防干扰措施和绿化等)应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规定落实到位,监理工程师应做好记录, (略) 分,今后在文明施工专款中予以扣除。

(7)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违反施工技术规程操作程序和质量管理、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造成质量隐患或质量问题,经驻地监理工程师确认,发包人有权 (略) (略) 罚。凡在 * 天内连续 * 次被责令返工,每次返工工程造价在3万元以上,发包人有权按照承 (略) , (略) 。

(8)承包人不得 (略) 填方, (略) 地时应清理干净。

(9)承包人负责包内诉求件 (略) 置反馈工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遵守发包人相应的诉求件管理条例。承包人未及时查阅接收、 (略) 置或未 (略) 置的,按下列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承包人 (略) 置指令后,无法按照规定时限( (略) 件、 (略) 置时限的 * 分之 * 以内,急要件 * 分钟以内) (略) 置的,由发包人委托 (略) 处置,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支付 (略) 发生的费用支付给发包人委托的第 * 方;承包人无法按照规定时限( (略) 件、 (略) 置时限的 * 分之 * 以内,急要件 * 分钟以内)处置诉求件的,按每个诉求件 * 元支付违约金给发包人,发包人从应支付的工程款项中直接扣除。(计价方式详附件)

2、承包人未 (略) 置的,按每个诉求件 * 元支付违约金给发包人,发包人从应支付的工程款项中直接扣除;发 (略) 委 (略) 处置,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支付 (略) 发生的费用支付给发包人委托的第 * 方。(计价方式详附件)

3.承包人存在上述第1、2款情形之 * ,情节

严重的, (略) (略) 门给予承包人及其项目负责人通报批评、 (略) 罚。

4

5.5

质量争议检测

合同当事人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合同当事人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合同当事人无法达成 * 致的,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执行。

5.5 质量争议检测

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发包人指定的第 * 方工程质量 (略) 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合同当事人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合同当事人无法达成 * 致的,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执行。

5

6.1. *

原文无此内容,增加以下条款

6.1. (略) 远程视频监控管理:

承包人在施工中配置监控系统,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符合闽建建[ * ] * 号、榕建综[ * ] * 号和《关于全面实施房建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远程视频大数据管控的通知》(闽建建[ * ]5号) (略) 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的视频监控施工方案,并在 * 天内完成监控工程。在开工之前,将工地安装的远程视频监控 (略) 门 (略) 平台窗口对接。 (略) 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是 (略) 采集视频信号, (略) 络 (略) 理后接入业主及市建委 (略) ,实现对在建工地 * 小时实时监控及录像。同时,通过监控系统及时反映工程质量安全动态, (略) (略) (略) 络监控和管理。承包人须保证维护监控设施完善及过程资料的完整至工程验收完成,随时接受发包人的调阅及检查,如 * 小时内有时间段查到无录像, (略) 罚, (略) 罚 * 元。

费用 (略) 垫付,最终按实结算并以 (略) 市财 (略) 审定为准。

6.1. (略) 智慧工地管理:

承包人须根据发包人智慧工地安全监管系统方案,将系统联接入发包人自建平台。(智慧工地安全监管系统具备远程监控、环境在线监测、人员进出安全、现场设备状态监控和施工进度监督等功能, (略) 监控设施采集数据,及时反映工程质量安全动态, (略) 门对在建工地 * 小时实时监管。)承包人必须保证维护监控设施和系统的完善,以及过程资料的完整性,直至工程验收完成,随时接受发包人的远程抽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 * 小时内有时间段无法正常获取监控数据, (略) 罚, (略) 罚 * 元。

费用 (略) 垫付,最终按实结算并以 (略) 市财 (略) 审定为准。

7.3.2

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 (略) 需的许可。经发包人同意后,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应符合法律规定。监理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开工通知

发 (略) 情况,具备相应开工条件后,经发包人同意,由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发出开工通知的,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工期顺延。

6

7.5.2

在原文基础上增加以下条款

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并由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

(1)因承包人违反规范或任何工程质量 (略) 返工的,或以伪劣材料充抵合同规定的品牌、型号、质量等级的材料、或不按本合同规 (略) 配置时,经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而停工的;

(2)承包人未按 (略) 施工、或因施工组 (略) 导致发包人未能按时审批影响开工的;

(3)工程实施期间或完工 (略) 门检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技术问题需作整改的;

(4)承包人自身原因的待工待料的;

(5)工程质量未达到等级标准要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返工的。

7

8. *

原文无此内容,增加以下条款

材料要求:

