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祁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本项目(项目编号:HJQCG * )以询价 (略) 政府采购, (略) 如下 | |||||||
项目名称 | 采购 数量 |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成交 供应商 | 成交 金额 | 主要成交 标的 | 评审专家名单 |
(略) 疾 (略)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 * 批 | 名称: (略) 疾 (略) 地址: (略) 祁山镇 (略) 路 * 号 联系人:章先生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新十 (略) 大院 (略) 项目负责人:金志斌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 * 0元 |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区新达路 * 1室 | 点击查看>> 元 | 名称: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品牌规格型号:赛默飞世 尔、Quantstudio7 数量:1台 单价: 点击查看>> 元 名称: * 通道全自动核酸提取仪(磁珠法) | 王克勤 吴庆梁 李纲 |
项目类别 |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 ||||||
项目服务 要求 | 签订合同采购单位提出安装申请后, * 天内完成供货,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配置并可投入使用。。 | ||||||
成交供应商业绩 | / | ||||||
其他 | 1、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布日期: * 年 * 月 * 日; 2、开标(采购)日期: * 年 * 月 * 日; 3、 (略) 期限为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4、对成交结果有质疑的, (略) 期限届满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新十 (略) 大院内瑞邦,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5、若投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公共资源交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提出投诉。 |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 *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 )有下列情形之 * 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 (略) 理、 (略) 政诉讼程序的。 |
本项目(项目编号:HJQCG * )以询价 (略) 政府采购, (略) 如下 | |||||||
项目名称 | 采购 数量 |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成交 供应商 | 成交 金额 | 主要成交 标的 | 评审专家名单 |
(略) 疾 (略)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 * 批 | 名称: (略) 疾 (略) 地址: (略) 祁山镇 (略) 路 * 号 联系人:章先生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新十 (略) 大院 (略) 项目负责人:金志斌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 * 0元 |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区新达路 * 1室 | 点击查看>> 元 | 名称: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品牌规格型号:赛默飞世 尔、Quantstudio7 数量:1台 单价: 点击查看>> 元 名称: * 通道全自动核酸提取仪(磁珠法) | 王克勤 吴庆梁 李纲 |
项目类别 |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 ||||||
项目服务 要求 | 签订合同采购单位提出安装申请后, * 天内完成供货,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配置并可投入使用。。 | ||||||
成交供应商业绩 | / | ||||||
其他 | 1、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布日期: * 年 * 月 * 日; 2、开标(采购)日期: * 年 * 月 * 日; 3、 (略) 期限为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4、对成交结果有质疑的, (略) 期限届满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新十 (略) 大院内瑞邦,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5、若投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公共资源交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提出投诉。 |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 *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 )有下列情形之 * 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 (略) 理、 (略) 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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