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文件
永济市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文件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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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 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不适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选投标方案 不适用,不接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备注: (略)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略) 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投标内容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设计服务期限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 * .1 项规定和第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设计方案 符合第 * 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 分) 资信业绩: * 分 设计方案: * 分 投标报价: *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 (1)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 类似项目业绩( * 分) 近 * 年( * 日以来)每完成 * 项类似设计项目,得2分,满分 * 分。 类似项目指:医院类和相关配套设计。 提供设计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在投标文件中,时间和规模以合同签订时间及规模为准,并提供原件备查。 企业获奖情况(3分) A 投标人在近 * 年( * 日以来)内,医院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国家级设计奖,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3分; B.投标人在近 * 年( * 日以来)内,医院建筑工程设 (略) 级或直辖市级设计奖,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1分; 人员配备(2分) 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各专业负责人分别具有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缺 * 项扣1分; 备注:提供设计人员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在投标文件中。 2.2.4 (2) 服务方案评分标准 总平规划( * 分) 布局科学合理,功能区域划分明确合理(0-5分); (略) 设计总体要求及设计规范,外部交通组织科 (略) 使用要求(0-3分);平面布置疏密适宜,与城市道路、环境有机结合、符合环保要求(0-2分) 立意构思(5分) 构思新颖,特点鲜明,富有创意。设计理念国内领先, (略) 建筑发展方向,概念新颖且具备可实施性(0-5分)。 建设及技术设计( * 分) A.符合招标项目功能要求的设计规范,建筑使用功能设计合理,使用内容设计完整无遗漏,建筑总面积和单项面积符合标书和功能要求(0- * 分)。 B. (略) 及功能设计先进、合理,分区清晰, (略) 科学合理(0-5分); C. (略) 车流、物流、医患、洁污等垂直水平流线科学合理(0-5分); D.充分尊重患者及医生的需求感受(0-5分); E.合理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0-5分); 美观协调(5分) A.有符合招标项目性质要求的建筑特性和建筑韵律美,与环境巧妙结合,精致与大气溶为 * 体, (略) 处的自然环境、城市景观协调(0-3分); B.建筑造型美观、经济、适用,结构设计合理,与 (略) 会发展理念紧密结合(0-2分); 成果表达( * 分) A. (略) 文件的要求;设计文件与效果图等内容完整,说明、表达正确,与周边关系反映准确(0-3分)。 (略) 要求,图纸绘制和说明体现 * 定深度(0-5分); B.方案估算文件详细合理(0-2分); 节能环保(3分) 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 9要求,有明确的节能环保的合理设计,与当地情况紧密结合(0-3分) 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3分) 满足项目需求 工作重点、难点分析(2分) 重点、难点突出, (略) 的解决办法。 合理化建议(2分) (略) 的合理化建议。 2.2.4(3)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 * -偏差率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 (略) 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 (略) 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略) 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略) 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 * 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略) 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 (略) 初步评审。有 *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 * 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1) (略)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略) 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略) 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 (略) 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 (略) 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 * 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 * 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略) 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 (略) 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 (略) 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 (略) 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 * 位“ * 舍 * 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略)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 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 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略) 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 (略) 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 * 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 (略) 。 (略)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 (略) 分。 3.3.3 (略) 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 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 (略) 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 (略)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略) 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无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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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 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 * 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不适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选投标方案 不适用,不接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备注: (略)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略) 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投标内容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设计服务期限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 * .1 项规定和第 *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设计方案 符合第 * 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 分) 资信业绩: * 分 设计方案: * 分 投标报价: *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 (1)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 类似项目业绩( * 分) 近 * 年( * 日以来)每完成 * 项类似设计项目,得2分,满分 * 分。 类似项目指:医院类和相关配套设计。 提供设计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在投标文件中,时间和规模以合同签订时间及规模为准,并提供原件备查。 企业获奖情况(3分) A 投标人在近 * 年( * 日以来)内,医院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国家级设计奖,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3分; B.投标人在近 * 年( * 日以来)内,医院建筑工程设 (略) 级或直辖市级设计奖,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1分; 人员配备(2分) 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各专业负责人分别具有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缺 * 项扣1分; 备注:提供设计人员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在投标文件中。 2.2.4 (2) 服务方案评分标准 总平规划( * 分) 布局科学合理,功能区域划分明确合理(0-5分); (略) 设计总体要求及设计规范,外部交通组织科 (略) 使用要求(0-3分);平面布置疏密适宜,与城市道路、环境有机结合、符合环保要求(0-2分) 立意构思(5分) 构思新颖,特点鲜明,富有创意。设计理念国内领先, (略) 建筑发展方向,概念新颖且具备可实施性(0-5分)。 建设及技术设计( * 分) A.符合招标项目功能要求的设计规范,建筑使用功能设计合理,使用内容设计完整无遗漏,建筑总面积和单项面积符合标书和功能要求(0- * 分)。 B. (略) 及功能设计先进、合理,分区清晰, (略) 科学合理(0-5分); C. (略) 车流、物流、医患、洁污等垂直水平流线科学合理(0-5分); D.充分尊重患者及医生的需求感受(0-5分); E.合理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0-5分); 美观协调(5分) A.有符合招标项目性质要求的建筑特性和建筑韵律美,与环境巧妙结合,精致与大气溶为 * 体, (略) 处的自然环境、城市景观协调(0-3分); B.建筑造型美观、经济、适用,结构设计合理,与 (略) 会发展理念紧密结合(0-2分); 成果表达( * 分) A. (略) 文件的要求;设计文件与效果图等内容完整,说明、表达正确,与周边关系反映准确(0-3分)。 (略) 要求,图纸绘制和说明体现 * 定深度(0-5分); B.方案估算文件详细合理(0-2分); 节能环保(3分) 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 9要求,有明确的节能环保的合理设计,与当地情况紧密结合(0-3分) 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3分) 满足项目需求 工作重点、难点分析(2分) 重点、难点突出, (略) 的解决办法。 合理化建议(2分) (略) 的合理化建议。 2.2.4(3)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 * -偏差率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 (略) 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 (略) 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略) 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略) 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 * 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略) 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 (略) 初步评审。有 *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 * 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1) (略)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略) 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略) 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 (略) 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 (略) 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 * 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 * 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略) 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 (略) 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 (略) 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 (略) 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 * 位“ * 舍 * 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略)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 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 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略) 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 (略) 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 * 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 (略) 。 (略)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 (略) 分。 3.3.3 (略) 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 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 (略) 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 (略)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略) 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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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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