1、 (略) (略) 有材料及设备的各种规格、型号、性能、参数、等级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行业、地方及设计规定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2、 (略) 文件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略) 有灯具、 * 金及配套件等材料必须是全新的和没有缺陷的,承包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供有关制造商的书面质量保证书和试验报告,以确认材料、 * 金及配套件符合要求,发包人确认后, (略) 并投入使用,未经招标人确认的材料和 (略) 的,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 (略) 承担。发包人对任何材料的认可并不分担承包人应负的责任。

3、若承包人负责选购的材料和设备等非全新或存在缺陷的,发包人有权追责,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8

* .3.4

原文无此内容,增加以下条款

变更应按照 (略) 市人民政府颁布的《 (略) 市人民政府办公 (略) 关于加强财政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榕政办[ * 号)、《 (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略) 关于 (略) 市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变更管理规定的通知》(榕政办【 * 号)、《关于 (略) 市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变更管理规定进 * 步解释的通知》(榕财建【 * 号)以及发包人制定的《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办法》、《工程项目变更管理细则》 (略) 变更审批手续。未经审批承包人不得擅自对 (略) (略) 变更,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 (略) 承担。

9

* .4.2

变更估价程序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 *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后7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变更估价申请有异议,通知承包人修改后重新提交。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后 * 天内审批完毕。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

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应计入最近 * 期的进度款中支付。

通用合同条款 * .4.2不适用于本项目。变更估价程序按下述约定办理:1、现场签证、材料调差等产生的价款调整在工程结算时报 (略) 市财 (略) 审定。2、大于 * 万,经过审查批准后的工程变更,由承包人编制预算,报监理人及发包人初审,并经 (略) 市财 (略) 审核后,审核后金额按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小于 * 万,审核后金额按照《 (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略) 关于 (略) 市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变更管理规定的通知》(榕政办【 * 号)、《关于 (略) 市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变更管理规定进 * 步解释的通知》(榕财建【 * 号)、《 (略) 关于进 * 步加强投资评审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榕财建【 * 号)以及发包人制定的《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办法》执行。

*

* . *

原文无此内容,增加以下条款

发包人有权对本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内容做合理调整,有权根据工程进度、质量、建筑观感等实际需要 (略) 分工程; (略) 的权利, (略) 的权利,承包人不得拒绝或以此要求增加任何补偿,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费用调整除外。

若因特殊原因, (略) 分工程停建、缓建或规模减小,则工程量按照实际完成量计算,发包人不另外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 (略) 调整。

*

* .3.3项第(3)

增加以下条款

但监理人有权在后续进度付款时予以修正,并在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

* .3.7

原文无此内容,增加以下条款

增加 * .3.7工程量清单核对

工程量清单按 (略) 核对与修正:

承包人如果对工程量清单有异议的(指清单错漏项且单项金额增加大于 * 万元)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 日历天内,按招标阶段的施工图纸及 (略) 市财 (略) 要求的格式向发包人提出工程量清单核对报告,并提供完整的工程量计算书复印件(加盖承包人法人单位公章)、认为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 (略) 分的简要说明和投标报价电子文件(U盘或光盘)。承包人未在上述规定时间提出异议的,不予以核对。

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会同工程量清单 (略) 审查并提出初审意见,提交 (略) 市财 (略) 复核确认后相应调整工程量及合同价款。

清单核 (略) 分的单价,适用本专用条款第 * .4款变更估价的约定。

*

* .6

原文无此内容,增加以下条款

工程竣工前,发包人 (略) 有支付(包括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等)应为本工程的专款专用资金,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资金挪作他用,发包方有权对本工程资金的 (略) 监督、审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承包人限期改正,否则,将终止月支付,直至承包人改正为止。

发包人 (略) 监管,监管内容及要求包括:

⑴承包人依约向供应商、分包商支付货款或工程款;

⑵承包人依约支付工人工资;

⑶承包人按照法律规定及时缴纳税费;

⑷承包人的用款符合用款计划且不得将工程款挪作他用。

*

* .7

原文无此内容,增加以下条款

发包人向承 (略) 有款项前,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供与当期付款金额等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增值税发票,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开具的合格发票并审核无误后,支付合同款的当期金额。

承包人未能提供增值税发票或提供给发包人的增值税发票不合格,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重新提供合格增值税发票。承包人开具发票必须确保发票 (略) 真实,相关材料品目、价款等内容与合同相 * 致,因承包人开具非法无效票据而给发包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承包方需向发包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若无法提供,发包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款项并顺延付款时间。

发票不合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税法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承包人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

* .2.2(5)中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每逾期 * 天,应以签约合同价为基数,按照 (略) 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本项目不适用

*

* .2

竣工结算审核

(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 * 天内完成核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 * 天内完成审批,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签发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监理人或发包人对竣工结算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 (略) 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提交修正后的竣工结算申请单。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 * 天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并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第 * 天起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

(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 * 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 (略) 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 * 天的,按照 (略) 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 (略) 分应在收到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后7天内提出异议,并由合同当事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 (略) 复核,或按照第 * 条〔争议解决〕 (略) 理。 (略) 分,发包人应签发临时竣工付款证书,并按本款第(2)项完成付款。承包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发包人的审批结果。

通用合同条款 * .2不适用于本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按下述约定办理:

(1)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 * 天内完成核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 * 天内完成核查,将初审意见或修改后的竣工结算报表报送 (略) 市财 (略) 审核。监理人或发包人对竣工结算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 (略) 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提交修正后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因承包人修改竣工结算报表或补充竣工结算资料而造成延误的,发包人(或监理人)的核实和确认时间相应顺延。

(2)承包人应在收到 (略) 批复的竣工结算报表后 * 天内提出竣工付款申请单,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后 * 天内完成核查,将竣工结算价款扣除缺陷责任期质量保证金后报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付款申请单后完成审查并签发竣工付款证书,金额经 (略) 批准到位后支付给承包人。

(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 (略) 分应在收到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后7天内提出异议,并由合同当事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 (略) 复核,或按照第 * 条[争议解决] (略) 理。 (略) 分,发包人应签发临时竣工付款证书,并按本款约定完成付款。

*

* .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 * 天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又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且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 * 天起视为已颁发最终结清证书。

(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7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 (略) 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 * 天的,按照 (略) 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3)承包人对发包人颁发的最终结清证书有异议的,按第 * 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办理。

通用合同条款 * .4.2不适用于本项目。最终结算申请如与本合同约定的竣工结算审核不 * 致的,按竣工结算审核相关约定办理。

(1)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 * 天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按 * .4.4第(2) (略) 支付。

(2)承包人对发包人颁发的最终结清证书有异议的,按第 * 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办理。

(3)竣工财务决算与审计

发包人负责编制本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承包 (略) 门有关规定提供竣工财 (略) 需的相关材料。

本工程接受政府竣工决算审计,承包人应予以配合。审计机构的审计调整金额与发包人签发的支付证书 (略) 门的评审金额有偏差的, (略) 应与审计机构核实、沟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核减相关工程造价的,承包人确认本工程造价及付款相应调减, (略) 分不再支付,已支付的承包人应退回给发包人。

*

* .3.3

质量保证金的退还

缺陷责任期内,承 (略) 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 * 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 (略) 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 * 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 * 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 * 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的,按本合同第 * 条约定的争议和纠 (略) 理。

通用合同条款 * .3.3不适用于本项目。发包人应按 * .4款〔最终结清〕的约定退还质量保证金。

*

* .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按第 * .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 天后,发包人仍不 (略) 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或出现第 * .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第(7)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通用合同条款 * .1.3不适用于本项目

*

* .2.2

原文无此内容,增加以下条款

承包人应承 (略) 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

* .2.4(2)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但不限于): (略) 代理费、 (略) 费、因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上涨而增加的工程造价、因法律法规变化而增加的费用、因合同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而增加的费用等。

合同解除并不解除承包 (略) 分的工程质量责任和保修责 (略) 过程中的违约责任。

*

* .4

原文无此内容,增加以下条款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 (略) 本合同未涉争议及 (略) 分。

*

*

原文无此内容,增加以下条款

* .1承包人的工 (略) 开具的发票应符合本项目资金 (略) 门要求,实行 * 般计税方法计税。承包 (略) 期内,保持 * 般纳税人身份不变。

* . (略) 后,应 (略) 门办理渣土运输卡, (略) (略) 市建筑垃圾 (略) 置管理办法,杜绝使用非法渣土车;严格按 (略) (略) 核准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卡”指定的运输路线、 (略) (略) 驶和卸放,不得丢弃、遗洒,不得乱倒、乱卸;如有违反, * 经发现,发包 (略) 门 (略) 理。发现 * 次,承包人除 (略) 的有 (略) 罚外,还须承担因此对相关单位造成的损失,并且发包人另 (略) 的处罚金额向 (略) 罚,由发包人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抵扣或从承包人的履约担保中支取。

* . (略) 后, (略) 门( (略) )指定受纳点,具体内容详“工程建 (略) 置施工合同”; (略) 门( (略) )审批受纳点,应严格按 (略) (略) 核准的“泥浆运输卡”指定的运输路线、 (略) (略) 驶和卸放,不得丢弃、遗洒,不得乱倒、乱卸,如有违反, * 经发现,承包人除 (略) 的有 (略) 罚外,还须承担因此对相关单位造成的损失,并且发包人另根 (略) 门所确认的违规运输数量 (略) 以 * 元/立方的罚款。

* .4若因特殊原因, (略) 分工程停建、缓建或规模减小,则工程量按照实际完成量计算,发包人不另外承担违约责任。

* . (略) 置按《关于加强财政性投资建 (略) 置费用核算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榕财建[ * 号) (略) 。

* .6承 (略) 发包人关于工程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如相关规章制度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如相关规章制度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

* .7合 (略) (略) 纠纷时涉及各类通知、协议等 (略) 、仲裁等司法机关各阶段审 (略) 涉及的法律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及法律后果作如下约定及确认:

(1)发包人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联络人:电话:

(2)承包人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联络人:电话:

(3)合同任意 * 方如需变更上述送达地址及联络方式的应当以 (略) 通知义务。

(4)合同 * 方 (略) 、仲裁等司法机关,发送的各类文件、文书,均可选择按上述送达地址,直接邮寄。

合同任意 * 方当事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合同 * 方 (略) 、仲裁等司法机关,发送的各类文件、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以邮寄文书投递之日起十日或者相关邮寄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以先到日期为准)。

* .8若承 (略) 人员到位率不到 * %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 .9电力、自来水、燃气、地铁及通信设施是政府、社会、企事业单位和家庭都离不开的公共事业,保护公共设施人人有责。项目建设必须遵守各项设施的保护条例。

(略) 、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地铁公司及各 (略) 信运营商加强设施保护、运维管理工作,保障各管线安全,现要求承包人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在项目开工前,必须弄清地下、地上管线位置,浅表层必须人工探挖,召开管线交底会议,做好保护措施。开挖前必须有开挖范围的管线交底记录。

(2)未经迁改的电力、自来水、燃气及通信管线设施必须采取保护措施,未采取保护措施造成破坏的,原则上谁破坏谁负责。修复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3)对被破坏的管线公共设施由各产权单位负责抢修,抢修及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支付。拒不支付的由发包方从工程款中扣除,并追加罚款。

(4)请各单位加强管线保护工作,保护措施可列入工程建设费用。

* . * 承包人工地基坑排水排放等符合《 (略) 市在建工地基坑排水排放措施技术导则》(试行)(榕建公用[ * 号)要求。

* . * 承包人人员变更按照《关于规范市政 (略) 项目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变更及请假的通知》( (略) [ * 号)办理。

承包人项目人员请假按照《关于规范市政 (略) 项目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变更及请假的通知》( (略) [ * 号)办理。

* . * 在道路路床完成后至水稳层施工之前, (略) 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第 * 方对沿线的 (略) CCTV检测,检测合 (略) 下 * 道工序,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对已完成沥青路面在CCTV检测中显示存在3、4级病害,必须重新修复,并对施工监理按照 (略) 处罚。

* . * 承包人应按《 (略) (略)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略) (略)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由发包人另册提供。

* . * 水泥稳定层的混凝土必 (略) 集中拌和,并且采用机械摊铺机摊铺。安全文明施工: (略) 标准化管理。

* . * 工程移交前并在工程通车之日起 * 个月内,由承包人负责养护管理,养护管理费用 (略) 承担。

承包人应成立养护管理工作班组并在项目周 (略) 所,工作班组组成向发包人报备。

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发包人修理通知之日起3日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的,发包人可以委 (略) 修理,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支付 (略) 发生的费用支付给发包人委托的第 * 方。

* . * 承包人须在工程通车或交工验收之日起 * 个月内办理移交事宜。

* . * 桥梁预 (略) 预制。(若有桥梁)

* . (略) 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需统 * 着装,未统 * 着装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每人次按 * 元计取。

2、招标文件第7章第4节( * )参考品牌《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中:序号 * “不锈钢水箱”增加 * 个品牌为“联展”。

* 、对招标文件的答疑:

1、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请问:职称证书上的专业为市政工程施工,是否也满足要求。

答:满足。

2、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是否可以不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 (略) 人审核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7章第4节( * )参考品牌中《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下方的说明。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单位: (略) 联 (略) 有限公司

日期: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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